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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山林的建议范例(3篇)

来源:其他 时间:2024-05-22 手机浏览

保护山林的建议范文

1.林业资源概况。目前,我县林业用地面积有261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39万亩,森林覆盖率76.1%,林地绿化率91.3%。商品林面积168.9万亩,占林地面积64%;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91.5万亩(其中有9.67万亩部级生态公益林与省级部分重叠),占全县林地面积35%。竹林面积64.5万亩,其中毛竹林45万亩,丛生竹(杂竹)19.5万亩。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991万立方米;全县林业总产值达4.7亿元。现有部级自然保护区一个,面积30万亩,高坪省级自然保护区一个,面积5.4万亩,省级湿地公园一个,面积0.6万亩,斯鸡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一个,面积3.6万亩。县城建有城南森林公园、公园和公园,面积近0.5万亩,现正申报省级森林公园。

2.林业取得的成绩。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立县之本”的指导思想,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推进了全县林业生态建设,着力打造山水旅游文化名城,提出了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的战略目标,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县自92年实现省绿化达标县以来,相继在1996年被授予“绿化贡献突出单位”、1998年荣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2003年被省政府授予“省首批林业生态县”(县林业局2003年荣膺“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2011年被省政府授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3.林业系统人员概况。县林业局现下辖公安森林分局、12个林业工作站、5个国营林场、3个检查站,以及林业资源管护大队、竹类资源管站、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检疫站、林权登记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评估中心等一批直属事业机构。林业系统现有人员622人,其中:行政编制(含森林分局)109人,事业编制513人;在职干部职工349人,离退休人员273人;在职人员中属县财政供养的人员有220人,自筹经费人员129人。2011年林业事业单位改革后,一部分人员的经费纳入县财政统筹,林业局目前还须承担基层单位离退休人员单位补差及内退人员工资共282人的经费,每年约需522.56万元。

二、2013年林业主要工作

2013年,县林业局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这一目标,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积极在“封、管、造、防、建”等方面下功夫,力促我县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上新水平。

1.在“封”方面:一是将全县101万亩(省级91.5万亩)生态公益林纳入了全封区范围,同时落实了管护人员111人。二是在主要江河两岸、高速及国省道公路沿线、河水系各大小水库、等重要区位规划了10万亩中幼林封山育林区,同时将天然次生林纳入轮封或半封山管理范畴。三是抓好高质量、高标准的封山育林示范点,在扶溪镇建立了3400亩高标准的封山育林示范基地,“以点带面、以点促面”为全县实施封山育林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四是加大封育的投入,完善封育区的界桩、禁封牌和宣传牌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封山育林区规划为各年度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范围,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为封山育林区的抚育、改造的补植等工作加强了资金保障。五是抓好护林队伍建设,落实封育管护责任并层层签订了管护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巡山护林管理,有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2.在“管”方面:一是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了伐区的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工作,落实了伐前公示制度和伐区监管制度,坚决打击无证采伐、超强度超面积采伐。二是坚持限额采伐,每年逐渐减少了阔叶林采伐指标,优先安排了人工造林、林农采伐指标,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水源林和江河两岸、高速、国省道两旁第一重山等森林。目前全县全年采伐指标限额5.166万立方米(指出材量、不含非公林场单列)。三是以“三打两建”工作为契机,整合检查站、森林公安、管护大队等执法力量,组织开展了“亮剑行动”、“护林2013”行动,积极推进环境“两违整治”活动,全方位打击盗滥伐林木、无证运输和超方运输木材、违法收购木材及征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林政秩序得到了有效的改善。截止九月份,共受理森林案件241起,查破213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40宗侦破19宗;林政案件受理201起查处194起。同比上年同期,刑事案件立案上升58%,林政案件受理下降29%。从重从严从快地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3.在“造”方面:一是在去冬今春之季部署落实造林工作,坚持做到“三早”,即:早部署、早动手、早落实。同时,做好宣传发动、苗木准备和技术指导工作。二是争取省林业厅的支持,从今年开始,5年内新增13.2万亩的碳汇林改造任务和5万亩的防护林改造任务。三是积极做好珠江防护林、林分改造、碳汇林、景观林带建设和义务植树基地等工程项目造林规划,以推进工程项目造林为主抓手,造好样板林、建好示范林和基地林,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同时以“生态示范镇村”、“万村绿”等林业建设活动为载体,加强镇村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目前有9个乡镇获得“韶关市生态示范镇”称号、有60多个自然村实施了村庄绿化、美化的“万村绿”工程;完成了1950亩生态景观林带的建设任务,在小楣水林场、苗圃场等林场完成了200亩碳汇造林苗木基地的建设。四是抓好面上造林工作。广泛发动林农植树造林,今年全县面上造林面积达6.93万亩。五是大力推进产业化进程。鼓励社会能人和各界人士承包造林,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推进了5万多亩的红花油茶绿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了林下经济产业——有植物黄金之誉的铁皮石斛700多亩;以及发展了一大批乡土树种种植基地和非公林场。

4.在“防”方面:一是不断完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每年推进了全县的防火林网建设,高标准建设了防火指挥系统,加大了投入,添置了森林消防车、运兵车及打火灭火器具等设备,通过公开招录,组建了一支以退伍军人为主的20人专职森林消防队伍,不断完善了全县各镇300多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同时加强了野外火源管理和护林防火宣传工作,印制了2万份公开性森林防宣传资料。二是加强了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每年做好了森林虫情疫病的预警预报工作和监测工作,做好防治药物的准备及分发工作,确保了森林病虫害的可防可治。三是积极主动与供电、电信等部门沟通,及时清理、烧毁外来松质包装材料,有效杜绝了松材线虫病等森林毁灭性病源对我县林业生态的破坏。1-9月,全县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达594万亩(累计数),全县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为0,测报准确率90%,无公害防治率、产地检疫率均达到100%。

5.在“建”方面:一是大力推进森林公园建设,科学利用城内生态屏障建成了锦城公园、锦山公园和城南公园,为广大市民新开辟了一个休憩游玩的场所。同时,加大了公园内的亭台楼阁和路道的建设力度,完善了公园内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提升品牌,我县在今年还将三大公园捆绑申报为省级森林公园,以加大公园建设力度,目前已通过了专家论证。二是大力推进了保护区建设,在加强部级自然保护区、省级保护区和县级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推进了各类保护区新建的扩建工作,以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扩建了自然保护区和新建了湿地保护区。三是大力推进了生态管护制度建设,完善了生态管护工作机制,制定了护林公约,层层签订了管护责任书,明确了各级的管护责任,使责任到村、到人,协同推进了生态公益林等林业生态管护工作。四是大力推进了管护队伍建设,新成立了副科职级的管护大队和经省林业厅批准建立的流动检查站,加强了全县山林的巡护工作,在全县各镇配套了共111人的护林队伍。

三、林业存在主要问题

1.林业产业化进程缓慢。目前,我县林业产业化水平还处在低端发展阶段,资源消耗大和资源浪费大现象突出,政府和社会投入不足,缺乏高深科技龙头企业带动,影响了产业化发展进程。

2.林政管理工作还薄弱,源头管理没有真正管住管死,特别是基层林业站还没有真正发挥源头管理的职能作用;林政管理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督力度仍需加大,措施落实仍需加强。

3.部分林业项目建设质量不高。由于我县财力不强,政府和社会的投入不大,中央及省下达我县的一些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如生态景观林带、碳汇林、生物防火林带等,要求的地方配套资金难于到位,影响了项目造林工程的建设质量。

4.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不强,野外用火和农事用火现象突出,影响了林业生态安全,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仍然很大。

5.林业负担仍然较重。虽然通过林业事业单位改革,解决了部分人员的经费问题,但林业局每年还须负担基层单位离退休人员单位发放的退休金补差522.56万元。

6.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目前的护林员均由林业站或林场聘请,大多为兼职,素质参差不齐,与上级要求的护林员队伍建设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按5000亩/人的标准配备仍缺400多人;而且教育培训等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加之待遇又偏低,护林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下一步林业工作规划

1.封山育林工作。按照“百项工程兴韶关”及我县“主攻项目、决战四区”的战略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四化推四区”的工作部署,继续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推进县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育林工作》议案的落实,重点将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和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等纳入封山区域。分别采取全封、半封、轮封等不同的封育措施,进一步解决林地产值低、林种结构不合理、中幼林偏多、森林质量不高和生态功能等级偏低等问题。按照5000亩/人的要求配备护林人员,并落实育林和护林资金。

2.碳汇林建设的准备工作。做好来年全县5万亩碳汇林规划造林工作,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全县13万多亩碳汇林建设任务,并高标准建立示范点,做好技术指导和良种苗木准备工作。以增加森林植被,加强中幼林抚育,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贮碳能力,提高单位林木蓄积量和生态功能。

3.森林防火工作。当前已进入新的防火期,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扑救火灾的演练工作,使其“出之能战、战之能胜”,充分发挥专业森林消防队的主力军作用,确保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确保全县的森林生态安全。同时要加大山火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提高群众安全用火的自觉性。

4.林政管理工作。首先以科学发放采伐指标分配为突破口,以优化管理为着力点,逐步落实森林经营者的采伐处置权,建立健全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采伐限额管理新机制。其次进一步落实伐前公示制度,推行阳光采伐,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进行年度采伐作业。从林木采伐源头上抓起,遏制超范围、超强度砍。再次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推进“亮剑行动”、“两违整治”和“大丹霞”百日整治行动,结合“三打两建”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林区秩序和良好的经营环境。

5.生态景观林带抚育及来年建设启动工作。做好今年新造的景观林抚育工作,确保造林质量和苗木成活率;做好明年的景观林带规划工作,抓好今冬造林备耕和苗木准备工作,营造成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森林绿化景观带,倾力打造成粤北地区景观带建设的样板亮点工程。

五、关于林业建设的几点建议

保护山林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生态效益补偿;现状;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718.56文献标识码:ADOI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4.08.028

Abstract:Toprotectthepublicwelfareforestresourcesandmaintainecologicalsecurity,thecountryhasestablishedforestecologicalbenefitcompensationsystem.Thisarticlethroughfouraspectsrespectivelyintroducesthescopeofforestecologicalbenefitcompensationfund,thebasicsituationofforestecologicalbenefitcompensationsysteminTianjin,theproblemsandcountermeasuresexistinecologicalbenefitcompensationworkdeveloping.

Keywords:ecologicalbenefitcompensation;presentsituation;problems;countermeasures

为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林的保护力度,规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于2001年组织部分省区开展了试点工作。2004年,两部门正式制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出台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指中央和天津市依法设立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资金。中央财政补偿资金作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用于部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天津市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重点用于天津市市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2天津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基本情况

2.1天津市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

目前,天津市只有蓟县被纳入了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其部级和市级重点公益林总面积为1.32万hm2,涉及9个乡镇和3个国营单位。其中,国家公益林0.95万hm2:2004年,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林业局《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八仙山自然保护区和于桥水库周边地区共计0.95万hm2公益林纳入了国家第一批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国有林0.23万hm2,集体林10.71万hm2,个体林66.7hm2,涉及9个乡镇,2个国营单位,7户农户。市级公益林0.37万hm2:2006年,天津市将长城保护区的0.37万hm2公益林纳入了市级重点公益林的补偿范围,其中国有林13.33hm2,集体林0.37万hm2,涉及1个乡镇和1个国营单位。

2.2天津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自2004年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以来,天津市未发生一例征占用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情况,主要通过以下几项措施开展了保护工作。

2.2.1制定公益林管护制度依据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印发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381号)等办法,天津市蓟县相继制定了《蓟县重点公益林管护细则》、《蓟县重点公益林区护林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单位及护林员年度考核办法》等各项管护制度。

2.2.2加强管护队伍建设为确保各项管护制度落到实处,结合国家公益林项目的实施,天津市蓟县建立健全专/兼职护林队伍,聘用45岁以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专/兼职护林员190名。按照每人100~133hm2的看护任务,将管护人员的责任区全部落实到山头,标注上图。对护林员,按照管护制定的规定,实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同时加强对管护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加强队伍建设,有关乡镇和单位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管护协议,护林员与所在乡镇和单位签订管护合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护林网络,切实做好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工作。

2.2.3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依据《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单位及护林员考核办法》,天津市蓟县对看护人员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检查1次,年末自查1次,全年共检查5次,检查内容包括:护林员出勤情况调查,管护区“三禁”(禁垦、禁牧、禁樵)措施的落实,森林防火及病虫害监测情况,每次检查结果与资金拨付和护林员的工资挂钩,考核不合格的,按比例扣减管护资金。对管护责任心不强,不能按照护林员职责完成管护任务的护林员及时予以调整。

2.2.4严格落实公益林林区保护措施一是落实三禁措施,确保林区的安全。蓟县护林大队配合县林业派出所长期对重点林区逐乡、逐村、逐山头进行巡查,严厉查处在林区乱砍滥伐、滥捕乱猎、毁林开垦、上山放牧、采石取土、放牧毁林等一切不利于林木生长和损坏林木、灌草的活动。

二是搞好林区的防火工作。每年组织多次森林防火大宣传活动和各种防火培训班。同时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林火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提升林区森林火灾预警系统的能力。

三是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增加了林区内的有害生物监测点,进一步扩大了监测范围,同时添置了新型防治设备――车载布撒器等病虫害防治设备,坚持定点监测预报并及时组织病虫害除治,确保了林区的安全。

2.2.5加强宣传力度为确保生态公益林管护效果,蓟县结合森林防火宣传,在重点公益林管护区及其周边地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主要包括:一是将县政府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生态公益林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的《加强林木资源保护管理规定》、《护林公约》等宣传手册印发到公益林区附近村户;二是在公益林保护区范围内及周边地区书写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同时在集市设立宣传站,悬挂横标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保护意识;三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媒体制作专题片,出动宣传车辆入村宣传,把公益林保护意义及有关规定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天津市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3.1重点公益林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是防火压力越来越大。通过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公益林区草植被大幅度增加,防火隐患增多,再加上近几年气候持续干旱,防火压力正在逐步加大。二是保护任务日趋加重。随着一些大项目落户蓟县和旅游事业的发展,进山人员逐步增多,虽然山区群众的保护意识有所增强,但是由于公益林只有生态效益,没有经济效益,群众的管护积极性还不是很高,保护和管理的任务随之加重。三是公益林质量亟待进一步提高。目前,蓟县公益林区还有一大部分为纯林,生态功能脆弱,一旦发生病虫害和森林火灾,防治和扑救难度大,虽然近几年进行了一些改造,但是由于资金有限,补植的范围较小,大部分林地亟待进行改造提高。

3.2重点公益林区划存在的问题

目前,蓟县山区公益林面积已达到了3万多hm2,但是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仅有0.95万hm2,再加上市级补偿的0.37万hm2,国家和市级公益林补偿总面积仅有1.32万hm2,只占蓟县公益林面积的40%,大部分乡、村和单位生态公益林排除在了补偿范围外,特别是盘山风景区、环秀湖水库等一些重点区位的林地还未纳入补偿范围。政策扶持上的不平衡,给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基层行政组织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3.3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存在的问题

天津市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天津市公益林区林农的生活困难,极大地增强了林农对公益林区的保护意识。使天津市1.32万hm2的公益林区及周边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为区域防灾、减灾、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固氮制氧、净化空气、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公益林补偿基金标准仍然不高,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对部级重点公益林中的国有林部分的补偿为75元・hm-2・年-1,对部级重点公益林中的集体和个人部分的补偿也仅有15元・hm-2・年-1。市级财政安排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也基本上比照中央财政对国有权属公益林补助标准(75元・hm-2・年-1)执行。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的补偿标准已不能满足天津市各级公益林保护需要,难以保证管护效果。

4对策

4.1稳步扩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针对天津市山区公益林保护面临的形势,目前国家和市级补助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公益林管护的需要,难以保证管护效果。建议将蓟县山区未列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公益林和高速公路两侧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种植的林木,纳入市级重点公益林保护范围,

4.2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在进一步扩大天津市公益林补偿范围的基础上,尽可能加大公益林补偿标准。根据目前的物价水平,建议将部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调整为300元・hm-2・年-1,按此目标,同时参考国家补助标准将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准增加到225元・hm-2・年-1。

4.3对重点公益林进行适度经营利用

通过天津市多年来公益林补偿政策的实施情况,结合目前天津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准偏低的实际情况,建议对重点公益林进行适度经营利用,即将重点公益林承包给农户或公司进行管护,将国家的补偿资金直接拨付给管护人或单位,并签订管护合同。为提高管护积极性,允许在公益林区发展林下养殖畜禽、种植林下食用菌等经营活动,增加管护公益林农民的收入。

4.4建立多渠道投入的补偿机制

可考虑从煤炭、旅游等行业收入中提取部分费用对森林生态效益进行补偿,建立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长期补助来源。同时对于今后永久性征占用公益林的情况,建议严格审批手续,提高征占公益林林地的植被恢复费标准,将返还的植被恢复费用于实施同等面积的异地造林,确保公益林地的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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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山林的建议范文篇3

国有郁山林场是始建于1960年,林地总面积33620亩,2017年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定性生态公益性一类县财政事业单位,现有职工45人,其中在职职工32人。退休13人。郁山林场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以“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经营,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立足林场实际,依托区域优势,转变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招商引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林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新编【2017】25号,国有郁山林场定为副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4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郁山林场与郁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原有人员整体划入县国有郁山林场,其职能由县国有郁山林场承担,其他机构编制事宜不变。森林公园与国有郁山林场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担负郁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应管理职能。

(一)造林绿化

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沿黄绿化、碳化林生态能源林基地决定,新安县按照市委、市政府“七绿”建设要求,组织实施的“绿带”建设工程之一,以沿黄绿化工程企业共建林项目在新安县郁山林场石寺坡林区进行规划建设规模1200亩(80公顷),总投资1800万元,,栽植雪松、油松、白皮松、大叶女贞等常绿树种和银杏、五角枫等彩叶树种近8万株。并将沿黄绿化、碳化林作为生态能源主要绿化战略目标。

(二)森林资源保护

1、资源管理

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林场积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周边群众保护森林意识,采取打击毁林犯罪,预防和严管多头并进,有效预防和制止毁林事件的发生。长期以来,林场周边村民通过开荒或借边界纠纷不断侵占和蚕食国有林地,使国有林地受到严重侵害。林场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县政府出面解决,二是配合县林业执法大队和森林公安局加大了对此的打击力度。

2、森林防火

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重大灾害隐患。林场面积3万余亩,周边分布着30个行政村,10多个厂矿,人员密集,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近年来,林场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森林防火机制,聘用专职护林员22名。并建立林场专业化消防队伍,并单独成立林场消防中队,配备了森林消防车辆2辆,从而大大减轻了林场森林防火的压力。

林场健全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火期间昼夜值班,以领导带班并制定值班管理制度,可全面掌握林区地面火情动态。郁山林场共有2个林区(郁山林区和石寺坡林区)和11个管护区,每个管护区配备1名护林员,与林场职工同工同责。加大防火宣传,林场每年防火期内都印发防火宣传日历、宣传单,结合市、县防火通告,向林区周边住户、学校、企业、厂矿挨家挨户发放,书写固定防火标语,防火横幅,对于林区接壤的地块进行逐户登记。

3、森林病虫害防治

有害生物是森林资源的又一大杀手。落实、健全森防预警机制,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和措施。林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设立专门测报人员,增添森防机具,每年春季幼虫出土后上树前,林场对有林地进行喷雾防治,及时准确上报病虫信息,这些措施使林场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病害的发生。

(三)基础设施建设

1.林场现有办公场所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洛阳林校在郁山建学生实习基地时建的二层办公楼,办公条件非常艰苦。为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今年,林场多方筹措资金对郁山场部办公楼、院区、大门进行改造,对石寺坡分场场部院区硬化,建起了院墙,职工的办公、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

2.截止2022年3月15日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郁山部级森林公园对石寺坡林区进行项目建设柏油路修建、山顶回廊、公共卫生间、生态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实施长远性和有序的发展旅游建设,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郁山森林公园以新的面貌展示给游人,将沿黄绿化企业共建林项目建设成小浪底库区南岸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四)生态文化建设

郁山森林公园立足实际,依托区域优势,转变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招商引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1999年报省林业厅批准,建立郁山森林公园,并完成各种基础设施建设,于2000年正式对外开放。2002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郁山森林公园升格为部级森林公园,面积为2133公顷。2018年郁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已被省林业局专家审批,现已送国家林业局审批。2008年郁山龙翔山庄落户森林公园,目前,该山庄已发展成为集餐饮、酒器博物馆、书法艺术基地及钧瓷体验馆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企业,2016年通过引资,洛阳彩梦实业公司梅花鹿养殖基地入驻森林公园,现已完成鹿舍设施建设,梅花鹿已达到上千头,形成规模性产业链,主要经营鹿肉、鹿茸、鹿血酒等产品。通过发展旅游业和招商引资,从而壮大了林场的实力和扩大了林场的影响,为林场的可持续发展做了一定的有效探索。

(五)改革和发展情况

2017年全国国有林场改革,郁山林场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县财政事业单位,目前郁山林场主要经济来源有二个方面,一是县财政资金,用于职工正常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二是争取项目资金,主要为森林抚育及造林资金;因没有其它收入来源,林场经济较为困难。为了维持林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林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强化内部管理,推行竞争上岗。为解决职工人浮于事的局面,林场首先从强化管理入手,根据林场实际,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制定了一套《新安县国有郁山林场管理制度》和《郁山林场科室管理机制》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使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等有章可依,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确保林场工作正常运转。近年来,林场积极申报国家补贴森林抚育和造林项目,让林场职工都投入到项目实施中,既实现了森林生态效益,又增加了职工的收入。通过以上措施,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高涨,职工的工资待遇也有了极大改善和提高。

(六)林场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存在问题

1、林场边界纠纷问题。林场周边与铁门、南李村、石寺、正村4个镇和新安产业集聚区共30个行政村以及15个厂矿企业接壤。长期以来,林场周边村民通过开荒或借边界纠纷不断侵占和蚕食国有林地。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土地(林地)流转和企业征占用林地的不断增多,由于利益驱动,林场周边的的集体组织(行政村、村民组)和村民私下与他人(企业)签订协议,非法将国有林地长期租于他人或卖于他人,使国有林地受到严重侵害。单凭林场、林业局难以处理这些纠纷和侵占行为,解决国有郁山林场周边林地被侵占和地界争议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2、林场经营面积与国土三调数据存在误差。郁山林场现有经营面积2241.4公顷(33621.4亩),经与自然资源局对接,自然资源局国土三调数据为2049.9公顷(30748亩),与郁山林场现有经营面积相比,林场界内减少了279.3公顷(4189亩),林场界外增加了87.7公顷(1315亩),实际减少面积191.6公顷(2874亩)。通过对接国土三调数据和查阅自然资源局档案,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991年4月4日-9日,国营新安郁山林场(新安县国有郁山林场前身)与林场毗邻的铁门镇薛村村,正村乡的西白村、上坡村,石寺镇的磨窝村、渠里村、石寺村、下孤灯村签订权属界线协议书(共7份)划定林场边界,协议一式三份,并由土地管理局执存,现在自然资源局的林场边界即为双方协议所划边界。

自然资源局的意见为:该协议为双方志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我们无权更改。如需更改,须双方解除或重新签订协议。

林场认为:该协议的签订已历30年,签订的背景是什么已无从查起。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国有林地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改变。

3、项目的实施问题。林场争取来的项目主要是森林抚育和造林,按照省林业厅有关文件规定,这些项目可以由林场组织职工实施,但是按照财政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省级森林抚育和造林等项目必须通过招标实施,只有国家财政补贴森林抚育可以由林场职工实施,而林场又没有相应资质去参与竞标,所以争取来的项目却不能由林场职工自己实施。

4、基础设施滞后问题。郁山林场1963年建场,基础设施几十年来基本没什么改善。林场现有场部1座,分场场部1座,林场场部办公场所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洛阳林校建学生实习基地时建的二层平房,既是办公场所,也是职工宿舍区,现年久失修,加之办公楼处在郁山煤矿的采空区,墙体已严重损坏。2013年筹集资金对办公楼进行加固维修并对院区进行了硬化,同时对石寺坡场部进行了部分修缮。林区护林点1处还不通车,生活必须品运送靠肩挑背扛,而这两个点住的都是老职工,生活极为艰苦。

5、技术力量有待提高。林场技术力量薄弱,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一是林场职工出现青黄不接现象,50岁以上及退休职工占总人数近三分之一,困体制问题,林场近年来又没有进人,特别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二是职工大都是初中、高中文凭,且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大多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和技术上无法独当一面,特别是电脑信息化操作方面。

二、改革发展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以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为依据,以培育健康、高效的森林生态绿化为目标,通过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能力,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管理体制和森林经营管理,大幅提高林场职工人均收入,改善职工生活水平。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加大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建设部级森林公园。

(二)工作重点和规划目标

1、工作重点

坚持把森林资源保护放在工作的首位,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利用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郁山部级森林公园的作用,开展招商引资,争取上级支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经济利益最大化。

2、规划目标

(1)森林保护规划目标

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每年生物防治森林病虫害0.66万亩,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1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6%以上,

(2)森林火灾率控制目标:森林火灾率控制在0.5%以下。利用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蓝天卫士),对林场森林进行全面监控,使防火监控面积达到100%。

(3)基础设施建设

景区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林区道路18公里道路进行白变黑全面提升。改造修建护林点2处。2022年11月11日,县委宗书记调研沿黄绿化生态廊道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谋划郁山森林公园绿化提升方案,现规划设计已全面完成,报县委县政府上会研究后实施。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一套适合林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重视林场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开拓精神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林场班子中,实行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政绩考核。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加强制定建设,坚持“学习教育、制度约束、考评激励、民主监督”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强化考,严明奖惩,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动员全社会参与林场建设,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开展招商引资,借助外力发展林场(森林公园)建设。努力争取上级扶持资金,逐步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和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

3、加快林场产业结构调整,改变经营方式。林场职工要改变观念,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以营林、造林、护林为主,大力营造用材林,积极开展第二产业,搞好种植、养殖业、旅游业,使林场造林、护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4、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积极争取上级造林项目,把义务植树活动引向深入,搞好全县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努力在5年内将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84%提高到92.3%。

5、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加强国有林地管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林场林地情况,争取政府支持,解决林地纠纷。二是严厉查处毁林、破坏林地、侵占林地行为。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增加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落实防火目标责任制。四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病虫害监测预报,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

三、今后工作发展和建议

1.县委县政府督查通知要求完成郁山森林公园提升和沿黄绿化基础建设、道路建设,创建以森林公园为核心的生态建设。

2.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审批,打造“3A”级生态绿化公园。

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建立管护机制和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林场森林资源和边界进行确定。

4.建议:

(一)上级林业部门协调资源自然局对林场边界、森林资源进行确认、划界,保持林场原有边界现状。

(二)郁山林场办公楼(原洛阳林校实训基地)建设时间长,再加上房屋裂痕,多次翻新,已形成危房。林场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重新筹建办公用房,迟迟未得到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