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例(12篇)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
气候变化长期之中又有显著的短期波动。对于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波动的气候成为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包括农作物生长期的长短、产量、自然植被区域的界线等)及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如布罗代尔指出:“15~18世纪期间,世界只是农民的广阔天地,80~90%的人口依靠土地为生,而且仅仅依靠土地。收成的丰歉决定着物质生活的优劣”。“气候像一位乐队指挥,发号施令的权威胜过了太阳王。无论欧洲的谷物区或亚洲的稻田和草原,普罗旺斯的橄榄或斯堪的纳维亚国家,都被打上它的意志的标记”。[1]李伯重亦指出:“20世纪以前的两千年中,气候变化是引起我国人口变化的决定性因素之一”[2]。
关于17~19世纪中国气候变迁对农业经济的影响,龚高法、张丕远、倪根金、陈家其、邹逸麟、周翔鹤、米红、王业键、黄莹珏等都曾作过深入的研究[3]。他们指出,明清时期中国气候变化有全球变化的背景,也有自身的特点。从全球范围看,人类文明史主要发生在欧亚等大陆冰川消退后的冰后期。而冰后期中,冷暖、干湿亦不断在交替变化。他们多引用自然科学家竺可桢的研究成果[4],认为中国近5000年(相当于冰后期后半期)的冷暖变化经历了4次温暖期和寒冷期,如下表:
表1我国近5000年气候冷暖变化
大约在15~19世纪中叶,中国进入与欧洲小冰期相当的所谓明清“小冰期”[5]。明清小冰期也有不同的冷暖时段,周翔鹤、米红将竺可桢之说归纳为4次冷期和3次暖期,如下表:
表2明清以来气候的冷暖变化
可知,明代仅嘉靖隆庆年间(或许还包括万历初年)较为温暖,其余大部分时间寒冷,万历末年、天启、崇祯年间尤其寒冷;清代则顺治与康熙年代特别冷;雍正、乾隆、嘉庆较为温暖,晚清又转为寒冷。
气候对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影响重大。欧洲小冰期里,英伦三岛、北欧、东欧、俄罗斯都出现了谷物欠收、饥荒、放弃耕作、舍弃村庄、人口严重减少的迹象。清代的情况也是一样。据研究,气候寒冷期影响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影响农作物的生产与产量。周翔鹤、米红认为,对水稻而言,冷害有3种类型:1.延迟型冷害。由于温度偏低,作物生育期延长,秋季霜前不能成熟,遂受其害而减产。2.障碍型冷害。作物在小穗分化和发育期对低温最敏感,如此时受到低温危害,则会造成小穗不育,甚至绝产[6]。3.混合型冷害。夏季持续低温可能导致以上两种类型并发,造成大幅度减产。明清,尤其是明末清初的最冷期中,水稻不但容易遭受霜冻和冷害,同时夏季较凉的气候,也减低了稻米的产量。他们依从主要粮食作物稻谷及关系粮食亩产、总产、总供给量的多熟耕作制指出,依明清时稻米在粮食供给中的地位最为重要(明代水稻占粮食总产量的70%,晚清早熟稻占稻米产量至少一半),麦子其次。早熟稻通过稻麦轮作、双季稻以及对边缘土地的利用来提高粮食总产量。如果稻谷生产(特别是早熟稻)受到损害,将危及粮食总供给。[7]陈家其、沈小英等亦从气候变化对多熟耕作制的影响指出,明末以前热量条件较为充裕,太湖流域双季稻的发展比较稳定,粮食产量较高;明末以后气候变得寒冷,双季稻面积减少,粮食复种指数下降,粮食大幅度减产。[8]夏明方亦指出,晚清气候变冷,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非常明显。如长江北岸的怀宁县,道光以前水稻“宜早晚二季,第刈早稻种晚稻,正大暑节土膏发育之时,农人争天时,一刻千金,率晨刈昼犁而夜种之……家人不足给事,皆于外乡雇老农并力及时以事晚稻焉”,道光以后“地质大异,每种晚稻,收入犹不足偿耕耨之费,是以皆易早晚二季为中迟一季”[9]。周翔鹤、米红还指出,除粮食外,严寒和粮食减产引起的饲料不足,使得耕畜越冬困难,人畜被冻死的记载时有所见。他们进而认为,明清之际寒冷期间农作物产量下降,耕畜死于严寒,农业经济萎缩,抑制了人口再生产。雍正、乾隆以后,气温逐渐转暖,粮食产量上升,人口再生产上升。这说明,何炳棣以早熟稻和甘薯、玉米推广使明清以来中国人口一直上升的论断应该进一步探讨。因为按何炳棣观点推演的结果是:假如粮食生产遭到重大挫折,将导致人口的大幅度下降。事实上,农业不能摆脱自然条件的约束,人口上升的态势将因自然条件的变化出现曲折(有时可能是非常大的曲折),很难是一条平滑的上升曲线。[10]
第二,与旱涝灾荒的多发有关。如果说,上述小冰期常年气候往往被人们所忽略,那末,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对社会的冲击力更为巨大的所谓“气候的极端事件及其发生频率”。这气候的极端事件,便是大旱大涝大寒的自然灾害。
据王业键、黄莹珏的研究,华东、华北地区气候的冷暖周期与旱涝多寡有关。冷期自然灾害较多,正常年相对较少;暖期自然灾害较少,正常年相对较多。[11]他们利用《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12],求得华东地区每10年中“正常年”、“旱涝年”出现频率的百分比:“正常年”在暖期(清康熙四十年~嘉庆二十五年,1701~1820)约占60%;冷期(明天启元年~清康熙三十九年,1621~1700;嘉庆二十五年~光绪十六年,1820~1890)约占28%及31%。“旱涝年”在暖期(清康熙四十年~嘉庆二十五年,1701~1820)约占40%;冷期(明天启元年~清康熙三十九年,1621~1700;嘉庆二十五年~光绪十六年,1820~1890)约占72%及70%。又求得冷暖期每10年中“正常年”、“旱涝年”出现频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正常年”出现的最大值,暖期是53%及54%,冷期是45%及48%;“正常年”出现的最小值,暖期是20%及25%,冷期是13%及18%。相反,“旱涝年”出现的最大值,暖期是80%及75%,冷期是88%及83%;“旱涝年”出现的最小值,暖期是48%及46%,冷期是55%及53%。华北地区同样——冷期灾害较暖期为多,“正常年”的最大值及最小值均小于暖期;“旱涝年”的最大值及最小值均大于暖期。[13]
第三,影响粮价。然王业键、黄莹珏的研究表明,一般情况下,粮价上涨主要与“气候变化的极端事件”紧密相连;粮价峰值通常出现于当年或1、2年前有重大或连续的自然灾害发生之时。长期气候变迁与粮价涨落并无明显关系——冷期粮价未见上升,暖期未见粮价下跌。如17世纪与19九世纪的冷期,粮价呈现下降;18世纪的暖期,粮价却温和上升。这说明,人口、货币等因素对于粮价长期变动的影响,比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大。[14]
第四,影响农牧过渡带的推移。在我国历史上,北方农业民族和游牧民族交接地区由于热量水分条件的不同,湿润程度自东向西由温润、半湿润、半干旱至干旱过渡,存在着一条农牧业过渡带。其大致走向为:北起东北的大兴安岭东南麓,经辽河中上游,沿阴山山脉向西,经河套、鄂尔多斯高原东缘南下,直到云南西部。南北宽几百公里,东西长几千公里。过渡带东南部季风区主要为农耕区;西北部干旱区和西南部高寒区主要为牧业区。过渡带内,农牧并存,各自独立经营。过渡带的进退推移,反映出在气候环境影响下北方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政治、经济势力的消长以及疆域、政区和产业布局的变化。
邹逸麟认为,明清时期北方农牧过渡带有过明显的推移。明代初年,农牧过渡带的北界大致为阴山、大青山斜向东北至西拉木伦河上游南侧一线。15世纪初,因气候转寒农牧过渡带有所内缩,明朝卫所军队及其家属的生存无法靠农耕维持,内迁至长城以内,军队从军屯自给,变为国家提供军饷,明朝由此加赋1200万两,成为财政窘迫的滥觞之一;18世纪前期,北方气候一度转暖。《热河志》所载乾隆御制诗中反映当时秋季气温较高、雨水较多的诗句很多。如“关外逢秋热,忽如夏杪时”;“今秋已过闰,情知凉应速。此热实利稼,秀实催嘉谷”;“木兰九月雨,秋暖实异常”。又如“气候自南北,其言将无然。予年十二三,仲秋必木兰。其时鹿已呦,皮衣冒雪寒。及卅一二际,依例往塞山。鹿期已觉早,高峰雪偶观。今五十三四,山庄驻跸便。哨鹿待季秋,否则弗鸣焉,大都廿年中,暖必以渐迁”。可知,北部气候转暖,大约延迟一个节气。农牧过渡带的北界应该是自然条件允许的最北界、无灌溉旱作的最西界;其西段大致为阴山、大青山北麓的海流图、百灵庙一线;中段大致为大马群山、小滦河上游一线;东段大致与大兴安岭南端相接,沿岭东斜向东北。西段原黄河河套地区,地势平坦,土质肥沃,水利资源丰富,秦汉都曾开发为发达的农业区,明中叶后农牧均衰,一片荒凉。康熙末至乾隆年间,内地人民不断涌入,土默特左右二旗地“迷漫千里,悉皆腴壤,人居颇广”。中段康熙以后内地大量移民出口垦殖。雍正二年(1724),出边汉民于察哈尔右翼四旗私垦农田近3万顷,“自张家口至镶兰旗察哈尔西界,各处山谷僻隅所居者万余”[15]。雍正十三年(1735)清廷曾一次开放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土默特地区4万顷土地招民垦种[16]。乾隆初,归化城郊“开垦无复隙土,大成村落”,蒙、汉、回等族居民,人烟凑集,出城西行至河套、向北直至大青山下,皆有“山西人携家开垦”,“散布山谷间,山土饶沃”[17]。乾隆八年(1743),归化城土默特旗的75000余顷土地中,牧地只占14268顷,农耕已居主位。[18]东段今内蒙赤峰和辽宁凌源、建昌一带因地近长城与内地连成一片,农业发展较早且速,康熙年间汉人趋之日众,18世纪中叶,成为较稳定的半农半牧区[19],嘉庆初边禁放松,内地大批农民携眷出口垦耕。嘉庆十五年(1815)“热河迤北一带”,“山广平原,尽行开垦”[20]。道光年间,开垦较晚的喀喇沁右旗也因“商民日集,占垦地亩日广”,终致“蒙古人无地牧放牲畜”[21],最终完成了半农半牧区向农业区的转化。而雍正、乾隆年间在长城以北设置一系列与内地体制相同的厅、州、县制,也是农耕区北展的反映。可知,农牧过渡带北移,是康乾时期农业经济呈显盛世气象的重要原因和结果之一。温暖气候大致延续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嘉庆、道光年间,而后转冷,出现多次寒冬[22]。咸丰年间,原在康雍乾农业兴旺的归化城一带,仍成“苦寒之地,春末开冻,秋初陨霜,统年燠少寒多,禾稼难以长发,稻梁菽麦本非貊地所生,蒿子油莜变皆视为嘉谷,劳于耕作,而薄于收成”[23]。大约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又出现短暂的温暖气候,这就是清末光绪年间大规模开垦蒙地的地理背景。[24]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篇2
【关键词】气相色谱仪;问题;方法
目前,气相色谱仪在食品、化工和医药等行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气相色谱仪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故障,因而降低了分析化合物的速度,影响了食品、化工和医药等行业的发展。本文将对气相色谱仪的组成进行介绍,并分析各个组成部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排除故障的方法,从而提高气相色谱仪物质分析的速度和质量,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1.气相色谱仪简介
1.1气相色谱仪的组成部分
气相色谱仪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仪器,其内部主要由恒温器、气路、气压表、进样器、收集检测装置、记录仪和色谱柱等部件组成,各个不同的部件在气相色谱仪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其中恒温器能够控制柱箱内部的温度,气路能够完成气体的运输,气压表能够测量仪器内部的压强。这些部件共同构成了气相色谱仪,他们独立统一的关系,在应用气相色谱仪的时候,任何一个部件出现故障都将导致气相色谱仪无法正常工作,所以维修人员必须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气相色谱仪的正常使用,提高仪器使用企业的分析速度,促进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1.2气相色谱仪的工作原理
根据气相色谱仪的名称我们可知,气相色谱仪的工作原理就是汽化的式样在固定相和移动相的运动过程中内部的物质发生分离,并在仪器中显示出不同的颜色,从而帮助研究人员对汽化的试样进行物质分析,从而发现式样存在的特性,并利用式样的特性进行食品、化工和医药等的生产,为人们提供所需的物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同时,气相色谱仪的应用还能够促进应用气相色谱仪的企业的发展,为国家经济的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2气相色谱仪在使用时存在的问题及出现问题的原因
2.1柱箱温度出现异常
企业在使用气相色谱仪进行物质分析的时候,仪器内部的柱箱温度会出现异常,主要表现为温度发生周期性的变化或温度的偶然变化。出现温度周期性变化的原因可能是气相色谱仪内部的温度控制器的灵敏度较低,无法及时地对温度进行调节。温度偶然发生变化的原因可能是温度控制加热板内部的元件失去了感应温度的功能,或者是由感应温度的元件与电路的引线接触不良引起的。
2.2气路系统出现漏气的现象
检修人员在检查气路系统是否出现漏气时,可以暂时关闭高压阀,然后注意减压阀上低压表的数值变化,如果5分钟之内低压表显示的数值下降,则表明系统存在漏气的现象。确认气路系统存在漏气之后,检修人员要确认漏气的具体部位,然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排除漏气的故障。一般情况下,气路的接头处是漏气故障的频发地带,检修人员要特别注意。
2.3柱中固定相和色谱柱出现异常
以安捷伦色谱仪为例,该仪器是由结构复杂的三阀四柱设计而成,随着此种气相色谱仪使用时间的延长,色谱仪内部的色谱柱会出现老化的现象,进而导致色谱柱中的固定相不足,无法将汽化式样内部的物质进行分离,在检测器中显示出来的色谱峰就会变得模糊,无法帮助研究人员快速地分析出式样的组成物质,不利于行业产品的创新,阻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2.4气相色谱仪的检测器出现问题
研究人员在使用气相色谱仪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仪器点不着火的现象发生,产生此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检测器内部存在积水或杂质,导致检测器的喷嘴发生堵塞。另外,还可能是因为灯丝过于老旧,与点火有关的部件生锈,检测器的点火系统设置的温度不能够实现式样的燃烧而造成的。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要对仪器进行排查,最终确定故障原因,从而采取正确的排除故障的方法。
3解决气相色谱仪在使用出存在的问题的方法
3.1控制柱箱温度的方法
当柱箱温度发生周期性变化的时候,检修人员要检验气相色谱仪内部的温度控制器是否拥有较好的灵敏度,检查方法就是将柱室测温铂电阻换成电阻可调的电阻箱,如果调解电阻箱的电阻,温度没有发生变化,则说明温度控制器的灵敏度偏低,如果温度的变化正常,则表明温度控制器拥有较好的灵敏度。如果柱箱温度突然发生变化,检修人员就要检查温度控制加热板内部的感应温度的元件是否出现故障,一经发现就要立即更换元件。另外,还要对元件与电路的接线点进行分析,检查接线点是否存在接触不良的现象,可以采取的方法是对接触不良的接线点进行焊接处理。
3.2排除气路系统的漏气故障的方法
首先,在气路系统表面涂抹皂液,接通气源后寻找漏气点,然后采取堵漏的方式来排除漏气故障。在此过程中,检修人员要特别注意气路接头处,力求消除接头处漏气现象。
3.3防止固定相流失,清理色谱柱的方法
要想减少固定相流失现象的发生,检修人员必须减少检测器的污染,控制检测器的温度,将不连接热导的检测器进行敞口处理,从而实现色谱柱的再生,确保仪器拥有充足的固定相。
3.4排除气相色谱仪检测器故障的方法
发现气相色谱仪存在点不着火的时候,如果检测器的喷嘴内部存在积水或杂质,检修人员就要清除内部的积水和杂质。如果灯丝老化或者与点火有关的零部件生锈,就要跟换灯丝或者与点火有关的零部件,促进点火的顺利进行。
4总结语
气象色谱仪在食品、化工和医疗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使用气象色谱仪的时候,必须确保该仪器处于正常的工作水平,从而为研究人员提供准确的研究资料,进而快速地分析式样的物质组成,寻找出式样的特性,根据特性开发出新的产品,以此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因此就要求检修人员要根据不同故障的特点选取不同的检修方法,最终排除故障,为经济的发展做贡献。
【参考文献】
[1]李涛,庞丽君,姚方方.GC-2010气相色谱仪进样口互换解决进样故障[J].分析仪器,2013,11(28):111-112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篇3
关键词气候生态;脆弱区;监测;评估;内蒙古赤峰
1赤峰市气候生态脆弱区基本生态概况
本区包括大兴安岭山脉西南端、七老图山脉地区、努鲁尔虎山脉地区,境内有辽阔的浑善达克沙地,黄土丘陵密布,沟壑纵横。森林覆盖率和植被盖度相对较高,分别达到40%和80%以上。区内海拔较高,多在1500m以上,最高的大光顶子山达到2061m。山地特征明显,土壤肥力高,地下水位高低差异悬殊,年湿润度一般在0.60~1.20之间,属于半湿润和湿润气候区,分布有大量的森林草原、灌丛草原、针阔混交林带植被等(见图1)。土壤多以山地黑土、黑棕土、黄土、黄沙土为主。土壤沙化退化和水土流失相对较轻。本区沿山地带多以林业、牧业为主,南部丘陵地区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属于典型的农牧林混交地带,生产力水平相对较高。本区内随着年际间气候的波动,生态环境呈现出明显的脆弱性。
2赤峰市气候生态脆弱区气候条件监测评估
以脆弱区内8个气候生态监测点(浩尔吐、林西、经棚、岗子、锦山、天义、八里罕、宝国吐)为代表,统计2004~2006年主要气候要素平均值进行比较,结果见表1。
由表1可见,脆弱区监测时段内平均气温变化较大,2004年比常年偏高1.0℃;2005年比常年偏高0.1℃,比2004年偏低0.9℃;2006年比常年偏高0.4℃,比2004年偏低0.6℃,比2005年偏高0.3℃。平均日照时数,2004年比常年偏多148h;2005年比常年偏多140h,比2004年偏少8h;2006年比常年偏多92h,比2004年偏少56h,比2005年偏少48h。平均降水量,2004年比常年偏少15mm;2005年比常年偏少11mm,比2004年偏少4mm;2006年比常年偏少26mm,比2004年偏少36mm,比2005年偏少40mm。≥10℃活动积温,2004年比常年偏多165℃;2005年比常年偏多219℃,比2004年偏多54℃;2006年比常年偏多206℃,比2004年偏多41℃,比2005年偏多13℃。无霜期,2004年比历年均值推迟9d,2005年比历年均值提前2d,比2004年提前11d;2006年比历年均值提前12d,比2004年提前21d,比2005年提前10d。接墒雨,2004年比常年推迟24d;2005年比常年提前4d,比2004年提前26d;2006年比常年推迟3d,比2004年提前19d,比2005年推迟8d。
由于3a内气温、日照、降水、积温、无霜期、接墒雨变化较大,所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表现出很大差异,2004年虽然接墒雨严重偏晚,降水略偏少,但监测期内光、热匹配,加之无霜期偏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利大于弊。2005年光热充足,降水略偏少,无霜期和接墒雨早基本正常,气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表现为利大于弊。2006年光热充足,降水偏少,无霜期提前,接墒雨提前,气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前2a相比,相对较差。
3赤峰市气候生态脆弱区气候灾害监测评估
(1)干旱。脆弱区内2004年冬、春旱连初夏旱严重,春季接墒雨严重偏晚,对农田播种、出苗和牧草返青生长十分不利。由于旱情严重,导致地下水位下降1~2m,季节性河流干枯,水库蓄水量不足常年的1/4,1000多眼机电井因旱吊空,有26万人和60多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农田可灌面积不足常年的一半。2005年冬、春旱严重,受旱农田30多万公顷,受旱草牧场540多万公顷。2006年冬、春旱严重,受旱农田90多万公顷,7月后又相继发生严重伏、秋旱,受旱农田40多万公顷,因旱绝收农田4万多公顷,受灾草牧场近250万公顷,80多万人受灾,10万多人发生饮水困难。
(2)洪水、冰雹、大风、雷电灾害。2004年脆弱区内先后发生洪水、冰雹、大风、雷电灾害10次,水毁耕地48hm2,累计受灾农作物(包括蔬菜、瓜果、烟叶、花卉等经济作物)1.8589万公顷,其中绝收6104hm2,累计倒塌房屋175间,累计因灾死亡大小牲畜2167头只,累计水毁机电井、人畜饮水井67眼,累计受灾人口2.07万人,因灾死亡4人,加上其他项损失,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25万元。
2005年先后发生洪水、冰雹、雷电、大风灾害18次,水毁耕地218hm2,累计受灾农作物(包括蔬菜、瓜果、烟叶、花卉等经济作物)3.2338万公顷,其中绝收8736hm2,倒塌房屋188间,因灾死亡大小牲畜28头只,受灾人口18.69万人,死亡4人,加上其他项损失,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499亿元。2006年先后发生洪水、冰雹、雷电灾害7次,累计受灾农作物(包括蔬菜、瓜果、烟叶、花卉等经济作物)3870hm2,其中绝收1574hm2,倒塌房屋225间,因灾死亡大小牲畜61头只,水毁机电井、人畜饮水井250眼,受灾人口3.25万人,因灾死亡9人,加上其他项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63万元。年度大风日数最多为34d,其中发生沙尘暴3次,发生扬沙和浮尘天气10次,为历史同期所罕见。
4赤峰市气候生态脆弱区5~10月地下水位变化监测评估
由表2可知,生态脆弱区监测时段内5~10月地下水位变化,经棚站最深为11.33m,3a平均为10.04m,锦山站最浅为5.45m,3a平均为5.70m。2005年与2004年相比,变化最大的是经棚站,上升了2.41m;变化最小的是锦山站,上升了0.32m,其余2个站上升了0.40~0.58m。2006年与2004年相比,变化最大的仍是经棚站,上升了1.47m,变化最小的是天义站,上升了0.09m,其余2个站下降0.11~0.12m。2006年与2005年比,变化最大的仍是经棚站,下降了0.94m,变化最小的是天义站,上升了0.09m,其余2个站下降0.44~0.69m。
地下水位的时空变化一方面是受当地当年监测时段内自然降水的多少所影响,另一方面是与当地当年监测时段内水资源开采利用率的大小有关,越是干旱少雨的年份,水资源开采利用率也就越高,从而导致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但脆弱区2004~2006年内,地区间受地形地势、地理位置等自然环境影响,降水量和水资源开采利用率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从而导致地下水位变化明显。
5赤峰市气候生态脆弱区土壤水分变化监测评估
由表3可知,生态脆弱区监测时段内5~10月、10~50cm深土壤水分变化以2006年最好,2004年次之,2005年最差。2004年春季土壤多为一类、二类墒情,入夏后随降水的增多,土壤水分明显回升,多为一类墒情。2005年敏感区内虽然春季旱情严重,但因为上年秋季雨水较多,土壤墒情仍维持在二类墒情以上,夏季虽然雨水充沛,但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大部分地区发生阶段性干旱,土壤水分远不如上年同期,进入9月后,随降水的逐渐减少,土壤水分明显下降。2006年春季土壤多为一类、二类墒情,夏季雨水较为充沛,土壤仍维持在二类墒情以上,9月后降水明显减少,土壤水分随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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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气候生态脆弱区天然牧草营养成分变化监测评估
牧草各种营养成分含量的多少,主要取决于牧草品种和牧草不同生长发育时段的气候条件,由表4可知,脆弱区混合牧草营养成分:吸附水、粗蛋白和钙以2004年最高;2006年和2005年次之;粗脂肪和粗灰分以2006年最高,2004年和2005年次之;粗纤维以2005年最高,2006年和2004年次之;无氮浸出物以2004年最高,2005年和2006年次之;磷以2006年最高,2005年和2004年次之。
7赤峰市气候生态脆弱区牧草生长发育状况监测评估
由表5可知,气候生态脆弱区8月末监测草层高度以2004年最高,2005年与2006年次之,2004年比3a平均值增高10cm;2005年比3a平均值降低2cm,比2004年降低12cm;2006年比3a平均值下降8cm,比2004年降低18cm,比2005年降低6cm。8月末监测牧草盖度差异不大,2004年比3a平均值降低1%;2005年比3a平均值增高1%,比2004年增高2%;2006年比3a平均值增高1%,比2004年增高2%,与2005年持平。8月末监测牧草产量以2005年最高,2004年、2006年次之,2004年比3a平均值增高312kg/hm2;2005年比3a平均值增高1010kg/hm2,比2004年增高698kg/hm2;2006年比3a平均值降低1321kg/hm2,比2004年降低1633kg/hm2,比2005年降低2331kg/hm2。
8赤峰市气候生态脆弱区农作物生长发育状况监测评估
由表6可知,气候生态脆弱区春玉米播种期2004年比3a平均日期提前8d;2005年比3a平均日期偏晚4d,比2004年偏晚12d;2006年比3a平均日期偏晚4d,比2004年偏晚12d,与2005年持平。出苗期,2004年比3a平均日期提前4d;2005年比3a平均日期偏晚3d,比2004年偏晚4d;2006年与3a平均日期持平,比2004年偏晚4d,比2005年提前3d;拔节期,2004年比3a平均日期偏晚2d;2005年比3a平均日期偏晚1d,比2004年提前1d;2006年与3a平均日期持平,比2004年提前2d,比2005年提前1d。成熟期,2004年比3a平均日期提前3d;2005年比3a平均日期提前2d,比2004年偏晚1d;2006年比3a平均日期偏晚3d,比2004年偏晚6d,比2005年偏晚5d。生长高度,2004年比3a平均值偏低3cm;2005年比3a平均值偏低1cm,比2004年偏高2cm;2006年比3a平均值偏高3cm,比2004年偏高6cm,比2005年偏高4cm。
9气候生态脆弱区沙尘天气与风蚀度变化监测评估
由表7可知,大气尘降物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大风沙尘天气的多少,而大风沙尘天气的多少主要取决于的地形、地势、地面植被盖度、土壤质地、山体、风向、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等。本市气候生态脆弱区内,不同年际间和各月之间的大风沙尘天气并无明显规律,从时间尺度看,以春季和冬季最多,秋季次之,夏季最少。从地域分布看,越是地面植被差、沙化退化、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大气尘降物也就越多。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1篇4
2012年4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应对法》(建议稿)初稿(以下简称《建议稿》)在京,并提交国家发改委,这是我国以“应对气候变化”为专题的第一个系统的法律建议文本。从2007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到2008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白皮书)、200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以下简称《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2011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白皮书)、再到该《建议稿》,标志着我国的气候变化应对国家行动正在经历由政策上升为法律的蝉蜕过程,立法已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政策法律化的重要目标除了制度性、规范性、长期性、程序性之外,更重要的即为强制性,希望凭借法律的强制功能保障气候变化应对方案及行动的实现。《建议稿》因此突破以往气候变化应对的政策法规,首次引入“法律责任”章节,共11条。而此前《国家方案》、《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以及我国首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性法规《青海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等均未设置法律责任条款。但是《建议稿》的法律责任机制设计却受到某些专家的质疑:第一百零六条提出违反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规则交易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由于违法成本偏低,法律很难对排放源有实质性的约束力,仅仅这一条就足够把碳交易扼杀\[1\]。那么气候变化应对的法律责任机制究竟应当如何设计?本文拟围绕此问题展开研讨。
二、气候变化应对法的特质
毋庸置疑,法律责任的设计应紧密契合相关立法的具体特质,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机制的设计同样也须基于气候变化应对法之特殊性分析而展开。以《建议稿》为例,目前较为成熟的气候变化应对立法模式大致呈现以下特点。
(一)软法条款与硬法条款共存
“软法”概念起源于西方国际法学,最初指国际法上的非条约协议,后经发展泛指结构未必完整,没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却能对社会成员的外在行为起到约束作用,产生社会实效的法律规范。作为“软法”的相对概念,“硬法”则指在严格意义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规范。软法的共同治理及民主协商理念有助于应对传统环境管制危机,其行为实效性可以弥补硬法在环境领域的供给滞后和不足,并且随着环境保护观念的成熟,软法在环境主体间的内在认可度较高而具有自觉遵守的基础。因此软法在我国环境法领域大量存在,呈现不断发展增量的态势,并与国家法构成的硬法机制相配合,共同发挥着调整环境领域社会关系的功能。然而,环境软法其积极效应与消极效应往往相互伴生,呈现出既推动环境法治目标全面实现的正面效应,又不免带来与环境法治精神相悖离的负面效应。气候变化应对法以《国家方案》、《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等公共环境政策为指南和先导,规定了为数不少的鼓励性、指导性、建议性、自由裁量性的软法条款,具有软法的特征。但其特殊性在于:一是大量软法条款仍倚仗公权力实施,以政府规制为核心,是政府主导型的软法,相比社会自治型、民间型等其他软法模式实施力度更大;二是同时存在一定的硬法条款严格规制企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建议稿》中法律责任章节的设置即为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显现。气候变化应对法中政府主导型软法条款与硬法条款共存,这一特点使其在保留软法优势的同时又尽量避免受制于软法缺陷。
(二)立足于已有法律的拓展与提升
气候变化法的产生基于法律回应气候变化的需要以及传统部门法应对失灵的双重原因。一方面,气候变化作为当今社会中关系到国际安全、国家发展、企业效益、公众健康的重要问题需要法律加以规制。另一方面,气候变化问题的复杂性和所涉领域的广泛性决定了现有的法律架构,诸如《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等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实现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价值需求,亟待重构具有自身独特内容的中国气候变化应对法框架。有学者因此指出:中国气候变化应对法的框架体系应当由“一体两翼”构成:“一体”即气候变化应对综合立法(或称为气候变化应对基本法),主要确立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两翼”一是减缓性立法,主要包括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立法;二是适应性立法,主要包括完善自然资源、相关产业、防灾减灾、社会保障等立法\[2\]。《建议稿》也正是本此框架设计而成。这一架构决定了气候变化应对法的立足点,即并非对于已有法律规范的覆盖替代,而是在其基础上谋求拓展与提升。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程雨燕: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研究(三)兼具国内法与国际法两个相互影响的向度
自1992年全球共同努力制定《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使得温室气体减排有了法律依据,到2005年《京都议定书》的强制生效,再到2007年印尼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的“巴厘岛路线图”,国际社会一直在为气候危机的治理进行不懈努力。但是由于气候变化问题与人类生活以及世界各国的发展息息相关,既是环境问题又是国家发展问题。温室气体减排和各国经济利益有着强烈的对冲性,因此2009年丹麦哥本哈根的气候变化大会未能达成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各国在对待温室气体减排上的态度都非常微妙,有的学者基于“矫正正义”的观点认为富国对气候变化问题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应该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的减排成本。有的学者则否决了气候变化政策应基于矫正正义或应努力实现经济发达国家和经济落后国家再分配的提议,主张根据国际帕累托主义原则,通过科学和经济的途径来达到减排的最佳水平,选择可以增加福利的协议来应对气候变化\[3\](P223-252)。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位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却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既要勇于承担来自国际社会的减排道义和责任,又要面临来自国内的减排压力和困难,从而尽管在国内法与国际法于气候变化应对领域的交集内已经达成应对气候变化必要性与紧迫性的共识,但是仍然存在目标、途径、期限、方法、法律责任等具体环节方面的分歧。国际法需要依托国内法完成适用转化,国内法希望能够积极地作用于国际法的形成,二者互动的存在使得气候变化应对法必然具有国内法与国际法两个相互影响的向度。
(四)利益保护与利益促进目标并重
新功利主义法学派创始人耶林认为法律的目的就是社会利益,社会利益是法律的创造者,是法律的唯一根源,所有的法律都是为了社会利益的目的而产生。其他法学家也都公认法律的产生与利益紧密相关,离开了利益,法律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气候变化应对法的产生也不例外,但其特别之处在于同时追求利益保护及利益促进的双重目标。这是由其多元立法目的所决定的,既要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又要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更要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是指通过立法保护生态系统处于能够适应气候变化的动态平衡中,各物种能够正常地生存繁衍,各层次的生态系统得以顺畅循环,人类可以从中获取发展所需的生态资源。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是指通过立法保护人身财产免受气候变化及其影响造成的潜在威胁和现实损害。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是指通过立法促进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来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例如专家在《气候变化应对法》的立法构想中即提出:“基本政策规定需要有引导性和促进性,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相关工作部署,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履行义务、行使权利指明方向。”\[4\]由此可见,前两者所体现的是气候变化应对法的利益保护目标,主要通过适应性立法来实现,而后者所体现的则是气候变化应对法的利益促进目标,主要通过减缓性立法来实现。此三者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都直接源于应对气候变化的现实需要并承担着实现气候变化法价值的使命,气候变化应对法须统筹并重利益保护与利益促进的双重目标而不可偏废。
(五)以环境伦理为基础确认了生态市场经济的正当性
环境伦理主要研究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人类个体与自然环境系统和社会环境系统,以及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道德行为关系。环境伦理要求人类尊重并善待自然,尊重地球上的一切生命物种,尊重自然生态的和谐与稳定并且顺应自然的生活。生态市场经济不同于以往人类与自然关系紧张对立、经济增长和资源消耗此消彼长的自由市场经济,它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追求协调的生产和消费,同时促进工业与社会创新的新型经济形态。这一概念最早由德国前环境部长、现任总理默克尔于《科学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一文中正式提出。全球气候问题引发人们对于自身生产、生活和过度能源消耗等环境伦理问题的反思,而气候变化应对法作为此类反思的法律回应必然以环境伦理为基石。因此,气候变化应对法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引入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融资、金融市场,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清洁发展机制,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保护环境、优化生态与提高效益的统一性,表达了越是生态环保越有效益的经济趋势,是生态市场经济于气候变化领域的尝试性构建。由此可见,气候变化应对法实质上以环境伦理为基础确认了生态市场经济的正当性。
三、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机制的因应设计法的实施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责任设定的科学性,而以往大量环境立法在法律责任部分习惯于照搬照抄上位法、同类法或国外法的做法是立法科学性欠佳的主要内因之一。就气候变化应对法而言,应如何充分、准确地把握前文所述其立法特质,系统研究及科学解答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的存设必要、整体定位、价值功能等重大理论命题,量体裁衣地构建富有规制实效的法律责任机制无疑是该项立法之成败关键。然而遗憾的是,结合相关立法说明可以发现《建议稿》仅在总则部分尝试结合《气候变化应对法》的特质,注意到:立法目的需有独特性和层次性,适用范围需有特定性和衔接性,基本原则需有指导性和实践性,主要制度需有普遍性和特殊性,政策规定需有引导性和促进性;在法律责任的具体设计章节却并未对《气候变化应对法》的特质加以关照。笔者因此提出如下设计方案。
(一)法律责任的设定具有必要性
气候变化应对法是否需要设定法律责任?这是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机制设计的先决问题,对此,法学界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气候变化应对法不应是宣示性法律,而应是一部规范性、操作性强的法律,法律责任是立法过程中必须考虑的一个核心问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不应把法律责任作为立法的重点,从侧面提及即可\[5\]。笔者赞同前者,认为气候变化应对法的法律责任设定具有必要性,这是由其政府主导型软法条款与硬法条款共存的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气候变化应对法中包含有相当数量的硬法条款,需以法律责任保障实施,《建议稿》的立法说明也支持该观点:“立法既应有引导和原则性的规定,还应有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对于引导性规定,难以规定违反的法律责任,而对于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法律须针对违反行为设立相应的法律责任。”\[6\]于此自不待言。其次,比《建议稿》更进一步的是,即使针对“引导和原则性的规定”,软法部分也需要法律责任的设定,因为气候变化应对法中的软法条款具有不同于一般软法的独特属性。就一般软法而言,基本无需通过法律责任的强制约束来保障实施,然而气候变化应对法却属于软法中实施力度最强的政府主导型,这一特征决定其仍需凭借强大的政治权威加以实施。其原因在于:与一般软法多元主体参与、多元权威中心的特点相比,政府主导型的气候变化应对法仍然属于以传统政府权威为中心的实施模式,执法实践中其政府控制力和规制实效甚至超越了一般的硬法,从而不仅无需担心其软法特征所带来的对相对人约束力缺失,而且尚需要通过设定法律责任来构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机制,以防不当侵害私权。以《建议稿》为例,一方面,由于该法内容较为抽象概括,需要相关解释加以细化,明确操作性,在此过程中国家、政党、社会自治组织等似乎都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以软法形式解释软法的主体,从而导致环境执法的随意性。值得警惕的是,当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屈服于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时,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将不可避免。因此必须设定法律责任约束软法的制定者,对于内容违法违规的相关软法制定者施以问责。另一方面,《建议稿》以软法治理理念为核心,立法表述中不乏“鼓励支持”、“政策引导”、“倡导”等行政指导的内容。传统行政法观念认为其属于非强制性行政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从而指导者无需对指导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然而现代行政法观念却越来越认识到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管理权而实施的一种行为,实质上仍然是一种权力,而且具有事实上的强制性,应本着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追究行政指导不当的法律责任。气候变化应对法所运用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免涉及对相对人的权利限制或利益影响,应当对其失当、失策情形设定法律责任,从而约束软法实施的手段。
简言之,法应当具有约束力,“法是人们赖以导致某些行动和不做其他一些行动的准则或尺度。‘法’这个名词由‘约束’一词而来,因为人们受法的约束而不得不采取某种行径”\[7\](P104)。法律责任是法的约束力的保障,具体到气候变化应对法中则表现为:通过设定法律责任,于软法领域约束政府行为,于硬法领域规制相对人行为。
(二)法律责任的设计应整体定位于综合、协调与创新
气候变化应对法的法律责任应当如何定位?这是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机制设计的核心问题。如前所述,气候变化应对法是对已有法律的拓展和提升,因此其法律责任设计应当定位于综合、协调与创新。
首先,气候变化应对法是一部综合性立法,需要从经济活动、个人消费、政府行为等全方位规范影响气候变化的社会行为。不同主体承担环境责任的形式不同、效果不同、归责原则也不同,因此法律责任机制的设计应当具有综合性。其次,从立法沿革关系来看,气候变化应对法作为“后法”产生于传统部门法的基础之上,并非整体的“破旧立新”,而更接近于一种“拾遗补缺”式的自我完善。同时,从所处法律地位来看,气候变化应对法既是气候变化应对立法中的基本法,又是环境保护法立法中的单行法。因此其法律责任机制的设计应当具有协调性。最后,气候变化应对法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传统部门法的综合与协调,其产生源于传统部门法立法目的滞后、调整范围有限及体系不健全,在气候变化应对方面疲软无力,因此其法律责任机制设计如果只是单一复制将失去意义,必须具有合目的性的创新。
为充分体现综合、协调与创新的整体定位,气候变化应对的法律责任机制设计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在体系要完整,保证没有明显的漏洞或空白,规定的第二性法律义务能与气候变化应对法设定的第一性法律义务相对应,各种法律责任如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应当形式齐全、适用恰当、轻重合理,并具有内在逻辑合理的排列次序及衔接方式。二是外在体系要协调,这要求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条款与上位法、下位法及同级法,与普通法及特别法,与前法及同期法中涉及的法律责任条款关系顺畅,不产生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三是内外体系皆要创新,这要求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应根据气候变化问题的特殊性,在传统环境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有所拓展和提升。例如可以突破传统环境法律责任以行政责任,而且是外部行政责任——行政处罚为绝对主导的局限,依托环境刑事责任形成强力支持,完善环境民事责任作为必要补充,优先择用其他非强制性行政手段达成利益最大化,恰当运用处分监督政府环保履职。由此可见,《建议稿》法律责任部分仅规定了行政责任,其中2条涉及处分,8条涉及行政处罚,1条涉及行政救济,在某种程度上还没能实现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机制的应有定位。
(三)法律责任的形象应为带着镣铐舞蹈
气候变化应对法的法律责任应当展示何种国际形象?这是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设计所面临的不同于其他国内环境法的特殊性问题。由于气候变化应对法的形成具有国际法与国内法两个相互影响的向度,其法律责任的形象可以表达为:国际法压力下的国内法因应,国内法影响下的国际法发展,以及从而产生的约束性与适应性的互动,即可以比喻为“带着镣铐舞蹈”。
气候变化应对立法中政府行为的立场在国内法及国际法的互动间不可有失偏颇,从而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机制设计需要监督政府在约束性与适应性间主动、准确、恰当地作为。一方面,气候变化应对立法的约束性源于国际压力与国内需要。另一方面,气候变化应对立法的适应性同样存在于国际及国内两个层面。其一,在气候变化这一国际环境合作领域,于环境问题之外更涉及国家、经济发展权、生存权等政治问题,因此我国在积极承担国际义务的同时始终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其二,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在面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同时,还要解决其他发达国家已经解决的国内经济发展问题。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能源需求不断增长的现状使得我国节能减排的难度加大,相关气候变化应对立法必须考虑国情。
在这一背景下,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带着镣铐舞蹈”的形象对政府责任承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追究政府乱作为的法律责任,又要追究政府不作为的法律责任。一方面,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可能基于故意或过失违法作为或履行失当,应当设定法律责任对其加以问责,以监督政府充分有效地履行环境责任。另一方面,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可能出于经济保护、地方保护的实际利益,以及气候变化应对的畏难情绪而消极不作为,应当设定法律责任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法定责任。尽管对于以上两方面的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在行政法理论中已经达成共识,但于立法实践,尤其是环境立法实践中却往往被忽视,因此相关法律责任条款的完善,对于特别强调政府精准把握国际国内责任的气候变化应对法而言就显得十分重要。
(四)法律责任的价值功能应为惩罚、补偿与引导并重
气候变化应对法的法律责任应当致力于实现何种功能?气候变化应对法利益保护与利益促进目标并重的特点决定其法律责任的功能也应当是惩罚、补偿与引导并重。
通常法律责任包括惩罚、补偿及引导三种功能。法律责任的惩罚功能是指通过对责任主体的否定评价、财产剥夺以及人身限制等方式,使其人身、财产和精神受到损害,从而使其体验到法律的严厉性。法律责任的补偿功能是在认识到“任何违法行为都是在不同程度上对一定的权利和社会关系的侵害”的基础上,通过对法律关系侵害的制止以及对被侵害权利的救济,使被侵害的社会关系恢复原状。法律责任的引导功能是指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禁止性规则、命令性规则以及授权性规则的运行,引导人们不要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可以做什么。法律责任的上述功能在民事、行政、刑事等不同性质的立法类型中其具体侧重也有所区别。就气候变化应对法而言,其利益保护目标催生了法律责任的惩罚、补偿功能,因为“法的保护性价值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的:一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二是对被侵害的权利的恢复和补救”\[8\](P51);而其利益促进目标则决定了法律责任的引导功能。
具体到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的设计中,应当适当限制惩罚功能,系统完善补偿功能,着力强化引导功能。其一,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的惩罚功能应当突破其于传统环境法中一元独大的现状,改变一味通过单纯加大处罚力度追求法律效果的成见,需要使其受到补偿及引导功能的制约。正如有学者指出,仅仅是表现为以一种新的侵害代替先前的侵害的报复或报应不能充分展现环境法律责任机制运行的目的,其更为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所损环境权益的恢复、赔偿或补偿,防止相关损害的进一步发生,进而预防新的环境利益损害\[9\]。其二,在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中系统设置多元化的补偿机制:基于环境恢复和再生理念,加强发挥民事责任“恢复原状”的补偿修复作用;基于公益性的考量引入惩罚性赔偿,突破传统民事补偿不足的局限而激励民间监督;基于福利行政及社会安全的考量引入公法性质的行政补偿,即在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情况下,将以环境税、环境费等税费方式征集的基金补偿给环境侵权受害人,以求受害人及时获得适当补偿,但仍保留向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制度。其三,着力强化对促进社会利益行为的肯定性评价,积极引导相关潜在行为人环保减排。例如,根据《建议稿》立法说明中加强“表彰奖励等基本政策”的导向,在《建议稿》第18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具体的奖励办法;又如,针对传统环境法激励机制不足乃至缺位的现状,尝试设定法律责任追究不依法奖励者的责任以保障相关激励措施的落实。
(五)法律责任的规制强度应当宽严适中
气候变化应对法的法律责任应当设置为何种强度?气候变化应对法与以往传统环境法单一采用政府主导的模式不同,以环境伦理为基础确认了生态市场经济的正当性,这决定其法律责任的强度设定应当适中。因为尽管生态市场经济是对自由市场经济的现实超越与理论超越,生态市场经济也仍然是市场经济\[10\]。针对市场自由灵活的优势,法律责任的设定不宜过于严苛而抑制其积极性;针对市场失灵的固有缺陷,法律责任的设定也不宜过于宽松,通过宽严适中的法律责任对市场之力加以必要的规制和引导,使其与政府之手合力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对此,立法实践中需具体研究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其一,法律责任中应以何种责任性质为主?法律责任的强制程度不同,刑事责任最强,行政责任次之,民事责任最弱。有学者建议:“我们应该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主要采取刑事规制方式为主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11\](P236)而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忽视了气候变化应对法对于生态市场正当性的确认,其法律责任的设定还是应当以行政责任为主,适当增加刑事责任为后盾,完善民事责任为补充。这与上文提及的观点——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综合、协调及创新的定位决定其应当兼采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并不矛盾,是在兼顾三种责任的基础上确定行政责任主导。
其二,在行政法律责任中应以何种责任形式为主?瑞士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瑞士政府鼓励企业进行自愿减排,达到自愿减排目标的企业免征二氧化碳税。如果未实现减排目标,则对超出减排目标的每吨二氧化碳罚款100瑞士法郎,并要求其在下一个减排期内实现减排目标。可见罚款在生态市场经济背景下,针对出于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保护的“理性经济人”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也是世界各国环境法领域最主流的罚种,气候变化应对法的法律责任设计亦无需例外,但一定要与“责令改正”等救济罚种联合运用,方不至于陷入违法收益高于违法成本的泥沼。
其三,法律责任的成立应采取何种归责原则?从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来看,环境民事责任是过错责任与无错责任并立的二元化归责体系;环境刑事责任以故意和过失作为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环境行政责任则大多没有区分故意与过失,只是通过行为描述间接表达,例如“拒报或者谎报申报登记事项的”只可能是出于故意。气候变化应对法律责任强度适中的要求可以通过以下两点加以调适:一是强调行政合法性不能作为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适当加强民事责任;二是区分行政责任的故意和过失,既与罚责轻重挂钩,也与刑事责任衔接。
最后,承担责任的财产去向如何?众所周知,违法者承担公法责任后,相应财产收归国库;违法者承担私法责任后,相应财产归受害人所有。而笔者认为鉴于气候变化应对法的生态市场经济特点,可以进一步在法律责任设计中明确责任承担后财产的去向,例如针对公法责任承担后产生的归公财产,尝试规定须用于相关弱势群体扶助、地区生态补偿或特定领域扶持等;针对居于公法责任及私法责任之间的社会责任承担后产生的财产,尝试规定某件环境公益诉讼胜诉后,通过当事人赔偿获得的财产应当专门用于治理该环境侵害所造成的环境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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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
绿色中国:中美为何选择在APEC会议结束这样的时间和场合发表《声明》?为什么是中美联合,而不是单方面各自宣布气候目标,或者与其它国家共同为之?还有人认为,中国应与联合国合作,在2014年9月潘基文发起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宣布中国的减排承诺。对此,您怎么看?
张海滨: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声明》是中美长期磋商、谈判而逐步形成的一个成果,达成这一共识很不容易,谈判相当艰难。比如,围绕中国所提承诺“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中的“左右”二字,双方曾激烈交锋。中美在“习奥会”上签署《声明》,是双方在面临不少困难的情况下,经过综合考虑而达成的一项战略性安排,并非轻而易举,需要做出艰难的取舍。
从美方来看,奥巴马只有两年多的任期了。时日不多,作为一个政治家和美国两任总统,奥巴马必然要思考8年总统任职期间能留下什么政治外交遗产,而应对气候变化一直是奥巴马想建功立业的一个领域。如果要深究美方的某些特殊目的,我认为至少有两个。一是刚在国会中期选举中惨败,共和党完全控制了国会。奥巴马急需在外交上有所斩获,挣回一点脸面。因此,奥巴马很看重这份《声明》。二是美国想拉上中国为2015年的巴黎气候谈判打下基础,定下基调,展示美国的全球领导力。为此,美国奥巴马政府采取“抓大放小”的策略,力推中美这两个世界排放大国的气候合作。
从中方来看,如果选择与美国共同宣布减排目标,就要承担基础四国的团结可能受损和联合国潘基文方面有所失望的风险。但多年的粗放式经济发展使中国面临日益严峻的资源和环境约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已高居世界第一,面临的国际压力越来越大,雾霾等环境问题肆虐已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而是我自己要干,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因此,《声明》的签署从最根本的原因上说,是中美两国国内发展战略思路日益趋同的结果,是两国共同利益所致。当然,这不是唯一的原因。双方从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高度来看待中美气候合作,把中美气候合作打造成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新亮点的努力也是此次声明得以签署的重要背景。双方需要有一个有显示度的成果来为中美关系输入正能量。《声明》正好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
此外,从时间节点上看,APEC是一个“国际能见度”很高的多边外交场合,其时间点又处在12月初将于秘鲁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前夕。在这个时间、这个场合联合发表《声明》,十分高调,易为国际舆论所关注,进而为全球气候谈判注入正能量和推动力,为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就2022年后国际气候安排达成新协定夯实基础。中美高调向世界展示合作成果,是在向国际社会传递一个信号:中美合作虽不足以完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但若没有中美合作,却是万万不行的。一句话,《声明》的发表得益于天时地利人和。
绿色中国:《声明》是否标志着中美在气候合作方面的历史性突破?
张海滨:是的,《声明》的重大历史性突破表现在中美首次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下简称“共区”原则)上达成政治层面的共识。长期以来,在“共区”原则这一关键问题上,中美两国存在根本矛盾。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之前,美国对“共区”原则还是持形式上肯定、实际上否定之态,哥本哈根之后,美国干脆在形式上也予以拒绝了。这与中国坚持“共区”原则的基本主张尖锐对立。结果就是,凡是含有“共区”原则的文件美国就反对,凡是没有“共区”原则的中国就反对。
但是,如果一味在这一原则上争论不休,针锋相对,中美在全球气候变化议题上就没什么可合作的余地了。就算搞再多的谈判,也是形同虚设。
此次《声明》实现了这一矛盾的突破。声明中提到了“共区”原则,满足了中方的主要关切;但用“体现”代替了传统上的“依据”表述,降低了“共区”原则的重要性和约束力,满足了美方的主要关切。与此同时,中美双方的减排承诺在性质上的差异也在事实上体现了“共区”原则。这样,中美各退一步,在“灰色地带”寻找到了合作的空间,既推动双边合作迈上新台阶,又具有全球示范效应。这体现了两国决策层的大智慧,也印证了“谈判就是妥协”的道理。
另外,在观察中美气候合作时,也应注意到,中美气候合作的格局正在发生显著变化,从过去的单向流动,即美国向中国单向输出技术和产品向双向互动转变,即中国也开始向美国进行绿色投资。中国在电动汽车、高铁等领域已具备相当优势。目前,中国对美清洁能源投资已经超过100亿美元。
我想强调一点,《声明》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更关键的还在于落实。
绿色中国:此次两国元首签署《声明》是否意味着,气候变化议题在中美关系中的地位大大上升了?
张海滨:是的。中美两国元首共同宣布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这是第一次,意味着双方都把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到最高层面,预示着中美两个大国将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更积极的政策和举措,显示更负责任的姿态。这绝非一个简单的措辞变化,其重要的政策含义值得充分重视和密切观察。
此次《声明》虽非中美间的第一个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但它的重要性不容低估,预示着气候变化议题很可能超越气候变化本身,成为中美关系中的大议题。这个“大”字可从两方面来理解。
一是从中美新型大国关系角度来看,气候合作有助于夯实中美关系的基础。美国对中国的崛起始终采取防范加接触的“两面下注”政策。尤其是美国实施“亚太再平衡”政策以来,中美关系紧张局势有所加剧。为稳定中美关系,主席提出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倡议,将其概括为“不对抗、不冲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中国要和平崛起,要实现“中国梦”,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美国是世界“老大”,要尽量避免与之发生正面冲突,否则将对中国十分不利。最近,副总理在访美期间,明确指出,中国既无想法、也无能力挑战美国的全球领导地位。其用心之良苦可见一斑。
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中美两国在国际聚光灯下发生正面交锋,致使中美关系受到影响。美国舆论认为中国日益“傲慢”,应对华采取强硬政策。哥本哈根之后,中美双方逐渐意识到,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对抗对双方和世界都不利。应对气候变化是中美共同利益大于分歧的领域,应扩大合作,实现双赢,并以此积累互信,增进对彼此的了解,减少战略误读和误判,为中美关系注入正能量。此次《声明》集中反映了这种共识。在这一框架下,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性明显上升。如果说,中美经贸关系是中美关系的压舱石,那么,中美气候变化合作就是中美关系的助推器。
二是从全球层面来看,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是中美展示大国责任和担当的最具显示度的领域。气候变化问题是最典型的全球性问题,是当今最大的国际公共产品。保护气候就是保护地球。谁能拯救地球,谁就是真正的全球领导。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大国,自然应兼济天下,携手应对气候变化,为国际社会做出贡献。国际社会对中美合作也有着深厚的期望。
因此,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看待中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是十分重要的。
绿色中国:奥巴马上台以后,一改小布什政府在气候问题上冷淡、不作为的形象,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表现越来越积极,美国立场转变的缘由是什么?此次发表《声明》,美国有着怎样的利益考量?
张海滨:奥巴马上台后大力推动气候变化议程,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第一、奥巴马的个人偏好和政治考量。奥巴马有较强的绿色环保理念,气候变化是其个人兴趣所在,关于奥巴马的政治遗产问题我刚才已经提及。第二,经济考量。奥巴马政府试图以应对气候变化为契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技术,重振美国经济,提升美国产业竞争力。当前美国面临的最大的战略性挑战是,在全球清洁能源竞赛和低碳经济转型中保持美国的技术领先地位,这关系到美国未来数十年的竞争力和能源安全。第三,外交考量。长期以来,美国在全球气候谈判中饱受批评,形象不佳,领导权旁落。奥巴马政府一直试图扭转这一局面,但由于国会不配合,白宫无法单独发力。中美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两个主要大国,排放占全球的40%以上,影响举足轻重,如果美国能与中国联手应对气候变化,其国际形象将大为改善。第四,环境考量。越来越多的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证据和日益频繁的极端天气给美国造成的巨大人员财产损失,二者叠加推动了奥巴马政府从国家安全的高度看待气候变化问题。
此外,美国的页岩气革命、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技术的进展使美国具备了更强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把美国带向了能源安全的彼岸。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早在2008年就达到峰值并开始进入“下行轨道”,这使美国的国际压力有所减小,在气候外交上主动权有所增加。
美国不干,我们也要干
绿色中国:国外有评论认为,中国宣布其温室气体排放到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这个峰值没有上限,中国仍然可以在未来15年内随意排放。您怎么看?
张海滨:我认为,这种评论是不合实际、不负责任的。的确,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人均GDP才6000美金。如果根据联合国的贫困线标准,中国的贫困人口将近2亿。所以,无论外人如何看中国,中国人自己必须清醒,中国就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其基本的发展权应该得到尊重。当前,中国正处在快速城镇化、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历史阶段,在一定时期内温室气体排放的适度增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第一步,尽早达到排放峰值;第二步,以尽可能低的排放总量达到峰值。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会对其峰值年的排放总量定出上限。
应对气候变化对每个国家都是挑战,但对正处于快速转型中的发展中大国――中国而言,这一挑战尤其巨大。中方在《声明》中首次就峰值年做出明确承诺。考虑到中国经济、人口的超大规模和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复杂性,中国做出这一承诺是需要很大的政治勇气和决断力的。世界应该为中国的这一承诺点赞。
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采取的政策力度之大是罕见的。我有机会与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国务卿克里、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菲格雷斯、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及现代世界环境运动的元老、加拿大人斯特朗先生等人讨论过中国的气候政策,他们无不对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展示的决心和诚意给予积极评价和充分肯定。我们可以很有底气地说,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出的努力比不少发达国家要大得多。
当然,在看到国际社会和舆论的主流对中国的气候政策持肯定立场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有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觉得中国的承诺与他们的期望之间还有差距,中国还应该做得更多。这就是一个“期望差距”的问题。两个原因导致了这个问题。一是在对中国定位上,国内国际存在差距。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很多人用不上电、上不起学,但国际上有些人感觉中国已经是富国、强国了,认为中国已经是发达国家了,至少不是一个普通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对中国寄予了过高的期望。二是在对中国能力的认知上,国内国际存在差距。中国要实现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非化石能源提高到20%左右的目标,同时还要保持年均7%的经济增长,任务十分艰巨。但国际上有人以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是无所不能的,只要号令一下,什么目标都能实现。实际上,我们受到各种条件和利益的羁绊,要实现这些目标是很艰难的。中国政府从来都不是万能的。所以,我们要努力管控好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望值。
绿色中国:“APEC蓝”本来是民间调侃的一个词,但主席却在APEC欢迎宴会上的致辞中用大篇幅提及“APEC蓝”,您怎么解读?
张海滨:主席在APEC欢迎宴会上的致辞全文1156字,其中谈“APEC蓝”用了340字,占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场合花大量篇幅谈论“APEC蓝”,其中深意,颇值得玩味。从中可以管窥环境和气候问题在国家最高领导人心目中的位置。
他的讲话中有四句话令我印象最深。第一句:“这几天我每天早晨起来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北京空气质量如何,希望雾霾小一些,以便让各位远方的客人到北京时感觉舒适一点”。这句话反映出北京的雾霾已成为的“心腹大患”,因为环境问题已影响到中国的国际形象,他本人高度重视和关切雾霾问题。第二句:“我们正在全力进行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这句话是向世人表明,中国政府治理环境是动真格的,有坚定的决心。第三句:“让孩子们都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这也是中国梦中很重要的内容”。这句话表明,他深知公众对青山绿水和蓝天白云的迫切追求并宣誓了他的执政愿景。
第四句:“我要感谢各位,也感谢这次会议,让我们下了更大的决心,来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我们今后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好”。这句话反映出中国环保和气候政策的一大特点是“事件导向”。类似的例子是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使北京的环保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2016年中国将主办G20峰会,它比APEC峰会规格更高。按照这个逻辑,中国届时将采取更严厉的环保措施是情理之中的事。当然,为保“APEC蓝”,我们付出的代价是高昂的――北京全市机关和学校集体放假,周边六省市联动,一万五千多家企业停、限产,北京所有建筑工地停工,交通实行单双号。这种超常规的运动式环保非长久之计,不可持续,甚至引起强烈反弹。但不管怎么说,“事件导向”总比“灾难导向”要好得多。
一叶知秋。如果读完这段话,再把新一届领导集体的讲话和出台的相关文件做一个梳理,就不难发现,中央对节能减排的力度是越来越大,各种指标是不断加码。上周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明确指出,中国的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由此可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紧迫性在上升,中央的决心在加强,减排步伐在加大加快。
由此看中美气候合作与博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内生动力之强大,前所未有。过去,不少人认为,中美在国际气候博弈中,采取的是“相互绑定”战略,即一方的减排承诺以另一方的减排为条件。从关于“APEC蓝”的讲话中能强烈感受到他铁腕治污的决心和他铁腕反腐的决心一样大,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已成为中国的重大国家利益。因此,可以大胆断言,今后即使美国未能兑现其《声明》中的承诺,中国也将独自前行,义无反顾。
气候谈判的国际政治学
绿色中国:请您对刚刚在秘鲁利马结束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做一个总体评价。
张海滨:利马气候大会向着2015年巴黎气候谈判迈出了一小步。“利马倡议”确定了关于2022年后国际气候协议框架的要素,将适应与减缓并重,明确了“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提交规则,绿色气候基金募集到100亿美元的启动资金。这些成果确保气候变化谈判仍在轨道上缓慢前行。但在气候谈判的关键和实质性问题上,包括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范围、资金、技术转让、评审机制、协议的法律性质和覆盖的时间范围等,都未能达成共识。真正难啃的骨头都留给了巴黎气候大会。所以,决战在巴黎。
绿色中国:请对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做一个展望。
张海滨:从现在的气候谈判进程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综合考量,2015年巴黎谈判的结果比较大的一种可能性是将会达成一个巴黎气候协议,但这个协议将是比较松散的。松散主要体现在两个“弱”字上。一是承诺的减排目标弱。协议下各方的自主决定的减排承诺难以实现“在本世纪末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比前工业化时期不超过2摄氏度”这一共识目标。二是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弱,因为美国国会不会同意美国加入一个有强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气候协议。
这样一个松散的协议不会令所有人满意,但有总比没有好。最重要的是,各国都要切实行动起来,虽然一时可能无法达到最终目标所要求的高度,但就像百米赛跑一样,先要起跑,我们可以在后续行动中再不断加速。国际社会已经承受不起“没有协议”的结果了。如果再无法达成协议,国际社会真的可能从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后的失望走向绝望。我相信,这是所有国家都不愿看到的结果,各国有智慧去避免这种灾难性事件的发生。当今时代,全球气候政治实际上是一种旗帜之争,道德高地之争,谁也不敢做导致气候变化谈判失败的历史罪人。
绿色中国:资金技术援助是谈判中的一个核心问题。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上,发达国家承诺未来十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大量资金,可如今资金到位的很少,承诺沦为了“空头支票”,原因是什么?
张海滨:发达国家开“空头支票”,是逃避责任的一种恶劣行为。其中原因得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找。从主观上说,发达国家虽然在上个世纪90年代气候谈判初期就接受了“共区”原则,但缺乏对它的全面深刻理解,自私自利的心理始终存在。只要一有借口,发达国家就会加以利用,曲解“共区”原则,逃避该负的责任。近年来这种逃避责任的情况愈演愈烈。
从客观层面讲,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政治、经济和排放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具体而言,第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实力对比正在发生重大变化。随着近年来以基础四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国家的群体性崛起,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政治和经济事务中的地位和发言权显著上升。G20取代G8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发达国家的相对优势在下降,其优越感和优势地位逐渐丧失,普遍感到失落、焦虑,这就导致了发达国家援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意愿在降低。第二,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发达国家经济普遍受到重创,国内经济陷入困局,对外援助的国内阻力增加,用于外援的资金量有所减少。第三,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增长迅猛,全球排放格局发生显著变化。90年代初,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占了全球的70%以上。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排放占到全球的60%以上。南北排放格局的变动客观上使发达国家承担的道义压力变小了,也给它们模糊“共区”原则、逃避责任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绿色中国:2014年9月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峰会期间,纽约市30多万人上街游行,全球160多个国家、2000多座城市也有游行;上周的利马气候大会期间,世界各地也有大规模活动。公民社会、草根阶层和非政府组织是如何影响气候政治谈判和各国气候决策的?
张海滨:这是国际气候谈判的一道壮观的风景线。非政府组织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政府和企业一道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三大主体之一。我作为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参加过多次气候谈判大会,对公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和影响力有切身体会。
非政府组织首先是一个压力集团。气候谈判的主体毫无疑问是各国政府,但政府代表不是在真空中谈判。非政府组织常常会在谈判代表必经之地或示威,或交谈,对代表施加影响和压力。它们还通过与媒体合作,设置各种奖项影响各国的声望。比如说,由全球900多个民间环境组织组成的“气候行动网络”每年在联合国气候大会期间评选出“化石奖”,颁发给减排不力的国家,相当于“表现最差奖”。今年利马大会期间,“化石奖”授予了澳大利亚、比利时、爱尔兰和奥地利,这必然会使这些国家的国际形象受损,促使其领导人不得不自我反思。没有国家不爱面子。在一个信息化、全球化的时代,声望、声誉已经成为了软实力的构成要素,而软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非政府组织是信息的提供者。气候变化议题技术性极强,各国政府在做出决策时需对气候变化问题有一个相对全面和清晰的科学认知。而非政府组织汇聚了一大批专业人士,掌握着第一手的信息和数据。他们通过举行边会、报告等方式向政府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的有用信息,提高了政府的谈判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权威评估报告就得到了非政府组织的大力支持。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篇6
园林设计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影响,既包括自然的因素,也包括人文的因素。在这些因素中,气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正如美国风景园林教育家约翰•西蒙兹(JohnO.Simonds)在他的著作《景观设计学》中写道如果规划的中心目的是为人或人们创造一个满足其需要的环境,那就必须首先考虑气候[1]”。气候因素常常与地理因素混合在一起,例如气温、湿度、日照、风向和降雨,以及气候因素所造成的植被、水文、地貌方面的特征,甚至气候因素所造成的生产、生活方式的特征。气候对于园林设计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气候影响着景观(地理概念的景观)的自然与人文特征,而这些特征对于园林的风格与形式又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园林设计不断适应气候,通过改善微气候来解决气候的舒适性问题,使气候与园林设计紧密结合。从古到今,包含在地理因素之中的气候因素影响着园林设计的形式,这种影响在许多国家的园林中均有所体现。在湿润炎热的两河流域,古巴比伦人在庭院的连廊上修建屋顶花园,以遮蔽阳光和暴雨。在炎热干燥的阿拉伯地区,庭园多围以高树为人庇荫,用细小的喷泉或水渠增加空气的湿度,而凉亭四面围合的隔栅,既可以产生丰富的阴影变化,又可以在遮蔽阳光的同时保持通风。法国气候温和晴朗,才会使勒•诺特尔式园林的明丽效果在晴空之下更加突出。英国阴雨连绵,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自然风景式园林由田园牧歌风格转变为以怀旧风格为特征。在日本,京都潮湿的气候使得苔藓成为禅宗园林重要的特色和标志。在中国,气候因素对于园林设计同样有所影响。在中国古典园林中,经常将山设在西北,以减少西北风之侵害,在背山面水之处设置景点,以获得良好的阳光。气候差异在中国南北方园林中也有所体现,北方园林建筑色彩艳丽,用以弥补冬季园林色彩单一的不足;南方园林建筑则色彩素朴,掩映于红花绿叶之中。气候对园林设计的影响遍及各个国家的各个园林形式之中。由于以往气候只是缓慢地发生着变化,基本表现为一种稳定的状态,因此使得园林设计应对气候所形成的特征呈现出稳定的面貌。气候(climate)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Klima”,指的是地球相对于太阳的倾角。希腊人认识到气候主要是太阳角度(纬度)的函数,他们将地球划分为热带、温带和寒带。气候的概念一般是指一地多年天气的综合表现,包括该地区多年的天气平均状态和极端状态。因此,气候是由两种参量来表征的:一种是表示气候平均状态的恒量”,另一种是表示气候在极端状态之间波动幅度的变量”。对于不同地区而言,由于各地所处的纬度位置不同,所接受的太阳辐射的多少不同,受海陆影响的程度和大气环流系统的配置不同,各地的气候就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一定区域的气候,取决于若干种气候要素的变化特征以及它们的组合情况。就四季的划分来看,中国气候的大陆特征远比西欧显著,中国的四季都比欧洲前移一个半月左右。虽然气候一直在发生着变化,但是工业革命之后气候变化的过程正在加速,气候变化正在由一个过程演变成一场危机。导致气候变化的原因很可能(90%)是人为温室气体浓度增加所造成,这是目前所公认的。人类活动破坏了自然界的碳循环,使得蓄积在土壤和生物中的碳”在短短的百年内大量进入大气圈,从而导致了现在的全球变暖和气候异常。据估计,自工业革命以来,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增加了30%。气候变化主要表现在全球变暖、降雨变化、海平面上升和极端天气事件的频发。气候变化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环境的其他影响正在出现,例如植被的变化、物种灭绝、粮食减产等。更为严重的是,气候变化的影响是难以逆转的。因此,气候变化将会改变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气候变化将会影响植被的生物周期甚至威胁它们的生存;全球变暖将会加剧城市的缺水问题,对城市水景和绿地系统产生影响;降雨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则会导致水文和滨水区域景观的变化;气候变化还将对人的生活方式带来影响。
1.1气候变化对园林设计形式的影响
气候剧变导致的环境变化,特别是重要园林元素的变化,会使原有的园林设计形式失去了存在的可能性。例如,过去多水的地区现在由于缺水而不得不放弃设计大面积的水体;瞬时暴雨的增加使得园林需要解决洪涝灾害所造成的影响;温带地区植物的季相变化随着气温升高而消失,以及气候变化所导致的园林所需特色植物的消失。
1.2气候变化对园林设计内涵的影响
在以往,园林设计主要是与美学、文化、艺术相关联,在气候变化条件下,生态、环境在园林设计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而且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也将纳入园林设计的内涵。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新环境,园林设计需要考虑如何适应它;面对气候变化给城市和生态环境带来的灾难,园林设计需要考虑如何防止和缩减这些灾难造成的损失EDAW的詹姆士•赛普斯(JamesSipes)和安妮•罗琳斯(AnneRollings)分析了卡特琳娜飓风的灾难性后果、对人口的变化影响和重建的原则,并为重建提供了一个可持续性的分析模型。这与以往园林设计师的工作相比有了明显的差异。另外,过去园林设计对气候的作用只局限于对微气候的调节和改善,但现在园林设计将需要应对气候变化这个既是地方性又是全球性的问题。
1.3气候变化对园林设计理念的影响
随着人类在技术方面的不断发展,人们似乎越来越具有和自然抗衡的能力。气候变化危机使人们重新认识到大自然的力量。天人合一,设计结合自然,这些理念将得到重新评价。很多违背场地条件、忽视自然影响和气候变化、破坏环境的景观模式也将被限制和摒弃。园林设计将更加注重保护原生自然资源、减少开发对自然状况的影响和恢复场地的自然机能。
2.园林设计应对气候变化
园林设计具有积极的生态效益。这些生态效益包括降低温度、增加空气湿度和吸收二氧化碳等,能够起到改善和调节微气候的作用。面对气候变化,这些生态功能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除此之外,园林设计还需要针对气候变化的特点,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特殊的作用。目前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大体分为两个主要的方面:减缓和适应。减缓是指针对形成气候变化的机制采取措施,从而使气候变化得到抑制,或使其可能性缩减到最小。适应主要是针对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后果,气候变化的影响已经开始呈现,而且由于气候变化的惯性,即使导致气候变化的因素立刻停止,气候在短时间内也将会持续变化并可能有加强的趋势,所以适应气候变化也是当务之急。园林设计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在这两个方面都有体现。首先,园林设计要减缓气候变化。目前减缓气候变化的首要任务是减少空气中二氧化碳的量,包括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还有回收和储存二氧化碳。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方面,园林设计可以发挥间接的作用。例如园林设计要素,包括植物、屋顶花园、绿墙、地形和水体等的巧妙设计可以起到改善建筑热效能的作用,从而减少建筑保暖和制冷所需要排放的二氧化碳的量。其次,在园林选材方面,选择可回收的材料和低碳消耗的材料也将会有益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在回收和储存二氧化碳方面,园林设计则可以发挥直接的作用。研究表明,海洋、土壤和森林都具有良好的碳储存潜力,甚至超出大气的储存能力。土壤的碳储存量是大气的3.3倍,陆地生物库的4.5倍。另外明尼苏达大学的研究发现多种多年生草类混合种植地土壤的碳和氮储量比相同种类单一种植地的平均值要高出5-6倍。而且,暖季型草和豆类植物的加入可以使土壤的碳收集增加193%和522%。战胜气候花园(ClimateVictoryGarden)就是利用这些研究成果,将不同根系种类、根系深度和生长速度的植物搭配在一起,从而将园林绿化的固碳功效最大化的一种设计。以固碳为导向的园林设计将会对减缓气候变化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园林设计要适应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后果。针对气候变化造成的地方水文变化,园林设计能够采取相应的适应措施。例如在荷兰,受到海平面上升和极端降雨增多的影响,许多城市面临洪涝的威胁。为了避免灾难,蓄容更多的雨水,城市中设置更多的水体或者蓄水设施,河道被拓宽或者增加辅助河道。在澳大利亚,气温升高和降雨量减少使干旱成为最大的问题。面对愈演愈烈的炎热干燥气候,为了维护城市水文环境,水敏性城市设计(WaterSensitivUrbanDesign,WSUD)理念在园林设计中开始实行,雨水经过收集、过滤、净化和储存并最终得到再利用,如园林灌溉。圣保罗根据气候变化合理地改变了雨水管理方式,从而创造一系列雨水花园。总之,由于气候的复杂性,目前对于气候变化的研究仍然无法准确预测气候变化将来的趋势和程度及其后果。但是,无法确定并不等于无从适应。防气候(Climate-proof)设计就是一种保证城市和园林设计免受一定气候影响的设计。如何应对不稳定的气候已经被融入设计过程中,从而使得设计成果具有一定的气候适应能力。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篇7
【关键词】内经瘟疫运气
瘟疫是烈性传染病,由天地暴戾之气疫毒所致,可以在短时间内造成人群大面积的死亡。无论古今中外,瘟疫始终是人类健康的最大天敌,造成瘟疫传播的根本原因肯定是各种生物体,诸如细菌、病毒等等,然而这些生物体在产生、繁殖、传播、侵入人体乃至瘟疫形成的整个过程中,就决不仅仅是生物体的本身因素在起作用,有许多因素可以影响此过程,而气候、气化等因素就是其中重要影响因子之一。运气学说的核心理论是气化理论,着重揭示宇宙运动、气化以及生物体生长发展变化的宏观整体关系。自然界中人体,以及各种生物体无不处在天地气化之中。运气学说认为,不同的年份,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气候变化,会对人体、以及生物体(如细菌、病毒)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使人类在某些时段、某些气候条件下产生不同的瘟疫。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30多种病种,绝大多数与气候有着鲜明的相关性。《内经》中已经有运气与瘟疫关系的论述,探讨这部分内容,将有助于了解在五运六气环周的某些阶段,随着岁运递迁、客主加临,变异、胜复、郁发,出现德政令变、气候常异、万物荣枯,形成疫病流行的时空环境,重大疫病可能在什么年份、什么节气、怎样的气候、气象的条件下容易暴发。
五运变化与瘟疫的关系
《内经》中已经有瘟疫名称的记载,如“霍乱”、“大风”(麻风)、“温病”、“温厉”、“大厉”、“疟”、“黄疸”等等。《素问·刺法论》中阐述的瘟疫非常明确地显示出烈性传染病的特点,即传播迅速,病状相似,“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所谓“五疫”即木疫、火疫、土疫、金疫、水疫,又称为“五疠”,“疫之与疠,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穷归一体也。”
有关瘟疫的发生与五运气候异常变化相关的论述,在《内经》中主要见于《素问遗篇·刺法论》和《素问遗篇·本病论》,尽管此二篇是后人补入,但其中的理论可供思考。
按照这二篇的认识,疫病的发生主要多见于那些五运和六气之间的阴阳刚柔关系失调的年份。比如,上一年的司天之气不退位,中运的胜气强盛,使上下气运的位置相错,“上下失守”,“地不奉天”。
以壬午年为例,《本病论》载:“假令壬午阳年太过,如辛巳天数有余者,虽交后壬午年也,厥阴犹尚治天,地己迁正,阳明在泉,去岁丙申少阳以作右间,即天厥阴而地阳明,故地不奉天者也。”
《刺法论》也曰:“假令壬午,刚柔失守上壬未迁正,下丁独然,即虽阳年,亏及不同,上下失守。”
此二段经文的大意为:假如壬午年的运气之间的阴阳刚柔关系失调,丁(阴木)壬(阳木)之间不能呼应相招,而上一年的司天之气(指辛巳年的司天之气厥阴风木)未退位,中运的胜气(指燥气,金克木)出现,这样上下气运的位置相错,“上下失守”,气候表现为“金行燥胜,火化热复”,气候燥热,此为“地不奉天”。在这种气候条件下,容易发生“民病夭亡,脸肢府黄疸满闭”的疫病,类似于病毒性肝炎等的流行。
问题还不至于此,这些异常运气的气化作用还有一个累积、叠加,再蓄势待发的可能,在三年后可能演发为大疫流行,如上述的壬午年,“后三年化疠,名曰木疠,其状如风疫”,也即到甲申或乙酉年还有大的疫病发生。尽管原文没有描述木疠或风疫的症状,但根据《内经》之义,当指肝的瘟疫,应具有“筋骨并辟”、“肉?瘛”、“目视??”、“掉眩”、“巅疾”、“胁痛”、“吐甚”、“善暴僵仆”等肝的病证特点。
这种“三年变大疫”的理论已经被2003年sars的流行所证实,许多研究《内经》运气学说的学者纷纷,认为“非典”的发生,对《内经》运气学说理论正确性是一次很好的检验机会。顾植山[1,2]分析《素问遗篇·本病论》:“假令庚辰阳年太过,如己卯天数有余者,虽交得庚辰年也,阳明犹尚治天,地已迁正,太阴司地,去岁少阴以作右间,即天阳明而地太阴也,故地不奉天也。乙巳相会,金运太虚,反受火胜……火胜热化,水复寒刑。此乙庚失守,其后三年化成金疫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联系合肥地区气象资料,2000年合肥地区全年降雨量偏少,气温偏高,尤以上半年表现明显,符合《素问遗篇》“庚辰阳年太过”、“布天未退,中运胜来”、“阳明犹尚治天”、“火胜热化”等运气特点。至11月出现平均气温9.4℃,为1982~2002年20年中的最低记录,属典型的“水复寒刑”。按经文“三年变大疫”之说,正好应该在2002年至2003年发生疫情。经文说:“三年化成金疫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广东最早发现“非典”在2002年(壬午年),北方大规模流行在2003年(癸未年),由此观之,《素问遗篇》对疫病发生的时间预测不可谓不正确了,其中反映的运气规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蕴含的科学原理值得我们去深入探究。
《素问·刺法论》不仅论述五运与瘟疫发病的关系,同时又提供预防五疫的方法。“如何可得不相染易者?……不相染者,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气”,并创制小金丹以预防之。“小金丹方:辰砂二两,水磨雄黄一两,叶子雄黄一两,紫金半两,同入合中,外固了,地一尺筑地实,不用炉,不须药制,用火二十斤煅之也,七日终,候冷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药地中七日,取出顺日研之三日,炼白沙蜜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东吸日华气一口,冰水下丸,和气咽之,服十粒,无疫干也。”方中四味药物,特别是辰砂、雄黄是后世辟瘟防疫常用的药物。
六气变化与温疫的关系
《内经》中关于六气变化与温疫的关系主要见于《素问·六元正纪大论》,其中对温病的发生规律从六气的角度进行分析。
辰戌之纪,如丙戌年、壬辰年,为太阳寒水司天,“凡此太阳司天之政,气化运行先天……初之气,地气迁,气乃大温,草乃早荣,民乃厉,温病乃作,身热,头痛,呕吐,肌腠疮疡。”凡是太阳寒水司天的年份,气化的运行比正常的天时为早,初之气(始于大寒日,约1月21日;终于春分日,约3月2日),由于上年在泉之气迁易,气候异常温暖,草木过早繁盛,人们发生疫疠的机会较多,如果温病发作,多见发热,头痛,呕吐,肌肤疮疡等证,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流行性斑疹伤寒。
卯酉之纪,如乙酉年、辛卯年,为阳明燥金司天,“凡此阳明司天之政,气化运行后天……二之气,阳乃布,民乃舒,物乃生荣。厉大至,民善暴死”;“终之气,阳气布,候反温,蛰虫来见,……流水不冰,民乃康平,其病温。”凡是阳明司天的年份,气化运行比正常天时为迟,二之气(始于春分日,约3月2日;终于小满日,约5月21日),阳气敷布,人们感到很舒服,万物生长繁荣。此时如果疫病突至,人们猝不及防,容易突然死亡;而且,在其终之气的时段(始于小雪日,约11月23日;终于大寒日,约1月21日),应是阴凝寒雪之际,却出现阳气盛布,气候反而温暖如春,应该蛰伏的虫类仍然活动于外,水流动而不结冰,人们也因气候温暖而感到舒服;但是冬行夏令,气候应寒而反温,适宜温病流行,如流感、白喉等。1987年(丁卯年)冬上海甲肝大流行,正是在终之气的时段。
寅申之纪,如甲申年、庚寅年,为少阳相火司天,“凡此少阳司天之政,气化运行先天……初之气,地气迁,风胜乃摇,寒乃去,候乃大温,草木早荣,寒来不杀,温病乃起。其病气怫于上,血溢,目赤,咳逆,头痛,血崩,胁满,肤腠中疮。”凡是少阳相火司天的年份,气化提前,初之气(始于大寒日,约1月21日:终于春分日,约3月21日),地气迁移,风气亢盛有摇动之势,太阳寒水退位,气候非常温暖,草木早早繁荣,虽有寒气侵袭,难能抑制其阳热升发之势,所以温热病容易发生,其病多见阳热怫郁于人体上部,出现口鼻出血、目赤、咳嗽气逆、头痛、血崩、胁肋胀满、肌肤生疮等病证,如猩红热、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等。
丑未之纪,如癸未年、己丑年,为太阴湿土司天,“凡此太阴司天之政,气化运行后天……二之气,大火正,物承化,民乃和。其病温厉大行,远近咸若。湿蒸相薄,雨乃时降。”凡是太阴湿土司天的年份,二之气(始于春分日,约3月21日;终于小满日,约5月21日),主气与客气皆为少阴君火行令,万物由此得到化育,人们感到很舒服。但少阴之火热盛,加之司天之湿气上蒸,与热气相搏,雨水时降,湿热气候适宜瘟疫邪气的繁殖、流衍,因患同一种瘟疫,故证候远近相同。如细菌性痢疾、霍乱、流行性出血热(经家鼠传播以3~5月为高峰)等等。2003年(癸未年)的sars传播高峰即在此时段。
子午之纪,如壬午年、戊子年,为少阴君火司天,“凡此少阴司天之政,气化运行先天……五之气,畏火临,暑反至,阳乃化,万物乃生,乃长荣,民乃康。其病温。”凡是少阴君火司天的年份,五之气(始于秋分日,约9月23日;终于小雪日,约11月23日),应是“风清气切,大凉乃举……杀气来至,草木苍干”之时,因少阳相火加临,气候反现暑热,阳气运化,万物仍然生长繁荣,人们感觉非常舒服。但因气候应凉反热,其发病以温病为多,如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脊髓灰质炎、伤寒副伤寒,等等。
巳亥之纪,如辛巳年、丁亥年,为厥阴风木司天,“凡此厥阴司天之政,气化运行后天……终之气,相火司令,阳乃大化,蛰虫出见,流水不冰,地气大发,草乃生,人乃舒。其病温厉。”凡是厥阴风木司天的年份,气化运行比正常天时为迟,终之气(始于小雪日,约11月23日;终于大寒日,约1月21日),客气少阳相火当令,阳气旺盛,蛰伏的虫类出来活动,河流不冰,地中阳气发泄,百草重又生长,人们感到很舒畅。气候异常,应寒反暖,其发病则为温病、疫疠,如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经黑线姬鼠传播,以11月至次年1月为高峰)。
据上所述,《六元正纪大论》认为,年支不同,客主加临的情况随着运气而变化,其气候表现异常,故而温病发生的时间段也不相同,但其中还是有规律可循。一般情况下,气化运行异常(气化先天、气化后天),会导致气候异常而致瘟疫发生;其次,温病的发生大多在上半年的初之气,大寒日(约1月21日);二之气,春分日(约3月21日);或下半年的五之气,秋分日(约9月23日);终之气,小雪日(约11月23日)。而三之气(约5月21日~7月22日)、四之气(约7月23日~9月23日)等时间段一般不会发生大的瘟疫[3]。这可能与气候炎热,紫外线强度高,细菌和病毒容易被杀灭有关。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中心的专家研究表明,气象条件在sars传播中的确起一定作用。湿性气候适合sars病毒大量繁殖。在北京地区5月份上午10点的晴朗天气下,即紫外线强度为4~5微瓦/平方厘米情况下,3小时可杀灭体外冠状病毒。但如果是阴天,阳光中紫外线杀灭sars病毒的能力就大大下降。研究人员截取了北京地区疫情最为严峻的4月21日至5月20日(恰好是五运六气中的二之气区间)的逐日气象要素资料,发现sars传播及发作与之前9~10天的最高气温、相对湿度及日较差有一定关系。日最高温度相对较低(26℃以下)、气温日较差较小、空气相对湿度较大的情况下,有利于sars病毒扩散和传播;反之,则不利于sars病毒的扩散和传播[4]。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篇8
联合国将大面积森林火灾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之一。目前,全世界平均每年发生森林火灾22万次,受灾面积约1000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1‰。
火!火!!火!!!
今年年初,最为人所关注的恐怕是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山火了。这场于2月7日发生的严重山火,导致170多人死亡,森林受害面积超过35万公顷。这场火灾也是澳大利亚历史上最惨烈的林火。
在我国,森林火灾也呈多发趋势。
其实,这几年全球不少地区的森林火灾都有增多趋势,比如,2007年8月,大火烧遍半个希腊,肆虐的大火甚至扑向了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西部的希腊奥林匹亚遗址一北京奥运火种采集地。
2008年11月13日,一场大火突然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西北的蒙特塞托燃起,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许多演艺界名人的豪宅在大火中变成废墟。之后,在洛杉矶以北、以东的很多地区也都发生山火,频发的山火令加州消防部门焦头烂额。
这此起彼伏的林火究竟是什么原因所致,专家认为,除了局部地区高温少雨的气候条件、火源管理难度大、人们防火意识薄弱等原因外,林火的发生还有一个人们不曾觉察的“帮凶”――全球气候变暖。
气象与林火关系密切
森林火灾的发生、蔓延、扑救在很大程度上受气象条件制约和影响。具体说就是林火发生的季节、时段,林火的强度和蔓延的快慢,都与气象要素的变化、天气的变化、气候的异常变化密切相关。表示大气状态的物理现象和物理量,通称为气象要素。这些气象要素都是从观测中直接获得的,包括气温、气压、风向、风速等。天气通常是指某个地区短时间(几小时到几天)的气象要素的综合表现,也就是我们能够看到和感受到的阴、晴、冷、暖、干、湿等大气现象。
一个地区的气候状况是指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如季、年或更长的时间尺度上),所表现出来的冷、暖、干、湿等气候要素的趋势和特点。它与天气状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天气代表一个较短时间内的变化,一般具有多变性。气候代表一个较长时间内,的变化特征,一般比较稳定。
事实上,大面积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绝不是偶然的,从气候角度来考察,它都有一个孕育的过程。森林火灾的发生往往具有明显的日变化和地域性、季节性的特点,并且随着气候条件的准周期变化(气候变化主要表征大气各种时间、长度的冷与暖或干与湿变化。冷、暖、干、湿相互交替组成了不同的变化周期。但这些周期是不严格的,而且不同周期的长度可以相差很大。因而气候变化是种复杂的准周期变化),森林火灾的多发年和少发年也有准周期的振动。
气象要素与森林火灾的关系,则比较复杂。
与林火发生呈正相关的气象要素包括气温、连旱日数。
通常情况下,气温越高,水分越易蒸发,森林中的枯枝落叶和细小可燃物会越干燥,越容易被点燃,火险等级就越高。所谓连旱日数是指林区连续无降水日数,或降水量低于某一临界值的最长连续日数。连旱日数越多,林内地被物就越干燥,火险程度也就越高。
在森林可燃物干燥易燃的情况下,风向和风速是制约林火蔓延速度、林火强度和火灾面积的决定性因素。不管从什么方向吹来的风,都能对林火起补充氧气助燃和使灼热的空气向前移动的作用。
抑制林火发生的因素包括降水量和降水日数、空气湿度以及地被物的含水率。一般情况下,降水量越大或连续降水日数越多,林火越不易发生。空气湿度越大,森林可燃物的含水量越高,森林火险等级越低,林火越不易发生。森林地被物的含水率,特别是细小可燃物含水率的高低与森林火险等级的关系十分密切,地被物含水率越高,森林火险等级越低。
暖干化加重林火发生
对某区域内稳定的生态系统而言,林火动态是气候、植被和人类活动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
虽然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人类活动对林火动态的影响日益增强,但长期的林火历史研究表明,气候仍然是林火动态变化的主导因素。
通过对林火的历史进行研究,人们发现,过去几千年来高林火频率都出现在某一地区气温高、降水少的暖干时期,气候冷湿时期的林火发生频率则很低。研究表明,当前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对林火动态已产生重要影响,全球大部分地区林火发生频率和林火强度增加。在未来预期更暖的气候条件下,林火状况将会更加严峻。因为很多地区出现暖干化趋势,而在气候暖干时期,林火发生频率较高。
总的来看,气候变化引起的气温升高、干旱期延长、空气湿度下降会导致火险期提前到来和火险期延长、林火发生频率和被火烧过的面积增加以及林火强度增强。
研究显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西部春季雪融时间提前,这使得当地春季火险期提前到来,再加上夏季高温干旱期延长,导致美国西部火险期延长,并最终引起美国西部林火发生频率增加了近3倍,被火烧过的面积猛增5.5倍。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我国的大兴安岭林区。近些年来,林区暖干化趋势明显,特别是频繁出现的夏季持续高温干旱,使本来很少有林火发生的夏季林火频发,林火数量和被火烧过的面积都呈增加趋势。
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加拿大、地中海盆地、澳大利亚、瑞士、西班牙和非洲的乞力马扎罗山等区域内林火发生频率和林火强度也都增加了。
不过,由于气候变化存在区域性差异,其对森林火灾的影响不是绝对的,有些区域的气候朝不利于林火发生的方向发展,如加拿大魁北克地区19世纪中期以来林火发生频率就显著下降。还有些地区林火动态变化不明显。
极端气候事件诱发林火
研究显示,气候变暖会导致极端气候事件,如强降水、飓风、干旱和冰冻灾害等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增大,但很少有人会将其与林火的发生联系起来。
两者之间真的有什么联系吗?如果有,那又会是怎样的联系呢?
通常在极端气候事件发生过程中,会有大量林木折断和植被死亡,这些可燃物使得当地发生林火的危险性大大增加。
2006年川渝地区百年一遇的大旱就是一例。资料显示,往年基本没有林火的重庆市,在当年(主要是8月份)发生了158起林火,为历史罕见。再比如,2008年年初发生在长江流域至江南地区百年一遇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林木大批折断,地表可燃物猛增2~10倍,大大超过可发生高强度火和大火的标准。以湖南省为例,根据国家林业局统计,冰雪过后,3月份湖南全省的森林火灾次数超过了1999~2007年3月份火灾次数的总和,是3月份平均火灾次数的10多倍。
此外,地表温度的升高可以增强地气之间的对流,这会大大提高雷击发生的概率。伴随着雷击数量的增多,雷击火源也就越来越多。
20世纪,加拿大和阿拉斯加北方林区大型雷击火发生频率明显增加就是最好的例证。近年来,我国大兴安岭林区春末夏初的雷击火数量也明显增加。这同样会导致森林火灾有多发的可能。
气候变暖对林火动态的影响还通过大时空尺度海气相互作用的异常变化呈现出来。思索(ENSO,厄尔尼诺与南方涛动的合称)是引起全球大气环流和水分循环异常的重要原因,它会影响林火的年际活动。
目前,人们多用林火天气指数FWI(fireweatherindex)量化林火的发生危险程度,这一指数是由影响林火的各个气象要素有机结合而成。它在假设林火动态对当前及未来气候具有相同响应方式的基础上,对未来的林火的动态变化做出预估。
预估结果表明,在21世纪更暖的气候条件下,加拿大北方林地区林火状况会更加严峻:至2050年,被火烧过的面积比现在增加44%,火险期延长22%,林区西部的林火周期将由现在的25~234年(1930年)缩短至80~140年;至2100年,被火烧过的面积会比现在增加74%~118%。对俄罗斯、美国西部、澳大利亚、地中海等区域的林火研究也得出了与此基本一致的结论。
“变了性”的森林
据相关专家的研究结果,气候变暖会对森林的物种组成和分布产生影响。未来气候若呈“暖干化”(气温升高5℃、降水减少30%)趋势,中国东北林区的冻土层变薄,兴安落叶松林将向西北方退缩100千米左右,长白落叶松林向西北方扩展100千米左右,华北落叶松林将向东北方扩展800千米左右。若气候呈“暖湿化”(气温升高5℃、降水增加30%)发展,兴安落叶松将向西北退缩400千米左右;长白落叶松将向西北方扩展550千米;华北落叶松将向东北方扩展320千米左右。
在植被带迁移过程中,有些植物将因“水土不服”而死亡,从而导致大量可燃物的累积,这会增大林火发生的可能性;同时,由于物种组成和分布发生了改变,森林的易燃性和燃烧性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如果说,前面几种情况都是通过改变“外部势力”间接来影响林火动态,那么,气候变暖对森林可燃物的理化性质的改变则是通过“内因”来实现的。
可燃物理化性质主要包括可燃物的燃点、热值和挥发油含量等,它们的改变将会直接影响森林的易燃性和燃烧性。
挥发油主要存在于针叶树中。其主要成分为萜烯类化合物。挥发油含量大的植物燃点低、热值高。土壤干旱会导致植物体内挥发油含量的增加,这就加大了森林的易燃性。
金球形成“火药桶”现象
早在200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就曾报告说,由于全球气候变暖,世界各地发生森林火灾的次数增加、规模扩大,严重危及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报告认为,全球森林火灾的实际情况可能比科学家了解到的更糟,因为部分国家财力有限,无法对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报告说,尽管一些森林火灾对植物的再生有益,但近年来森林火灾发生的频率和规模十分反常,已远远超过自然界的自我调节范畴,其对人类、环境和经济所造成的危害也超过了往年。
森林在生态系统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如同其他植物一样,树木生长的时候会吸收二氧化碳,这些二氧化碳可以通过树木自燃和有机物分解被释放到大气之中。全球变暖会打破森林自燃原有的循环节奏,气温骤升和骤降所产生的化合物很有可能引起火灾。美洲覆盖着大片森林,20世纪后半期,那里发生的火灾是以前的25倍之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全球气候变暖造成的。更为可怕的是,火灾发生频率的增加可能导致植被改变,甚至会减少植被的生长,从而导致植被从大气中吸收的碳大量下降,最终使全球温室效应加剧,形成恶性循环。特别是在热带地区,“森林基本上都易燃”。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最新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如果不采取果断的措施,全球性的气候变暖可能会继续加速,并造成更多的超过预期的破坏。
上述担忧并非空穴来风。根据最近几次的气候模型,到本世纪末,因森林大火、森林砍伐及其他原因损失的热带森林将会导致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增加10~lOOppm(1ppm为百万分之一),我们目前大气层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大约是380ppm。
世界著名自然灾难专家、英国伦敦大学地球物理学教授比尔・麦克古尔称,全球变暖已经在世界上许多地方形成了“火药桶”现象,引发了多场毁灭性火灾。北极圈的苔原火灾、地中海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森林大火,仅仅只是未来更大火灾的“预演”。未来的毁灭性火灾将更加无法控制,甚至可能永无止境地燃烧,将更多的二氧化碳气体送进大气层中。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篇9
有人认为原因在于严峻的气候变化,也有人认为人类才是始作俑者。除了这两种主流观点外,人群中还蔓延着关于“快速杀手”的猜测,比如,当时陆地上肆虐着一种超强接触性传染病,或者突然爆发了一场类似6500万年前毁灭恐龙的宇宙灾难。
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场“杀戮”和哺乳动物的灭顶之灾?人们难免心存恐慌――如果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那下一个灭绝的物种会不会是人类?
带着这些疑问,科学家们开始从源头寻找答案。
开端的好光景
上个冰河世纪始于11万年前,结束于1.15万年前,前后历时大约10万年。目前,地球正处于温暖期――全新世之中,但在许多学者看来,我们也不能太乐观,因为它有可能只是另一个大约持续1万至1.5万年的间冰期(两次冰期之间气候变暖的时期)。
通常,在一个冰河世纪的开端,气候都相对温暖,就像我们今天这样。但是,天气会逐渐变冷,北风越来越寒冷刺骨,植被也悄然发生着变化――松树林从山顶扩张到山腰,并且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取代阔叶林;亚洲广阔的平原变成冻土,巨大的陆块也变成了贫瘠而寒冷的冰漠。海洋上的水汽蒸发到陆地上空形成降雪,从而使冰盖的厚度不断叠加,简直就是现实版的“雪上加霜”;冰川从山顶蔓延到低地;随着水不断变成冰,海平面下降的幅度将超过120米……
对于人类来说,这无疑是一场灾难。但对于动物来说,这并不算坏事。比如,那些习惯在欧洲生活的动物可以暂时逃到非洲去避寒,直到气候再次变化。就像以往的冰河世纪那般,即使是最冷的时候,在一些不结冰的地方也并不荒凉――虽然没有人烟,却广泛分布着许多不同种类的动物,比如,麝香牛、驯鹿、旅鼠、北极狐、长毛犀牛和猛犸象等等。
科学家发现,至少在11万年前,当上一个冰河世纪开始的时候,这些动物的种群繁衍都十分正常。
幸运者和失败者
但是,在大约三四万年前,这种好光景发生了变化,动物们的灾难降临了。
许多大型哺乳动物的数量开始减少,直到最后“硕果仅存”或甚至完全消失――在整个欧亚大陆,36%的大型哺乳动物灭绝了,而这一数字在北美洲更是高达72%,澳洲的损失也十分惨重,只有非洲的情况相对稳定。
今天,我们只能从化石中认识许多曾存在于地球上的奇特物种,诸如剑齿虎、乳齿象等等。还有一些物种虽然依旧存在,但分布地点发生了巨大变化。诸如骆驼和马,目前,在它们的家乡北美洲已经找不到它们的身影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值得人们注意――在冰河世纪,猛犸象曾广泛分布在北半球各地,虽然后来它们也随着大规模哺乳动物的灭绝而消失,但还有一个“矮子”品种并未灭绝。这些矮个猛犸象努力地在北冰洋上的费蓝格尔岛一直留存到大约7000至4000年前才彻底消失。
为什么有些物种活了下来,而有些却永远消失了?人们关于气候、人类活动、宇宙灾难等原因的猜测究竟对不对呢?
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遗传学家选择了6个物种(其中3个消失了,另外3个仍然存在),并从它们的骨头、牙齿、角和排泄物中分别提取了DNA进行分析。
是气候变化,还是人类活动?
首先,为了检验气候对哺乳动物的影响,学者们开发了一种独特的模型。它能够显示这6个物种在过去5万年前的生活区域及物种数量。结果正如一些学者猜测的那般,动物数量的增减的确与气候变化以及可栖息地面积相关。
但随着更加细致和深入的研究,学者们还是发现了许多例外,似乎并不是所有物种数量都会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化。而且,即使是同一个物种在类似气候条件下,其数量变化也因生存在不同的大陆而有较大差异――比如,驯鹿在北美和欧洲的数量变化就非常不同。
这能说明什么呢?学者认为,这意味着气候变化应该是动物灭绝的一个原因,但绝不仅仅是唯一的原因。
于是,科学家们将目光瞄准了第二个可能性――人类。
换句话说,人为捕猎很可能是造成动物灭绝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为了验证这种猜测,科学家们在地图上标出了这些动物与人类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重叠处。结果发现,人类活动的确在某些动物的命运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比如几千年前,长毛犀牛在欧洲灭绝了。而恰好在那个时期,它们与当地人拥有一段生存重叠期,而在其他没有人类活动的区域,长毛犀牛则未发生灭绝。
除此之外,研究人员发现,野马和北美草原野牛的命运与人类活动的关系更加明显。无论是从时间还是空间上看,这两个物种在北美的分布和数量变化都与人类的出现拥有明显的重叠。也正是在那个时期,野马和北美草原野牛的数量急剧下降。与此同时科学家们还在石器时代人类西伯利亚的定居点发现了大量野马和北美草原野牛的捕猎遗骸。总之,这一系列的研究都表明,人类活动与哺乳动物大规模的死亡脱不了干系。
但是,科学家们还是在研究人为活动的过程中发现了例外――比如,麝牛在大规模死亡的时间内,人类活动并未对其产生影响。
可见,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还不足以解释一切。
物种竞争的可能
那么,导致冰河世纪大规模动物死亡还有什么其他原因呢?
随后,科学家们又在来自西伯利亚和阿拉斯加的猛犸象、长毛犀牛、野马和北美草原野牛的化石样本中有了一些意外的发现。
通常在人们看来,食草类动物都比较挑食,它们几乎只吃自己喜欢和习惯的食物。比如,北美草原野牛就不会吃猛犸象的食物。但是,科学家们通过对动物排泄物DNA的研究发现,生活在同一区域的不同物种竟然食用了许多同样的食物。虽然每个物种喜欢的食物类型不同,但它们并不像人们先前想象得那般挑剔和“专一”,对于其他动物喜欢的食物,它们也“来者不拒”。
此外,研究人员还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在北美,草原野牛的数量在一段时期内曾发生过一次锐减,几乎到了灭绝边缘。而后来,在北美的野马和猛犸象消失后,草原野牛的数量又神奇地恢复了。而在欧洲和亚洲,这种情况则刚好相反――野马幸存了下来,而草原野牛、猛犸象和长毛犀牛却消失了。
因此,一个新的可能性产生了――物种竞争。即使猛犸象成为了后来的幸存者,那么野马和北美草原野牛也有可能消失。所以,在遗传学家们看来,即使没有人类和气候原因,这种大规模的动物灭绝也在所难免。
可见,冰河世纪的哺乳动物灭绝并非仅由一个因素造成。虽然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物种竞争等原因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一定还有其他因素在机缘巧合间起了作用,造就某些物种灭绝的原因实在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
而关于人们猜测的一场流行病或者一颗陨石的“快速杀手”理论,遗传学家认为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因为,这次哺乳动物的灭绝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前后绵延达数千年之久。
至于那些导致某些动物灭绝的关键因素和谜底,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的研究和发掘。
6种冰河纪动物的不同命运
北美草原野牛
北美草原野牛的命运也同样被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所威胁,但是,它们却顽强地活了下来。今天,我们在北美和欧亚大陆都能看到它们近亲的身影。据科学家研究,北美草原野牛能幸存的首要原因是其拥有长距离跋涉的强健体魄和能力。因此,它们能够在“人畜罕至”的地区找到食物。加上其它大型哺乳动物的灭绝,也为它们留下了诸多未被“开发”的食物和资源。
驯鹿
在上一个冰河世纪,人类对驯鹿展开了大规模的猎杀。同时,由于气候变化等原因,驯鹿也失去了85%的栖息地。在那个时期,同一地区的其它动物都相继灭绝了,但驯鹿却神奇地幸存了下来。据研究人员推测,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驯鹿在较早的时候就已经被人类驯养了,是它们对人类的“帮助”和生产用途替它们躲过了那一劫。而且,在这6种动物中,驯鹿的繁殖速度也是最快的。因此,在冰河世纪的极端压力下,它们才得以幸存。
长毛犀牛
在被研究的6种动物中,长毛犀牛是唯一没有在北美洲生活过的。但在上一个冰河世纪开始时,它们是整个欧洲和亚洲都广泛存在的动物。当冰河世纪结束时,气候变化导致它们的栖息地严重萎缩,长毛犀牛的数量也因此锐减,这直接导致了它无法避免的灭绝命运。而在欧洲,少量仅存的长毛犀牛则很有可能最终死于人类猎杀。
麝牛
在冰河时代,麝牛的分布十分广泛。但它们在冰河世纪末期也受到了气候变化的极大影响,导致其领地内种群数量急剧减少。然而,麝牛却还是幸存了下来。这也许是因为它们在远离人类捕猎的地方找到了无冰地区。由于不需要与其它食草动物争夺稀缺食物,这种隔离区也给了它们生存和繁衍的机会。
猛犸象
虽然人类在整个冰河世纪都对猛犸象进行了大规模的猎杀,但是在2.6万年前,这种动物在欧洲和亚洲的数量却增长了5倍。至于这种数量骤增而后却又集体灭绝的原因,学者们还未能找到证据和合理的解释。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1篇10
为了做好电气自动化的节能工作,我们需要重视采取相应的策略,以收到更好的节能效果。结合电气工程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选择合理的变压器。减少变压器的型材损耗,硅钢片、钢材、铜线、绝缘子等,都是变压器所必须的材料,如果选择不合理,往往需要消耗大量的电能。在选择的时候,应该以节约原则为指导,满足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周密合理的选择材料和运行介质,以节约电能和生产成本。对于配电线路和配电柜,尽量选用铜材并采用换位导线措施,以降低变压器的电能损耗。在满足设备运行条件的前提下,尽量选用较薄的硅钢片,实现节能的目的。逐渐淘汰落后的高耗能的变压器,选择新型的高效节能的变压器,减少变压器的功率损耗,合理选择变压器的负载率。变压器经济运行负载率在40%—60%之间,在选择变压器的时候,尽可能使负载率设计在此区域。在工厂车间或者是智能楼宇,变压器要尽量放在电力负荷中心位置,以方便管理,减少现场电缆长度,降低线路电能损失,提高电能质量。下面将以原来的变压器和新设节能变压器对比节能效果。T=全年投入运行小时数,按8760小时计算,r=最大负荷年损耗小时数,按照2000小时计算,β=变压器的负载率,按80%计算。原来的变压器SJ-1000KVA有功电能损耗为ΔWT=ΔPoT+ΔPKβ2r(4.9×8760+15×0.82×2000=42924KW.h+19200KW.h=62124KW.h)。新设计节能变压器S10M—100KVA有功电能损耗为WT=ΔPoT+ΔPKβ2r(1.26×8760+9.6×0.82×2000=11040KW.h+12288KW.h=23328KW.h)。每年有功电能损耗节省(62124KW.h-23328KW.h=38769KW.h)
2.提高系统功率因素。一方面,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提高系统的自然功率因素,如提高用户负载率,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极数较少的电动机,提高电气设备的运行效率,节约电能,降低损耗。还可以让电动机实现变频自动控制,使电动机负载较小的时候,获得较高的功率因素。这些措施在不添置任何补救设备的情况下,降低用电设备的无功功率,从而提高功率因素。该方法不会增加工业生产的投资,是一种经济有效的电气自动化节能策略。另一方面,采用人工的方法提高系统的功率因素,也就是常说的人工补偿的方式。提高自然功率因素的策略往往不能满足工业生产用电的需求,还需要装设补偿装置,常用的方式包括集中补偿和单独就地补偿,坚持分级补偿和就地平衡原则,以减少无用功传输,达到节能的目的。
3.降低高次谐波。谐波对用电设备往往会造成多方面的危害,例如,造成危险的过电压、过电流,降低设备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影响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等等。常用的降低高次谐波的策略有:变压器采用Δ/Y接线,可以消除3的整数倍的高次谐波;增加整流变压器二次侧的相数;使用无谐波污染的绿色变频器;使用无源滤波器或有源滤波器。采用这些措施能够对谐波进行过滤,在电气设备操作之前可以组织其它活动,提高电气设备的运行效率,实现节能的目的。
4.合理选择电力电缆。在截面选择的时候,根据经济电流密度的曲线和持续允许的电流进行选择。对于电缆材质,尽管铝电缆便宜,但安全性和节能效果比较差,不过铜电缆越粗,比相同截面铝电缆要贵重很多。所以,个别截面较粗的电缆可以选用铝电缆,截面较小的选用铜电缆,成本只是稍微高些,但能够取得很好的节能效果。
5.其它方面的节能设计。第一、合理选择节能光源。照明光源的选择,应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尽可能达到照明节能的效果,选用高效能的光源,其发光效率是普通照明灯的好几倍,能够大量节约电能。卫生间、上下楼梯间尽可能选用吸顶灯,在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达到节约电能的目的。厂房优先选用金属卤化物灯,一个光源不能满足要求的时候,采用两种光源或混合光源,这样能够提高照明强度,降低能耗。第二、选择节能型镇流器。在厂房照明的时候,应该优先使用低耗与节能的光源电子附件,使用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的时候应该配用节能型镇流器,以减少能耗,节约能源。第三、科学设计照明,进行绿色照明改造。照明的设计应该按照使用功能和环境影响科学合理设计,既满足照明要求,又符合节能要求。原来的照明系统设计存在着缺陷,没有严格按照照明设计规范布置,灯具品种多,并非节能灯,照明容量已经达到57.93kW,照度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经过节能改造设计之后,灯具由原来的369套减少到256套,灯具品种由8种减少到3种,备件减少,运行成本降低。采用节能新光源,延长使用寿命,功率由57.93kW减少到30.13kW,节电率为1—30.13/57.93=48%。每年可以节约电费57.93kW×10h×365×48%×0.55元/kWh=5.579万元,每年可以节约电费5.5万元,只有原运行费用的一半。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篇11
有人悲观的认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这样互相拆台,气候问题永远无法解决。也有人认为,“全球变暖”本来就是一个国际政治游戏,气候谈判能否成功无足轻重。对于气候谈判,到底应该如何看待?为何气候问题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气候问题刻不容缓,我们都应该理性分析并认识其重要性。
全球变暖不是阴谋论
关于全球变暖的“阴谋论”站不住脚
自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引发全球关注以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什么是“全球变暖”以及“碳减排’’的必要性,反面的意见也越来越有舞台。很多阴谋论者认为,“全球变暖”是一个骗局,关于气候变化的主流说法是夸大的、不真实的,或者认为,至少“全球变暖”不是人为引起的,自然因素才是主要的,“碳减排”有不可告人的阴谋。而在哥本哈根大会期间曝出的“气候门”、随后曝出的“喜马拉雅冰川门”、“亚马逊森林门”,以及早就引发争议的纪录片《不可忽视的真相》里的“曲棍球杆门”则在很大程度上让不少人相信了“全球变暖”确实是个阴谋――联合国和科学家们在欺骗大众。
然而,人们对“阴谋论”的信任往往并非建立在对这些“门”有过详细考察的基础上,而仅仅是因为这些“门”迎合他们心底的猜疑。事实上,对于数千人参与的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气候报告,想不出任何差池也是很困难的,科学家们也做不到不犯任何错误。经调查,“气候门”被证实并没有人操纵、隐藏关键数据,虽然确实存在研究不够公开的问题。而“冰川门”、“亚马逊门”都是因为负责撰写IPCC报告第二部分的第二工作组错误地引用了NGO组织不靠谱的研究成果,但这整体上并不影响IPCC报告尤其是第一部分关于全球变暖的科学判断。至于更早的、被广泛宣传的美国前副总统戈尔“造假”二氧化碳浓度的“曲棍球杆门”,经美国同会、科学院多次重新复核,“曲棍球杆曲线”整体上是没有问题的。
这些“门”确实增加了全球民众对“全球变暖”学说的不信任感,这是科学家们的严重失误,但这并不表明“阴谋论”的质疑就是对的。
“人类导致全球变暖”确有争论,支持与反对之比为97%比3%
“阴谋论”且不提,还有一种怀疑主流说法的论调是,“人类行为导致全球变暖”并不是科学界的共识。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冒出来各种持反对意见的科学家就是明证――科学界自己还没定论呢,就向公众推销,太着急了吧?况且,很多人认为,持反面意见的科学家敢于“说真话”,他们的结论才是可信的。
这又是想当然的看法。国际上确实一直存在对“人类行为导致全球变暖”这一说法持不同意意见的研究人员,甚至还成立了一个与IPCC唱反调的NIPCC组织,来宣扬“并非人类行为导致全球变暖”。国内有一些学者也据此认为该问题仍有争议,不宜下明确的结论。
不过,这个说法也忽略了更重要的事实。支持“人为导致气候变化”学说与反对该学说的科学家的数量,是完全不成比例的。国际科学界一直有针对科学家群体关于气候变化看法的调查,例如,自2007年到2011年,这5年内有过5次分别由不同组织发起的调查,几乎每次结果都显示高达95%以上的科学家相信“人为导致全球变暖”,最权威的一次来自美国科学院,多达97%到98%的气候领域科学家支持IPCC关于人类行为引起气候变化的结论。持反对意见的不到3%,而且绝大多数并非气候领域的权威。
为什么要相信科学界的主流意见?
或许有人说,谁能保证那3%的少数派中没有“爱因斯坦”呢?希特勒不是曾组织过100个科学家反对相对论吗?谁能保证IPCC的结论必定是正确的,有一天证伪了怎么办?
去年255名美国科学院院士发表了一封关于气候变化与科学完整性的公开信,里面对此有很好的解释:“科学结论总会有某些不确定性;科学永远不绝对地证明任何事情。当有人说社会应该等到科学家能绝对地肯定时再采取行动,这等于说社会永远不采取行动。对像气候变化这样的可能造成大灾难的问题来说,不采取行动会让我们的星球冒着危险。”;“科学家像所有的人一样会犯错误,但是科学过程被设计了寻找并改正错误……当某些结论已经过全面和深入的检验、质疑和检查,它们就获得了‘充分确立的理论’的地位,常常被称为‘事实’”;“气候变化现在已归到了这个范畴:有确凿、全面、一致的客观证据表明人类正在改变气候,因此威胁着我们的社会和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
IPCC的报告并没有说地球会百分之百变暖,但随着证据越来越充足,这种可能性正被越来越高地肯定,IPCC称全球变暖的可信性达到了90%,显然,我们应该为这90%的可能性未雨绸缪,而不能对那10%的小概率事件抱以希望。否则一旦全球变暖的形势不可逆转,那到时真的是哭都来不及了。
碳减排这种重大决定,难道不可以质疑吗?
很多人认为,全球变暖以及碳减排这种全球重大问题,应该得到质疑。确实,这种问题可以质疑,也应该受到各种诘问和检验,然而这只能在科学研究的前提下才能去质疑。否则光有探索精神、质疑精神,靠着本能和对相关知识的一知半解,就去质疑如此多在该领域研究了几十年的专家的集体结论或独立研究出来的相同结论,这除了“勇气”之外,没有任何理性可言。
可悲的是,因为想有理有据地质疑某个结论需要下很多功夫,而人往往喜欢偷懒,所以很多人包括媒体就选择了既显得万能又显得与众不同的质疑方式――阴谋论。而即便把阴谋论驳斥得清清楚楚,很多人还是会说“我就是不信”……而这,正是减排难题最大的群体基础。民主失灵之一:
多数民众无法理解减排的急迫性
到底有多少人选择“我就是不信”?据国外统计,72%的新闻报道怀疑或者否认人类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而普通民众持这种看法的在近年的一次调查中高达74%,这还是在减排先进国家英国的调查。除去各种“门”的恶劣影响外,还有什么因素导致多数民众不相信人类导致气候变化?不理解减排的急迫性?
喜闻乐见的阴谋论在中国、美国都很有市场
与转基因问题一样,在中国,“全球变暖”、“碳减排”往往被一些人描述为西方特别是美国限制中国发展的“阴谋”,是另一种“普世价值观”和“西方中心论”,用以欺骗中国人。这些人对“气候门”、“冰川门”等都非常感兴趣,但一旦跟他们讲到底什么回事,反而会质问你“什么动机”。这种“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的思维受众很广,不过他们都忽略了,大洋彼岸的美国人民,对全球变暖、碳减排也很不感冒。
作为在气候问题上一直“拖后腿”的发达国家,美国人特别是共和党人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与西方普遍看法相当不同。不仅布什政府宣布退出了“京都议定书”,
今年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大多也对气候问题非常不感冒。例如佩里就称“我认为大量的科学家一直在操纵数据,让金钱源源不断地流入他们的项目里”,另一位热门候选人罗姆尼原先曾担心人类改变了气候,但最近也立场软化,称“我不知道是否主要是人类造成的”。类似的言论让保罗克鲁格曼撰文批评共和党是个反科学的政党。
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美国政客,为什么会这样?答案很简单,根据一个关于公共政策的普遍调查,在爱荷华州的共和党选民中,只有21%的受访者相信全球变暖(只有35%相信进化论)。虽然美国人大都有较高的教育水平,但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长期对立,还是蒙蔽了很多人的看法,这与97%的美国气候科学家相信人类导致气候变化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
这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科学与民意并没有太大关系。而由于民主社会做决策必须重视民意,导致了正确的意见被忽视,而错误的意见成为了决策的依据。
民众对“火烧眉毛”的事更关心
民众不理解碳减排,除去本身知识能力的不足外,很大程度上还因为“全球变暖”的后果没有那么迫切。比起核武器实验、核电站泄漏这类看得见的恐怖,“全球变暖”在民众关心的排行榜上自然是要往后排的,甚至不惜实行更迫切的政策来增加碳排放,阻碍全球变暖。
例如,经过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后,全世界都开始谈废核,前段时间,台湾“大选”电视辩论,马蔡宋三位候选人都在谈“非核家园”,差别无非时间表不同而已,没有人敢说保留核设施。但显然,废除核能至少在短期内是要以消耗更多化石燃料、排放更多二氧化碳作为前提的。但因为这并非“火烧眉毛”,其优先度就得往后退了。殊不知“减排”若减晚了,其造成的结果很可能是不可逆的。
更多的人:“反正有空调,谁管窗外事”
前两年,有媒体曾调查“未来十年国家最大挑战”,第七名才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这与气候问题还不完全一致。显然,人们对全球变暖的担心,远不及对腐败、高房价、贫富不均的关心。全球变暖喊得响亮,但真正关心的人并不够多,还不如中医、转基因等问题来得直白,容易参与,毕竟绝大多数人都看不懂气候模型和计算公式,对气候变化的危害缺乏深刻体会。“反正有空调了,气候变热真是一件很大不了的事吗?”这种心态仍然很有市场。
民主失灵之二:大国博弈陷入“囚徒困境”
民意基础如此,反映到政府行为上就不难理解了。由于各国政府对气候问题的担忧程度并没有高到大于贫困、和平等别的议题,所以尽管气候大会进行到了第17届,气候问题仍然看不到光明的解决路线,而近年甚至遇到了比以往更多的困难。
“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越来越玩不转了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确定了“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并作为国际环境合作原则。意思是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承担国际环境义务时,责任不同。具体在减排这个问题上,就是发达国家有规定额度的减排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则是自愿减排。这是针对20年前“南北差距”相当大的情况下制定的原则。这也是联合国民主决策机制之下的成果。
然而,20年来,随着多极化的发展和新兴国家的崛起,发达国家相对衰落,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从占总数的超过60%降到现在的不足50%,而所谓的“金砖国家”的温室效应比世界上其他国家增长的都要快――尤其中国和印度的增速是其他国家的五倍。这样,原先划定的标准就引发争议了。例如,中国目前的人均年碳排放量就已经与欧洲的部分国家接近,虽然有“历史总排放”一说,但无疑很多发达国家已经不愿意看到中国继续享用“有区别的责任”――虽然哥本哈根会议上中国提出单位GDP碳排放将在2022年时比2005年下降45%,但在总排放量上,到时很有可能是09年时的两倍。这对需要承诺减排总量的发达国家来说,是不愿意接受的。
气候谈判除了涉及减排义务问题,还涉及发达国家援助发展中国家减排,说白了就是“钱”的问题。今年气候会议在欧债危机的大背景下,想要在“钱”的问题上谈妥无疑难度更大。事实上,每次气候会议上,各国均原则上承诺及认可总体协定,但实施中却把本国的经济利益置于首位。显而易见,该模式下的气候谈判进展是极其有限的,而且很可能是越来越有限。
但“对抗逻辑”不可能消失
而最大的问题在于,即便在气候问题的谈判空间和预期都不断变得恶劣,各谈判国都没有办法解决这一问题。既不能说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坚持发展权利、坚持“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是错的,也不能说西方国家坚持主要发展中国家必须承诺具体减排义务才承诺“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是错的。但眼见的事实是,谈判各国给出的条件都越来越苛刻,越来越难达到一致,甚至连减排领头人欧盟都说只有其他国家做得好才会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把减排额度从20%提高到30%。所以,中国在谈“法律强制减排”时提出5大条件就不足为奇了。
因为,从经济学的经典理论“公地悲剧”来讲,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谁也不会主动牺牲超出自己能承受的代价,去让别人获得利益。尽管这个“公地悲剧”的结果就是,各国的减排量总和达不到哥本哈根会议定下的气温增加控制在2度之内的目标,全球变暖变得不可逆转。
去年年底,加拿大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再次为这“公地悲剧”的出现打上了不详的阴影。
而另一面,最近好多科学家认为ICPP预测太保守了。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结果显示,IPCC设想的最糟糕情况,只是他们计算的中度可能性。
中国代表团对德班会议的看法
引:就本次会议最终的结果而言,中国代表团认为一是坚持了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授权,坚持了双轨谈判机制,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二是就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问题作出了安排;三是在资金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启动了绿色气候基金;四是在坎昆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适应、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的机制安排;五是深入讨论了2022年后进一步加强公约实施的安排,并明确了相关进程,向国际社会发出积极信号。
德班会议未能全部完成“巴厘路线图”的谈判,落实坎昆协议和德班会议成果仍需时日。各方在有关2022年后加强公约实施的安排上还需要做更多工作。需要指出的是,发达国家在自身减排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的政治意愿不足,是影响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最主要因素。我们期待发达国家拿出政治诚意,在明年的卡塔尔会议上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进一步提高减排承诺水平,落实资金和技术转让承诺,与发展中国家合作进一步落实坎昆会议和德班会议成果,谈判解决“巴厘路线图”未决的问题,尽快完成“巴厘路线图”授权的谈判。中方将继续与各方一道,为此作出积极努力。
气候谈判注定是―个悲剧吗?
民主失灵,要用威权主义解决气候问题吗?
有悲观者认为,气候问题已经无法在现有的民主政治框架下和国际民主决策秩序下解决,因为自由主义和
消费主义的盛行,以及唯增长论的传播,使得大多数人类意识不到气候问题到底有多迫切,而轮换制的民主政府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后果。很多气候问题的关注者都觉得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只有走统一管理这一条路――由一个具有绝对权威的科学委员会来处理一切问题,用“公地悲剧”的提出者哈代的话来说,由某位“皇帝”来统一分配资源。只有这样,才能赶上在“不可逆转的气候变化”之前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且不说是否有实现这条道路的可能,威权主义迄今也无法解决本身权力控制的问题,更不用说当今解决环境气候问题较好的国家都是民主体制的国家。
抛开京都议定书、抛开减排义务谈判,或许没那么悲观
但问题也并非一定无解,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斯特姆的研究课题正是“公共资源应该如何保护才更加有效”,她另辟蹊径,通过对阿尔卑斯山牧场和日本公用山林等一系列公共财产管理实例的研究,提出在“私有化”和“国有化”之间存在着一系列更加有效的管理方式。她把自己的理论叫做“多中心治理”理论,这个理论认为民间自发产生的管理模式完全能够担负起管理公共资源的任务,甚至有可能做得更好。
她的理论认为,不必依赖国家政府层面的决策,只要宣传得当和有这方面的需要民间自发完全有可能开展减排。截止到2009年底,美国有34个州制定了各自的气候问题解决方案(ClinaateInitiatives),还有3个州正在制定当中,只有盛产石油的南方州和几个西部偏远州没有动作。同时,很多新兴发展国家也都在非强制的情况下,提出了各自的减排计划。尽管这取代不了京都议定书,但无疑是一个可以期待的现象。
链接:全球变暖后果
1气候变得更暖和,冰川消融,海平面将升高,引起海岸滩涂湿地、红树林和珊瑚礁等生态群丧失,海岸侵蚀,海水入侵沿海地下淡水层,沿海土地盐渍化等,从而造成海岸、河口、海湾自然生态环境失衡,给海岸带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灾难。
2水域面积增大。水分蒸发也更多了,雨季延长,水灾变得越来越频繁。遭受洪水泛滥的机会增大、遭受风暴影响的程度和严重性加大,水库大坝寿命缩短。
3气温升高可能会使南极半岛和北冰洋的冰雪融化。北极熊和海象渐渐灭绝。
4许多小岛将会无影无踪。
5因为还有热力惯性的作用,现有的温室气体还将继续影响我们的生活。
6温度升高,会影响人的生育,的活性随温度升高而降低。
7原有生态系统的改变。
8对生产领域的,例如: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部门。
9将感染疾病等传染病。病菌通过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厄尔尼诺现象,干旱,洪涝,热浪等),扩大疫情的流行,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
保护地球从我做起
我们的呼吁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请节约使用每一滴淡水。
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请多种植树木减慢沙化。
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请不要再用一次方便袋。
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请不要随意扔废旧电池。
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请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请每人都爱护花草树木。
为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请您积极宣传保护环境。
食:
一、4月22日地球日吃素一天。(畜牧业消耗大量的谷、豆类,也消耗大量珍贵的水;为了放牧牛羊及饲养猪鸡,牺牲原始森林,造成温室效应。
二、少吃(在家烹煮、外食分量恰到好处,吃不完打包回家)
三、拒用保丽龙,并要求自助餐店或coffeeshop使用纸杯(保丽龙是一种致癌物质,它同时破坏保护地球的臭氧层。喝咖啡的保丽龙杯子、自助餐盘子,几百年后还是垃圾,继续污染环境)。
四、拒绝购买高山茶、高冷蔬菜(高山茶、高冷蔬菜让台湾的森林消失、破坏山地水土保持,无法发挥储存水分的功能,又大量使用农药与肥料,污染水源与水库的生态)。
衣:
一、认识衣料来源:1.选购纯棉、全麻等自然材质(有机性的),才可回收再生。2.依洗标来购衣及保养衣服,以延长衣服的寿命。
二、需求量的决定,依洗衣的次数、家中的容量、生活方式、经济状况等四要素来决定购衣频率,尽量控制好,不要超量(重质不重量)。
三、旧衣新穿要诀:
1.自我的认知:体态、肤色、生活型态的考量。
2.找出流行的重点:如长短、色调等,一般以简单、好的剪裁(立体裁剪)最能表现出人与素材的互动关系。
3.配件因体积小、变化多、效果佳、收藏较易,如同巾、别针、皮带,少量的衣服即可靠配件来凸显穿衣艺术的效果。
住:
一、多用二手家具(无论买房子、租房子,多利用二手家具,既可回收再利用、节省资源,若能在办公室、社区、网路举办定期二手旧货交换的跳蚤市场,既环保,又可互助,增进人际间的情谊)。
二、多用植栽绿化来做居家布置(居家勿做过度性的装潢布置,应以简单、天然为原则。居家布置不必要人造的材料,不妨多用生态性的自然材料。多种花草盆栽,尽量用本土性的树种,家中有庭院的多留天然性的泥土,少用水泥、或硬质性的铺面)。
三、请用器皿盛水,洗果菜、碗盘、刷牙、洗脸,以节约珍贵的水源(中国是全球排名第十八位缺水国,目前南台湾已陷入严重干旱,但我们目前的使用水的需求量却已经到达民国100年的标准。法国目前节约用水的宣导政策是“一星期洗一次澡”;如果我们的用水量持续恶化,我们也将面临相同的处境。
四、房间之电源、冷气集中使用(尽少一间房间开一部冷气,人少时尽量集中办公,减少冷气、电灯用量)。
行:
一、走楼梯,不搭电梯(住在大楼者,无论是在办公室或是在家里,若您不赶时间,不妨试着安步当车,试着不搭电梯,改走楼梯,既节省能源,又可运动健身)。
二、出门多走路、骑单车、利用大众运输系统、少开车和骑机车。
其他:
一、如果您饲养宠物,请拒绝购买猫狗防虫圈(当您丢弃猫狗防虫圈,其杀虫剂的成分,对地球的杀伤力很强,并会对动物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
气候变化无常的原因范文篇12
关键词全球气候变化;温室效应;公地悲剧;冥王星现象
中图分类号X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04(2008)03-0058-06
在科学家不断对全球气候变化进行评估和研究中,人们越来越感到该问题的严峻。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关注的重要环境问题,其影响也深入到了政治、经济、文化等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诸多研究证明,近几十年来气温升高主要是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为此,国际社会早在20世纪80至90年代就开始了在控制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努力,并希望通过国际协议的方式来约束各国的排放行为。然而,从目前各国在减排方面的成果来看,都不能令人满意。唯一一部旨在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协议――《京都议定书》,是经过了上千位科学家、上百个国家共同研究制定出来的,被认为具有灵活和先进的减排机制,但却一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即便是对减排表态最积极的欧盟,其中的许多会员国在履行议定书的义务时也表现出了力不从心。本文认为,造成这种低效的原因不仅仅是科技研究水平和政策手段上的局限所至,更为关键的是现有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认知出现了问题。认知的过程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并选择相应解决方案的根本前提,一旦在认知上出现了误差,必然会导致解决方案的低效性甚至无效。因此,要寻求更适合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方案,就必须对全球气候变化有正确的认识。
1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中的“冥王星现象”
“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悲剧’”这一说法无论是在学术界的论著中、各国政府的报告中还是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早已成为探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基本前提。人们普遍认为全球气候变化是典型的“公地悲剧”[1~3],并且在解决该问题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免费搭车”现象[4]。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形成了诸多致力于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机制,其中就包括第一份国际范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许多学者及环境组织在探讨缓解气候变化的机制时指出:只有当全球所有国家参与到国际合作中来,才能避免“免费搭车”现象和环境的恶化,否则悲剧的后果必将由所有国家共同承担[5~7]。许多国家的政府报告也肯定了这一说法。例如从较早的美国政府的官方报告[8]到最近的英国政府所做的全球气候变化经济分析报告[9]都将全球气候变化看作是“公地悲剧”。而相关的新闻媒体报道也与学者和政府的言论形成了巨大默契,在大多数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相关的新闻报道中,很难找到对此持否定或怀疑态度的。
但就笔者接触到的文献来看,“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悲剧’”这一“事实”自从哈丁提出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属于“公地悲剧”后几乎是直接被沿用下来,很少有人进一步论证它的合理性,致使这种认识一直延续到今日。哈丁原文是:“……公地悲剧又表现为污染问题。……生活污水,或化学的、放射性的和高温的废水被排入水体;有毒有害的和危险的烟气被排入空气;……”[10],并没有直接指出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悲剧”,但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提升,人们将其作为一种国际环境问题并纳入到了一般环境污染问题之中,自然成了“公地悲剧”的表现形式之一。而这种现象可称之为“冥王星现象”。
有关人们对冥王星的认知问题,美国天文学家汤博在1930年发现了冥王星并错误地估计了其质量,认为它是比地球还大的大行星。他的结论被国际天文学界普遍接受,冥王星成为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而且这一认识也被当作科学事实编入了各国的百科全书、教科书、字典词典等各种出版物中,在全世界得以普及。虽然也有过质疑和反对的声音,但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2006年的国际天文学联合会大会上才最终将冥王星剔除出太阳系大行星之列。自此,太阳系九大行星的说法经历了近一个世纪后不复存在。所谓“冥王星现象”就是指起初没有得到充分论证的说法通过宣传报道,久而久之被广泛接受为事实,甚至是公理的现象。
“冥王星现象”的结果必然是扭曲了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而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任何试图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必然是低效甚至是失效的。全球气候变化被公认为是“公地悲剧”正是一种“冥王星现象”。在几十年的研究中,人们一直秉承着最初哈丁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看法来认识全球气候变化,并且在缺乏系统论证的情况下将该观点在全球范围内普及。期间虽然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或否定的看法[11~13],但这样的观点相对而言极为少见,且本身由于缺乏系统性论证而难具说服力,被一个庞大的集体无意识的认知浪潮所淹没。在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推动下,全球气候变化作为“公地悲剧”已经成为一个寻找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默认的前提假定。
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认识中存在的“冥王星现象”从对当前认识和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逻辑中也得到了进一步印证。表1用路径的方式将“公地的悲剧”与当前普遍接受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在认识上进行了对比。该比较主要包括对问题性质的预先假定、问题影响的预期和解决方案三大方面。
哈丁以一个对所有人都开放的牧场为例指出了作为公用品的牧场最终会由于过度放牧而导致崩溃这一悲剧的必然性。因为一般情况下人们在权衡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的时候往往以前者最大化作为一种理性的追求。“每个人都被锁进一个强迫他无限制的增加自己畜群量的系统――在一个有限的世界里”[10],直到牧场最终的毁灭。也就是说,公地的自由使用是导致悲剧的根本原因。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让所有人参与进来。哈丁提出要么通过产权私有化的方式使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更为紧密地结合起来,进而确保公地悲剧不会发生;要么建立管理机制,由权力机构限制人们的行为。他认为这是两种最为有效的解决方案。
由表1可知,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影响也被普遍认为是负面的,将会给全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因此当前主要通过签订国际协议的方式,呼吁所有国家参与到国际协议的履行中来以求解决这问题,《京都议定书》就是在这一认识中形成的。通过比对可见,目前在逻辑结构上,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的悲剧”在认识上具有一致性。
然而“全球气候变化是‘公地悲剧’”这个没有经过系统论证就被认可的观点尚待考证。只有展开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重新认识才能从本质上寻找到解决的途径。
2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悲剧”之比较分析
如何将全球气候变化区别于“公地悲剧”对于深入探求前者的本质至关重要。表2是在表1的结构上发展起来的两者在三方面特征的比较。
2.1基本假定的差异
基本假定决定了人们到底要研究的是一个什么问题。在这方面,“公地悲剧”和全球气候变化表现出了完全不同的特征。
首先,“公地悲剧”属于风险性问题,而全球气候变化属于不确定性问题。从定义上看,风险性问题是可以列举出某种决策可能带来的所有结果以及计算出这些结果出现概率的。牧地的承载力是有限且可以预测的,牧民在做决策时(是否应该在牧地上再增加一头牲畜)对公地自由使用权所带来的结果和出现概率都有清晰统一的认识:只要公地继续自由使用下去,必然带来悲剧。但是出于自利的选择,他们仍然超载放牧,令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平摊给所有的牧民。而不确定性问题是无法计算出各种结果出现概率的[14],甚至无法掌握一个决策可能带来的所有后果。这主要是因为不确定性问题不具有对问题的完整认识。全球气候变化就是难以预测未来影响及各种影响出现概率的不确定性问题。虽然人们相信在一个封闭的循环系统中的气候子系统的承载力是有限的,但这个承载力的极限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当前全球气候状况离这个极限还有多远仍然是不确定的。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气候变化还具有着非常强的适应能力,正如进化论中所述的人类的存在在于他对自然的最大的适应性。在以往的研究中,人们经常会把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问题混为一谈。其实,风险性问题主要由问题的本质所造成,不确定性问题则是对问题本质的认识不够完善所造成,引发两种问题的原因不同,两种问题所带来的影响不同,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就不同。
其次,哈丁提出“公地悲剧”时考虑造成悲剧的因素是非常单一的,他排除了战争、灾难、疾病等各种因素在外,假定社会稳定,造成悲剧的因素只有畜牧量对资源的宿求。在人口问题中则体现为人口的增长对资源的宿求。但是影响全球气候变化的因素不只是人为温室气体的排放,而是更多更为复杂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人们对气候系统有限的认识水平上所发现的全球暗化(GlobalDimming)、阳光的日益猛烈等现象以及地球气候变化的自然规律共同影响全球气候系统的变化。其中,全球暗化是指20世纪50年代以来产生的一种现象,即被地球表面吸收的太阳光照量在逐渐减少。目前的研究认为,全球变暗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主要元凶是人类工业生产、地面运输等活动中排放的各种悬浮微粒以及飞机高空飞行留下的凝结尾流。诸多专家学者发现,自1990年以来,尤其是在欧洲随着空气污染的治理降低了悬浮颗粒的含量,暗化的趋势有所好转。然而暗化的趋缓却造成了温度的上升,温室效应的影响更为显著[15~16]。由于暗化与暖化的双重矛盾,人们担心侧重解决全球暗化问题将加速全球变暖,若侧重解决全球变暖问题则有可能加重暗化的影响。因此如何处理解决两者的关系尤为重要。总起来说,近几十年来全球平均温度的升高应该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且主导因素未明确,各因素也无法进行影响大小的先后排序。总之,这个过程是复杂的,也是人们当前有限的知识范围内所无法看透彻的,在未来,气候将如何变化也将取决于这些因素组合而成的结果。
另外,“公地悲剧”另一个重要假定是所面临的局面没有技术解决方案。技术解决方案(TechnicalSolution)一般是指通过自然科学的途径,即科学技术的手段提出的方案。也就是说,面临“公地悲剧”问题,也许解决的科学技术已经存在,但却不存在有效的技术解决敏感。这个假定对于人口问题来说也许是合理的,因为无论出现任何技术,人们的理性选择是不采用这些技术进行自我消亡。生育是人类自我延续的一种基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虽然当前已经有非常成熟的避孕技术,但这些技术无法阻挡人类的迅速繁衍和人口数量的激增。那么对于全球气候变化来说,是否有技术解决的方案呢?答案仍不确定,可绝对不是否定的。虽然技术与技术解决方案存在差异,但是技术解决方案必须依靠技术的发展。从当前的科技水平来看,人们正在从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加强清洁技术的研发三方面努力,并在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只是这些技术的发展尚没有转化为一种可行的技术解决方案。所以人们主要采用政治、经济等社会科学的手段,希望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寻求问题的解决。然而,全球气候变化的技术解决方案并非是不可能的,这主要取决于技术淘汰过程中的转换成本(SwitchingCost)的大小。作为经济人的理性选择,一旦转换成本合适,人们就会选择更为清洁环保的技术和设备。因此,要减少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绝不能否定技术解决方案的可能性。
2.2预期影响的差异
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悲剧”不仅在探讨问题的前提假定上不同,在造成的影响上也有很大区别。
这首先与它们所探讨的问题性质有关。哈丁认为在公地自由使用的社会里,风险是显著的,然而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争先恐后追求的结果最终是带给公地以及所有人的崩溃,即悲剧是注定要产生的。然后对于全球气候变化这个不确定性问题来说,未来的局面是否一定是所有人的悲剧仍存在很大争议。Perman等指出不确定性问题存在两种类型,一种是可能列举出某种决策带来的所有结果,但是无法确定各种结果出现的概率;一种是既无法列举出某种决策带来的所有结果,也无法确定结果出现的概率,后者被称作绝对不确定性问题(RadicalUncertainty)。由于人们对复杂的气候系统及其影响的认识极为有限,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仍处于绝对不确定性问题之列,这就决定了它的悲剧不定。直至现在,在全球平均温度趋于上升的同时,许多区域的温度却在下降,不同区域的温度变化情况也有着非常大的差异。
在公众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上,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悲剧”也存在很大差异。后者认为公地的自由使用权短期会给个人带来收益,但从长期来看,对于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都会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而全球气候变化,或者说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短期对个人有利,长期对个人和部分公众也不一定有害。谈到这一点,探讨全球气候变化到底会带来什么影响就显得尤为重要。
2.2.1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三种论调
直至今天学术界对于全球气候变化是否会给人类造成巨大灾难仍存有争议,并且基本上可以被划分为三大派别:全球气候变化有害论、有益论和不定论。以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为主的诸多科学机构和学者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的气候研究和评估,虽不否认全球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益处,但认为全球气候变化的综合效应是负面的,是关乎全球命运的。他们通常被看作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有害论者。对于全球气候变化到底会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不多赘言,因为对它的研究占据了该领域研究的很大部分并且极为系统,同时也占据了国际道德高地,被全世界所了解并广为接受。但是全球气候变化的诸多灾难性的影响都是通过情景模拟等方法对未来的预测,其中的不确定性仍然很大。全球气候变化的有益论者也不否认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造成了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等现象,但一方面他们对主流观点所提出的各种影响的程度表示质疑,另一方面他们对气候变化给人类造成的各种影响是否有害表示质疑,并且有不少学者和机构指出气候变化对地球是有益的。例如温度的上升有利于渔业的发展、某些物种的繁衍、使得处于寒冷的无法开垦的土地得以耕种、北方的冬天得以缩短等[12,17]。不确定论者则处于前两者之间,承认人为因素造成了全球CO2浓度的迅速提升,但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利弊还难以断言,气候变化的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没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加以控制;同时,有的不确定论者认为人们所谓的全球气候变化的威胁很大一方面是因为威胁了人们原有的生活方式,而人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既然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仍不确定,更多的应该考虑通过生活方式的改变等途径尝试着如何更好地适应气候变化。还有人认为,人为排放温室气体造成的全球气候变化并非是导致那些恶劣影响的本质问题[18],例如“国际政策网络”的报告指出世界范围内的贫困问题才是本源,应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解决贫困问题上[19]。
2.2.2气候变化对不同利益群体的影响
不仅从总体上看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难以定论,对于不同的国家、地区和个人,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短期和长远利益也是不同的。从当前世界的利益格局来看,可以将各国基本上分为6大利益群体。①欧洲大部分国家。这些欧洲国家的清洁技术是相对完善、先进的,推动一个限定温室气体减排期限和目标的强有力的国际协议是符合他们短期和长期的经济、政治利益的。②以美国为主的少部分发达国家。这部分国家不仅工业发达,且主要依靠化石燃料能源,按照《京都议定书》在定期内的定量减排温室气体的做法对他们来说不仅会造成短期经济的损失,也不符合他们长期利益,因此在缺乏对全球气候系统及影响的认知的基础上,他们拒绝履行国际协议中的减排任务。③以俄罗斯为主的前苏联加盟共和国。这些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的政治和经济转型使得工业发展所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迅速降低,在《京都议定书》中不承担或较少承担减排任务。因此,参与国际协议并非是出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而是通过出卖交易许可证给其他国家赢得更多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更何况全球气候变化对他们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甚至温度的升高都会给他们带来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更适宜生存的气候等。④小岛屿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海拔较低,又多数孤立于大陆,因此对于全球气候变化造成的海平面上升的应对能力最脆弱。如果海平面持续上升,将直接威胁到这些岛国的存在。因此全球共同承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符合他们短期和长期的国家利益。⑤大部分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由于工业发展较晚,认为西方发达国家对当前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全球气候变化应负主要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应以发展为主,在逐渐摆脱贫困落后的过程中不应承担早期的减排责任。⑥石油国家的利益联盟。以中东为主的石油资源丰富的国家,他们的经济发展和就业主要的推动力来自于石油产业。推动清洁能源和技术的使用将造成他们石油产品出口利润的大幅降低,不符合他们的短期和长期利益,因此这些国家也缺少加入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协议的动力。由这6大利益群体构成的博弈平台使得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更为复杂。
总之,与“公地悲剧”不同,全球气候变化的未来不仅难以预测,而且还存在一系列难以用“公地悲剧”解释的现象:面对全球气候变化,个体并非无差别受损;排污的人不一定受害,减排的人不一定受益;某些利益群体受害的同时,另外一些利益群体则从中受益;某些利益群体受害程度严重时,另外一些利益群体受害程度较轻。
2.3解决方案的差异
由于全球气候变化与“公地悲剧”问题的性质及其影响上的巨大差异,使之成为了两种不同的问题,针对这两种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就必然相去甚远。
首先,解决“公地悲剧”问题是以地区或国家权力机构为核心的,这些权力机构都具有强制某种政策实施的权力或者保障私有产权的能力,而且由于悲剧的注定和对本国造成的负面影响,这些权力机构也有意愿主动加强控制。全球气候变化作为一个复杂的国际环境问题,是难以通过个别国家的努力而解决的,因为所带来的影响不均衡分布在不同的区域,有些国家是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但却使得其他国家受到威胁,有的国家花大力气减排使得其他国家得以“免费搭车”。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必须通过高于国家的权力机构来管理控制才能得以解决。然而在当今以国家的完整性和不可侵犯性为根本原则的国际政治舞台上根本不存在高于国家的权力机构,即便联合国也不具有强制各国执行国际协议的权力,这势必造成在各国利益没有得到充分协调的情况下国际协议的软弱性和履行的困难性。例如《京都议定书》中就表示任何国家都可以根据本国的利益选择履行或退出国际协议。一个不具备约束力的协议是无法起到预期效果的。
其次,避免“公地悲剧”发生的另一种解决方案是通过明晰产权使“公地”私有化,但是人们无法对全球气候明晰产权。因为,气候在不同地理位置和不同的海拔高度上都具有其独特性,生活在不同区域的人们每年所面临的气候条件截然不同。这是气候区别于一块牧地这种公用品的重要特征。那么面对不同的气候,温室气体在不同地区的排放可能给本地和其他地区带来相同的、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影响,也就是说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迁移性。同时,人们一方面对地球吸收人为温室气体的能力的认识有限,一方面无法将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力准确清晰地分配给每个国家、每个单位和个人。这从《京都议定书》谈判过程中各国对要求减排的温室气体总量的争论中可略见一斑。
另外,哈丁在探讨“公地悲剧”时对另外一种解决方案,即依靠唤醒人们的良知和责任来避免悲剧的产生表示质疑。他以人口问题为例,指出一方面由于人们不会选择自我消亡,所以良知的呼吁不可能对所有人起作用,另一方面长期呼吁良知只会让一部分响应呼吁的人们降低生育率,而另一部分生孩子较多的人所生育的后代所占比例逐渐增大,最终“自然界将会采取她的报复行为,节育的种族将灭绝,取而代之的是生育的种族”[10]。所以对于“公地悲剧”这一问题,是不可能通过良知与道德的呼吁宣传与教育解决的。然而,对于全球气候变化来说,良知道德的呼吁却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首先,降低温室气体减排量不会对人的生存与延续产生质的威胁,尤其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清洁技术和清洁能源的普及,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倡导环境保护的呼声的确起到了也会继续起着积极作用。另外,采用清洁技术进行减排的人们也决不会因减排而出现“自我消亡”的事件,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的单位和个人也决不会因不减排就生存得更好、更长久。还有,人们都具有怜悯心,在有利己主义倾向的同时也具备利他主义倾向,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来呼吁人们的利他主义倾向,从而使得良心展现出积极应对问题的一面是可以肯定的。更何况,从20世纪60年代起的绿色运动掀起的环境保护浪潮也足以证明呼吁良知在全球范围的积极作用。
3结论
综上,全球气候变化并非由单一的人为原因所造成,它是典型的不确定性问题。相比“公地悲剧”,该问题更为复杂。目前人们仍无法掌握它可能造成的所有影响及其出现的机率。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清洁技术与能源使用成本的逐步降低则给未来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了可能。全球气候变化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它的预期影响并非悲剧注定,而是更为复杂多样,不同的国家或个体不可能做到风险均担,引起危害的国家或个体不一定受害,受害的不一定是引起危害的。面对全球气候变化这种国际性的环境问题,既难以依靠高于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加以解决,又无法准确地对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权加以明晰,但同时不能忽略呼吁良知和责任的力量。这就是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一个从基本假定、预期影响到解决方案完全不同于“公地悲剧”的问题。人们必须基于对该问题的全新的系统的认知才能真正找到有别于《京都议定书》的更为有效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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