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大河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范文

审计风险基本概念范例(3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6-29 手机浏览

审计风险基本概念范文篇1

审计模式是审计目标、范围和等要素的有机组合,它回答了审计应从哪里下手、怎样着手进行审计以及进行审计的时间等。随着的,审计模式也逐渐发生着变化。根据审计切入点的不同,审计模式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种:账项导向模式、制度导向模式与风险导向模式。

一、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在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存在明显不足、适应不了社会公众对审计的要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风险导向审计立足于对审计风险的系统分析与评估,并以此为出发点,制定审计策略,编制与状况相适应的多样化审计计划,使审计能在源头上把握被审计单位发生舞弊及错误的可能性。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后,又大致可以细分为三种类型:传统风险导向模式、风险基础战略系统模式以及改良风险导向模式。

(一)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所谓传统风险导向模式实质上是发展了的制度导向模式,它只是在制度导向模式中引入了风险测试,提出了从风险点切入的审计策略,建立了审计风险模型对风险进行量化测试,但是它并没有改变制度导向模式下自下而上的从交易项目报表测试综合成审计结论的审计方向,而且其固定风险的量化测试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而不是相对客观的量化方式。

(二)风险基础战略系统模式

风险基础战略系统模式依据系统论的观点从分析企业的经营模式出发,自上而下地理解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并且从战略风险评估,业绩计量等方面来评价审计风险。该审计模式从上讲,比传统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要更为,但它更多的职能体现在逻辑思维上。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审计模式给注册会计师迁就管理层留下了更多的空间,偏向于做出有利于管理层的判断,甚至会为某些独立性较差的注册会计师有意减少实质性测试提供冠冕堂皇的借口。

(三)改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改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摈弃了无利害关系假说,它建立在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假设的基础上,要求注册会计师牢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为包括广大投资者和债权人在内的社会公众服务的具有专业性及公共性的服务机构,应秉承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宗旨,在计划和执行审计时,不做任何预先判断,只有在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才做出合理恰当的审计结论。同时,改良后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重新考虑了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不可分割性,以及在实际操作中的便利性,重新构建了审计风险模型,将原来的固有风险和检查风险合并为重大错报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将审计起点定位在围绕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来设计和计划审计程序,并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密切关注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将风险评估作为整个审计工作的基础、前提和先导。

二、我国旧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分析

我国旧审计准则体系是建立在何种审计模式上的?有人认为我国旧的审计准则体系是建立在制度导向审计模式上的,也有专家认为我国旧的审计准则体系是建立在风险导向模式上的。笔者认为我国旧的审计准则体系是建立在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基础上的。

首先,我国旧审计准则体系使用的是“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内部控制的构成采用了内部控制结构的三分法,并沿用了制度导向审计模式下的两种测试方法——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由此,有些学者认为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至少是建立在制度基础审计基础之上的,但是由上述的分析中可知,传统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本身就是从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发展而来的,当然会具有制度导向审计模式的一些基本特征。我们不能因为旧的审计准则体系具有制度导向审计模式的某些特征而认定它就是建立在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基础上的。

其次,我国旧审计准则体系虽然对审计风险及其三要素做了概念性的解释,并给出了风险模型,对其评估也做了指导性的描述,但是基本上还处于定性分析阶段,对如何确定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如何予以量化,如何将量化的检查风险于审计实务中等,都没有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或建议,这些都符合我们前面所述的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基本特点。

最后,我国旧审计准则体系下的具体审计准则在不同程度上引入了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程序,体现了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的部分思想。比如《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对审计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独立审计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分析性复核程序的运用方式及程度,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总之,我国旧的审计准则体系无论从其整体的审计思想还是从其具体审计准则而言都体现了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的基本特点。因此,笔者认为将我国旧的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基础归结为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恰当而又中肯。

三、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审计模式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48项新制定或修订的独立审计准则,标志着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形成。下面用一个简要的图表来概括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的框架。

我国新建立的审计准则体系是基于何种审计模式下的呢?由上面的框架中可知“注册师审计准则”下将“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单列一组,这充分表明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基于改良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一)《计划审计工作》准则中体现的改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第九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制定的总体审计策略中应该考虑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包括初步识别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等。第十条特别强调在总体审计策略中要说明具体审计领域调配的资源,包括向高风险领域分派有适当经验的项目成员及对高风险领域安排的审计时间预算等并要求注册会计师根据风险评估程序的完成情况对上述内容予以调整。第十九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对项目组成员工作的指导、监督与复核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等因素。

从中可以发现,新准则体系中对风险的强调开始集中于重大错报风险概念,摈弃了原来的固定风险概念,这充分体现了改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特点。

(二)《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准则中体现的改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第一,从制定本准则的目的来看。准则第一条就明确提出制定本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第二,从准则规定的具体审计程序上看。准则在第六条列示了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应该通过实施这一系列的审计程序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第七条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扩大询问对象,以获取对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有用的信息。第十一条提醒注册会计师要考虑在承接客户或续约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以及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其他服务所获得的经验是否有助于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准则还要求注册会计师组织项目组成员对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进行讨论,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以识别潜在错报的类型,考虑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因素,以及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后,该准则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包括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同时必须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的错误相联系,并考虑风险的重大性和发生的可能性。准则特别强调了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和管理层的沟通,要求注册会计师及时将其注意到的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告知适当级别的管理层或治理层。

另外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在准则中,第四章第一节内容对内部控制的内涵与要素作了明确规定,指明了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规的遵循,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要素也由原来的三要素论扩展为五要素论。这基本上是采用了美国COSO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及其对内部控制要素的分类。

纵观整个准则,与旧的审计准则相比较,该准则的可操作性更强、对风险评估程序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工作的指导性也更强。这也充分体现了改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可操作性特点。

(三)《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风险应实施的程序》准则中体现的改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审计风险基本概念范文

[关键词]审计风险;特殊考虑;风险要素

随着审计责任的加大,审计风险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极大关注,职业界普遍认为有效控制与规避审计风险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笔者认为解决实际问题首先应理论联系实际,因此笔者将对审计风险的概念、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的要素及计量、控制环境在审计风险要素中的定位以及审计风险评价与期望审计风险确定等问题结合实际做一些特殊的考虑,以期望能对审计实际工作有所指导。

一、关于审计风险概念的特殊考虑

研究风险基础审计,必须先明白审计风险的涵义。对审计风险的涵义,国内外有许多学者作了积极探索,不同的人由于站的角度不同,结论也并非完全一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FC)以及著名审计学家阿伦斯等都对审计风险涵义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些有关审计风险的概念,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认为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没有公允地揭示的风险。但笔者认为,这种定义方法只是为了给实务中的具体操作提供可行的指南,而不是从一般的理论意义上探讨,因而只能说明审计风险的表面现象,而未触及审计风险最本质的东西。笔者认为,将审计风险概括地表示为能觉察出重大错误的风险,只是最狭义的审计风险,而审计风险本身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可从最狭义、狭义和广义三个层次上来说明。从最狭义的角度来理解,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错误地估计和判断了审计事项,乃至发表了与事实相悖的审计报告,使重大错误或舞弊行为未能揭示出来,而受到有关关系人指控并遭受某种损失的可能性。

一般来说,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理解就是如此,包括国际审计准则在内的大多数的国家的审计准则也是这样理解的。原因在于审计实践中大量产生的是这一类审计风险,因而成为人们研究的重点。这为审计人员分析和寻找审计活动所可能招致的风险及其直接因素开辟了途径,在实务中使审计人员容易寻找到对付的办法。但是,上述关于审计风险的定义并没有完全表达审计活动的风险,仅是针对把错误的判断为正确,即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错而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因而,当我们对审计活动结果的可能性进行考察时,其结果不仅存在把错误判断为正确的情况,还存在把正确判断为错误的情况,因而审计风险的含义应有更广泛的内容。

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审计风险还应当包括财务报表没有公允揭示而审计人员却认为已公允揭示的风险,以及财务报表总体上已公允揭示而审计人员却认为未公允揭示的风险。审计风险应是“主观”与“客观”的一种偏离,有可能从两个方向发生偏离:一是把客观上是正确的东西判断为错误的,给予否定,也就是α风险;二是把客观上是错误的东西判断为正确的,加以肯定,也就是β风险。由于在审计实践过程中,对公允揭示的财务报表发表一个有保留或相反的意见,一般是不可能发生的,因而α风险发生的情况很少,而大量的是β风险,即对严重失实的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的风险。但α风险很少发生并不等于说不是客观存在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通常会延长研究和调查时间,影响审计人员的效率和信誉,也会导致损失(效率低下的损失和名义上的损失)。因而,从理论的探讨来说,α风险也是审计风险的内容之一。

美国学者海尼丝在论述风险时,认为风险是损失的可能性,这是从最广泛意义理解风险。推而广之,审计风险也可以理解为审计主体损失的可能性。主要有“狭义的审计风险”和“社会营业风险”。社会营业风险是指虽然为某一客户提供的审计报告正确无误,但审计人员(或承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却由于一种客户关系而受到伤害的风险,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深口袋”责任概念。上述因素,即使不是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失误行为,也对审计构成了风险。因而必须把社会营业风险列入审计风险的范畴,并扩大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这是审计风险模型要加入考虑该风险要素的主要理由之一,也是会计师执业面临诉讼爆炸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审计风险是审计与风险两个概念的组合。审计风险概念是风险的属概念,具有风险的基本特征。将风险概念引入审计学,是审计理论与实务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里程碑,它使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的认识由被动变为主动,对审计风险的控制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对审计风险的解释有三个层次,不同的层次适用条件不一样。完善的审计风险概念,应从广义上解释,即不仅包括审计过程的缺漏导致审计结果与实际不相符而产生损失或责任的风险,而且包括营业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无力偿债或倒闭所可能对审计人员或审计组织产生伤害的社会营业风险。

二、关于审计风险要素与计量模式的特殊考虑

根据当代审计理论,传统的审计风险要素为:企业职工素质(包括管理人员能力品质)、企业经营环境与经营项目及其内部形成的特有的文化氛围的因素决定的企业财务信息质量水平的固有风险要素;企业制度的控制内所不能察觉并修正财务信息质量的控制风险要素;审计人员未能通过实质性测试对财务信息、质量水平的状态给予恰当评价的检查风险要素。而且审计界认为审计风险是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构成。它们之间的关系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一般来说,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是独立于审计而存在的,审计人员无法改变其实际水平。检查风险可以由审计人员实施控制。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与检查风险成反比,与预计的证据数量成正比。故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的责任就是预先确定一个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以此作为风险管理的目标,而后在具体的以制度为基础的符合性测试中尽力把审计风险降低到期望水平。在实质性测试中,审计人员所作的只能是利用各种方法收集有关证据,通过控制检查风险来实现预定水平。但是作为一种方法模式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运用中要考虑我国当前特定的环境。

审计风险与三种风险要素之间为什么会表现出这种长期的关系呢?主要是因为控制措施能减少固有风险对财务信息质量水平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审计人员的检查行为又能检查出固有风

险与控制风险的综合作用对财务信息质量造成的瑕疵。例如,假设某企业财务信息的固有风险为30%,控制风险为30%,则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综合风险效果是9%.也就是说由于企业的职工因素造成(或决定)财务信息会出现30%瑕疵,在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加工过程施加控制之后,使财务信息的质量只有出现9%的瑕疵的可能。在这里内控自动发挥的作用是化解了21%固有风险。以上提到的审计要素是与狭义审计风险相适应。关于风险要素,笔者认为根据前述审计风险广义定义也可以在我国考虑增加“社会营业风险”要素。由于审计只限于抽样,审计并不能发现财务报表中的全部错误项目,某种隐蔽较好的欺诈极难侦破,所以,存在一定的审计不能发现的重大错报项目的风险。在审计未能发现重大错报,并提出错误的审计意见时,因审计人员过失而受损失的人,可望从会计事务所处取得赔偿。由于审计的复杂性,在实践中很难确定审计人员是否做到应有的谨慎。由于司法传统(指美国)也很难决定谁有权期望获得审计利益,因而当某一公司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时,报表使用者通常会指责审计失误。遭受损失的人由于对其经济利益的关注而对审计人员提出过高要求,一旦受损就希望得到补偿,而不问错在何方。如在美国,由于“厄特马斯主义”的法律背景及“深口袋理论”的人文背景的影响,审计人员承受法律责任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了。这种在范围和程度上扩大并加深了的审计人员法律责任,便是社会营业风险要素一定计量的对象。所以,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变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社会营业风险。而狭义的审计风险可称为“意见风险”,所以审计风险还可以表示为:审计风险=意见风险+社会营业风险。在这里,因为“社会营业风险”对“意见风险”几乎没有影响,因此它们之间只能表达为“和”的关系而不能是“积”的关系。

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从以下几方面出发所作出的一种判断,首先是审计主体对风险的承受能力,若审计主体有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则在对风险与收益进行权衡之后,可以选择较高的风险水平;其次,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考察分析,审计人员认为被审计单位这两种风险的综合风险很低,即被审单位出现重大的错报与漏报可能性不大,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也可以设定较高的审计风险,进而降低审计成本。下面通过例子来说明审计风险的计量。在前面的审计风险模型中,其中“意见风险”为“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给审计主体带来损失”的概率。假定审计人员在一百次审计中有六次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这六次中又有两次给审计主体造成损失,则:意见风险=(6/100)×(2/6)=2/100,由于发表不恰当意见并造成损失的可能性(2/100)=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若审计人员对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评价为20%,经计算:检查风险=2/100÷20/100=2/100×100/20=10%.审计人员将依据计算出的检查风险的大小来确定相应审计范围的大小及应收集的审计证据的多少。若通过对有关法律及人文环境的评价,审计人员判断社会营业风险为1%,那么审计人员所承受的审计风险为3%.

三、关于控制环境要素对审计风险影响的特殊考虑

首先,风险基础审计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引进了“内部控制结构”理论,强调控制环境在审计风险评价中的作用。控制环境的优劣不同,隐含的审计风险也会不同,那么控制环境中包含的审计风险究竟属于固有风险的范畴还是属于控制风险的范畴,《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九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将控制风险表述为“第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或交易类别产生错报和漏报,而未能被内部控制防止、发现和纠正的可能性”,根据该定义,控制环境应当属于控制风险的范畴,但是该准则同时又认为“固有风险是指假定不存在相关内控时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类别产生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审计人员应当合理应用专业判断,考虑管理人员的品行与能力、管理人员特别是财会人员的变动情况、管理人员遭受的异常压力、业务的性质、影响被审单位所在行业的环境因素等若干情况,以评估固有风险,这样似乎控制环境更接近于固有风险的范畴。很显然,根据这些描述,若将控制环境归入控制风险范畴易使人困惑,因其外延大部分落入固有风险的范畴,若将其归为固有风险的范畴,又与固有风险的内涵不符,因为控制环境属于内控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两难的选择不仅使得风险基础审计缺乏内在的逻辑一致性,而且使得控制环境要素在审计风险评价模型中难以定位。其实,控制环境可能归纳为制度或程序因素及非制度和程序因素。显然前者形成的风险属于控制风险,后者形成的风险属于固有风险,所以准则中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定义欠妥,笔者建议对相应准则进行修订。

其次,如果企业内部行使控制职能的管理人员,蓄意营私舞弊,那么即使具有设计良好的内控制度也不会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内控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理所当然地要按照企业管理人员的意图运行,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决策更是起决定作用。决策出了问题,贯彻决策人意图的内控制度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控制效能。在目前情况下,笔者认为应当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对管理者的约束。例如,经营管理的好坏对管理者升迁的影响,控制公司对企业管理层的监督与约束等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经过我们的评价,控制环境不存在重大的风险,我们也应当考虑内部控制结构失效这一因素,适当提高我们的风险评估水平。

四、关于审计风险评估与期望审计风险确定的特殊考虑

风险基础审计属于开放式审计,将目标和手段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审计风险的评价贯穿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而审计风险水平的确定,必须研究谁使用报告,用途是什么,审计信息使用者的希望和需求是什么,也就是审计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然而由于所有者主体的不到位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分散性及专业知识的限制,使得审计高质量的要求大打折扣,又由于需求群体的不成熟,使得国家只有从审计的供给方进行约束,通过制定高质量审计准则来指导审计需求和提高供给方的质量。很显然,我们的审计准则超前于我们当前的审计实际需求。这就使得审计人员在评价审计风险时,不仅要考虑审计的实际需求,还必须考虑独立审计准则所确定的审计质量水平。从已有的案例可以看出,很少有由股东或潜在的投资者诉诸法律,审计师面临的主要在于国家监管部门的惩处,个中原因恐怕也就在于此。当然,我们也应当注意的是,随着审计需求的不断发展变化,审计风险的评价也会不断发生变化。另外,评价审计风险的目的在于与期望审计风险进行比较来确定出具体审计报告的类型。期望审计风险的大小反映了审计人员愿意承担风险的多少,其确定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国内大多数会计事务所将期望审计风险水平确定为5%,AICPA颁布的SAS47提出的指导性审计风险水平也为5%,基于此,有人建议我国的事务所期望审计风险水平为5%,但笔者以为,目前对我国大多数会计事务所来说,难以承担此风险。所以应具体考虑事务所本身的规模大小及风险承担能力,对于中等规模的审计机构期望审计风险应为1%至3%为宜。

[参考文献]

[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S].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1998.

[2]秦荣生,卢舂泉。审计学(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3]200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审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4]彭红漫。浅议审计风险防范措施[J].湖北审计,2000,(8)。

[5]吕博。论审计风险[J].宁夏审计,2000,(2)。

[6]张龙平,陈建明。独立审计准则导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

审计风险基本概念范文

【关键词】高校审计学课程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7C-0115-02

审计学是高校会计专业和审计专业的一门课程。但是,由于审计学较为抽象、学习难度较高,学生普遍反映审计学难学,教师则普遍反映审计学难教。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相对于其他课程,审计学课程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教材各个章节的联系十分紧密,很难将各个章节相互割裂开来。二是现代审计理论建立在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内部控制学、概率论等学科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审计学之前应当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

一、审计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较为抽象。学生普遍认为审计学很抽象,并不是因为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和审计证据这些概念本身难以理解,而在于如何正确识别、评估和应对审计风险。在财务审计中,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错报,以及存在多少重大错报对于审计人员是未知的,审计人员需要采用适当的审计程序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判断。由于审计人员存在误判的可能性,必将导致审计风险的存在。为了保证审计意见的恰当性,确保审计风险保持在一定可控范围之内,审计专业的学生应当熟悉和掌握审计风险方面知识。但是,鉴于风险概念较为抽象,且风险评价具有较强主观性,学生对审计风险的认知较为模糊,其知识背景和经验背景更是难以对审计风险作出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

(二)学生知识储备不足。学生认为审计学的学习难度较大,还在于审计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极为紧密,审计业务需要借助其他学科的知识为审计服务。与审计联系密切的课程主要包括会计学、内部控制学、概率学、公司战略学等。内部控制、公司战略方面的知识有助于帮助学生分析、判断财务报表错报风险的高低;概率学知识有助于帮助学生判断抽样数量是否充分以及进行总体推断;会计学知识帮助学生判断会计政策的选择是否适当,能否真实、公允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因此,在学习审计之前,学生应当具备一定的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并尽可能地参与社会实践。我国高校学生对知识的学习主要集中于课堂和书本,缺乏对企业经营活动、组织架构的现场体验,缺乏对公司战略、内部控制活动的深入认识,导致学生难以学习和掌握公司战略、内部控制对账务报表的影响机制和作用方式。

(三)教学内容出现脱节。教学内容脱节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审计学与基础学科之间出现脱节,二是审计学理论教学与审计实践出现脱节。

1.审计学与基础学科的脱节。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特点,教学管理部门设计和制订课程教学总体任务和计划。然而,在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高校教师更多从自身角度而不是从学生专业角度去讲解和传授知识。例如,一些教师在教授概率论时,更多地站在纯数学的角度来讨论概率,较少结合经济类学生的专业特点、学生的实际需要去讲解概率知识。以至于学生在学习审计学时,还需要对学生概率知识进行回顾与补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2.审计学理论与审计实践脱节。在审计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比较偏向于将各个章节相互割裂开来,按章节顺序逐章进行讲解。这种教课方式的优点在于学生学习起来相对轻松,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即学生难以系统掌握审计风险的识别与应对方法。审计学提供的是一套由逻辑严密的概念、推理过程组成的,旨在识别和应对审计风险的审计思路,因此,各个章节的内容难以完全分割。在审计教学过程,部分教师在授课时将各个章节分割成相互独立的部分进行讲解,不注重将前后章节的内容相互融合在一起,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这将不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也难以在学生头脑中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审计理论体系。

二、教学改革措施

(一)构建系统完善的审计教学内容逻辑体系。审计教学涉及大量概念,如审计目标、审计程序、风险评估等。同时,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又涉及大量分析、判断、推理过程。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审计教师应当熟悉审计教材,掌握审计理论,并根据审计教学目标构建系统的、完善的审计教学内容逻辑体系,如图1所示。

按照审计教学内容逻辑体系,审计教学应当围绕审计目标而展开,即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合理评价或鉴证。为此,指导学生理解和掌握如何选取适当方法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保证评价或鉴证的准确性。在审计业务中,诸多风险因素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教师需要指导学生如何识别、识别和降低审计风险,以保证审计结论的恰当性。

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当要求学生学习、掌握审计的基本概念,有意识地向学生灌输审计逻辑思维,即在课堂反复向学生传递审计逻辑推理的过程,并通过提问等方式强化学生的推理能力,增强学生的审计分析、判断能力,让学生掌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精髓。

(二)采用形象、生动的教学方法。包括采用情景教学、案例教学,将理论教学与实训相结合。

1.增加情景教学。审计教学活动中会遇到大量概念、定义、推理过程,学生学习起来较为枯燥。为了减轻学生的学习难度,提高学生的兴趣,可以适当地增加情景教学。即以学生日常生活为例作为类比,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学生讲解审计的基本思想和推理思路。一般而言,学生对日常生活感触较深,也容易按照自己的逻辑思维来识别和应对风险。并且,审计的逻辑思维与学生的日常思维习惯也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因此,在课堂上采用情景教学,通过提问方式要求学生对日常生活事例进行推理和判断,进而将推理过程引申到审计教学内容之中,帮助学生加深对审计理论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学生的学习信心和学习兴趣。

2.注重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旨在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审计案例教学通过向学生提供鲜活的案例,帮助学生深入分析、识别企业经营风险和审计风险,并有针对性地运用审计理论去解决审计案例中发现和识别的审计风险。审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精心选取案例。选取的案例应当有助于学生审计思路的塑造,审计理论的应用。同时,审计案例讲解之前,教师应当尽可能让学生去查阅审计案例的相关背景。由于不同背景下,所采用的审计模式、审计思路和审计程序并不完全一致,深入了解审计背景有助于学生对审计理论、实践有一个更加清晰、全面的认识,进而为审计教学的成功奠定基础。

3.理论教学与审计实训相结合。审计学课程展现的是一种抽象的、系统的审计思路。为了让学生有效地掌握这种思路,需要将审计教学与审计实训结合起来。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高校可以建立审计仿真模拟实验室,或者开发审计软件,让学生在审计课程结束前几周进行审计综合实训,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审计原理。在审计实训过程中,教师应当向学生指出审计实训各阶段应达到的目的,同时指明与实训内容相对应的审计理论,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审计思路和方法。

(三)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我国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较少,对企业的经营流程、管理模式、控制体系感到陌生和抽象。当学生对管理活动缺乏感性认知和深入理解时,就难以进一步分析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从而影响学生对审计的深入学习。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有助于学生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相联系,加深对管理理论和审计理论的认识和应用。

为了加深学生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渠道。一是学校与企业、会计事务所共同建设审计实践基地。学校定期分派学生去这些实践基地参观、实习,了解企业的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式,学习账务处理和财务审计的基本流程;二是学校开办校办企业,这些校办企业既可以用做科研孵化基地,也可以当做学生的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校办企业服务科研、教学的目的;三是鼓励学生利用寒暑假,自己主动联系相关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四是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在寒暑假招收大学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