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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的治理范例(3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4-04-25 手机浏览

噪音污染的治理范文篇1

关键词: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随着人们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社会大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知越来也多,环保意识也随之加强。然而,建筑行业施工复杂,施工材料、能源消耗量非常大,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必须高度认识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积极采取各项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做到从根源上遏制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建筑施工中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1大气污染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大气污染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工程机械设备运行,混凝土搅拌,施工现场砂石料搅拌,混凝土结构剔凿等过程通常很容易产生大量的废气和粉尘,这些废气和粉尘随着空气向周围环境中大范围的扩散,从而给建筑项目周围的大气造成严重的污染。(2)一些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用到腻子、涂料、油漆、沥青以及易挥发的材料,这些材料会产生一定的有害气体,从而对大气造成污染。空气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如果建筑施工中的废气、扬尘、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就会对我们的生存环境构成严重的威胁,严重影响我们的健康。

1.2水污染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水污染问题主要体现在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的工程废水。施工过程民工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中设备清洗、材料拌制以及混凝土养护等所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或者城市下水道,会对附近的水源造成严重的污染破坏。

1.3噪声污染问题

根据我国有关环保标准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边界环境噪声允许范围是日间≤70dB(A),夜间≤55dB(A),然而很多的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超过了这个范围。对建筑工程中噪声的主要来源进行详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施工噪音的主要产生原因有打桩机打桩对的噪音、挖掘机工作噪音、混凝土浇筑噪音、风炮机工作噪音等。如果建筑工程项目处在闹市,其施工过程中的噪音会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1.4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所需要的各类材料非常多,在其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大量的固体废弃物,例如废弃的砂石料,剩余的混凝土废料等,如果不妥善处理这些固体废弃物,不仅会影响工程的顺利施工,不利于文明施工,同时还会对环境造成破坏。此外,一些建筑固体废弃物中还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其处理比较困难,同时还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严重的破坏。

2建筑施工中施工污染环境问题的防治措施

2.1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为了减少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问题,建筑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可以设置为封闭式施工场地,将施工场地与周围环境隔离开来,从而避免施工现场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的道路需安排专人定时清扫洒水,容易产生粉尘的材料(水泥、砂石、渣土)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装卸车,从而减少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尤其是砂石、水泥、珍珠岩、FTC等材料要严禁露天堆放,要堆放到项目的库房内或者材料棚内并覆盖严实;建筑工程项目的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排放标准必须满足尾气排放的标准,建筑项目大门附近要设立洗车设备,对进出项目现场的车辆及时进行清洗;建筑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要尽量使用绿色环保型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对大气的污染。

2.2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污水,对于工人的生活污水,必须经过严格的处理后才能够排放到城市污水管网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采用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在处理合格之后才能够排放,也可以通过沉淀后循环利用。

2.3施工噪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音污染的防治办法主要是降低噪音的强度,从而降低噪音对人体的危害。项目施工过程中可以采用优化施工机械设备的方式降低施工设备运行时的噪音,同时也可以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或者设计方案,从而达到降低噪音的目的。例如,在市区的工程项目,在进行锤击撞施工的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噪音,施工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协商,将锤击撞施工方式变更为静力压桩方式或者是更改桩型等手段来降低施工噪音;在建筑工程基础开挖阶段会应用大量的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像推土机设备、挖掘机设备、及拖拉机设备、运输车辆等,由于这些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自身的特点,优化施工设备很难达到降低噪音的目的,因此可以在使用这些机械设备车辆时,可以在施工现场的周围安装隔音防震墙,或者禁止这些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从而减少由于设备运行而导致的噪音污染问题。由于在建筑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会用到振动棒等设备,但是混凝土振动棒等设备作业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噪音,因此施工企业可考虑采用免震的、具有较强和易效果的自密实混凝土,从而缩短混凝土的震捣时间以及次数。

2.4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为了减少建筑施工中的固体废物的污染问题,建筑施工企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在渣土污染的防治上,要控制好土方开挖、回填以及装车时的速度,避免过快、过猛,避免渣土洒落;采用厢式运土车运土时要采取必要的覆盖措施;除此之外,施工企业要提前制定好渣土的卸货以及堆放地点,并要求渣土可以在规定地点进行卸货。建筑项目施工现场要进行及时的打扫,施工生产过程的固体垃圾要堆放到规定场地;在建筑固体垃圾堆放前要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将这些建筑固体垃圾分类为可再利用和不可再利用垃圾,然后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可再利用的砂石料和混凝土可清洗后再利用或者用来填筑道路。

3加强社会监管,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

加强社会的监督力量,一方面,施工工地周围居民可以自发对建筑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监督,其次建筑施工监管单位和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单位的污染源。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让绿色生产的观念深入人心。建筑项目管理人员要加强项目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确保项目施工符合文明工地的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制度施工计划安排,避免在休息时间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人员自身要有环境保护意识,施工中自觉遵守相关的规定。

4结语

噪音污染的治理范文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组织领导。成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中队长会议,传达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最新要求;

(二)加强培训学习。制定并印发噪声污染类案件办理流程、发放社会生活噪音排放标准等标准型文件,要求每个执法队员认真学习;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执法中队加大对辖区内噪声污染的巡查力度,并针对人民群众投诉较多的夜间施工噪音问题进行重点巡查。2022年以来,我局受理噪声行政处罚工作群众投诉电话、市长电话案件共2069起,回复2069起,回复率100%。其中接群众电话投诉1763起,回复1763起,回复率100%;接市长电话投诉306起,回复306起,回复率100%。办理当场处罚案件及一般程序案件23起,罚款4.3万元,已全部办结。

(四)绿色护考工作。一是认真部署,明确职责。召集各镇办主管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局中层以上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高考服务及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步骤、责任分工等作详细安排,明确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二是加强宣传,排查摸底。认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的学校进行统计,并对学校周边存在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路段和沿街商户等主要噪声污染源展开了全面调查摸底。印发《考试期间噪声整治及市容整治工作通知书》发放至辖区市民,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设立服务热线,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诉必到,有到必查,有查必回,全力为考生和家长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执法车辆70余台次,拆除学校周边、沿街商户外挂音响、高音喇叭47个;清理占道经营、无证流动摊点172处,店外经营69处。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噪声污染类投诉数量增多、类别增多,现行条例中噪声污染的分类不太明确,缺乏详细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噪音类案件(特别是夜间噪声及偶发性噪声)取证困难、容易反弹,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困扰。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严格按照市局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执法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执法力度;

噪音污染的治理范文

噪声与空气污染、水污染问题是世界三大公害。如果长期接触高分贝噪声会造成环境健康风险,引发心脑血管系统等疾病,甚至威胁生命。德国环境部预估,交通噪声每年造成德国约4000人心脏病发。近年来德国修改并完善了噪声污染的相关法律和实施细则,特别是通过刑法设定“噪声污染罪”等综合性法律规制方法和相关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德国噪声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从上世纪中叶起,德国开始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先后制定了《建筑噪声法》(1965年)、《噪声技术导则》(1968年,1998年修订)、《航空交通噪声法》(1971年)、《联邦排放控制法》(1974年);目前,德国还没有一部适用于所有类型噪声规制的专门法律。此外,德国还制定了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和标准,比如:关于割草机的合理使用、防治割草机产生的噪声扰民、建筑施工中机械的合理使用、交通运输行业对噪声的防治措施等。根据《联邦排放控制法》及相关标准,工商业噪声受《联邦排放控制法》调整;受许可证管理的设施,标准执行《噪声技术导则》;其他设施则执行指南文件。德国《联邦公路法》还要求公路配套建设隔声措施,保证合理的噪声限值,要求企业生产“安静汽车”,低噪路面计划也在开展中。根据德国《民法典》,对于居民暴露在不合理的噪声之下需要为必要的建筑隔声措施(如隔声门窗等),政府一般给予资金补偿。德国《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1994年)规定“循环经济和废弃物在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循《联邦排放控制法》等有关规定”。

2011年,德国批准了一项保护6岁以下儿童制造噪声权利的新法案,规定即使附近居民受到儿童噪声之扰,也不得驱赶儿童。根据新法,6岁以下儿童有尽情玩耍的权利,幼儿园、沙坑以及儿童游乐场所发出的喧哗声“一般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不适用工业和商业噪声的管制法律。新法将儿童吵闹声归入“自然声”一类,应该得到社会容忍。目的在于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体现了“儿童友好型”和人口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导向。

德国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类型和法律措施

噪声地图噪声行动计划根据《欧盟环境噪声指令》(2002/49/EC),德国在2005年6月修订了《联邦排放控制法》,将战略性噪声地图和噪声行动计划进行了立法转化和法律细化。根据该法案,所有的主要道路、铁路、机场和相关居民聚集区域,都必须绘制噪声地图并用不同颜色标注噪声水平;如噪声超过75分贝的地区则被列入最高级别,标注为深红色。

目前,德国已有1000多个城镇绘制了噪声地图和噪声行动计划并采取了相应的防治噪声对策,政府将噪声地图放在城市官网上,民众只需输入当地邮政编码,即可得知“噪声污染”程度。

交通噪声的防治措施

从20世纪70年代起,汽车等交通噪声污染逐渐取代工业噪声污染,成为了德国第一噪声污染源。汽车和交通噪声主要包括发动机噪声、路面噪声、轮胎噪声和风压形成的噪声等。就此德国《交通噪声保护条例》主要适用于新道路的建设和现有道路的扩改建工程,该条例规定针对明显的噪声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比如大量种植树木营造隔音带、划定城市步行区、严格规定交通运输工具、交通安宁区禁止鸣笛、使用低噪声标志“L”或“G”、建造噪声防治隔音墙等,以避免或减轻明显的不利影响和和身心妨害。法律规定必须开发和使用更加安静的路面、更加环保的运输方式。目前,德国正在对现有联邦公路进行现代化改造,铺设“消声混凝土”;联邦环境部要求机动车辆、电动两轮车和轮胎的噪声下限值必须反映并采取欧盟和国际上的最佳可行技术(BAT),所有汽车特别是大型公交车和运输卡车的发动机必须配备机舱隔音降噪声装置,以有效隔离、降低发动机噪声;在没有紧急情况下,绝对不允许汽车鸣笛,在居民居住密集的地区对车速有严格的限制。德国环境部还将车辆噪声监测列入每年车检,这使汽车制造商不得不改进汽车噪声设计。在城市里,过去比较重视汽车的畅通,而现在是以行人为中心,并且各州政府越来越重视步行街建设和噪声污染防治。比如在柏林市就有100多条街道晚22时至次日6时车速不得超过30km/h,城市网状主干道之间30公里限速区的标志随处可见。如今其城市交通噪声基本上控制在40分贝以下。

航空噪声的防治措施

德国《航空交通噪声法》规定了立法目的:“本法旨在通过建设隔离设施与结构性隔音屏等方法,使机场周边公众和社区免受飞机噪声所带来的危险、严重的损害与滋扰。”根据该法,机场区噪声必须低于65分贝,这意味着2007年之后州政府有义务在那些靠近民用机场和军用机场的附近居民区域安装最先进的隔声设备,对机场进行整体绿化;对机场专门划出噪声防护区域,还要求改进飞机制造技术,淘汰噪声过大的客机,减少噪声源。目前,德国许多机场受到夜间飞行禁令的束缚,但科隆和波恩机场因旅游和军事等原因暂不受此限制。此外,州政府还在噪声保护区规定了住宅结构的隔声质量标准,规定机场舒用降音和隔音板。近几年来,联邦和州政府根据《航空交通噪声法》陆续修改或颁布了相关的实施条例,确保了《航空交通噪声法》的法律统一与高效执法,并为环境噪声治理的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的确定性和依据。

铁路噪声的防治措施

2010年,欧盟通过了对于欧盟向其境内行驶的大卡车征收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费的提议。进入21世纪后德国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水平高达95%以上,因此历来非常重视铁路噪声的防治。1990年,德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章“交通噪声保护法则”,确认了《噪声03》和《噪声04》作为铁路噪声评价计算规范的权威性依据。德国规定新的铁路车辆噪声限值必须在欧盟水平和相关标准上予以更新,同时强化铁路噪声的环境影响评价和铁路现代化计划,政府每年提供1亿欧元用于建造隔音屏障及按照隔音窗。联邦环境部明确表示,支持对铁路基础设施根据国家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收费,以填补相应的社会损失和环境损失。如今,德国境内公路和铁路两边都是绵延无尽的绿色和随处可见的各种形式的噪声防护墙。

工业和商业设施噪声的防治措施

按照《排放控制法》和《噪声抑制技术指南》,只有当工业或商业设施的噪声对环境无不良影响、达到法定噪声标准的时候,才可获得经营许可证和设备使用许可证。所以,德国主要通过噪声排放许可证和征收噪声税等措施,来治理工业和商业领域的噪声污染问题。德国法律规定噪声超标的企业一律迁出城市;施工单位不仅要噪声值达标,施工时间也有严格限制。并且,德国还制定了分年度实施的噪声源标准,促使汽车性能提高和施工机械性能的改善。随着德国环境法典草案的推进,以及《非离子放射防护法》与《环境法规清理法》的生效实施,包括噪声排放在内的许可证制度不断迈向更加综合和一体化的开发行为许可制度。

居住区噪声的防治措施

德国《关于机械设备噪声保护的条例》把居民区作为交通安宁区来保护。

该条例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和其他需要保护的地区机械设备作业方面的噪声防治问题,并规定了低噪声机械设备使用者的激励机制。德国法规定住宅区夜间噪声不得高于50分贝,政府在一些穿过居民密集区的中小干道上,还实行22时至早晨6时之间限速30公里的分时限速规定,尽量避免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目前,德国城市中许多住宅密集地区的道路,都大量采用特殊的降噪材料,在交通频繁地段安装隔音屏,邻近住宅区的高速公路旁和城市交通密集地段都栽种很多树木,没有紧急情况绝对不允许汽车鸣笛。德国政府还规定,受到噪声污染的家庭购建消音设备,可以得到政府补贴和优惠。

体育运动和休闲活动噪声的措施

《排放控制法》和《保护免受体育设施噪声污染的条例》是德国体育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居民住宅区,德国新法规定22点到早上6点,中午12点到14点时间段,以及星期天,不得制造任何噪声,必须维持宁静,期间不准大声说话、放音乐、搞聚会,以免影响邻居休息。如果必须要搞活动或装修必须告知甚至征得邻居的同意,否则会被妨害者可直接报警甚至向法院起诉。那些违反噪声管制法的累犯,最重可处25万欧元的罚款。德国在城市规划中,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区,基本上被划作“步行区”,人们可以在这里观光、购物、闲聊,不受交通噪声及尾气的干扰。不少中心小城市,如莱比锡、罗腾堡等,外来汽车不许入城。如此,既可以保护文物古迹,又可以较好地保障民众观光休闲娱乐权。自联邦体制改革后,州在设施方面的噪声、与活动有关的噪声享有专属立法权,各州根据本州特点和区域特殊情况等,对联邦《排放控制法》进行了具体化和补充完善。德国重视规划的噪声法善于把先进的降噪技术与合理而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降低了各种噪声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干扰。

总结和启示

在德国市政建设中,环境保护被列为重中之重,德国政府制采取了众多环保政策手段,主要有规划、监督、预防、补偿手段、税收段、排污权交易、担保责任和公共信息手段等,这些手段都得到联邦政府相关法律的支持。同时也体现了德国环境法中的因果原则、预防原则以及合作原则等。如今德国环境立法不再是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健康而保护生态环境,还要兼顾人体健康和社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噪声污染影响日益突出,环境噪声污染纠纷频发,扰民投诉居高不下;因环境噪声污染引发的矛盾和纠纷频频发生,扰民投诉超越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投诉,上升到所有环境问题投诉的第一位。根据《2014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十一五”期间全国环保系统每年收到的反映噪声污染的群众来信平均达到250000件左右。2009年全国环保系统共收到群众来信69.6万封,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有关问题的有67.5万件。其中,反映噪声污染的有24.3万件,占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投诉总件数的36%,居各类污染来信比例第二位。群众来访4.3万批次,7.4万人次,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有关问题的有4.3万批次。

其中,反映噪声污染的有1.1万批次,占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总批次的26%,亦居各类污染来访比例的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