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工作运行机制范例(3篇)
村级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关键词:乡村公共管理;运行机制;困境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7.5文献标识码:A
一、研究的问题及文献综述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然而,目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在体制演进和改革过程中遗留下来的“计划色彩”治理方式虽然在渐进减少,但合乎“市场色彩”的公共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制约乡村公共管理机制形成和发展的落后观念、陈旧思想和简单手段依然存在,乡村公共管理的缺位、越位严重制约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发展的新时期和改革矛盾的凸显期,乡村公共管理机制的构建直接关系到基层工作能否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直接关系到“三农”政策能否按质、按量、按时的落实、执行和推广。基于此,破解乡村治理难题,构建乡村公共管理机制,需要我们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探讨和摸索。国内学者针对乡村治理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①从经济角度论述乡村债务的结构、地区分布、产生主体、历史过程及用途;后税改时期税费改革对乡镇财政产生的影响及其防范措施,如黄世界(2009)、文宏(2008)等;②从政治角度探讨乡村党委及村委会在行政体制、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运行等方面存在失范性,如李国友(2009)、张滨辉(2009)等;③从乡村干部素质、乡村自治与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关系等角度论述乡村治理及其问题,如范伯乃(2007)、张网成(2009)等,这对乡村公共管理机制的构建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文则从机制运行的角度探讨乡村公共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乡村公共管理机制的规制内涵
构建乡村公共管理机制不但需要国家从战略上给予总体布局和安排,更需要乡村以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态度积极探索机制的构建模式。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要充分认识到乡村公共管理在我国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将构建乡村公共管理机制放在突出位置。
乡村公共管理机制是指以乡村党组织实施宏观领导,乡级政府组织对农村自治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为基础,以推动乡村社会有序发展、保障乡村公共利益实现为目标,通过法律、制度、政策等约束手段,来对乡村公共事务进行协调、控制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好的机制不仅仅在于设计的全面、构造的精密,更在于实施的有效、运行的有序、监管的有力,由此以来对机制的规制就尤为关键和重要。乡村公共管理机制的规制是指乡级党委和政府组织为担当起公共管理的职责,运用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方式,对乡村这一微观主体的经济性、社会所进行的一系列监督与控制活动。
三、乡村公共管理运行机制的障碍
(一)乡村社会治理危机凸显。土地承包纠纷矛盾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活跃了农村经济,一些富裕起来的村民为扩大农田规模搞产业化经营,利用大肆行贿村干部等非法手段低价获取土地承包权,以及农村嫁娶、农民子女上大学涉及的土地承包问题在现实操作层面上面临挑战,致使村民以非制度化的方式集体上访。据农业部处统计,2004年1~10月份受理农民群众土地6,937件,占总量的51.2%,其中土地承包类占53%,土地流转类占8%(白呈明,2006);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民的财政支持力度,对农民种粮和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直接补贴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激发了农民承包土地的热情。但有些村民对土地承包政策缺乏详尽了解,动用暴力手段争夺土地承包权,同时用工淡年农民工返乡务农等又带来新一轮的土地承包矛盾。据有关消息称,2000~2002年全国法院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3.7万余件,而2003年1~7月份就受理土地纠纷一审案件3.4万余件(白呈明,2006)。
(二)农村自治组织功能弱化。农村基层自治缺乏自主性。村委会一般是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但乡级政府对村委会的候选人名单时常加以干涉,从候选人名单的确定到选举结果的批准无一例外的加以控制和操纵,未经选举就以简单的方式直接确认,即使是选举也是走走过场而已,张小华等2006年对甘肃省30个村的抽样调查中发现:有57.41%的村民认为,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乡政府在候选人提名上违反直接提名原则,12.96%的村民认为部分村委会不是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乡级政府是国家政权的最后一级行政组织,村委会不是一级行政组织,也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关,而在实际的政治运行中,乡级政府的各项管理措施都要依托于村委会来实施,乡镇政府就把村委会作为自己的下属行政组织来发号施令,把自身的行政职能强加给村委会,村委会只能无条件的服从乡镇政府的意志。张小华等2006年调查显示,20.37%的村民认为农村事务乡镇干部说了算,12.96%的村民认为村干部说了算,这无疑抑制了村委会自治的积极性。
(三)乡村财政供给不足。乡村财政收支不均衡。乡级政府作为一级行政组织,承担着相应的国家行政职能,行政职能的履行必然要以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撑;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中小学校教职员工的薪酬及福利补贴以及乡镇机构运行所需的日常费用等支出数额巨大,致使乡村背负着沉重的债务。据统计,我国1999年全国乡村两级债务余额为3,259亿元,而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的2006年,全国乡村债务总规模已经高达5,355亿元,乡、村两级公共债务平均每个县高达2.55亿元(文宏等,2008)。在未取消农业税之前,乡镇根据农村税费制度不规范的漏缺,通过税外收费、摊派等不规范款项尚不能维持开支,何况国家取消农业税之后,在乡级政府开支没有减少并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下,可用财力减少,使财政收支更加不均衡,难以维持乡级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以及国家职能的履行。
乡村财政收入来源单一。在税改前乡村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税、个体工商户和乡村集体企业的工商税。据湖南农调队对20个乡镇、20个村的调查,1999年乡镇财政收入结构为:农民上缴税费占91%,集体企业收入占5.8%,来自其他方面的收入占3.2%,村级财务收入结构为:农民上缴税费占93.4%,集体企业收入占6.6%(邱运斌,2001),但税费改革使财政预算内的农业税不复存在;乡村集体企业在当前激烈的市场条件下,自身资金基础薄弱,市场信息获取不对称,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生产产品无法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普遍存在经营不善、经济效益下滑的问题,甚至濒临破产。根据西部某省的统计,在该省乡村级负债总额中,村级组织投资兴办企业支出为3.18亿元,所形成的债务占总负债的26.8%,乡镇负债中兴办企业投资3.68亿元,占总负债的23%,这直接制约了乡村财政收入的增加,致使税源进一步缩减,乡镇财政更加拮据。
乡村财政缺乏自身约束。乡村财政困难很大程度上也源自于乡村干部缺乏自身约束,大部分乡村财政职责不明确,支出缺乏监督,并未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财政支出的多少,同时乡村干部在做决策时随意性强,决策失误造成大量资金浪费。据甘肃酒泉市调查统计,该市5个农业县每年用于吃喝招待的费用达92.6万元,征订报刊的费用村均达到3,500元,有的村每年的交通通讯费用超过5,000元(庄俊康等,2005),致使大量资金被铺张浪费;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乡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巧立名目,大肆吃喝公款,甚至贪污专项工程款、专项救济款、专项抗旱救灾款,2005年江西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55件75人,其中贪污案34件51人,挪用公款案9件10人(范柏乃,2007)。
四、完善乡村公共管理运行机制的对策
(一)构筑乡村社会的长效治理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矛盾。乡级政府、村委会应当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协调解决人地危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村民间产生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走访村民倾听他们的心声,向村民介绍国家土地承包的相关政策,公布国家土地承包的相关手续和步骤。对村民存在的疑虑和不解,乡村干部要耐心细致的解答,从思想上消除村民对承包土地的霸占心理;在满足基本的农田耕种的情况下,可根据农村中不同的农田耕种情况进行分类,把新开荒的农田按不同的标准分类后,以不同的承包价格进行公开竞标,所有的土地分类标准、承包价格、竞标人员公开公布,按公正的程序进行土地承包竞标,竞标人员应当由村民代表大会选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一旦承包方竞标成功,双方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并由公证人员进行公证,由双方履行法律义务,使土地承包正规化、法制化。
推进农村事务实效管理。一是健全选举机制。要充分保障村民应有的选举权,村民有权罢免素质低、能力差的村干部,同时要充分尊重村民的个人意愿,运用适合当地实际的选举方式,选举出一个“作风正派、能力较强、肯办实事”并受广大村民拥护信赖的村委会领导班子;二是健全决策机制,对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村委不能暗箱操作,更不能由村支书或村主任独断专行,应当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倾听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内容要公开,会议程序要公正,决策理由要充分,决策结果要透明、公平;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在村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制定符合本村的监督村干部的制度,每个村民都可以检查、监督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对公开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程序不规范的,有权向村干部质询,起到真正约束村干部行为的作用。
(二)构建农村乡村自治的运行保障机制。强化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乡村在加强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过程中,要转变观念、转变角色,积极主动地探索和完善村民自治的具体实现形式和方式,强化其自治功能;乡级政府要正确处理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要给各村提供政治经济文化的宏观指导,而不要过多干预各村的具体事务,可以根据不同村的实际情况,经过调查研究之后,提出乡级政府的合理化建议,以供村委参考;在各村具体落实方针政策方面给以指引,而对各村具体采用什么方式、通过什么途径等不要强加干涉;在各村管理社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给以监督,对村民反映的不满意见要协调处理,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代替村委决策;乡级政府要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在具体的提供方式上要考虑到各村的实际发展情况,结合当地群众的接受能力和需求意愿,让村民自己解决全村的社会事务,让村民自己选择可以接受的形式方式,还各村自治权。
(三)增强乡村财政的拓展与约束机制。乡村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动向,集中精力抓乡村经济,把发展乡村经济建立在“内外结合、工农结合”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大力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对农民积极引导,制定发展规划,引导发展地区特色产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农产品,以科技为支撑,培育和拓展农业产业链;搞好农民工技术培训,实现劳动力向外输出,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要利用和挖掘乡村本地的工业资源,坚持集中精力培育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充分利用民间社会资本,壮大企业规模,扩大财源;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制定合理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建厂。
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在中央取消了农业税以后,中央和省级财政要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财政支出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合理调节各地区的支出成本差异,加大对乡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加中央对乡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总量;要扭转中央返还层层集中的做法,减少乡级财政向中央返还的集中数量,让乡级财政从税收返还中得到实惠;近年来省直管县的呼声不断高涨,要着手完善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在此基础上合理划分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权,充分保障乡级政府财权与事权的有机统一,在事权划分明确的前提下,适当扩大乡级政府税收管理权限,增加乡级政府财政收入,以建立乡级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保障机制。
加强乡村财政监督。县级政府对乡级政府要强化财政预算约束,严格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工程项目建设要采取专家评审与社会听证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拨付资金能扎扎实实地反映工程资金需求;加强对乡级财政的监管力度,摆脱事后监督的监管方式,积极将监管方式和手段有效前置,对财政资金的支出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县级政府的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定期检查与重点整治、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协调性和规范性;选用能对农村财政资金起到实质监督作用的会计人员,放弃会计人员由一人担任的管理模式,实行会计人员由3名以上村民共同担任,每个生产组或小队民主选举一名人员共同组成全村的会计人员,每一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由会计人员共同决定;严格有效地实行农村财务公开,村委会要及时定期地公布每一笔资金的动向,针对村民提出的质疑要公开回应,切实将资金有效运用到全体村民的公共利益上。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白呈明.农村土地纠纷状况及其特征[J].调研世界,2006.11.
[2]文宏,朱金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域下的乡村债务分析及化解路径优化[J].社会科学家,2008.2.
[3]邱运斌.消赤减债刻不容缓:对乡村负债的调查与思考[J].调研世界,2001.9.
[4]范柏乃等.我国乡村干部的腐败问题及其治理对策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07.3.
[5]黄世界.后税改时期的乡镇公共财政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理论月刊,2009.2.
[6]李国友.村民自治背景下和谐乡村关系之构建[J].学习论坛,2009.2.
村级工作运行机制范文
一、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
(一)高度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来推进。要求把公路打造成促进发展的经济线,保障安全的生命线,展示亮点的风景线。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
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邀请专家授课等教育形式,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赣交规划字〔2015〕132号)等一系列的有关农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文件,充实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组织市、县两级全方位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利用报刊、网络、农村公路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为载体,加大“四好农村路”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办)充分运用宣传车、圩镇和闹市区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强化管理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抓实推进1.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力度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一系列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如:《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126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3〕48号);《关于印发<南昌市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洪交发〔2014〕60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洪交发〔2014〕73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洪交发〔2015〕28号)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制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层层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并纳入年度市政府“三令制”考核体系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三是组建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各县区政府通过“四好农村路”活动的开展,注重以乡(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为依托,相继建立了部分乡(镇)级交管站,明确将农村公路管养纳入职责之内,目前全市13个县(区)均已设立县(区)级农村公路管理站,管理人员128人,成立乡、镇级交管站63个,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经费、设备等得到了落实;四是市、县两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纳入财政公共预算;五是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均成立了质监机构。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六是统一部署农村公路路产保护工作。部分乡、村公里已设置限高限宽等设施,完善爱路护路的乡、村规民约;七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纳入县级交通综合执法体系。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宅分家,乡、村公路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乱堆乱放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确保农村公路有序发展。
2.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昌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111号),确定市、县级养护管理机制,并将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区政府也分别出台了相关政策。二是自2010年至今,市级财政已累积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市级专项资金5401.1万元,已审批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372个553.548公里,总投资1亿元。三是积极引导县区申报省级养护资金,推动日常养护资金及时到位,解决县区养护工程配套资金压力,争取省级养护工程资金2513.6万元。四是继续争取激励机制,合理分配市级养护资金。明确以县(区)为主、分级负责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制度,建立稳定的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并继续采取激励机制,合理分配市级养护资金,深化养护体制改革成果;五是引导县区充分利用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如新建区流湖综合服务站、湾里区罗亭综合服务站现已全面开展各自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并收到一定的成效;六是推动县区深化养护机制的建立,多种形式开展养护工作。鼓励县区政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外包、PPP等模式,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农村公路市场化进程。
(三)成效明显
十八大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通自然村公路建设3022.5公里;危桥改造134座4395.48延米;新建桥梁11座279.6延米;县道升级改造52.2公里;客运网络化建设32.2公里;安保工程107.68公里;中央预算内建设8.2公里;水毁重建21公里,窄路面拓宽3公里。总投资约14亿元,其中市政府累计投入1.7亿元,争取省部级资金3.5亿元,县区自筹8.8亿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农村公路整体技术状况偏低
农村公路在公路路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农村公路早期建设标准低,附属设施不完善,长期承载着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铁路、工业园等建设项目运输造成的损害和不能及时养护修复的现状等诸多原因,导致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偏低,通行条件不完善,使用寿命缩短。
(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滞后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点多面广基础薄弱,且县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建立和工作中政府支持力度、资金投入、人员管理水平等呈现很大差距,许多县区日常养护资金未足额配套到位,缺乏长效养护机制,距省、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要求和目标还存在差距。
(三)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不健全
县区政府作为农村公路责任主体,作用不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级政策支持不全面;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配套资金不到位;三是农村公路县乡管理机构不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我局为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已向市政府递交“关于促进南昌市农村公路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力争出台新一轮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
2、积极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督促各县区落实,并巩固完善示范县建设成果,推进新一批示范县创建。按照省政府“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现场会,省厅有关工作要求,指导新建区、进贤县做好迎检工作,积极推动南昌县、安义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改善农村公路面貌,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3、大力推进“十三五”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层层分解目标,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具体个人,做到每项工作有人盯、有人抓、有人促,确保省级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村级工作运行机制范文篇3
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核算中心的运行机制进行探讨。
一、实施村级会计委托情况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以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特别是长期以来缺乏专业会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账目混乱,债权、债务不清,缺乏可靠会计信息等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以笔者所在的乡镇为例,2009年开始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工作。实施工作中,镇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以镇农经部门为主的村级会计委托核算中心,设置总会计、会计、出纳、审核等多个独立工作岗位,明确核算中心工作职责及各个岗位职责,同时,配备相关的财务电算化设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到2010年末,全镇辖15个村民委员会2个社区居委会中,有16个村(社区)签订村级会计委托代管协议书,经清理完成委托代管资产873.27万元的移交工作,并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分设账务、独立会计核算进行代管。在会计核算与处理上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制度,使用省统一印制的收据票据;规范了开支票据,杜绝了“白条”抵库的不良行径;明晰产权,健立资产产权台账,进行登记管理;规范债权债务管理,有效地管理债权债务不清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不良债务的发生;编制可靠的会计信息资料,彻底解决了以往无会计信息或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二、村级会计委托代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机构不健全,队伍涣散
目前,各乡镇都已建立起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可有的只是一种摆设,缺财会人员或财会人员极为不稳定,甚至,存在着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只有一个人的现象,工作难于开展好。财会人员绝大多数属兼职的,而且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不足。
(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现金管理中,规定村委会备用金控制在500元以内,村民小组备用金控制在200元以内的,难于运作;二是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管理中,缺乏统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产核资工作滞后;三是欠缺村级“一事一议”筹料管理制度,筹料管理工作难于规范。
(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素质低监督不力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低、为群众维权意识不强,难于履行好其职能。民主监督发挥不了作用,特别是对开支的合理性、非生产性支出过大等的问题没能把好关。
(四)法律意识淡薄,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严重
在实施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中,有的村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无视规章制度,总是抓住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经济收入和不经财政的捐赠、扶持等的收入不放,私设小金库。对小金库的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五)经费短缺,运转难
由于种种原因,中心的工作经费不到位,经费短缺成了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核算中心面临的一大难题。经费短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难于启动,村、组报账员报酬也就难于落实。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新形势下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提到关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组织实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中,要统一安排部署,强化管理部门职能,组建好机构,提供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对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核算中心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认识
农村财务问题一直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处理不好这问题会直接影响干群关系。然而,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能有效地解决农村财务问题,为此,要给予大力宣传。在推动委托工作中,要召开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确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强调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依法,进行独立核算,机构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干部对村级会计委托是广大农民群众共同愿望、维护农村稳定需要的认识;要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村级会计委托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的认识。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制度建设是规范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能有效地约束受托和委托双方的行为,促进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核算中心的顺利运行。
1、强化管理监督体系建设。村级会计委托是实现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发展的有效措施,其作用的发挥,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纪检组织部门的组织领导,需要各级农经工作部门的积极努力,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配合,广大群众的监督认可,形成思想认识统一、机构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的村级财务监控网络体系,为村级财务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机制保证。
2、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来落实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以此保证农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建立“一事一议”筹料制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通过一事一议”筹集沙石料,兴起公益性事业较为常见,而且比起筹资方便了大多数群众,是广大农民较为乐意接受的方式。但目前尚未建立或完善这项管理制度,来规范筹集沙石料等的活动。目前,在一事一议”筹集料管理中,只有参照“一事一议”筹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然而,所筹到的材料其计价标准问题,限度标准问题却没有统一的口径,给资产核算管理及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建议相关部门给予重视,并制定一个统一的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
4、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双江县现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管理制度》的现金管理制度中规定:村委会库存现金控制在500元以内,村民小组备用金控制在200元以内的,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要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不违规又便利受托和委托双方的运作。
5、完善产权登记管理制度。长期以来,村级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账目混乱,集体资产产权管理滞后,因此,要以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为契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资产产权登记规范管理。鉴于,资产产权登记缺乏统一完善的操作程序,建议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此项管理制度。
(四)加强票据管理,治理“白条”问题
加强票据管理,对票据实行领用、回收的登记制度,领用时按编号登记,回收时注销登记。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收入票据的稽查工作力度,治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捐赠性的划拨业务中不规范的问题。在发生扶持、捐赠、兑付奖金等业务时,会计主体双方要落实相关票据管理办法,尤其是拨出方要严格以统一印制的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票据作为核销入账原始凭证,不能绕过统一印制的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票据,经办此类业务,这样,可从源头上杜绝集体经济组织收受捐赠等收入不入账的行为,有效地遏制农村财务中的“白条”问题。
(五)实行财务公开
会计委托服务机构要以村为单位,按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将编制的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表交村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在村财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财会队伍建设,不断地提高业务素质
财会人员的素质高低是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质量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决定因素。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其充实人员队伍,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并保持委托服务机构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同时,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委托服务机构财会人员、村级报账员和民主理财小组长的业务培训,特别是人员上岗培训,要采取定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民主监督及财务公开制度、村级“一事一议”制度、计算机操作及网络化管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切实提高委托服务机构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七)提供经费保障
经费问题是关系到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机构工作运转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将会计委托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供工作经费保障。省、州(市)财政部门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县乡开展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人员培训、报账员报酬、设备购置等项费用补助,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省、州(市)农业、财政部门每年要联合对开展农村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县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对村级会计服务机构及其会计人员进行评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