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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论文范例(3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1-04 手机浏览

劳动与社会保障论文范文

【关键词】人才培养社会需求胜任素质模型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5)28-0012-04

一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弥补市场缺陷的政府行为正日益显示出重要的意义。我国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近几年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日趋旺盛。面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也成为很多高等院校普遍开设的重要专业。根据中国教育在线和研究生招收信息网的相关信息,截至目前我国有160所院校开设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有92所院校招收社会保障专业的研究生。

随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有关本专业教育教学的研究也成为学者关注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角度:(1)基于院校学科优势凝练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特色的研究――财经院校(曹信邦,2006;曹永红,2014)、理工类院校(张军,2012)、工科院校(唐运舒,2008)、农林院校(林建鸿,2014)、医学院校(吴传俭,2011);(2)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研究(杨立雄,2003;黄任民,2009);(3)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刘媛媛,2013);(4)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业现状分析与调查(徐丹,2015)。上述学者大都立足本校特色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提出了不同的思路和看法,但是本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如何一直未见系统深入研究的成果。

本文基于胜任素质模型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对本专业本科毕业生开展问卷调查,深入了解本专业学生所学知识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进而提出本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契合的最佳路径,最终促进本专业学生的就业率和社会适应度的提高。

二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1.研究方法――胜任素质模型

胜任素质由美国心理学家麦克利兰提出,指“与特定组织特定工作职位上工作业绩水平有因果关联的个体特征和行为”。麦克利兰认为胜任素质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知识、技能、社会角色、自我概念、特质和动机,这六个方面构成了一个有机的层次体系,也就是胜任素质模型。胜任素质模型被描述为一座在水中漂浮的冰山,知识和技能是胜任能力最表层的内容,如同冰山的水上部分;而社会角色、自我概念、特质和动机是胜任能力中比较深层的内容,如同冰山隐藏在水下的部分,但它们是决定人们行为和表现的关键因素①。

麦克利兰的研究无论是对学术界还是商业界都产生了关键的影响,使人们认识到应切实关注那些能够真正带来实际工作绩效的胜任素质。这一胜任素质正是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契合度的关键因素。本文基于胜任素质模型,提炼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所从事职业的胜任素质,并提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相关对策。

2.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调查方法:采取整群抽样的调查方法,以某医学院院校近三年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为调查对象,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14份。

调查内容:本次调查的内容通过胜任素质模型来设计,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所从事职业的基本信息;二是胜任素质调查;三是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第二部分主要是根据胜任素质模型,将调查内容分为大学所学知识和职业素质调查。大学所学知识内容在胜任素质模型中主要指冰山的水上部分,主要为知识和技能;职业素质即为胜任素质模型中冰山的水下部分。

分析方法:第二、三部分的题目设计为多选题,因此在分析过程中采用多重响应的分析方法。既统计响应百分比(某选项被选的频率占所有选项被选总数的比例),也统计个案百分比(某选项被选的频率占调查者总数的百分比)。

三研究结果

1.基本信息统计与分析

根据问卷调查所得数据,可知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从事行业的性质比例最大的为企业(64.9%),其次为事业单位(17.5%)和政府部门(12.3%)。分析原因在于我国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为逢进必考,而且有编制限制。同时,随着企业管理者越来越重视劳动者的福利,社会保险日益完善。因此,本专业毕业生在政府和事业单位就业人数偏少,而在企业的就业人数偏多。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所从事的岗位分布是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占比最大,为38.6%;会计、营销等岗位(15.8%)、文秘行政岗(14%)、社会保险岗(12.3%)人数所占比重相差不大。访谈中了解到,很多毕业生尽管在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上工作,其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既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内容,也有社会保险实务的内容。分析原因在于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起步较晚,很多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岗位没有独立出来,大部分仍包含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的工作内容中。

2.胜任素质调查结果分析

第一,大学所学知识与社会需求契合度的整体分析。大学所学知识主要包括六方面:(1)公共基础知识(英语、数学、计算机等);(2)专业基础(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等);(3)专业理论(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保险学原理等);(4)专业技能(社会保险模拟软件操作、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等);(5)社会实践(见习实习、大学生科技创新、三下乡社会实践等);(6)其他综合知识(公文写作、普通话、文献检索等)。

根据表1数据显示,本题目设计的所有选项都有响应,也就是说整体来看,大学所学知识对本专业毕业生的工作均是有帮助的。从比例来看,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比重最大,占总数的22.1%,从个案百分比来看有56.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该项,这说明公共基础知识对工作的帮助是最大的;其次为专业理论知识、公文写作等综合知识以及专业基础知识,而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所起的作用偏低。分析原因一方面在于本专业学生从事的岗位很多为非社会保障岗位,另一方面也说明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强化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的水平。

第二,公共基础知识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分析。根据问卷调查所得数据可知,最能契合工作需求的基础知识为计算机(个案百分比为66.7%),其次为公文写作(个案百分比为59.6%)。统计学、英语和数学的契合度较高;在此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对与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否开设医学概论的问题,从选项结果来看,医学概论课程对部分同学(个案百分比为10.5%)仍然是有帮助的,也就说明该课程不能贸然取消。

第三,专业基础知识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分析。根据问卷调查所得数据可知,在专业基础知识中,人力资源管理类课程(个案百分比为60.7%)与工作需求的契合度最高,其次为管理学类课程(个案百分比为50%),社会保障学类课程和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在个案中所占比重均为46.4%,占比最低的为经济学类课程。分析该结果与毕业生大部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岗位有关,也体现出管理学、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为本专业的核心课程。

第四,基础技能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分析。根据问卷调查所得数据可知,在本专业所学的基础技能中,与工作需求契合度最大的是数据统计与处理(个案百分比为65.3%),其次为信息系统操作(个案百分比为32.7%)、外语(个案百分比为23.8%)。由此可以看出,在今后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加强数据统计与处理的技能培养。

第五,基础技能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分析。根据问卷调查所得数据可知,在本专业所学的专业技能中,人力资源管理技能(个案百分比为59.6%)、管理基础技能(个案百分比为52.6%)所占比重最大,其次为会计统计等技能(个案百分比为47.4%)、社会保险操作技能(个案百分比为35.1%)。该结果与专业基础知识的分析结果相似,也进一步说明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险以及会计统计在本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

第六,职业素质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分析。将表2中多重响应总计的数据与表1比较,可知,表2的总计数据为410,个案百分比总计为366.1%,远远高于表1的总计数据(频率总计为282,个案百分比总计为247.4%),由此可以看出职业素质对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与麦克利兰的胜任素质理论相对应,即隐藏在冰山水下的部分是决定人们行为和表现的关键因素。这也说明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除了知识技能的培养以外,尤其应该重视学生素质的培养。

结合本专业毕业生的工作经历,本专业人才培养中应该重视的素质为社会交流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其次为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而科学研究能力所占比重较低的原因主要为本调查的对象是本科毕业生。

3.关于人才培养的建议

根据问卷调查所得数据可知,本专业毕业生在能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方法中选择比重最大的为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险的实验(个案百分比为71.9%)以及见习实习(个案百分比为66.7%),其次为理论讲授(个案百分比为22.8%)、小组讨论(个案百分比为28.1%)和学生翻转课堂(个案百分比为28.1%)。

由表3也可以看出,毕业生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更多地集中在增加社会实践和重视综合能力的培养两方面。在调查中,本问卷还设计了关于人才培养建议的开放性题目,调查结果大部分仍是集中在社会实践和交流、沟通等综合能力的培养方面。这说明本专业在今后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尤其重视与学生就业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实验实践的设计,并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路径讨论

1.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从本专业本科毕业生从事的行业和岗位来看,本专业为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大部分毕业生在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险方面的工作。进一步结合本专业毕业生对人才培养的建议得知大多数毕业生认为应该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于培养应用型人才。

根据调查结果和胜任素质模型分析,提炼本专业人才培养主要模式应该为:知识―技能―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其中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技能包括基础技能和专业技能,素质为综合职业素质。

2.凝练专业知识结构,优化课程体系

要提升本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知识的培养是前提。根据胜任素质调查结果可以得知,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知识结构应该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是整个专业培养的基础,大学英语、计算机、数学、政治、体育课程都是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课程体系应该以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和社会保障学三大学科为核心,在三大核心学科基础上拓展相关知识。技能知识方面,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和市场营销是本专业学生的必备技能知识,这与本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密切相关。同时,公文写作、文献检索等综合知识与本专业的社会需求契合度较高,也应该进一步强化。

3.强化实验实践环节,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要强化本专业毕业生的应用能力培养,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关键在于实验实践环节的设计。实验实践的内容与本专业的知识结构应该遥相呼应,实验实践内容也应当包括基础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三部分。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技能的培养应该构建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三大平台。

具体培养过程为:在大一、大二学年,强化专业基础实践,以校内实验室为依托,创新课堂教学方法;在大三、大四学年,夯实专业实践,以校外见习实习为途径,组织学生深入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相关机构见习实习;全程重视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4.重视综合能力培养,提高毕业生的社会适应性

胜任素质模型中尤其强调特质动机等综合素质在工作绩效提升中的重要性,也说明综合素质与工作需求的契合程度决定毕业生工作业绩,因此,综合素质在人才培养中应该占到举足轻重的地位。

要提升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创造条件使学生较早参加大学生科技实践创新活动,深入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各种校内外竞赛、学生社团活动、社区公益服务活动等,充分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5.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

教学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教学方法是人才培养成功与否的关键。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应该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改进和探索。教学方法由“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通过采用启发式、研究式、讨论式、案例式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扩大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科间的联系和交叉,不断整合和优化教学内容;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让学生通过自主选课和充分利用优质网络教学资源,主动学习,积极思考,发展个性,逐步具备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注释

①董克用.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42

参考文献

[1]唐运舒、骆正清.工科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培养研究――合肥工业大学社保专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高教论坛,2008(3)

[2]曹信邦.财经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特色专业人才培养的思考[J].经济师,2006(4)

[3]张军.走出理工类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之路――重庆理工大学社保专业的建设与探索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2(3)

[4]吴传俭、元林.医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人才培养问题与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1(34)

[5]曹永红.财经类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以内蒙古财经大学为例[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4(2)

[6]林建鸿.农林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培养探析[J].高教论坛,2014(10)

[7]黄任民.经典著作与专业课程教学的有机结合――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建设探索[J].中国高教研究,2009(10)

[8]杨立雄.是“社会保障”还是“社会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中的社会保险偏向[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1)

劳动与社会保障论文范文篇2

「关键词欠薪,欠薪保障基金

近年来,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日益突出,部分用人单位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履见不鲜,鉴于我国尚无全国统一的可执行的工资保障规定,如何保障劳动者取得被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是当前我国劳动法劳动报酬保障领域急需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国外,许多国家立法规定了欠薪保障的特别措施,其中主要包括欠薪索赔特权制度和欠薪保障基金制度。对于如何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我国的深圳、上海和香港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本文将结合相关理论和实践展开论述,重点讨论我国如何构建欠薪保障基金制度。

一、各国及我国各地方欠薪保障基金立法考察。

1、各国立法概况。

各国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主要是通过规定工资优先债权的形式保护工人索赔企业欠付工资,但是由于优先权的行使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实践中遇到困难,于是开始考虑能否建立一个第三方的机构来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关于欠薪保障基金的立法最早出现在1966年的巴西,巴西建立了一个服务工龄保障基金,该基金仅保障雇佣合同结束时应支付的工龄补贴。目前最主要的欠薪保障基金立法主要集中在西欧各国。西欧各国的工资保障基金(即本文论述的欠薪保障基金)立法自1967年开始,该种基金的性质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设立的目的在于为雇主对其工作人员欠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所承保的风险是企业的无偿付能力。综合考察各国的立法,工资保障基金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工资保障机构的行政管理筹资、工资保障基金运转的条件、受保障制度保护的索赔类别、所保护权利的数额限制、支付程序等。作为我国邻国的韩国在遇到严重经济危机后,针对大量发生的企业破产和劳动者失业现象,为确保劳动者的工资得到支付和社会安定,于1998年2月20日制定了《工资债权保障法》。在该法中规定工资债权保障基金作为劳动部部长代替事业主支付工资和退休金的来源,由从业主征收的费用组成以及工资债权保障上的征收金适用产业灾害保障法上的一些规定。

2、《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保障条例)与《上海市小企业欠薪基金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基金办法)比较分析。

保障条例系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基金办法”由上海市政府,上述两件立法均属于地方法规规章,为我国欠薪保障立法的大胆尝试,在其条文中对欠薪保障制度的基本结构进行了初步构建,本文拟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为后文的论述提供制度基础。经笔者比较两者条文,发现上述两件立法有以下共同点:(1)二者均在第一条中提出制定的目的在于保障职工合法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2)对于欠薪的解释基本一致,即企业应支付而逾期未支付给员工的工资;(3)均设立欠薪保障基金的管理机构,保障条例中规定由深圳市政府设立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基金办法规定上海市小企业欠薪基金委员会负责欠薪基金政策的制定和协调工作;(4)欠薪基金的主体来源均为企业缴纳的欠薪保障费、基金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入;(5)欠薪保障费均由工商管理部门在办理企业年检或注册时收取,并统一划拨专门设立的欠薪基金专户,欠薪保障费在企业成本中列支;(6)规定垫付的欠薪数额的限制;(7)规定了垫付欠薪的追偿制度。

保障条例中的下列规定为基金办法所无:(1)该条例适用于特区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2)欠薪保障实行缴费与共济、垫付和追偿相结合的原则;(3)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由政府、员工和企业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并规定市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是欠薪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和日常办事机构;(4)欠薪保障费的标准是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5)对于欠薪基金用于日常管理费用支出限定为不超过当年收取的欠薪保障费的5%;(6)控制欠薪保障基金的投资项目和投资总额占欠薪保障基金余额的比例;(7)规定企业员工请求劳动部门垫付欠薪的条件和程序性要件;(8)对于违反该条例的相关责任人规定了相应的罚则;(9)规定劳动部门每年应当将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10)规定了对劳动部门的处理决定的救济措施。

与保障条例相比,基金办法具有以下的特殊规定:(1)基金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制定目的中还包括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2)欠薪的范围不仅限于企业到期未支付的工资还包括企业应缴纳而逾期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适用的范围仅限为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确定的小企业划分标准并已履行本办法规定交费办法的企业;(4)欠薪基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不包括劳动者的代表;(5)欠薪保障费的标准是上海市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6)规定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可以申请垫付欠薪,企业职工只有在企业无法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提出申请;(7)规定了基金实施情况的报告制度和专项审批制度。

小结:经过比较分析,笔者认为保障条例结构上更趋于完善,其共分六章,分别为总则、欠薪保障机

构、欠薪保障基金、欠薪的垫付、垫付欠薪的追偿和罚则;内容上更注重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这一点主要表现在其规定处理欠薪垫付申请的尽速审查和办理;基金管理上注重维持整体欠薪资金的平衡。基金办法虽然结构内容较为简单,但从管理体制上更注重各个行政机关之间的配合和协调,但只对欠薪基金委员会的职责作概括性的规定未涉及具体职责;在欠薪保障范围内将社会保险费包含在内(此举更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3、香港地区的《破产欠薪保障条例》(PROTECTIONOFWAGESONINSOVLENCYORDINANCE)。

该条例共分七部分,分别为导言、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基金、财务条文、从基金所作的拨款、已付款项的追讨和杂项。现择其主要规定作简要介绍:(1)在该条例的法律公告中表明该条例旨在订定条文,设立一委员会,以管理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并规定雇员在其雇主处于无力清偿的情况下,可获该基金拨付款项;(2)导言部分主要是对条例中的若干概念进行解释,如工资(wages)指公司清盘时,申请人根据《公司条例》有权获优先偿还的工资或薪金,或在破产案中申请人根据《破产条例》有权获优先偿还的工资或薪金;(3)破产欠薪基金委员会部分主要是规定基金委员会的名称(ProtectionofWagesonInsolvencyFundBoard)和性质(bodycorporte)、委员会的职能及权力;(4)基金部分规定了基金的来源和从基金拨付的款项,其中基金的来源为财政拨付、对已付款项的追讨、利息和其他收入以及合法拨付的其他款项;(5)财务条文部分主要规定基金的管理和审核;(6)第五部分至第七部分对于款项的支付、追讨已垫付款项以及各种罚则做了规定。这部条例虽然规定的仅是雇主破产时对于雇员工资、代通知费、遣散费未得到支付的保障,但对于我国构建欠薪保障基金制度仍有借鉴意义。

二、欠薪保障基金概念的理论界定。

结合上述立法可以看出在规定欠薪保障基金制度存在诸多的差异,笔者认为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对于基本概念的理解各异,因此有必要对欠薪保障基金概念重新进行理论界定。

首先必须明确欠薪的概念。欠薪一般称为“拖欠工资”,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不同的解释。如果单纯地从劳动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上来定义欠薪,主要是指因经营者逃遁、企业经营不善、破产等原因使用人单位无法支付到期应支付的劳动报酬。上述定义仅考虑到用人单位或经营者的因素,对于劳动报酬是否与劳动者的劳动相对应等因素未予以考虑,从而可能出现一些用人单位通过变相压低劳动者的工资的方式逃避对工人劳动报酬的欠债,从中谋取高额利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基于此,从单方面定义欠薪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及劳资关系发展的需要,必须从多方面对欠薪进行定义。笔者认为在定义欠薪的概念时必须考虑如下因素:(1)对于工资的理解:工资,又称薪金,其广义,即职工劳动报酬,是指劳动关系中,职工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人单位以法定形式支付的各种形式的物质补偿。广义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笔者认为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此处的工资应作广义理解。(2)是否应该将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障费纳入欠薪概念?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除了根据劳动合同支付约定的工资外,还承担一定的支付义务,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社会保障费,如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而且从长远角度进行考察,后者对于维护社会安定更具有实际意义。但是笔者认为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障费的行为可以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00条的规定责令限期缴纳以及加收滞纳金,故无须继续规定欠薪保障基金制度。(3)考虑到最低工资保障对于我国具有特殊的意义:是建立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条件;可以作为国家干预分配保障劳动者权益,保证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的手段;能够与国际劳工组织工资制度接轨。因此在欠薪概念的界定中也应引入最低工资保障的概念,即对于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低于国家(或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标准,也归入欠薪的范畴。综上所述,本文讨论的欠薪主要是指因用人单位破产、依法整顿、经营者逃匿或其他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无力或故意逾期未支付应支付工资和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更多》「提示您好!阅读本文需要交费,如果您想继续阅读,请登录或注册成为法学文献库读者!

「参考文献

[1]关怀、赵履宽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务全书》,经济日报出版社1994年版。

[2]英主编:《外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王叔文、许崇德、肖蔚云、回沪明主编《最新香港民商法律》,人民法院出版社。

[4]王全兴著:《劳动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5]李景森、贾俊玲主编:《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劳动与社会保障论文范文

关键字: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专业实践能力;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张学英(1975-),女,河北唐山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劳动经济学、教育经济学;李薇(1984-),女,黑龙江伊春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讲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

课题项目:天津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对接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天津市农村劳动力培训问题研究——以滨海新区为例”(编号:VEYP500)主持人:张学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重点教改项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学改革——基于职业能力与意识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主持人:张学英。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27-0062-04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以上海为例,仅按上海市政府规定的为全市近3000个居(村)委会配备两名就业援助员和社会救助员一项,就需要社保专业人才6000人。就全国而言,每年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缺口高达十几万。然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计,全国30余万工作人员中三分之一学历在大专以下,还有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非社保专业科班出身。故经济社会对社保专业人才的需求非常紧迫。

为回应社会对社保专业人才的需求,各类院校纷纷设立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然而,相对于强烈的社会需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毕业生因缺乏岗位工作技能,就业形势并不乐观。周爱国认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应该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型人才,除了少量研究型大学可以着力培养研究型、学术型人才以外,大部分学校应该立足培养应用型人才[1]。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设置则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所在。本文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天职师大)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下简称社保专业)为例,拟从课程设置的视角,剖析社保专业人才供需匹配性差的致因,确定基于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设置原则,并探索通过课程设置改革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以满足经济社会需求的路径。

二、关于天职师大社保专业现状的调查

(一)天职师大社保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

通过对2009-2011年天职师大社保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状况的跟踪调查发现:该专业每年毕业生在40名左右,就业方向有企业、事业单位(包括职业教育院校)及其他,另有一部分学生选择继续深造(在国内外高等院校就读研究生),且到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岗位就业的占比最高(如图1所示)。毕业生就业所需的专业技能按照重要程度依次排列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会计、社会保险精算、社会保障理论;需要熟练掌握的基本技能按照重要程度排列依次为office办公软件、行政公文写作、普通话、外语;此外,在与学生的访谈中发现,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是就业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天职师大社保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社保专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新兴专业,各类院校的学科架构已基本成形[2],天职师大同其他学校一样设立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中专业基础课包含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社会学等,专业课包括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政策、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但不同的院校根据其自身特点及培养方向在课程设置上各有侧重: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倾向于管理学领域,北京大学、吉林大学突出体现社会学背景,武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注重其经济学方向的培养,此外有些学校突出了社会保障在法学和行政学方向的专业特色[3],天职师大侧重的是管理学与经济学相结合。

虽然目前社保专业的课程设置结构合理、内容全面,但却带着深深的高等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印记[4],多数高校忽视或轻视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类课程要么形同虚设,要么根本不设置,导致毕业生缺乏实践工作技能,在人才紧缺的形势下却找不到工作,发生结构性失业。天职师大的相关数据表明,由于就业难的现实,社保专业学生对专业实践能力的需求非常迫切,亟待通过课程设置的改革改变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相脱节的现状以促进其顺利就业。

三、基于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社保专业课程设置原则

专业实践能力是指学生在实际操作中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社保专业的专业性、应用性和实践性较强,故对专业实践能力的要求更高,其课程设置必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特色与市场相联系、能力与职业相吻合[1]。据天职师大的教改经验,本研究认为,围绕培养、提升专业实践能力进行课程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选定拟培养的专业实践能力并进行匹配性课程统筹

社会保障岗位工作内容的学科交叉性特征要求从业者必须掌握多学科知识,而在短暂的大学期间全部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基础知识并不现实,各院校可根据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选择要侧重培养的专业实践能力:比如,管理学院应侧重培养学生掌握企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企业福利等专业技能;经济学院应侧重社会保障基金运作能力的培养;社会科学学院应侧重社区服务、劳动就业服务能力的培养;行政学院应侧重针对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状况提出相应对策的能力的培养。而后根据选定的专业实践能力的要求进行课程设置(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