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例(12篇)
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篇1
一、高等职业教育对教师素质的要求
“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这准确地确定了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方向和目标。由此可以看出: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利用已经发现的规律、定理为社会提供直接服务。它与培养学术型人才、注重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强调学科体系的系统性与严密性、强调其理论形态的普通高等教育有着本质的区别;作为一种教育层次,它也区别于中等职业教育,可以说,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目标。
基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培养目标和标准的办学实际,对教师队伍的要求就有自身的特殊性。具体就是:一是要具有扎实的所从教职业的系统学科的理论知识,一般要求要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并经常性地参加本职业新技术、新知识的学习进修;二是要具有教师必须要掌握的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具有表达、板书、授课的基本功,并且能熟练使用各种现代教育手段;三是要有丰富的职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四是要有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五是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高尚道德的教师队伍才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人才。科学准确地对教师进行评价考核才能引导教师队伍按照以上五个要求发展,使教师队伍遵循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使学校逐步形成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良、学术深厚、爱岗敬业的高水平的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二、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的主要构成因素
教师工作考核指标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结合工作岗位的性质与特点,在教务、科研和人事等师资管理部门提供教师年度情况的基础上,由学校、院系两级绩效考核委员会,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并结合综合评价对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价。对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考核重点是看在具体工作和科研项目中,教师实际承担并完成的工作任务、取得的教学与科研成果等;对其他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技术与业务水平及服务教学科研的态度与贡献。教学工作实绩考核是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为评估内容,教师考核的重点,包括授课学时数、指导实习实训与毕业论文数、教学质量、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与实训;科研工作绩效考核是对教师科研能力的考核,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和科研成果;技术推广考核包括推广项目、推广成果和工作量等;管理方面考核包括管理岗位的职务、政府兼职情况、学会与协会工作、组织专业会议和其他临时性工作等。上述各项指标得分根据一定权重和工作量,按一定折算公式进行计算,从而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学年获得的总分数,即是个人年度业绩分,这是学校教学和科研人员最重要的评价指标[3]。见图1。
三、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意识决定行为。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体系,首先要树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观念[4]。本着全面性、公平性、科学性和导向性四个原则设计建立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全面地对教师进行评价与考核[5]。通过考核与评价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只有全面、准确和公正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及任务完成情况,并把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结合起来,才能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个学校的考核与评价条例要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出科学和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考核办法必须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包含的每个要素和考核指标进行明确的规定,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社会兼职工作量和奖励表彰折算工作量的计算制定具体的计算方法。例如对教师承担相关的学校教学改革和管理的工作做出具体的规定(如表1)。
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发放校内津贴,校内津贴是除国家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外,学院自行设立的内部津贴,具体分为岗位津贴、领导责任津贴、奖励津贴三大部分。考核与评价的绩效工资奖励遵守如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
它指的是考核与评价的绩效工资奖励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要在学校层面上实行总量控制。
(二)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原则
以全体教职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为前提,设定学校各类岗位工作人员之间的津贴分配比例,既要向教学一线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倾斜,拉开一定档次,又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三)坚持“责酬一致、按劳分配”的原则
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使津贴分配与教职工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取得工作业绩等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于学校而言,一是要制定符合学校实际、便于操作,并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二是成立学校和院系两级教师考核委员会;三是建立常规性的考核指标基础资料的日常搜集积累和等级制度,使得对教师的绩效考核科学、全面、公平和准确,考核的结果能充分体现每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对学校工作的贡献大小,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工作和学校办学能力不断提升的重要抓手。
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
关键词:《道路勘测与设计》;测绘工程;教学内容;实践实习教学;教学模式;考核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4-0277-02
《道路勘测与设计》是测绘工程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因此单纯的理论教学是不合适的,必须注重实践性教学。测绘工程专业不同于道路桥梁专业,该专业的学生没有学过交通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城市道路设计等课程,且课时只有32学时,没有专门的毕业设计和实践教学实习,他们更注重测绘、测设等方面的实践技能。目前教师一般都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以讲解基础知识为目标,以教师为主体,以应试为基础,把注意力都放在如何传授、积累知识上。事实证明,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不利的,要达到真正培养学生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的目标,必须改变目前传统的教学模式及考核方式。因此,基于学校应用型人才办学定位及测绘工程专业特点,必须进行《道路勘测与设计》教学内容、实践实习教学、教学模式和考核方法的改革。
一、教学内容的改革
经过调查研究相关高校对于本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情况,深入了解掌握相应最新规范和课程发展的最新理论和成果,根据我校基于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测绘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及课程体系特点,笔者认为,我们应删减整合教学内容,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自成体系。笔者把“道路勘测设计”的课程内容归纳为以三个基本分支为主构成的基本体系,即:汽车的行驶理论、道路的线形设计理论方法和道路的选线、定线。考虑课程内容的相互联系以及基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的测绘工程专业特点及有限的课时,在认真研究分析课程体系后,考虑不再对《汽车行驶理论》一章进行单独讲授,而是穿插到相应道路平、纵、横设计三章中,相互融合,相得益彰。道路的选线、定线过程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考虑两章合并,不再照搬全书,而是删减很多枯燥的条条框框,以一具有典型意义的山岭重丘区的纸上选线、定线的实例穿针引线,引导学生分析应用涉及到的相应原则、步骤、方法、理论。
二、实践实习教学的改革
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独立使用工具书、查找资料、正确使用新规范和标准图集及自主学习、协作探究、沟通交流的实践能力,需要设置实践实习教学,使学生把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真正应用到实践中去,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突出在理论教学中渗透实践的内容,强调对实践过程的理论总结。本课程实践实习教学包括室内设计的实践教学和野外的实习教学。考虑到测绘工程专业的特点及有限的课时,室内设计的实践教学争取在课堂教学中完成。如在讲授道路平面线形设计时,在黑板上画出路线交点图,让学生分组讨论设计,然后让设计较好的组把成果画到黑板上,引导学生分析他们成果好的原因,应用到的理论,方法、公式。利用学生争强好胜的心理,激发他们的兴趣和积极主动性。同样在讲道路纵断面设计和横断面设计中也采用这种方式。以课程的选定线内容为线索,以一具有典型意义的山岭重丘区的纸上选线、定线为实例,用4次课左右时间教学、指导学生,3人1组分组设计,相互讨论切磋,引导学生把前面的平、纵、横设计联系起来,掌握道路路线设计的一般方法、步骤,做到路线线形平面顺适、纵面均横、横面合理,计算有理有据、图纸表达清楚准确,深化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掌握。通过对二年级临城实习基地的踏勘、调研,选定合适的实习区域,把《道路勘测与设计》课程的野外实践实习教学内容(现场选定线、中桩测设、纵断面测量、横断面测量、带状地形图测绘),融入到学生的专业测量实习中,提高实践技能。通过实践教学,力求将道路勘测的基本概念、道路的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设计与测设、施工等内容有机地融为一体,使学生对道路工程各个方面知识有个全面、系统的了解,具备从事道路工程的勘察、测绘、设计、测设、施工的知识和能力。
三、教学模式的改革
打破“讲深、讲透、讲全、讲细”的观念,注意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与能力。由于很多前期课程没有学,测绘工程专业学生普遍反映该门课比较难学。因此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要抓住重点,应用有效的方法手段,突破难点。针对学生缺乏工程经验现状,采用板书和多媒体模式教学相结合,多联系实际,将大量的工程实例穿插到教学的课件中,激发学生兴趣和思考。这种教学方式更形象、直观、生动、高效,更符合道路工程的特点。同时可采用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等。先提出一些思考题,让学生自学,让他们自己去得到解决的方法,带着问题去思考,带着需要去学习,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主动性和协调配合能力。同时安排学生做一定数量的练习和设计,避免眼高手低。注重素质教育,勘察、测绘、设计、测设并重、简化理论推导,强化能力培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考核方法的改革
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道路勘测与设计》课程教学,必然要对考试形式和内容进行改革,重在加强对于学习过程的考查。从考试形式上来说,除了传统的闭卷考试外,尝试小型设计、案例答辩等多种形式;从考核内容上来说,把包括课堂讨论、作业、实践教学成果等纳入到考核范围中来,合理确定各部分成果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使得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目标与要求有更加明确的认识。
对教学内容、实践实习教学、教学模式和考核方法方面的改革,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办学定位、测绘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道路勘测与设计》课程体系特点,对其他专业以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道路勘测与设计》课程教学,有一定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黄文雄,张系斌,谭利英.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J].高教论坛,2007,(01):100-101,104.
[2]赵韩涛,罗丽君.道路勘测设计教学改革与实践[J].价值工程,2012,(16):269.
[3]肖念婷.《道路勘测设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J].教育教学论坛,2012,(21):136-137.
[4]钟栋青,李玉华.《道路勘测设计》课程实践教学改革与评价机制[J].教育教学论坛,2012,(S4):53-54.
[5]文建华.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教学时效性研究[J].大学教育,2013,(12):50-51.
[6]李艳,焦泽昌.道路勘测设计课程改革探析[J].现代企业教育,2013,(10):229.
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篇3
查询时间
2019年陕西宝鸡专升本统考课程的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可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办法为: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市(区)的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考试机构汇总报省招办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专升本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统考成绩,根据“保证录取新生质量,尽可能完成计划”的原则,分专业按1∶1比例划定。
退役士兵有单列招生计划的,单列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应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
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陆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2019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根据不同专业招生学校数量,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缺额情况,省招办对上线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录取
(一)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同分考生则全部投档,超投部分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后全部录取。正式投档结束后,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
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要求,对退役士兵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招生计划按不低于退役士兵报考人数30%的比例单列,单列计划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同一专业报考人数不足4人的,不单列计划,录取时文化课统考成绩增加20分按平行志愿投档,文化课统考成绩增加20分后仍未达到报考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投档。
(三)普通高职在校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四)专升本招生实行局域网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录取时在网上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从生源学校或市(区)招办领取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查询方式
2019年陕西宝鸡专升本考生可以通过陕西专升本成绩查询系统(sneac.edu.cn/zsbweb/)输入身份证号、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温馨提示
1、身份证号有逻辑校验,末尾区分大小写X。
2.所有数字请用半角输入。
3.如果看不清楚校验码,请刷新网页。
4.忘记密码时,请与所在报名点联系。
5.报名结束后请点击右上角“注销”或关闭浏览器以退出系统。
6.推荐分辨率1024*768或以上。
7.推荐浏览器为InternetExplorer6.0或以上。
8.暂不支持其他非IE核心浏览器。
查询入口
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篇4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单独划线。招生院校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
(四)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五)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招生院校送审时,必须携带考生现场报名时由院校经办人查验属实且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原件。
(七)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由高校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学校公章。
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篇5
查询时间
2018年宝山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成绩将于2018年2月1日20:00公布。
2018年宝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高三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合格性考试成绩现开通查询。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或“东方网”,通过输入学业水平考试通知单上的12位报名号(报名号亦可通过历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获取),密码为报名时所填考生证件号码(最后不含字母的六位数字),查询各科成绩。
查询办法
2018年宝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考试成绩只公布合格或不合格,不公布分数。合格性考试合格分数线以卷面成绩的标准分值划定。经过教育测量、教育统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专家测算,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对本次考试的试卷难度、成绩分布进行计算分析,确定本市各科目的合格标准。查询结果中“/”表示未报考该科目考试,“Q”表示该科目考试缺考。考试成绩以下发的成绩证书为准。
查询入口
线路一:2018宝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线路二:2018宝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东方网:2018宝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复核时间
考生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在2018年2月2日10:00—3日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点击首页中的“成绩查询”栏目进入)申请网上成绩复核,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并提交。成绩复核是核查答题纸姓名、报名号等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试卷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成绩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等级。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复核办法
1.考生使用考试通知单上学业考报名号作为用户名登录成绩复核系统,初始密码为报名时所填的考生证件号码最后不含字母的六位数字,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
2.登录后,在申请页面勾选需复核的科目后点击“提交申请”,看到提示“提交成功”字样表示申请完毕,退出请点击“退出系统”按钮。
3.考生如需增加复核的科目,可在复核申请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增加科目。复核科目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网上成功提交的为准。
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篇6
查询时间
2019年陕西渭南专升本统考课程的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可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办法为: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市(区)的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考试机构汇总报省招办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专升本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统考成绩,根据“保证录取新生质量,尽可能完成计划”的原则,分专业按1∶1比例划定。
退役士兵有单列招生计划的,单列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应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
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陆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2019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根据不同专业招生学校数量,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缺额情况,省招办对上线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录取
(一)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同分考生则全部投档,超投部分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后全部录取。正式投档结束后,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
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要求,对退役士兵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招生计划按不低于退役士兵报考人数30%的比例单列,单列计划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同一专业报考人数不足4人的,不单列计划,录取时文化课统考成绩增加20分按平行志愿投档,文化课统考成绩增加20分后仍未达到报考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投档。
(三)普通高职在校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四)专升本招生实行局域网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录取时在网上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从生源学校或市(区)招办领取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查询方式
2019年陕西渭南专升本考生可以通过陕西专升本成绩查询系统(sneac.edu.cn/zsbweb/)输入身份证号、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温馨提示
1、身份证号有逻辑校验,末尾区分大小写X。
2.所有数字请用半角输入。
3.如果看不清楚校验码,请刷新网页。
4.忘记密码时,请与所在报名点联系。
5.报名结束后请点击右上角“注销”或关闭浏览器以退出系统。
6.推荐分辨率1024*768或以上。
7.推荐浏览器为InternetExplorer6.0或以上。
8.暂不支持其他非IE核心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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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篇7
根据省教育厅推动普通高中布局调整、扩大优质资源、普通高中教育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大体相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统一管理的要求,市教体局将结合今年初中毕业生及中考报名情况、上一年度学校计划完成情况等,制定本市2017年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及市直普通高中(另文下发)。各县(市)根据市教体局下达的普通高中计划,合理制定本地2017年普通高中到校具体计划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在汇总、综合平衡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及时将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发文并通过市教体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招生对象。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录取的原则和标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省统考科目成绩和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下同)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C以上。安庆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表、登记表沿用去年的样式,各地各校应在6月12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市区的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口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加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报我市相应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区的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3.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2017年安庆市区中招录取共分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仅能填报一所高中,包括报考学校的统招(含定向)志愿,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在第一批次录取前录取。
第二批次,省市示范高中联盟共建实验班,设置A、B两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设置A、B、C、D、E五个平行志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体育特长生在第三批次录取前录取。
第四批次为中职对口升学高考班,设置A、B两个志愿。
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辖初中学校的志愿填报登记。各地、各校要积极引导考生填报不同层次的普通高中志愿,但不得强行要求或代办。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初中学校规范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4.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安庆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按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定向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对于各地出现的诸如异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公平竞争机制。
随迁子女在安徽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在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设立报名点,并根据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标。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精神,现役军人子女享受转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
5.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地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各地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全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籍。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示范高中称号。对今年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2018年将按照不低于2017年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
安庆市城区所有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将加盖“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监制”印章,没有加盖此印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
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不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招生学校不得为其申请建立学籍。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实行大班额编班,班额不得超过54人。
6.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市、县(市、区)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办法由所在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民办普通高中必须依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简章、广告及招生方案,且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实行与当地公办学校同等管理。民办学校要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可在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浮20分。
各民办高中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出现此类情况,一律不予建立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各校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学生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严禁虚假、不实的招生宣传,严禁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市教体局将严格把关,规范招生行为,及时清除挂靠的学籍。
严禁民办普通高中违规设立大班额班,违规接收借读学生和乱收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予以通报。民办普通高中违规招生等受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并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削减10%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下一年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含筹设期间)不得参与招生。
各初中学校严禁向没有在我市进行招生备案的外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基本信息,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赴外市报名;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不得为学生赴外市报名提供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学籍信息等证明材料。由于初中学校工作不力,导致流失学生出现入籍问题,由初中学校承担责任。引起家长上访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负责接访和处理。
7.鼓励自主招生和联合招生
为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支持各地选择示范高中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支持各地开展普通高中联盟共建办学,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联合招生。
安庆市区2017年自主招生和联合招生情况如下:
一是安庆一中面向市域自主招生150人。其中,在安庆市城区自主招收素质全面、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特长生80人,待安庆一中龙山校区建成时,纳入到统招计划;在县域自主招生70人(含教育扶贫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及“家庭特困、成绩特优”的“珍珠班”学生)。
二是安庆二中东校区艺术类自主招生50人,其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是安庆七中自主招生40人。从高一到高三成建制组班。
四是安庆市外国语学校出国班自主招生不超过25人。
五是安庆城区体育特长生采取分校分类自主招生:安庆一中、安庆二中招收田径类各8人、石化一中招收田径类4人和足球类6人、安庆七中招收田径类4人和排球类12人、安庆九中招收田径类和体育舞蹈类共4人,安庆十中招收足球类12人、安庆十一中招收篮球类8人。体育特长生均纳入统招计划。体育特长生中考成绩(总分820分)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其中,具有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资格的初中毕业生,或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体育比赛(限省运会青少年项目)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四名的运动员,中考成绩(总分820分)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80%。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方案由各校制定并于5月31日前报市教体局批准。体育特长生报名时间为6月17日—18日,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9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体局相关科室和学校共同完成。测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测试全程需录像,并可聘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参与观摩和监督,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学生确认后公示3天。录取时在中考文化课成绩达标的学生中,依据体育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各校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一致,为6月21日上午9点,若遇恶劣天气则顺延。拟录取的特长生要与相关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在录取后的就读阶段承担的训练、参赛任务。
六是继续实行省、市示范高中联盟共建实验班(联招):石化一中与广圩中学、安庆七中与杨桥高中联盟共建办学,各举办一个共建实验班50人。共建实验班设在市示范高中,纳入第二批次招生,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主要由上述两所省示范高中担任,实行教师定向交流,实验班与对应省示范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学科测试、统一学情分析、统一生涯指导。
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
2018年陕西铜川成人高考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进行。考生成绩可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sxsksglzx.jyt.shaanxi.gov.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sneac.com/)查询。
2018年陕西铜川成人高考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办法为:成绩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市(区)的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考试机构汇总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2018年陕西成人高考成绩查询网址:sxsksglzx.jyt.shaanxi.gov.cn/
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各成人高校必须确保与省招办网络畅通。录取新生工作于12月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和录取的专业,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第十九条成人高校招生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统考成绩按类别、分层次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专升本艺术类专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专升本教育学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整工作在录取前进行。省招办将通知各招生学校上线生源情况,上线生源数大于原招生计划数的院校应尽早向计划管理部门申请,及时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省招办审核,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省招办审核,可免试入学。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经招生学校同意,省招办审核,可免试入学接受专升本教育。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在总分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市(区)级以上(含市、区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考生(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
6.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在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7.符合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单独录取条件,第一志愿选报煤炭工程类单独录取专业的考生,可在同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按分值较大的一项执行。
第二十二条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照片、成绩、志愿等),由省招办汇总建立,招生学校录取时在网上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签发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
第二十三条省招办根据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缺额和线上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录取。
第二十四条成人高校招生全面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不能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1篇9
近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其中,6月24日至25日网上报志愿,6月25日前完成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工作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为了帮助考生和家长及时全面的了解今年江西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现将通知全文公布如下: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县(市、区)人武部:为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2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青年学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具体为: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未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报考初级指挥专业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气质、强健的体魄、较强的吃苦精神,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军官。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二、招生宣传招生院校通过建立院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考生家长介绍院校基本情况、培养目标及分配原则等。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应主动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级招考办和中学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考生树立献身国防事业的远大志向,鼓励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确保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有足够的优质生源。三、填报志愿江西省从2015年起,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招生实行平行志愿。6月24日8:00-6月25日18:00,考生网上填报提前批次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期间所报志愿可以修改一次。有意愿报考军校和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必须于6月20日前到当地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登记,领取政审表,并填写基本情况。四、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核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县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考办、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6月20日起,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调查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必须于6月25日前完成。政审表交由考生带到面试体检点,县人武部于6月28日前将政治考核情况按合格、不合格分类登记(见附表四),上报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6月30日前将政治考核情况以县为单位分类汇总并送省军区政治部。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不合格和未经政治考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校和招收国防生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政治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院校不得录取。
五、面试和体格检查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工作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全省在南昌大学人武学院(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1356号)设体检站,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各设区市招考办配合。面试体检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建立正规的面试体检秩序,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考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准考证进点面试体检,面试、体检表须贴扫描照片、条型码。面试工作人员由总政治部指定军队院校、驻普通高等学校选培办和面试体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选派人员组成。面试工作人员由省军招办统一编组,每组3人,并指定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通过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并由面试组负责人填写结论、签字。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组负责人还须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面试结论栏填写结论、签字。面试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合格者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面试人员要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复议申请。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由省军招办、地方招生部门和院校各1名干部组成,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作出最终结论。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格检查,如自愿放弃体格检查,由考生本人或家长签字确认。面试体检点应抽调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具有一定招生体检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格检查工作。要组织对参加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熟悉程序方法,明确标准条件,切实做到准确认症,严格把关。体检工作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生负全责,因体检把关不严造成退学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省教育考试院、省军招办根据四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28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军检分数线确定为一本线下20分(如出现一本线下20分内报考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数的三倍,则适当降低军检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和说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线上考生名单逐级通知到县招考办,并将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按设区市分类提供给省军招办。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通知并组织参加面试体检考生,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体检,现场打印条形码和打印照片。7月6日前,省军招办将合格考生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送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不合格考生的面试体检表由体检点留存一年备查。六、身体复查按照总部“阳光招生”的要求,体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除化验类检查科目外,其它检查结果由主检医生在面试体检点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由面试体检点组织复查。化验类检查结果,依托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jxeea.cn)予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考生号登陆查询。7月3日,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不在合格名单内的考生可于7月4日到南昌面试体检点申请复查。总部明确,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逾期不再办理。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退回户口所在地,其档案材料转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高招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提前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按考生所填志愿,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分别向院校投档。出现生源数量不足时,公开征集符合投档条件的报考志愿,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依次投档。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院校应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八、要求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是加强军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领导、机关要高度重视,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起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组织协调、政策宣传等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把好政治考核关;各级招生部门、中学要主动支持配合,积极为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选拔输送高素质人才。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驻普通高校选培办面试人员,在省军招办领导下开展工作。参加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招生纪律,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军校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谁签字谁负责,面试体检工作人员按职责要求层层签定《面试体检工作责任书》。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省军区抽调干部、纪检人员组成招生监督组,配合总部招生巡视员进行全程督导;面试体检期间,每天随机抽选4-5名考生家长进面试体检点进行监督,新闻媒体经审批同意后可进入作相关报道;省军招办在全省聘请15名、各军分区(警备区)在驻地聘请5-7名社会监督员,对军队院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省军招办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0791-86881226。对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高校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附:表一、2015年军队院校在江西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表二、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西省招收国防生计划表三、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安排表四、政治考核合格(不合格)考生登记表表五、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检查合格(不合格)考生登记表
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1篇10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我省定于2019年12月28日至29日组织实施首次全省统考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格考”)。现将考试安排和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29日。
2、开考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
3、考试时长:各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卷面满分值均为100分。
4、具体安排:
二、报名对象
1.具有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籍的2018级普通高中学生,均须报名参加合格考,考生类型为“高中在校生”。
2.具有我省户籍和初中学历、拟申请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类型为“社会考生”。
三、报考安排
1、普通高中学生
由学生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和自身实际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报考。
2、社会考生
社会考生报考门数和科目参照普通高中学生报考规定执行。
四、报名地点
1、普通高中学生
普通高中学生须在其学籍所在高中学校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2、社会考生
社会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人员报名点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五、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请考生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和拟报考科目信息的网上填报以及网上缴费操作。
2.现场确认时间
全省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提前公布本辖区内每所高中学校和社会考生的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通过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或所在高中学校官网查询具体的现场确认时间,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完成身份证信息采集、头像信息采集和现场签字确认工作。
六、报名平台、网站和网址
1、“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下称“学考信息平台”)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为考生提供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报考、考场查询、成绩查询、成绩认证、考籍查询、考籍转移等服务的官方平台,考生须通过学考信息平台开展网上报名、网上报考、网上缴费、网上转考、信息查询和成绩认证等业务操作。
2、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学业水平考试政策规定、考试规则、考试公告以及考生登录学考信息平台的官方网站。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前,可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政策信息、考试规定、考试规则、考试公告、报名报考规定等信息。
3.登录网址:hbea.edu.cn。打开浏览器,输入规定网址,即可进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网站首页“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登录入口(网上报名入口)”,即可进入学考信息平台。
七、报名材料
所有考生在报名前应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其中,普通高中学生还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注册或学籍信息核查工作,社会考生还需准备户口簿、初中学历证书。
八、收费标准
1.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19﹞218号)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费标准为每生每科25元。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方式。学考信息平台与银联在线支付系统已经联通,考生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和科目信息填报且提交成功后,可通过银联在线支付系统缴纳考试费用。银联在线支付提供了“直接付款”和“登录付款”两种模式,任选其中一种付款即可。网上报名工作开始前,请社会考生提前准备好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普通高中学生可使用父母、班主任等其他人员的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也可由学校统一集中代收代缴,不必办理本人银联卡。
九、报名流程
1.阅读政策规定
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考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考生条款)和本须知,了解和掌握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政策、报名流程等内容。
2.核实学籍身份或报名资格审核
(1)普通高中学生
请考生在报名前到学籍所在学校核实本人学籍是否注册,核实学籍系统中本人“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就读学校、年级”五项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未注册学籍或学籍五项信息有误,请在报名前及时联系学校学籍管理员完成学籍注册或学籍信息更正工作。如因学籍未注册或学籍信息有误导致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社会考生
请在网上报名前先到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人员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登录账号信息和登录学考信息平台的资格。
3.填写报名登记表
网上报名前,请考生先填写《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上机操作时再按报名登记表的内容依次填报。报名登记表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
4.准备报名材料
请按本通知第七章内容准备好报名材料。
5.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学考信息平台。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bea.edu.cn,进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后,点击网站首页“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登录入口(网上报名入口)”,进入学考信息平台登录页面。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普通高中在校生的用户名是本人身份证号,社会考生的用户名由报名点下发,所有考生初始密码由报名点单独通知。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后进入学考信息平台,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登录后,学考信息平台会从学籍系统调取并显示考生姓名,考生核对姓名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方可进入学考信息平台。
第三步:首次登录必须修改密码。首次进入学考信息平台时,计算机屏幕上会出现修改密码的界面,考生必须按照要求修改初始密码,考生如不修改密码,系统将禁止进行下一步操作。请考生妥善保管自己密码,不得泄露给其他人员。密码为6至20位,必须由字母和数字构成,字母区分大小写。
第四步:阅读考生须知。点击“考生须知”,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涉考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考生条款)、《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规则》、《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广播指令》等内容。
第五步:阅读签署文明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首次报名或以后每年报考时均需签署文明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首次进入学考信息平台后,请点击“在线报名”按钮,系统会显示“报名须知”页面,页面内容为:《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文明诚信考试告知书》、《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文明诚信考试承诺书》,请仔细阅读,确定自己完全理解后点击“同意”按钮,一旦点击“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已签署《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文明诚信考试承诺书》。只有点击“同意”按钮、签署电子版文明诚信考试承诺书后,系统才会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如果点击“不同意”按钮,系统会自动退出,禁止考生网上报名。考生再次进入“在线报名”时,系统不再显示“报名须知”页面,直接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
第六步:填写报名信息。考生进入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页面后,请按照页面要求依次填写报名信息(其中标“*”为必填项)。普通高中在校生的“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就读学校、年级”五项信息均从学籍系统中提取,不能修改。如果显示的五项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请及时与学校学籍管理员联系,可先退出报名系统,待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查明原因、更正学籍信息后,再重新登录学考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如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需退出系统,请务必点击“保存”按钮后再退出。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后,请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提交保存信息。提交成功后,考生可点击“浏览信息”按钮,浏览本人填报的信息。
第七步:填写报考信息。首次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点击“在线报考”按钮,进入报考页面;再次报名可直接点击“在线报考”按钮进入报考页面。报考页面显示可供选择的考试类型和考试科目,考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科目。报考信息填报完成后,请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提交保存报考信息。
第八步:网上缴费。提交报考信息后,系统会显示报考缴费页面,页面显示考生的考试科目、考试类型、单科费用和总额,确认无误后请点击“立即付款”,系统会显示银联在线付款页面。银联在线付款提供了“直接付款”和“登录付款”两种方式,任选一种付款即可,具体付款方式可参考银联在线付款页面的“新手操作演示”。网上缴费成功后,网上填报信息工作完成。
第九步:采集头像。普通高中学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籍所在高中学校规定的地点进行头像采集;社会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社会考生报名点进行头像采集。头像采集时,教育考试机构人员会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学考信息平台会自动根据读取的身份证信息提取并显示考生此前填报的报名报考信息,之后点击“拍照”按钮即可采集考生照片。为此,请考生务必在采集头像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第十步:签字确认。头像采集完毕后,考生需按报名点要求仔细核对现场打印的考生信息确认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如因考生本人未认真核对造成个人信息、报考科目等信息错误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忘记密码了怎么办?
考生忘记密码,请与报名点管理员联系,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管理员或报名点管理员重置密码。
2.考生登录时系统提示“用户名密码错误”怎么办?
系统提示“用户名密码错误”时,考生应先检查输入的用户名是否准确,如用户名无误,再根据键盘指示灯检查大写字母锁定功能(CapsLock)、数字锁定功能(NumberLock)是否开启,确认输入密码的大小写与设置密码的大小写是否一致。在确认输入密码正确无误之后依然无法登录系统的,请与报名点管理员联系,由报名点管理员负责解决。
3.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学籍系统中未注册学籍怎么办?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学籍系统中尚未注册学籍的,学考信息平台将禁止考生以高中在校生身份报名,请及时联系学校学籍管理员完成学籍注册。特别提醒,未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不得以高中生的身份在学籍所在高中学校参加网上报名,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取得用户名后方可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
4.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学籍系统中“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就读学校、年级”五项信息与本人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学考信息平台中的“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就读学校、年级”五项信息均从学籍系统中提取,学考信息平台不允许考生修改,如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学籍系统的这五项信息有误,应及时与学校学籍管理员联系,可先退出报名系统,待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查明原因、更正学籍信息,报名点系统管理员通过学考信息平台重新提取学生学籍信息后,学生方可重新登录学考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考生姓名中生僻字如何处理?
普通高中在校生登录学考信息平台后,如从学籍系统中提取、显示的姓名有“?”字符,说明学籍系统中考生的姓名不完整,可能是因为考生姓名中有生僻字,计算机输入法自带的字库不支持生僻字,故而不能显示出来。由于学考信息平台是从学籍系统中调取的姓名信息,且报名模块中不允许考生修改姓名信息,如考生网上报名时遇到上述情形,请通过计算机输入法核实是否为生僻字,如果不是,应通过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更正姓名信息,如果确实是生僻字,考生仍可在学考信息平台中正常报名,但应报告报名点管理员,填写《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生僻字登记表》(见附件2),由报名点统一报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处理。
6.网上缴费后能否退费?
考生在学考信息平台网上缴费成功且现场签字确认后,所有报考费用均直接进入国库专户。根据有关规定,纳入专户的资金原则上不能退费。因此,请考生在网上缴费前认真核对报考科目和考试类型,确认考试科目、考试类型、单科费用和缴费总额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立即付款”按钮。
7.现场签字确认前能否修改报考科目?
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完成后,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报考科目错误的,可在现场确认时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现场修改报考科目。特别提醒,考生报考科目的门数和考试类型不得修改。
8.现场确认时考生身份证丢失或消磁怎么办?
现场确认时,如遇身份证丢失或因身份证消磁导致读取失败的情况,考生应前往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持补办的身份证到报名点补办现场确认手续。
十一、报名期间各地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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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篇11
关键词:职业院校;学生党组织;群众路线
在高职院校基层党组织中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助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高职院校学生党员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助于学生党员树立为群众服务的人生观,凝聚人心、增强党性。按照中共中央、教育部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各系基层党组织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和学校实际,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积极创设条件,创建长效机制,取得了学生、学校、社会协同发展的良好效果。
一、联系实际,突出特色
理论联系实际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品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只有与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相结合,才能真正达到目的,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落到实处。
(一)联系学校实际,突出区域特色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地处贵州中部文化名城贵阳,文化底蕴深厚,从不缺“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精神。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医疗卫生类职业院校的人才优势,结合贵阳市到2022年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目标,认真为贵阳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服务,在疾病预防、关注孤寡鳏独、地方病防治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二)联系学生实际,突出学习特色
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在学生党员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与学生的学习相结合,才能让活动丰富多彩,才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提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效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学院党委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活动的开展。一是强化学习型党小组、党支部建设;二是加强学生党员的自身学习;三是强化典型模范,学习先进;四是强化取长补短,相互学习。
(三)联系专业实际,突出自身特色
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根据各支部和系部的特点与实际,与自己所熟悉的专业相联系,不拘泥于形式,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达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目的。护理系的“关爱空巢老人”基层医疗服务活动、药学系的“传承革命精神,服务红色故里”活动、检验系的“关注民生,服务农村”活动,卫管系的“孤寡家庭疾病预防”活动,各具特色,效果明显。
二、融入生活,服务社会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活动,只有与学生党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相联系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也只有把活动与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学生的生活,以服务人民和服务社会为导向,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一)融入宿舍生活,服务同学
学生学校生活的特点决定了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阵地。在院党委的统一布置下,各基层党组织加强了党员在宿舍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在宿舍建立了党员示范岗,负责督促、检查宿舍的卫生、安全等日常工作。在宿舍开展一个党员带动一个宿舍,各栋公寓党员服务该栋公寓的活动,并在各栋公寓之间开展竞赛与评比,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提高。
(二)融入见习生活,服务基层
结合医疗卫生类职业院校的特点,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发动学生党员运用自身所学知识服务群众,增强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效果。各系基础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活动过程中,始终要求怎样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群众、服务社区、服务基层。一个实习点支部就是一面红旗、一个服务基层的平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实习点分布贵阳市各区县,在各实习点党支部的带领下,广大党员踊跃投入到服务基层的活动中去。开阳见习点积极开展看望孤寡老人系列活动,花溪见习点认真开展支教活动,清镇见习点扎实开展地方病防治,赢得了百姓称赞。
(三)融入假期生活,服务地方
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假期生活,是职业院校基层党组织深入持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创举,也是服务地方、惠及民生的最佳选择。医疗卫生类职业院校本身就是以“关怀民生、帮扶救治”为神圣职责,通过“送药下乡”、“送医下乡”、“义诊”等人民群众喜爱的活动,既为地方送去健康与关怀,同时也锻炼了职业技能,扩大了社会影响。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各系基础党组织常年在息烽、乌当、花溪、修文等地建立“三下乡”活动基地,为当地老百姓送去健康、送去服务,赢得了各地群众百姓的赞扬,受到了各级政府的关注。
三、科学考评,强化监督
科学的考评与监督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保障。坚持科学务实、公开公正的考评原则,在实践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监督,促进考核成果转化。注意做到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将内部评价、上级评价和自我评价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考核评价的质量和效率。
(一)量化考核细则,确保考评科学公正
为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持续、有序开展,学院采取有力措施,量化考核细则。一是常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履行考核工作职责,落实考核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学生党员自觉地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并自觉地运用这个价值取向去引领思想潮流,评判工作优劣,规范行为得失,甄别善恶美丑。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将考评结果录入考核档案。将日常抽查、月小结、季度专评、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以及群众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录人考核档案备用。
(二)细化考核方法,促进考核成果转化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考核评价办法》,并将考核评价办法纳入党建工作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分值权重。二是在实践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和程序,强化成果运用及考核监督。三是注重评价考核成果的转化运用,将考核成果运用到党组织和党员评优,奖助学金评选中,并规定对优秀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在每年“七一”进行表彰,对先进事迹予以宣传;对存在较大差距的基础党组织进行党内批评,对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强化考评纪律,加强舆论监督评价
一是健全党内监督,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扩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二是健全教职员工监督,切实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过程变成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监督的过程,建立健全教职员工评议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落实具体整改措施,真正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造成“为民、务实、清廉”工程。三是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践诺监督的社会化,通过向网站、信箱、服务对象等公开党组织承诺履诺情况,使各系基础党组织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全校、社会透明,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只有与时代同步伐,不断创新活动的方式、载体、机制,才能使活动永保活力源泉。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从实际出发,结合学院特点,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抓住重点,挖掘特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一)创新活动方式,丰富内容
公开承诺,注重实效。院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大会,邀请上级党组织成员和群众参加,承诺在大会上进行,并确定一对一帮扶、资助对象。领导点评,点评结果公开。点评后要有反馈意见,要有提高方案。群众评议采取集中评议和个别评议相结合,采取回避制度,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评选表彰注重政治素质、岗位技能、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的结合,注重先进典型的宣传。
(二)创新活动载体,提升质量
活动载体是提升活动质量的重要媒介和保障。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适应时代需要,积极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宣讲团,微博事迹点滴,图片展览,建立工作QQ群。宣讲团深入基层、课堂、见习点,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专题讲座,成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利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图片展览全面覆盖,巡回进行,生动直观地展示党组织与党员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开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QQ群,集思广益,上情下达,下情上送,服务互动,发挥宣传、指导和交流作用。
(三)创新活动机制,提高效果
建立“三培养”机制。院党委在总结工作基础上创建“党总支培养先进党支部,党支部培养先进个人,党员培养先进群众”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出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和群众,增强典型的感染力、参照力和说服力。强化“领导联系支部,支部成员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系工作机制,建立贯穿上下的信息渠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在实处、抓出成效,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作者单位: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张荣臣.党的群众工作:经验、问题和对策[J].理论学刊,2010,(09).
线上教学考核办法范文篇12
查询时间
从四川教育考试院得到准确消息,2018四川高考成绩将于6月22日22:00公布。同时2018年四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将在当天或后一天公布。查询方式
网上查询:考生可以登录四川教育考试院(sceea.cn/)或四川省教育厅(scedu.net)2018高考成绩查询平台,然后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查询高考成绩信息。
1、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scedu.net)。
2、四川省教育厅政务微信:“四川教育”微信公众号。
3、四川省教育厅政务微博:“四川教育”新浪政务微博。
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sceea.cn)。
5、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政务微信:“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6、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手机客户端“考生助手”APP。
7、四川电信IPTV。
【注意】录取期间,录取场信访站亦可提供查询服务。
同时,考生可于6月23日中午12:00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打印高考成绩单。对有意愿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在7月5日12∶00前完成填报。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均在6月28日12∶00前完成填报。
志愿设置1.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2.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在本科提前批后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专科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招收藏文、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和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高校专项计划志愿、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仅限只在该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高校的合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二批设置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3.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高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高校调配志愿。4.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为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选择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选择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省属院校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和定向培养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号和专业“定向调配”志愿的限制。5.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高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高校或系(科)、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空军、民航招飞和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其他普通高校。兼报空军、民航招飞时,招飞志愿优先于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志愿(体育单招除外)。6.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一般为数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志愿个数根据当次未完成计划情况确定,其中,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志愿设置为1个一志愿。7.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专科、预科志愿设置情况另文规定。
志愿填报办法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后,结合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考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县(市、区)招考办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简称《志愿表》)。各市州招考办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流程和办法,负责汇总、整理、上报考生的志愿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各级招考办不得擅自向外界泄露志愿填报汇总统计信息。
招生录取
录取组织与管理1.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高校在川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在川招生的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含藏区“1+2”),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必需的软、硬件配置到位,确保网络畅通安全。3.高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4.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各层次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第一志愿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本科提前批军校投档时,同分考生排序规则按军校招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各类别、各层次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除外),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5.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高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档比例,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当所有高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生源。6.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的投档基准线按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形成的分数测算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除外)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7.高校对省教育考试院提请复议而坚持退档的,应按我省“复议书”的要求,写明退档原因,并传真备查。8.高校录取新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9.高校要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在当前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前序志愿的已投考生档案;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若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分数级差等限制,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10.录取工作按照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不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专科、专科批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内,如考生符合应予提前投档的多种条件,则按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前后顺序投档;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预科在该批统招和定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录取,其它批次若同时有本(专)科(含定向)和预科计划,则按照本(专)科计划、预科计划、本(专)科计划征集志愿、预科计划征集志愿的顺序录取。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极少数学校完不成计划,经省招考委研究,确须降分的,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11.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12.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的香港11所单招高校应于7月4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1所单招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普通高校的统一录取。澳门6所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13.高校须将拟录取的四川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名单标注录取类型后,报我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的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14.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新生名单、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将我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报我省教育考试院。15.高职单招院校在4月12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高职(专科)单招拟录取名单,其它单独组织考试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前向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16.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17.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18.高校应严格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或未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均属擅自招生,其录取无效。19.普通高校藏、彝文专业招收加试藏、彝文的藏、彝族考生,其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录取前,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由省录取领导小组分别确定各层次藏文、彝文专业招生的高考统考和藏文、彝文加试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高考统考成绩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20.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办法另文规定。21.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结合分市州招生计划,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分市州实施范围县的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全省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22.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另文规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8〕6号)的规定执行。23.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及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7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4.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25.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26.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录取照顾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4.烈士子女加20分。符合以上第2至第4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5.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的一项,不累加。6.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19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符合以上第1至第6条规定条件的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