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范例(3篇)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范文篇1
乙方:xx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根据公司确定,经双方协商,在定点定向、专业配套、双向选择、择优劣汰、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认建立劳务基地企业合作关系。
第二条双方在劳务基地合作工作中,服从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劳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务基地合作企业的考察确认和管理工作,包括制订劳务基地发展规划及有关基地开发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基地企业队伍规模和综合素质,并对基地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二、甲方劳务管理部门根据国内外工程中所需分包工程情况,优先从基地企业中选择入围队伍投标。
三、甲方在选用所需劳务分包队伍的招投标工作中,在竞争条件相同时,优先选用劳务基地合作企业队伍。
四、甲方劳务管理部门与基地企业密切配合,共同建立通畅有序、合法规范的合作渠道,积极引进成建制施工力量强,专业特点明显,管理素质高,人员稳定性强的基地队伍,推动劳务基地队伍规模逐步提高。
五、积极协助基地企业制订发展规划,根据首都和公司建筑市场的劳动力需求变化,引导基地企业所属队伍向具有综合承包能力方向发展,并积极协助基地企业培训队伍各类人员,提高队伍素质。
六、对基地企业队伍和人员,根据北京市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关于施工作业队伍市场准入标准暨施工作业资格考核评定的暂行办法》,进行作业资格等级考评,并向基地企业反馈考评结果和有关管理建议,帮助基地企业加强管理。
七、在基地企业队伍中,开展评选优秀专业施工队伍”工作。对评选出的优秀专业施工队伍”,积极引导参与公司大型公建项目、重点工程专业、劳务招投标。
八、积极维护基地企业在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
九、对基地企业在人工费结算过程中提供优良服务,并做到优先保证基地企业工程款结算、兑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地企业应优先保证甲方国内外分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作业人员,确保人员的素质和数量。每年向甲方输出劳务作业人员总数不低于500人。
二、加强与甲方及其所属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遵守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保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法用工、生活后勤等方面的约定。对所属外施队伍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的管理,努力提高所属队伍综合素质。同时做好本企业所属队伍及人员的遵纪守法,保证首都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劳务作业人员的进京、返乡工作;对进京施工人员加强劳动法规培训教育,并与每位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施工人员做好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各项合法用工手续和劳务工程款结算工作以及劳务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伤病死亡等善后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劳务作业人员培训系统,负责对所属施工队伍的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作业等级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各种相关培训和取证上岗工作,达到北京市建委和甲方规定要求的标准。
五、加强对劳务作业队伍的管理和监察力度,保证劳务队伍相对稳定,跨年度人员调整率小于30%,其中:中级以上技工调整率小于10%;配合总包施工单位提前掌握生产所需人员情况,保证两收”期间施工生产能够正常进行,做到两收”期间人员返乡率小于20%。
六、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所属队伍的作业资格等级考核、优秀专业施工队伍评选以及劳务招投标等工作。
第五条劳务基地合作企业双方,本着双向选择、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如发生下列情况,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一、双方任意一方管理混乱,不能有效履行本协议条款,另一方认为合作关系无存在意义的。
二、基地企业因违反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被清退出京的。
三、其他不具备基地合作条件的情况。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范文
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
劳务队
为了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和进度计划,乙方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务人员以及机械设备,协助甲方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地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施工作业协议内容概况
1.1施工作业地点(桩号)、内容:(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表中的分项工程内容填写)。
1.2作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1.3施工操作规程: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按照交通部颁发的现行有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本项目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按规程操作,按程序作业。
1.4价款结算时,以甲方技术人员现场测量核算数量,经甲方合同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认,并经乙方签认后为准。具体单价见施工作业单价表(附表一)。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
2.1甲方代表(即项目经理):
2.2乙方代表(即劳务队负责人):
2.3甲方代表易人,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代表在协议执行期间,不得易人。在劳务费用结算、财务支付中以乙方代表签字为准。若乙方代表易人,协议自动终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对乙方所承担的施工作业任务,从技术、质检、试验、材料、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负责施工项目的技术放样、进度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资源配臵、现场协调等现场管理工作,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劳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环保的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岗前技能再培训。以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项目建设单位技术标准、规范为准则,对乙方施工工序、工艺以及生产的半成品、成品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进度及施工质量及时下达工作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并严格执行。
3.2甲方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干扰等问题。
3.3甲方应根据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向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其名称、规格、单价见[附表一(1)]甲供材料单价表。
3.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场的施工劳务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提出明确要求,随时对乙方人员、设备等进行检查确认。见(附表二、三、四、五)。乙方在人员、机械设备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甲方备案认可。若乙方不能满足施工能力要求,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要求补充施工力量后,7日内仍未及时补充施工力量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及时办理《确认书》(附表六);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5甲方根据乙方施工作业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价款结算。结合本合同段整体计量支付情况,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3.6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拖欠当月劳务人员工资者,甲方有权在下月支付结算时扣留所欠付的劳务人员工资,待其发放后予以返还。在本合同段整体计量支付正常的情况下,每月支付劳务费用结算款的95%,扣除每月劳务费用结算款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年底待乙方完全支付当年农民工工资后返还每月扣除保证金总和的90%,剩余10%待工程结束后返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该保证金,直至乙方完全履行该条义务为止。
如因乙方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导致甲方涉诉,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施工作业结算后,有根据劳动成果取得报酬的权利。
4.2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4.2.1乙方必须办理劳务用工许可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劳务用工许可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必须报甲方备案,待本协议终止后退回乙方。劳务人员个人必须身份清晰,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的基本技能。
4.2.2劳务人员年龄必须在18~50周岁之间,严禁使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工。对于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4.2.3劳务队的人员在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4.3乙方必须自付费用为劳务人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医疗保险并报甲方备案,以降低劳务人员自身风险。乙方有为劳务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有保护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身心健康的义务。
4.4乙方所需进出场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乙方驻地建设)费用等均已分摊且包含在施工作业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4.5乙方在取得甲方价款结算支付款后,必须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将工资发放表于甲方支付结算后10日内上报甲方备查。
4.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地的风俗习惯。
4.7乙方对甲方的技术、安全、
环境保护交底必须认真领会,并逐层分解到班组,严格执行。4.8乙方有保护好甲方施工财产(施工机械、材料、测量控制点等)的义务。
4.9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积极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调度安排。乙方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由于乙方擅自作业或不听从甲方指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理。
4.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作业时间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在必要情况下,根据甲方拟定的工作计划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11乙方在各工作面上必须配备安全员。乙方必须向劳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操作水平。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相关方的安全。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12乙方有根据甲方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环境保护交底情况,向劳务人员进行教育的义务。施工取土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取土场内,并保持取土场的整洁,不得乱采乱挖。及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养护,确保施工便道的通畅和不扬尘,不得破坏当地的各项设施和资源(包括地下管线、设施、文物等)。对生活和建筑垃圾,要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处臵。施工结束后,对于取土场和弃土场要按甲方要求进行平整,临时用地按要求复耕或恢复原貌,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有效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万元的经济处罚。
4.13乙方的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必须在施工的征地线以内进行,若超出征地线损坏界外青苗、树木和其它设施及财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14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乙方代表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离工地。否则,甲方有权予以万元的经济处罚。
4.1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有义务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管理,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劳务人员若有违法行为,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4.16若乙方组织不得力,不能按协议工作期限要求完成施工内容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工期拖延赔偿金,赔偿金以每天元计。
4.17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要求的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管理
5.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5.2乙方人员、施工机械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施工机械进行监督管理。乙方要定期对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机械要定期维修、保养,以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5.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违规施工,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视情况处以-元罚款;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要求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并自行承担停工期间的各项损失。
5.4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管理,若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经甲方以书面材料通知,不及时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勒令乙方退场,并根据影响程度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5施工作业内容及数量的增减
5.5.1乙方在施工时发现施工作业内容与本协议规定不一致时,应及时提出变更要求;为新增施工项目的,甲乙双方应在施工前先进行单价议价,达成一致后,按施工作业单价表[附表一(续)]要求填写(一式三份内容必须一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方可进行新增施工作业的施工。
5.5.2非乙方施工失误导致的塌方、滑坡或其它不可抗力发生的施工数量增加的,结算执行本协议1.4条款规定。若因乙方违规操作导致的施工数量增加的,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作业验收
乙方在完成施工作业后,由甲方质检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对施工质量按规范标准进行评价,达到质量标准,由现场技术人员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规定填写收方单,签字齐全后,方可进入结算程序;未达到质量标准,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计量:
7.1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施工作业的内容和数量进行计量。(附表一)中的施工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因素,甲方不再进行调价。
7.2计量标准:
7.2.1土(石)方工程:挖方以自然方计量,填方以压实方计量。为了保证压实度在路基两侧宽填部分不予另行计量[费用已分摊在(附表一)中相应施工作业单价内]。另外,基坑开挖、桩基开挖均应以原地面标高、实际放样尺寸计算得出。隧道洞身开挖以设计断面计算。具体工作内容见(附表一)。
7.2.2混凝土或浆砌工程:以实际结构物几何体积计量。具体工作内容见(附表一)。
7.2.3钢筋工程:实际施工中,钢筋必须由甲方供应,乙方不得擅自采购。在结算中,仅计乙方钢筋加工费,费用计量单位为:元/吨,计量长度为设计尺寸。但当乙方加工损耗超过《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标准时,应将超出部分材料费从加工费中扣除。
7.2.4其它工程:
7.2.4.1运费单价:路面用混合料运费以吨公里(方公里)/元计。7.2.4.2人工费单价:路面施工人工费,根据用工场所不同,拌和场以混合料重量或体积计;路面摊铺以面积计。在实际工作中,尽量避免发生零工。
7.2.4.3机械费单价: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按产量体积(重量)计。[按月(台班)租赁的机械,合同形式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设备租赁合同》。]
7.2.4.4材料费单价:施工所需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材料单价见[附表一(1)]。为了便于甲方单项成本核算,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或浪费,材料费在结算时按双方签认的领料单的数量和[附表一(1)]的单价扣除。另外,本协议[附表一(1)]中材料用量应严格控制在实际施工配合比数量±5%以内,若超出此范围时,从结算总额中除扣除实际消耗材料费外,再以实际施工配合比计算数量与实际施工消耗量之间的差额材料费用作为处罚,以杜绝浪费或偷工减料。
7.2.4.5零用人工、机械单价: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零用人工、机械单价,根据小时、工日、台班、月租的形式事先签订(见附表一(2)、附表一(3))。
第八条:结算与支付
8.1结算工作必须按月进行。《劳务费用结算单》中工程细目、作业内容必须与(附表一)一致,同时签字、附件齐全,否则,该《劳务费用结算单》无效。
8.2甲方每月按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扣除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费、机械租赁费、因乙方原因甲方已支出的费用等后,进行支付。支付时间为甲方每次获得业主的计量支付之后。
8.3结算款中均包含税金。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票据。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向甲方
企业法人注册地人民法院。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自乙方完成协议作业内容,甲方结算、支付清全部价款,甲乙双方签订《终期劳务费用结算说明及终期确认书》(附表六(1))、乙方出具《劳务队支付终结确认书》(附表六(2))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注:本协议内容乙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附件:
附表一、施工作业单价表附表一(1)、甲供材料单价表附表一(2)、零用人工单价表附表一(3)、零用机械单价表
附表二、劳务队基本情况表附表三、乙方履约信誉表附表四、施工劳务人员情况表附表五、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附表六、确认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劳务队代表(签字)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范文
景观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文一甲方: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
甲方承建之烟台依云小镇弱电智能化系统项目,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包辅材、装卸货、机械、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可视联网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停车及门禁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附清单)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的工作内容(详见图纸)。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对乙方进行实际工作量结算(详见工程量单价),但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带班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
1)负责项目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
3)负责与业主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绝缘鞋,佩带安全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4)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7)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按总包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七、付款方法:
按开发商付款方式的比例支付给乙方,即每月报完成产值量报开发商及监理审核,待产值量
达60%后,按完成的产值量70%拨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上报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后付至结算值的85%,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值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八、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经办人:
乙方:代表:
施工责任人:签约日期:年月日
景观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文二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各方的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
2.1、工程范围及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为业主方提供的图纸和附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和要求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四条工期
4.1、开工日期:以业主方监理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4.2、竣工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
第五条费用支付
5.1、施工风险控制费
签合同前乙方应付甲方的风险控制费,乙方支付该笔款额后,合同即生效。
5.2、管理费
乙方向甲方承诺,待业主方付款时,所有款项不经过甲方账户,若经过甲方账户,乙方还需向甲方上交工程造价2%的管理费及2.5%的所得税。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自行扣除上述费用后,五天内将剩余款项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5.3、剩余利润归乙方所有,做为乙方的工资和利润。
第六条甲方职责
6.1、甲方负责将乙方带入施工工地,熟悉施工现场及与业主方工作人员的相识。
6.2、甲方向乙方提供中标合同、施工图纸及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乙方职责
7.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遵守国家现行的该行业各项施工验收规范,保质、保量、按期竣工。
7.2、必须负责施工现场和邻近场地的地下管线、架空线和电线杆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的安全保护工作。
7.3、遵守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保、市容城管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缴纳有关款项。因违反政府部门的规定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均
由乙方承担。
7.4、自行协调并处理好与有关单位及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的关系,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7.5、负责控制工程的整体进度,详细了解工程细节,主动安排施工顺序表、进度时间表、施工详图及材料样品。
7.6、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其他施工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7、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发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8、工地安全事故等其他纠纷由乙方负责,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乙方处理应积极,否则甲方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现行支付。
第八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业主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两套,提供结算书一式两份。
第九条质保期
9.1、质保期:质保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质保期以合同为准。
9.2、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的三天内派人修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甲方退还所有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一条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应严格保密,任何一方不得让第三方知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方知晓,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方知晓,甲方退还所有风险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本协议自双方方签字并后生效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年月日年月日
景观工程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文三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概况
1.1工程名称:祥达花园A区景观工程
1.2工程地点:建宁东路延长线祥达花园A区工地
2、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
2.1劳务作业承包范围:祥达花园A区红线内所有景观土建及水电工程
2.2劳务作业内容:
建设工程中的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包括设计缺项、漏项及设计变更后所有内容的施工作业。
自土方开挖开始,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的限额用量文字交底所确定的内容。临时用水、电的(埋)架设(发包人只提供电源至主配电箱,施工用水主管接口,场地内其余用电、用水设施、管线材料及人机费由承包人自理);见证取样、养护及检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的收集整理、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及验收、存档;
4、承包人委派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
4.1项目负责人:苏一波(职务:副总经理)
项目经理:张琦技术负责人:高小林
4.2承包人委派的管理人员必须称职、能胜任工作;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管理人员需承包人公司出具书面委派书。
4.3承包人委派的劳务作业人员技能、作业人员数量须满足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
4.4在劳务作业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其劳务作业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5承包人应教育其劳务作业人员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偷盗劳务作业现场的物品等。如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并处以警告一次,二次以上每人每次罚款20xx元人民币,罚组长5000元,凡参与打架斗殴或偷盗的人全部清退出场,从此不得使用。
5、合同价款
5.1合同价款总额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正。
5.2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利润、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具、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等。
本工程为包干工程,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含部分设计漏项、缺项增补及变更等)。
6、劳务作业期限
6.1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完工日期:20xx年3月10日。
6.2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期限内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之损失。
7、质量标准
7.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城市园林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科》(CJ/T34)、《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0-20xx)、《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xx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工程施工”部份。
7.2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劳务作业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予以维修、返工、重做以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可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返工、重做后,劳务作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但是,维修、返工、重做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20xx元/次,且劳务作业期限不得顺延。维修、返工、重做后仍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的,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且劳务作业期限不得顺延外,发包人还有权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且有权向承包人追索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如上述不合格事项导致工程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的,承包人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损失。
7.3保修期:二年
8、文明作业标准
文明作业要求达到:承包人之劳务作业必须达到云南省及曲靖市关于文明作业的要求,做到工完料尽,施工场地内材料分类堆码整齐,场地内施工道路畅通,建筑垃圾即时清理干净,各种文明施工牌及警示牌要按规范悬挂;浪费及损坏甲方材料须照价赔偿。
9、安全作业
9.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劳务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9.2承包人应对其在劳务作业场地的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9.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劳务作业标准,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10、图纸
10.1承包人必须按照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进行劳务作业,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10.2承包人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发现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有差错(包括实际情况与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不符、设计文件有错误或遗漏、地质情况或基础埋深有变动等)的,应当及时向发包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机械设备
11.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
11.2下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由发包人提供:土建材料、装饰材料、水电及消防材料等主要材料.
11.3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4下列建筑材料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承包人提供材料的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11.6施工现场内的临建、临水、临电、现场硬化等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文明施工措施项目(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除外),由承包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11.7发包人提供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搅拌机、运输机械及起重机械等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本合同价款按进度支付,每月拨付一次。承包人每月向发包人提出支付进度款申请。甲方审核已完劳务作业工作量对应的价款。并且,于确认后5日内,按此价款的70%于每月5日予以支付上月进度款。
12.2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款的95%,余5%作为该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二年后付清(无息)。
13、劳务作业验收
13.1劳务作业验收以国家关于劳务作业验收的相关规定、景观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说明书、会议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13.2劳务作业成果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在7日内将该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承包人未按约定期限将劳务作业成果交付发包人的,每逾期一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13.3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劳务作业施工场地内的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14、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按时提供图纸;及时提供材料、设备,保障劳务作业需要。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进度及质量,对存在的安全、进度及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5、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负责竣工资料负责向发包人提供材料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
3)组织符合本合同要求且能够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的劳动者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承包人与劳务者之间的合同及本合同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5)按合同约定提交进度计划以及与完成进度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6)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务作业安全。
7)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维修、返工、重做、工程延期、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8)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劳动者的用工情况。
9)按发包人要求堆放材料、机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布臵工地、设臵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12)材料上下车、二次搬运由承包人承担。
13)负责承包人使用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的上下车、收捡并按规格、型号堆放整齐。
14)发包人责任外机具(含施工班组工具及振动器、电钻等)由承包人负责。
16、合同解除
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劳务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劳务作业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要求其限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17、违约责任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均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补充条款
1)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2)在劳务作业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相互配合和协助。
19、合同争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合同文本
本合同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二份
2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发包人:(章)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