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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游记范例(3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4-19 手机浏览

旅行游记范文篇1

关键词:民族旅游族群记忆保护传承

民族旅游与族群记忆

民族旅游是文化旅游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目标所指的人群在自己居住的范围内不完全属于该国政治或社会意义上的主体民族,由于在自然生态和文化特性方面的与众不同,这类人群被贴上了旅游性标志。换句话说,民族旅游就是把“古雅的土著习俗以及土著居民”包装成旅游商品以满足旅游者的消费需求。

族群记忆是集体记忆这一宏大概念集合中的子概念。集体记忆是一个特定社会群体之成员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集体记忆得以传承的条件是社会交往及群体意识需要保持该记忆的延续性。而族群记忆,是作为一个民族层次的群体,以自己的方式保存下来的关于自身过去的印象和历史记录,并且从中汲取力量,形成群体的凝聚力。

族群记忆需要一系列要素来加以体现,即族群记忆必须有作为载体的物质的或精神的承载物,否则族群归属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这些要素构成了民族旅游最核心的吸引力。族群记忆本质上是一种集体性的文化积淀,是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文化。族群记忆的核心是本民族认同的价值观,包括习俗、道德、法律、礼仪、制度、宗教等。

民族旅游发展中的族群记忆失真

浙江是我国主要的畲族聚居地区之一,其中景宁是华东唯一的少数民族地区、全国四个生态保护区之一。多年来,浙江畲族旅游开发逐步形成了“畲乡的特色,生态的特点,后发的特征”的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浙江畲族地区的文化交流。但与此同时,民族旅游开发也给畲族族群记忆带来了负面影响。

在经济全球化和大众旅游的影响下,族群记忆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民族旅游对畲族族群记忆当然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畲族族群记忆失真问题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族群记忆的同化

族群记忆的同化指原来的族群记忆特征在内部和外部因素的作用下逐渐消失,被异族异地的文化所取代。浙江畲族大多分布在丽水、苍南、武义、衢州等地,大多属于欠发达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与外部世界交往少,生活相对封闭,因此独特的族群记忆得以较完整地保存下来。然而,随着民族旅游的开发,异族异地文化的引入,在经济上相对落后和文化稳定性不强的少数族群记忆逐渐被淡化、同化甚至消亡。例如,近年来,浙江畲族居民对于始祖盘瓠的相关记忆已经与客家族等民族的盘瓠记忆相差不多,而且其中一部分记忆内容受汉族盘瓠神话传说影响极大。

(二)族群记忆的商品化

这是目前民族旅游开发的主要手段,就是以现代艺术形式包装族群记忆,把独特的少数族群记忆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加以开发和组织并出售给旅游者。甚至有的地方在发展民族旅游过程中,族群记忆被过度商品化,所有族群记忆现象都被纳入商品化范畴当中。诸如畲族歌舞仪式、礼俗、手工艺品等文化形式都被商品化。当前,浙江畲族婚俗旅游开发的一般做法是:让男性旅游者扮作新郎,然后按照浙江畲族的习俗,举行一次假婚礼,以此令游客体验独具特色的浙江畲族婚俗。但在实际的旅游经营中,一些商业化行为使该民族婚俗中本该体现的一些美好内容荡然无存。

(三)族群记忆的庸俗化

对族群记忆的开发缺乏科学把握,导致族群记忆庸俗化。畲族有“盘歌”(对歌)的习俗,每每长夜盘歌,通宵达旦。其曲调与汉族颇有不同,极富畲族特点。一些地区为满足汉族为主体的旅游者消费需求,把歌词曲调进行包装,拿到市场上去展示,因为市场的“交易性质”,使得族群记忆因为庸俗化而失去它本身的魅力。

(四)族群记忆价值观的蜕变

价值观是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浙江畲族民众热情好客、忠诚朴实、重义轻利等共同的价值观,以及敦厚淳朴的民风,也是民族地区对游客的吸引力之所在。但是,随着旅游的开发,受外来风气影响,一些地区浙江畲族民众的价值观被同化,出现了明显的退化现象。商品意识和货币概念渐渐深入人心。大量事实表明,民族旅游开发很容易导致某些优良传统和价值观的蜕变。

(五)族群记忆传承的断层

族群记忆具有传承性,民族旅游的开发有可能使这种模仿与习得的过程被中断或被扭曲,从而使得族群记忆传承出现断层,甚至消失。长期以来,畲族传统文化主要是以民间自发传承的方式保留下来的。畲族每个成员都是族群记忆的接受者和传承者,因为没有本民族的文字,畲族文化的传承主要依赖歌谣。但是随着老一代人的相继去世和现代流行音乐等文化的冲击,畲族一些文化正面临消亡危机。例如,浙江畲族地区能讲畲语、能唱畲歌、会织畲服的人已经为数不多,大部分是中老年人,青年人大多愿意出外学习或打工,不愿意学习传承这些传统文化。

(六)族群记忆“原生土壤”遭到破坏

浙江畲族独特的族群记忆得以较完整地保存下来,是与浙江畲族的居住环境息息相关的。但是在民族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为了迎合游客的需要,难免会造成较大规模的建设或者搬迁。现在浙江许多地区的旅游开发,忽视对传统文化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原生土壤”进行有效保护,加速了畲族传统文化的消亡。在浙江景宁、苍南的一些小村庄,许多村民将极具特色的传统木板房拆除,盖起了小洋楼,真正意义的传统民居所剩无几。许多畲民分散进入以汉文化为主体的现代城市区,传统社区不复存在,传统文化失去了其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民族旅游发展中族群记忆的保护与传承机制

在民族旅游开发中,必须彰显民族特色,对族群记忆进行有效的保护,构建民族旅游开发与保护机制。民族旅游的开发和保护,应根据民族地区族群记忆的特点、分布状况、区位特征等情况的不同,构建不同的保护与传承机制。

(一)保护族群记忆生长的“原生土壤”

浙江畲族族群记忆的保护与传承应该是在民族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动态传承,注重引导族群记忆的良性变迁—原生态化。在政府的支持下,恢复、发展畲族的礼仪活动、祭祀活动,促使原生态族群记忆的挖掘、传承和发展。进入旅游内容中的一些歌舞、戏剧和美术工艺品,应注意保持它的“原生性”和“古朴性”,不要随意改动,只有在深入研究该民族的文化、历史后,进一步地突出它的“原生性”和“古朴性”。把原生态民族文化、民族歌舞、戏剧及美术工艺品引入教学过程,编写乡土教材,使民族文化、民族歌舞、民族美术等得以传承。

(二)建立族群记忆旅游资源产权制度

对于畲族文化的保护,国家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从现实看,仍然有许多不完善和不健全的地方,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不利于建构畲族族群记忆与族群认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民族旅游开发过程中,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是保护畲族族群意识的有效方法之一。首先,通过建立族群记忆旅游资源产权制度,让畲民、旅游者、旅游经营管理者都认识并分享其价值,畲民从分享的经济效益中获得保护和传承族群记忆的动力,并获得族群认同;旅游者能够分享到畲族族群记忆的原生态魅力;而旅游经营管理者则获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其次,通过产权界定使外部性成本内部化,有效地防止投资商或开发商搭“资源便车”的现象,迫使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更好地使用和保护畲族族群记忆这些宝贵的旅游资源,延长资源的生命周期。第三,明确的产权关系,不仅要明确当事人的利益,而且要明确当事人的责任,使其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使其知道侵权或越权的后果或所要付出的代价,如此一来,产权主体或当事人就会自我约束。

(三)设立族群记忆村

可以广泛采用的形式是民族聚集地就地展示—“实地活人博物馆”,如贵州的雷山郎德苗寨、从江高增侗寨、镇宁石头寨等。其特点是保留了原来的自然风貌、民居、饮食、节庆和其他民俗事物,具有自然朴实的特色,能较好地满足旅游者欣赏和体验族群记忆的需要。有人以畲民社区为例,提出在浙江畲族聚居区某一地建立以浙江畲族居民为主体的“文化保护区”。即划出一块地方建立专门的旅游村寨,整个村寨完全按照畲民传统民居的风格建设,维持传统的生活与生产方式。游客在此可以到村民家中做客,品尝风味小吃,学习织布、酿酒,参与村中举行的各种仪式、庆典,深入畲民的生活。

族群记忆村在担负旅游功能的同时,还将成为展现畲民文化与保存传承畲民文化的场所。但是由于族群记忆村是以单个民族村落为开发保护对象,未考虑民族村落所处的社区环境,而成为社区中保护的“孤岛”。当整个社区族群记忆发生退化、消亡时,保护区内族群记忆的退化、消亡也就在所难免。因此,族群记忆村对族群记忆的保护作用也是有限的。这种保护机制的关键在于要处理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族群记忆保护的矛盾,同时避免因旅游业的发展带来的文化同化和冲突。

(四)建立民俗博物馆

民俗博物馆主要是为保护民俗文物,丰富收藏,并为参观者了解民俗文化内涵而建立的,具有教育和传播文化遗产的功能。对许多濒临损毁、正在迅速消失的重要族群记忆和民族民俗文物,通过运用声、像、物等手段,及时抢救、收集,陈放在民族民俗博物馆,既起到保护作用,又满足了旅游者参观的需要。民俗博物馆在对民俗文物保护、传播族群记忆、满足旅游者体验族群记忆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这种保护机制是静态的保护,没有充分和及时的体现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并且在游客的参与和体验性方面存在不足。从文化结构角度来说,它适用于物质文化的保护,而对于精神文化以及行为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作用不大。它是在族群记忆保护初期、经济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采取的保护机制。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民族族群记忆的变异时刻发生着。必须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使民族社区居民重新意识到本地传统文化的价值,激发他们的族群记忆认同感与文化自觉意识,促使他们主动维护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复兴本族群记忆,从而实现民族旅游与族群记忆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彭恒礼.论壮族的族群记忆—体化实践与刻写实践[J].广西民族研究,2006(2)

2.覃德清.瓯骆族裔—壮侗语民族的族群记忆与人文重建[J].广西民族研究,2005(3)

3.陈心林.族群理论与中国的族群研究[J].青海民族研究,2006(1)

4.史本林,赵文亮.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理念[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6(5)

5.郑向敏.旅游对风情民俗资源的消极影响及对策研究[J].旅游学刊,1996(3)

旅行游记范文

在这一节中,我们主要考虑旅游企业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问题。假设旅游企业有两种策略。一是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生态旅游环境,简称保护生态环境,记作β1;另一是破坏(或不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生态旅游环境,简称破坏生态环境,记作β2。类似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也有两种策略。一是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生态旅游开发进行监管,简称监管,记作α1;另一是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生态旅游开发不做监管,简称不监管,记作α2。在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旅游企业若采用破坏生态环境策略,则可获得收益R+r,其中r>0;若采用保护生态环境策略,则获益减少,即得到收益R。r可以这样解释:由于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生态旅游开发难度增大,配套措施增加,使得投入增加、开发周期延长,从而导致收益减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若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生态旅游开发进行监管,则需要付出一定的监管成本,记为c。若旅游企业保护生态环境,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记为h;反之,即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则被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现时将要受到一定的罚款,记为a。于是,可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与旅游企业在4种博弈局势下的收益情况表示为如下的双矩阵。于是,按照弗里德曼提出的方法[6],根据双矩阵对策(A,B)中的参数取值情况,可以对由式(5)描述的群体动态方程组的均衡点稳定性做出如下结论:(1)当a<c时,即旅游企业的罚款a小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成本c,均衡点(0,0)是渐进稳定的,即:从个体理性角度出发,当旅游企业被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而遭受的罚款小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成本c时,不论长期还是短期角度考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倾向于选择不监督旅游企业的生态旅游开发活动,而所有旅游企业也选择破坏生态旅游环境。因此,为了保护生态旅游环境,应该加大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惩罚力度(即提高罚款)或减小监督成本,此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才会有可能监督旅游企业的生态旅游开发行为、促使旅游企业保护生态环境。(2)当a>c与h+a<r时,即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所受到的罚款a大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成本c且旅游企业保护生态环境获得的奖励h与罚款a之和小于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所得到的额外收益r,均衡点(1,0)是渐进稳定的。对这种情形可做如下解释:从长期看,政府会选择监督旅游企业的生态旅游开发行为,但因罚款与奖励之和小于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所得到的额外收益,使得旅游企业会冒险做出破坏生态环境的旅游开发活动,企图获得更大的效益。因此,加大奖励力度或惩罚力度,可以促使或诱导旅游企业转向保护生态环境。(3)当a>c与h+a>r时,即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所受到的罚款a大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成本c且旅游企业保护生态环境获得的奖励h与罚款a之和大于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所得到的额外收益r,纯策略均衡点(0,0)、(0,1)、(1,0)与(1,1)都不是渐进稳定的,但此时存在一个混合策略均衡点(r/(h+a),(a-c)/(h+a))。而在这种情况下,容易看到,在均衡点(r/(h+a),(a-c)/(h+a))处有。

2旅游企业与原住民的利益博弈模型及行为分析

这一节主要考虑旅游企业与原住民之间的利益博弈问题。仍然假设旅游企业有两种策略:保护生态环境(β1)和破坏(或不保护)生态环境(β2)。原住民对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有举报和不举报两种策略,分别记作σ1和σ2。在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旅游企业若采用保护生态环境策略,则可获得收益R;旅游企业若采用破坏生态环境策略,则可增加收益,仍记为R+r。这里可假定r>0,这是由于保护生态环境旅游企业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或投入。原住民若采取举报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则需要承担举报的全部成本b(包括举报的交通费、电话费、误工费以及可能的诉讼费等),但可获得由于生态环境改善而带来的收益w/n,其中假定w/n<b,w为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总效益,n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原住民总数。旅游企业若破坏生态环境,则被举报查实后将受到罚款a。这样,原住民与旅游企业在4种博弈局势下的收益情况可表示为如下的双矩阵。从渐进稳定均衡点(0,0)中可以看出: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与个体原住民举报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时,需要负担全部举报成本,却无法享受由于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全部收益,且单个原住民相比旅游企业而言,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都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原住民基于个体理性考虑,会选择不举报旅游企业,并期望“搭便车”而获益。旅游企业正是考虑到原住民的这种决策心理与行为,自然会选择破坏(或不保护)生态环境这一策略,从而形成了“原住民不举报旅游企业、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局面,致使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生态旅游开发中无法真正实现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8]。反过来,若要改变上述不良状态,一方面,应该降低原住民举报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成本,并对原住民加大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对举报旅游企业破坏生态环境被证实的原住民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对举报行为进行适当补贴、奖励),同时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旅游企业的惩罚力度。

3结语

旅行游记范文

1、文化的概念

文化的概念有上百种。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个社会都有与其政治、经济相适应的文化,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文化定义中体现着对于文化的共同点的认识:文化是一种社会显现;文化是习得的;文化是适应的文化,是价值的载体。

2、旅游与文化的结合

从某种意义上讲,旅游属于文化范畴。旅游作为人类为满足了解异地、异质文化和自身审美需求而形成的一种综合性文化活动,从产生起就与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没有旅游和文化的结合,就无法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也就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是文化的手段和工具,是文化出现的前提;文化是旅游的结果和目的,是一种具体的表现形式。旅游产生了文化,文化丰富了旅游,旅游与文化都是广义文化的产物。

旅游文化是“奠基于人类追求人性自由、完善人格而要求拓展和转换生活空间的内在冲动,其实质是文化交流与对话的一种方式。它是世界各区域民族文化创造基础上的后现代全球化趋势中大众的、民间的休闲消费文化”。

二、“背包客”文化

旅游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作为旅游消费者群体中逐步兴起的一个分支群体――“背包客”,其对外来旅游业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改变传统的旅游消费方式。因此,“背包客”的研究对于旅游业的发展具有相当的价值。

“背包客”在英文中为Backpacker,是由Back-packing一词演变而来,也就是背着背包做长途自助旅行的人。被称为“背包客”的旅行者往往是在有限的预算下进行旅行活动,所以他们对于旅行的规划、景点的独到之处也常有自成一派的见解。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JamesCook)大学的菲利普(PhilipL.Pearce)和劳瑞(LaurieLoker-Murphy)根据其旅游行为特征认为:背包客偏好住廉价旅馆,注重与途中遇到的其他背包客交流,倾向于自己制定较随意的旅游计划,不愿接受导游服务,旅游时间一般较长等。其主要客源地为欧洲、美洲和澳洲。在我国,“背包客”也被称呼为“驴友”,取其谐音,即旅行之友的意思。

“背包客”起源于欧洲,在上世纪60年代嬉皮士风潮的带动下,困惑的年轻人带着问题独自上路,希望凭借那种“在路上”的体验来审视自我,找到精神的归宿。自此,“背包客”的旅行开始肩负某种精神追求,不仅仅是沿途看看风景,而是身与心的体验。从现实意义的旅游行为来看,笔者认为,“背包客”在中国的主要构成群体是年轻一代。

三、“马蜂窝”对“背包客”文化的传播

笔者根据对国内几大旅游网站的浏览分析,选择“马蜂窝”作为旅游网站传播“背包客”文化的典型,对其进行文化传播分析,表现如下:

1、图片引人入胜,主推“游记”

马蜂窝首页最吸引的地方是几幅不断变换的图片,反映的是最热门的旅游目的地的优质图片,往往是人物、景色相互配合,图片大量反映的都是一个人的旅行,符合背包客理念。通过笔者对首页“热门游记”整理分析,发现由于游记是根据“回复时间”排列的,所以每时每刻都在变换,你在不同时间浏览网站都可以看到不同的游记。首页列举24篇游记无一例外都反映的是自助游。“背包客”提供了详细的旅行路线和行程计划,并配有精致的景点照片,就是前人的旅行总结,涉及了旅途上的方方面面,如《3500元游走在巴厘的奢华与宁静之间》具体行程和详细花费涉及了时间、路线、签证、汇率及取现、电源,接着是详细到每个时刻旅行行程变化的列举,并配有大量图片,这些都能给你提供参考。每篇游记基本都是以“背包客”自助游的角度进行叙述,虽不谈酒店广告植入营销的策略,但网友浏览中明显可以感到一种自由的、自主的旅行方式。游记后面还跟有大量网友的回复,在互动中询问旅行目的地的一些事宜。

2、寻找旅行家

寻找旅行家事实上可以说是游记的一种集合,如“老广州味道――吃到底,一座城”就是突出美食的广州游记的重新集合,其下包括了“爱丽丝广州行――华丽丽的美食行”“吃喝广州”“一个人的广州行”“广饮广食之吃在广州第一期”等等。还有“BTeam@骑行奏鸣曲”,是一群来自互联网和IT行业的饭醉团伙,秉着“有吃错、不放过”的口号,用双轮追寻着真善美之路。这个小站里包括了这个团队的历程:“东蒙独奏”――从森林到草原的退化史;“BTeam@宝岛练习曲”――拥抱太平洋的风;“BTeam@塞纳河圆舞曲”――轻吻上帝的女儿等等。以上列举的两个子题都是“旅行家”的代表,依然是从自助游“背包客”的角度叙述。旅行家是从个人的角度设定,突出的是年轻、自由的旅行。

3、旅游攻略目的地

旅游目的地版块,被隐藏到当季出发、国内旅游、出国旅游、主题游、周边自助游几个小类别之中,当网友的鼠标点到这个位置,就自动弹出一个列表。这也就体现了旅游网站的提供信息的功能,服务网友需要,契合旅游消费需求。每一个旅行目的地都链接到“当地”的旅游攻略,如台湾(北投、关子岭、阳明山、四重溪),进入台湾旅游攻略页面,就有一系列台湾旅游游记攻略。

4、结伴旅行

这是旅行者将出发地、目的地、出发时间、费用、旅行方式、住宿等出去,感兴趣的网友可以报名参与结伴旅行,并留言参与讨论,这也体现的是“背包客”自助游的方式。

四、结语

1、“背包客”旅游消费行为所产生的独特文化

“背包客”文化是一种非大众旅游文化,背包旅游并非一件时尚的事情,也并非一种精神,而是一种无拘无束的生活方式。因此,它是建立在一种生活方式上、自由王国之上的文化。“背包客”文化中的一个特色就是团体性,不论是住在有自助厨房以及共用电视厅的青年旅馆,与他人共乘交通工具或是一起购买车票,最重要的是分享彼此的经验,这样的资讯交流使得诸多“背包客”们能够互相学习,同时能够省钱,而得到的资讯。另一个特色就是“真实”。自助旅行不是一段假期,而是一种学习,“背包客”们总希望能够体验到当地最真实的风俗民情,而不是旅游业包装下的套装行程,因此“背包客”有时也被冠上“反观光客”的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