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办法范例(3篇)
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办法范文
第二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或区、县协调委员会)是本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下设市和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
第三条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本人有就业要求、生活能够自理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无业残疾人,为本办法分散安排就业的对象。
第四条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均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名盲人按两名残疾人计算)。但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业、事业单位除外。
第五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超过比例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具体比例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单位必须在每年2月底前,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劳动情况表和残疾职工情况表,并报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
在职职工劳动情况表由上海市统计局监制。
残疾职工情况表由市协调委员会统一印制。
第七条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当自收到残疾职工情况表和在职职工劳动情况表之日起30日内,对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证明。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应当向该单位出具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证明;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向该单位出具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第八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为每年5月。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发给的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证明,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免予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九条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可以在每年6月向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申请返回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有人数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当在接到单位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按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有人数比例返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解入市协调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委托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统一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征缴和管理办法,由市协调委员会制定。
第十一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
(一)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奖励;
(二)残疾人就业前职业培训费用的补贴;
(三)扶持残疾人个体开业的借款(有偿使用)或者补贴;
(四)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备、设施费用的补贴;
(五)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费用的补贴;
(六)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的经费开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比例,由市协调委员会确定。
第十二条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根据超比例的人数,每年的9月由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报市协调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全市平均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标准的一定比例,由市协调委员会确定。
第十三条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可以由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推荐录用,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招收录用,并按国家或者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十四条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滞纳金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乡、镇、村办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标准和使用办法,由区、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协调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决定自1994年1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的决定2000年4月12日上海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5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
全文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
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本人有就业要求、生活能够自理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无业残疾人,为本办法分散安排就业的对象。
二、第四条修改为: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均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名盲人按两名残疾人计算)。但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业、事业单位除外。
三、第五条修改为:
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超过比例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具体比例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四、第六条修改为:
单位必须在每年2月底前,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劳动情况表和残疾职工情况表,并报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
在职职工劳动情况表由上海市统计局监制。
残疾职工情况表由市协调委员会统一印制。
五、第七条修改为:
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当自收到残疾职工情况表和在职职工劳动情况表之日起30日内,对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证明。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应当向该单位出具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证明;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向该单位出具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六、第八条修改为:
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为每年5月。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发给的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证明,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免予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第九条修改为: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可以在每年6月向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申请返回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有人数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当在接到单位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按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有人数比例返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八、第十条修改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解入市协调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并委托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统一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征缴和管理办法,由市协调委员会制定。
九、第十一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
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费用的补贴;
十、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比例,由市协调委员会确定。
十一、第十二条修改为: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根据超比例的人数,每年的9月由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报市协调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全市平均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标准的一定比例,由市协调委员会确定。
十二、第十三条修改为:
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可以由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推荐录用,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招收录用,并按国家或者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十三、第十四条修改为:
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滞纳金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第十五条改为第十六条,修改为:
乡、镇、村办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标准和使用办法,由区、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十六、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顺序、文字作相应修改。
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办法范文
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市残联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年工作,安排部署*年工作,推动我县残疾人工作再登新台阶。等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申桂荣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狠抓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工作简要回顾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县残联紧紧围绕确保社会稳定大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诚信取胜,以耐心解困,以细心暖民,以热心保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改善我县残疾人生活状况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各项康复工作全面推进
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康复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全面实施“复明行动”。*年8月初,我们通过广东经商的**籍老板李锋同广东(心连心)狮子会付会长杨宇波联系,同意在**县实施白内障复明行动。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周平任组长、县长助理闵国伟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对白内障复明行动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从10月初开始,我们会同县人民医院7名医务工作者对全县26个乡(镇)的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全面筛查,通过一个月的调查摸底,共筛查1203名白内障疑似病人,初次诊断270人可以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确定筛查对象后,我们就经费落实情况和有关启动事项同广东心连心狮子会进行衔接,广东心连心狮子会同意将能够手术的所有白内障患者全部进行手术,并全额提供资金。在此期间,县残联又积极多次向省、市残联汇报,得到了省、市残联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省残联答应“复明10号”在永州做完手术即赴**做白内障手术,通过各方努力和支持,现已实施白内障手术213例。使他们重见光明。二是深入推进“助行工程”。以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为平台,我会共筹集120000元资金购买200多台优质轮椅,为全县200多名肢体功能重度障碍的残疾人配备了行走工具,圆了他们的出行梦;同时,组织50名缺肢残疾人到长沙假肢厂,免费为他们装配假肢;免费为22名小儿麻痹症患者实施矫治手术,使其亲人深感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在“辅助工程”上下功夫。*年,我们为60名贫困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为聋哑儿童配用助听器50个。
(二)劳动就业工作再创佳绩
我们积极做好残疾人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安置、就业回访等工作,积极帮助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上岗就业。一是开展培训促就业。大力开展残疾人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我们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年共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7期,培训残疾人1869人次。二是集中安置促就业。我们主动与县内外企业或公司联系,有序输出残疾人就业。*年以来,全县共安排残疾人就业237人,其中,仅福利企业“永吉红包厂”就新安置了16名残疾人就业。三是互帮互带促就业。我们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动员残疾人互帮、互带。*年我县残疾人在外打工谋生的由2007年的187人增加到300多人,在本县打工、办店、摆零摊的,开办养殖业的由2007年的175人增加到320人,如大田社区的李汗兵夫妻双方都是肢残,通过我们的牵线,在各部门的帮助下,他们夫妻办起了塑料粒丁厂,并雇请了近10名员工,目前,该厂生意红火,效益较好。
(三)扶贫解困工作实现突破
我们积极探索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方式,加大残疾人扶贫力度。一是扎实开展“一帮一”志愿者助残活动。利用春节、元旦、残疾人的重大节日对残疾人进行慰问,共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183户,发放慰问金150600元,其中一帮一为129人。二是积极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给予学费补助,并争取了上级资金20000元用于残疾学生的扶贫助学,解决了50多名聋哑弱智残疾儿童免费入学问题,使他们得到了特殊教育。同时,支助贫困残疾大学生4人,支助资金12000元。三是认真做好残疾人换证工作。全面开展了第二代全国统一的残疾证换发工作,已办理新证6000余本,为我县残疾人就业、补助金发放等福利政策的落实、残疾人出行提供了依据。四是狠抓扶贫建整工作。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挤出2万元资金帮助扶贫点砂石镇真合村新建了油茶基地和两个养殖场,实施了自来水工程项目,全村985名村民全部用上了自来水。
(四)残保基金征收成绩辉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是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力、推动残疾人就业的重要经济保障。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成功启动了征收残保金征收工作。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年县政府常务会第1次会议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做了专题研究。县长艾方毅在年初的经济工作会议会上,要求“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门用于残疾人培训、就业”。县委常委、常务付县长申桂荣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会上做了专题报告,要求各部门通力合作,做到6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征收管理到位、部门配合到位、舆论宣传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县委常委周平先后多次到残联指导工作,督促就业保障金征收。市残联理事长戴旭洲、省残联付理事长刘平秀和谭奇元等省、市主管领导也就我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做了具体指导。二是协调部门配合。财政、地税、统计、劳动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非常到位,统计部门统计单位年末职工总人数和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时,财政和统计两局积极配合,提供了所有依据,为征收工作起好了步,铺好路。三是精心组织实施。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统计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及省政府206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了专人到邵阳市其他兄弟县市考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并积极向市、省残联领导汇报,争取省、市残联的支持和关心。同时,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在统计上年度职工总数时,我们分单位、分战线、分乡镇进行了清查核实,做到“2个不漏,一个不留”,即:全县不漏单位,单位不漏职工人数,企业做到不留死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我们组织得当,地税部门对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392家单位全面实行了代收,财政部门对属财政有拨付关系的118家单位,实施了财政代扣。全年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80余万元,在全市九县三区名列第一位。
(五)维权工作及时有效
为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社会稳定,我们遵循“诚信”、“热心”、“细心”、“耐心”原则。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热情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全力维护稳定大局。一方面,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来访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弄清其实际困难,做到有针对性的去解决问题,尽最大努力把工作做通在残联,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争取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残疾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督促一帮一的成员单位帮扶残疾人各项措施全部落实,协调有关单位对残疾人落实减免政策,全年共接待上访残疾人878人,化解慢慢游残疾人群体上访等各类矛盾562起,全县残疾人上访总量和群体上访案比往年均大幅减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向全县残疾人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抓住重点,努力推动*年残疾人工作深入开展
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办法范文篇3
一、基本情况
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5695人,据调查统计。占总人口的4.4%其中,肢体残疾7128人,视力残疾2395人,听力语言残疾2138人,智力残疾1790人,精神残疾850人,综合残疾1394人。农村残疾人11855人,占全市残疾人总数的76%城镇残疾人3840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4%先天性残疾占9%因事故或疾病残疾占91%已办理残疾人证的4860人,残疾人文化普遍较低。
并于1997年3月改革成为市政府的正科级单位,市于1989年成立残疾人联合会。下设四股一室、两站一所一中心,有正、副理事长各1名,工作人员6名,根据章程规定代表、服务、管理我市残疾人,并承办政府委托的相关任务。
二、主要成绩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执行《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义务,本着“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坚持“打好基础,讲求实效”的发展方针和“社会化”工作方式,努力探索残疾人事业新路子,取得明显成绩。2001年被国务院评为“九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先进市”;2003年至2006年,全市残疾人工作均获广安市第一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扶贫济困效果明显
1、政府高度重视。近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多次就做好残疾人工作、加强扶持贫困残疾人工作,实行残疾人优惠政策等颁发相关文件,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全市扶贫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残疾人采取特别的扶助,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随着《华蓥市关于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办法》的出台,减免残疾人义务工、劳动积累工12.8万个,共计32万元,减免集体提留款18.5万元、统筹款19.2万元,减免残疾家庭学生学杂费3万余元.“十五”期间,我市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886户,共计972人,已脱贫486人,脱贫率50%。
2、社会支持有力。一是动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在全社会开展为残疾人“捐资助残”、“扶残助耕”、“志愿者助残”活动,深入村社向残疾户家庭传播科技信息,传授各种种植、养殖技术,发送化肥、饲料等扶贫物资,利用助残日、春节等节日看望贫困残疾户,送去生活必需品,为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市残联针对具体情况,利用康复扶贫贷款,帮助他们选择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生产项目,扶持贫困残疾人.市卫生部门仅2004年就垫资5万余元,组织白内障患者参加"健康快车"和"澳洲侨心工程"活动,分别免费治疗白内障患者175人、25人,又免费支助两名康复者前去北京参加座谈会。
3、技能培训多样。市残联和劳动部门积极主动与社会各界联系,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几年来,共培训残疾人556人,让残疾人掌握了种植、养殖、修理、电脑、缝纫、盲人按摩等技术,为残疾人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就业渠道拓宽。一是积极招商引资。2002年,通过招商引资,浙江苍南县企业家贾昌满先生在我市兴办起第一个残疾人福利企业——瑞祥福利制品厂,安置残疾人20余名,为我市部分残疾人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引导扶持就业.采取典型引导的方式,积极扶持残疾人就业.高兴镇残肢人王军多年从事修理业,苦钻技术,成为有名的修理能手,不仅自己脱贫致富,还帮助其他残疾人从事修理业,走自食其力之路;庆华镇修钟表的残疾人卿红梅97年被省残工委评为“自强模范”,为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起到了表率作用。三是狠抓劳务输出。市残联还长期坚持到重庆沙坪坝区等残疾人福利厂实地考察了解其经营、用工、待遇等情况,积极向外地残疾福利企业输送了数百名残疾人就业打工。四是鼓励兴办企业.积极鼓励残疾人兴办企业,解决就业问题。如高兴镇一村5组残疾人蒋昌吉建起了养兔场,庆华镇肢残人李良旭办起了机械加工厂,为残疾人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更减轻了政府的负担。目前,我市农村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6996名残疾人已就业5947名,就业率达85%。
5、政策落实有效。各部门认真落实残疾人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各种税费减免工作。市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只收营业执照的工本费,对个协会费、工商管理费、年审费等酌情减免.许多工商所干部坚持每年春节给残疾人拜年、送慰问品,并结合其实情针对性的帮助就业,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市地税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落实残疾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联合电视台举办了“西部大开发、再就业和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针对瑞祥塑料制品厂从2003年起安置残疾职工18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54.5%,按照有关优惠政策,对该企业近三年每年都实行了免税政策。对于其他的残疾个体户,也尽量减免其个人税收,积极扶持残疾人兴办实业。
(二)保障机制基本形成
1、经费征收持续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经费保证。我市根据广府办发[2003]62号文件精神,结合残疾人就业实际,积极协调地税、财政、编委、工商等部门做好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础性工作。实行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平7000元工资标准由财政代扣,驻市企业按企业工资标准由地税局代收。
2、最低保障基本落实。一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近年来,我市共为残疾人办实事629人,204户。特别是对难以扶持的贫困残疾人,民政部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部分孤寡残疾老人送入敬老院集中供养,对部分特困残疾人发放救济金,帮助无住房的特困残疾人修建住房.目前,我市有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2354人,1435户,占全市低保人数的15%;为残疾人新建住房74人,23户,共计6.9万元,占全市危房改建搬迁12%;残疾人接受救灾救济金额548人,171户,占全市享受救灾救济的4.9%。二是做好基本医疗保障.人民医院对所有的残疾患者免收门诊费,对检查费、药费、床位费都酌情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此外,每年定期对残疾人群众免费体检、赠送药品。在党中央确定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后,我市也积极动员农村残疾群众参保,有效的解决了贫困残疾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3、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市加大了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纳入了基本建设范围,在全市主要街道建起了盲道,方便了残疾人,解决了残疾人“路难行”的问题.修建了华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为残疾人共享社会成果创造了条件。
4、维权服务成绩彰显.在维权工作中,认真听取残疾人的意见,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残疾人来访者,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针对残疾群众的,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年来,接到残疾人投诉信24件,上访残疾人28人,咨询有关问题72件次,对其问题一一给予解决,无一例到省、市上访.来信来访处理率100%,维护了残疾人的权益。2006年荣获“四川省残疾人维权工作先进市”。
(三)助残康复纵深推进
为贯彻落实《广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广安市卫生局等10个部门下发的康复工作配套实施方案,确保残疾人康复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残疾人康复任务落到实处,我市残联把残疾人康复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执政为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增大资金投入,制定了《华蓥市残疾人康复工作配套实施方案》,把有关任务分别落实到成员单位,具体由市府办、残联、民政、财政、卫生、人民医院、广能集团总医院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和承办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具体事宜.在民政、财政、公安、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市残联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下,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近五年来,累计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85例,低视力康复45名,低视力家庭培训30名,聋耳语训25名,配助听器20台,聋耳家长培训20名,麻风畸残发放辅矫形器装配35名,肢残康复训练15名,装配普及行假肢18例、矫形器31件,完成用品用具供应845件。
(四)“宣文教育”有声有色
1、宣传教育扎实有效.为营造尊重关心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和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培养其生存能力,我市从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定期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专项调查、协调教育局和学校抓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配合市教育局抓好大中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对有求职要求和能适应一定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加强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大力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据调查,我市已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全市普及教育总体规划,将国家规定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纳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共计192名(其中,肢残99名、视力28名、听力语言残疾19名、弱智46名).残肢儿童入学率93%;盲、聋、弱智儿童入学率82.4%.近五年共有8名残疾学生参加高考,3名被录取。同时,还开展了“扶残助残春雨行动”活动,市共减免200名残疾特困学生学杂费3万余元,扶持66名残疾儿童就学。
2、文体活动丰富多样.为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市残联积极组织培训有文体爱好的残疾人,并积极推荐残疾人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比赛,其中陈志敏演唱的《长江之歌》获全国首届残疾人卡拉OK歌手大赛三等奖,贺良的器乐演奏荣获四川省汇演三等奖,为华蓥残疾人争得了荣誉.
三、存在的问题
(一)残疾人事业经费差口大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与标准差额较大。一方面财政征收未按标准执行,按照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每年度按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缴纳保障金的规定,我市去年行政单位年人均工资12228.00元,事业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1471.00,而现实际征收保障金,行政、事业单位均按年人均工资7000元的标准执行,离正式标准相差甚远.另一方面地税局在向企业征收保障金时,由于多方面原因,既未按标准收也未做到应收尽收,有漏收的现象。
2、康复资金缺口大。康复资金未按文件规定拨付,根据《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7号)及《关于下达四川省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社〔2000〕17号)等文件精神,本级财政每年应拨付残疾人康复资金222000.00元,但实际每年只拨付了一万元。
3、康复中心建设欠帐多.据调查,修建康复中心约需230余万元,目前只付了60余万元,尚欠170余万元,而这些资金财政未予解决,全靠残联自身向上争取资金和组织征收保障金,压力非常大。
(二)残联组织建设不够完善
1、残联组织不健全。据了解,双河、华龙、古桥及瓦店乡未成立残联,全市的行政村和社区均未成立残协,且已有的乡镇残联也无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十分困难。
2、队伍结构不合理。残联职工队伍年龄老化,现有的8名工作人员中,年龄大的已有59岁,平均年龄达50岁,难以适应工作任务,服务、管理职能不能充分发挥。
3、编制人员较缺乏.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康复中心、用品用具供应站3个事业单位虽然有机构,但没有编制,更无一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作开展困难。
(三)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好
1、残疾人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缺乏统一的规范,况且社会就业压力本来就大,正常人就业就很困难,残疾人就业更加困难。
2、残疾人就医不便。目前在医院尚未设立专门接待残疾人的康复科,让残疾人和健全人在统一门诊看病,这给残疾人就医带来了许多的不便。
三、相关建议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增大资金投入,确保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1、严格按照标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一方面财政部门要按照现在每年人平工资7000.00元的标准,每年征收标准比上年度递增30%,直至按人均实际工资标准足额征收为止.另一方面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当年统计局公布的全市企业上年人均工资足额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决不漏收。
2、足额匹配康复经费。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本级财政每年应拨付残疾人康复资金222000.00元,根据我市财政困难实际,建议基数定为4万元为妥,以后每年按照上年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额增加。
3、帮助解决欠帐问题。在康复中心建设的欠款方面,对于尚欠170余万元,建议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办法。
(二)建立健全基层残联组织,加强全市残联队伍建设
1、健全基层组织。乡镇残联要做到“有牌子,有专人,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全面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真正建立一个以政府为领导,残联为纽带,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邻里为依托的工作体系,建议市委、政府大力支持,尽快把未成立残联的乡、街道办事处残联建立起来,把村、社区残协建立起来。
2、落实编制人员。建议市委、政府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3个单位增加适量的事业编制,以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康复和保障金征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3、健全康复机构。在残疾人就医方面,建议人民医院设立专门的康复科或可挂牌示意,便捷残疾人的就医渠道,真正的为残疾人带来方便。
(三)加强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实施。
1、全力扶贫解困,加快脱贫步伐.一是加强领导,把残疾人脱贫致富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与协调;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三是积极争取扶贫贷款,广泛开展小额信贷及其推广工作,使扶持贫困残疾人工作由“输血型”变为“造血型”,让残疾人自食其力;四是广泛开展“帮、包、带、扶”、“社会互助”、“献爱心”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