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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概念范例(3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1-21 手机浏览

农作物概念范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村商业物流;西北地区

中图分类号:F301.2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0439-8114(2013)18-4546-05

物流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其发展的水平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和城市的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因为物流产业是一个涉及国民经济方方面面的综合性产业,直接反应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强弱。而在物流产业中商业物流更是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当前商业中的较高业态连锁、百货公司和商业中心的运转基础。同时一个地区物流发展水平也和很多因素相关,城镇化的水平就是其中重要的因素[1]。城镇化是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由乡村型转化为城镇型的过程。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的速度得到了迅猛的提高,但是在数量得以提升的同时也带来很多问题,例如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环境污染、留守儿童、农村产业结构等一系列影响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目前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是一个立足于建立在整体战略的基础之上,统筹各种因素使农村得以进一步发展的观点。同时,中国的西北地区一直以来是中国重点发展的对象,但是因为区域以及历史的原因,物流产业虽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以西北地区为例,用新型城镇化的视野来研究农村商业物流的发展,希望给西北地区进一步发展农村商业物流予以借鉴。本研究框架如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本研究是建立在对新型城镇化的概念解析,明确新型城镇化和传统城镇化的区别,以及新型城镇化对构建西北地区农村商业物流的要求;另外一个层面上,以西北地区为例,研究农村商业物流发展的现状,以及问题所在,从而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进农村商业物流的对策和建议。

1概念解析

虽然城镇化的概念由来已久,但是为了更好的区分新旧城镇化的概念,有必要对所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解析。

1.1城镇化

城镇化的概念源自城市化,是不同研究者为了区别彼此的研究切入点进行的概念区分。城市化其本身包含两层含义[2]:第一是城市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第二是城市的生产以及生活特征开始影响城市周边的地区。当然不同领域的研究者对于城镇化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人口的非农化转变、地域的转变、生活方式的转变都是城镇化研究的对象。总体来说,城镇化意味着务农人口的不断减少、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城市生活观念的不断延伸。

1.2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是相对于传统的城镇化概念提出的,更强调人的本质性特征,发展现代工业、统筹城镇化发展的各种因素。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同时实现其与农村环境的协调发展。走出一条高效集约、功能完备、环境友好的城镇化发展之路。

1.3新型城镇化的特征

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对城镇化过程质量的重视。改变传统的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注重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发展工业的同时,也注重工业和农业的协调发展,最为重要的是在注重城镇化硬件措施建设的同时,也注重农村居民的就业、居住、升学、医疗等社会问题,是一个观念的彻底革新。同时,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尤其提出了特色化的发展,也就是不同地区在发展城镇化的过程中,要注重因地制宜,发展各自的特色[3]。

1.4农村商业物流

农村商业物流的概念是从区域物流的概念延伸而来,区域商业物流是区域物流的一个小分支,强调一定区域内商业物品的物流,所以必须首先弄清区域物流的概念。区域物流是国家物流体系的分解,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地理环境中,以中心城市为中心、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为中心、建构在区域基础设施基础之上的各类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是一个包含货物的运输、仓储、包装、装卸、流通加工、配送、信息传递全过程的总体。

2农村商业物流的特征

区域商业物流作为一种有别于国家物流的相对独立的体系,其本身具有鲜明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地区性、独立性、开放性和区域紧密相关性。地区性是由于自然、社会、历史以及文化形成的相对独立空间,区域物流在一定的区域内进行,表现为区域内的系统性、综合性、层次性以及实体性。独立性表现在区域商业物流是区域内部各个物流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紧密关系,不同的区域商业物流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表明区域商业物流之所以形成是基于一定的区域内,其利益主体具有一定程度的共同利益[4];开放性说明区域商业物流的独立性并不代表其是完全封闭的,其发展的过程也是和外部相互联系的过程,需要和其他的区域物流进行分工协作,以及职能调整,最为重要的是,在明确其他的区域物流的特点之后,要根据自身所处的区域特征形成自身的区域优势;区域紧密相关性表示区域商业物流归根到底是和一定的区域相联系的,那么所处区域的地理特征、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条件、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都会对该地区的商业物流带来影响。

3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理论的提出对中国整体的城镇化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过度追求数量以及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一些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东部沿海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明显高于西北地区,了解西北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状以及制约因素,对于在西北地区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1西北地区城镇化的现状

1984年是全国范围内城市数量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1984年以前由于国家城市发展的重心在于中西部地区,则西北地区的城市得到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城市的数量是全国城市总数的35%,但是1984年以后,随着国家城市发展重心的转移,西部地区的发展明显滞后,目前,城市数量仅仅占到全国的18.3%,在数量上明显滞后于东、中部地区。西北地区城市非农人口仅占全国的16.6%。城市等级层次,不同规模,发展战略意义是不一样的,和东中部地区进行比较,西北地区在超大型城市、特大型城市、大型城市、中型城市的数量上都明显落后;西北地区地域辽阔、资源分布是其优势所在,但是这也导致了西北地区的城市密度明显低于东、中部地区;同时,在城市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上,西北地区居民处于落后状况。从这些衡量指标综合来看,西北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水平明显滞后于全国,亟待调整思路,进行跨越式的发展。

3.1.1西北商业物流基础设施水平分析物流运输是物流产业里面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衡量物流运输水平一般是以各种运输方式的总里程以及单位里程。西北地区的物流基础设施情况可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西北地区的物流运输主要依靠的是公路运输,而铁路运输以及高速运输的功能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但是也显示出西北物流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

3.1.2西北地区商业物流发展增长率分析从表2中可以看出,西北地区物流产业的发展速度普遍较慢,只有甘肃省6年的平均发展速度超过了20%,同时西北地区的地区之间物流产业的发展速度不均衡。其中新疆地区在西北地区呈现明显的落后态势。

3.2西北地区城镇化水平相对落后的原因分析

西北地区城镇化水平相对落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其本身的地理因素制约,也有主观战略发展因素,只有清晰了解这些制约因素,才能打破发展的壁垒,通过构建新型城镇化观念来实现发展。

3.2.1地理环境恶劣对于区域的发展,尤其是物流产业的发展,地理环境条件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因素。但是西北地区相对于东、中部地区,交通条件比较恶劣,同时,由于水资源的普遍缺乏,大型商品物流的重要依靠水运是其发展的致命伤。

3.2.2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城镇化的过程也是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但是西北部地区在这一方面明显滞后。卫生问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交通及通信设施落后等一系列问题都制约着西北地区进一步的发展。

3.2.3观念与管理水平落后西北地区的城镇化水平落后于全国水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水平的落后。服务意识差、管理模式落后、制度创新难都是其落后的重要原因。

3.2.4城镇化特色挖掘不足城镇化的过程也就是不同地区挖掘自身特色,实施特色化发展道路的过程。中国的西北地区,少数民族聚居,民族风情以及地理环境都具有鲜明的特色,但是从目前的发展来看,城镇化的发展过程对其特色没有加以很好的利用[5]。

4西北地区新型城镇化构建

中国西北地区,要想突破现状,在城镇化的道路上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必须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在总体战略的基础上必须结合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新型城镇化的构建。

构建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也就是实现各种协调的过程,是重视发展质量的过程。规模协调包含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经济规模等不同的层次,要实现规模协调,就要在不同地区实行产业结构的合理分布,国家要协调发展大、中、小型城市的数量;要加强不同地区的协作,注重合理流动农村人口;功能协调就是城镇化的过程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过程,城镇化还必须发挥文化和政治的作用,要使城镇的各个功能协调发展;产业结构的协调要强调在不同的地区的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发挥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形成自身的特色产业;环境和经济发展协调是新型城镇化注重发展质量的重要体现,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使人口、环境、经济、资源能够得到协调的发展。

西北地区在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的过程中,既要注重普遍的因素,还要关注自身的实际情况,实现自身的发展。对于大、中、小不同类型的城市,要重视其不同的作用,对于中心城市强调综合服务型功能,要进一步进行中型城市的建设,要重视镇这一层级的发展,发挥其基础性作用;在职能上突出重点,依托西北地区特殊的风俗民情,打造特色专业城镇。

5西北地区农村商业物流发展现状分析

区域商业物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所以西北地区的商业物流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区别于东、中部地区的商业物流的发展。具体表现为:物流的基础设施落后,因为物流行业在成立之初,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加之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大量的物流设施虽然已经老化,但是依然长期运作,使很多物流功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物流体系分割不合理,资源不能完全利用,商业物流不同于其他的物流,批发企业、物资企业、储运企业等密切联系在一起,在西北地区最初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整体的战略思维,商业物流一般散落在各个商业企业中,资源处于无法进行合理利用状态,设施也不能进行相互利用和集中管理;没有大型的物流配送中心,在中国的东、中部地区,一些大型的商业企业现在已有或者正在建立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但是在西北地区,大部分的企业都没有做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限制了西北地区商业物流的进一步发展[6];第三方物流发展进程缓慢,因为物流的高额的基础成本性,在一个地区,形成第三方物流,从而进行统一管理,是一个地区发展商业物流最好的模式,但是西北地区因为观念和历史原因,往往没有这种第三方物流的意识,而是选择建立自己的物流团队,但是由于其规模的限制,又常常带来季节性等资源浪费;信息化水平低,中国的西北地区的商业物流体系在信息化技术上远远落后于东、中部地区,商品识别码技术、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传递信息系统、信息交换技术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也导致了西北地区商业物流发展的落后。

5.1西北地区农村商业物流现状

农村物流因为和农业结合在一起,而农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所以农村商业物流也具有较为突出的特点。包含了从农产品的形成、存储、加工、消费的全过程,以及农村人口生活用品获得全过程的物流形态。在中国的农村物流发展中,西北地区比较滞后,研究西北地区农村商业物流的现状,有利于准确发现农村商业物流目前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5.1.1农村商业物流交通状况中国西北地区的农村商业物流所依赖的交通运输工具是传统型的运输工具,例如铁路、公路以及水路运输。近七年建成新线8431km,到2004年末,全国铁路复线总里程24908km,电气化总里程19102km。2004年全国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24.9亿t,比1997年增加7.7亿t;完成货物周转量19086亿t/km,比1997年增加5832.7亿t/km;完成旅客周转量5712.2亿人/km,比1997年增加2127.3亿人/km。而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在农村构建起重要的铁路运输线。公路运输是连接农村点对点物流所依赖的最为重要的运输工具,到2004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42万km,乡镇通公路率达99.5%,行政村通路率达92.9%,分别比1998年增长了1个和8个百分点。公路密度增大,2004年末达19.5km/km2,比1997年末增加3.86km/km2[7]。综合物流运输方式,可以看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铁路和公路对于农村商业物流的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但是更为先进的运输方式在农村商业物流的应用非常有限。

5.1.2农村商业物流信息通讯状况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商业物流越来越多的依赖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农村基本的信息通讯工具例如固定电话以及移动电话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2004年,中国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用户由8354万部增加到6.47亿部。全国形成了“八纵八横”格状光缆干线,移通信网、数据网、IP电话业务覆盖全国所有地(市)。

5.1.3农产品物流现状在农村商业物流中,农产品物流占据了很大的比例,而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产品的物流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始出现,随着点对点的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开始出现了大型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但是就全国的农产品交易数量的比例分配而言,全国呈现出较大的不均衡性。

5.2西北地区农村商业物流问题分析

西北地区农村商业物流在基础设施、信息设备都呈现出自己的不足,特别是农村的农产品物流更是城市商业物流的空白项。但是单单研究现状是没有作用的,必须深刻了解现状背后隐藏的农村商业物流的现实问题,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农村商业物流的发展。

5.2.1商业物流基础设施落后农村的商业物流所依赖的运输工具最主要的还是铁路、公路、水运这些传统型的物流方式,对于运输速度更快的运输方式应用在农村商业物流上较少,同时基础设施落后不仅仅表现在物流运输工具上,农村商业物流在物品的保管以及包装和设施方面也存在很大的不足。

5.2.2农村商业物流专业化水平低农村商业物流的发展本身就是分工的结果,需要较高的管理水平,但是农村商业物流在发展的初期就是作为一个农村经济的辅助工具,并没有真正认识到商业物流对农村经济的巨大的推动作用,农村商业物流存在大而全的管理方法,农村商业物流的很多方面不能很好的结合在一起,统筹发挥作用。

5.2.3农村商业物流的政策调控不到位因为商业物流在投资的初期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短期内不易收回资金,并且具有较大的外部性,所以需要政府的有效调控和介入。但是,相对于政府部门对城市商业物流的调控,其对于农村商业物流的调控,显然存在较大的管理不足,使得不公平竞争、无序竞争、不公开交易、不规范操作经常性发生。

6西北地区农村商业物流发展建议

新型城镇化理论相比较传统的城镇化理论,有了很多方面的改进,那么新型城镇化理论对于西北地区的商业物流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将为中国西北地区农村商业物流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6.1重视西北地区商业物流的规划建设

物流作为一个产业,近几年来其对于地区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所以各个地区也都非常重视区域商业物流的建设,新型城镇化特别强调事前的规划,联系到商业物流的建设,西北地区本来的地理条件就比较恶劣,在建设区域物流的时候,更要做好规划,同时联系当地的商业规划、交通规划、城市发展规划、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等等,要借鉴东、中部地区发展商业物流的经验,在进行具体的商业物流建设前做好区域的规划。

6.2对现有的西北地区农村商业物流设施进行整合改造以及新建

新型城镇化理论的另一个重点就是节约和整合。同时对于物流基础设施需要大量资金的项目,有必要先对地区的现有资源进行调查,由于当前西北地区的物流资源散落在各个商业机构中,做好对当前资源的充分利用,翻建、改建以及新建设施要同步实施。必须利用先进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支撑,对当前的设施进行集约化的管理。

6.3重视商业物流的信息技术的建设

新型城镇化的理论重视创新,以及新兴技术的利用,而物流系统如果想做到高效,就必须发展信息技术。物流信息化的内涵是通过建立商品数据库,使商品代码化、运输网络合理化、经营管理电子化,从而实现从订货、运输、分配全过程集约管理。

6.4更新发展理念为农村商业物流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物流行业是21世纪的重要的利润来源。但是相对于互联网行业,知识型人才的高度密集,商业物流特别是农村商业物流,人才是特别稀缺的。对于农村商业物流人才培养的模式,可以采取实地培训的方式,在实际的物流操作中增强管理以及组织能力。同时因为农村商业物流是建立在城市物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可以在发展农村商业物流的时候借鉴城市商业物流发展的经验。

6.5将农村商业物流作为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

物流行业是牵动各行各业发展的动脉,但是正如其特点所示,其初始投资巨大,且具有较大的外部性,所以发展农村商业物流必须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政府可以采取有关税收减免、土地使用费缓交等手段来刺激民间资本对农村商业物流的投资。由于目前农村商业物流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需要投入一定的研发资本,政府可以通过设立项目的形式,对农村商业物流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1]王娟娟.西北地区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对策研究[J].理论导刊,2007(5):92-94.

[2]姜大立,王丰,甘明.西部商业物流中心发展思路[J].商品储运与养护,2002(2):5-8.

[3]薛荔,陶德馨.中国商业物流现状与发展对策[J].物流科技,2006(5):1-3.

[4]谭春平,王烨.甘肃物流产业竞争力评价——基于西北地区的实证分析[J].江苏商论,2009(5):53-55.

[5]王新利.中国农村物流现状与政策性建议[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6(6):99-103.

农作物概念范文

「关键词物权、他物权、地上权、物权法原则

1我国土地物权制度的基本理论

物权与债权同为财产法的两大支柱,但相较于债权,物权具有支配性、绝对性及排他性,故物权法在各国立法原则上均采取物权法定主义规则,即由法律事先强行对物权之种类、内容及其效力等予以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在此内容方面有意思自治。同时又因物权法(尤其是土地物权制度)与各国的政策性规定关联很强(如各国所有制的不同),这样各国物权法虽在物权法原则及物权效力上具有相通性,但彼此的物权种类却因各国的政策性选择及习惯法的作用而有很大差异。

自物权法的发展及其规范内容来观察,土地自始至终均为物权的最重要的标的,土地物权是最基本的不动产物权。我国目前有关土地的立法性文件林林总总,虽已达100多件,但从土地为物权标的角度来看,因我国目前尚无完善物权法,民法基本法《民法通则》甚至未使用“物权”之概念(其第五章仅有“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为章名),如严格依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则除所有权之外,很难依现行法而确定我国的土地物权种类及其体系。此立法背景亦导致法学理论界在阐述我国的土地物权制度时,于概念使用的不规范、土地物权种类及其体系的极不统一与混乱的现状。相应地亦导致土地经济学界在概念使用上的不统一(如土地产权概念),故目前在我国确有制定一部物权法之迫切需要。而制定物权法则首应明确我国物权法在民法体系上的选择与定位,即我国目前的物权立法(实质内容的)与理论研究均经前苏联而继承传统大陆法系(以德国民法、法国民法为首)一脉,并非英美法系的财产法制度。而在大陆法系,物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而建立其抽象体系,并经现代社会的发展而侧重向他物权体系拓展,以达物尽其用的社会目的。至于“产权”则为英美财产法上的概念,而英美财产法(包括整个英美私法)是在判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没有由能够适用于各种具体的财产权利的共同性效力及属性构建起来的一般性的、抽象性的财产权概念,这与将物权作为与债权相对应的概念,并将支配性属性寓于整个物权制度之中,讲究抽象的演绎方法的大陆法系很不一样,英美法中的财产权或产权概念很难在大陆法系的物权法体系中找到合适的定义,这是两大法系的差异性所致。而我国目前所讨论或拟将制定的,很明显是继受大陆法系的“物权法”制度。故在我国应摒弃产权概念在土地物权制度中的使用。

2土地所有权-公有制的定位

我国土地在所有制上经几十年的发展已形成现在的分属国家与集体所有的公有制局面,这是探讨我国土地物权法制度的基本前提。土地国家所有权在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上已有较统一的认识,而集体土地所有权则在以下两个问题存在争议:其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化,不能体现所有者的地位与利益;其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远较一般所有权而大受限制。就第一个问题而言,则已不仅为物权法问题,而关乎所有制度。实际上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应为全体集体组织成员,但就具体权利的行使倘应由全体成员或须征得全体成员的同意,则在事实上为不可能,故应须在选举基础上推举集体组织的代表,并由此代表(一人或数人)依全体成员的意思来行使所有权,并为全体成员取得因行使所有权而获得的利益。至于该集体组织的代表如何产生,如何行使所有权等则应由民法及相关法律共同规定。就第二个问题而言,其权利内容的限制实际上是受集体所有的土地用途(无非是为了农耕或非经营性建筑,如宅基用地等)的限制,且倘考虑到目前各国对耕地的保护以及我国公有制的性质,则这一点是不足为怪的。当然在如何限制方面也确实存在许多需完善的地方。

3城镇国有土地他物权

现代物权法在强调传统的以所有权为核心的静态归属的同时,更不断地向动态利用方面发展,其表现则是他物权体系的发达。因为在物权法一物一权主义原则下,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在资源有限的现代社会,所有权相对于众多的人口的需要来讲,终是少数,倘再有所有权崇拜的心理作用,则物(社会资源)很难流转到其最佳或最需要利用人手中,必造成资源的浪费,这样就必须在所有权(自物权)之外另辟途径。而物所具有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二重属性正好迎合此需要,这样在物的这二重属性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他物权制度在现代社会获得巨大的发展,并在将来也深深地影响着物权法的发展趋势。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质上亦是按此思路进行的。城镇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为国家(实代表全体人民)所垄断,而国家主体为抽象的存在,其权利必须由实然的主体去行使,即设立国家所有权的代表机关。另一方面,既然国家垄断所有,则在土地交易市场上不可能存在所有权的交易,而城镇国有土地要改变以前无偿无期无限制的使用状况,并使土地进入地产市场成为交易的客体,则必须寻找另一种土地上的权利替代土地所有权以带动土地进入流通领域。而这种权利在我国就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概念在各国物权法上并未有见,就概念的科学性来讲,此概念并不能完全地揭示其内涵,因为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依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来看,并不是单纯的使用,至少还应包括占有、土地的开发及收益等权能。但此概念在我国的使用已相沿成习,故立法及大多学者均使用此概念。另自所有权权能之角度看,使用又仅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且用益物权也主以使用为其最基本的权能。这样在我国就土地的用益物权方面使用“使用权”这一概念时,就不得不繁琐地限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权”等以示区别。土地就其用途而言,无非耕作与建筑(包括宅基地)二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则主要是建筑及土地开发,此类似于传统大陆法系中地上权内容,故大多民法学者主张以地上权概念取代“土地使用权”概念。笔者亦认为采用地上权概念有助于我国土地物权体系的建立。但也应看到:地上权是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产生的概念,地上权的内容广于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概念,即地上权还包含了非开发性经营的宅基地使用权。故在我国采用地上权概念,只须明确在他人土地上从事建筑及开发为其内容,这样现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或城镇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均包括于其中,至于哪些地上权可以进行交易则可由法律规定解决。至于有些学者所认为应成为一项独立物权的土地开发权、土地经营权,实际上均仅为地上权的内容或权能,已为地上权概念的内容所包括,并无独立的必要。

我国选择地上权(下述均用地上权概念代替土地使用权概念)作为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其原因在于:①确保土地公有制;②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仅有抵押权一种)在性质上虽为他物权,但它追求的是土地的交换价值,倘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则在抵押权实现时即会导致土地所有权的移转,此与坚持土地国有原则不符;③地上权是以追求土地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用益物权,地上权的享有与行使以实际占有土地为其基本条件,地上权的移转与流通,必导致土地占有人(即利用人)的不

断变动,这样在有序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条件下地上权的流转,就必带动土地流转到最佳的利用人手中,而丝毫不动摇国家所有人的地位。这样在私有制国家以土地所有权与地上权为二元交易标的模式,在我国因公有制度原因就仅能体现为以地上权为交易标的一元模式。目前,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依行政划拨或出让合同而取得,在性质上这两种土地使用权(地上权)均应为物权,只是因取得方式不同而在权利效力上有所差异。

地上权的移转,自民法上看即为地上权人对其权利标的-地上权依法律行为方式所作的法律上的处分,即地上权人对其所拥有的地上权享有处分权。此处分权的享有为地上权交易市场得以形成的法律逻辑起点。地上权人处分地上权行为的方式大体有买卖、互易、赠与、设定抵押权等。买卖、互易、赠与(此为非交易方式)为依债权行为方式使地上权产生变动;而设定抵押权则是在地上权之上再设定一项不动产担保物权,于被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导致抵押权实现时,通过变卖、拍卖(在我国现行法上就土地使用权抵押只允许以拍卖方式实现)而使地上权发生变动。故就土地所有权、地上权与地上权之抵押权三者的关系来讲,构成立体层次的物权关系,即由国家土地所有权中派生出地上权,再在地上权之上设定抵押权,前者以土地为标的,后者则以地上权为标的。地上权人通过买卖、互易、设定抵押权等方式使地上权进入流通领域,进而形成房地产交易的二级、三级……市场。

地上权可否成为租赁行为的标的,因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与1995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先后规定的不同而有争议。租赁权虽然在近现代民法中有物权化的趋势,但仍属债权,且是以对标的的用益(即追求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用益性债权。既然要使用,则必须要求以对客体的实际占有为前提,这样亦必然要求租赁权的客体必须是有形的实体物。而地上权为不动产物权,显然不成为使用的标的。当然地上权人仍不妨以其所取得的土地出租于他人,但此时租赁之标的为土地,而非为地上权,且还应视法律或地上权设定合同(即我国现行法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地上权人有无出租的权能而决定。

4集体土地他物权

集体包含着各种具体而特定的集体组织,依此集体土地所有权在理论上应存在不同集体组织间以及集体与国家间土地所有权移转的可能。但实际上在我国集体与国家只存在由集体土地所有权变为国家所有权一种可能(且此又大多依征收、征用等行政方式实施),而集体与集体间因土地的不动性,土地所有权的交易也很少见,故此集体土地物权的重点仍在于他物权制度上。集体土地用于建筑时,其他物权内容已包含于上述地上权概念中。集体土地用于农耕在现行法称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笔者认为“农地耕作权”概念较能恰当地反映其权利内容,因为承包经营权是自取得权利之合同行为来命名的,且易与企业的承包经营行为相混。农地耕作权的主体基本上是集体组织的成员,其取得虽以自愿性合同行为为基础,但实际上是按人口分配的,这一点是由我国的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现实所决定的。虽有学者提出农地耕作权的主体可以是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对于那些未能取得农地耕作权的农民可以通过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保证他们的生活需要。但笔者认为,农地的平均分配耕作虽受小农经济的局限,但在目前的

确土地物权登记的公信力,即应保护因信赖土地物权登记状况而进行土地物权交易的善意第三人,以保护土地物权交易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柳经纬,从我国土地制度之变革看物权法之废兴,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3期。

2.康恭舜,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困惑与出路,广东法学,1994年第3期。

农作物概念范文篇3

1.1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的内涵分析“生态农业”(ecologicalagriculture)一词最初由美国土壤学家W.Albreche于1970年提出,英国农学家M,Worthington于1981年将生态农业明确定义为“生态上能自我维持、低输入,经济上有生命力,在环境、伦理和审美方面可接受的小型农业。”1981年,以生态学家马世骏教授为代表的一批科学家将国外生态农业研究的成果与中国国情结合,首次提出了“中国生态农业”的概念。“循环经济”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KennethEwertBoulding)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生态经济时谈到的,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杜邦公司提出了循环经济3R原则。国内在国外“循环经济”思想上提出了“循环农业(RecyclingAgricultural)”概念,该词语首次见于陈德敏等于2002年发表的文章。从我国“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概念提出后,学者们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如:生态学家叶谦吉(1988)、吴国凯等(1988)、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1991)、著名生态学家孙鸿良(1993)等对“生态农业”概念进行了完善与优化;郭铁民等(2004)、宣亚南等(2005、熊瑶等(2005等对我国“循环农业”的概念进行各自优化定义。两者的概念与内涵,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环境条件的不断变化及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随之得到扩充和发展,其相关理论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分析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的代表性概念,结合我国目前农产品比较丰富,注重产品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将生态农业基本内涵概括为:生态良性循环、产品优质安全、三大效益协调、科技管理支撑、产业复合设计、系统优选调控,另外包含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间接内涵。将循环农业基本内涵概括为:物质循环利用、环境和谐友好、产业网状依存、科技管理创新、三大效益同步、农业永续发展。通过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的内涵分析发现,其共性是二者都兼顾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或途径,其共同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农业的发展;其次,二者都需要现代科学技术、科学管理的支撑;另外,二者都注重多产业复合的复合设计。主要区别在于:

(1)虽然二种农业模式都兼顾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但生态农业更加重视生态效益,而对经济效益比较弱化,而循环农业更加注重经济效益的提高与环境改善的融合。

(2)生态农业追求的最终目标虽然是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但在满足人类社会持续对农产品的需求方面没有具体措施,因此,生态农业更是可持续农业的基础。

(3)生态农业主要侧重于产品生产环节的环保、绿色,而循环农业按照循环经济3R原则更重视生产环节、生产链和消费领域的物质循环利用,减少自然环境的破坏与资源的消耗。

(4)生态农业注重产品的自然安全,而循环农业在注重经济效益下对产品的安全比较弱化。我国生态农业的提出与发展比循环农业早20年,在发展过程中,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科技与社会的进步,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的概念与内涵皆不断更新完善,至今,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两者在内涵上已呈现交叉重叠现象,两者都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除各有侧重点外,直接或间接目标一致。但对生态农业而言,其发展依赖于农村环境,而农村环境又与农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社会经济发展到目前,随着农村生产资料、消费商品的丰富,在生产各环节及人们生活过程中,农业生产系统中非自然物质的输入不可避免,而这些物质按照生态学原理,依靠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转化很困难或历时很长,从而直接影响生态系统稳定与良性发展,造成农业生产环境恶化,因此,在农业物能循环中必然涉及到非自然性物质的人为循环利用问题,而这个问题是需要用循环经济的理论来解决的。因此,为了减少概念的重复,取长补短,形成符合现代生态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建设要求的系统化现代农业概念,将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的概念融合,称之为“循环型生态农业”。

1.2循环型生态农业的概念界定结合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的现状与发展,我们认为:循环型生态农业是在系统学、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生态技术学理论指导下,把循环经济理论应用于农业生产过程,实现“投入品-产出物-废弃物”的循环综合利用,达到资源低消耗与高利用、投入清洁、产品安全、废弃物低排放,从而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人居环境优美、公民身体健康的现代农业系统。循环型生态农业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高安全、美环境、美人文”,即两低两高两美目标。

2循环型生态农业的内涵

从循环型生态农业的概念出发,明确其内涵本质是应用设计与实践运行的基础。其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良性循环。生态良好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按照生态学原理,将农业生态建设和绿色消费融合,实现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农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提倡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污染等,生产过程用养结合,注重生物资源的自然回归利用,最大程度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自给,严格控制外部有害物质的投入、农业废弃物的产生与非生态化处理,最大程度地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

(2)物质循环利用。按照循环经济3R(Reduce,Reuse,Recycle)原则,通过优化农产品生产至消费整个产业链的结构,实现物质能量的多级循环使用。综合设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最佳配合方案,尤其是要加强生产、加工、消费环节非自然生态系统废弃物回收利用,使物质与能量的得以顺畅循环流动,达到自然资源低消耗、生产过程低污染、物质高利用、废弃物低(零)排放,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同时,减少废弃物污染,从而将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相融合。

(3)产品安全优质。将改善与维持良好的农业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利用与健康的动植物生产紧密融合,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用洁净的生产方式(尽量采用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绿色物质输入)生产安全优质的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在现代管理体系下加工销售食品,倡导绿色消费,促进人们生活习惯的转变,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

(4)系统网状复合。在环境保护和产品安全的总旨下,用生态经济学原则和系统科学原理设计并不断优化人工农业生产系统,将种植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及其延伸的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贸易与服务业、农产品消费领域等产业进行合理组配,建立高效循环的产业链。各产业之间通过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而互相衔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和闭合的物质利用网络,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水平。

(5)科技管理支撑。农业系统实现物能循环、环境友好、产业发展并举,在吸收传统农业生产技术精华的同时,更需要生产、消费环节大量的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支撑。需要现代微生物工程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生物肥料技术、化工材料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生物育种技术、信息工程技术、废弃物的重利用和处理技术等的有效结合,同时需要完善农业生产与产品加工各环节标准,建立科学的社会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