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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例(12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4-23 手机浏览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篇1

环保部人员指出,编制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就是要通过对产品、工艺、设备进行深入分析、科学论证,来反映其对环境的影响,通过有差别化的政策,将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价值内化为企业内部成本,强化企业的生态环境责任。同时,通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采取差别化的经济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遏制“双高”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出口,鼓励企业采用环境友好工艺,逐步降低重污染工艺的权重,加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达到以环境保护倒逼技术升级、优化经济结构的目的。

专家说,这次的新名录,类似于产品核对标准,取消出口退税将遏制“双高”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出口,推动企业采用环境友好工艺并加大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达到以环境保护倒逼技术升级、优化经济结构的目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第一,对生产企业来说,是一次环保和产品出口的博弈。我国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可达到13%,大型出口商需依赖出口退税政策来获得与国外企业同等的竞争条件。大规模产品出口公司的天平更倾向于出口退税,因为这关系到企业成本问题。企业面临抉择时,会通过加大环保设备投入来避免被取消出口退税的资格。

第二,利于环保行业全产业链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关于节能环保政策的颁布数量和标准要求是空前的,此前做出的总体规划和细则直接针对污染企业,处于被动减排状态的公司积极性不大,减排效果不尽人意。环保部门此次以取消出口退税为条件,涉及企业根本利益,推动其积极购买环保设备和上马环保工程设施,强化企业的生态环境责任。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

大家好!

根据市局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会议。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并且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结合本市实际,在总结去年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同时积极部署2015年安置工作。首先,我借此机会代表我区民政局对于你们多年来关心和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表示衷心感谢!也向辛勤工作在安置工作第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亲切的问候!下面我就此次安置工作进行相关的汇报总结:

一、2014年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简要回顾:

2014年,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局人员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要求,坚持加大落实和创新安置政策的宗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齐心协力,圆满的完整了年度优抚安置工作。

(一)、狠抓落实抚恤政策,着力解决三难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新标准,大幅度提高优抚群体抚恤优待水平,有效缓解了优抚对象生活难问题。二是着力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难问题并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制度。三是有效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我们制定并即将出台《区重点优抚对象修(建)租住房实施办法》。四是建立全区重点优抚对象长效慰问机制,并积极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活动。五是积极录入和更新工作,及时更正问题数据,切实的做好了评残工作。六是积极完成市局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比如烈属的生活医疗补助资金发放等。

(二)、深化退役安置改革,积极有效的拓宽安置渠道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妥善安置退役士兵。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协调区档案局,解决了我区多年来历史遗留问题。三是统一整理我区退役军人档案,并移交区档案局进行规范管理。

(三)、全面落实两个待遇,军休工作管理到位:

一是认真落实政治生活待遇,按时足额将老干部工资及补贴调整到位。二是坚持“两访”制度,实现日常服务到位,重点服务到户,特殊服务到人。三是积极开展军休干部活动,丰富其晚年娱乐生活。

二、优抚安置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的主要问题

我区优抚安置工作总体发展水平处于**前列,发展势头是好的。但是,也要看到我们工作中存的一些问题,当前所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一是对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新情况缺乏深度,应对措施不够及时。如随着城镇一体化改革进程加快,农村退役士兵与城镇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安置待遇的问题更加突出;二是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扩大。

三、2015年优抚安置工作意见:

(一)、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

2015年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通过“体现优待、保障权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稳妥、兼顾平衡”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地维护退役士兵权益的现实需要,以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以达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二)、落实各项政策,维护对象的合法权益

全市优抚安置对象的类别多、人数多,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优抚安置对象切身利益,必须认真对待。一是政策把关要到位。对新纳入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优抚安置对象,要严把政策关,符合政策的对象一定要纳入,打球的一定要严格控制。二是经费标准要到位。各类优抚安置对象应该享受的经费标准要及时足额兑现到位,不能有遗漏的项目、错漏人员,更不能出现克扣拖欠;需要匹配的资金一定要到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医疗保障基金必须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以及培训费、生活费要逐年给予调整。三是相关的优待、优惠、优先、减免政策落实要到位。现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军休人员、城镇退役士兵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规定有优待、优惠、优先、减免的政策,都必须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三)、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努力争先创优。

一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和军休人员的年度核查、经费标准公开及打卡直发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各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管好用好各项经费。特别是自然减员形成的结余经费,必须全部用于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严禁违规使用。坚决杜绝和防止虚报冒领、欺上瞒下。四是扎实做好来信来访及维稳调处工作。加大政策落实和宣传力度,切实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做好疏导排查工作。

(四)、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篇3

【关键词】碳税;博弈;可行性

中国是世界上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国,采取相关措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我国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同时环境与资源的约束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国正面临着巨大的节能减排压力。在国际和国内的双重压力下,研究制定相应的减排措施非常必要,开征碳税作为一种减排途径倍受青睐,下文将从博弈论的视角出发,探讨开征碳税的可行性。

一、可行性分析

(一)理论基础

1.外部不经济性问题与庇古税

经济力量的相互作用产生了外部性,外部性使资源不能有效配置。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国家可以通过税收或补贴的办法使得外部性内部化,这就是著名的庇古税。按照碳排放量或化石燃料中的碳含量征收的碳税就是一种庇古税。合理的碳税设计是将温室气体排放外部费用内部化的有效手段。

2.污染者付费原则

“污染者付费原则”是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缴纳一定的费用,以使其污染行为造成的外部费用内部化。碳税就可通过价格作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3.双重红利

用环境税来替代现行的扭曲性税收,从而实现改善环境质量和降低超额税负、增加就业等非环境目标的双重功效,这就是所谓的环境税的“双重红利”效应。

4.收入中性理论

要开征一种新税就要保持税收收入的中性。例如:基于双重红利理论,政府在增加与环境相关的税收收入的同时,同比例降低从工资所得、财产或者利润等方面的税收收入。因此开征碳税应注重多个税种和税制结构的调整。

基于以上分析开征碳税在理论上是可行性。

(二)政策支持

2006年3月,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2007年6月,国家制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实现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2007年6月政府颁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来减缓温室气体排放。

2007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污染减排技术的开发和技术产业化示范。

2008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和示范工程建设。

开征碳税可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实现节能减排,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为其运行提供支持。

(三)技术保证

碳税以碳的排放量作为税基,直接按照各种能源的含碳量确定,计量比较简单,同时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碳税实践的丰富经验。

总之征收碳税在理论、政策、技术上都有其可行性,征收碳税可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二、碳税的相关博弈模型

(一)企业进入博弈

1.相关分析

与其他减排方式相比征收碳税主要有以下优点:

其一,征收碳税有利于企业间公平竟争。一些企业向外界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将成本转嫁给了社会,相对于无排放或者低排放的企业不公平。通过征收碳税可以将企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达到企业间公平竞争的目标。

其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社会生产效率。征收碳税,将企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使得排污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将不得不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从而改善资源配置,提高污染的治理能力。

其三,碳税的行政成本低于管制和许可,相对于制定标准、实施罚则来比成本较低。

2.模型构建

笔者假设企业是否进入高碳税的行业与政府是否征收碳税密切相关。设两个局中人为政府G和企业E,政府追求的是社会效益最大化,而企业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全都是完全的理性人。下面构建一个企业是否进入的动态博弈模型。首先是企业选择是否进入,其次是政府对于进入的企业选择是否征税,如图1,如果局中人企业E选择不进入那么博弈结束,它可以投资其他行业并得益g3;如果企业E选择进入高碳税的行业,政府G选择不征收碳税则双方得益为(g2,0),选择征收碳税则双方得益为(g1,T)。利用逆推法,对于政府G选择征税则得益T,不征税则得益为0,因此政府G选择征税。企业E进入得益g1,不进入得益g3,因此当g1大于g3时企业选择进入,反之选择不进入。

可以看到,存在一个均衡使得政府征收碳税的同时,企业也进入了高碳行业,双方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开征碳税达到了外部成本内部化,在企业进入的博弈中是可行的。

开征碳税将导致生产成本的提高,并促使部分产生CO2多的企业失去行业竞争力,最终退出该行业。未退出的企业将引进先进技术,降低CO2的排放,减少化石燃料使用,更多地使用非化石燃料,如氢能和电能,也会利用更清洁的能源,如水电、核电和风电。这就促使企业不断地探索与利用非化石燃料和清洁能源,研究和使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改善产业的不良结构,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与此同时,在降低能源消耗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还能催生一批专门致力于减排的新企业,促进新行业的发展。同时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社会生产效率,加强了污染的防治。

例如,我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苏明等组成的“中国开征碳税:障碍及对策措施研究”课题组提出碳税实施初期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等实际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对需要实施优惠的行业可以适度的减免税,对积极实施CO2减排并取得成效的企业,给予减免税优惠。

国外一些国家已经征收了碳税,表1是1999年丹麦对不同企业征收碳税的政策情况,对于不同的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最终实现节能减排,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产业的优化升级。

(二)政府税率与企业产量的博弈

1.相关分析

碳税税率的设定将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下面将分析是否存在最优碳税税率,使得企业获得利润最大化。

2.模型构建

下面是政府和企业的博弈模型。模型假定税率完全由政府决定,碳税在生产环节缴纳,企业(这里的企业主要指化石能源的生产、精炼、加工企业)根据产量缴纳碳税,并依据政府的税率要求决定产量。政府不仅追求较高的税率,还希望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政府效用应该是税率和产量两者的函数,即u=u(t,Q),其中t,Q分别表示税率和企业的产量。同时假设企业只关心利润最大化目标,这里假设收益是产量的函数R(Q),且企业的成本有税负成本,等于产量乘以税率再乘上一定的换算比率a,即t·Q·a;企业的其他成本假设为C且是固定的。企业的利润函数?仔=?仔(t,Q)=R(Q)-t·Q·a-C。

假设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过程是这样的:首先由政府来决定碳税税率,然后企业根据碳税税率决定生产产量。为了简便,假设生产产量和碳税税率都是连续且可分的,因此政府和企业都有无限种选择。这是一个完美信息动态博弈,用逆推归纳法来分析这个博弈。

第一步:先求出第二阶段企业对碳税的反应函数Q(t)。企业选择产量最大化的利润函数即:

实现最大利润需要满足条件?仔对Q的导数。?仔'(t,Q)=R'(Q)-t·a=0。R'(Q)-t·a=0的经济意义是生产最后一个单位产品所增加的收益等于增加税收的边际成本(税率t),在收益函数R(Q)的图形上反应出来就是使企业取得最大利润的产量,Q*(t)对应的总收益线R(Q)上的点处的切线斜率一定等于碳税税率,如图2所示。如果做出成本线t·Q·a-C与上述切线平行,这就意味着在切点处R(Q)与t·Q·a-C之间的距离就是企业的利润达到的最大值。

第二步:回到第一步政府的选择,由于政府了解企业的决策方案,因此他完全清楚自己选择的每种税率,企业的产量是由上述的Q*(t)决定的,因而政府需解决的决策问题是t*使其达到最大值。最大值函数为:

根据政府的效用函数u=u(t,Q)做出Q和t之间的无差异曲线,如图3所示,位置越高的无差异曲线代表政府的效用越高,将企业的反应函数Q*(t)画上去,那么企业的反应函数相切的无差异曲线就是政府能实现的最大效用。切点的纵坐标t*是政府要实现最大效用所必须选择的碳税税率,横坐标是企业对政府的t*的最佳反应Q*(t*)。博弈的均衡解就是[t*,Q*(t*)]。

从这个博弈过程可以看出,政府通过与企业的博弈可以制定出一个合适的税率,既避免因税率过低而造成的碳排放量过大引起环境污染,又可避免因税率过高而抑制社会生产。政府在征收碳税后,含碳量高且产量大的企业所缴纳的碳税就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就会增加,利润就会降低。因此在利润的驱使下,征收碳税可促使企业选择最合适的产量。这样就可以达到CO2减排的目的。因此从博弈的视角出发,税收政策可以通过制定合适的税率等方式引导和激励纳税人实现二氧化碳减排。

例如,我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苏明等组成的“中国开征碳税:障碍及对策措施研究”课题组提出我国可以实行定额税率,从量征收。在开始征收碳税时以低税率起步,可选择10元/吨。CO2碳税税率换算关系为:1元/吨CO2=3.03元/吨原油=1.94元/吨煤炭=2.2元/千立方米天然气=3.13元/吨柴油=2.95元/吨汽油。

表2是国外其他国家征收碳税的税率,仅以煤炭和焦炭为例。丹麦、挪威和瑞典三个国家征收碳税较早,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可以借鉴其经验,制定出一个合适的税率,达到CO2减排并保护环境的目标。

当然,我国开征碳税还面临着具体税率的制定,开征时机的选择,税收优惠的制定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同时开征碳税也可能会带来收入低的居民难以承担,企业的竞争力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也需要协调,因此开征碳税虽然可行,但仍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在此不再赘述。

【参考文献】

[1]王玲玲,李新春,马骁.环境污染税的博弈论分析[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5-17.

[2]吴晓燕,有楠楠.低碳经济背景下开征碳税的相关问题探讨[J].财政监督,2010(21):67-68.

[3]邢丽.碳税国际协调的理论综述[J].经济研究参考,2010(44):40-49.

[4]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

关键词:广西越南边境贸易发展

21世纪以来,随着中越两国高层互访频繁,两国的传统友好、平等、互利、互信关系在各个领域都得到迅速的恢复发展,双方都不断加深改革开放,制定了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两国的边境贸易的发展也不断增长。尤其广西具有中国联系越南最便捷的地理优势,与越南的经贸将更为密切,经济合作也将更加广泛。广西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展对越经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经济发展。

一、广西与越南边境贸易现状

广西与越南边境贸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政府高度重视。越南政府为了发展对外贸易和投资,积极鼓励企业增加进出口,大胆革新法律法规,为广西与越南贸易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二是产品结构具有互补性。广西出口到越南的产品主要是工业品、日用消费品等,越南出口到广西的商品主要以农、林、水产品为主。三是边境贸易实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经营。广西与越南在进行边贸的过程中,交通便利的优势促使双方可以采用很多渠道进行贸易,双方的贸易层次也很明显。以国有企业为主体,集体、个人参与的多元化的小额贸易和易货贸易;家口岸、地方口岸、过境、转口口岸一起的边境贸易;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方贸易三种边境贸易形式并存,但以边境小额贸易为主。

广西与越南边境贸易的发展是近二十多年来的事,它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起步阶段(1982年9月~1988年9月)。我国有组织、有控制地先后开办了9个贸易点,允许越南边民前来参加集市贸易。这些贸易既起到了宣传作用,也促进了边境地区经济的启动,改善了边民的生活。(2)快速增长阶段(1988年9月~2002年11月)。自1989年初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决定大力搞活、拓展边境贸易,并提出了“通贸兴边”的战略。自此,广西与越南的边境贸易发展迅速,商品成交额每年成倍增长,商品品种也由以前的农副产品和日用品向工业制成品和生产资料发展。边境贸易也逐渐向越南内地的河内、海防以及胡志明市延伸。(3)新的发展阶段(2002年11月—)。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金边召开的第四次东盟和中国(10+1)领导人会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中国-东盟农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开始启动,广西边境贸易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落户南宁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广西边境贸易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0年广西与越南边境贸易额达24.66亿美元,比1999年增长87.1%。2001年中越双边贸易额为28.15亿美元,增长14.2%,其中中国出口18.05亿美元,增长17.4%,进口10.1亿美元,增长8.8%。2003年中越贸易总额达到46.34亿美元,增长42%,占越南贸易总额的10.34%。据越南海关统计,2004年中越贸易总额达71.92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47.68%。与此同时,广西与越南的贸易,基本上呈现出一种贸易额持续快速增长、贸易结构逐步改善的态势。越南已连续5年成为广西最大的贸易伙伴。

根据南宁海关的统计资料,2004年广西与越南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达5.54亿美元。同比增长3.4%,占广西对东盟贸易总额的55%。2005年广西与越南的边境口岸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01042万美元,而2006年双方贸易额约15亿美元。占中国与越南贸易总额的近六分之一,增速高达50%。

二、广西与越南边境贸易目前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双方在边境贸易口岸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双方管理部门采用一般贸易的管理手段对待边境贸易的管理;在通关手续方面,程序烦琐、费用高,使得很多企业或个人因难以达到要求而被迫放弃;部分产品质量不合格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给商品用户造成巨大损失。

2.税收优惠政策无法落实。税务部门对待税收使用的政策是“征多少抵多少,征得少抵得少、缴得多。”这样,国家给予的减半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实际就无法落实。中越两国边贸结算绝大多数为人民币,税务机关无法给予边贸出口企业退税;财政部相关文件有:自2004年1月1日起,广西口岸从越南进口的蔬菜水果类产品,已停止执行关税和增值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由于此类产品是广西自越南进口的大宗产品,关税的提高使进口成本大幅度上升,导致进口量减少,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引起越方众多不便。

3.口岸和边贸互市点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有些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一些口岸没有国门、验货场、储货仓,口岸功能无法发挥应有的整体效用,远远跟不上口岸物流快速增长的需求。互市市场建设还不够完善,仓储装卸能力低,旅馆等服务设施还不配套。

4.配额管制限制了边境贸易的发展。在广西,边境贸易的多种商品受进出口配额的管制。越南自然资源丰富,尤其是热带产品、矿产原料等,在国内有较大市场;而我国的轻工日用品在越南也有较大需求;双方由于受配额的限制,无法进行自由交换。三、广西与越南边境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建议

中越边境地区地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心地带,作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发展经贸的前沿,发展边境贸易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通过制定和规范边贸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加强管理,加快通关速度,中越边贸将会有更大的发展。针对当前中越边境贸易发展的状况对广西与越南边境贸易发展所做的建议有:

1.加快交通建设。加快交通口岸的建设步伐能明显出促进双方物流规模化发展。广西与越南要更好的开展边境贸易,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双方之间的桥梁建立起来,修路建桥是很必要的,为双方进行多边、多形式贸易打下坚实基础。用崭新的视角来进行双方的边贸活动。

2.利用边境贸易积极构建广西—越南跨国产业链。广西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已经为广西与越南形成良好的一体化经贸合作关系,为进一步构建双边国际化产业链和扩大进出口也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双方具备了组合资源进行生产加工出口的条件,具有海陆相连的跨国贸易优势。

3.双方加大经济合作。在重大历史机遇面前,广西和越南的有关决策者都应具有宏观的战略眼光,加强广西与越南合作,用崭新的视角来进行双方的边贸活动。

4.改良小额贸易退税政策。由于广西与越南在进行边境贸易时是以人民币结算为主要方式,边境贸易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增加了地方财政的负担,因此,要通过多方政策联动,把边贸优势转化为税收优势,减轻地方政府财政负担,以此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的良性发展。对边贸中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给予退税,这样既鼓励边贸多出口,也有利于巩固人民币的信用,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5.放宽政策取消部分限制。国家应该给予边境地区贸易长期稳定的政策,鼓励边民积极参与边贸经营。放宽边民互市贸易商品的限制,给予参与边贸经营的边民以一定的扶持,适当放宽对越南大宗进口商品的限制,减少中越贸易顺差,促进边贸健康发展,边境贸易前景将会十分广阔。

6.推行外贸制。要加快双方边贸的发展,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改良目前的贸易制。在双方推行制,不仅可以使边境贸易改变过去的传统做法,而且可以转移部分风险,缓解当地的财政压力。

7.采取贸易自由化措施。中越双方都应该采取贸易自由化措施,进一步开放市场,增强双方在关税和非关税等方面的贸易门槛。

8.大力挖掘双方各自的资源优势。广西与越南的边贸资源具有互补及竞争性,因此双方都应该大力挖掘自己国内的资源,产品应该扬长避短。越南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能提供丰富的农副土特产品,广西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能向越南提供生产、生活的工业制成品。双方互惠互利,前景大好。

参考文献:

[1]田孟清钟金伶:广西(中越)边贸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第27卷第3期

[2]周英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广西边境贸易研究.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6年6月第19卷第3期

[3](越南)阮文历:越南—广西贸易现状、前景和发展措施.东南亚纵横,2004第11期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篇5

关键词:黑龙江省;俄罗斯;经贸合作

中图分类号:F752.75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0961(2011)05-0051-04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边陲,毗邻俄罗斯,发展对俄贸易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目前,俄罗斯是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的最大合作伙伴。不过,由于多种因素,双方经贸合作中存在着贸易额总量小、质量低,且贸易合作不稳定等诸多问题。因此,要采取措施消减双方观念差异,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双方贸易体系,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

一、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发展概况

近年来,黑龙江对俄贸易快速增长。2007年,双边贸易额达107.3亿美元,同比增长60.4%。其中,对俄出口81.7亿美元,同比增长80%;进口25.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对俄贸易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62%,占全国对俄贸易总额的22.3%。2008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总额为110.6亿美元,同比增长3.12%。其中;出口79.71亿美元,下降2.45%;进口30.93亿美元,增长20.93%。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黑龙江省对俄贸易额比上年减少49.59%,共计55,77亿美元。其中,自俄进口23.09亿美元,同比下降25.35%;对俄出口32.68亿美元,同比下降58.99%。俄罗斯仍是黑龙江省最大贸易伙伴。2010年,由于金融危机影响的减弱,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得到恢复性增长,双边贸易额为74.74亿美元,同比增长34%。其中,进口额为31.89亿美元,同比增长38.12%;出口42.85亿美元,同比增长31.09%。2010年该省对俄贸易虽未恢复到2008年水平,但是在该省进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仍高达29.3%。

发展对俄经贸合作有利于黑龙江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对黑龙江省立足本省资源优势,面向东北亚,更好地参与东北亚的区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双方贸易额有所下降;二是贸易主体多为私营企业,经营能力和经营规模上不去;三是贸易结构虽有所升级,但仍以初级产品为主,多为资源和原材料类商品,产品附加值低;四是贸易体系不完善,贸易市场不规范;五是对俄贸易不断发展,能源和科技合作不断深化,贸易方式也逐渐多元化。总之,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在不断探索发展,走向完善。

二、黑龙江省开展对俄经贸合作的优势及制约因素分析

黑龙江省作为对俄贸易大省,在全国对俄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无论对黑龙江省还是对全国而言都十分重要。但从近年双边贸易数据来看,其贸易额起伏变化较大,受国际形势乃至双方政策影响十分明显。总体来说,黑龙江对俄贸易既有其他地区所不具备的优势,也有许多制约因素。

(一)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经贸合作的优势

1.地缘优势

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拥有3000多公里的边境线,占中俄边界线总长的3/4左右。在全国对俄贸易的29个一类口岸中,黑龙江省就有25个,这为其发展对俄贸易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早在17世纪就有了贸易往来,多年的边贸传统有利于促进双方经贸合作的发展。在漫长的边界线上分布着绥芬河、黑河、东宁等边境口岸,这些口岸均与俄口岸有铁路、公路相连,交通运输十分便利,成为双方贸易发展的重要保障。尤其是,绥芬河在2010年建立了保税区,这是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一件大事。保税区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双方边贸的发展。随着黑龙江省对外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目前已在边境口岸建成多个对俄贸易基地,如农产品出口基地、对俄科技合作基地、境外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对俄出口加工基地。这些都得益于双方的地缘优势。同时,黑龙江省还发挥地缘优势,积极建立发展边贸物流业务,这丰富了对俄经贸合作的内涵。

2.产品需求互补优势

黑龙江省和俄罗斯在经贸上有较强的互补性。首先是资源互补。俄自然资源丰富,其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天然气占三分之一,石油占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以上,还拥有丰富的铀、铝、钛等有色金属,森林资源、渔业资源等也名列世界前茅。而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工业基地,虽然自然资源也较为丰富,但是依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仍须进口大量石油、煤炭、电能等资源。其次是产业结构的互补。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基地,而俄部分农产品尤其是果蔬方面的农产品须进口,服装等日常消费品也须大量进口,黑龙江省有能力满足俄方的需求。这种产品的互补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双方经贸发展。

3.政策优势

中俄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确立,有利于黑龙江省和俄罗斯的双边贸易。近年来,双方颁布了多项经贸合作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规范通关监管秩序的合作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边界建设署关于中俄边境口岸发展领域合作的协定》等,这些都有利于双方经贸合作的开展。另外,近几年,两国相继出台了一些地区发展的政策,这为两国边境地区贸易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政策支持。如俄罗斯出台的促进远东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国提出的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为中俄地区合作开辟了新的广阔前景。2009年9月,中俄两国领导人批准了《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为两国地方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总书记提出要把黑龙江省建设成全国沿边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枢纽站”,进一步明确了黑龙江省对俄合作的战略定位。黑龙江省应利用这个有利时机,促进地区合作加快发展,把我省对俄区域合作上升至国家战略,争取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

(二)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的制约因素

黑龙江省发展对俄贸易既有诸多优势,也存在许多阻碍双方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

1.俄罗斯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

(1)金融危机使俄罗斯外贸政策紧缩

俄罗斯在危机中受到严重影响,首先是卢布贬值,其次是实体经济受到全面冲击。由于卢布贬值,通胀率上升,企业经营困难,失业人口不断增加。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俄罗斯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反危机措施:防范资金流失,维护国家安全;限制外国劳务入境,保护本国公民就业;减少资本外逃;抑制通货膨胀等。俄罗斯外贸政策的调整,限制和影响了外国产品的进入,给进一步发展中俄贸易带来了负面影响。

(2)俄罗斯贸易政策多变

俄罗斯经贸政策与措施多变且不规范、不透

明,特别是对我国产品实行的关税壁垒政策,给双边贸易的发展带来不少困难。

(3)“中国”

在俄罗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开始盛行,俄罗斯经济政策还受到某些政治势力的影响与干扰,对中俄贸易产生了负面影响。俄罗斯面对远东地区人口不断减少,而中国劳动力过剩的状况,对“中国”更加敏感。同时,我省部分公民在俄非法滞留、非法打工,也给俄带来了管理上的问题。

2.黑龙江省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

(1)黑龙江省商品在俄信誉度不高

由于早期赴俄经商者大多缺乏长远意识,同时经营管理不科学,导致大量假冒伪劣商品流入俄市场,极大地损害了黑龙江省商品的声誉。尽管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黑龙江省输入俄罗斯产品质量已大有提高,但无品牌和声誉低的负面影响须长期努力才能消除。这是制约黑龙江省进一步开拓俄罗斯经贸市场突出的问题之一。

(2)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缺乏大项目

与发达地区相比,黑龙江省缺乏实力较强的企业,2010年中国500强企业中黑龙江省只有6家。全省对俄贸易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共计707家,其中前十名企业都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占全省对俄贸易总额的77.2%。在黑龙江省目前83个对俄投资项目中,投资主体为民营企业的42个,投资额占44%。它们虽然经营实力在不断提高,但仍存在管理水平低、资金少、承担风险能力不强等弱点,所以它们无力涉足资金回收期长的大项目。

3.其他制约因素

此外,还存在一些其他制约双方贸易发展的因素。如银行结算渠道不畅;保险服务、仲裁机制不完善、不规范;俄方海关估价方法不符合国际惯例,手续繁杂,通关时间较长;两国的商品质量体系不一致,以及俄方商品检验检疫程序繁琐;国际铁路联运和信息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另外,黑龙江省面临国内其他地区轻工产品出口和工程承包项目上的竞争,而国外又面临独联体和西欧国家商品的竞争。这些客观上都制约了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长远发展。

三、加强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的策略

对外贸易对黑龙江省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其中对俄贸易尤其对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2008年,黑龙江省进出口总额达到229亿美元,占GDP比重达19.1%;而对俄进出口总额为63.7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28%左右。因此,黑龙江省要利用好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把对俄贸易放在对外贸易的首位,以加强自己对俄贸易的“桥头堡”地位。要搞好对俄贸易,就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调整对俄贸易战略,以适应双方贸易形势的发展。

(一)加强政府服务力度,增强企业竞争力

黑龙江省政府及相关经济部门在重视对俄贸易的前提下,要正确估计双方经贸关系在各自市场多元化战略中的位置,克服经贸合作中的短期行为,立足长远,实实在在发展经贸关系,夯实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物质基础。这就要求增强政府的服务职能,指导和帮助对俄贸易企业。首先要给予它们政策和资金的支持,鼓励它们走出去;其次要对这些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政策解读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提高企业经营者经营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加强国内企业间的合作,扩大外贸规模

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其中之一便是缺少大项目为依托。这主要是因为黑龙江省缺少资质较高的企业,且对俄贸易的经营主体多为中小企业。它们势单力薄,贸易手段不规范,管理水平低,人才少,所以承担大项目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低。因此,我们应该有战略眼光,转变经营观念,发挥已有优势,促进省内有实力企业合作,必要时可与省外大企业合作,共同承担项目。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实力和资质,同时可以分散风险,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有利于推动对俄大项目合作。

(三)依托省内高校和科研单位。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黑龙江省对俄贸易产业结构较低,多以一般贸易和私营贸易为主,产品主要是服装、食品、家电等日常消费品。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不利于对俄贸易的长远发展。我们应立足长远,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我省哈工大、哈工程、哈理工等高等院校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我们应该依据这些院校,增加科研经费,促进产品开发,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对俄产品的竞争力。

(四)突出经营重点。树立企业品牌意识

我省对俄贸易呈现贸易方式多样化、产品结构低级化的特点。多数企业经营者管理水平低和经营理念差,导致我省企业和产品在俄罗斯市场的信誉度不高,产品的认可度也不高。因此,我们要对企业进行规范指导,重点扶持一些经营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加快产品研发和品牌的树立。提高对俄贸易产品的质量,开发创建自主品牌,打造名优商品,提升企业信誉。

(五)完善贸易体系,加快对俄贸易发展

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是信息沟通不顺畅。互信不够亦是制约两国关系深入发展的“瓶颈”,应高度重视,完善贸易体系。

1.建立边境自由贸易区,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黑龙江省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起步较晚,现有的铁路、公路、水路口岸的运力已不能满足对俄贸易的物流运输需要,阻碍了贸易的大规模发展。因此,黑龙江省应该抓住俄罗斯实施开发远东与外贝加尔地区的区域发展战略的机遇,建设边境自由贸易区。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各口岸的互市贸易区和对俄出口加工基地的建设。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篇6

关键词海外投资;纳税义务;税收优惠;政策导向

中图分类号F830.5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024(2008)12-0156-03

作者简介李珂,湖南商学院经济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财政税收政策。(湖南长沙410205)

我国已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外汇储备迅猛增加,2007年底已达到1.53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国内出现相对的资本过剩。同时,经济快速增长使能源问题日益突出,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与美国、欧盟等国际贸易摩擦增多。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我国企业试图到海外直接投资,寻求新的发展空间。

一、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理论支持

P.J.巴克莱和M.卡森(P.J.BuckleyandM.Casson,1976)内部理论认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需要有发达的中间产品市场,但有些产品(特别是知识品)的外部市场是不完全的。外部市场的不完全给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导致企业交易成本上升,这促使企业将市场向内部转移,在企业内部交易,以降低外部市场不完全给企业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当企业超越国界,在国际范围内建立内部市场时,也就是企业进行跨国直接投资形成跨国公司的过程。

劳尔(sanjayaLall,i983)的技术地方化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将成熟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应用过程中包含了自己的创新,由此形成了自己的特定优势,因而具备对外直接投资条件。

近年来,我国政府也加大了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力度。从我国当前海外投资企业的税收负担分析,现行的促进海外投资的税收政策存在较多的问题。为了促进对外投资的快速发展,应该给予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完善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促进体系。

二、我国海外投资企业的纳税义务及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一)纳税义务

通常所说的海外投资,主要是指国际直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是指一国企业或个人在另一国企业中拥有全部或一部分经营管理权的投资。国际直接投资涉及到居住国与东道国的纳税义务主要是所得税。一国的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办企业,首先面临的是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企业缴纳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后,将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和红利支付给居住国的投资者时,东道国还要对这部分分配利润课征股息预提税。这笔国外投资所得汇回居住国后,从法律意义上还应负担居住国的所得税。这样,跨国投资要负担东道国的企业所得税、预提税和居住国企业所得税共三笔税款。不过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发达国家为了鼓励对外投资,会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企业是否负担这三笔税款,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目前,我国实行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对居民企业来自于境外的投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现行对境外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1、境外投资所得在境外已纳税款的扣除。依照国际惯例,大部分国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对于跨国直接投资,既要负担东道国的所得税,又要负担居住国的所得税,形成双重征税。对跨国投资的双重征税,不利于资本在全球的流动。国际上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有四种:免税法、扣除法、减免法、抵免法。为了鼓励企业到境外发展,减轻境外投资企业的税负,避免国际间对同一所得重复征税,我国税法实行抵免法,规定允许企业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从它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扣除。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是指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税款或纳税后又得到补偿,以及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我国的税法实行限额扣除,即对境外已纳税款进行扣除时,其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2、对外缔结税收协定。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我国先后与日本、美国、法国、英国等签订了税收协定。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常是资本输出国,为了吸引外资和引进技术,比较注重收入来源国优先征税的权利,能够在协定的基础上保障我国的税收权益。从我国现已签订的税收协定看,与发达国家基本上都给予税收饶让抵免,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税收协议中,只要双方都同意给予税收饶让,我国也会承担税收饶让的义务。不过近几年,我国与尼日利亚、卡塔尔等发展中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都没有税收饶让这一内容。

(三)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缺陷

从以上两个方面的税收优惠看,现行政策存在两大方面的问题:

一是缺乏系统的税收促进体系。对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的税收促进和保护政策少且零散。在国内税法中,只有为了免除国际间的双重征税,按照限额扣除法对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已纳税款给予抵免。其实这种抵免法也是国际惯例,目前,大部分国家都采用限额抵免法减除国际双重征税。在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协定时,更多考虑收入来源地的税收利益,而对企业“走出去”发展所涉及的对居住地的税收利益保障机制则相对忽视。

二是没有明确的政策导向,优惠形式单一,支持力度不够。我国在税收政策上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既没有体现在投资产业上的区别,也没有体现在投资地区、投资形式上的政策导向。从税收支持的方式看,主要就是税收抵免,形式比较单一,没有采取国际上通用的国际投资储备金制度等形式的税收支持,为跨国投资纳税人的税收服务也表现得滞后,无论是在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信息方面,还是为纳税人在投资国提供税收权益的保障方面,都没有形成一套规范的制度体系。

三、国外促进境外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20世纪90年代,发达国家为了鼓励本国企业到国外投资,纷纷出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也比较注重税收政策对海外投资的支持。

(一)发达国家的税收扶持政策。荷兰是全球最主要的海外投资国之一,2005年其海外投资1190亿美元,居全球第一。这与荷兰是发达国家、资金比较雄厚有关外,其支持海外投资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也起到一定的作用。首先荷兰已与40多个国家缔结了国际税收协定,一些国家如丹麦、意大利、挪威、瑞典和新加坡等对本国公司向荷兰居民公司支付利息免征预提税,还有许多国家如美国、法国、比利时和英国等对向荷兰居民公司支付的股息只征5%的预提税。荷兰向在本国居民公司实质性参股的丹麦、芬兰、爱尔兰、马来西亚、挪威、波兰、新加坡、瑞典和瑞士等国的居民公司支付的股息也免征预提税,对比利时、法国、德国、匈牙利、南非、英国和美国等国的居民公司支付的股息只征收5%的预提税。其次,荷兰有参与免税的规定,如果本国公司拥有外国公司

5%以上的股权,而且外国公司所在国课征与荷兰公司所得税相似的税收,本国公司来自外国公司的股息就可在荷兰免征公司所得税。

法国是世界主要境外投资国,法国境外投资的发展轨迹与全球投资走势基本一致。2005年,法国境外投资额达1160亿美元,居全球第二位。法国境外投资的特点比较明显:首先,从地区分布看,法国境外投资集中在欧盟和北美,对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投资规模很少。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占法国境外投资总量的60%。法国对企业海外直接投资长期奉行保护和扶持政策,运用的主要财税政策支持手段为税收优惠,其税收优惠手段包括:开展对外投资的企业开办前4年有亏损时,可在应税收入中免税提取准备金,在10年内再把准备金按比例逐年纳入应税收入。财务合并制,跨国公司可将其全球投资损益合并计人财务报表。延期纳税,所有企业经批准,可分别按照其境外股本投资总额的50%和100%,在5年内减少其母公司在国内纳税的税基,从第6年开始逐年增加,向国家补税。除提供税收优惠外,法国还提供多种财政支持。

(二)新兴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政策。韩国为支持对外资源的开发,制定专门优惠措施,从国库补助金和海外资源开发基金中拨出援助金为对外直接投资项目提供初始投资和流动资金,并提供税收优惠,具体包括亏损提留、国外收入所得税信贷和资源开发项目东道国红利所得税减让甚至完全免税等政策。1993年规定企业在海外发展业务可享受10年免交所得税的优惠,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可享受双重减税优惠。同时,韩国还负责向企业提供海外投资的各种咨询服务。

四、完善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税收政策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税收优惠的力度。经历了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与世界经济的联动程度不断加深,国民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赖也达到了相当的程度,已具备了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的基础条件。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工业体系。如果政府能够为我国拥有相对竞争优势的企业提供贸易投资便利和加大鼓励力度,将会进一步强化我国企业的竞争优势。

税收作为投资的一个重要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或决定着社会的投资方向和规模,各市场主体在其他市场条件和环境相同的情况下开展竞争时,税收负担的轻重和税收优惠的多少自然成为影响投资抉择的重要因素。若国家通过税收政策给予海外投资企业较多的税收优惠,使其承担较轻的税收负担,增加了投资者的税后利润和投资收益时,便会保护和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从而带动海外投资的增加。

(二)完善税收促进体系,采取多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手段。针对我国现行促进境外投资的税收政策少且零散、单一的问题,应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完善税收促进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税收优惠手段。

首先,健全海外投资税收法律体系。从国际税收实践看,发达国家均有一套较为完整的海外投资税收法律体系,对海外投资税收所涉及的投资区域、投资产业、投资所得、税收优惠等各方面的税收问题进行统一、规范调整。我国应制定《税收促进海外投资发展的条例》,将零散的海外投资的税收政策进行规范、总结。同时,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投资的需求灵活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国内企业的海外投资。

其次,采取灵活、多样的税收优惠手段。我国鼓励企业海外投资的税收优惠仅限于外国已纳税额的抵免及与一些国家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且国际税收协定大部分是为了吸引外资,涉及到海外投资的较少。可以考虑在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前提下,区别我国海外投资的投资规模、获利能力、投资地区和行业,经营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税收优惠措施。

一是准许投资企业提取税收准备金。发达国家对此运用较为普遍。在海外的投资企业开办初期,由于前期投资较多,产品推广需要一定的时间,出现亏损的情况较多。应该允许本国投资企业在国内的应税收人中免税提取准备金,相当于弥补海外投资的亏损。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该税收优惠避税,规定在5-10年内将提取的免税准备金按比例逐年纳入应税收入中。

二是直接减免海外投资企业来源于东道国投资所得的所得税。例如,韩国及马来西亚都减免海外投资企业5-10年的企业所得税。针对我国企业综合实力相对较弱的情况,也应给予5-10年所得税减免期限。

三是延期纳税。可按照其境外股本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5年内减少其母公司在国内纳税的税基,从第6年开始逐年增加,向国家补税。相当于投资企业从国家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有国家比如美国曾采取推迟课税的方法,海外投资企业在国外的投资所得,如果不汇回本国,该所得暂时免税,待所得汇回本国时计税。推迟课税容易被跨国企业利用进行国际避税,只有少数国家采用。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篇7

关键词:税收预算预算性增收税收优惠

税收预算与税收优惠的概念及延伸

税收预算(revenuebudget)是上级领导机关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国家在一定时期(通常为1年)内对税务机关完成税收任务的目标测算,是国家财政预算体系的核心。它包括了预算体系的编制、分配、检查以及分析等一系列的工作,其目的是为了保证税源可靠、税收有效。税收优惠(taxincentives)是为了配合我国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在税收方面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照顾措施,减轻或减免纳税人的税务负担,以达到支持和引导产业发展的目的,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我国税收预算主要采取“以支定收”的方式进行,即根据税收用途来决定税收多寡的问题。税收预算的编制体制采取的是一种“基数增长”的机制进行的,在上年税收计划完成的基础上,按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综合各地税源增减变化情况等因素,一般再调增几个百分点,形成新一年的税收计划。这种税收预算体制的编制就为我国税收预算带来了增收的可能。在税收优惠方面,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起到的是政策调节、政策扶持作用,优惠区间集中度比较高,主要集中于基础性建设、吸引外资和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这是对税收预算的一个“负增长”,而且不可预测性很强。因此,两者之间存在了许多矛盾和问题,如何寻求临界点就成了许多学者研究的课题之一。

税收预算性增收和税收优惠现状分析

(一)税收预算性增收现状分析

国家税收预算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税源问题,保证税收稳定,为公共财政提供保障。稳健的税收政策有利于保证国家基本职能的实现,有利于为公共基础设施提供财力支持,有利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保证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因此,我国的税收预算是面临增收的压力的,其主要方面有:

由于我国财政预算与gdp比值、税收收入与财政收入比值较低,社会各界普遍要求提高这两个比值。这直接带来了各级政府在安排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预算时要求明显的高于gdp增长,最终导致了税收的预算性增收甚至是超收。

为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夯实财力基础,国家或多或少的要求实现地方税收增收以扩大内需。政府通过增加投资扩大财政支出带动积极发展,为了控制财政赤字的规模,就需要在控制国债的同时增加税收。从2009年新疆率先获得30亿地方债发行权以来,全国大部分省市都获得了不同额度的地方债发行权。事隔一年多来看其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效果并不明显,这部分缺口对税收的增加提出了直接要求。

政府机关不理。如前所述,税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财政支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大兴土木、乱搞建设,带来了资金紧缺,对税收要求加大。同时税务部门为了迎合上级部门领导,采取多征税的方式,确保“超额完成任务”。

(二)税收优惠减免现状分析

我国实行税收优惠的目的是在税收方面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的纳税负担,最终引导国家产业结构稳定发展,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税收优惠是对税收预算的一种政策性减免或减少,且不可预测性很强。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在产业和地区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倾斜性。税收优惠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为吸引外资进行的优惠。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的但其取得的所得却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实行减按10%的税率进行征收的决定。同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

对固定资产进行的可抵扣政策减免。现行增值税法条里明确提出了以2008年12月31日为界,期间以前买入的固定资产卖出时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期间以后买进的固定资产按17%抵扣,实现了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与此同时,为鼓励技术进步,企业固定资产确实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进行折旧,但是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年限的60%。

对农业产业链的税收优惠。增值税明确规定了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企业所得税中对农、林、牧、渔项目所得也提出了相应的减免税规定,如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的种植、家禽的饲养、远洋捕捞等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如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有企业采取加速折旧、加大新产品开发费提取减免进口先进技术与设备的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等。目前国家对重点扶持的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进行征收。

对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于2008年1月1日之后新登记注册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纳税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税收政策。

纵观我国税制发展模式,一方面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偿还国债和财权积累,带来了税收的增收,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吸引外资,就必不可少的需要对一些功能性税种进行税收减免。在税收预算时,方法太过单一、政策干预太强,对税收预算太过宏观,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税收优惠方面太过微观,大多局限于所得税,并且只有降低税率和免税两种,在扣除方面也只有个别行业可以享受150%加计扣除的优惠。同时纳税人负担较重,依托于政府力量的税外费用名目繁多,严重冲击了税收调节的主导地位,形成了税费不清、以费代税的不良局面。

税收预算性增收和税收优惠存在的矛盾

(一)对税收预算性增收和税收优惠的基本认识

由于采用基数增长法进行税收预算,目前税收持续高增长的局面已经难以为继。分析其原因主要有:随着时间推移,基数不断增长,税收预算值不断加大,导致税收压力不断增加;现行的税制结构决定了我国税收收入的弹性不能与gdp保持同步增长,目前的征收状况对税收收入弹性增长的贡献与地方税收预算性增收呈负相关。因此在预算性增收降低的情况下保证税收收入的同时,对国家鼓励的产业进行的各种优惠政策就提出了挑战。而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和出台,都是围绕调整产业结构、引导行业发展和扩大内需、提高纳税人投资和消费的积极性进行的。现行的优惠政策集中度是比较高的,仅仅局限于个别产业和个别地区,可能导致纳税企业从低税收优惠行业向高税收行业进行转移,最终使产业失衡,税源不稳。

在我国一个特别的现象就是,税费并立的局面,在税收以外还存在着大量的费用征收,纳税人的总体税负其实是不轻的。单纯的要求预算性增收是不切实际的,更应该厘清税费关系,确立税收的主导地位,加强征管来堵塞漏洞和清缴欠税来化解政策性减收的缺口。树立目前的税收优惠是为了将来的增收做准备的信念,才能保证税收预算增收与税收优惠的协调发展。

(二)税收预算性增收和税收优惠的矛盾解析

预算征收是为了保证税收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而税收优惠则是为了扩大内需,同样也是为了促进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增和减同样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正确发展,表面上存在着矛盾,实际上是殊途同归,需要把握的一个原则就是“度”。如果税收预算超过了纳税人的度,会直接影响税收源泉;如果税收优惠超过了国家的度,人们富了,国家穷了,基础设施相应的也就垮了,宏观调控也就相继失效了,金融危机的防御性就降为零,社会也将动荡不安。因此,在这两者之间需要寻求一个平衡点,应该把两个比重提高到合理的水平。目前,我国各种税费合计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25%-30%左右的水平。这说明我国纳税人的总体负担是不轻的。靠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来提高两个比重是不恰当的。只有有效地把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和清费立税的前提下,才能完善税收体系,也为税收优惠提供了可操作空间。

解决税收预算性增收和税收优惠矛盾的对策建议

(一)协调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主要以直接税和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共有19个税种,其收入主要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共享税。部分税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关联度不高,因此不能片面的强调税收收入增长应当高于经济增长。应当明确税收优惠并非不利于税收预算,而是为了社会稳定和经济更加全面的发展,税收暂时的减收是为了以后年度的增收。从我国最近几年的税制改革可以看出,在税制改革方面对于税率已经开始重视,所得税税率从33%下调到25%说明了对纳税人总体税负的减轻。但是在税收优惠方面,仍然关注个别行业和部门,可以想象其结果就是,产业的严重倾斜,纳税人可能转移到税负较低的行业中去,导致税收收入减少。同时还需要根据预算控制财政支出的规模,不能一味的“以支定收”,不切实际的支出会减少纳税人的投资和消费积极性,导致社会资源配置失衡,不利于经济发展。

(二)以当地的实际经济水平和税源情况进行税收预算

以税收征收质量来代替“以支定收”的指令性税

收任务,以当地的实际经济水平和税源情况进行税收预算。目前通用的基数加增长数的方法不能客观地反映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税源的状况,也不能体现出税务部门的主观努力程度,无法确定依法治税的水平。在全国范围内,不能搞“一视同仁”的方法,否则会出现不发达地区地方税负较重的情况。因此各地税务部门应当与政府部门做好沟通,立足经济发展,按产业来测算税源,做到量能收税;以征管质量来进行对税务部门的考核,政府部门应当对本地的经济水平和税收水平进行正确匹配,合理考核绩效,避免税收的盲目性与主观随意性。

(三)推进税费改革和地方税种的改革

传统意义上就存在着“税务收税,工商收费”的说法,致使纳税人面临着双重压力。大量游离于预算之外的各种收费和摊派资金是导致我国税收收入负担较重的主要原因。加快清费立税工作,既可以实现税收预算的增收工作又能做到不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对产业政策进行调节,使税收优惠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四)不断完善现行税收制度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堵塞漏洞、惩治腐败,加强税收清缴工作,严格税收执法是目前税收工作的核心。通过开征新税种、调整税率增加税收收入,发挥税收的削高调控作用和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作用,实现收入分配的基本公平。对各行业进行深入分析,了解实际量能情况;从企业的生存周期入手,合理估计其优惠期间,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的制定与运用是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随时保持关注,对税收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结果要进行实时监督,不断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产业布局,才能在巩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防止产业失衡,促进经济积极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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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于子胜.论税收支出与完善我国税收减免制度[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1篇8

我们认为,*年,**市各级党政领导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资金到位、组织周密、措施得力、具体体现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采取措施,增加投入,为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三结合”“五关爱”和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创建活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许多工作有突破,有亮点。如:全国“生育关怀”启动大会,**市在人民大会堂介绍了经验;新华通讯社记者采写的报道《**市开展送兵儿子活动安慰“空巢”老人》,在《国内动态清样》上发表。与东北三省军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双管双助转换衔接观摩会上,对**市送“兵儿子”活动的评价是新时期军地双管双助工作的创新、拓展和延伸,专题片《没有血缘的亲情》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播出。同时这一活动在全国双拥模范城评选中,**获五连冠。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点:

(一)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机制落实到位

一是认识有新提高。针对**20多年来一直处于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已不再是主要矛盾的人口形势,市委、市政府能够始终坚持基本国策地位不动摇、坚持稳定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作为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4次召开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调度会议,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对一些重大人口问题和有关政策落实等进行专题研究,**市人大、市政协先后视察了人口计生工作。**市委、市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点督查范围。还制定出台了有利于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意见。解决老年公寓用地及基建资金等问题。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扭转计划生育被动局面,开展50天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截止9月份补救违法怀孕2437余例,相当于人口出生率下降三个千分点。落实避孕措施14047例,相当于当年有婚育行为人数的二倍。伊通县人大视察人口计生工作,提出实行晚婚的独生子女超过18周岁仍继续享受原土地承包的优先优惠政策的建议。他们开展的“三查十清三落实”活动,成效显著。公主岭市、双辽市、伊通县、铁东区、辽河管理区都对人口计生工作给予了政策倾斜和财力支持。

二是财政投入到位。**市地方财力并不宽松,但市委、市政府能够站在国策的高度认识人口计生工作,克服困难,加大投入,保证经费足额到位。全市*年共投入计划生育经费2810.62万元,达到人均8.26元。*年,**市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已投入1803.33万元,人均达到6.38元,高于省人均5.63元的标准。省专项补贴经费730.68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全市由省统一招聘309名计生干部,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1250名村计生员和7475名屯中心服务户长,报酬按省规定标准落实到位。公主岭市*年投入计划生育经费1445.78万元,达全年计划的96%以上。年末人均经费可达14.2元,高于全省要求标准。

三是阵地建设得到加强。高标准建设了**市生殖保健医院。市生殖保健服务中心在省补贴10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又拿出500万元,减免各种配套费200万元。伊通县利用国债资金65万元,县财政筹集230万元,建成了面积近2000平方米的生殖保健医院。双辽市财政投入50万元,对原技术服务站进行了改扩建;投资50万元打造计生信息平台,建成“三网一库”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在社区建设中,公主岭、铁东、铁西等县市区坚持建一个办公室、设一名技术员,保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社区。

四是计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人口计生部门编制和人员的相对稳定。铁西区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全区所有部门均精减编制10%,只有人口计生部门保持编制人员不减。7个县市都配齐配强了计生局领导班子,并且按要求配备了一名懂医的分管领导,尤其是乡级计生办,都保证了一名行政编制的落实。

五是政策兑现基本到位。全市3514名奖励对象全部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奖励扶助金达210.84万元。同时,各县市区能够努力落实对城镇计生家庭独生子女退休父母奖励2000元的政策,企业已兑现率达60%。铁西区、辽河垦区克服财政困难,城镇计生家庭独生子女退休父母奖励费兑现率达100%。铁东区努力作好奖励扶助对象调查确认工作,受到国家计生委通报表彰,计生协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六是健全激励机制。**市*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7个县市区及10个相关部门给予奖励,问题严重的“一票否决”今年在阶段性工作总结中,梨树县政府拿出10万元奖励12个乡镇、7个相关部门、95名先进个人,公主岭市对落实结扎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并开展重奖计划生育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四无村”,伊通县实行“三个奖励“对实行常效措施一孩户和双女户、在基层从事计划生育工作10年以上、县级15年以上分别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

(二)综合治理局面基本形成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能够定期召开综合治理成员单位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任务,并与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形成了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强大合力。铁东区实行公安、工商、民政、劳动、建设和人口计生部门“三类小区管理,“六位一体服务”的城区工作机制,受到国家药具中心领导的表扬,在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场会上介绍经验,并被授予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示范区。

二是组织部、公安、工商、民政、财政、劳动、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各尽其职。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制。

三是加大了行政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切实加大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年公主岭市、梨树县、伊通县、双辽市、辽河垦区等县市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梨树县开展的行政执法示范乡活动,对依法行政的落实起到促进作用。

四是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市政府对梨树县8个乡镇实行了“一票否决”。梨树县委县政府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对工作落后的乡镇计生站长、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员等31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解聘等处分。公主岭市对17个计划生育后进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是“三结合、五关爱”活动成效显著。在开展“三结合、五关爱”活动中,扎扎实实开展“生育关怀”工作。在“结国策亲戚、暖孤独之心”活动,为358户计划生育空巢家庭送去了“兵儿子”或“团儿女”,为空巢老人倾注了温馨的儿女真情。伊通县协调公安、卫生、教育部门和企业家,为计生空巢家庭开展“五送”(卫生送健康、计生送关怀、公安送平安、教育送知识、企业送项目)活动。公主岭市落实计生帮扶资金430万元,扶持1231户计生家庭脱贫致富,帮助1265名计生家庭子女解决就学困难。双辽市为“双农”“独女”减免入学费用3万雨元,为72名女孩实行中考加2分的优惠,并建立了村级奖励基金,对年满55周岁工作成绩突出的村计生员2000元奖励,调动了计生专干的工作热情。公主岭市开展计划生育“四无村”(无违法生育、无早婚、无瞒报出生、无贫困计生家庭);创“四优户”(计生户、文明户、富裕户、和谐户;培养“四个一”(有一个健康身体,生一个聪明健康孩子、懂一门致富技术、上一个致富项目)的新农民活动。和“五个一千”一千个宣传员、一千人参加学习中央决定知识竞赛、扶助一千个女孩上学、救助一千个贫困母亲、树立一千个婚育新风典型的活动,以及**市及各县(市、区)以小额贴息贷款(共260万元)等形式,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都取得一定成效。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中国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潘贵玉评价**市给全国“生育关怀”行动带了好头。

二是积极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级升位。**市委、市政府,能够按照优质服务先进县“六好”要求,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分别有公主岭、双辽、铁东等县市区进入国优和省优行列,今年,伊通县进入省优候选。公主岭、双辽、伊通县、辽河垦区等积极开展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工程,为80%以上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公主岭市为18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健康体检,为85%以上新婚青年进行“优生筛查”,特别是为8651名妇女进行生殖保健(婚期、孕期、分娩期、哺乳期)“一条龙”全方位跟踪服务。

(四)综合改革不断深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初见雏形。

**市作为省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在建立新机制上,进行积极探索。乡镇有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村民自治章程中有计划生育方面的内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市级的老年公寓经过多方争取、不懈努力,今年已经开工建设;各县(市区)通过争取国债项目资金、国家专项补贴资金,累计投入800余万元,用于加强技术服务站建设。市本级、公主岭、双辽、伊通县、等县市区的技术服务站面貌已经焕然一新,为育龄群众提供温馨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不孕不育、生殖保健等服务环境。**市还加强了对一些重点、难点人口问题的研究,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存在问题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1篇9

关键词:中国经济外部失衡实证分析利率消费投资

中图分类号:F1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034-03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外部经济失衡,指的就是国际收支表的失衡。我国外部经济的失衡,最突出的表现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经常项目与资本金融项目持续盈余,也就是我们说的双顺差。持续的国际收支双顺差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战略的成功,但是外部经济失衡带来的超长增长的双顺差对中国经济持续发展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添加了许多的不稳定因素,具体表现为:一方面,贸易顺差的大量增加使得2008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顺差达4361亿美元左右,大量和不断上升的经常账户盈余恶化了与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关系,引发贸易摩擦和冲突;另一方面,巨额贸易顺差与资本净流入一起导致中国外汇储备的超常增长,外汇储备的大量积聚引发流动性过剩,表明资源的配置并非处于最佳状态。适度规模的外汇储备能增强我国经济抵御外部风险冲击的能力,但过量的外汇储备就会导致资源浪费和储备货币贬值的风险,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二、中国经济外部失衡影响因素分析

在开放经济的背景下,讨论影响我国外部经济失衡的因素,就不能单方面分析我国的原因。我国外部经济失衡的影响因素主要可集中为经济总量最大、最具代表的中美两国的经常账户失衡的影响因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美贸易发展迅速,双边贸易总额持续增长。按照中方的统计,中美双边贸易额已由1990年的118亿美元扩大到2011年的4467亿美元,现在美国已经成为中国的第一大出口市场。随着双边贸易总额的增长,美中贸的不平衡也开始加剧。从1993年开始,中国对美贸易从原来的逆差转为顺差,之后顺差规模不断扩大,到2011年已达到1884亿美元,比1993年的63亿美元增长了近30倍,扩大趋势十分明显。而据美方统计,美对华贸易逆差始于1983年,并且从2001年开始,中国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地,逆差规模在2005年时为2016亿美元,占美国全部贸易逆差的26%。长期以来经常账户的顺差一直在双顺差中占据主要地位(从2009年开始,双顺差中资本项目顺差的比例有所提高,但仍然不占据主要地位)。以下主要从美国和中国两方面来讨论影响我国经常账户失衡的各种因素。

1.美国方面的影响因素。

(1)高消费、低储蓄。储蓄不足是美国经常账户逆差的主要原因。美国属于典型的消费拉动型经济。二战后,美国一直采取刺激需求的宏观经济政策,并以此来维持经济增长和就业,推动美国向消费性社会的加速蜕变。同时利用其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发达的金融体系鼓励增加消费甚至是提前消费,导致进口需求不断扩大,储蓄水平偏低。

近年来,美国政府大规模的减税、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人民收入不断增加很大程度上刺激了个人消费的增长。而同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美国连续降低贷款利率,大规模减税,不断刺激着国内需求。再加上美国一直宣扬的超前消费和借贷消费,其国内消费规模更是超过了其消费水平。另一方面,在维持着高消费的同时,储蓄率却保持着极低的水平。美国的私人储蓄率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更远低于东亚国家。近年来,美国储蓄率不断下降,更是在2005年4月至2007年底连续每个月保持负的个人储蓄率。

(2)巨额财政赤字。财政赤字与经常账户赤字有非常高的相关性,从宏观经济学中经常账户赤字的等式[(G-T)+(I-S)=经常账户赤字,其中G-T为财政赤字,I为私人投资,S为私人储蓄]就可以看出财政赤字对经常账户赤字的影响。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篇10

一、各国扶持企业海外投资的财税政策

1.美国促进企业海外投资的财税政策。美国是当今世界第一大海外投资国,对外直接投资额约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4.美国企业之所以在世界上占据独特地位,虽然与美国企业本身有的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有很大关系,但与美国政府一直奉行的鼓励和促进海外投资政策有密切联系,尤其与美国一直重视对海外投资的财税政策支持极为相关。美国除与许多国家签订双边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并对在签有双边税收协定国家投资的本国企业提供税收减免的优惠同时,还不再征收抵补税。另外,在其它一些方面也给予税收优惠,如美国公司国外投资收入的税率一般要比国内投资收入的税率低15%~20%.除使用税收优惠政策外,美国还通过设立政府性基金来扶持企业的海外投资。如美国的“tda基金”作为政府资助私人海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之一,其主要职能是通过资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定向考察、特许培训、商业研讨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技术辅助等,增强美国公司的对外竞争力,帮助美国公司获得海外商机。其中,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费用约占美国贸易发展署整个预算的77%.在2000年财政年度,tda投入5170万美元,资助美国公司开拓非洲、中东、亚太、中东欧、拉美及加勒比等市场,获得了巨大商机。

2.法国促进企业海外投资的财税政策。法国是世界主要境外投资国,法国境外投资的发展轨迹与全球投资走势基本一致。受全球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业、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及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影响,法国境外投资经历了连续六年大幅增长。2000年法国境外投资高达1872亿欧元(约合1730亿美元)。截至2000年底,法国境外投资存量居全球第三位,达10900亿欧元。法国境外投资的特点比较明显。首先,从地区分布看,法国境外投资集中在欧盟和北美。截至2000年,对欧盟投资占法国境外投资总量的52%,对北美地区投资占法国境外投资总量的34%,对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投资规模很少,对中国投资仅占0.4%.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占法国境外投资总量60%.法国对企业海外直接投资长期奉行保护和扶持政策,运用的主要财税政策支持手段为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开展对外投资的企业开办前4年有亏损时,可在应税收入中免税提取准备金,在10年内再把准备金按比例逐年纳入应税收入;财务合并制,跨国公司可将其全球投资损益合并计入财务报表;延期纳税,所有企业经批准,可分别按照其境外股本投资总额的50%和100%,5年内减少其母公司在国内纳税的税基,从第6年开始逐年增加,向国家补税。除提供税收优惠外,还提供多种财政支持,如对中小企业平均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得到8千到1万欧元国际市场开拓支持,这种支持是资的,无须偿还。对大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中央政府提供政府资助和政府贷款,支持其对最贫穷国家开展非官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3.德国促进企业海外投资的税收政策。德国也是当今世界主要对外投资国之一,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约占全球对外投资总额的1/10,投资遍布全球各地。德国对海外投资的促进和保护政策对企业对外投资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建立国际间的良好关系,创造有利的国际投资环境。二是采用政府补贴扶持企业海外直接投资。补贴是一项重要的鼓励措施,德国历来支持企业参加展览会,把它视为开拓市场、寻求伙伴、创造机遇捷径。如德国的下萨州,只要是到德国以外的国家参加手工业和科技为主题的展览,均有可能获得补贴,对参加非严格意义上的展览会如研讨会、洽谈会等也可能得到补贴。石荷州每年有115万马克作为促进对外经济活动的预算用于中小企业,其中80%用于资助企业赴海外参展。另外,为帮助企业改善海外经营人才缺乏这一束缚企业海外拓展的问题,德国政府在全国各地建立有众多的培训中心,免费为企业海外经营管理人员和工人提供多种培训,仅1994年办培训班6.5万个,为企业培训员工达几十万人。同时,为鼓励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项目的研究和革新,对企业的这类技术开发提供资助,1995年以来,这项资助费已达12.1亿马克。

4、新兴发展中国家促进企业海外投资的税收政策。除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一些财税政策用以支持企业对外投资外,一些新兴发展中国家也采用这一方法。如韩国、新加坡等。如为支持对国外资源的开发,韩国制定专门优惠措施,从国库补助金和海外资源开发基金中拨出援助金为对外直接投资项目提供初始投资和流动资金,并提供税收优惠,具体包括亏损提留、国外收入所得税信贷和资源开发项目东道国红利所得税减让甚至完全免税等政策。1993年规定企业在海外发展业务可享受10年免交所得税的优惠,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可享受双重减税优惠,为国外投资收入汇回提供便利,同时韩国还负责向企业提供海外投资的各种咨询服务,协助企业获得iso等国际认证。而新加坡的做法有:1988年最早提供的税收优惠包括海外投资亏损注销和免除某些海外投资收入、红利和管理金收益的税收;1987~1993年间,为对外投资提供的财政优惠总额为3.26亿美元。1993年采取的财政措施包括:海外企业在海外发展业务可享受10年免交所得税的优惠;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可享受双重减税优惠;为国外投资收入汇回提供便利等。

二、各国扶持企业海外投资的财税政策经验借鉴

通过对各国运用财税政策扶持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分析,可发现其中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1.财政政策与税收政策双管其下,既重视税收政策的运用,也重视财政政策的运用。各国在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海外投资时,一方面运用诸多税收优惠手段加以扶持,如对境外投资收入实施低税率计征,或直接对境外投资企业实施免税待遇,对实物、技术投资或投资利润返回予以税收减免等。另一方面也积极运用各种财政手段,如设立海外投资基金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运用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参与拓展海外市场等。

2.税收优惠政策形式多样,既有直接优惠,又有间接优惠。在运用税收政策时,采用了诸多优惠措施,既包括直接优惠手段,如韩国在1993年规定企业在海外发展业务可享受10年免交所得税优惠,美国也规定公司国外投资收入的税率一般要比国内投资收入的税率低15%-20%等,又包括大量的间接优惠措施,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饶让、延期纳税、海外亏损提留等,除美、法、德等国外,澳大利亚、比利时、瑞典、加拿大、芬兰、日本、荷兰、英国等都对在签有双边税收协议国家投资的本国企业提供税收减免的财政优惠,母国也不再征收抵补税。各国通过这些针对性强、方式多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了扶持力度,也增强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3.集中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对不同产业实行差别对待政策。各国在实行财税政策用以支持海外投资时,是根据项目对本国利益的大小,对不同产业实行差别的财税支持政策。如韩国重点扶持向国内保障供应的矿物资源投资;美国侧重获得战略物资和市场;新加坡侧重资源的获得。另外,各国在具体扶持的产业中,都高度重视扶持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这方面提供了诸多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支持,如美国的“企业创新研究计划”要求年研究开发经费在1亿美元以上的,联邦政府机构要按一定比例拨出专款用于资助企业的创新研究,研究开发经费在2000万—1亿美元之间的,联邦政府机构每年要为企业确定科研项目和目标。而法国建立了“研究开发投资税收优惠”制度,规定凡是增加研发投资的企业,都可享受减税优惠,并对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可补贴其投资的25%.

4.重视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运用财税支持政策来对企业进行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以提高企业的人员素质水平,为企业进行海外发展培养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具体包括为对外投资企业提供具体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开发与启动、人员培训等方向的技术服务援助。现在许多发达国家都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供部分援助,一般情况下,政府提供50%的经费资助,一些国家还特别为中小型企业的境外投资者提供启动支持,包括帮助筹措项目资金,准备法律文件,根据东道国具体条件调整技术,培训有关人员等。如法国为提高企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把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由政府提供部分津贴,对企业创办者进行为期1-3年的系统培训;二是对企业执行带薪培训人才方面的资金投入,即对企业参加培训的员工,雇主在其培训期间只支付50%的工资,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三是政府与银行、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联合制定专门用于企业海外拓展方面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

5.通过立法来规范各项优惠政策。各国大都通过立法来规定政府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对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活动的扶持,将政策提高到法律层次上,具有规范性和稳定性。

6.对企业海外投资的初期优惠力度较大。各国对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初期往往提供的优惠较多,力度较大,因为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初期面临的风险较大,实力又较弱,赢利能力较差,若得不到税收的支持,容易陷入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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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篇11

2006年初,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拟在吉林省开发风电项目,经双辽市政府与大唐公司多次商谈协调后。确定该风电项目落户双辽。2006年9月,大唐吉林双辽风电场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一期工程5万千瓦,投资5.2亿元人民币。并于当年12月末投产发电。二期工程于2008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建设规模5万千瓦。投资5.4亿元,2009年3月末二期工程并网发电。至此,大唐吉林双辽风电场一、二期工程共10万千瓦全部并网发电。

2009年4月。经双辽市政府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多次沟通协调,华能四平风电场15万千瓦风电项目终于落户双辽。该项目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座落于双辽市兴隆镇、向阳乡及卧虎镇。该项目已于今年6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全面展开,升压站、场区道路、风机基础、输出线路塔基基础等正在施工中。

为使华能四平风电场早日开工建设,双辽市政府积极支持该项目建设,已多次召开协调会,努力解决项目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改局、土地、林业、牧业等相关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帮助企业协调省里相关部门,使该项目能够较快地拿到了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的按时开工建设提供了保障。

由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筹建的那木风电场建设规模30万千瓦,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工程5万千瓦,投资5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已于2009年9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升压站正在建设中。

几年来。双辽市共启动风力发电项目8个,其中。已竣工投产项目1个,正在建设的项目2个,正在做前期工作的项目5个。随着各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各大电力企业纷纷落户双辽,其中,国家五大电力企业已有大唐、华能、华电、国电4家发电企业相继落户双辽市。另外,北京普华亿能风电技术有限公司、神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溪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吉林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等大型电力企业也纷纷来双辽市开发风力发电项目。

目前,双辽市已有200万千瓦风电规模纳入2022年吉林省“1000万千瓦风力发电发展规划”,为今后大力发展风力发电提供了重要保证。

我们欣喜地看到:双辽新能源产业呈现出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也有理由相信:40.3万双辽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定能依托资源优势,打造良好投资环境,与来双辽投资的客商携手并肩,共同创造双辽美好的未来。

相关资讯:双辽玻璃工业充满活力

双辽市硅砂资源丰富。硅砂透明度好,砂质纯净,粒度均匀,结构密实,勘探储量9亿吨。被誉为世界四大富矿之一,经过浮选后二氧化硅含量可达98%以上,是生产优质玻璃、加气混凝土、精密铸造及电子工业的优质原料,已被国家列为硅质原料生产基地。

几年来,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投资10亿多元先后在双辽建设了600吨级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在线镀膜生产线和28万吨精选砂生产线。

新投产的浮法玻璃生产线主要设备全部从国外引进,其中热端引进法国设备,冷端引进意大利设备,最大能生产12000×4000mm特大板玻璃。在线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是福耀集团双辽公司为增加玻璃后续产品。提高玻璃产品附加值,提升集团产品竞争力,在600吨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基础上增加的项目。2008年平板玻璃产量达到606万重量箱。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玻璃工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战略性重组,使多种经济并存的玻璃工业充满活力,建成集平板玻璃生产与二次加工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双辽的玻璃工业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和优良的投资环境,一定能够在结构调整中充满活力。快速发展。

双辽农产品加工业前景看好

农产品加工业是双辽市多年来的传统产业,主要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以及家禽、家畜屠宰加工等。目前,各种农产品加工能力均有大幅度提高,日烘干玉米达到1200余吨,年可加工大豆30万吨以上,年精选芝麻1.5万吨,年冷冻辣椒5000吨,年可屠宰生猪3万头,加工鹅2500吨、鸭800吨。此外,可分割牛肉及活牛出品居全国前列。

预计到2010年,双辽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将达到15亿元,从业人数达到2000人,年加工粮食达到30万吨,实现利润1亿元。税金达到2000万元。

诚邀国内外投资商来双辽发展,实现共创共赢。

相关链接:双辽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根据国家、省、四平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双辽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税收政策

第一条新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享受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类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期满后,3年内,按应纳税额减征15%企业所得税。

第二条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规定享受减免税期满后,经税务机关批准,在以后的10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外商先进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在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所录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扣减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物流运输业,只要具备相应条件。可办理自开票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条在我市投资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产品生产为主(产品年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含50%)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税收政策。

第七条国内外客商在我市投资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享受增值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第八条国有、集体企业出售后。企业法人予以注销,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30%以上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第九条对在应征土地使用税5类地段投资新办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建制镇的政策执行。

二、财政资金扶持政策

第十条国内客商新建生产

型企业,从获利年度起5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扶持该企业技术改造或扩大再生产。

第十一条国内外客商投资收购我市国有企业,新体制盈利后3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予以全额扶持企业发展。外商购买我市国有企业或投资嫁接改造国有企业。投资达到25%的比例,享受兴办合资企业的有关政策。凡兼并重组我市国有企业。按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其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由市财政或乡镇街对企业前两年按60%给予补贴性返还,后三年按40%给予补贴性返还(此项规定适用于2007年1月1日以后新建的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省级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可再延长2年。

第十三条高新技术企业,年缴税达到500万元以上且连续3年递增20%以上的或年缴税超过1000万元且连续3年递增15%以上的,按其第3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的30%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第十四条对投资兴办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项目,除可享受规定优惠政策外。3年内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扶持企业。

第十五条产品出口型企业,在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税收减免期满后,产品出口比例超过70%的。经财政、税务部门审核认定。可继续享受原减免税种新增地方财政收入50%的资金扶持,但最多不超过5年。

第十六条新建生产加工型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及房产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自企业建成之日起3年内,财政给予全额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七条国内外客商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投资回收时间lO年以上的生产加工型项目。以及投资能源、交通建设、旅游等项目,减免期满后,5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扶持企业发展。

三、土地政策

第十八条国内外客商在我市投资建设项目用地,可采取出让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凡来我市投资兴办文教、卫生、科研、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项目。符合《划拨目录》要求的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收费政策

第十九条凡国内外客商来我市兴办企业的,属于国家和省有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办理各种证件只收取工本费。

第二十条凡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在国家和省有明文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中,属于我市留成部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留成部分费用全免。

五、服务性政策

第二十一条国内外客商投资兴建、改扩建生产加工型项目,以及兼并、收购生产型企业。凡属于持续性税源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颁发《招商引资企业特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凡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域外投资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的子女在双辽市就学,可自愿择校,免费入学。

第二十三条对招商引资企业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并优先办理车辆落籍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不准对招商引资企业随意检查,检查和处罚必须报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批准。

第二十五条市人大、政协换届,或代表、委员缺额时,可优先推荐招商引资客商,对贡献较大的域外投资者可授予相应的名誉职务。

第二十六条国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兴业,在办理各种申办手续时,按我市确定的时限由市政务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引荐单位和部门要实行全方位服务,全程免费代办所有备案、报批、登记等手续。

第二十七条对跨国公司、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国内外名企、上市公司等大企业大集团。到我市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或将上述机构注册在我市的,重点项目可协助其申请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

六、奖励政策

第二十八条凡单位和个人引进国内外资金,均按下列办法给予奖励。

1、引进国内外客商投资新建工业或农业产业化项目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入到位资金2%0的比例一次性奖励;引进亿元(含亿元)以上的新建工业或农业产业化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到位资金3%0的比例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奖励以新上项目竣工投产时固定资产投入到位资金为计算基数。企业技改项目、扩建项目按本年度新增税收地方级财政收入10%扶持企业,其中50%作为企业招商费用,50%作为个人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支付)。

2、凡单位和个人引进国内外无偿捐款(政府间捐赠除外),按捐赠款额的10%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单位支付)。

3、对引进资金和项目的机关干部可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

七、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市投资者享受国内客商投资企业同样的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外来投资企业可享受市政府给予本地企业的一切优惠政策,但同一事项不可重复享受。

第三十一条国内外投资企业和个人,如有其他要求。本政策规定未涉事宜,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第三十二条本优惠政策自之日起施行,过去市里出台的政策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规定为准。如国家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双减政策的优点总结范文篇12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成本费用

1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

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选择方案具体见表1。

表1分支机构组织形式选择方案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

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

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收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利用低税率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企业提供降低税率、减少纳税环节、优化税负环境而服务。企业可通过设置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将企业销售业务适当集中,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2.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

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企业纳税筹划的重点也应随着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而转移到产业发展战略和企业性质上来,将投资重点放到高新技术领域、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项目等领域,节约税收支出,提高净收益。

2.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

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

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3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界定、计提范围、折旧方法及残值率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主要包括:取消了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的规定,仅以12个月作为判断的主要标准;取消了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下限规定,仅明确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具体计算过程中,可以通过选择固定资产的计提范围,延长或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法等达到节税目的。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务筹划,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

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尽量使本期成本最大化。在税率稳定时,尽量使用符合税法要求允许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以使企业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使所得税缴纳延迟,从而节约财务利息。不同折旧方法的比较见表2。

表2不同折旧方法及筹划选择比较

4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则不宜采用。

5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及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以收到货款或者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的确认时间。

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以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为确认收入时间。

三是赊销或者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

四是预付货款销售或者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货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

五是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以看出,销售收入确认在于“是否交货”这个时点上,交货取得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未实现。因此,销售收入的筹划关键是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特别要注意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的筹划,若将12月收入调整到1月就是把收入确认时点延至次年,可获得延迟纳税的税收利益。

长期劳务合同分期确认收入,也为收入跨年度实现的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可以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间,调节企业资金的周转。

6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划分为三类:

一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等。

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基金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之内,否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允许据实全部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用够。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如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假设企业2008年销售(营业)收入为a,2008年业务招待费为b,则2008年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满足b×60%≤a×5‰,只有在b×60%=a×5‰的情况下,即b=a×8.3‰,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的临界点以内时,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才能充分扣除。部分费用的节税点见附表3。

表3部分费用节税点一览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