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例(12篇)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篇1
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本地区全面落实国网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刘振亚总经理讲话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集中时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止电网安全事故、防止人身伤亡和人员责任事故、防止供电安全事故、防止设备损坏事故、防止基建安全事故、防止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确保公司安全稳定局面。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安全日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10月7日在公司生产系统、各供电所、实业公司开展安全日活动。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日活动,安监部进行抽查。
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全员学习《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电网安监〔XX〕961号)
2.组织员工学习国家及国网公司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规程规定。部门负责人、专工、专(兼)职安全员重点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百问百查”100条》的有关内容。基层站所、班组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百问百查”100条》、《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本单位、本岗位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
3.结合实际开展研讨。各部门、各基层班组要在深入学习基础上,结合具体工作开展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安全工作各项要求。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
公司从10月8日起,集中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内容是:
1.开展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35kv和10kv线路防护、交叉跨越等方面的隐患和变电站保护、防误装置安装、投运等。
2.开展违章排查治理。公司职能部门以管理性违章为重点,供电所以指挥性、装置性违章和作业性违章为重点。深入现场开展“反违章”检查,从工作组织、计划管理、方案落实、两票执行、标准化作业、现场监督等方面,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和风险,防止人身和人员责任事故。
3.开展供电安全和供电服务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化工等高危企业和重要客户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用户侧设备、供电电源可靠性、客户原因的供电隐患整改情况。
4.开展重大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主设备缺陷消除,变电设施环境安全及迎峰度冬措施等方面的隐患治理,杜绝重大设备事故。
5.开展基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项目方案制定落实,三大措施,发包工程管理,杜绝基建群伤群亡事故。
6.开展安全事故“回头看”。对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本单位近来发生的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是否清楚,责任人是否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同类事故隐患是否消除。
7、落实冬季防火、防冻、防污闪、防小动物等措施,确保设备健康。
三、工作方式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爱国
副组长:成志华、盖景瑞、孙建强
成员:董文利、曹春城、陈学成、任炳军、尹培俭
活动工作小组:
组长:王爱国
副组长:成志华、盖景瑞、孙建强
成员:杜国光、杨立国、成高扬、周家海、蒋景华、康树波、邵山、张建营、吴爱峰、苏广东、赵庆祥
公司安监部、生技部、营销部、电管部、实业公司安监科等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思想政治部负责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四、时间安排
10月7日,全公司开展安全日活动;10月8日至11月8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11月9日至11月15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期间安监部组织专项活动小组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安全日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以安全生产的实绩作为检验工作质量的主要标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深入细致,突出重点。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
紧急通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逐级监督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人和应急措施五落实。对电网、人身、供电安全和稳定方面的重大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亲自组织整改消除。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篇2
关键词:继电保护隐患对策
中图分类号:TM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6)10(c)-0021-02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针,以“建机制、查隐患、防事故”为目标,在开展继电保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卓有成效。
1建机制
建立供电公司的继电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体系,成立继电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组,工作组覆盖了公司所属各县区公司,明确了市、县两级继电保护专业的工作职责、编制了继电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点,从管理制度、人员行为、设施设备等多角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2查隐患
继电保护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结合的工作制。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结合设备的巡视检查、定期检验计划和设备缺陷管理进行,定期排查工作结合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检查、春检、秋检等专项安全检查进行。确保继电保护隐患排查不间断、常态化开展。一是“全方位”开展继电保护隐患排查。通过查思想、查现场、查措施等多方面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无死角。完善《继电保护系统日常巡视制度》及《供电电网继电保护检验规程》。提高变电站现场保护、安控装置、站用电系统、直流系统、二次回路、主变风冷装置等情况隐患排查工作质量;进行继电保护定值核对,加强对用户配电室、水电站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的专项检查,定期组织检查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保护压板投退,找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括:(1)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2)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包括软压板、硬压板)投退情况;(3)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情况;(4)各间隔的电流互感器变比是否与保护定值单一致;(5)所有与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有关的空气开关、切换开关、二次保险的运行情况;(6)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是否满足现场实际需要,并主动与值班调度核对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情况以及压板投退情况。二是“全过程”开展继电保护隐患排查。对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从源头开始排查,从规划可研、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制造、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竣工验收、运维检修、退役报废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与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相结合,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确保隐患排查的深度,发现各层级、各环节隐患。
3防事故
一是杜绝误整定。三集五大后由供电公司复核县公司定值单,复核定值的工作量大且要兼顾继电保护运行现场工作,通过研发整定计算软件中的复核模块,实现有配合关系的多个线路保护一键式复核。二是二次专业人员集约。根据县公司二次专职配置不足且有兼职调度员、安全员等现状,提出二次专业地县一体化实施方案。在地县调控现有二次专业人员基础上进行集约,重新对市县两级调控专业二次人员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充分整合各县区调控分中心现有二次专业人员,打破县域限制,统一开展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继电保护专业运行管理工作。(1)地调全面上收县公司调控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统一开展地县两级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开展继电保护装置缺陷管理、反措管理、软件版本管理、检验管理;组织县公司保护设备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审核和继电保护设备状态评价工作;审核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组织制定并上报继电保护技改大修项目实施计划,监督检修单位落实相关保管、维护、检验和建档等工作;组织开展继电保护技术培训工作和专业考核;负责县域电网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复算、审核和批准。(2)地调全面上收县公司调控自动化专业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地县一体化调度自动化及配调自动化系统建设,负责自动化设备技改大修管理,责配电自动化、厂站自动化的专业管理;参与基建、技改项目自动化专业审查、工程验收,负责备调管理;负责调度自动化系统和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设备)的运维,负责调度数据网和安全防护设备、大屏幕及控制系统、机房及辅助系统运维。三是结合图实相符工作开展继电保护反措治理。编制《继电保护二次图纸管理作业指导书》,开展二次图纸规范上传图档系统培训,要求电子化图纸一般情况下每个间隔应含有:电流电压回路图、控制回路图、信号回路图、测控(控制)屏端子排图、保护屏端子排图、户外端子箱端子排图、保护屏厂家图;公用部分图纸至少应有各侧电压互感器接线图、直流分布图。制定二次图实相符及继电保护反措排查治理月度计划,落实相关责任人,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市县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公司继电保护图档系统管理的同时,完成二次回路的梳理,处理主变差动电流回路两点接地、压板投退不正确等问题。四是修编县公司继电保护运行规程。针对县公司变电站运行规程中存在现场压板误投退,未对压板进行释义以及未区分压板与定值的管理界限等问题,组织县公司修编变电站保护运行规程。保护运行规程中应包括,保护配置、硬压板示意图、硬压板说明、软压板说明(软压板的编制结合定值单中保护功能的投退)。五是整治县公司二次缺陷。由市供电公司组织县公司开展35kV变电站集中检修,发现并集中整治二次缺陷。由市公司负责组织召开缺陷分析会,确定缺陷整改时间;参与制定解决严重及危急缺陷的技术方案以及防止缺陷扩大的具体措施;根据缺陷分类,督促县公司有针对性的制定技改大修计划;负责统计缺陷消缺情况,督促县公司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对消缺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县公司35kV变电站新建、改建、扩建牵头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基建、技改工程投运前零缺陷。(1)针对严重和危急缺陷,县公司应制定消除严重和危急缺陷的技术方案,并按缺陷消除时间要求完成消缺:严重缺陷应在7d内,危急缺陷应在1d内予以消除;对因物资原因不能完成消缺的,县公司应制定防止缺陷扩大的具体措施报市公司运维检修部,并明确具体的物资到货时间。(2)针对一般性缺陷,县公司一般应在3个月内予以安排消缺。部分一般缺陷不再发展,对设备安全没有影响,由检修班组上报,经县公司分管生产领导同意后可不作为设备缺陷对待,但应结合停电进行必要的消除或周期性鉴定。对不再确定作为设备缺陷对待的,县公司应明确告知市公司运维检修部具体原因。市、县公司进行设备缺陷管理,并明确缺陷发现、上报、消除、验收、统计、分析各环节中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时限要求。
继电保护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立足公司生产实际,根据隐患具体情况和紧迫程度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抓好隐患整改,防止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参考文献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篇3
【关键词】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前言
施工安全是企业核心价值的体现,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对于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电力工程作为一种技术性强的工程,必须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安全监管模式,才能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探讨研究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有着深远意义。
二、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应对的主要问题
目前状况下,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电力工程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程度上的进步,但在发展过程当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施工安全问题之上,下面我们对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进行阐述。
1施工准备阶段
在相应的电力工程进行施工之前,相关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对周围环境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现场勘察,勘察考察内容包含了多个方面,主要有工程周围的环境、工程所在地的地质状况以及现场的危险因素,施工作业的注意事项、地上面情况、地下管线等。
(1)对工程施工区域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找出此区域内是否存在水管。地下电缆以及防空洞等,如果存在,应当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运用科学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处理,并根据具体的位置给予一定程度的提示,帮助施工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在组织设计的过程中需要首先保障施工过程中周围居民的人生和财产安全的不受伤害和侵犯,减少对周围公共设施以及交通设施的影响,必要的时候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2施工阶段
在电力工程的基础施工阶段,要加强对安全的保护,尤其是要对土方的坍塌、深井内的中毒以及窒息问题的预防,尽量选择安全的边坡比,在深坑处进行施工时需要要有安全的防护措施,在施工前正确计算边坡负载,对边坡可能塌陷的地方加固,在施工事故多发的季节段里,要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如在多雨的季节,及时做好地基的夯实工作和排水,防止施工主体发生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如何有效加强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1、以人为本,落实责任,坚守红线
通过强化“红线意识”,始终把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与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决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积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共同坚守“红线”,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把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同时考虑、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在研究、决策问题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把安全生产“红线”作为一项原则,确保不突破、不降低。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守“红线”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构建起覆盖全面的责任网络,以有压力的责任目标促进“红线意识”的不断强化。要进一步细化、深化考核内容,将“红线”考核指标具体化并落到实处,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
2、隐患排查和治理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界定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实施监控治理并形成闭环管理。按上级(国家或行业)要求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报送。统计分析表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排查方法,落实责任人,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确定等级并登记建档。隐患排查要涵盖到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管理等各个环节。根据生产实际,策划检查实施方案,编制检查表,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的隐患,应立即整改排除。短期内无法消除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落实资金、明确时限和编制预案,做到“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监控,在治理前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后进行治理效果验证和评估。
3、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做到常态化管理。
建立并执行一套完善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资格审查,离开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减少“三违”,使企业的安全理念和价值观被全员所认同和共同遵守,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4、设备设施标准化管理
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标志标识等是安全管理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过程中,各种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不断发生,其根源在于生产现场设备设施标准化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设备进场严格执行报审管理,并建立特种设备专门台帐,对设备进行管理。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定期检验,保存相应记录。特种设备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规定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保存相关的维护保养记录备查。通过缺陷管理、检测与跟踪等手段加强设备管理,可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在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上达到规范、统一,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结束语
总之,电力施工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特殊性,因此在电力工程的施工中,一定要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力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电力施工单位一定要创建与有效落实电力安全管理体制,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创新与改进。从而有效提升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总体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杨克明,胡志贤.控制管理以及质量控制管理在电力工程施工中的应用[J].科技与企业,2012(07).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一些地区和单位事故隐患突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以及冬春季节用煤用电增加、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煤矿、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复产安全验收关,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特别要针对南方部分煤矿受灾停产造成瓦斯积聚、积水、供电不正常等突出问题,督促复产煤矿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奥运场馆、设施设备、代表团驻地以及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的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国务院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各省(区、市)要在2月底前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篇5
为切实抓好我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发〔201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相关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全面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和预防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1年9月5日至11月10日。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重点行业(领域)。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实际,此次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以道路交通、桥梁安全和水运安全为重点的交通运输行业;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为重点的工矿商贸行业;以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建筑施工行业;以移民迁建工程、公路建设和水利水电工程为重点的建设工程领域;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为重点的有关行业。
(三)主要内容。
1.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道路运输行业重点排查治理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重型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桥梁、隧洞等方面的隐患;水路运输行业重点排查治理船舶安全状况、驾驶员技能、救生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隐患;非煤矿山重点排查治理地下矿山冒顶、中毒窒息、跑车坠罐和淹井、火灾,露天矿山边坡坍塌、滑坡、泥石流,尾矿库溃坝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冶金行业重点排查治理煤气、高温金属熔融液体、受限空间作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排查治理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方面的隐患;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治理储存、运输和经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非法生产窝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予以打击取缔;民用爆炸物品重点排查治理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的隐患;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治理移民迁建工程、公路建设工程、水电站建设、水利工程、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脚手架、高支模、隧道、桥梁、深基坑、起重机械等方面的隐患;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治理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治理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方面的隐患。
2.全面检查挂牌督办的重**全隐患治理情况。由县安委办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参加,组织专项检查组,对还未完成整改销号的省、市、县“挂牌督办”重**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整治工作是否做到“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对隐患突出无安全保障的企业,是否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治到位的企业,是否依法予以关闭。
3.全面检查重大危险源、危险点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开展过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源、危险点是否清楚,是否建立了有关档案,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危险点是否落实监控、防范和应急措施。
4.全面检查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企业、病险水库、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点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洪度汛措施,对汛期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汛期预警、预报、处置等措施是否落实,严防旱涝急转给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全面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今年以来本辖区、本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是否落实到位、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全面检查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主要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了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是否制定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是否组织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准备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关企业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内容,加强宣传,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2011年9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县安委办。
(二)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汲取本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往的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查自改方案,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认真做好隐患登记,落实整改措施。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必须做到“七个一”,既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件治理档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加强监控监测,并制定完善有关预案,落实防控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计划的时间表完成整改工作。负有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治理到位。企业要将重大隐患登记表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并按时报县安委办。
(三)督查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好本行政辖区专项行动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将于9月上旬起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总结分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11月2日前报送县安委办。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具体负责全县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组织、督促本部门、本行业相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确定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的日常联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市、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责任分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组织实施。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所管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工作。
1.县交通局、运管所主要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水运、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和客运企业、驾驶员资质培训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抓好交通运营秩序和病险路段、病险桥梁及水运工具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2.县安监局负责指导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县发改局、经贸局、水利局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指导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对民爆器材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创建良好的交通秩序。
5.县消防大队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城镇、学校、宾馆、学校、网吧、休闲娱乐场所、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6.县建设局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县移民办负责指导移民迁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县安监局和建设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8.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排查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9.县质监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锅、容、管、特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行业的安全运行现状检查及相关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10.教育、农业、旅游等部门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根据各自监管职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分别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抓好各阶段工作的组织、指导及督查。
11.驻鲁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1.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专项行动实行部门分片包干联系制度。县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强化对挂钩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2.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市、县有关实施意见相结合,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相结合,与强化执法、严格监管、严查事故相结合。做到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巩固一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篇6
关键词:高危安全管理用电
中图分类号:TM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3(c)-0169-01
电力行业在我国是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而高危及重要用电用户对社会经济发展起更关键和重要作用,例如:化工、煤矿及冶金等,其用电的安全可靠性一直受社会各因素影响及社会广泛关注。其如果在用电过程中出现事故,则会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及社会秩序混乱等不利影响,高危及重要用户是在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因此加强管理高危及重要用户的用电安全,是非常必要及有重大意义的。本文对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的目标和管理的方法进行分析,并研究在管理中的评估方法和以后管理的发展及改进方向。
1管理目标
1.1加强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确保可靠供电
坚持对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提升工作人员技能,加强队伍的整体能力,为可靠及稳定的供电提供人员保证[1]。这不仅关系着与高危及重要用户的经营业绩,而且对用户企业员工财产及生命安全。供电企业要确保对用户供电进行依规、依法、依合同的安全可靠供电,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出发把工作做好:一是经常采取电网责任安全隐患整改,隐患治理及加大电网改造力度,确实扎实开展供用电隐患治理排查,把好供电安全这关,防止高危及重要用户的用电安全事故;二是提高安全风险防范管理,认真履行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的制度规则;三是严把审查关,对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申请要认真严格把关,绝不向非法企业供电。
1.2加强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供电方要做到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推进与用户的沟通,主动为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及安全服务。定期组织人员对高危及重要用户的用电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仔细排查故障和隐患,同时检查督促用户在用电安全方面的漏洞,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用户整改。建立用户用电档案和用户隐患档案,确实做到“一患一档,一户一案”,跟踪用户对隐患的改进状况[2]。
1.3加强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职责
在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认清供电方是供电安全责任主体,高危及重要用电用户是安全用电主体,政府部门是监管主体。各自主体方要准确定位,认清职责。供电方作为供电主体要做到不缺位,也不越位,为高危及重要用户提供可靠、安全及持续的用电供应。
1.4加强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做好应急处突
在高危及重要用户发生用电事故时,要做到高效、快速及准确反应,各级用电管理领导及关键岗位技术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减少事故的损伤率,分析原因及做出事故的对策。对用户用电及时恢复,保障其生产的正常运行。
2管理方法
2.1对高危及重要用户认定
对高危及重要用户加强管理,按照国家或地区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准入标准,制定清晰明了的认定流程。经过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申请,供电公司初步审核,再经省公司复核后,报省部门备案及政府核准。用户的准入标准要根据地区电力用户及行业用电负荷的特点来确定。对用户的用电发生改变,及时作出认定调整,从新审核认定。通过规范严格的用户认证管理,能有效区分和界定高危及重要用户,为完善其工作制度和做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2落实“一患一档,一户一案”工作
制定及落实“一患一档,一户一案”的规章制度,让高危及重要用电用户能“有档可循,有案可查”。工作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展开:一是制定高危及重要用户的供电保障责任划分表。把具体的用户分到特定的人员管理,在应对突发事故时,特定人员熟知所管理用户档案,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二是高危及重要用户的用电信息要全面掌握。对用户用电的系统、线路、配备的用电设备、用电负荷等情况要记录在档案中,必要时要绘制用户用电的平面图及应急抢修图等;三是制定高危及重要用户保障网络图。对用户的具体可能出现的故障,进行分析,在每次排查和监督中要及时记录,保持用户用电过程的稳定安全;四是对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可能的突况进行应急演练。让“一患一档,一户一案”制度确实有效的实施,能有效的保障用户的用电可靠性。同时进一步完善用户用电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供电方与用户共同协调把工作完善[3]。
2.3有效利用用电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要推广使用用户用电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引入计算机等现代技术,让用户用电安全管理更加可靠规范。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可以让用户用电更加规范、更加有保障,也能使管理工作更高效、便捷。对于在检查、管理中出现的用电问题,可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实施及后续隐患的更正。用电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能掌控隐患情况、及时显示用户信息、职能提示预警状况及工作流程等,可以让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除用电隐患。
2.4定期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需要经常进行,才能防范用户用电安全风险,效遏制一些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工作安排到高位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日程中,成立隐患排查小组,分清隐患排查的责任,提高组织领导,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同时要较强检查监督。
3结语
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不仅对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而且关系着用户企业的运转及员工财产、生命安全。因此对高危及重要用户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是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维护用户的用电安全和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1]李万彬,孙雷,刘东旗.高危及重要用户用电安全管理[J].科技资讯,2010(2).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1篇7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是以安全生产月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二是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三是以隐患排査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四是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和长效监管;五是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六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16日)
1.成立塘底乡安全生产保障年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保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行业专项保障方案。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保障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各相关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要求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2022年10月15日)
1.全面排查。各村保障方案要结合辖区特点,采取企业单位自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并建立企业隐患台账和行业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等内容。要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举报,落实举报奖励相关政策,公开征集群众意见。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46—7920003(24小时)。
2.彻底整改。各村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程序报乡安委会挂牌督办。乡安委会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跟踪督査督办,及时掌握进度,整改完毕后予以验收销号。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无法实施整改的,由乡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严格落实检查整改责任,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村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2019年度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综合运用整治成果,既要集中解决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对集中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
(三)验收考核阶段(2022年10月16日-11月31日)
1.考核验收。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村要按照全乡总体方案和各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各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专项验收。各村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查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总结提高。各村要及时分析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间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篇8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委定于2014年6月至9月中旬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在全委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南京青奥会圆满召开,为全市改革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
1、全市船舶、电力及散装水泥行业的所有企业。
2、本委下属企业,包括: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市长城商业总公司、市吕四第二商业有限公司、市金鹰食品有限公司、拜耳制药()公司、东盛科技制药有限公司分公司、永银化纤有限公司,共7家企业。
三、检点
(一)船舶行业。
(1)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3)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并加强日常防护工作。(4)企业是否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将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并将劳务工视同本单位的职工进行管理。(5)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及监控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6)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7)企业是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及时排查隐患,及时应急响应,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电力行业。
(1)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情况。重点检查电力企业组织机构建立、保障机制建设和保障方案、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电网企业电力保障供应措施和有序用电方案制定、落实情况;电力企业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网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重大风险报备情况;电网优化调度、电力设备检修计划安排情况;相关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情况;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情况,设备可靠性管理情况;重要电力设施安全保卫情况,企业执行《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规范标准》,落实技防、物防和人防各项措施情况,预防外力破坏事件管理情况。(2)电力行业防汛防台情况。重点检查电力企业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防汛防台物资准备和后勤保障情况;防汛防台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与相关单位协调联动等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汛管理情况,防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施工营房驻地防汛情况。(3)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电力行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检查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以及安装、拆卸、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起重机械是否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脚手架进场材料、搭设情况是否与施工方案和相关标准一致;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改造项目中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工程发包、安全投入、施工机械、人员培训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重要时期、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情况;施工现场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4)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情况。督促电力企业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和电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推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工作;检查电力企业二次系统“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落实情况,特别是生产控制大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电力企业工控PLC设备漏洞排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散装水泥行业。
本次检查对象为各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墙材生产企业。检点是各生产企业的安全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对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程度的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员的执行落实情况。确保各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督促企业对生产原材料进行合理堆放,防止滑坡等安全隐患。各单位通过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要专人盯守解决,尽快完成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四)下属企业。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3.查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点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等。
4.查安全生产基础台帐。重点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的记录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记录等。
四、检查方式、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船舶行业。
此次检查采取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和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从6月下旬至8月底,具体分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所在地镇乡(园区)。
2、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7月26日)。7月16日-7月26日,我委会同市安监局、海工船舶园对全市海工船舶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或整改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3、严防严控阶段(7月27日—8月31日)。我委和海工船舶园继续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同时,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二)电力行业。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检查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电力企业自查(7月1日~7月31日)。各企业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运行设备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排查和统计梳理,按照“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夜”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处理。同时对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隐患检查整治等做好台帐记录。并于7月25日前将本次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市发改委。
2.检查组督查(8月1号~8月30号)。电力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根据各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总结情况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督查,对重点企业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和生产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导企业及时整改,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排出整改时间表,并落实临时安全措施和相关应急方案。
(三)散装水泥行业。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宣传和自查阶段(6月25日~7月15日)。我办将逐一对各生产企业进行走访,解读和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和规范。各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各企业要重新梳理安全生产制度,修改和健全相关制度。对生产流程进行细致检查,排除不规范和违反操作规程的步骤,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业人员对运行设备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排查和统计梳理,及时组织处理。同时督促企业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隐患检查整治等做好台帐记录。
2、检查督察阶段(7月16号~8月15号)。我办将对各生产企业进行督察。检查企业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的落实程度,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物质准备、安全防护员到位程度进行督察。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找并整改类似的问题。
3、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这是这次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活动的关键阶段。我办将不定期走访生产企业,检查生产企业落实情况,协助查找安全漏洞和隐患,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9月15日)。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进行总结,向各生产企业进行推广,整体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监控水平。
(四)下属企业。
对下属企业检查采取企业自查、组织检查组督查。
1.企业自查。(7月1日~7月31日)每个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对重点部位、人员、岗位、设备、房屋进行检查,检查中要突出细致、全面,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总,并形成整治方案,尽快整改。
2.组织检查组督查。(8月1号~8月30号)我委将抽调委有关人员、企业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组成检查组,对各个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时,重点是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深入车间劳动现场进行检查等方式。9月10日前各企业将此次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书面上报发改委。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1篇9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查隐患、严整治、防事故、保安全为总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自查自改及集中整治初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部署
7月25日,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六安市“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安〔2017〕12号)印发后,我县立即行动,全面部署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组,印发了《霍山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17个由县领导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参加的“百日除患铸安”督查组,从企业、政府两个不同层面,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分阶段分步骤,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制定1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任务清单,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和属地监管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各自分管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情况开展调度督查,切实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后,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县安委会51个成员单位、18个乡镇、园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分别对照要求,制定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属地和监管部门按照专项行动部署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各类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国过程以及每个部位、环节、岗位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彻底整治隐患。
1、道路(水上)交通领域。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和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对交通重点工程以及农村重点路段开展动态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对地质结构复杂,洪涝、地质灾害易发的路段,落实安全警示带、路锥等安全防范措施;对县汽运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场站源头监管。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农民自用船非法载客,切实整治渡工无适任证书经营渡口和渡船严重损毁等安全隐患。对霍山大峡谷漂流等景区临崖临水路段和陡坡弯道开展隐患排查,责令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建筑施工领域。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夏季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管,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共检查工程项目23个,发现安全隐患79条,全部按照规定开展整改。对全县在建工程在用塔吊开展专项抽查督查,抽查工地5处,检查塔吊14台,发现安全隐患18条,逐项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责令施工单位暂停使用塔吊,限期完成整改。
3、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先后对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9家加油站、3家涉氨制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51处,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我县唯一1家危化生产企业(宝来气体)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
4、非煤矿山领域。组织开展全县石材石料开采加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县10家石材石料企业,已关停9家。加强在建及停产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动态安全监管,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8家,排查安全隐患22条,逐项建立隐患和问题“三单”,限期整改落实,整改率100%。对个别停产且安全生产管理长期缺位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暨警示教育进矿山活动,增强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意识;扎实开展尾矿库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镇、村、企业三级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5、冶金领域。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金属冶炼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霍山县金属冶炼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对照《金属冶炼目录》,摸排梳理铸造生产企业7家,发现隐患51条,建立“一企一表三清单”台账,全面落实隐患整改。
6、粉尘涉爆领域。对我县唯一1家10人以上粉尘涉爆金属制品企业(龙鑫金属制品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6项,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7、消防领域。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深入企业、社区、商业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联合执法、错时检查等手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平台消防信息12万多条,张贴防火宣传海报2000份,组织消防站对外开放活动27次。修订完善98家企业单位预案和24家福利院预案,检查单位1648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68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19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2份,责令“三停”单位13家,查封单位14家,拘留48人,罚款28.3万元。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制定《霍山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间、目标和治理内容。对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棚户区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全县电气线路防火安全状况,共检查单位204家,整改隐患271处,其中因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三停1家,罚款2万元。
8、其他领域。县水务、经信、农业、市场监管局、商务、公安、燃气、旅游、教育、民政等部门分别针对辖管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检查行动,检查出一批安全问题,治理了一批安全隐患,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及国务院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为20*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卫生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办,统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门诊楼、住院楼、办公大楼、集体宿舍等;
重点要害部位:各单位药房、药库、酒精库、车库、油库、物资仓库、锅炉、供氧中心(液氧储罐)、吸引中心、高压氧舱、配电房(电闸)、食堂、贵重物品器械(包括毒、麻药品)存放地、重要办公场所(如财务室)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9、房屋(店面)租赁的管理情况;
10、车辆安全状况,食堂卫生状况(包括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
11、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一次性针筒安全回收情况);
12、重大危险源、医疗危险化学药品及剧毒、品的管理情况;
13、特种作业人员(电梯、锅炉操作员、电工、驾驶员等)是否持证上岗;
14、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抢救准备工作是否落实,抢救药品、器材是否按基数储备到位;
15、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场所的监督以及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及落实情况;
16、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建立、放射诊疗许可证申领、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放射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工作人员、被检者)等;
17、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及其周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四、排查治理步骤和工作措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㈠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订相应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标语、专刊、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
㈡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
1、“奥运会”前集中治理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所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专门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暨火灾隐患,当场予以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暨火灾隐患,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排查治理巩固成效时段(7月1日至11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在“奥运会”期间各单位应加强对单位内部各重点要害部位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㈢总结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
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各单位应在11月20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以书面上报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五、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大力营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氛围,扎实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篇11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宁可事前挨人骂,不可事后千人指”的理念,牢固树立“保安全才能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有效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确保我市经济“保稳促调”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大型工程建设、电力等工矿行业和领域;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各有关单位在抓好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时,对本行业或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做好牵头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一)矿山、化工、烟花爆竹、船舶修造等工矿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及工程建设、临水临崖路段、交通运输
企业、出租车、水上交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建筑施工领域、城市公用设施、市区公共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宾馆饭店、商贸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水利工程建设、山塘、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利水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农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山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或单位牵头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3月20日前)。在总结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各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以下简称各牵头单位)要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广
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短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继续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严厉查处。期间,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专家和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和暗访抽查,对事故多发、不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主动排查和整改隐患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和部门及时予以通报。
(三)督查验收阶段(**年11月份)。各乡镇(街道)和各牵头单位要组成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1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由市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下旬开始对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销案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市。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季度末向当地乡镇(街道)和牵头单位报送本季度书面统计分析表(附件1),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各乡镇(街道)及各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末前将本季度本地区、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汇总(附件2、3)加盖公章与文字说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对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原则上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与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数要相一致);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六、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追究的重点内容和依据,动员全体员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培训教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一般隐患应做到边查边改,重大隐患,应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该停产停业整治的必须停产停业;要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资金落实到位,所有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门之间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首先要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发生人员死亡等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约谈告诫和强制培训,对发生较大事故或因隐患排查疏漏或隐患整治不力而发生事故的,采取责任倒查,严厉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大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工程运输等行业(领域)要以开展非事故违法行为查处为重点,加大力度,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针对隧道、桥梁等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结构工程众多、工程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危险因素多等特点,把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大型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强化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科学严密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建立日巡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处置,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工点,一律停工整顿,形成“督查一项、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的专项督查机制,全面落实应急保障,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确保各类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和各牵头单位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治理重点,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销案,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效率。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原则上都要实施停产或局部停产整治,确实难以停产整治的,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必须作出书面安全承诺,严格落实治理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各类重大隐患的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确保重大隐患不演变为事故。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负责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向市安委办和市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摘牌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要建立公共设施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工作;要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
(五)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督促相关人员依法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每个从业人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六)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隐患举报奖励制、重点单位联系制、信息报送制、定期通报制、挂牌督办制等
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范文篇12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1―4月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下降。但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4月20日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及本通知精神,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水利、教育和国资委等部门要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指导意见,并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20日前统一下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于5月底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地方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市(地)、县(市)、乡(镇)要在7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煤矿“两个攻坚战”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等行业领域以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地区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地区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