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大河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报告范文

非遗文化传承调研范例(3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5-08 手机浏览

非遗文化传承调研范文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媒体教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它有一个世代绵延的文化传承过程。如果站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非物质文化现象,即发现它的活态流变性是其传承的一个重要规律。”[1]非遗的教学更加注重技能技艺的实践传承。高校由于具备人才和环境的优势,成为非遗教学的重地。它的非遗教学不仅要讲授文化遗产的源流、发展和流变,还要传承人现场教授技艺。通过教学向学生讲授和传承民族技艺,提高学生对传统文化的兴趣,扩大非遗的受众面。

新媒体是1967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CBS)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的。郭庆光认为“我们所谈论的新媒介主要指伴随卫星通信、数字化、多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型传播媒介,包括跨国卫星广播电视、多频道有线电视、文字、音像的电子出版以及作为信息高速公路之雏形的互联网络等。”[2]高校将新媒体技术融入教育教学。这突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为教学带来了丰富的内容和信息,提供了多种模式和手段,增强了教学的效果,拓宽了传播空间。

(一)创立数字化的资源库

高校利用图书馆和研究机构搜集整理非遗资料,建立非遗数据库,最大程度保护民族的文化。“文化遗产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开发利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和管理工作水平的过程。”[3]非遗文化属于动态的文明,将这些难以保存的遗产数字化,对其进行数据采集,无疑是有效、永久地保护了非遗资料。2009年至今对徐州地区部级非遗:邳州跑竹马、徐州琴书、徐州梆子戏、邳州狮子头、丰县糖人贡、柳琴戏、徐州剪纸、徐州香包等项目进行数字化整理。内容从历史沿革、传承现状、传承人到表演现状等方面,将非遗的文字、图片、语音等资料进行数据化处理。

创立数字化的非遗资源科。它包括文献资料、音像资料和网络资料。通过对高校和文化局的档案资料,田野调查采集第一手文本资料,整理传承人的手稿和文艺工作者个人的收藏资料的整理和收集,来采集文献数据。文献资料包括曲本、曲目和研究论文与书籍等内容。编写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年鉴》(2001—2010)。年鉴包括每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概述,重要文献,学术活动,论著提要和论文摘要等。学院创建了“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信息中心”和“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将音像资料和网络资源放到非遗专题网站,每个网民都可以通过网站了解非遗的常识。

(二)探寻新媒体教学模式

以“非遗”特色课程为单位,建设新媒体教学资源库,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课程,以方便老师教学和学生课外学习,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同时有些课程将“非遗”的课程改革从课堂延伸到课外,师生分项目或分地区开展田野调查,采集第一手数据和资料,形成内容充实的调查报告。至今学生以“非遗”研究为选题的毕业论文达到70篇,学生以“非遗”研究为选题的部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有13项。学院先后多次组织“非遗”志愿者服务队,将教学科研同弘扬祖国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相结合。

教师运用新媒体进行“非遗”辅助教学,如利用QQ群、微博等新媒体和学生在课外进行互动交流,增强了教学的生动性和学生的参与意识。教师在课前可以在QQ群和微博中将教学的内容和重点提前告知学生,在课后将作业布置给学生。老师和学生在新媒体的平台上传输和分享自己的教学和调查研究资源,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讨论学术观点。师生互动一起去完成学习任务,这种便捷互动的教学辅助手段会大大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增强其学习传统文化的兴趣,开发他们的潜能和实践创新意识。

二、新媒体“非遗”教学的特点

2006年中国艺术研究院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此后有中央美术学院、中山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4所高校成立非遗研究机构。有20多所高校开设“世界遗产”“文化与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等课程。现代的新媒体技术引进非遗教学不失为高等教育的有效尝试,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丰富性

新媒体不受存储、印刷和发行等限制,海量性和及时性成为其典型的特点。新媒体教学的内容也具有丰富性的特征。我院的淮海地区非遗研究中心已收录研究论文4000多篇,图书900多种,项目书90多种,图片3000多幅,实物341。2009年我院成立了“淮海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创立了专题网站。网站分为非遗研究资料库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料库两个部分,资料库包括研究的文献资料,如中外电子图书库、中外文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项目资料库包括非遗项目的图片、音视频、项目书等内容,如音像资料有非遗教学和表演的作品、音视频、图片、唱片、VCD、DVD等,非遗传人授课和展示的过程制作成视频200多个。

学院开设涉及到不同学科非遗的课程。2009年学院试开设了10门非遗公共和专业选修课,如《徐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徐州民间文学概论》、《徐州梆子戏鉴赏》、《苏北民间秧歌》、《苏北民间舞蹈》、《沛县武术》等,收到良好的效果。目前我们已经在人文、艺术和体育学院开设15门系列非遗课程,有的课程是针对全校学生开设,有的课程由于专业性很强就在其本学科的院系试点,基本上形成了以淮海地区非遗文化为特色的课程群。将非遗系列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不同层次立体化的课程结构体系。

(二)参与性

学校将非遗引进课堂,创造性地采用了一个专业教师和一个民间艺人共同开设一门课的教学模式,打破了单一的文本和学术教学模式。“直接参与实践和体验是研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基于这个特点,才有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的问题讨论。”[4]这种教学不仅有教师的学术讲授,还有传承人的现场展示和指导。徐州剪纸、徐州琴书、徐州梆子戏和苏北民间秧歌等部级非遗传承人定期到学院教授,举办讲座和展演。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性的互动式模式。

鼓励学生参加采风调研等活动,让学生走出校园。组织学生对剧场、庙会和农村的非遗项目传承情况进行调查,整理非遗项目的资料,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设想。指导学生从事非遗的调查和研究,学生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为选题的毕业论文多篇,有多项非遗研究获得国家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资金支持。2009年“非遗”志愿者服务队荣获江苏省百强志愿者服务队称号,学院先后多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参与“非遗”工作。2011年我院申报的“地方高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教学及保护工作的探索与实践”项目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创新性

学院以淮海区域文化为特色的系列“非遗”课程,探索“非遗”在地方高校传承的有效途径。2009年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的“非遗文化进校园”的活动。学院邀请江苏柳琴、徐州梆子戏、徐州琴书、睢宁落子舞等“非遗”项目名家进校园表演,观看师生达到4300余人次;组织了3次大型“非遗展览”;举办专题展演和讲座26场。学生更加近距离的接触和了解淮海地区“非遗”的文化,丰富了校园文化。

教师运用多媒体录音和视频对学生进行课堂教学,运用网络博客与学生进行课后交流。教学培养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知,提高其对民族文化的接受力,拓展了非遗的传播空间。学生参加非遗进校园的社会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收看传承人的知识讲座,增强了对民族文化的兴趣。学生成为非遗文化的接受者,还成为非遗文化的传播者。有的课程以学生的汇报表演来评定教学的效果。

数字化的教学资料,多媒体和信息化的教学手段,都突破了以往非遗文化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2010年学院与文化局共同举办“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举行非遗项目的表演。利用网络这个新型文化传播平台,建立非遗教育网站、民间艺术绝活浏览库、非遗在线图书馆等为广大的网民提供快捷随时、方便灵活的非遗知识服务。不同层次的公众都有机会接触到民族的文化,提高对非遗的认知度,强化其传承意识,扩大传播范围。

新媒体技术的运用使很多学生有了接触传统文化的机会,通过教学有的学生成为非遗项目的专业人才,有的则成为传统文化的接受者和传播者。“高校在信息型实践与社会参与中具有很大的潜力,希望各地高校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事业中,发挥大学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信息职能、人才培养和培训以及重要的文化发展创新作用。”[5]教育传承是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的最佳、最深入的方式。新媒体技术在高校非遗教学中的运用,可以激发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兴趣,提高其参与意识和创新能力。学生在生动直观的教学模式和直接参与的教学实践中接受本土文化,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获得对民族文化的认同。

(基金项目:徐州工程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文学互动式教学模式研究”,编号:YGJ1434)

注释: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18—19.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53.

[3]陈刚.文化遗产领域信息化及其发展问题的思考[N].中国文物报,2006:12-18.

[4]徐艺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高等教育的使命[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2010,(1):69.

非遗文化传承调研范文

论文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传承人

湖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其独特的自然地理人文条件,孕育产生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法律的途径和方式对对传统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使得我国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并提高工作效率,对非物质文化发扬光大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我国政府、学术界长期努力的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实践议题,对其开展专门的研究,也是一项具有前沿意义的理论课题。

一、传承与文化的概念及其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这些形式包括民族艺术表演、手工艺制作技艺、传统的民俗活动等等。按照不同的内容类别,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可以分为口头表演类、传统艺术表演、社会实践类、节庆仪式类、手工艺技能类别。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情感和精神,成为中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尽管起步较晚,落后于其他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逐步清晰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保护中的意义。与其他文化保护相区别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重要的内容就是传承。一定意义上,文化与传承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概念。在互联网的检索系统中,文化传承的概念多达几百万条。可见,传承是文化延续的最基本特征。当然,传承也不仅仅是文化的概念,也是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的重要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着其独特的方式。口头传承、技艺学习、跟班学艺等方式都是非遗文化传递的最重要的途径。当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认识,并不只是在民间的口头上的口口相传,更应该从国家非遗文化保护的视角,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遗文化的认识。当然,我们也需要将传承人和口头传承、工艺技能代代相传、跟师学艺作为一个重要的起点,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才能够更好的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二、传承在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核心作用

我们知道,联合国科教组织曾经提到过一个概念,即“口头和非物质”(theoralandintangibleheritage)。从这个概念中,我们可以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口头传承有及其密切的关系。尽管非遗文化的传承是有着多种途径,但是一定意义上,传承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至关重要的内容。

传统文化在中华民族创造的文化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尽管文化是可以不断创新的,但是文化的遗产如果不被保护好就会消失。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非物质文化,如果不保存好,在消失后都不可能再生。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非物质文化,其保护工作的关键在于人。但是,两者保护的方式还是存在着显著差异的。主要是保护的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尽一致的。物质文化的保护主要是一种组织管理工作,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涉及到内容的衔接和传递。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却完全由传承人来决定。也就是说,如果传承人消失的话,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会随之消失了。所以,我们反复强调传承人在保护遗产重点作用。这也要求我们对传承人进行法律上的保护。当然,传承人之所以成为“传承人”,也有着独特的形成过程。传承人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相应的民间文化穿有着深厚感情的“人”,只有具有深厚的感情,才可能以极大的求知欲望,精湛的掌握这种遗产中的工艺、技能、技术。同样,传承人在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三、夯实传承人对非遗文化的保护机制

非遗文化的保护意义十分重大,是有利于子孙后代的战略性文化工作。因此湖南省应该秉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保护好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传承人的传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政府要积极作为,发挥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协调非遗文化保护的事宜。要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进行细致深入的规划。湖南省各级地方政府应该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政府行使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监督与引导,担负起非遗文化保护的职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非遗文化保护责任的机制及相应的追究机制。政府文化部门应该密切配合政府,对非遗文化的保护工作加强管理,要加强对非遗文化的调查研究,及时将非遗文化相关事项向政府进行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非遗文化保护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商讨应对之策。

二是要积极构建非遗文化保护的法律机制。法律是非遗文化保护的最基本的依据。法律对非遗文化的保护,最具权威性。因此,湖南省非遗文化保护工作首先需要积极构建并进一步完善非遗文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当然,制定完善非遗文化的法律法规,除了法律和文化相关专业人士和工作人员关于非物质文化的扎实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外,还需要其能够深入到非物质文化所在地深入调查,不断总结非遗文化保护的经验,广泛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集合各方力量草拟相关法规,并不断进行修改优化,使方案机制切实可行。

三是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非遗文化传承机制。要对列入非物质文化名录的遗产,湖南省政府要进行及时命名,同时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资助、表彰、或者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特别要引导鼓励遗产的传承人要进行相应的传习活动。要通过一定的形势,引导传承人对非遗文化开展社会教育,甚至学校教育,不断拓展非遗文化的传承。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诸如《民族、民间艺术家命名办法》、《民间艺术之乡命名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民间艺术申报非遗文化的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

四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相关各方要工作做好非遗文化的保护工作。当前,湖南省非遗文化保护各方面的工作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同时,政府对非遗文化保护投入的人力、无力、财力、资源也十分有限。因此,各级政府应该要从给地非遗文化保护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非遗文化资源整合与共享。同时,政府要积极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及文化部门、群体艺术部门、图书馆、科研部门和地方高校等单位,为非遗文化保护加强联系,发挥特此,共同为非遗文化的保护奉献力量。在这个工作中,特别要加强文化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们的信息交换,即要更加重视非遗文化保护部门与其他相关研究机构的交流和信息传递工作,要畅通各个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进一步完善非遗文化保护的共享机制。

五是要加大非遗文化保护的经费投入。非遗文化保护工作是一项公益事业的工作。非遗文化如果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其自身很难产生经济效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对待文化的态度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非遗文化保护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实际上也有着难得的机遇。因此,湖南省政府要加大对非遗文化的资金投入,且要扎扎实实落实好经费。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诸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对非遗文化保护工作进行财政滚动投入。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对所属非遗文化进行保护。同时,政府还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对非遗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并形成良好的投入机制。

六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非遗文化的保护工作要责任到人,就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考核机制。这些机制既包括奖励现金、鞭策后进的奖励机制,也要包括保护不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处罚机制,这样才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扎扎实实并取得实效。比如,在考核过程中,要重点考核各级政府部门是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作同等列入的十三五规划的重要议事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是否有计划、有目标、总结,是否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的考核标准,是否每年的召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考核会议。要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考核机制,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在非遗文化保护工作发挥主导作用,并形成全社会支持保护非遗产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非遗文化传承人的保护

鉴于传承人在非遗文化保护中的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我们认为,湖南省对非遗文化的保护还大有可为。综合考虑到湖南省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从传承人的社会保障角度而言,湖南省政府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首先,要确定传承人法律上的社会地位,提高传承人的认可度。传承人作为保护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对象,赋予他们相应的社会地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湖南省应该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高度,来看待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及其为国家文化保护作出的重大贡献,同时要对传承人给予相应的经济社会保障。

非遗文化传承调研范文篇3

关键词:昆明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

昆明调泛指昆明地区的汉族山歌、小调,民间有调子、民歌等多种称谓。主要流行于昆明市区及呈贡、晋宁等滇池周围的汉族地区,昆明周边部份少数民族中亦有传唱。

时代变迁使昆明调逐渐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出,它不再是这一地区人们生活中的“主流文化”,甚至很多年轻人从未听过昆明调,更不知何谓昆明调。被现代文明重重包围下的昆明调因其自身的文化特征而具有较强的娱乐性和艺术性。2006年昆明调被列入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此政府行为的主导之下,昆明调被注入了新的文化内涵,成为昆明百姓文化生活中的又一元素,重新发挥着它的当代文化价值,使昆明地区成为这一传统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传承人承载着不容忽视的历时的和现实使命,因此对传承人的研究则被纳入“非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昆明调作为省级“非遗”项目,对其传承人的研究亦是这一项目的重要环节。

一、传承人的基本情况

在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制度下,一批批杰出的地方文化持有者被挑选出来,以命名、资助,甚至立法等方式确立他的文化地位、文化责任,以保证他的文化传承实践,是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昆明调现有传承人7人,其中省级传承人2人,市级传承人2人,区县级及其他传承人3人。目前,就传承人结构而言,男女性别比例较为均衡,而年龄结构则严重偏大。在7个传承人中60岁以上者就有6人,而他们的平均年龄则为56.2岁。

这些传承人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基本为初中或小学文化程度;在经济收方面,除政府的一定补贴外他们均无固定收入。

二、传承人的传承现状

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不是止于静态的标本展示,更重要的是作为文化的传承延续,这便需要传承人积极主动有意识而为之。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理论到实践的具体枢纽和中介,决定了他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就昆明调而言,其传承方式具体有如下几种方式与途径:

(一)以师带徒,师徒传承

“以师带徒,师徒传承”是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最古老和最直接的传承方式,昆明调也不例外,其主要传承方式仍以以师带徒,师徒传承为主。在师徒传承的过程中师傅和徒弟的数量没有限定,演唱经验丰富,技艺高超的艺人都可以带徒弟。如传承人许绍光就有很多自己的徒弟,而徒弟拜师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模仿许绍光的唱腔,亲自拜访老师后再收徒。二是由地方选拨后参加由许绍光等老师担任评委的比赛,由许绍光亲自挑选后收徒。

(二)充分利用现代传媒进行传承

由传承人通过政府或私人发行的音频或视频资料购入于感兴趣的人群,对音频或视频资料进行模唱,从而进行一定范围的传承。如:在广场跳广场舞时播放音源;民间百姓小型文艺活动进行模唱,地方卫视广播播放,也达到一定效果。如:云南电视台娱乐频道《甩山歌》栏目,《我是山歌手》栏目

(三)以比赛的方式传承

由传承人担任评委的政府相关比赛也能达到一定的传承目的。如云南卫视的栏目《俏花灯》,由传承人许绍光长期担任该栏目的演员及比赛评委。该栏目不仅仅是一个展示花灯艺术表演和剧情的栏目,而是集花灯原创节目、经典名段、群众参与、艺术教学和名艺人专访、写真于一体的综合专业性栏目,从戏剧性、观赏性、参与性、艺术探讨和名人效应等各个不同角度,满足了不同年龄、不同花灯素养层次的观众的需求,使熟悉花灯艺术的老观众、初涉花灯艺术的新观众、乃至没有明确目的的过路观众,都能各有所得。2008年,8月12日,在文庙举行的云南省首届“俏花灯”灯迷演唱大赛昆明分赛区初赛的赛场上,就出现了很多年轻人的身影。这些年轻人的参赛使得昆明分赛区的整个赛场充满着朝气,充满着活力。通过此类比赛,电视节目的播出,让昆明调的传承在年轻群体中起了不容小觑的影响力度。

三、传承中的困境及思考

如前文所言,当代人、特别是年轻人大多被流行音乐所吸引,他们既不了解也不愿了解昆明调这一传统音乐文化。因此,当下人们对昆明调的关注度明显不足,更谈不上传播。昆明调传播的受众对象往往仅限于老年群体,传播年龄断层是昆明调传承的另一大问题。从传承人年龄分布来看,传承人年龄基本都处于35岁以上,有传承人也表示自己的儿辈、孙辈确实也对昆明调不感兴趣了。大多数年轻人认为昆明调就是老年人茶余饭后在广场上休闲娱乐的方式,甚至有部分家长认为昆明调的歌词过于露骨,不适于分享给青少年。昆明调的观看方式仅在网站和地方卫视和艺人巡演能看到,但是网站上传播的昆明调影视相关资源,看上去就非常有历史感,画质基本不清晰,相关正规音源极少。如果想通过购买正规音源,影像资料确实还是存在一定大的难度,网站点阅,购买正规音源、影像资料的主要消费人群力度还是更加倾向于中青年群体。对于关注昆明调的主力军中老年群体来说,仅有昆明调传承人巡演和地方卫视节目的播出这样有效的传播途径。

昆明调既然存在,那么就必然有它的价值。

很多调子是非常优美动人的,传承人在传承过程中能否根据相应场合对歌词做相应的调整。另外政府可以出资请专业团队拍摄把经典昆明调剧目进行翻拍,重新制作影视资源和音源,提高视频和音频的清晰度。封面的制作在保留传统经典昆明调元素同时可以加入时下潮流元素,吸引年轻人的目光,增加年轻人对昆明调音频视频的购买欲。

在拍摄影视剧作品或影视原声带的创作可以加入昆明调元素并让传承人演唱。如2015年上映电影《万万没想到》的片尾曲《大王叫我来巡山》。“大王叫我来巡山小心提防那孙悟空…”这是大家所熟知的一个在86年经典影视剧《西游记》的小妖演唱的一首小曲儿,歌手赵英俊用了这个典故创作了一首歌曲《大王叫我来巡山》,电影版的演唱者是近期真人秀大受欢迎著名影视剧演员贾乃亮和女儿甜馨,甜馨是对孙悟空痴迷的代表人物,加之《万万没想到》恰好是和西游记相关题材的电影,导演叫兽易小星表示这首合家欢的歌曲特别适合他们父女,歌曲一经播出加之电影效应得到了不凡的反响。如果能根据昆明调的典故和背景创作出相应歌曲,由传承人或具有明星效应的人演唱,应该对于昆明调的传承和宣传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四、结语

“随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静态的物的传承保护转向活态的文化保护的认识转变,传承人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中,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承载者和传递者,以其文化主体的身份不仅保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和自身文化特质等基本属性,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中以提升自身文化自觉意识,构建具体传承通道等作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及传承人意义》普文芳、魏美仙载于2014年(4):119-122期《学术探索》文)

熊云老师在《彝族舞蹈“擦大钹”传承人调查研究》一文里也有类似的观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别就在于它是活态的文化,它是以无形的、活态的方式存在于民间,它依靠人的口传心授而世代相传。而使这种活态文化得以存在和延续的就是传承人。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体现了重要的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上承下传的主体,没有传承人,也就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对此,许多专家学者都有过论述,如非遗研究的著名学者刘锡诚就曾经说过:“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以超人的才智、灵性,贮存着、掌握着、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类别的文化传统和精湛技艺,他们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接力赛’中处在当代起跑点上的‘执棒者’和代表人物。”(《彝族舞蹈“擦大钹”传承人调查研究》熊云载于2013年32(3):40-44期《保山学院学报》文)

昆明调的传承与传承人也密不可分,传承人在昆明调表演艺术传承过程中扮演着传承者、创新者及培育者的多重重要身份。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机构和政府也深刻认识到传承人的这一不可替代的传承价值,并在可能的前提下给予其以适当的经济补贴,这使得传承人意识到其存在的价值所在,使其传承从不自觉行为转变为一种自觉的行为意识。而他们的这种自觉地传承行为对于非遗传承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普文芳、魏美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及传承人意义[J].学术探索,2014,(4):119-122.

[2]熊云.彝族舞蹈“擦大钹”传承人调查研究[J].保山学院学报,2013,32(3):4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