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债务危机的解决办法范例(3篇)
国家债务危机的解决办法范文
当人们还在讨论中国的地方政府会否因为巨额的地方债务而出现危机时,严厉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不仅让房地产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更让习惯于以土地、房产税为主要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压力”。
有评论指出,如果要缓和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就必须缓解地方政府目前面临的“资金紧张”的困境。
举债,但无关预算
10月20日,财政部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成为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地,并指出,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期限结构为3年债券发行额和5年债券发行额,分别占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的50%。
为了避免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要求试点省市建立偿债保障机制,并要求地方政府及时披露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状况等指标。
消息一出,舆论炸锅。
有评论认为,根据中国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自主发债。此次试点是否有违法之嫌?更有学者指出,如果此《办法》全面推广,是否意味着将“白条”合法化?在地方政府结构性债务还未理顺之际,地方政府发债是否会引起更深一轮的地方政府信誉危机?
在广东省财政厅一位官员看来,自由支配权是各省对地方发债最为看重的一点。他表示:“现在地方政府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收入支出全要靠中央,收入靠转移支付,越来越多的支出由中央指定了用途和方向”。
不仅获发债试点的省市这么想,那些正在争取自行发债的中部甚至西部地区,也有着同样的看法。
河南省一位财政厅人士说,像河南这样的中西部省市,几乎一半以上的收入来自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都是专款专用,而地方自有收入还要为中央项目配套,地方觉得缺钱更多是指可支配收入太少。甘肃省财政厅人士则直言,甘肃也想自行发债,只是甘肃的财政状况还没有资格发。
“特殊时期的过渡办法”
“这明显是决策层为了解决当下地方政府融资难的一种具有过渡性质的办法。”一位财政部专家告诉媒体,现在地方政府的压力很大,中央要求的保障房建设需要资金,银行又不能给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又没有理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帮助地方政府筹得资金,中央必须有所动作。
但有专家表示,在《预算法》调整之前,并不适宜再放开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口子,这样做很容易导致各地再去寻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认为,让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与银行贷款相比,风险可能更小一些。
毕竟,在市场条件下,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不等于说地方政府发的债就一定有人会买,投资者不是“傻子”,如果地方政府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哪个投资者会买?
从“”到“自行”
事实上,虽然国务院此次批复的发债计划只是在给定规模的前提下自行发债,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发债,但毫无疑问是历史性的突破。
安邦咨询研究员李浩认为,鉴于历史原因,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危险的举动,而迟迟得不到放行。
清朝末年,两广总督岑春煊向朝廷提出,希望以“息借民款”的方式申请发债300万元以办地方要政。
随后,地方债呈泛滥之势,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禁止地方发债的历史根源。而在改革开放后,不少地方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曾大量自主发行地方债,他们往往是强行摊牌给基层单位,弄得企业怨声载道,因此在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
直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和2009年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之时,国务院才同意由中央地方政府债券并列入升级预算管理的方式帮助地方解决融资问题。
国家债务危机的解决办法范文
关键词:项目贷款;土地置换;财务危机;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5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1
一、高校财务危机的新形式
高校财务危机的新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高校贷款结构不合理,流动资金贷款所占比例过高,导致高校财务面临新的危机。高校新校区建设前期,银行贷款以项目贷款为主,高校归还项目贷款主要靠向银行借贷流动资金。随着新校区建设项目逐渐完工,高校项目贷款占高校贷款比例越来越小,流动资金贷款比例越来越大,有的高校已接近50%,而且还在逐年增长。这些流动资金基本上都是一年期短期贷款,一旦国家金融政策出现变动,高校立即就会陷入财务危机。
2.学校建设资金的终极需求与财政部门要求减少贷款规模的政策存在矛盾。高校新校区建设大部分已接近尾声,但收尾工程及归还项目贷款仍需要大量资金。怎样做到既能减少高校贷款规模,又能满足高校后期建设和还贷需要,是当前财政部门和高校急需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3.郑州市政府土地置换政策和省政府对高校老校区土地置换政策个别条款不一致,挡住了高校通过土地置换化解财务危机的主要通道。省政府关于老校区置换有两个文件,一个是豫政办【2005】83号《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高等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二个文件是【2015】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郑州市政府2015年7月也出台了高校老校区土地置换文件郑政办【2015】9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属高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1.对未进行控规调整的,市政府维持原教育用途不变,不再进行用途调整;2.对省属高校新校区科教用地“未供即用”、“改变用途”等问题的处理与老校区土地置换同步进行,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按照协议方式办理手续,土地出让价款按照不低于2014年第一期的同区块、同用途的土地市场指导价评估确定,未及时、足额缴纳土地价款的,可从老校区置换收购补偿资金中扣缴。
从省政府的这两个文件中可以看出,文件内容有利于促进高校进行老校区土地置换;而按照郑州市政府出台的文件精神进行土地置换,土地价格非常低,因为不准进行土地变性,土地价格上不去。退一步讲,就是按照较低的价格进行了土地置换,资金也会被政府扣掉,最后高校也得不到资金,因为每个高校新校区和家属区在征地和建设过程中都有改变土地用途和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现象。
二、解决高校财务危机的对策
在提出具体建议之前,先探讨三个概念:一个是股权投资;一个是债权投资;一个是投资性债权。股权投资比较好理解,就是用资金换股份,公司收益股东跟着收益,公司亏损股东跟着亏损,投资者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高校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解决高校债务问题现阶段还不能引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也比较好理解,就是借给别人资金,取得固定收益,到期还本,公司盈亏与自己没有关系。目前,银行向高校贷款以及融资租赁公司向高校融资就属于这一类。投资性债权就比较难理解了,投资性债权既兼具股权投资的长期性质又不具备股权投资的表决权,既兼具债权投资的保本固定收益性质,又没有债权投资的归还本金期限。投资性债权本质上是一种长期债权,只不过是没有还款期限,投资方想撤回投资只能靠出售债权,接受投资的一方想收回债权也只能通过购买债权来实现。理解了这三个概念,我们就可以提出解决高校新形式债务危机的第一个措施:
1.引入社会资金,把高校贷款转化为债权性投资,既可以解决新的财务风险,又可以有效化解高校债务;既能满足高校的资金需求,又能完成化债目标,在高校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再将债权收回。
目前,个别高校已开始模仿尝试这种融资方式,但还不属于真正的债权性投资模式,他们只是简单地把贷款的主体由学校转嫁给了其它相关单位,比如学校建设,学校不再向银行贷款,改由学校协助施工方向银行贷款垫资,学校除按期支付工程款以外再加付施工方银行贷款利息。这种方式表面上避过了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的贷款监管,解决了高校建设资金,但实际上还得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学校还贷的压力并没有减轻。如果再进一步,学校不再归还施工方本金,每年只支付施工单位利息就可以完全把贷款转化为债权性投资。
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全面部署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高校债务属于政府债务的一部分,也会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替高校归还一部分银行贷款。无论债务的主题是谁,总得按约定期限归还本金,债务的主题总是被动的。如果能把债务转化为债权性投资,高校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什么时候还本由高校说了算,高校什么时候经济富裕了什么时候再把债权购回。如果高校平时只付息不换本,经济压力就会很小。
2.招商引资把高校老校区建设成大学生创业园,让高校老校区变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不但能化解高校债务,又能让高校老校区永远为高校师生服务。
高校老校区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由属地政府代表国家行使这一权利,高校土地性质能否变更由属地政府的城市规划说了算,上一级政府无权干涉。省级政府虽然不能干涉地市政府的城市规划,但可以考虑在不改变教育用地性质的情况下帮助高校把老校区建设成大学生创业园,让高校老校区变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践基地,不但能化解高校债务,又能让高校老校区永远为高校师生服务,将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第三、由教育厅代表高校和市政府协商,把所有高校需要置换的老校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置换。对于市政府急需、必须建成中小学和医院的老校区,由市政府规划成学校和医院,解决市区基础教育和医院不足的问题,把其余的老校区规划成商住用地,提高老校区置换价格,既照顾到了市政府的规划需要也满足了高校化债所需资金。
参考文献:
[1]豫政办【2005】83号.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高等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工作意见的通知.
[2]【2015】1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
国家债务危机的解决办法范文篇3
关键词:负债;财务风险;风险控制
本文为长春理工大学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吉林省高校防范和化解融资风险研究”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5月25日
一、高校负债的深层原因
(一)国家财政投入无法满足高校规模的迅速扩张。教育资源是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石,资金是否充裕是高等教育顺利发展的关键所在。高校扩招后,招生人数大幅增加,校园占地面积、教学用房、教学实验仪器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必须大步跟进,高校的硬件设施不足成为高校亟待解决和改善的问题。生均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滞后等实际问题在短期内迅速爆发,长期积累下来的高等教育需求超出了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支持能力。财政性教育经费无法满足高校教育资源的需求是高校债务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国家财政资金来源渠道匮乏的情况下,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扩招的需要、缓解高校资源短缺状况,各高校只能通过举债来维持。
(二)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标准不合理。现行高校教学水平评价体系是立体的、全方位的,除教学质量、科研成果等指标外,校舍面积和科研基地数量等也是重要指标。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的规定明显高于国外大学的相关标准,很多高校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标准是很困难的。高校为了短期内解决所需资金,改造学校的软硬件,顺利通过教育部的评估,以期获得较好的发展前景,向银行借款就成为一个快捷便利的办法。高校扩大规模虽然对其发展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但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才是决定高校发展前景和教学质量的关键。这需要高校引进高素质人才、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认真进行教学体制的革新。因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重新制定科学的办学标准,减轻高校的办学压力,使高校不再为了达到过高的办学标准而负债累累。
(三)高校债务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较差。高等学校管理层缺乏债务风险防范意识,对债务风险的危害认识不足,埋下了学校陷入高负债的隐患。一方面高等学校不是企业,缺乏相应的债务危机责任制度,无法明确高等学校债务的责任主体;另一方面高等学校管理层对风险估计不充分,忽视投资项目论证,缺乏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分析。由于多种原因,大多数高校都忽略了财务风险的重要性,缺乏完善的财务风险防范体系,即便建立了风险预警系统的,也大多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仅仅使风险工作流于形式,因而无法准确估算出债务风险。所以,高等学校的资本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率偏高,而负债中又是以银行贷款为主,随着时间的推移,背负了巨大的利息支出负担,甚至净收益为负数,偿还债务失去了保障,超出了高校的偿债能力,资金链处于断裂的边缘。
(四)高校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加剧还贷压力。为缓解财政供给困难的矛盾,满足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需求,我国依据人力资本、教育个人收益、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进行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高等教育收费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由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长或个人共同承担高教培养成本的有效机制。从实际情况看,频繁出现拖欠学费的现象,学生欠费严重影响高校财务正常运行。近几年,许多高校实行后勤社会化改革,但是由于学校与后勤组织的产权不明晰,经营效果不理想,给学校提供的财力支持也非常有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还贷的巨大压力,仅靠高校自身的收费及创收无法化解贷款风险。
二、高校过度负债的危害
在许多高校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高校负债确实促进了{校扩大规模,有效改善办学条件,有力推进了{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也为今后高校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也要看到高校债务负担过重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资金结构不合理,加大财务风险。银行贷款可以解决高校发展进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但是其作为一种高风险的负债融资方式,依据借款合同规定高校必须按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才能避免风险。一旦高校出现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现象,将面临银行信用下降,影响学校的财务管理,甚至会陷入财务危机。高校扩张带来的基础投资建设回报周期是一个长期过程,自身的创收能力有限,学费收费标准的政策性限制,高校的职工工资及其福利支出在高校的总体支出中占有很大比重,所以高校无法在贷款期限内获取稳定现金收益,更别提新增资金平衡支出利息。因此,高校必须把银行贷款额度控制在自身偿债能力范围内,保持合理的资金结构。
(二)过度负债会降低高校办学水平。高校疲于偿还债务,只能勉强维持学校日常运转的开支。由于缺乏资金,必备的教学、科研和实验仪器设备无力购买,势必减少高校的教学、科研等内涵建设,这将影响到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进而影响到学校的声誉。由于缺少建设资金,导致一些高校基本建设项目无法按期完成,形成一些“半拉子”工程;科研投入不足,学校无法引进急需的人才,甚至导致现有人才的流失;学科建设发展资金无法保障,无力新建和支撑投入大的理工科专业,重复设置低成本学科专业现象严重。部分高校负责人疲于偿还贷款,支付工程款等问题,整日为筹措资金耗费很大精力,甚至焦虑不安,没有精力去谋划和组织高校发展,甚至影响到正常工作。一旦高校的资金链断裂,没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及教学进程,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受影响,难以提供改进教学科研软硬件设施的后续支出,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以及管理秩序可能受到破坏,进而影响到在校师生的情绪稳定。
(三)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快速稳定发展。随着高校负债规模的逐步扩大,高校负担也越来越重,在巨额债务的重压之下,不少高校需将大部分收入用于偿还巨额本金和高昂的利息,财务状况恶化。一旦由于政策因素或自身偿债能力因素,高校无力支付银行贷款的本金与利息,会导致资金链断裂,高校将陷入财务困境,引发债务危机。随着高校债务问题越来越显露,有的大学已经收不抵支,甚至无法偿还债务利息。高校过度举债不仅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还会通过一系列反应,对金融体系产生潜在的危害,对社会各个方面造成更为深远的消极影响。过度举债会导致贷款到期,学校缺乏现金收入,无法按期还本付息,银行的不良资产会大幅增加,银行收益得不到保障,资金不能回笼,影响银行正常经营,对银行体系的资产安全产生潜在的风险,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快速稳定发展。
三、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对策
(一)进一步增加政府投入,赋予高校信贷政策支持。政府作为高等教育举办主体和管理主体,要为高校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由于各个高校债务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政府要结合学校具体的财务结构,采用不同方式分类逐年化解债务,例如采取政府付息和学校还本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债务负担轻的高校的债务;可以采取政府与高校核定比例进行共同负担债务的方式解决债务负担中等高校的债务;采取政府还本和学校付息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债务负担较重高校的债务。此外,政府可以联合金融机构为高校提供贷款政策上的弹性支持,予以降息或免息,延长贷款期限,改短期商业贷款为长期政策性贷款,缓解高校的偿债压力,从而建立高校可持续融资的长效机制。
(二)扩充筹资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高校应转变财务工作理念,培植学校新的收入来源,扩大资金筹集通道,凭借优势创收益,解决沉重的债务负担。第一,为了能支配学费这项最重要的收入,高校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生收费标准,加强学费的收缴力度,及时清理毕业生的欠费,降低欠费率;第二,高校应在财务制度允许范围内,可以拍卖闲置的土地来取得现金收入,也可采用置换土地方式取得补偿收入;第三,高校可以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优势,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取得收益,进而转化科技成果;第四,充分发挥校友会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作用,加强横向联系,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赠,使其成为高等教育筹资的重要来源;第五,要积极探索引入校企的合作模式,以解决高校发展中的资金短缺瓶颈问题;第六,要健全学校资金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政府和主管部门对高校负债的监管。基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高校是国家预算的一个基层单位,政府必须承担对高校债务风险进行监管的责任。首先,政府要建立严格的高校贷款审批制度,控制贷款规模,完善决策程序,引导高校正确认知风险,保持高校贷款规模的适度;其次,政府要在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贷款管理内容,对高校贷款法定还贷责任进行细分,避免学校的偿债能力恶化、年度还款付息金额小,从而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最后,政府要严格审核高校搬迁和新校区建设项目,应对各类高校的地理布局、发展规模等进行系统规划,优化整合高等教育资源,同时高校的项目投资要经过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反复论证。
(四)高校债务风险化解模式创新:PPP模式融资。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由私人机构承担项目融资工作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PPP模式倡导的是在公用事业中引入私人资本、技术和竞争机制,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满足社会民众的需要。我国高校普遍存在负债较多,建设资金缺乏的状况,可实施PPP模式,以缓解高校的债务压力,并保证高教事业的平稳发展。PPP模式节省政府的资金投入,改变了完全依赖国家财政的局面,政府和私人机构共同参与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集中政府和社会的优势资源,合作方之间可以形成互利共赢的长期目标,促进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及办学条件的改善。
主要参考文献:
[1]盛中民.高校债务风险的分析与评估[J].当代经济,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