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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健康教育知识范例(3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3-08 手机浏览

残疾人健康教育知识范文

健康教育由过去的以目标人群为主和以疾病为中心的卫生知识传播,转变为现在的面向社区、面向家庭、面向健康人群。目前,健康教育作为卫生保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发展成为社区健康教育、学校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工矿企业健康教育以及特殊人群健康教育等多个领域。下面谈谈开展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方式。

健康教育的内容

社区健康教育:根据教育对象的需求而定,分为4个方面:①健康促进:此项内容是面向全体社区居民制定的,例如: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如何安排调配合理的饮食;哪些体育锻炼适合中老年人等。②预防保健:人的某些时期经历着复杂的心理、社会方面的改变,有些改变属于正常的生理改变,如更年期妇女停经,但如果不正确认识正常的生理变化带给人体的影响或不能运用适当的干预措施对某些因素加以预防,都将对人体造成危害,甚至使人患病。此类教育内容非常广泛,对象多为有某种疾病倾向的人,例如:如何预防某些传染病、非传染病,什么时候需要预防接种,如何改变不良卫生习惯、不良生活方式,吸烟的危害及控烟方法等。③疾病治疗:对于处于疾病状态或疾病发展阶段的患者所需的健康教育知识是与本身疾病相关的知识,主要以疾病的治疗为主,例如:如何控制症状和减轻症状、所用药物的副作用、所患疾病是否与饮食有关、如何安排饮食等。④康复教育:对于疾病处于转归阶段的人来讲,健康教育以康复教育为主,例如:中风偏瘫患者、乳腺切除以后如何进行功能锻炼;糖尿患者自己如何进行胰岛素注射;高血压患者如何监测或自测血压等等。

医院健康教育内容:①疾病防治与一般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种法定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各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知识;各种常见病的防治知识;各种器械性治疗知识;各种检验、物理检查知识,就诊知识;合理用药知识;日常生活卫生知识。②心理卫生教育:教育患者正确认识、对待自身疾病,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早日康复的信念;对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进行保护性医疗原则教育,使他们在精神上给患者以支持和鼓励,避免恶性刺激;介绍有关疾病的防治知识和自我心理保健方法,消除异常心理和心理负担,提高自我保健能力。③行为干预:在传播卫生保健知识的基础上,协助患者和有特定健康行为问题的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技能,改变不良卫生行为,采纳健康行为。

医院健康教育又分为:医护人员健康教育;患者健康教育:门诊健康教育(包括候诊、随诊、门诊咨询、专题讲座),住院健康教育(包括入院教育、病房教育、出院教育)。

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个人卫生、饮食卫生、体育锻炼、青春期心理卫生和生理卫生、抵制等健康知识。

特殊人群的健康教育内容[2]:⑴妇女健康教育:①婚前教育:宣传婚姻法及性生理卫生,宣传、讲解疾病与婚姻、生育的关系;②孕前教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遗传病预防教育,以减少、杜绝遗传病和畸形儿的出生;③孕期教育:早孕检查、建册、定期产检、孕期常见症状及应对措施、孕期营养、自我保健、识别临产先兆、分娩前的准备、异常症状及应对措施、住院分娩等;④产褥期教育:产妇营养、个人卫生、休息、睡眠、情绪、避孕及母乳喂养、新生儿黄疸、计划免疫等;⑤妇女病普查普治的教育。⑵儿童健康教育:①各年龄阶段的儿童发育特点、健康评估(体格生长、精神心理发育、营养状况等);②新生儿常见生理状态:生理性体重下降、生理性黄疸、乳腺肿大和假月经等;③儿童常见健康问题的防治:上感、消化不良、佝偻病、贫血、营养不良、肥胖、肠道寄生虫病、龋齿、近视、传染病等的防治;④预防接种的教育;⑤饮食指导:母乳喂养、混合喂养、人工喂养、辅食添加等;⑥亲子关系:婴、幼与学龄前期;⑦口腔卫生:预防龋齿、正确刷牙、控制糖摄入、改善易感牙齿;⑧视力保健:良好用眼习惯、及早纠正斜视、弱视、定期检查视力;⑨儿童保护:预防意外伤害、防止家庭虐待;⑩体育锻炼。⑶更年期健康教育:更年期生理、心理特点、临床症状、使其正确认识和对待,增强体质,保持乐观情绪,合理饮食,充足营养等。⑷老年期健康教育:衰老过程的特点、饮食、睡眠、生活环境、运动、性生活及心理保健指导,社会角色变化的应对,家庭角色变化的适应,重大事件的应对,常见健康问题如:饮食、安全、排泄等问题的保健以及心理问题、常见病的防治。⑸残疾人健康教育:开展残疾预防工作,通过预防接种、营养保健及卫生宣教,以减少社区中残疾的发生及降低残疾的程度;根据残疾的不同程度、伤残部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功能锻炼、语言训练、防止褥疮、术前、术后治疗方案、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加强看护、防止意外等。

工矿企业健康教育内容:①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工人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②工作场所应针对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安装不同的防护设备。③介绍有关法律知识。④讲解各种职业病的防治知识,定期作职业病检查。

健康教育的方式

可以根据不同的健康教育内容选择适当的方式[2]:⑴语言教育方式:语言教育方式在实际运用中是最简便、最有效的常用方法之一。①个别教育:个别谈话、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②群体教育:专题讲座、授课、座谈会、讨论等。⑵文字教育:如标语、健康处方、传单、课本、小册子、报刊、墙报、专栏等。⑶形象教育方式:如电影、电视、戏剧、录像、橱窗、画廊、展览等。⑷电化教育方式:有广播、收音、录音等。

参考文献

残疾人健康教育知识范文篇2

2022年3月3日是第22次全国“爱耳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增强全社会听力残疾预防意识,有效减少、控制听力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开展好第22次全国“爱耳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享有听力健康”。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2日—3日,可酌情安排活动时间。

三、活动措施

1、制作宣传横幅悬挂道路醒目位置进行宣传。

2、XX县残联为XX县特殊教育学校听力残疾儿童捐赠书包及耳模。

3、XX残联联合XX惠耳听力开展“爱耳日”预防耳聋的科普知识宣教活动。

4、免费为听力残疾人适配助听器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残疾人健康教育知识范文

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坚持资源共享,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起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的基本框架,城乡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托养照料、精神文化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到2022年,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残疾人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社会保障的普惠改革与特惠改革同步制定,同步实施,逐步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一)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落实完善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逐步建立按残疾等级实施分类救助的生活补贴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

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放宽到9周岁。大病救助、医疗救助要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贫困残疾人大病住院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纳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计划,对特困户继续实施“温馨安居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予以优先安排。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并在选房和无障碍改造上充分考虑残疾人出行和使用方便,给予特殊照顾和帮助。

(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积极帮助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县(市、区)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全部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落实重度残疾人享受社会养老待遇条件和标准的政策,今年起将城乡重度残疾人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由60岁调整为55岁,在55—60岁期间需支付的基础养老金,由市县两级按3∶7的比例承担。

对于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或补助。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治疗、畸残矫治手术,以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享受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各项特惠待遇。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单位)招用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三)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落实省财政给予补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居家服务补贴等政策,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护理制度。提高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阳光家园”建设,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寄宿和日间照料托养等服务。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政府补贴,对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逐步实现免费适配。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

落实好残疾人在享受税收减免、生活用电、水、煤气费用、就医就诊费用、农村残疾人承担筹资筹劳费用、残疾人家庭安装有线收视费用、聋人手机短信费用以及盲人和下肢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全面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重点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大幅度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临床研究等康复服务项目。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步伐。按照市级不少于100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县级不少于50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要求,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5年内市级和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骨干型、标准化的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努力使市级康复机构成为我市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加强残疾人康复网络建设,市县三级和二级医院要设立康复科,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康复指导站,配有从事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专业人员,并配备康复设施和器材。制定并完善聋儿语训、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专业康复机构标准和各类康复技术标准,建立康复定点机构认证制度,提高康复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城乡医保定点机构和工伤康复定点机构。

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将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及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纳入国民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技术纳入卫生系统相关培训内容,积极开展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有计划地选聘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优秀大学生,强化训练后充实到社区和专业康复机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医疗康复、教育康复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稳定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加快建立残疾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早期干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制定“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逐步免费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工作,逐步免费实施新生儿疾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阳性病例干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工伤预防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残疾的发生;重视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加大残疾预防知识的普及力度。

(二)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省义务教育条例》,对接受义务特殊教育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杂费,并给予生活补助。实施残疾学生免费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实行残疾学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以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对考入大中专院校及以上的残疾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给予学费补助。

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进一步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成果,力争到2015年使全市所有特教学校都能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达到区域内健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建立一处市级残疾人综合特教学校,提高办学水平。依托社会资源,鼓励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发展。落实特殊教育工作者岗位津贴标准,落实手语翻译教师和翻译干部特教津贴政策。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通过特教学校开设教养班、送教上门等方式,解决重度肢体残疾、中重度智力残疾、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依托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

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计划,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院)、职业学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集中就业机构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

(三)建立规范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省〈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要把残疾人就业创业作为就业工作重要目标任务,列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政府招录公务员时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和录用。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投资主体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庇护型工厂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必须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达不到安排比例的单位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型收费,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与管理、审计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地税代收制度。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依法落实资金、场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规定。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制定扶持各类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职业培训机构的优惠政策,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

加强市、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开展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五统一”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人员、场所和设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加强对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落实盲人按摩机构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规范发展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服务业,实施“万名盲人医疗保健按摩师培养工程”。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就业。

(四)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落实好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健全担保体系,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扶持贫困残疾人(户)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探索“公司+农户”等产业化扶贫模式,帮扶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并为其提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巩固发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将残疾人优先纳入培训范围。

(五)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逐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开展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与工疗、农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安全保护等服务,组织从事简单生产劳动以及相应的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活动。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发展。按照床位不少于50张、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标准,重点支持5-10处基层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建设。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托养服务机构。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落实政府补贴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入院甄别标准、机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社会组织的资助及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加快托养专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六)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改善残疾人日常生活条件。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建筑物、交通设施、旅游景点、车站、居民社区等场所和设施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对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逐步开辟无障碍公交路线,设立无障碍站牌、残疾人专用车位等无障碍设施。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政府及残疾人组织门户网站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建设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助困、社会保障、生活救助、托养服务等业务信息网络服务系统,推进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在电视台残疾人专栏节目增配手语字幕的基础上,推进新闻节目播音与字幕同步播出,便于残疾人扩大信息交流。市、县(市、区)图书馆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定期增配、及时更新适合残疾人阅读的读物。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残联要加强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交换与共享。

(七)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市民活动中心设立残疾人活动中心(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要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各级各部门举办文艺活动要鼓励残疾人参加,定期举行残疾人文艺汇演,加强优秀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繁荣残疾人艺术创作,支持残疾人艺术机构建设。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各类残疾人运动会,全市残运会与全市运动会同城同步举办。继续抓好传统体育项目,市、县(市、区)要建立稳定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队伍、教练员队伍和残疾人体育医学分级员队伍,健全完善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训、表彰奖励机制,不断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按照政策,解决好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的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的奖励、就学、就业和保险等问题。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文化馆等要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力所能及的文化活动,加强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等健康题材的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加大对盲文、盲人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的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等的扶持力度。支持发展残疾人励志文化产业,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八)健全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畅通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建立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做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推进小组,研究决策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重大事项,加快推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一体化和服务均等化。各级各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密切配合,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残联、统计等部门要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福利公益金、体育公益金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扶残助残慈善事业,创新开发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团体的扶残助残项目,完善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多元化筹资机制。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各类残疾人服务业。

(二)完善政策法规。适时修订《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市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认真落实《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我市全民普法教育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制定并完善残疾预防、0—6岁参加儿童免费抢救性医疗康复、残疾人康复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贫困残疾人大病救助补贴、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化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和倾斜政策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面向残疾人服务的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机构的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