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大河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报告范文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例(12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4-02-25 手机浏览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篇1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昌平区施工安全环保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2〕3号)工作要求,以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施工安全环保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强化各单位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提升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水平,坚决做好我区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区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扬尘管控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内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一微克”行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严防污染反弹,促进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持续向好,推进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增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昌平区施工安全环保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施工扬尘监督执法检查,督促工程各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全市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我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管控水平。

三、开展时间及范围

自2022年4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检查范围包括全区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项目。

四、组织机构

区住建部门成立昌平区施工安全环保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区住建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镇街、各行业主管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在施项目责任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安全监督站,负责统筹领导各项工作开展。

各在施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各镇街、各行业单位负责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巡查和现场检查依法对所管工程进行检查抽查,联合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和各街乡镇执法力量对规模以下工地开展全覆盖检查。

五、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落实情况

1.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扬尘治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在施工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增加绿色施工规程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传达到一线施工人员。

2.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围挡,施工围挡设置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并进行正常维护,确保结构牢固可靠,外观整洁美观,无破损、污渍和非法小广告等。(线性道路绿化等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除外)

3.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洗车池应设置沉淀池,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轮、车身清理干净。土石方施工阶段,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安装高效洗轮机。因出入口场地狭小无法安装高效洗轮机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4.对工程出入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确保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

5.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和数据传输技术规范》(DB11/T1708-2019)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保密工程等特殊原因的除外)。

6.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7.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其他场地应进行覆盖、固化或者绿化;土方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暂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覆盖或固化。拆除工程完成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裸露的场地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扬尘措施。

8.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取喷淋、喷雾或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单位每天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土方施工、干燥天气、空气重污染、风力四级以上等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9.风力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应采取必要的洒水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细散颗粒材料、易扬尘材料的堆放、储存、运输应封闭或有覆盖措施。

11.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12.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3.土方工程、拆除工程应配备雾炮降尘设备或安装喷淋(雾)系统。施工作业时应同时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拆除废弃物粉碎设施应满足环保要求具有除尘等功能。

14.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相关工作要求,空气重污染达到相应预警级别采取停止土石方、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及建筑拆除作业。

1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应符合相关规定。

16.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暂存的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封闭存放、全覆盖等措施。建筑物、构筑物内建筑垃圾的清运,应当采取密闭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落实情况

1.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安装渣土运输车辆车牌识别与洗轮机监测功能视频监控设备。

2.应当在施工前到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建筑垃圾消纳和处置方案备案,施工中及时进行续期,并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概要在大门口进行公示。

3.应当选择具有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应取得准运证。

4.应当选择取得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许可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在城市管理部门登记的综合利用点。

5.分别与运输企业和消纳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和处置合同。

6.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制度,在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和土方回填阶段,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门口设立检查点,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建立运输车辆检查台账并填写完整。

7.制定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人员管理,更新完善现场内垃圾收集容器和相关设施设备。

8.遵循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原则,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要在做好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及时收取相应品类垃圾,特别是厨余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三)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

1.各工程要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内容包括机械种类、型号、排放标准、进出场时间等内容。

2.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9〕10号)和《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使用经编码登记且符合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和极端天气减排情况

1.空气污染预警应急应对工作部署传达情况。

2.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大风预警、沙尘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检查情况。

3.当发生空气重污染、大风预警、沙尘极端天气时,施工现场依据《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北京市大风天气预警分级和应急相应措施》《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按照预警级别采取相对应的应急应对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开展此次施工安全环保月”活动,切实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部署此次活动,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此次活动自上到下形成合力,工作取得实效。

(二)实行分类分级,强化监督执法

各镇街、各行业单位要对辖区建设工程进行分类分级,登记上账,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重点对5000平米以下的施工工地加大现场检查频次。检查中应统一执法检查标准,对扬尘治理措施得力取得绿牌”的工地可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做到奖惩相结合,防止一窝蜂”式检查模式。对视频巡查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未落实的项目及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三)健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发挥视频监控使用效能

结合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扬尘管控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内容,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充分运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压实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职责。规模以上交通、园林绿化、水务、线性市政等其他行业工程应于4月15前尽快完成安装,并接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加大视频非现场检查频次,每周确保全部工程覆盖一遍,本市空气重污染期间,扬尘视频监控须24小时值班巡查。

(四)总结工作成果,按时上报信息

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将工作过程形成记录,对辖区内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力的项目要建立整改台账,加大检查和帮扶力度,制定可行措施,督促整改。及时总结扬尘治理先进经验,并加以宣传和推广。区住建部门在检查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总结,于5月6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篇2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建设效益深圳、和谐深圳的重要途径。我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由梁小群副局长任组长,各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及局办公室、质安处、建管处、科教处、法规处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建设局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构建了两级创建领导机构,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

1、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200*年2月至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200*年7月至8月,为巩固阶段,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创建的各项要求;200*年9月以后,为迎检阶段,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做好“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考核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年”、“基层基础年”的统一部署,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市容专项整治、清洁深圳月等活动,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宿舍、场容场貌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落实。

三、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创建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扬尘控制。建筑工地施工生产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建筑工程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减少粉尘影响;在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以及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防治噪声污染。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再进行夜间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融入到对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告知性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日常每一次的监督工作中贯彻落实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密闭管理、工地出入口硬地化、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等措施。今年前三个季度,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共检查工地8916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97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建筑工地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在我局组织开展的200*年上半年全市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中,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共检查工程项目153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7份,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

五、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篇3

一、高度重视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建设效益深圳、和谐深圳的重要途径。我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由梁小群副局长任组长,各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及局办公室、质安处、建管处、科教处、法规处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建设局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构建了两级创建领导机构,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

1、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200*年2月至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200*年7月至8月,为巩固阶段,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创建的各项要求;200*年9月以后,为迎检阶段,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做好“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考核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年”、“基层基础年”的统一部署,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市容专项整治、清洁深圳月等活动,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宿舍、场容场貌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落实。

三、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创建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扬尘控制。建筑工地施工生产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建筑工程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减少粉尘影响;在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以及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防治噪声污染。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再进行夜间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融入到对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告知性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日常每一次的监督工作中贯彻落实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密闭管理、工地出入口硬地化、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等措施。今年前三个季度,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共检查工地8916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97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建筑工地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在我局组织开展的200*年上半年全市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中,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共检查工程项目153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7份,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

五、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篇4

一、工作目标

1、场镇垃圾全面清除。辖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居住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到位,地面无明显污迹,无垃圾乱倾倒、乱堆放,无卫生死角。

2、基础设施规范整洁。场镇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环境洁净有序,绿化美观。沿街建筑物、店面无乱张贴、乱涂写。

3、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群众爱护公共环境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

二、工作内容

以主次干道、居住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以及车站等为重点,着力治理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随意倾倒污水、建渣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场镇部分路段“脏、乱、差”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清理辖区环境

彻底清理辖区范围内的垃圾死角,实行全天候清洁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增补、更新街路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清除河道、沟渠两岸及其中的垃圾污物;取缔违规占道市场、沿街流动摊贩,清理店外摆放和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和不规范的牌匾、广告;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和补栽缺损苗木;加强“门前五包”管理,清理门前堆放物;全面整治街路、学校、广场、车站周边和商业街、居民区内的各类违章占道现象。

(二)全面开展单位卫生整治活动

镇政府和镇级各单位要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及时清理垃圾筒,整顿停放车辆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绿化、美化环境。

(三)全面改善居民区卫生环境

清除垃圾污物和乱贴乱画现象,清理院区、绿地等场所的乱堆乱放杂物,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规范管理垃圾收集点。严禁散养家禽家畜。

(四)全面整治施工场所和集贸市场

清除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建筑残土,更换或修复施工现场的破损围挡,整齐堆放物料;及时清运拆迁现场的残土、垃圾,杜绝违章占道现象。

加强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有专人随时进行扫保,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发动业户彻底清理摊点内外卫生,擦洗货架,整齐摆放货物,无占道经营现象。

(五)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设置宣传板、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充分营造出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氛围,鼓励群众从身边做起,养成不乱扔垃圾的好习惯,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

四、职责任务

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由镇属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居委会是场镇环境卫生的工作主体。

(一)镇整治办

大力宣传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取得的成效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曝光影响场镇环境卫生的陋习;组织开展陋习调查评议和建言献策活动,并将场镇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对居委会以及部门的考核内容。

(二)镇党政办

组织开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以及对影响场镇环境卫生陋习的查纠措施和处罚标准的宣传;指导居委会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三)镇卫生院

组织开展场镇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健康卫生和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群众健康行为形成率;组织场镇群众订立《市民卫生公约》,提高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四)工商所在集贸市场、流通业、沿街商铺的经营者中开展场镇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集贸市场、沿街商铺经营者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处罚。牵头健全和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

(五)镇团委

组织全镇在校学生开展保持场镇环境卫生主题教育和“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社会实践等系列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通力配合

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我镇场镇环境卫生工作,镇属部门和居委会分别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牵头抓好工作开展,确保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镇属部门和居委员会按照网络化管理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要充分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使之成为促进场镇管理、营造良好秩序、提升文明程度的一项实事工程。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1篇5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切实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XX市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大清洁

一是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大清洁。为了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迎接祖国70周年华诞,继续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各片区管理人员深入一线,强化监督,按照标准全力做好我区73条市政道路、40条背街小巷、双创公园、72个自然村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在做好主次干道、园林绿化带、水域环境、农业公园、海滨休闲区等卫生清扫保洁基础上,重点对背街小巷、居民生活小区等卫生死角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清除积水、落叶、废塑料等废弃物。针对卫生死角、易反弹的垃圾点位多加巡查,确保街道干净整洁,沿街绿化带无杂草无垃圾。同时对垃圾桶内的垃圾及时清运,并加强对垃圾桶身、桶脚进行冲洗,切实保障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强水域滩涂卫生管理,确保水域滩涂环境干净整洁。优化景区、水体环境,每日出动水体保洁员19名,拖拉机1辆,对灵桂干渠、一大排等7条干渠、支渠进行全面清理,打捞水面漂浮物,清理渠内水草杂草树枝等各类阻水杂物障碍物,确保水流顺畅。修剪沟渠岸堤两侧杂草,修剪横伸出水面的树枝,喷洒农药除草。组织专门人员积极开展汛前自查准备工作,对辖区内防汛设施、干渠、大排、支渠进行全面详细自查,全力以赴做好今年防汛准备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度汛。如遇干旱天气,蒸发量大,农田缺水,积极响应农林水务处要求开闸放水,全力以赴保障辖区内农田灌溉用水需求。

环境大整治活动期间,累计出动人员406次,清运车9车次,拖拉机32车次,加班加点清理沙滩上堆积的水浮莲,共计清理水浮莲和渔业生产垃圾约120余吨,给广大居民和游客营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旅游环境。

三是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确保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要求。目前公用事业公司拥有道路洗扫车7辆,冲洗水车4辆,我区73条市政路和40条背街小巷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为了提高机械化清扫设备作业效率和道路卫生质量,由洗扫车一天两扫,市政路每天均安排高压水车冲洗及压尘,重点路段一天两次,市政道路机扫率达到95%。所有市政路配备保洁车及保洁员进行不间断保洁,每天保洁时间达到16小时。做好“机扫”和“人扫”的衔接工作,全面提高路面清扫作业效率。

四是集中整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理,切实改变长期以来开发区村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环境大整治活动期间,累计组织6480人次,大小型车辆及挖机等120余辆次,对开发区72个自然村卫生死角、陈年积存垃圾等进行整治,共计清理垃圾约340余吨。目前清理农村卫生死角工作已形成常态化,定期组织保洁员分片对自然村进行清理。经过集中整治和加强监督检查,各自然村卫生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

五是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为确保辖区生活垃圾达到日产日清无积存的要求,清运组划定职责区、核定工作量,全面实行定点定时和全封闭清运,严格按照“车走地净、车动盖蓬、垃圾容器内外净、运输途中不超载、无撒漏”的工作标准严把清运质量关,保证辖区整体卫生面貌上档次。同时及时出动拖拉机配合保洁员清理垃圾桶旁垃圾压缩车无法转运的木板、床垫等大件丢弃物。

六是全力做好辖区市政道路环境卫生整治。针对各区域环境卫生的薄弱点位加大巡查力度,对暴露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常态保洁作业精细化,及时清掏果皮箱、清运生活垃圾,对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设备进行清洗,减少病媒滋生的可能性,重点加强桂林洋大道、兴洋大道、国家热带农业公园、高山村、万达广场、开维生态城、海滨休闲区等区域整治力度,做到路面可视范围无明显垃圾、道路两侧无积存建筑垃圾、杂草杂物和卫生死角。环境大整治活动期间累计出动挖掘机、装载机、冲洗水车等机械约261辆次,东风车、垃圾压缩车、拖拉机约86车次,共计清理建筑垃圾及其他垃圾杂草杂物约250余吨。

(二)开展“城市家具”大清洗

一是加强主次干道、人行道绿化带以及果皮箱、垃圾桶等设施清洗工作。为营造清洁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良好形象。每日出动一辆垃圾桶清洗车按规划路线对辖区内的所有垃圾桶、果皮箱及周边地面用高压水枪全面冲刷,除污清洗。通过机械化冲洗和人力清洗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清扫不留死角,营造出更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环境大整治活动期间共计清洗垃圾桶589个,果皮箱327个。

二是定期对环卫作业车辆、公厕等设施进行冲洗和消杀。以“服务优质化,管理科学化,作业规范化”为质量目标,严格要求作业人员礼貌待人,文明用语。将公厕管理工作任务细化,定期组织公厕保洁员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厕卫生无死角,管理人员采取日巡查和随时抽查的办法,从而使卫生工作的长期开展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及时记录公厕保洁时间、保洁人员、病媒防治、设施设备维修等信息台账,确保公厕保洁流程规范化。环境大整治活动期间,组织人员在在公厕内外张贴风景画和文明宣传旅游用语,丰富厕所文化,营造良好的如厕环境。

(三)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大检查

一是开展路灯巡查。配售电运营部路灯组加强对辖区路灯的巡查力度,确保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及时恢复照明。截至10月8日,路灯组工作人员在对市政路灯巡查过程中共发现318盏路灯损坏,均第一时间进行修复,保障群众出行。

二是加强道路雨污水井盖排查。截至10月8日出动排水人员24人对全区14个对外排水口进行了排查清理,排查排水方井2541个,维修57个,排查排水圆井2672个,维修31个;同时维修更换供水井盖30个。排查加固雨污井防坠网327个。清理雨污井内垃圾约6车(拖拉机),疏通雨污井管300米,清理排水沟2500米,清理化粪池1车。排查全区10个涵洞,进行1次清理确保涵洞排水功能畅通。泵房常态清理养护1次。维修市政设施阻车水泥墩5个,路面损坏17处共维修约669.31m2。

(四)开展全民参与大扫除

为迎接“中秋、国庆”双节,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发区组织各处室、各社区居委会在辖区内开展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大家积极清理打扫,各司其责,消除卫生死角,营造文明、整洁、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脏乱差现象、生活垃圾治理待加强。部分农村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效不稳定,乡容村貌脏乱差现象时有反复。各自然村农户门前三包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普遍较差,房前屋后卫生情况差、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不入桶、建筑垃圾乱倾倒、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散养家畜家禽粪便污染、乱堆乱放等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道路污染问题屡屡发生。新区的成立,各项目建筑工地增多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限、沿途撒落、扬尘污染等现象严重,致使城区路面重复污染,道路使用寿命减短,给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

三是乱倒垃圾情况屡禁不止。海涛大道科技园处、开维生态城和林海三路、工业区四百亩等4处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偷排乱倒垃圾、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倒等现象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监督考核,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宣传引导,提高村民环卫意识。积极对接各社区居委会,制作各类环卫宣传单、海报、手册等,免费发放到村民手中,并在宣传栏进行张贴,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村民维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意识;积极对接各社区居委会督促村民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对态度恶劣、情况严重者将联合相关执法大队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是督促辖区内各工地要自行采取措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同时开发区执法部门也要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进行扣车、罚款处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清理工作。

三是逐步完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桂高一横路建筑垃圾堆放点已经xx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审批通过设立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制订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工作方案,将剩余3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形成相对规范的堆放点,大程度的减少开发区垃圾随处倾倒的情况,并通过执法部门加大对乱倒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采用居民举报等措施,逐步彻底解决辖区内乱倒垃圾问题。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各类工程施工所产生的余土、余渣及其它废弃物。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发展与改革、规划、国土、建设、园林、环保、水利、公安、交通、财政、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支持和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排放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

第七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向施工场地外排放建筑垃圾的,应当在项目开工15日前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并按规定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后方可排放。

为排放建筑垃圾申请办理处置许可文件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统一格式的书面申请书;

(二)计算建筑垃圾排放量的相关材料;

(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消纳地点相关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决定。经核准的,应当发给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并根据承运车辆数量配发许可文件副本。

第九条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直接在本施工场地内进行回填利用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15日前将建筑垃圾回填利用方案提交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场地不能完全消纳本工程的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

第十条居民装饰、维修房屋排放建筑垃圾总量在5吨以下(含5吨)的,可以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但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或者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的运输企业进行有偿清运。

第十一条因突发事件或者发生自然灾害,危及公共安全,进行紧急抢险施工排放建筑垃圾的,可以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但险情消除或者减缓后需要继续进行施工并排放建筑垃圾的,应当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企业,应当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申请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自有运输车辆达到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数量要求;

(四)载质量在5吨(含5吨)以下的运输车辆安装有全密闭运输装置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监管系统,载质量在5吨以上(不含5吨)的运输车辆合法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监管系统;

(五)运输车辆取得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决定。经核准的,应当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颁发给运输企业,同时将运输企业承运建筑垃圾的车辆予以登记,并配发运输证。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的运输企业及登记的车辆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农用地、林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中不影响规划利用、不影响防洪排涝和不会引发地质灾害的低洼地、自然冲沟、山坑、山沟等可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第十五条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

(一)对消纳场地具有合法使用权;

(二)具备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

(三)配备排水、消防等设施;

(四)硬化场地出入口道路并设置规范的净车出场设施;

(五)制定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和对废弃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并配备分类处置设施;

(六)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七)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应当安装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电子信息装置。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决定。经核准的,应当发给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可能影响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泄洪的,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准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前,应当征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意见。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应当交由已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的运输企业运输。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可以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自有车辆运输本单位建设或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垃圾,但不得承运其他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承运其他工程项目建筑垃圾,需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使用自有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应当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时申明,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拟用于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登记、配发运输证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经审核登记的车辆运输;

(二)车辆驶离施工场地应当实行密闭运输,不得遗撒、泄漏;

(三)按照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倾倒建筑垃圾;

(四)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副本、运输证;

(五)遵守货运车辆道路通行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管理:

(一)公示场内布局图、进场路线图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对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推平、辗压;

(三)在运输车辆驶出消纳场所前,应当冲洗车体,净车出场;保持进出消纳场所的道路整洁、畅通;

(四)严格按照方案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和对废弃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

(五)保持场内环境整洁,无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六)如实登记建筑垃圾受纳情况,并定期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其他危险废弃物。

第二十条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时,其设立者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

禁止使用伪造、涂改或者通过购买、租赁、借用方式取得的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

第二十二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场地干净、整洁,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许可擅自排放或者超出核准范围排放建筑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个体工商户或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的运输企业运输,或者使用未经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的自有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限期清理,恢复原状,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倾倒在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建筑垃圾,当事人应当立即清理,不能立即清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立即代为清理或者委托第三人清理,清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因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当事人应当负责予以治理或者承担环境污染治理费用。

(三)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未经登记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以每车次500元罚款。

(四)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按规定实行密闭运输的,责令改正,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以每车次500元罚款;沿途遗撒、泄漏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的,责令立即清理,并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5万元;当事人不能立即清理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立即代为清理或者委托第三人清理,清理费用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

(五)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按核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建筑垃圾的,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或者采用自有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以每车次500元罚款。

(六)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不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副本或者运输证的,对车辆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设置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建筑垃圾消纳场未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建筑垃圾消纳场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或者其他危险废弃物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建筑垃圾消纳超出核定的场地、容纳量受纳垃圾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违反本办法规定,在6个月内受到2次以上(含2次)行政处罚的,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收回配发给该车的建筑垃圾运输证,一年内不予重新办理。

第二十九条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有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证,一年内不予重新办理:

(一)随意抛撒建筑垃圾、不在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经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仍不予以清理的;

(二)因所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反本办法规定,在6个月内共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制度,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延续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有效期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定期将建筑企业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不良信息记入建筑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第三十二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

(二)对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

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推进美丽x建设,根据《x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x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攻坚行动,建立健全的垃圾治理体系、全域覆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和谐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x.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

x.明确属地管理职责。各镇、村委会要肩负起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的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整体联动的要求,自上而下,分层具体研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开展治理工作。

x.突出重点,全域治理。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领域,在集镇街道、居民小区、村社庭院、公路沿线、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景区景点、田间地头等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工作,做到全行业、全领域、全覆盖。

x.网格管理,全时保洁。综合利用多种手段,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村社干部包社、党员代表包户、农户门前“五包”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行全天候保洁,做到污水垃圾日产日清和无害化处理。

二、工作要求

(一)有成熟的治理模式。

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县级统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将各镇转运站的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处理终端。各镇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范围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将村庄垃圾收集转运到垃圾转运站处理。行政村负责本村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引导组建村民理事会等社会性群众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发动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村组负责村湾内日常保洁与垃圾收集,保障每天早晚必须各保洁与垃圾收集一次,做到保洁范围“四不见”(不见塑料垃圾、不见人畜粪便、不见乱堆乱放、不见污水乱流)。村民负责房前屋后及自家庭院的环境卫生保洁及垃圾投放分类。在村委会所在地、文化健身广场、农户居民点、沿路乘车点等人口聚集的地方配套环卫设施。各村因地制宜选择垃圾集中堆放点和收购站,畅通垃圾清运渠道,确立高效的垃圾收运管理体系。

(二)有完善的设施设备。

立足现有设施、设备情况,分步分类完善。户有垃圾桶:在偏远山区按每x-xx户配备一套固定式垃圾分类桶,农户分散、交通不便地区适当多配备;湾有垃圾箱:按照xx-xxx户一个勾臂箱的标准配备,自然湾较大、常住人口较多、较集中的,配备x-x个勾臂箱,自然湾较小、常住人口较少、较分散的,配备x-x个勾臂箱。逐步取缔敞口垃圾池;村、镇有环卫车:按照每两名保洁员各一台电动三轮环卫车和人力三轮环卫车、每镇一台洒水车标准配备;镇有中转站:每个建制镇建有x座符合标准的垃圾中转站;县有转运车:按每两镇一台大型垃圾转运车辆配备,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及时转运,鼓励转运车辆统筹调度使用。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滤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防止运输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鼓励区域内车辆统筹使用;xxxx年底前,所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建设达到验收要求。

(三)有稳定的保洁队伍和监督管理人员。

组有保洁员:人口密集的村湾按照约xxx户-xxx户配x名固定保洁员和清运人员,相对疏散的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村有监管员:聘请村组有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干部负责监督保洁员清扫、监督保洁公司清运等工作;镇有考核员:各镇安排专人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人员经费由各镇负责;县有巡查员: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巡查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申报、中转站建设、指导考核、督办等具体工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工作有专人、专职、专门机构负责;聘有监督员:邀请x电视台、x热线等新闻媒体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x名监督人员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四)全面展开宣传攻势。

建立由领导干部带头,带动全员参与的宣传推动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效率,通过政府微信公众号有关垃圾治理常识、各村卫生检查通报等内容,制作宣传展板、横幅。通过强化道德约束的方式,将垃圾无害化治理列入村规民约,培养群众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

(五)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广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方法逐步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注重垃圾源头减量治理。出台群众激励措施:对于进行垃圾分类的群众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根据积分,全县每年评选xxxx名环保分类先进分子予以公示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资奖励。同时各村应每月根据积分小结情况,给予垃圾分类做得好的群众一些如肥皂、毛巾等小奖励,提高群众积极性。完善分类收集设施体系:按照便利、安全、适量的原则,分别设置有害垃圾及易腐垃圾固定回收点,并在醒目位置标识有害、易腐垃圾标识,由专人负责清理。将现有无分类功能垃圾桶逐步更换成固定式垃圾分类桶。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等设施都应将垃圾分类功能纳入采购标准之中,鼓励采用收集过程“车载桶装”的收集模式。对分类指导志愿者、从事“二次分拣”的环卫工等给予补贴。

(六)完成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每年定期开展为期x个月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第一部分:重点完成武赤线、咸潘公路、嘉陆公路沿线各村主干道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第二部分:完成各主要村湾大规模的存量垃圾集中整治工作。第三部分:完成偏远地区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清扫保洁队伍定时清扫,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重点地段日产日清,其它区域“随满随清”。督促农户开展庭院内外常态化整治,做到庭院居室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无卫生死角,做到视线范围内无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建筑材料和其它堆积物。在集中整治工作中,针对农村存量垃圾情况要进行详细的摸底工作,并制定任务清单,实行销号治理。

(七)完成破旧空置房屋整治。

开展农村空置房调查摸底,动员群众拆除残缺、破旧房屋圈舍,并采取改造、翻新、清洗、粉刷等措施进行整治;针对农村长期无人居住的空置房屋,依托农村“三无”人员安置点建设,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引导群众自行拆除。

(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整治。

进一步完善各镇农村污水管网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九)完成农作物污染整治。

结合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重点区域的废旧农膜、农药瓶(袋)、种子袋等农业废弃物进行清理整治;落实农业生产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制种企业等在农作物污染方面的主体责任。

(十)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大力推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的清洁化生产和生态化养殖技术,督促养殖场区完善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十一)河道渠系整治。

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对百里长渠、金水河、陆水河等河流渠道内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破坏河床渠系、污染水体等问题进行生态环境质量整治。

(十二)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转运厂建设。

对建筑垃圾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推动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集中转运化,所有建筑垃圾转运至葛洲坝水泥处理厂进行处置。探索建筑垃圾就近铺路、回填工作联系机制。

(十三)实行信息化监管。

从xxxx年开始,启动“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xxxx年实现与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对接。通过环卫基础设施数据管理、环卫车辆智能监控、垃圾中转站视频监控、环卫人员智能监管、垃圾收集质量监管、环卫作业质量监督检查的方式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实时线上监控、动态管理。建立微信工作群,实时跟进各镇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不定期督查。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启动阶段(xxxx年x月-

x月)。

x.全面启动专项工作。成立全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并从各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制定x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实施方案并协调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各镇下一步工作任务,督促各镇结合本镇实际成立工作专班、编制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xxxx年x月)

x、全面开展摸底工作,包括各镇、村、自然湾、主要道路、存量垃圾的分布情况,环卫设施、人员配备情况,各自然湾常住人口情况等。(xxxx年x月)

x.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任务清单,倒排工期、销号治理。(xxxx年x月-xxxx年x月)

x.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工作专班实时跟进各镇工作情况,每月进行现场摸底督查,及时通报,敦促整改。(完成时间:xxxx年x-xx月)

x.启动“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前期建设方案征集、选址、设计、招投标等工作。(xxxx年x月-

x月)

x.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xxxx年x月-

x月)

x.全面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活动。(xxxx年x月-x月)

x.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充足到位。(xxxx年x月-x月)

x.启动市场化运作前期准备工作。在垃圾无害化治理前期以政府主导实施、后期推向市场化运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前期准备。(xxxx年x月-x月)

xx.落实五员建设,组有保洁员、村有监管员、镇有考核员、县有巡查员、聘有监督员。(xxxx年x月-x月)

xx.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xxxx年x月-xxxx年xx月)

xx.统筹协调建筑垃圾按照就近资源化利用处理。(xxxx年x月-

xx月)

xx.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各行政村村委会所在村湾、主干路沿线村湾为试点,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xxxx年x月-

xx月)

xx.完成破旧房屋整治统计、拆除协调工作。(xxxx年x月-

x月)

xx.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土建及主管网铺设工作。(xxxx年x月-

xx月)

xx.全面开展农作物污染整治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xxxx年x月-

x月)

xx.启动“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前期建设方案、选址、设计、招投标等工作。(xxxx年x月-

x月)

(二)xxxx年全面攻坚(xxxx年xx月-xxxx年x月)。

x.总结垃圾分类试点经验,在全县逐步推广,行政村覆盖率达到xx%以上。(xxxx年xx月-xxxx年x月)

x.完成县级

“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和监控管理。(xxxx年xx月-xxxx年x月)

x.完成县域剩余xx%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xxxx年xx月-xxxx年x月)

x.建立技术支撑、运行管理、资金保障三大体系。(xxxx年xx月-xxxx年x月)

x.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符合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标准。(xxxx年xx月-xxxx年x月)

x.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达xx%以上。(xxxx年x月-

xx月)

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配套设施建成运行。(xxxx年xx月-

xxxx年x月)

x.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xxxx年xx月-

xxxx年x月)

(三)xxxx年全面达标(xxxx年x月-

xxxx年xx月)。

x.县级“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测。(xxxx年x月-

x月)

x.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治理机制。(xxxx年x月-

x月)

x.镇开展自查,县组织初查,对标对表补短板、不漏项。(xxxx年x月)

x.全面考核验收。接受省政府对各镇进行的全面验收,对不达标的镇严肃问责、限期整改。实现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xxxx年x月)

x.提升巩固,常态化推进。(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覆盖全镇、责任到人,按保洁区域和保洁质量要求进行治理工作监管,达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要求。镇里第一责任人为镇长、直接负责人为分管班子成员,主要职责为建立工作机制,加大监管、保障力度。村里第一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直接负责人为村组长,主要负责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监管。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整合各类资源,筹措工作经费,落实管理队伍,保障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二)完善资金长效保障机制。

采取“向上争取债券资金、县级财政统筹安排、镇级列入预算、村级具体实施、农户适当缴纳”等方式筹措资金,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保洁员工资;整合住建、水务、环保、农业等部门用于环境整治的专项资金;依据“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探索建立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向农民适当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具体办法由县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制定。

(三)完善考核制度。

县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对各镇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考核排名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排名情况全县通报。各镇每月组织自查,自查结果作为季度考核参考依据。根据季度考核排名情况,对排名前xx的村按照每村x万元的标准进行资金奖补,对排名靠后的镇村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同时不能纳入当年的综合目标考评优秀范围。对各镇、村垃圾治理人员的收入与作业质量挂钩,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四)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长:x

副指挥长:x

员:x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住建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附件:x.x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季度督查方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篇8

(一)着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1)健全督查考评体制。为加大城市管理资源整合力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日督查、月考评、季巡察的责任单位、队伍组成、督查内容、考评标准、奖惩措施等,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也分别亲自带队督查,对各阶段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责任明确,区其他领导也先后组织18人次的督查检查,确保存在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到位。

(2)强化环卫督导机制。建立区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挂钩街道督导环卫机制,实行区文明办、城监大队、城管办、环卫处等各一名领导分别挂钩三个街道和华林经济开发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区城管办、城监大队、环卫处、街道、公司组成的日常督查队伍分两个片区,每日四次督查,发现问题当日书面反馈各业主单位,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在迎省运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期间,对城区九条主街道路段、省运会比赛场馆、来宾入住酒店周边的城市管理分别由8名区委、区政府副处级领导按部门系统进行挂钩,确保以干净、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盛迎省运会。

(3)完善城管投诉机制。为及时掌握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热点和薄弱环节,积极主动征求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投诉,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方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搜集问题和意见,并主动向区直有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征求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加强对“12319”城管投诉热线、今日视线、湄洲日报、*晚报等媒体曝光、市区反映、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市民投诉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所有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截止目前,共受理媒体曝光、市区反映、市民投诉12起,办结12起。

(二)着力完善环卫设施配套

(1)推进垃圾中转站建设。主动协调配合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卫处等职能部门在*中转站建设选址工作,现已完成审批手续,进入建设实质性阶段。并积极配合市环卫处做好下磨、龙桥、南门农贸市场垃圾转运站压缩式改造工作,有效地解决了环卫清扫清运压力。

(2)强化环卫果皮箱配置。至,我区共投入58.5万元设置了206个垃圾吊桶、30个园林式垃圾桶、17座垃圾收集屋、880个果皮箱。由于受人为破坏及市政建设等原因,原购置的果皮箱(垃圾桶)已大部分损坏无法继续使用,今年,我区又投入43万元,已对城区部分主干道重新购置100组双体果皮箱,6条门前三包示范街购置了1700个塑料垃圾桶,取缔原有破旧竹筐。并计划在城区其它主次干道、人口密集路段设置400组分类果皮箱、200个塑料大垃圾桶,目前正着手网上招投标工作。

(3)全力维护垃圾收集池。对莆岭路、三信城市家园西南侧、城港大道、荔涵大道、荔园路等垃圾池、垃圾屋进行维护改造,共维修了垃圾池6个、垃圾屋2个,新建垃圾池5个,有效地解决市民无处可倒、随意乱扔垃圾的问题。

(三)着力提高市容环境质量

(1)加强环卫作业管理。一是组织环卫安全检查。分别于1月、7月份两次对环卫公司清洁工住宿状况、安全用电、卫生管理等进行督查,并针对城市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加大指导、督促承包公司建立健全督查、考评、作业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扫路王、垃圾吊桶车等机械化作业水平,推进公司规范管理、高效运作;二是检查定岗定责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地抽点路段环卫清洁工作业人数,确保定人定岗定责制度和标书规定“两清扫三保洁”要求落到实处,并对全区环卫工人发放蜂蜜、茶等防暑降温物品,给环卫工人带去清爽和政府的关怀;三是扩大环卫作业范围。积极向市财政争取经费支持,把东园路、城港大道、南湖路、荔园路两侧安置区等部分新建道路环卫作业推向市场由环卫公司进行运作;四是实行24小时保洁和垃圾不落地作业。10月18日—11月18日,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期间,我区组织应急队伍169人,环卫作业公司清洁工全员上岗,城区25条主要道路实行垃圾不落地环卫作业方式,其中九条主干道及省运会比赛场馆和来宾入住酒店周边路段实行了区、街道、居三级督导值班,环卫公司清洁工定人定岗24小时保洁,确保了城区环境干净、整洁、优美。

(2)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全民卫生周活动。2月份,出台《城厢区开展“讲文明、迎省运、庆新春”全民卫生周活动工作方案》(莆城城管委[2010]1号),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集贸市场、河道卫生、建筑工地等5个方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综合整治,使下磨市场的脏乱整治、擢英中学及贝克啤酒厂周边的溪道脏臭等12个比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中心城区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评整治。4月、5月份,针对迎接全省去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多次组织对辖区内城市管理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使三信城市家园西南侧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市第二实验小学西侧乱堆放杂物、福厦路原贝克啤酒厂大门右侧闲置地乱堆放、荔园路两侧乱堆乱倒垃圾、三信电子城边下水道堵塞等11个遗留时间长、工作难度大的卫生死角问题得到全面整治;三是开展城市管理系统奋战150天专项整治及迎省运讲文明树新风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全面落实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大干150天及区政府“奋战150天全力打好六大战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市容市貌、城市道路、环卫设施、城市管理宣传等工作,通过氛围营造、自查整治、集中整治、全员保洁等方式,开展了卫生大扫除、野广告、“滴撒漏”、和乱堆放乱摆摊清理,强化建筑工地管理,使学园路*学院门口、莆五中后门、筱塘北街人行道杂草、胜利南街、莆阳路、南门路、凤凰路绿化带脏差、三信电子城对面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流、荔园路两侧建筑垃圾乱堆放、东方国际酒店周边乱摆摊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四是加强卫生死角整治。

抓好三信城市家园西南侧景观带建筑垃圾大量堆积问题的整改,积极做好养猪场户主征迁签约和征迁扫尾工作,主动协调市建设局、市园林处及时回填堆积的建筑垃圾,提高了景观带该段周边卫生质量;针对居民反映凤凰大厦小区物业解散后垃圾无人清理问题,及时督促街道进行整改,由晋江大地公司增派1名清洁工人,每日进行2次清扫保洁;针对媒体反映的南门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脏差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召集60多人,雇请两部农用车、一部洒水车对市场及周边杂物进行全面清理,乱摆摊设点进行取缔,道路进行全面冲洗,并挨家挨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规范了市场内外秩序,市广电中心城厢记者站和区报道组对现场情况也进行了报道;针对福厦路西侧原贝克啤酒厂大门右侧空闲地乱堆放建筑垃圾及杂物已形成卫生死角的问题,积极与市建设局、市城管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并投入2.8万多元,雇佣4部铲车、1部农用车、1部“怪手”和6名工人对闲置地乱堆放的约2.5万方建筑垃圾和杂物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对闲置地进行砌筑围墙,有效地展示了新形象新面貌。

同时,针对市“两会”、妈祖文化节、艺博会及中央、省、市领导调研检查、国庆节等重大节会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专项的市容市貌整治,为重大节会活动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3)重抓示范街(路)管理。今年,我区选定筱塘街、建设路、荔城路、莆糖路、莆阳路、兴安街等6条人流量大、影响面相对广的街(路)作为“门前三包”、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服务示范街,与沿街店面签定责任状,免费发放塑料垃圾收集桶,组织野广告乱张贴全面清理,杂草清除,并采取以奖代补等有效措施促进常态化示范管理,街容街貌不断改观。

(4)强化建筑垃圾清理。从今年起,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我区每月约投入1.5万元,专门委托两家垃圾清运公司,雇佣2部农用车专用于城区无主建筑垃圾、杂物等清理工作,并由去年的每半月清理一次增加到目前每周至少全面清理一次。尤其在迎省运期间,我区进行了全天候巡查,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清理一处。同时,结合重大节会活动、市民反映、市里通报等增加清理次数,尽可能地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管理

(1)强化环卫作业队伍管理。能否抓好环境卫生工作,一线环卫人是重要因素,为此,我区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环卫作业承包公司中层干部的管理,派专人参与指导环卫作业公司对上级会议精神传达和工作部署,督促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日常督查队伍建设。从4月份起,我区各抽调区城管办、城监大队、环卫处、街道、环卫公司1名干部组成的16人日督查队伍,并指定4名干部为组长,负责对日常上岗、考勤、工作落实等管理,配备了两部巡查专用工具车,加强了日常巡查管理。

(3)强化环卫应急队伍建设。除了加强督促指导承包公司外,我区还建立重大节会活动应急预案,建立了环卫应急(150人)、野广告清洗(65人)、城市管理协管员(45人)、下磨溪道保洁(6人)以及联动执法管理“五支队伍”,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五)着力强化城市环境意识

(1)制作城市管理告示牌。我区在城区部分街道路段显眼位置制作了立式城市管理告示牌18块、张贴式城市管理告示牌150块,对“门前三包”、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缴纳及违反城市管理的处置规定等进行宣传。

(2)制发城市管理工作手册。制作了350份“门前三包”协管员工作手册,全区6条示范街60名协管员、20名街道(园区)城管办人员、15名居委会卫生员及区日常督查组人员每人一册。同时,组织对门前三包协管员岗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协管员劝导操作能力,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

(3)出动宣传车载播宣传。针对城市管理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按照区城监大队、区环卫处、街道办事处2:1:1(2部、1部、1部)比例,出动宣传车,就落实“门前三包”、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等城市管理制度进行不间断载播广泛巡回宣传,做到广播有声。

(4)签定城市管理责任状。区城管委与各街道(园区)、街道与居委会签定城市管理系统奋战150天工作责任状计20份,街道(园区)与沿街店面业主及园区企业签定“门前三包”责任状计15600多份,进一步强化街道(园区)、居委会、沿街店面等落实“门前三包”、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的责任意识。

(5)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通过《湄洲日报》、《*晚报》、《城管简报》、《城厢要讯》、《今日城厢》、今日视线、纠风在线、电视台等各种载体媒体宣传作用,及时跟踪城市管理工作动态,曝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据不完全统计,市区各类媒体宣传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报道32则,印制《城管简报》15期,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管理宣传工作。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篇9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活、低碳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促进主要污染物得到切实有效处理,持续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加快打造国际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监察成果,拓宽生态环境监察领域,建立健全环境执法长效机制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对可能影响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与景区主要出水口设置监测断面,对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常态化、立体化监控,定期公布景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加强对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强对排污单位污水预处理的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督促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在线数据真实有效。

3、加强对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和处置的监督检查。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改进固体垃圾处理工艺,加快垃圾收集中转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垃圾转运网络的运行,持续推进各类垃圾清运下山。督促各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分类分拣各类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监管,改进生物处理工艺,强力推进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置进程,确保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逐步取缔景区垃圾焚烧工艺。加强景区内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管,严格落实危废五联单制度。

4、开展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景区内经营车辆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对老化严重、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坚决予以淘汰。积极探索清洁能源代步工具。

5、严厉打击景区范围内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破坏生态、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

1、全面检查景区范围内非污染项目、区域开发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旅游开发项目、旅游服务设施项目等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以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情况,重点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生态恢复以及环保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着重查处“未批先建”和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而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营的项目。

(1)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根据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分类审批的规定,及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逐项落实;

(3)已建成项目要及时申请试生产并组织环保竣工验收;

(4)环保执法部门将适时开展对建设项目环评落实情况的后督察;

(5)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须将建设项目相关材料报环保办备案。

2、加强工地现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对周边林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禁止随意倾倒各类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规范堆放建筑材料,配套临时公厕等污染防治设施。已完工项目要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及时做好地的绿化美化与生态恢复工作。

继续实施建筑垃圾全面下山制度,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

(三)对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在2011年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经营单位落实整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后督察,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并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将对景区内宾馆酒店、餐馆食堂等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油烟净化设施以及雨污分流等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转、跑冒滴漏、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征收排污费。对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后督察档案,列为每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实施跟踪督察的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确定整治重点,下发《2012年风景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按照方案中的检点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察阶段(10月)

迎接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景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各项执法整治工作的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完成2012年风景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成立“2012年度风景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开展风景区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园林局环保办。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移办制度,共同整治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依法申报污染排放情况,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企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督察指导力度,狠抓督办案件落实

景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持续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历年专项行动、生态考核以及生态环境监察中未完成治理的环境问题以及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强化责任落实,真正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和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开展后督察。专项行动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生态建设考核。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篇10

一、目前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今年初,__城管执法局、创建办、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批许可组、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根据桐乡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工地创卫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截至11月底,审批许可组已办理建筑垃圾处罚核准20多起,3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达到《__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标准,通过审批核准。督察指导组、联合执法组走访指导施工单位1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筑垃圾3000多立方米。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针对建筑垃圾乱倾倒、装潢垃圾处置等的特点,组织力量走访装修公司、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章行为10多起。通过前阶段整治,建筑垃圾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处置,乱倒建筑垃圾现象明显好转,建筑垃圾事先审批核准制度基本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当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刚刚起步,长期以来建筑垃圾处置处于无序化状态,一些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装修单位及人员尚未形成实施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意识,少数电瓶三轮车、施工单位人员对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不理解不配合,制约了管理工作的开展。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刚刚起步,管理经验相对不足,对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的监管机制有待探索和完善,如何应用市场化手段来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办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些镇、街道尚未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少数运输单位偷倒、乱倒现象仍然存在。3、建筑垃圾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建筑垃圾运输处罚主要在晚间进行,目前对建筑垃圾的执法管理主要依靠通过延长管理时间,开展联合整治的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人力物力的投入较大。在执法方式上需要进一步创新,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执法的实效性。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收纳处置,主要用于工程回填,尚未对建筑垃圾中石料、砖块等实施综合利用,形成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目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引导建筑垃圾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

(一)继续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

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培养群众的自觉遵守意识十分重点。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宣传和引导,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一是进一步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督察指导组和城管执法各中队要树立长效管理意识,建立定点、定人联系制度,继续走访施工单位、装潢单位等,发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资料,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指导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施工单位、装潢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审批核准、包扎覆盖、规范消纳等措施,逐步让群众知道在运输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提高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新闻媒体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营造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建筑垃圾整治进展情况、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对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三是研究建立行业协调沟通制度。根据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行业起步时间较短,行业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的情况,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交流会、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听取多方意见,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规范行业秩序,完善行业自律制度,营造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管理资源,完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要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关键在于建立建筑垃圾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要在建立审批核准、部门联合整治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管理办法。一是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制订建筑垃圾运输行为监管制度,建立运输单位台帐资料,对运输单位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章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将违章行为记录在案,在对运输单位资格审批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虑,对违章行为恶劣的,取消其运输建筑垃圾的资格。二是要建立经常性联合执法机制。建筑垃圾管理一项长期性工作,由于建筑垃圾违章行为涉及城管、建设、公安、交通等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协调联动。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无证运输、乱倒、乱堆等违章行为从严查处。三是要研究引进市场化机制。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逐步建立公开招标制度,公开建筑垃圾清运单位、数量、竞标情况等内容,提高建筑垃圾管理效益,规范建筑垃圾市场秩序,并实现建筑垃圾的公开化、透明化。四是要推进镇、街道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要根据各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镇、街道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建立镇、街道建筑垃圾收纳中转站,建立二级转运网络,扩大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的范围,消除管理空档,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城乡一体化。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建筑垃圾执法管理的实效性

要进一步总结建筑垃圾管理的经验,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方式方法,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的实效性。一是要建立定点指导和区域负责制度。根据城管执法各辖区中队的区域划分,按照“谁的区域产生建筑垃圾,由谁监管”的原则,在施工单位、道路开挖等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时,确定1-2名辖区城管队员,作为建筑垃圾管理联络员,负责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环节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审批手续,指导规范营运等工作,把管理关口进一步前移,防止违章行为的发生。二是研究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信息化管理系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对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安装gps数字定位系统,将运输车辆编号、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纳入数字化信息平台,对运输、消纳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督。通过提高建筑垃圾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减少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节约管理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特点,在查处违规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时,要突出对施工单位等建筑垃圾产生源头的治理这一关键环节,重点加大对产生建筑垃圾单位的处罚力度,控制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提高管理的针对性。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篇11

【关键词】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必要性;可行性;对策建议

一、加快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刻不容缓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绿色、低碳则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原则。推广绿色建筑、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一个十分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新型城镇化已经在全国铺开,对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加,优质的天然骨料在城市周边已被用尽,与此同时,建筑垃圾迅速增加,我国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处理有如下几个特征。

1、建筑垃圾总量庞大,增长速度迅速

我国已经经历了工业化的初期阶段,目前正在向工业化后期过度,在这一过程中城镇化也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项目数量庞大不可避免,因此也必然产生大量建筑垃圾,据测算,我国每新建1万平方米的建筑,就产生500-600吨建筑垃圾。而拆除1万平方米的旧建筑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达到6000-10000吨,是新建工程的10倍。相关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左右。仅2015年我国产出的建筑垃圾(含公路翻新维护垃圾)就高达35.5亿吨。

从2000年到2013年,我国建筑垃圾年均增长16.2%。预计未来10-20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和升级,建筑垃圾还将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有研究机构用“建筑面积估算法”和“灰色预测模型”预测我国未来建筑垃圾的产量,结果显示,到2030年我国建筑垃圾将达到每年73亿吨,比现在增加一倍以上。

2、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当前,我国的建筑垃圾主要采用传统的倾倒和地下填埋处置方式,这种原始的方式不仅浪费大量的土地资源,也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堆放和填埋的建筑垃圾会因为发酵和雨水淋溶,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产生渗滤液,对周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如果长期堆放,建筑垃圾中的有害物质会通过垃圾渗滤液对土壤产生严重污染。此外,当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时,会在高温、水分、日照的作用下发生分解,产生粉尘和有害气体,对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可见,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渠道多,污染程度高,治理周期长,会带来潜在的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

3、造成多种资源严重浪费

相关研究表明,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中露天倾倒的部分需要占用土地1.5亿平方米,即使填埋的建筑垃圾也要占据。建筑垃圾围城已经成为我国各大城市发展中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一方面浪费了大量土地甚至是耕地资源,另一方面也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这种资源浪费还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在上一个经济快速增长阶段,东部地区城市化发展最快,是建筑垃圾的主要产生地,但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加快,建筑垃圾也随之向中西部地区扩展。

4、回收利用程度低

对国际建筑垃圾资源化情况的调研表明,当前国内建筑垃圾产业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仍停留在传统的现场移动设备处置和填埋的处置方式上,少部分地区采用了固定设施处置,但回收利用形成的主要再生产品为低品质砂石、各种砖、非承重板材、无机料等地段产品,总的资源化再利用率仍不足5%,并且未资源化部分还会产生严重二次污染。而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率远远高出我国,例如德国在2008年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就达到了95%,再生利用率也达到70%以上。根据联合国再生联合会的统计,欧洲主要国家的建筑垃圾平均利用率达到80%左右。

二、加快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是我国的重大战略选择

1、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任务的必然要求

针对发达国家的研究显示,在人均GDP超越3000美元之后,居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会迅速攀升,生态需求逐渐显示出超越经济需求的态势。在上世纪90年代,联合国就公布了绿色GDP核算体系,把环境要素囊括到人类财富中。我国人均GDP早已超越了3000美元的水平,生态环境供给与人民需求的矛盾也将日益突出。

党的十报告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中国要坚持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之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针对建筑垃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

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建筑垃圾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降低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缓解资源短缺的发展瓶颈,对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可操作性。特别是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持续快速推进的形势下,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不仅能够改善城市环境,也使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促进循环经济模式的形成。

2、国内供给侧改革“补短板”的必然要求

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的重要策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经济领域的五大任务分别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而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环境质量则是“补短板”任务的重要内容。

在需求管理主导的经济发展阶段,主要依靠的是资源要素低价格条件下的高投入为支撑的粗放发展模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持续高消耗,已经使得传统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可持续发展的压力和挑战前所未有,破坏严重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短板。此次中央工作会议就明确指出要保护生态环境,要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作为建筑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积极减少产业增长对生态环境的冲击。在新型城镇化如火如荼拉开的背景下,建筑行业、房地产产业势必面临新一轮增长,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有效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是落实供给侧改革,弥补环境短板的必要措施。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也指出,要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

3、我国抢占环境服务行业国际话语权的客观要求

绿色经济道路,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全球经济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和再利用也是势在必行。从全球来看,发达国家的环保产业已经度过了起飞阶段,进入了高速成长期,环境服务在产业产值的比重逐步提升,形成了较为充足的技术储备,从法律、产业运行规范、技术标准方面都在逐步形成完备的体系。各国纷纷努力提升技术水平,并希望把本国的行业标准上升为全球的行业标准规范,以获得行业话语权。就建筑垃圾的资源化产业而言,我国在未来将形成全球最大的市场,而这一产业在国内却刚刚起步,从技术水平来看,发达国家已经发展到第四阶段,而我国还主要停留在第一阶段(如图一所示)。充分利用大国的超市场规模优势,促进本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技术发展,并借助市场优势推动本国标准国际化,是推动我国环境服务行业发展,争夺国际话语权的有力举措。

图1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的发展阶段

三、大力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可行性

1、高度契合国家的发展理念和产业政策

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做出了关于绿色发展、低碳循环发展的战略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提出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并提出要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还提出要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工作,鼓励各地探索多种形式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投融资模式。可以说我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正面临发展新机遇。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开始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通过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其发展,可以判断,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进程即将步入加速发展时期。

2、产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广阔

建筑垃圾在加工转化处理之后可以成为各类建筑材料,再次应用于工程建设,通过“变废为宝”实现巨大的经济效益。从目前国际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情况来看,很多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房屋、道路、园林、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据专家测算,到2022年,我国每年至少将产生建筑垃圾51亿吨,如果其中的80%能够转化为建材产品,将创造价值1.6万亿元。

建筑垃圾的处理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可避免了次生环境危害。我国当前“填埋堆放”和“堆山造境”的垃圾处理方式会对堆放场地及附近地区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次生污染。例如,废砂浆和混凝土块中含有的大量水合硅酸钙和氢氧化钙,如果使用填埋方式处理,会使渗滤水呈强碱性;废金属料可使渗滤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废石膏中的大量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这些垃圾衍生物质会严重污染周边的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空气,受污染的地域还可扩大至存放地之外的其它地方。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后,这些污染问题都将局限于车间,不会产生次生污染危害环境。

就业岗位增加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也是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有利效应。据测算,每1亿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以带来1.5万个就业岗位,如果2015年中国建筑垃圾35.5亿吨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可以解决超过50万劳动力的就业。对废旧资源的回收利用是衡量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类“全球城市排名”体系都对能源资源的回收利用率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建筑垃圾是现代城市最主要的可回收利用资源,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可以大幅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

3、国内已经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基础

从技术条件看,早在“十五”科技攻关项目计划中就有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技术,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在生产设备和技术、标准规范、产品质量等环节都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成就,建筑垃圾资源化平台已初步搭建。

从产业发展情况看,据不完全统计,到2014年底,全国已建、在建处置建筑垃圾产能在100万吨以上的生产线共计60条左右,另有小规模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数百家。在专业设备方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固定式处置设备企业有100多家,另有18家企业具备制造移动式处置设备的能力。

从政策支撑来看,全国有70多个省市针对建筑垃圾制订了相关的地方法规。其中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法规、条例文件共计32篇,涉及13个省市自治区。主要集中在源头分类、建立信息平台、运输定位及标识、资金和税收的政策优惠支持方面。

可以说,我国的建筑垃圾再利用产业已经具备相当的基础,但是实现快速发展并获得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还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

四、加快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提高产业政策的精准度

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和法律支撑,出台细化配套政策,提升产业政策精准度。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再利用产业对垃圾资源化处理和提高产品加值的需求极为迫切。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从装备制造、垃圾预处理、原料无害化、资源化、运输规范、加工流程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明确的标准来规范。而国家现行的再生产品标准不但数量少,还存在着标准低、标龄老等问题。在国家统一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行业标准可以起到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

此外,还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并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时候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严格处罚措施,提高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保证建筑垃圾回收处置率处于较高的水平。

2、加大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在行业发展初期,财政政策的支持和税收减免可以有效促进产业发展成熟。当前阶段,对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重点企业应当加大税收减免力度,建议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100%和再生建筑垃圾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企业,增值税按照3%简易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同时,针对“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利用再生资源产品面临的增值税抵扣税技术问题要尽快解决,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市场竞争力。

建议按照“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将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纳入环境保护、再生资源、低碳经济、循环经济领域的支持范围,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加强融资支持,对银行贷款给予贷款贴息。

3、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建设

积极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政策,促进大众对环境污染治理理念由“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污染、谁买单”转变。以政策保障产业的市场价值。积极推广PPP模式、BOT模式、BOO模式及其融合,因地制宜的选择合适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

4、强化监管,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将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地方政府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动力。其次要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确保建筑垃圾的拆卸、运输、回收再利用产业链封闭运行。对建筑垃圾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拆解、运输、回收利用过程中建筑垃圾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在已经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城市,统一关闭建筑垃圾填埋场,暂时不能关闭的,应交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统一管理,减少建筑垃圾的填埋和露天堆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参考文献】

[1]李浩,翟宝辉.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2015.3.

[2]孙丽蕊,陈家珑.欧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及效益分析[J].建筑技术.

[3]郭海斌.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瓶颈与出路[J].中国国情国力,2015.11.

[4]冷发光,何更新等.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现状及发展趋势[J].环境卫生工程.

[5]佚名.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背景[N].中国建材报,2015-12-24.

建筑垃圾治理方案范文1篇12

一、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总体情况

我县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启动“清白工程”,经过6年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域基本消除白色垃圾,干净整洁成为xx靓丽的名片。2015年,全省爱国卫生运动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同年我县被评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县;2016年,我县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管理在全国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做经验推介,同年12月,我县首批顺利通过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考核验收。

一是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县长具体抓,住建、城管、卫计、环保等单位积极参与的管理体系。建立城管局长负责城区、交通局长负责省县道公路路面、水电局长负责主干河道、各乡镇镇(乡)长负责本乡镇、村主任负责本村、社区主任负责社区白色垃圾治理责任体系。按照村配保洁员、镇配清运员和考核员、县配转运员和监管员的要求,建立了县镇村三级环卫队伍。

二是设施配套覆盖基本到位。按照保证数量、方便实用、满足需求的原则,建设配套城乡环卫设施,建立了覆盖城乡、与垃圾产量基本匹配的环卫设施网络。县城建设无害化垃圾卫生填埋场,保证全县垃圾归口无害化处理;在全县规划建设8座垃圾中转站,并配置相当数量的中转箱。中转站内设管理房、工具房、绿化等配套设施,管理人员到位,各项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确保乡镇垃圾集中归集,定期转运;按照20户以上的集中户建垃圾集并房,距集并房较远的农户配备垃圾桶的方式,确保垃圾收集设施覆盖到所有村居。对垃圾集并房采取“编号管理”和“盯岗放哨”管理,促使环卫设施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资金保障基本到位。依托“三万”活动、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帮扶以及捆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等,共筹资3200万元,建成了覆盖全县、与垃圾总量基本匹配的环卫设施。县、乡财政分别按乡镇辖区农业人口每人每年20元、不低于10元的标准安排农村垃圾治理经费,探索、鼓励村民缴纳环境卫生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正常运转。

四是保洁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县落实月检通报、年中交叉检查、年底综合考核制度。在县电视台开辟环境卫生曝光台专栏。每年开展“最干净村”、“文明新村”、“文明卫生户”、“靓家巧妇”等卫生评选活动,安排30万元用于“最干净村”等村居卫生奖励,并在三级干部会上通报表彰。通过采取“完全公司化”和“半公司化”方式,垃圾清运、管理发包给保洁公司完成,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引进数字化监管技术,在县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智慧化管理平台,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智慧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垃圾清扫、清运的全方位、全天候监管。

二、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按照省、市关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今后3年到2022年底,要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全链条管理体系,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村要实现“五有”,即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装备、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持续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全面治理存量垃圾。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建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照省市要求,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尚有以下差距和不足:

一是垃圾处理的终端设施,特别是餐厨(有机)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滞后,与省市要求差距较大。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点是实现餐厨(有机)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降低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二是城乡生活垃圾的收集设施,规划、建设布局不尽合理。主要是全县尚存在一部分需取缔的敞口垃圾池,部分集并房选址、布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下。根据餐厨(有机)垃圾的终端建设情况,需配套前端的厨余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