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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市场现状范例(3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1-31 手机浏览

零售业市场现状范文篇1

论文摘要: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发达国家在进出口方面占据绝对优势,特别是在零售服务贸易领域。以美国为首的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衰退席卷全球,零售行业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中国零售业应如何应对这次危机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正为政府、业界和理论界所关注。本文通过对我国零售业的具体分析,认为我国的零售服务贸易应在危机中寻求发展,并通过竞争来加快民族零售企业的发展壮大。论文关键词:零售业经济衰退对策21世纪初,亚洲,尤其是经济飞速发展的中国已成为全球零售巨头利润的主要来源。在零售业严冬的当下,国际零售巨头们在中国如何动作,给中国零售业可能带来哪些机遇与挑战,而中国零售业将如何应对等等问题已是当前人们比较关注的课题。一、国际零售服务贸易与我国零售业的发展现状1、国际零售业服务贸易的总体现状全球化步伐正在加快,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经济的全球化使各国市场呈现多样化、国际化,消费者不仅只满足于本国的商品及服务供给,而且对具有异国文化的商业服务也产生广泛需求,这为各国零售业的国际化提供了市场条件。二是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零售业由于西方国家经济增长缓慢、消费不振、市场增长空间有限,制约了国内零售商业的扩张。另外,零售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实现了组织化和规模化,而市场饱和以及过度竞争导致国内经营成本上升,商业利润不断下降。于是各国大型零售商纷纷冲破本国市场局限,进军海外市场,在国外开店,在全球采购商品,并将全球化发展定为其发展目标。三是国际零售服务贸易的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在国际服务贸易格局中,发达国家在进出口方面都占绝对的优势。跨国销售额,包括沃尔玛、家乐福、阿赫德、麦德龙等在内的世界超级零售企业,每年都以百亿美元计算。从进入国家和地区的数量来看,世界约20多家零售业巨头开展跨国经营,其店铺分布于欧、亚、中南美和北美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2、我国零售业的发展现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零售市场体系已初步建立,并正在向现代零售市场体系的方向发展和完善,零售市场经营主体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居民购买力的持续提高,市场供应商品的极大丰富,以及市场经营主体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零售市场总体规模迅速扩大。2006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2.6%,2007年上半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4%,增幅为1997年以来的新高。居民消费多元化和层级性的发展,促使我国零售业业态快速发展。目前,我国零售市场上的零售业态,几乎包含了世界上所有的零售业态,以连锁经营形式发展的现代零售业态己成为我国零售业发展的主流。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零售企业重组、并购等改革步伐加快。大型零售企业规模持续快速扩大,渐成零售市场主体。2006年,中国零售企业百强商品销售总额为874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1.4%。我国现行的国内零售市场开放政策,总体上非常接近加入WTO所作的承诺,在开放地域上已经超出了中国的承诺,突出表现为以沃尔玛、家乐福的大卖场为代表的大型零售商场快速增长。到2008年底,沃尔玛在我国开设了104家分店,家乐福开店达120家。目前,中国已成为家乐福在法国之外最重要的海外市场。二、当前我国零售服务的SWOT分析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更多的国外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中国零售领域是必然趋势。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形势下,中国零售业既面临内部的优势和劣势,也面临着外部的机遇和挑战。1、内部优势(1)改革开放和引进外资以来,我国零售业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零售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新的经营理念、营销方式、管理手段和技术在零售业率先使用,引发了国内以流通社会化、现代化,与国际市场接轨为主要内容的流通革命;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与外商零售业相比较,中国零售业的最大优势就是熟悉本国国情的本土化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民族文化优势;门店地理位置优势;与供应商长期关系优势;区域销售规模优势。从总体实力上看,目前没有哪家国内零售企业能与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零售巨头抗衡,但其在区域上的优势只是相对的。2、内部劣势(1)企业规模零、散、小,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尽管我国流通企业已经具备较大规模,但放在全球背景下看,仍属中小企业。零售企业的核心是员工的服务,但我国的许多零售企业只注重员工形象,而忽视员工的素质。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经营方式单一。我国零售企业在管理上大多数是粗放式管理,离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和特色化还有很大的差距,表现出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特色。在经营方式上,零售企业大多采用招商、联营、代销甚至出租柜台,这种经营方式常常导致企业的管理与经营脱离,企业不仅无法提供有特色的优质服务,也无法形成企业的经营战略。3、外部面临的机遇(1)国内零售市场容量扩大。2008年1—8月份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84万亿元,同比增长21.9%,这显示出我国消费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我国零售市场业已经成为亚太地区乃至全球最具增长潜力的市场之一。政策扶持。中国政府已经将过去的管理职能转变为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大型流通企业。力争培育出拥有自主品牌、自主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可以和外国零售企业相抗衡,初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3)享受加入WTO带来的权利,可以进入更大的国际市场舞台。4、外部面临的挑战我国零售企业外部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跨国零售商的冲击,因为我国零售业与其差距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模上的差距。进入中国的外资零售企业普遍规模大,如沃尔玛公司2007年在华销售额高达213亿元,家乐福为296亿元。我国本土零售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相对较小、网点分布不合理、定位趋同化的缺陷,在总体经营规模上与跨国集团有较大差距。业态形式上的差距。目前,外资零售业在中国市场所涉及的业态包括百货店、超市、大型综合超市等现代零售业业态。虽然目前外资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只占国内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左右,但在竞争激烈的高端大卖场,外资所占的份额已经达到80%以上,拥有绝对优势。(3)品牌资产方面的差距。跨国零售企业的品牌优势是一种极具冲击力的无形资产。通常,外国零售企业的无型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5%,尤其是沃尔玛和家乐福这两大零售巨头的商誉已接近100亿美元,而国内影响力较大的华联超市,其无形资产却只有0.75亿元人民币。(4)人才聚集能力的差距。我国零售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多数属于经验型人才,而在外国零售企业中,各主要部门都部署了一批具有先进经营理念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国际型人才。另外,在人才的争夺中,外国零售企业凭借其各方面优越的条件赢得了求职者的青睐,更加剧了我国零售企业高级人才的短缺状态。三、全球经济衰退中发展我国零售服务贸易的对策在零售服务贸易全面开放又面临全球经济持续衰退之际,零售服务贸易的竞争主要表现为外资零售企业和中资零售企业在本国市场的竞争。同时,我国的零售服务贸易要主动的应对危机和寻求发展,通过竞争,加快民族零售企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1、面对危机,国际零售巨头在中国进行了一系列动作(1)加速向二级城市拓展业务。现在中国88%的国内生产总值出自二级城市,2002—2006年,这些二级城市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11倍,零售额上升了79%。大规模降价促销,不但会对中小超市形成强烈冲击,还会引发行业洗牌。如春节期间,沃尔玛在64个城市117家商场进行了大规模降价促销活动,部分商品降价幅度达54%。(3)加速在中国的本土化。以门店为中心的地方采购、配送中心逐步完善,显示出对中国文化及政策准确理解和适应性。(4)加速收购兼并,利用相关企业的现有营销渠道扩大规模效益。如2006年,沃尔玛收购了好又多超市的部分股权,按照计划,沃尔玛最终将全盘收购好又多,如果收购成功,沃尔玛在华将全面超越家乐福。2、零售服务贸易的应对措施通过以上可以看到,我国支撑消费强劲增长的诸多因素仍然存在,因此,作为消费产业链中拥有稀缺性渠道价值的零售企业,应具备更强的抗周期性。在高通涨的刺激下,我国零售业持续偏旺,社会消费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中央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对市场的拉动作用正逐步显现,这表明现阶段我国零售行业仍处于以居民收入持续高增长及高储蓄率为核心推动力的消费升级时期。(1)政府加大对零售业的宏观调控力度,从政策上予以扶持。一是制定零售业发展的整体战略规划,努力清除内外贸之间、地区经济之间以及流通供应链之间的行业隔墙,为流通产业的跨地区、跨行业和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二是加快相关立法工作,在法律和行政方面为零售业发展提供保证。对外资进入中国零售市场实行法制化管理,如制定反零售企业垄断法、大店法,制约大店的快速发展和单个零售企业规模的无限扩大,阻止外资零售企业的不正当兼并和收购,为国内中小零售企业的发展争取生存空间。三是充分运用银行、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和多种金融服务手段,引导和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突破企业财务资源的瓶颈。充分利用当前经济危机带来的机遇,大力整合和壮大民族零售企业。一是进行资本重组,实现规模经营。通过强强联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发展我国自己的商业航母;有条件的零售企业可以大胆出击,通过合作、合资等方式与跨国公司对接,形成有雄厚资本实力的跨国企业集团进行跨国经营。二是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以特色和差异化应对跨国零售巨鳄的竞争。塑造品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3)外资零售业在中国发展的战略重点大多放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中国零售企业则已经把连锁门店开到了县城以及富裕的村镇,具有先发优势。随着我国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民收入的增加以及中央提出的家电下乡、扶持农村连锁超市等利好政策,相信农村市场将大有作为。(4)具备条件的企业应主动地、有选择地走向国际市场。我国零售业通过十多年的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已涌现出了一批如华联、大商等基本掌握现代零售企业管理方法、具有跨地区经营实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的大中型零售企业。另外,国际经济环境宽松,特别是非洲和南美洲的消费需求对中国商品与文化的偏好增强,以及中国政府对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等有利条件,可以通过学习国外零售企业特别是发达国家零售企业的跨国经营经验,尝试走向国际市场。【sp;

零售业市场现状范文

[关键词]大型零售商;买方势力;社会福利;政府规制

[中图分类号]F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9-0131-04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连锁零售的经营方式在我国迅速兴起。零售业迎来了变革式的发展,而自2004年12月11日起。商业批发与零售业对外资实行开放以来,零售商规模不断扩张,市场集中度日益提高。大型零售商一改过去在供应链中的弱势地位,成了拥有相对优势地位的一方,开始向上游供应商提出以通道费为代表的合作条件。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向供应商收取通道费的合作模式,的确为大型零售商降低经营风险、迅速扩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也同时为供应商保证了较为稳定的销售渠道。但随着消费品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凸显以及大型零售商相互之间的竞争白热化,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提出的合作条件也越来越苛刻,引发了很多激烈的矛盾,如家乐福与康师傅、国美与格力、百安居与以雅迪尔为首的建材供应商都引起过舆论的高度关注。

一、大型零售商买方势力的衡量

无论是作为卖方的供应商还是作为买方的零售商,其相对优势地位都是放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而言的,如发达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供应商是普遍具有优势地位的,而之后零售商则逐渐的获取了这种优势地位;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个时间是普遍后移的。以我国目前的现状而言。正是供应商和零售商势力激烈交锋的时候,因而零供冲突尤其频繁突出。本文舍弃“抗衡势力”、“垄断势力”等术语,以买方势力来描述零售商的地位,以期更准确地描述我国零售市场现状。

通常用市场集中度这一指标来衡量买方势力,市场集中度测量的是整个行业的市场结构集中程度。用来衡量买方或者卖方企业的数量和相对规模的差异。一般情况下,市场集中度越高,买方势力就越强,反之则越低。市场集中度的衡量指标主要包括行业集中度(CRn)、赫芬达尔——赫希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Index,HHI)等。CRn一般是指某个行业内规模最大的n家企业(根据国际惯例,n取值通常为4、8、10等)的有关指标总和与整个行业相应指标总和之比重。HHI一般是指某一市场中所有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平方加总。因为计算HHI的数据很难全部获得。所以虽然CRn是绝对指标,但由于计算该指标所需要的数据可获得性较强,因此,很多市场势力研究中都采用这一指标,本文也采用这一指标来衡量我国零售业的买方势力。取n=4。即计算CR4。表1为2000-2012年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情况。

通过表中数据可以得知,从2000年以来我国零售业得到了快速发展。CR4从2000年的0.84%升至2007年的4.33%,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其中CR4增长率在2004年达到了55.67%,但是从2008年开始,CR4又呈缓慢下降趋势,到2012年下降为2.49%。这说明零售业在我国经历了快速发展期之后。已经进入了相对稳定的成熟期。尽管如此。CR4在我国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同期的美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还是有较大差距的,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贝恩的划分标准,我国总体的零售业是属于分散寡占型。但应该看到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城乡零售业更是呈现出巨大差距,在一些零售业发达的城市,不管是大型连锁超市还是家电卖场都表现出较强的买方势力,并初步呈现出寡头垄断的趋势。

二、大型零售商买方势力的影响分析

(一)大型零售商买方势力的社会福利分析

分析我国零售市场现状。大型零售商通常对上游供应商具有买方势力,而由于我国大型零售商的竞争也比较激烈,比如在一些大城市的繁华社区。通常会有多家大型超市网点进行直接竞争,因此。大型零售商对下游消费者还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卖方势力。因此,我们假定上游供应商是完全竞争的,大型零售商之间也是完全竞争的,对上游供应商具有买方势力。而对下游消费者不存在卖方势力。图1分析了这一市场状况下的社会福利。

如图1所示,S代表上游供应商的供给曲线,D代表大型零售商的引致需求曲线,因为假定上游供应商是完全竞争的,因此有D=VMP,即引致需求等于边际产品价值,而大型零售商之间也是完全竞争的,因此有D=VMP=AVP,即引致需求等于边际产品价值,等于平均产品价值。在大型零售商不具有买方势力时,S与D交于点b,此时均衡价格为Pc,均衡产量为Qc;在大型零售商具有买方势力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此时的均衡点为a,即边际成本曲线MFC与引致需求曲线D的交点,此时大型零售商的购买量为Qm。对应的价格为Pm,由图1可以得出,PM

(二)大型零售商买方势力的社会效应分析

虽然大型零售商买方势力的兴起使得社会福利遭受了一定的损失,但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到纵向一体化的产物,在带来负面社会效应的同时。买方势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正面的社会效应。应该辩证看待。

1买方势力的正面社会效应。在大型零售商兴起之前,供应链上具有市场势力的通常是制造商,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强大市场势力的制造商会形成垄断,不仅在产品价格上有绝对的控制力,而且这种垄断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制造商的创新。甚至降低产品的质量,给社会福利造成不小损失,20世纪90年代之前很对发达国家的制造商垄断都印证了这一不利影响。伴随着零售商规模壮大。市场集中度提高,大型零售商形成了可与制造商抗衡的买方势力,供应链上的纵向关系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大型零售商可以与制造商讨价还价,并且在大型零售商之间的激烈竞争中将这种福利传递给消费者。使消费者最终受益。此外,伴随着零售商的壮大发展。其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也逐渐显现,交易成本、管理成本下降,零售行业整体效率提高,给消费者不仅带来了更物美价廉的商品也带来了更为便捷的服务,消费者购物不再仅仅是一种消费行为,更成为了一种休闲方式。

2买方势力的负面社会效应。过犹不及,当大型零售商的买方势力从抗衡势力发展成一种垄断势力之后,由垄断带来的不利影响也逐渐显现。零供矛盾激化,大型零售商不仅巧立各种名目收取进场费,还利用自身买方势力的优势,延长应付账款的账期,大量占用供应商资金,造成上游制造商和供应商资金紧张,甚至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为了维持正常的利润。制造商和供应商不得不涨价,将这种成本转嫁给消费者,造成消费者福利损失。此外,一些制造商和供应商还对中小型零售商索要更高的价格,导致中小型零售商交易条件恶化,带来水床效应(water-bedeffects)。疲于应付大型零售商的制造商的创新力下降,产品质量也不能很好地保证。一些实力较弱的中小制造商和供应商不得不退出大型零售商的销售渠道。降低了零售市场产品的多样性。而一些实力较强的制造商不得已与大型零售商闹翻,以断货为手段进行讨价还价,最后很可能两败俱伤。因此,无论是行业协会还是相关政府部门都应该合理引导买方势力,促进零售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制大型零售商滥用买方势力的政策建议

(一)对大型零售商滥用买方势力的规制现状

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可以用来规制大型零售商滥用买方势力的法规有:1993年颁布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2005年制订的《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6年颁布实施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2008年颁布实施的《反垄断法》,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在防止大型零售商滥用买方势力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对大型零售商滥用买方势力的行为认定较复杂、执行时难度大,导致现有法规的可执行性较低。如《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虽然对年销售额1000万以上的零售商及其分支机构对供应商的收费做出了限制,但由于其仅仅限于条码费、店庆费、装修费等通道费种类,且界定模糊,可执行性低;《反垄断法》也没有针对零售商滥用买方势力的行为给出详细的规定。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并提高其可执行性。

(二)规制大型零售商滥用买方势力的政策建议

1应遵循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对大型零售商滥用买方势力的规制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既不单独站在供应商、制造商的角度考虑问题,也不单独站在大型零售商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从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和市场效率的角度综合考虑规制措施,促进制造业和批发业、零售业共同的健康发展。

2完善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为基础的规制体系。我国已经出台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这样基础性的法律法规来规制企业的市场行为,现在缺乏的是可执行性强的、专门针对大型零售商滥用市场势力的法律法规。因此,一方面对现有法律法规出台新的解释和规范,提高其可执行性;另一方面针对法律空白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双管齐下,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规范大型零售的企业行为。

3建立独立的有执法效力的专门反垄断机构体系。我国目前负责规制大型零售商滥用买方势力的部门主要是商务部和工商局系统,交叉执法且力量分散。缺乏专门的反垄断机构体系,导致相关法律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发达国家通常都有独立的反垄断机构体系,如美国有FTC联邦贸易委员会,日本有公正交易委员会。德国有德国联邦反垄断局等。这些机构在反垄断规制上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并充分考虑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律体系的特点,我国也应尝试建立独立的反垄断管理体系,并赋予独立执法权。

零售业市场现状范文

关键词:医药零售企业药品零售市场连锁经营核心竞争力

2004年,是我国医药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的一年。对医药商业企业来讲也是改革力度最大,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最多的一年。按照加入wto的承诺,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我国医药商业领域已逐步开放。同时,wto还规定,要在正式加入后3年内零售市场完全放开,医药零售企业一方面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面临网络经济的发展机遇,面临具有雄厚资金实力、超前经营理念、高超管理水平、现代化经营手段的跨国商业集团的冲击。另一方面,还将面临国家gsp认证的实施,药品降价的冲击的压力。据专家预测,就目前的状况看,有50%的药店亏损。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医药零售企业如何走出困境,逆风扬帆,笔者意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

我国医药零售业的现状

纵观过去,国内的医药零售行业呈现出连锁药店圈地、平价药店突起和外资药店挑战三大特征。目前,医药零售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经营模式散乱,形成不了规模竞争力

目前我国有医药零售企业16万多家,其中大的连锁店就有300家左右,但每个零售企业拥有的门店数量不多,与发达国家几千家门店比起来小得多。从全球范围来看,医药零售市场的集中度越来越高。目前国内医药行业在生产环节积累了一定的国际化竞争经验,但在流通领域却面临强有力的挑战。

进入壁垒不高,加剧了市场竞争度

自从国家放开药品零售审批制度之后,“门槛”降低了,零售药店就成为中小投资者趋之若骛的投资热点,行业内外的资本对医药零售业的潜在市场的容量有着过分高估,以及对潜在市场变现速度的有着过于乐观的期望,于是在医药零售业进入壁垒不高的环境下,过度地对城镇医药零售业进行低水平、大规模地开发,有限的市场份额与过多的零售企业形成冲突。一时间,各种商号、各种店式的药房遍地开花,各大中心城市医药零售资源过度饱和的状况比比皆是。

恶性价格竞争严重,零售行业利润受创

药店数量多,并不意味着需求增加。目前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在营销手段上尚不成熟,药店数量多,势必导致价格的无序竞争。为了吸引顾客,不少药店只好利用降价来进行恶性竞争。一批“平价药店”的出现,给本来竞争激烈的药品零售业雪上加霜。平价药店是一个含糊的概念。老百姓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平价”,只知道便宜,所以,就出现了“平价药店”熙熙攘攘,其它药店冷冷清清的反常现象。没有顾客,就没有销售额,亏损在所难免。单纯追求“薄利多销”,只能说明销售额的增大利润的下降。

当前医药零售业的恶性降价,能否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将直接影响未来整个行业利润水平高低,影响未来零售业态的格局和模式,这种影响程度目前仍然难以估算。

连锁药店管理水平较低,有名无实现象突出

管理滞后也是影响我国零售药业发展的原因。时下,很多行业、企业以资本或品牌优势大开药店,先行建起销售终端,这固然有助于与即将全面进入的境外医药零售巨头相对抗,但由于药店的“附加条件”比较多,决定了其成本必然居高不下。另外,作为医药零售业重要环节的物流业也没有真正“上路”,物流业的不畅通,增大了经营的成本。如果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如同水中望月、镜中观花。

所谓“连锁”=“连接(联盟)”+“锁定”。“连”是外在的,“锁”才是其精髓,“连”而不“锁”,只是形似而已。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还是粗放型的。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总部与分店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没有构筑起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核算和统一形象的连锁品牌体系,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连锁。

医药分业不到位,药店面临不公平竞争

造成药店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医药不分家。表面上看,市场已经放开,实际上根本没有放开。国家虽然已经明确要求医药分家,像发达国家那样,医生只开药方,不许卖药(只允许有10%至15%的药品用于住院病人),患者持医生的处方到药店买药。但我国现在的情形是,医院既看病又卖药,卖药的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80%至85%。医药不分业,使医院一直扮演着垄断的角色。这样,对于十几万家医药零售店来说,销售份额微乎其微,只有15%左右,亏损是一种必然。

对医药零售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要改变当前医药零售企业处于寒流的局面,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关键:

医药零售企业应向大型化、规模化、连锁化的方向发展

医药零售业面向普通消费者,必须考虑遵循零售商业的运作规律,即在经营业态上形成规范的连锁“大卖场”,我国医药零售企业“多、小、散、乱”的状况严重,未来的趋势只有通过行业的快速整合,将规模较小的独立药店逐渐淘汰出局,让少数几家全国性的连锁药店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才能提高行业素质,应对外资的进入。连锁经营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一大趋势,连锁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价格竞争优势。从这一点来说,现代药品零售商能否具有足够的网络资源,从而增强其在价格谈判席上的影响力,成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第一要素”。为此,各级地方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打破地方保护,支持我国连锁药业的发展。各连锁企业在做大规模的同时,也要严格准入条件,吸收那些管理模式先进、有成熟管理经验的企业加盟,并维护好已经构筑起来的营销网络。再者,国内医药零售业正在加速分化,传统的药品零售企业正面临无法逃避的变化。但从与海外药品零售巨头的抗衡的角度来看,这种变革是远远不够的,应该进一步加大医药零售业的优势整合,让大型企业集团各有专攻,避免同质化竞争的延续,树立市场分层意识。

优化竞争环境,建立完善的药品零售市场

首先,政府应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的条件。这些法规的实施严格了准入条件,对维护行业竞争秩序意义重大,各级地方政府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而不是流于形式。

再者,加快医改和医药分业的步伐,将医药零售业的市场从“潜在”的状态推向现实状态。长期以来,城镇医药市场基本超过85%的比重在于医药一体化的各大小医疗单位中卖出,药店所占有的比例极低。因此我们可以说,医药零售业只是城镇公费医疗用药和劳保医疗用药的一种补充,是药品消费市场的一个配角。医保改革使医药零售业增加新的市场机会,这是市场变现的具体例子。但是,目前推行医保的城市都反映有共性的特点,就是持卡人凭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的机会很小,数量很少,医院普遍控制处方外流,这种现象更引人注目到千呼万唤的医药分业改革这块坚冰上。所以,医药零售业要获得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或者说医药零售市场真正能形成,需于医改和医药分业完全推开之后。

多管齐下,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信息化管理针对上述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的管理特点,医药连锁零售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药品信息统一管理。医药药品种类繁多,进行统一管理可防止编码混乱;药品和化学制剂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可在销售时对特殊药品进行控制;药品对批号和有效期的要求相当高,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者可及时了解哪一种批次号的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给企业挽回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价格信息统一管理。价格信息统一管理可使企业对各个零售店的利润率进行控制,防止造成地区性价格差异,还可防止出现零售店追求高销售额不顾及利润的情况。

进销存相关数据进行网络信息集成。采购配送信息统一,使企业可以实现采购统一配送,降低了采配成本;销售数据的集成可使企业及时了解各零售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相关的销售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保障。

统一财务核算。连锁零售的财务管理基本上都是采用统一财务核算,因为各零售店基本上都是非独立核算单位,所以零售店的财务都是由企业总部进行统一管理。

符合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管理特点的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功能:基础数据设置、药品价格管理、订货计划管理、零售店订退货管理、零售店库存管理、vip客户管理、零售管理、零售店销售分析、零售店数据传输和交换。

管理信息化将为医药连锁零售企业面对入世所带来的挑战提供有力帮助。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实施管理信息化后在工作环节方面,减少了以前手工整理、复核、汇总单据的繁琐环节,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一笔业务的完成时间将缩短,人工成本也随之降低。

引进gpp,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gpp是《优良药房工作规范》的英文缩写。与目前国家强制执行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同的是,gsp是国家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硬性规范,而gpp则是一种行业自律规范,是在gsp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竞争平台,是全面提升药房经营服务水平的软件。

gpp作为行业自律规范,对药店主要有四点要求: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首先关注的是患者的健康;药房所有活动的核心是将合适、合格的药品和健康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客户,并为患者提供适当的建议,监督药品使用的效果;将合理和经济地指导大众使用药品作为药师的一项重要职责;药房应该提供优质的、明确的、多样化的服务。

制定gpp,是适应我国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形势的需要,能满足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自我药疗观念日益增强的要求,它将充分发挥社会药房在医疗保健体系中的作用。

内外并重,培育品牌价值品牌价值包括品牌外延和品牌内涵两个层面的内容。品牌外延,是指消费者对于该品牌的认知度;而品牌内涵,则表现为消费者对该品牌的综合满意度。品牌价值将会受到该品牌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促销、广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个企业如果要创造最佳的品牌价值,需要实现两者的和谐统一,一方面通过品牌内涵的提升拉动品牌外延的增加,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发挥品牌外延对于品牌内涵的促进作用。

随着药品零售业竞争强度的增加,许多的企业开始充分意识到忠诚客户培育的重要性。在药品经营日益同质化的情势下,专做“市场专业化”或“产品专业化”的药品零售企业已经越来越少,大家面临的客户群体没有显著差异。这个时候,如何建立有效的客户资源培育机制,就会成为药品零售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综观成功企业的品牌运营之路,最为重要的一点启示是企业本身不仅注重品牌知名度的宣传,而且对于品牌美誉度的培育同样十分关注。事实上,作为药品零售企业来说,药店的知名度可以成为消费者选择的一个理由,但它却不能为企业带来长远可持续增长的顾客,主要决定因素在于品牌外延与品牌内涵的共同成长。

一个药品零售企业不仅需要对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进行推广,如果要培育忠诚客户,更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苦练“内功”,从药品质量、服务水平、价格优惠、购买便利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改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