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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的感受范例(3篇)

来源:收集 时间:2024-07-13 手机浏览

法制教育的感受范文

一、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离不开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需要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之中,对师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培养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意义深远。要根据新形势,研究和探索中学法制教育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任务,探求和归纳出符合师生实际切实可行的有关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调动教职员工及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生硬枯燥的讲解法律知识,学生是听不进去的,起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但如果在课堂上多设计些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课堂上可以以典型案例引发学生思考、讨论。设计开放性题目,发动学生展开讨论。一个个生动活泼的案例,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明白了自己要做一名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利用《品德与社会》课开展警校共育,强化校园法制教育。让政法干警走上讲台,走到学生中间,在课堂中通过讲授生动的案例,以案释法,把法律、道德教给学生,让学生真正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要有效地进行教学活动实践,必须首先明确教学活动的主要思想。品德课应本着“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发展”的思想,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独立思考、自我教育,使学生在自主探索的过程中产生深刻的心灵体验,寓法制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二、注重课堂体验,让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生活

儿童品德的形成源于他们对生活的体验、认识和感悟。教师必须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从儿童的实际生活中捕捉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将教材中的原有材料与学生现实生活中的鲜活材料结合起来,尽力拉近教学内容与学生的距离,使活动内容贴近儿童生活,易于儿童接受,改变过去那种品德教育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德育灌输方式。在课堂教学中要注重创设情景,让学生通过思考,交流,体验的过程来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为此,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时要以学生为中心,从学生实际水平和学生所能接受的活动方式出发,精心设计学生活动程序,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参与感。活动教学过程中,不单要关注学生参与活动的广度,也要关注学生参与活动的深度,调动学生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实现教学活动的目的。

比如:适时利用板报、墙报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让学生收集整理法律知识和案例资料,使他们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提高法律意识;聘请法制副校长,实行长效的警民共建机制,与政法部门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让学生对法律具有切身的感受;与司法实践部门联系,选择适当的案件,组织学生旁听庭审;与离退休的老同志挂钩,邀请他们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邀请先进典型人物,举办报告会;开展“少年志愿者”活动,去社区或其他单位开展志愿服务;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定期与家长沟通;对单亲子女、留守儿童要给予特别的关注,由于他们处于特殊的家庭环境中,容易缺失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和关爱,一旦在社会上受到不良诱惑的影响,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外,教学活动是一个不断生成的过程,课堂的变化具有不可预定性,其随机性造就了许许多多的生成性资源,需要教师凭借教学智慧及时捕捉这些资源。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学会在活动中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用自己的身体去感受,学生才能真正成为学习和活动的主人,法制教育才能深入人心。

三、创新教学活动的形式,扩展法制教育

丰富的活动载体是对学生实施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每一个精心设计的活动,都会给学生留下难忘的印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通过创设的各种情境和活动,使内容的呈现与开展的活动融为一体,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体验,在活动中收获。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常用的有参观访问、社会调查、角色游戏、小品表演、讲故事、听音乐、看录像、看投影、讨论交流等。教师应根据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灵活地选用活动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生动活泼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活动空间。如,课前准备活动,可以结合教材内容让学生进行参观访问、社会调查、收集资料等;课堂学习活动,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在课内相机切人活动环节。

法制教育的感受范文篇2

关键词:德育导师制受导生暗导法明导法

众所周知,中职学生的素质与普高学生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如何提高中职德育教育的成效,是许多职教同行一直探索的问题。四年前,笔者所在学校开始了德育导师制的探索与实践,旨在动员全体教职工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建立德育导师与受导学生“一对一”的沟通互动机制。培养操行、学习辅导、生活关爱、心理疏导……帮助受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纠正心理偏差,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特别是任课老师“既管教又管导”的良好育人作用,有效形成“德育无死角、全员皆育人”的德育新格局,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一、德育导师的工作原则

经过近几年来的探索实践,笔者所在学校德育导师制的工作日臻完善。采用德育导师的工作原则如下:

1.发展性原则

德育导师的工作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

2.个性化原则

德育导师根据受导学生的个性特点,量身定制教导方案,实行个性化的教育,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兼容性原则

德育导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接受差异,与学生心理相融,真诚理解、关爱受导学生。

4.渐进性原则

德育导师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循序渐进地进行引导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

德育导师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受导学生在思想、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二、德育导师的工作制度

1.档案制度

即为每位受导学生建立档案,包括学生详细的家庭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学习情况等。

2.家校联系制度

德育导师每月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每学期家访两次,争取与家长达成共识,使学生在一个协调的氛围中加快进步。

3.谈心制度

德育导师不定期与学生谈心互动,方式可因人而异,有面谈、QQ、写信、E-mail、短信、电话等。

4.个案分析会诊制度

以年级组为单位,定期召开个案分析会诊会议,让导师交流教导心得,对疑难问题讨论互助。

还有导师工作记录袋制度,记录师生活动的全过程。

三、德育导师的工作方法

在实践中,德育导师的工作方法可由年级主任、班主任牵头,学校政教处采用以德育导师与受导学生一对一配对的方式,明确强调德育导师拟采取暗导法或明导法开展工作。

1.暗导法

所谓暗导法指的是德育导师明确自己的受导学生,而受导学生(被导学生)却并不知道德育导师的隐性教育。暗导法适宜于个性强,在遵守校纪校规方面有困难、道德品质低下、受导学生行为习惯有缺陷,且对老师有强烈抵触心理的学生。这些学生由于以往受老师的批评教育较多,对老师有明显教育意图的谈话或举动心持抵触,甚至会不屑一顾。对这样的学生采用暗导法易使受导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得到老师的帮助,有利于打破问题学生的心理壁垒,德育效果明显。

笔者曾遇到过这样一个学生:他自上初中起就开始经常逃学,上课时常以与老师作对为乐,任课教师看到他在课室里就会头皮紧张,班主任曾因他紧张得神经衰弱而住过院。了解掌握情况之后,学校政教处专门安排了一位25岁喜爱打球的男教师作为他的德育导师,特地在球场与他偶遇,通过经常在一起打球聊天,老师和学生很快变成了朋友,从学生的口中了解到这个学生是因父母离异而产生自卑,继而自暴自弃,学习成绩从原来的班级中上降到全班最差。该德育导师把到脉后便在生活上处处予以关心,耐心倾听他的快乐与烦恼,根据其心理特点适时给予疏导建议,并利用课余打球适时与他谈人生、谈理想,让他真正感受到一种被人重视的幸福与快乐,明确了自己将来要走的路。在德育导师及班主任的持之以恒的沟通配合下,这位学生从当体育委员开始,先后担任纪律委员、副班长,让他体验自己对集体的重要性,感受努力之后的成就感,第二学期还被推选为优秀班干部。德育导师尤如推动学生前进的那对隐形翅膀。

2.明导法

所谓明导法指的是师生双方通过填写意愿表,双向选择确定彼此的显性教育。明导法适用于缺乏合作精神,不善于沟通,性格内向的学生;学校中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单亲、重组、贫困等家庭子女;学习困难,家庭教育又不得法,从而不同程度厌学的学生;陷入早恋,情绪波动大的学生。这几类学生普遍有与人交流的渴望,希望得到来自老师的温暖和同学的帮助,但由于自卑不敢主动,这时明导法就能消除学生的顾虑,让学生有一个明确的心里依靠。学校大多数德育导师与受导学生的确定都是采用明

导法。

四、德育导师制下的新气象

1.顺利打破问题学生的心理壁垒

实施德育导师制,通过导师顺利打破问题学生的心理壁垒,纠正他们的心理偏差,使之重新发现自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班主任将问题较突出的学生情况及时汇报至政教处,政教处在全校范围内筛选跟受导学生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或有较好的契合点的德育导师,运用恰当的引导手段和方法,德育效果事半功倍。

2.受导学生通过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激发学习主观能动性

德育导师制的德育导师队伍构成主要是以班主任、任课教师为主,对受导学生的学习情况了如指掌。首先,每位德育导师至少带1名至多带3名学生,分配到的受导学生人数少,会集中精力予以重点关注。通过经常性的谈心和接触,导师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帮助学生量身定制学习计划,有利于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其次,受导学生能经常得到导师一对一的辅导,有利于学习困难的学生赶超其他同学,使他们在学习上不断体验成功感,增强学习自信。再次,导师每月与学生家长联系,帮助和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通过家校联手使学生在激励氛围中主动提高学习的积极性。

有这样一个案例:2008级财会专业班有位女生,平时听课很认真,基础会计的笔记做了一本又一本,但考试成绩却总不理想。班主任在周记中了解到她的苦恼,于是找基础会计的任课教师帮忙并特聘其为该生的德育导师。通过细心观察,德育导师发现该生上课时忙于做笔记,老师分析的重难点、疑点都没听好,听课效率不高,且在课内课外皆不提问。找到问题的结症,该导师指导她如何做笔记以提高听课效率,且要求勤学多问,使学生主动发现自己的知识疑点。此举大大提高了她的学习主动性,培养了她直面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如今,她已考入浙江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

3.助推学生找到人生的自我定位,增强学生的自重感、责任感,促使学生奋发向上

中等职校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整天无所事事,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我是来混文凭的”。当老师为他们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而感到惋惜时,他们却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我很重要”,他们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没有规划,对自己的未来一片茫然,不知道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现在的学习对自己今后的人生将会有怎样的重要影响,更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肩负着怎样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通过德育导师的悉心教导,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4.完善了学生的品行评价,形成科学有力的学生品行评价机制

以往学生的品行鉴定评语由班主任一人完成,难免有失偏颇。在德育导师制下,受导学生的品行鉴定采用以德育导师为主、班主任为辅的方法。由于德育导师与受导学生有着密切的联系和深入的交流,对受导学生所作的评语会更加准确客观,能更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德行表现,也易被学生和家长所认同。

5.发挥学校教职工特别是任课老师“既管教又管导”的良好育人作用

德育导师制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特别是任课老师“既管教又管导”的良好育人作用,彻底改变了以往任课老师“只管教、不管导”的状况,形成“学校德育无死角、全员皆育人”的德育新格局。在德育导师制下,每一位非班主任教师都有了明确的关注对象,教师的德育积极性和责任感大大增强,每一位教师都把怎样才能帮助好自己的受导学生,使之出现实实在在的进步作为自己的首要课题。此外,通过与家长的密切联系和家访,不少教师表示以前家长只知道有班主任,现在知道又多了一位德育导师在专门帮助关注自己的孩子,成为孩子的“亲人”、贴心人,家长们纷纷表示由衷的感谢,对学校的教育更满意,也更放心了。

德育导师制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教师的德育能力和责任意识,德育导师会将受导学生当作自己的子女或弟妹去看待并进行教育,有利于受导学生及时向德育导师倾吐心声,更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如今,德育导师制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德育成果,学生违规违纪现象明显减少,促进了校园及社会和谐,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肯定。相信在广大教育同仁的不断探究和努力实践下,一个颇具中等职校特色致力于提高职校生综合素质的德育导师制将会为职业教育事业做出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单振涛.学校德育的功利化倾向及其成因分析[J].教育科研与实验,1997(42).

法制教育的感受范文

一、思想政治教育中智性、心性与德性的统一

思想政治教育不是施教者向受教者的单方面灌输,而是一个受教者和施教者之间双向互动的过程,是施教者的“教”和受教者的“化”的统一。“化”是“教”的结果,同时也是“教”的目的、对“教”的成效进行衡量和评价的依据。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如何,内化是关键,它决定着教育者所期望的教育目标和内容能否为受教育者所接受、消化和吸收,而受教育者内化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他们的认识水平和心理需要。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培养德性的活动,要提高内化的效果,就需要对受教育者的智性和心性,即认识能力和心理需要进行一些深入的探究和考察。思想政治教育不是把施教者所期望的观念和意识单方面硬性地填塞到受教者的头脑中去,而是必须考虑到受教育者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等因素,考虑到用什么方法可以使受教育者更容易接受、哪些内容不但不利于受教育者整体道德素质的提高反而会引起他们的反感等问题,这样才能真正使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实效。

“道德认识是社会的道德要求转化为个人内在品质的首要环节,是整个道德品质形成的基础。”[1]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对“认识”的强调,除了指要引导受教育者主动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和水平,以实现知与行的完美结合,还强调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所进行的教育活动,必须要考虑到受教育者的认识水平和接受能力。首先,受教育者能否积极主动地倾听教育者的声音,并将其印入自己的观念之中,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是否存在着这方面的问题和困惑,并有获取相关知识的强烈需要。所谓问题,就是“认知主体对认知对象已知状态与未知内容之间的差距、矛盾的主观反映。其客观内容,是主体关于认知对象未知内容的欲知部分”[2]。教育者深入了解受教育者在理想信念、价值追求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之所在,然后才能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和培育。其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重视智性因素,还要求教育者对受教育者传授的知识、灌输的观念、提出的要求,必须是受教育者容易理解,并且能够接受和做到的。这不仅要求教育者在教育的内容上必须要贴近于受教育者的现实生活,同时还对思想政治工作者在说理的透彻性、语言的运用、表达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思想政治教育者还应当关注受教育者已有的知识状况,分析其中存在哪些错误认知以及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接受和内化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攻坚和突破。

“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3]除了智性之外,心性,即心理、情感等,也是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内化效果的重要因素。有学者认为,德育中发生情感障碍的原因之一,“是教育者在热爱、尊重、信任受教育者方面做得不够,致使师生间缺乏良好的情感基础,德育信息难以引起受教育者情感上的共鸣,发挥其应有的感染作用。”[4]如果说,智性因素在思想道德教育中主要参与对教育内容的认知,那么心性因素就是一种驱动和调节机制,调动起受教育者自觉接受的兴趣和动力。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强调心性因素,要求教育者必须因势利导,顺乎人的天性和情感。只有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同心同德,才能使受教育者积极、自觉、主动接受教化,决不能仅凭硬性灌输或恐吓(如在学校教育中老师告诉学生如果考试达不到何种程度就不能毕业,以此来强迫学生“学习”。)强行使受教育者就范。在晓之以理的同时动之以情,才能够达到真正深入人心的效果。

总之,思想政治教育中,必须把德性的培养与智性、心性状况协调起来,不能够拔苗助长,更不能缘木求鱼。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要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避免功利化和形式化的倾向,放弃期望通过“搞运动”的方式将思想政治教育毕其功于一役的不切实际的想法,从而真正潜下心来,做好这项“百年树人”的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中德性、智性、心性协同的途径

强调思想政治教育中德性与智性、心性的结合,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者把握好三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不要使三者相互脱节,另一方面,也要在德性培养的同时,关注受教育者智性和心性的培育,从而促进三者的协调发展,真正产生协同互动、相辅相成的效果。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鼓励受教育者积极思考。人们对一种思想观念是否真正认同,并且内化为自己观念的一部分,往往取决于他们对这一观念本身认识得是否深刻。现实中,由于心理上的偏见或错误经验的引导,人们并非对任何思想观念都会去做深入地思考,甚至本能地产生抵触情绪。改革开放之后,由于我们以前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等方面产生过的一些失误,导致“教化厌恶症与逆反心理的交互作用,不少人对思想道德教育产生了一种厌恶心理,既没有兴趣听,也不愿意听,往往对思想道德教育厌而远之。”[5]对于这种现象,纠治的办法,只能是在通过正确的思想观念进行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努力启发和启动受教育者的思维,调动他们自觉思考的热情,认识和领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真理性和价值性的内涵,抵制本能厌恶心理的消极影响。

第二,引导受教育者提高判断能力。思想政治教育素质形成的过程,同时也是个体对是非善恶的判断能力不断增强的过程。尤其是在当前价值观念多元化的背景之下,个体的判断能力,更是决定着其在价值观念上的基本取向。因此,在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必须要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提高受教育者的分析和判断能力。“所需的信仰不能硬灌进去;所需要的态度不能硬粘贴上去。但是个人生存的特定的生活条件,引导他看到和感觉到一件东西,而不是另一件东西;它引导他制订一定的计划以便和别人成功地共同行动;它强化某些信仰而弱化另一些信仰作为赢得他人赞同的一个条件。”[6]从提高受教育者的判断能力着眼,就不能仅仅将思想政治教育停留在理论传授和思想宣传上,还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有利于抑恶扬善、明辨是非的生活氛围,给受教育者善善恶恶的能力提高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三,通过陶冶情感、磨练意志、增强信念等途径提升受教育者的精神境界。知、情、意、信、行是人的德性品质的基本构成要素,同时也是德性培养中必须关注的五个环节。在德性培养实践中,“道德认知并不是直接转化为道德行为和习惯的,而是要经过道德情感、道德信念、道德意志这三个非智力因素作为中间环节和中介的。”[7]因此,尽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眼于受教育者德性方面的提高,但又不能局限于观念、认识和行为层面,在进行思想观念的塑造时,要把情感、意志和信念的培育放在突出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够使个体的品德有一个牢固的心理基础,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真正内化、深化。

第四,提升受教育者的勇于实践的能力和素质。受教育者内化在头脑中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还应当通过将其体现为实践活动的指导而最终实现观念形态的外化。能否将学到的观念外化,除了环境等外在因素之外,认识水平、认识能力、情感、意志等都是重要的内在条件。比如,在一个具体的情境之中,行为者选择何种行为方案,是否能够达到行动与观念的一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外在对各种因素的判断和行为者的意志力、决断力。只有从包括认识能力在内的各种能力层面上提高受教育者的实践能力,才能避免“知之不行”或“好心办坏事”等后果的发生。

三、德性、智性、心性协同原理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者的理念创新

思想政治教育中德性与智性、心性的协同关系,要求教育者在观念和方法上相应的转变,从而树立起新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要考虑到受教育者的接受能力。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是“教”和“化”的统一。现实中,教育者作为主体,往往更加重视的是“教”的方面,而对受教育者“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的关注则相对容易欠缺,从而导致将思想政治教育演变为知识教育的倾向。为了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除了考虑到思想政治教育本身的目标之外,还要根据受教育者的认识和接受水平,采用适当的方法,选取恰当的时机,使教育者容易理解,并且能够接受和做到。同时,教育者还要在充分了解教育对象的认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基础上,有意识地引导受教育者积极、自觉地主动思考,增强对知识和观念的领悟。

其次,增强说理能力的彻底性。“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8]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意理论本身的说服力。理论本身的说服力,是能否同受教育者内在的认识和需要形成共鸣的基础。如果不顾理论或教育过程的合理性,只是采取训诫或者灌输的方式,甚至用假大空的理论来进行脱离受教育者实践生活的教育,最终只能造成受教育者的厌恶甚至抵触。当然,为了增强说服力,也需要受教育者自身加强理论学习和修养,要使别人信服首先自己对理论本身要有着彻底的领悟,决不能“以己昏昏,使人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