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汇报范例(3篇)
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汇报范文篇1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统计;对策
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得到国际社会和大多数国家的高度重视,许多国家制定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和优惠政策,可再生能源成为世界能源中发展最快的领域。在新农村建设中合理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不仅可以缓解我国能源供需矛盾、减轻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的压力,而且还可以满足农民对水、电、热、气的能源需求,改善农村生存环境,提高农村生活品质,促进城乡协调,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是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它既是检验建设项目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制定能源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同时还是考核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的量化依据。因此,客观、准确、及时地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意义重大。而随着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内涵不断扩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也不断地暴露出来,直接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度。本文在分析杭州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现状和面临问题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并期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逐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1杭州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现状
当前杭州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是以《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为基础开展的,《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是农业部统一编制印发、一年统计一次的报表,现已形成了由县级、市级、省级农村能源办收集录入、整理统计、汇总审核并逐级上报、最终由国家统计汇总的工作制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汇总表》自上世纪90年代起几经修改补充,现内含管理推广机构情况、服务体系情况、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情况、农村沼气用户情况、沼气工程情况、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情况、省柴节能灶与节能坑情况、节能炉与燃池情况、太阳能热利用情况、小型电源利用情况、秸秆能源化利用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经费投入情况、农村地区能源消费情况等十四个方面的内容,基本全面包括了农村生产、生活能源消耗及保障机构措施等情况统计。
目前杭州市的农村能源统计工作已逐步得到重视和规范。统计的方式有全面调查、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等,统计基础数据先由各乡镇农村能源监管员负责采集、填报,经县级农村能源专职统计员分析、甑别、统计后,报市级县级农村能源专职统计员审核汇总,再由各级领导审核把关后报送至省农村能源办。在杭州市级和七个区、县(市)农村能源办中已配备了专职的农村能源统计人员,在全市143个镇街的95个政府机构中各落实了一名农村能源监管员,有力地保障了农村能源统计工作的开展。截至2011年底,杭州全市已有市县两级农村能源管理推广机构8处、工作人员5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的人员占总人员的58%;建成乡村服务网点27处、从业人员35人,服务覆盖范围1.091万户农户。全市累计培训沼气生产工、太阳能利用工、农村节能员等技能人员3027人次,其中取得鉴定证书的有490人次。发展了农村沼气用户1.4535万户,其中户用沼气池用户1.3306万户、集中沼气供气用户0.1229万户。建成沼气工程994处、11.631万m3,其中大型沼气工程3处、0.56万m3,中型沼气工程123处、1.973m3,小型沼气工程868处、9.098万m3;建成用于沼气发电的有35处,总装机容量770kW,年发电量73.65万kW时。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2344处、30.39万m3,其中村级处理系统2256处、29.27万m3,学校处理系统73处、0.92万m3,其他系统15处、0.20万m3。全市累计推广和使用节煤灶和节能炉各56.39万台和4.15万台。累计推广了太阳能热水器38.25万台合计74.84万m2(去除报废的热水器);建设小型光伏发电利用117处、装机容量21kW;建成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处;发展各类农村能源产业企业19个、从业人员257人,总产值5152万元;2011年杭州市农村地区生活生产用能合计折合标煤241.5万t,其中农村生活用能103.8万t、农村生产用能137.7万t,煤炭、焦炭、成品油、电力等商品能源占总消耗能源的96.5%。经统计汇总与比较,杭州市的各项农村能源工作位浙江省前列。
2当前存在主要问题
2.1农村能源统计面广量多,专业性强,难度大,基础相对薄弱
农村能源统计涉及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等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专业性强,任务繁重,难度较大。基础和基层是农村能源统计数据的源头,虽然目前杭州市农村能源统计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市一县一乡镇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在乡镇层面上落实了农村能源监管员负责数据采集等,但由于乡镇工作存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工作现状,很多农村能源监管员同时担负着其它工作任务,且人员不稳定、业务不专业,因此每年年底在面对繁重的统计工作时,经常会产生应付了事的思想;同时部分市、县级的专职统计员的专业知识更新也跟不上要求等等,导致农村能源统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
2.2农村能源统计方法单一,不完善,制约统计数据准确度
目前杭州市农村能源统计方法、技术和手段相对单一落后,如在全面调查面上推广数量和数据时,主要统计了政府部门主导立项和财政资金予以补助建设的内容,而对农户、企业自主建设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商品化产品推广建设内容统计不全面或未包括;在农村住户生产生活能源消耗的抽样调查中,主要采用问询法或农户自主记账法,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相对较低,在记录能源消耗量尤其是非商品能源如薪柴、秸秆等时,大多仅凭经验“毛估估”;而且,由于农村生产条件的限制和柴草种类的复杂性也无法将其折算成标准量,这些都制约了农村能源数据的准确性。此外农村能源统计指标设置也欠完善,如作为农村可再生能源应用主要类型的沼气,在统计中只注重沼气工程的建设容积,沼气实际消耗情况未予统计,沼气的生产量通常由沼气工程的容积乘以产气系数而得,这使得统计结果往往与事实有所出入。
2.3农村能源统计与横向部门联系少,成果难以形成有效服务
可再生能源统计中的小水电、生物质能、太阳能、商品用能等涉及到水力、电力、农业、林业、统计、经贸以及发改等部门,由于受传统以煤炭、石化、电力等常规能源为主及城乡“二元结构”等政策因素的影响,可再生能源一直难以进入能源建设的“主旋律”,其统计也未纳入统计部门的常规调查统计项目中。同时在统计可再生能源工作过程中,各级农村能源部门与林业、水电、经贸等部门联系沟通也较少,既影响了统计内容的覆盖面,也降低了统计结果的服务范围和效力。
3推进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的对策研究
针对当前杭州市可再生能源统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多年来从事基层农村能源统计工作的经验,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提出几点粗浅建议。
3.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与考核机制
可再生能源统计涉及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任务重、环节多、资料搜集困难,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切实履行领导与管理职责,将统计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健全可再生能源统计制度、疏通统计渠道,机构设置、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工作经费等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建设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和工作条件。加大对数据来源的审核力度,落实统计工作的考核评比制度,明确职责,严明奖罚,尽量使统计的各个环节以真实、准确、有效的数据和信息上报。
3.2加强专业培训,壮大农村能源统计队伍与力量
能源统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长期坚持加强对各级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让他们的知识、观念、素质与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工作领域的拓宽和工作量的加大相适应。结合我市实际,尤其是要加强乡镇统计员(农村能源监管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做好第一手农村能源消耗数据资料的收集、测算;市、县级能源统计人员把关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和调研,指导乡镇统计人员顺利开展农村能源统计工作,提供能源统计制度咨询服务。加强农村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在完善现有市、县、乡镇三级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农村建设的一些新兴力量如大学生村官、农村实用人才等加入到统计队伍中来,使工作队伍延伸到乡村,增加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3.3加强分析调研,与时俱进地创新与充实统计内容
当前,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是实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重要有效途径,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识,这为农村能源统计工作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要充分发挥农村能源统计机构占有第一手丰富而详实的统计资料优势,加强调研研究,与时俱进地创新和充实统计指标和内容,不断拓展农村能源统计服务领域。一是结合农村生活、农业生产(尤其是家庭作坊式的农产品加工经营)中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消耗情况,研究其对降低万元GDP能耗、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贡献程度;二是紧紧围绕党政领导需要的、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开展分析调研,特别是注意结构分析、因素分析、趋势分析、预测分析,提出农村节能减排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对策与建议。
3.4加强部门沟通,提高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和作用效力
在开展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的过程中,注重加强水力、电力、农业、林业、统计、经贸、发改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积极借鉴其它部门的方式和要求,特别是结合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如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污染源普查等等,采取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统计编码等,保障统计结果的统一性和标准化,提高数据采集分析的准确性和应用的通用性。
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汇报范文
一、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创建和谐社会。夯实农村工作基础,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确保社会稳定,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建立举报预警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二是认真执行村级集中办公日制度建设,要求各村每月5日必须召开集中办公会议,进行村财务集中审批、集中议事、建决有关问题,10日以工作站为单位召开民情分析例会,由各驻村干部汇报集中办公情况,汇总后每月向班子会议汇报;
二、加大重点工程建设,改善环境,促进农业增效、改善民生条件。
1、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种粮农户增收。围绕粮食生产第一位的总体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农户种粮。结合的实际,坚持“多种、高产、增收”的技术路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有效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广播会、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宣传国家对粮食生产的扶持政策,落实有关种粮优惠政策,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户的种粮积极性,保证了粮食生产的稳定。
2、围绕创特色、绿色产品为目标,积极培育珍珠、柑桔和肉鸡养殖等优势产业。一方面注重科技创新,积极发挥农技110作用,加强信息和技术服务。加大柑桔优质果工程建设,打造品牌,提升档次。另一方面,正确处理粮食生产与产业结构调整关系,积极发展多种产业,协助外来种、养殖户做好土地流转、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等相关工作,为农业投资者创造良好环境。以温氏企业为龙头,通过“公司加基地,基地连农户”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作用,鼓励农户发展规模养殖业。
3、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环境。工作站饮用水进村入户重点工程从6月份全面铺开,涉及全站10个行政村,面大量广,作为工作站精心组织,全站上下齐动员,明确分工,并针对各村实际情况,逐村召开生产队长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研究村情民情,制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切实把自来水进村入户工作作为一项最重要的民心工程、健康工作来抓好做好,同时及时协助乡、村上门做好政策宣传和问题处理工作,确保了全站各村村民饮用自来水工程顺利施工,至目前已有6个村约1560户完成了自来水进村入户安装工作。剩下的4个村约1750户也将在11月中旬全面完成。
4、加强新农村建设。按照“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要求,结合“道路硬化、布局优化、路灯亮化、水体净化、四旁绿化、卫生洁化”的村庄整治要求,完成了村上张自然村村庄整治工作,到目前已进入工程验收阶段。同时扎实开展清洁工程工作,全面整治全村站各村清洁卫生,有效改善全站村民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三、坚持统筹发展思想,大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
1、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新农保工作。全面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工作,全站参保率达90%以上,有效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积极协助县人民医院对参保对象进行健康体检,完成应检任务。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核查、规范、调整,完成低保调整工作。做好新农保宣传工作,扩大参保面。
2、做好畜禽防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确保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认真做好畜禽防疫工作,防疫率达100%。
3、继续抓好计生工作,今年人口与计生指标执行情况良好,社会抚养费征收部分到位,综合治理机制逐步完善。
4、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重点对象,由专人负责联系,及时掌握信息,做好劝阻工作。同时及时抓好纠纷调处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汇报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外部环境;福建
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2-0153-02
1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的政策环境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离不开政策环境,农村金融政策环境的主要问题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的配合至关重要。因此,只有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的政策环境,才能推动农村金融体系逐步完善,为我省农村金融的发展构筑良好的平台。
今年我省将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从财政政策扶持的角度,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具体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继续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逐步向农村商业银行过渡。晋江、石狮两家农村信用社联社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柘荣县农村信用社联社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统一法人改革,争取年底前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扩大农村地区机构网点覆盖面,原则上不得减少原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社的服务网点。
(2)稳步实施农村地区新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争取尽早列入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省份,鼓励在农村地区设立股份制村镇银行,鼓励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发起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鼓励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专营贷款公司,促进农村金融竞争。
(3)引导商业银行参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行分支机构要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其他商业银行要稳定在县及县级以下地区的现有机构网点,适当增加贷款和汇兑服务。商业银行在大中城市增设支行或分理处,原则上应在农村地区同时增设1家服务网点。
(4)改进政策性银行支农功能。农发行省分行要全面推广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科技贷款等试点品种,积极尝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等新品种。国开行省分行将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县域资金投放力度,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银行将选择部分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支持农产品出口创汇,并支持有条件的涉农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此外,今年我省将组织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择16个县(市)率先开展支农信贷综合试点。试点将按照“加大投入、积极创新、提高服务充分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农村金融服务有效性的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问题,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渠道创新,力争在改进我省银行业支农金融服务机制上有较大突破,在支农信贷投入方面实现较大增长。
2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三农”贷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担保上。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既可以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担保,为他们提供相对公平的融资环境,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又能使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减少为农户和中小企业失信的担忧。然而,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特殊的融资群体,传统的融资方式不能改变他们贷款难的困境。为此,需要针对农村现实,引入动产抵押,创新信用担保方式,为我省“三农”的发展拓展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1)增强企业守信意识,规范企业结算运作,构建良好的银企关系。同时要大力发展票据业务,引导企业采用规范的结算方式,改变大量使用欠条的习惯,扩大银行承兑汇票的覆盖面。积极推广商业承兑汇票,尽快建立和实行商业承兑汇票签证制度、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制度,通过规范管理,积极引导,稳步扩大商业承兑汇票使用,从而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提供合法有效的物权凭证,为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成为动产抵押的主力品种创造必要条件。
(2)激励金融机构创新,加强金融监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成立专门的动产抵押信贷部门,把动产抵押业务同其他信贷业务区分开来,配备专业人才,加强动产管理的研究,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动产管理水平。同时加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外部监管水平,强化监管力度内外配套,标本兼治,降低风险。
(3)尽快建立动产担保公示登记系统。可按政府主导、央行监管的模式建立统一的动产登记管理中介机构,统一动产审查的原则标准、公示方式、登记程序和手续,并由其担保公示信息,贯彻“一物一权”原则,建立信息平台和查询系统,向信贷人提供准确规范的查询和检索服务,通过动产公示,打上标记,交付留置权,防止多头重复抵押,切实保障信贷人权利。
(4)完善法制环境,加强司法保障。我国《物权法》的出台,填补了动产抵押的法律空白。随着法律制度的日益健全,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要加强对法院的协调,为保护信贷人权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司法保障,人民法院应建立金融诉讼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提高审判效率,加大执行力度,政府、司法等有关部门多方联动,为改善农村信贷融资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3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建设,必须重视农村金融工作。在农村市场经济中,信用是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生命之源,因此我省必须加强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把创建农村信用工程作为完善我省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工作抓好,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1)广泛开展农村信用评级活动,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结合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力开展以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活动,培养地方党政干部和广大农户信用观念,逐步在信用社和农户之间架起诚信桥梁,对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的农户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有限、手续简便、客户放宽、服务优先,推动更多的农户遵守信用,以确保信用社资产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大力发展信用中介机构,促进征信业壮大。积极培育各类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提供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信用中介主体到位。同时,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对蓄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质量认证等的中介机构,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直至取消其相关执业资格,严防中介机构与借款人合谋欺诈的情况发生。
(3)完善农村信用的征集、评估、与服务体系。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与工商、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协同合作,建立农村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库,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完善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欠息个人和企业定期通报制度,使信用成为农村金融活动各参与主体的立身之本。
(4)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强化对各种逃债、赖债、废债、骗债、恶意欠息等失信行为的经济制裁力度,对债务人的违约制定更加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同时,完善刑法中对欺诈和非法侵占等恶意背信行为的有关规定,依法惩治此类犯罪,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4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农业是世界公认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最差的“弱质产业”,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自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农业保险以来,农业保险业务一度得到了快速平稳发展,但由于农业保险回报率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依据,加之保险公司实行商业化经营,业务重点也转向城市,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因此,我省应从金融政策上支持农业保险的实施,以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三农”发展撑起一把保护伞。
2006年8月至9月,我省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决定围绕农村住房保险、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渔工责任保险和渔船保险等五个险种开展农险的第一步试点工作,期限为3年,并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试点半年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试点险种承保面已达100%。这次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得益于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地市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确定市、县两级财政补贴分担比例,并出台专门文件和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确保落实到位。
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业保险体系,2007年福建保监局继续加大培育农村保险市场的力度,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设立农村营销网点,延伸服务领域。截至目前,全省(不含厦门,下同)共设立县及县以下营销服务部1014家,其中2007年新增37家,农村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二是支持县级营销服务部升级,发挥其对乡镇的辐射作用,改进农村保险服务。2007年以来,全省新批开业县级支公司8家,批筹3家。三是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积极稳妥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截至3月末,全省有3家保险公司参与14县(市、区)新农合试点,参与农村总数2106个,参保农民接近36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