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例(12篇)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篇1
森林脑炎是由蜱为传播媒介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侵犯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传染病,多发在春夏【1】,因本病首先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发现,因此又称苏联春夏脑炎。在全球欧洲、亚洲、北美洲等地区均有发生或流行,我国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黑龙江、新疆、河南等地均有森林脑炎的发生及流行。有文献报道森林脑炎致残率为10%~15%,死亡率为20%左右[2],严重的影响了人民的身心健康,严重制约林论文联盟区人的生活和经济的发展。森林脑炎在蒙医中属于温病”,近年来,我们采用西医辨病,蒙医辩证,应用蒙西医结合治疗患者46例,疗效满意,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内蒙古林业总医院神经内科临床确诊的48例森林脑炎患者常规西医治疗基础上自愿接受蒙西医结合治疗作为实验组,从临床中随机选取42例常规西医治疗的作为对照组。其中男性51例,女性39例,年龄在18岁~60岁,平均43.76±10.43岁,所有患者均有头痛和发热症状,既往均体健,否认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年龄、性别、轻重比例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
1.2诊断标准
所有病例均符合《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gbz88-2002》
1.3治疗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甘露醇降颅压、病毒唑抗病毒、脑复康营养脑细胞等支持及对症治疗。实验组在对照组常规治疗方法基础上联合蒙药早晨服用3味头骨炭汤5克,中午服用13味红花散5克,晚服用漏芦花丸13粒,瘫痪病人加用珍宝丸,高热病人加用嘎布日-5。
1.4疗效评价和数据处理
记录头痛消失时间、发热时间和住院时间,发热时间指患者住院经治疗后体温降至37℃以下不再升高所需的时间。数据采用均数±标准差(?x±s),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应用2x检验,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实验组和对按照组临床疗效比较见表1,实验组头痛、发热、住院天数明显少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实验组和对照组症状持续时间和住院天数比较(?x±s)
3讨论
森林脑炎是森林脑炎病毒所引起的一种病毒性脑炎,蒙医中认为是粘虫”引起的脑刺痛范畴【3,4】,也称为粘塔日很哈特古拉”,是林区特有的自然疫源性疾病,是森林脑炎病毒粘”进入人体血液循环,使体内的三根七素”相对平衡遭到破坏,突破血脑屏障到中枢系统产生的脑膜炎症状,后遗症较重,病死率高,有明显的地区性、季节性和职业性。【5】采用西医诊断标准诊断森林脑炎,治疗上常规西医抗病毒、脱水降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1篇2
【关键词】中医;社区;高血压
高血压是最常见的心血管病,是全球范围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国内外研究表明,对社区高血压人群进行综合干预可有效降低高血压的患病率[1],同时也是提高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对疾病的治疗工作开始走出医院,走向社会,走向家庭。高血压是一种慢性疾病,仅靠医院门诊和住院治疗不能长期有效地控制高血压,不能很好地预防脑卒中和心脏病的发生,必须结合社区护理干预进行防治。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本课题收集198例老年高血压患者均为社区居民,其中男68例,女13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99例。年龄50~93岁1,平均年龄76岁。
1.2纳入标准干预前平均血压为(146.25土18.58/85.37土13.28)mmHg,通过对干预前的年龄、性别、病程、病情、中医症状、舌象及脉象、实验室及医技检查等情况进行比较,两组病例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将符合诊断纳入标准的198例病例按照2005年《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修订版、2002年版《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中药新药治疗高血压病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分为低危组和中危组。
排除标准:50岁以下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并发症且较严重的患者,不配合护理方案,无法判断疗效或由于患者的客观原因造成资料不全而影响疗效者,将不予以纳入统计。
1.3治疗方法
1.3.1观察组采用常规西药降压药治疗,实施常规社区护理,进行中医养生保健等内容的健康教育及中医社区治疗干预。具体干预内容如下:①运用辨证干预治疗原则:整体治疗、辨证施护;包括情志治疗、饮食治疗及运动保健等;②运用中医理论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采用中医体质、摄生、情志、饮食等理论对患者进行养生保健及心理指导;③使用中医治疗技术:高血压是老年常见病、多发病,有很多并发症,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通过中医药对高血压的预防、治疗,减少高血压的发病率,减少并发症的发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2]。本文中采用中草药辨证治疗,分型及方药加减治疗方法。
1.3.2对照组采用常规西药降压药治疗,常规社区护理及常规健康教育。两组均为三个月一疗程,连续随访四个疗程。所有资料数据均用采用χ2检验和t检验进行统计学分析。
1.4疗效及判定方法参照2005年(中围高血压防治指南》修订版、2002年出版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的“中药新药治疗高血压病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疗效判定标准[3]。具体如下:显效:舒张压下降10mmHg以上,并达到正常范围;或舒张压虽未降至正常但已下降20mmHg或以上;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70%;有效:舒张压下降不及10mmHg,但已达到正常范凰;或舒张压较治疗前下降10~19mmHg,但未达到正常范围;收缩压较治疗前下降30mmHgb以上;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转,证候积分减少≥30%。无效:血压未达到上述标准;并且及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证候积分减少
2结果
通过对观察组与对照组的结果对比,实施了中医干预的观察组的治疗有效率达91.34%,高于对照组的84.68%,且有统计学显著差异。
3讨论
高血压病是以动脉血压升高,尤其是以舒张压持续升高为特点的全身性、慢性血管疾病。属于中医的“肝阳”、“肝火”、“眩晕”、“头痛”等范畴,以头痛、头晕、失眠、烦躁易怒、乏力为其常见症状,晚期常因心、肾、脑等出现不同程度的器质性损害,还可有相应的各种临床表现。
高血压病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病理生理过程,并不是单一因素,而是由体质、精神、饮食、劳欲等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所致。目前西医在高血压治疗方面仍以常规西医降压药物治疗为主,配合常规健康教育,患者血压降低,但临床症状未得到明显缓解,并发症较多,并且需终生服药。而中医在高血压病的防治方面提倡以预防疾病为主、有病早治、防微杜渐。其科学内涵体现了现代医学界倡导的“三级预防”宗旨[4]。中医护治是在中医整体辨证观的指导下,结合用药、情志、时间、运动等方面实施的护理指导。中医整体护理思想贯穿于护理治疗过程的始终,使中医在理论、临床、教育、科研上二都具有明显特色,具有“简、便、廉、验”的特点。同一种疾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点,以及患者机体的反应性不同,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表现的证候不同,因而治法也不一样,所以中医强调整体观及辨症施治,同病异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有调查表明,一部分社区居民不了解高血压病相关知识,不懂得高盐、饮酒和吸烟与高血压病的关系,特别不知道膳食高盐是中国人群高血压发病的重要危险因素。有研究证明咸食、饮酒和吸烟对社区居民健康造成了较大危害[5]。
我们认为,高血压的社区干预是解决高血压病的良好途径。通过在社区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高血压中医干预管理,改善了患者的遵医行为和自我保健意识,有效地对高血压病与高危因素实施了监控,落实了高血压的非药物治疗和合理有效用药的措施,提高了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降低了高血压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可以有效的提高高血压社区治疗的成功率。
参考文献
[1]周建英.40例高血压病人的社区护理.天津护理,2004,4(12):227.
[2]周仲瑛.中医内科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236241.
[3]刘力生.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心血管病防治研究中心,高血压联盟(中国),2005:9.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篇3
【关键词】新生儿黄疸;中西医结合;疗效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0878-02
新生儿黄疸是指由于胆红素代谢异常引起的血中的胆红素水平的升高,而出现的皮肤、黏膜等部位的黄疸的疾病[1]。临床中常采用传统的西药对患儿进行治疗,常用药物有肝酶诱导剂如苯巴比妥,但是效果不佳[2]。多位学者在临床研究中发现在西药治疗的基础上采用中药制剂对患儿进行治疗,可取得良好的效果[3]。我院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手段对新生儿黄疸进行治疗,比较分析中西医结合与西医在新生儿黄疸中的疗效。现报道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我院接诊的78例新生儿黄疸患儿进行研究。按照随机数表法分为两组。西医组39例患儿,其中男25例,女14例,孕周为37~42周,平均为39.0±1.4周。患儿出生体重为2.4~5.0kg,平均体重为3.6±0.7kg。中西医结合组39例患儿,其中男23例,女16例,孕周为38~41周,平均为38.7±1.3周。患儿出生体重为2.3~3.9kg,平均体重为3.4±0.6kg。两组患儿的年龄、性别、孕周及体重等一般资料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西医组患儿采用常规的西药对患儿进行治疗,即5~8mg苯巴比妥,分为3次进行口服。中西医结合组的患儿在西医组用药的基础上,采用茵栀黄口服液进行口服,10-mL/次,每日3次。两组患儿在治疗期间均不停止母乳喂养,并在治疗过程中对患儿的胆红素水平进行检测。
1.3观察指标
治疗后疗效评价标准为:①显效表示患儿经治疗后,黄疸出现明显消退,精神状况良好。胆红素值低于119.7μmol/L;②有效表示患儿治疗后,皮肤黄染出现大部分位置的消退,患儿精神状况出现好转,胆红素值在119.7~171.0μmol/L;③无效表示患儿治疗后,黄疸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甚至有加重的趋势。
1.4统计学分析
选择spss18.0进行数据统计,数据采用均数±标准差(±s)来表示,均数的比较采用t检验,计量资料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当P
2结果
2.1两组患儿胆红素消退情况的记录分析:两组患儿在治疗前胆红素值无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后,中西医结合组患儿的日均胆红素下降值明显多于西医组(P
2.2两组患儿疗效的记录分析:治疗后,发现中西医结合组治疗的总有效率(97.4%)明显高于西医组(82.1%),两组比较有统计学意义(χ2=7.7484,P=0.0208)。具体数据见表2。
3讨论
新生儿黄疸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新生儿疾病。是由于红细胞的破坏和患儿肠肝循环的增加,使得患儿的血清未结合胆红素升高[4]。患儿表现为皮肤、黏膜及巩膜的广泛黄疸。病情发展迅速,严重影响患儿的生存。临床中常采用传统西药对患儿进行治疗,供应白蛋白,纠正代谢性酸中毒,但是临床效果不佳。随着中医在临床儿科治疗中的应用,多位学者发现采用中医治疗手段对新生儿黄疸进行治疗,效果良好[5]。多项临床研究也显示,在西药治疗的基础上,采用中药对患儿进行治疗,可显著改善患儿的各项临床症状,有效降低患儿血中的胆红素值,提高治疗的临床疗效,明显优于传统的西药治疗手段[6~7]。本研究中,我院选择接诊的78例新生儿黄疸患儿进行研究。分别采用西药对症治疗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手段对患儿进行治疗。治疗后,分析比较两组患儿治疗前后胆红素值,治疗后日均胆红素下降值及黄疸消退时间。并分析比较治疗的疗效。最终得出了与多项临床研究相似的结果。
本研究显示,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手段对新生儿黄疸患儿进行治疗,可显著增加患儿血中胆红素值,加快黄疸消退的时间,从而提高治疗的临床疗效,效果明显优于单独采用西药的治疗效果。
综上所述,中西医结合治疗新生儿黄疸,疗效显著,可显著改善患儿的临床症状,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苏娟,甘玉真.中西医结合治疗新生儿黄疸77例临床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1,13(3):131.
[2]贾会芹.中西医结合治疗新生儿黄疸112例临床观察[J].亚太传统医药,2013,9(9):131-132.
[3]吴肖妮,费健丽,陈祺雅等.中西医治疗新生儿黄疸的研究进展[J].中医儿科杂志,2013,9(3):52-55.
[4]陈余粮,张艳清.中西医结合治疗新生儿黄疸的临床观察[J].中医临床研究,2011,03(24):25,27.
[5]李风华.中西医结合治疗新生儿黄疸56例观察[J].实用中医药杂志,2012,28(8):663.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1篇4
在促使患者选择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的影响因素上,中医药副作用小、费用低廉、标本兼治等因素位于前列,分别占比58.0%、32.7%和20.8%,详见表1。说明普通居民对中医药的上述优势比较看重,是我们在进一步改善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中应该着重发扬的部分。
2患者满意度调查
对于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各环节患者满意度频数分布,我们主要观察的是患者满意度较低的一些方面,以便找出影响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短板。调查显示,患者满意度较低的环节分别是治疗效果、医保报销、诊疗设备和服务项目,满意率分别为50.7%、49.3%、47.2%和46.5%,详见表2。提示上述几个因素就是影响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主要不足,亟待寻求解决的对策。
3从业人员看法
通过对40名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走访,我们也收集了他们对当前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看法,结果显示:经费不足,补偿不到位被提及35人次,相关诊疗设备缺乏被提及29人次,医保政策问题被提及24人次,居民缺乏中医保健意识被提及20人次,领导不够重视被提及6人次,详见表3。
4讨论
4.1中医药运用于社区卫生服务的优势
作为我国的传统医药,中医药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其特有的诊疗方式和文化底蕴已经深深的植入普通民众的日常保健观念之中。而将中医药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也是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卫生政策的具体体现。“简、便、验、廉”是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和优势[3]。具体而言包括:①传统医药在患者中具有广泛的群众需求,同时具有成本低、不良反应小、简便易行的优点;②我国传统医学“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病后防复”与现代社区卫生服务三级预防及综合保健的功能定位非常契合,使中医药应用于现代社区卫生服务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③设备和人员投入小。中医常规诊疗手段无需昂贵的仪器设备或严格的环境条件,器具携带方便,便于社区应用推广。本次调查显示,分别有58.0%、32.7%和20.8%的患者因中医药副作用小、费用低廉、标本兼治的优势而选择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这说明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本身所具有的特色优势对居民是有吸引力的,同时也表明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还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篇5
作者:石学峰房耘耘程薇满晓玮洪宝林周宇琼郑晓宇
江西与天津村卫生室计划生育专干的比例分别为21.9%与3.9%,其他省(市)卫生室均没有计划生育专干,从业人员学历情况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学历:中专者334名,占67.7%;高中及以下学历者61名,占12.4%;专科及以上者57名,占11.6%;另有41名为师承教育者,占8.3%。其中,甘肃、河南、黑龙江、湖南、江西、宁夏、山东、山西、陕西、天津、浙江、重庆省(市)中专学历者的比例分别为81.0%、78.1%、71.4%、87.5%、67.1%、70.5%、56.3%、56.3%、56.3%、63.2%、89.4%、68.8%;甘肃、山东、陕西省本科学历者所占比例分别为2.4%、2.1%、3.1%,其他省(市)无本科学历者;黑龙江、湖南、江西、宁夏、山东、陕西、重庆省(市)师承教育者的比例分别是5.7%、6.3%、2.7%、4.5%、4.2%、12.5%、3.1%,其他省(市)无师承教育者。村卫生室最常诊治的疾病或提供的服务情况从业人员最常诊治的疾病或提供的服务的分布,其中,最常诊治疾病为普通感冒者占75.5%,流行性感冒者占13.4%。诊治疾病最常用的方法493名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中能够使用西医药诊治疾病者469名,使用率为95.1%;能够使用中医药诊治疾病者228名,使用率为46.3%;能够使用针灸与推拿治疗疾病者分别为141名和60名,其使用率分别为28.7%与12.2%。能够使用物理方法治疗者102名,使用率为20.7%;能够使用心理疗法治疗疾病者75名,使用率为15.2%;能够进行计划生育咨询或发放药具者46名,使用率为9.3%。接受培训情况近3年来,有74名(15.0%)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未接受任何培训,有419名(85.0%)接受过培训。其中,接受西医、中医及计划生育技术培训者分别为221名(44.8%)、118名(24.0%)及11名(2.2%);接受其他培训者69名,占(14.0%)。对学习卫生适宜技术的意愿性分析学习适宜技术的积极性有310名(62.9%)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希望学习适宜技术,有183名(37.1%)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不希望学习适宜技术。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对适宜技术的需求情况294名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对学习适宜技术的需求率为59.6%,其中董氏手法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幽门螺杆菌根除最佳方案、中医烙法治疗慢性扁桃体炎、耳尖放血治疗高血压肝阳上亢证、针刺肩痛穴治疗肩周炎、至阳穴埋针法治疗带状疱疹疼痛、头皮针抽气法提高脑血栓后偏瘫患肢肌力、毒蛇咬伤治疗技术、西部地区儿童营养不良防治、韩式针法治疗前列腺增生的需求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5.85%,P<0.01,表略)。10项卫生适宜技术中有7项为中医适宜技术。174名不愿意参加卫生适宜技术学习的原因有63.2%(110名)的从业人员担心无法承担费用而不愿意学习卫生适宜技术;有44.3%(77名)的从业人员因为没有时间而不愿意学习卫生适宜技术;有27.0%(47名)的从业人员因为担心适宜技术针对的患者太少而不愿意学习卫生适宜技术;有21.3%(37名)的从业人员因为不知道技术是否实用而不愿学习卫生适宜技术;有13.2%(23名)的从业人员担心基础知识较差、适宜技术不容易掌握等原因而不愿意参加卫生适宜技术学习;有3.4%(6名)的从业人员因为不知道技术能否带来效益而不愿意学习适宜技术。
作为保障农村地区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村卫生室有着重要的提供基本预防保健、医疗服务、传染病预防、慢性病管理等方面的职能[6-8]。建国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是保障农村地区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对于农村地区劳动力的维护与促进有着积极的意义。我国共有632770所村卫生室[9],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村卫生室处于低水平运转状态,存在诸如设备老化与低端、从业人员学历偏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差、技术水平低下等方面问题[6,8-9]。随着疾病谱的改变,人们对卫生服务需求的质量与数量进一步提高了,如果不进行改革,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服务水平,则卫生服务水平与人们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医疗卫生服务改革的关键时期,医改将“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作为工作重心[10],作为农村地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网底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理应成为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的重要对象。目前情况下,政策保障、设备改进、加大筹资力度等措施固然能够促进村卫生室的发展,但是,由于卫生服务的特殊性,人才问题才是制约村级医疗机构发展的瓶颈,如果人才问题解决不了,村级医疗卫生服务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的窘况将长期存在。解决人才问题主要包括吸引优秀人才走进村卫生室、对现有人才的水平进行提高两个方面。笔者认为,在政策措施、筹资机制、激励办法尚不成熟的情况下,短期内吸引优秀人才长期、稳定地服务于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并不现实。因此,建立卫生适宜技术专家与村级卫生机构之间经常性联系机制,可持续性地向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推广西医、中医及计划生育适宜技术,促进村级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将不失为对现有人才技术水平进行提高的良策。本项目所指的适宜技术是指一系列安全、有效、经济、适用、成熟的中医及西医与计划生育适宜技术,包括入围卫生部“十年百项计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杏林计划”、国家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技术等,在我国大型医院、高校、研究院及一些地方医院,这些技术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而在基层卫生机构却十分少见。向村卫生室推广卫生适宜技术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针对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适宜技术推广村级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乡村医师”为主,大部分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低、理论水平不高,掌握相对复杂技术的难度大;另外,村级卫生机构设备相对简陋,有些技术的配套设备很难满足。因此,在向村级医疗机构推广适宜技术的过程中,技术的“简便性”与“安全性”的特征是首选要关注的问题。“简便性”是对卫生技术人员而言,技术是能够学得会、用得上的,操作手法、理论程度不复杂,技术不要超出乡村医生的能力范围;“安全性”是要求适宜技术必须是绝对安全的,副作用的控制与处理办法简便易掌握或者有一套绝对可行的针对副作用的操作流程与办法,并要求卫生技术人员能够学会这些流程或办法。另外,要充分考虑村级卫生机构设备的现状,即现有设备能够满足适宜技术的应用条件。推广适宜技术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卫生机构的常见病、多发病,同时结合医务人员的学习意愿推广适宜技术最根本的目的是为患者服务,解除患者的病痛,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因此,适宜技术的推广必须充分结合农村地区患者的疾病谱、结合村卫生室最常诊治的疾病,同时考虑人员的学习意愿。本研究结果显示,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计划生育服务、咽喉扁桃体与气管炎、急慢性胃肠炎、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肺炎、其他消化道疾病、妇科炎症等疾病是村级卫生服务机构最常诊治的疾病,因此,适宜技术的推广应围绕以上疾病选择中医、西医或计划生育技术。从学习意愿上讲,董氏手法治疗腰间盘突出症、幽门螺杆菌根除最佳方案、中医烙法治疗慢性扁桃体炎等是村医喜欢学习的适宜技术。因此,应当结合村级医疗机构的特性,改良优化以上适宜技术,使其适合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学习。中医适宜技术在村级卫生机构特别受欢迎,应当加强推广力度;计划生育适宜技术在村级卫生机构比较缺乏,应逐步推广有研究表明,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对乡、村级卫生机构的影响要比县级卫生机构明显,特别是对门诊量以及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影响较大[11]。本研究结果显示,村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会使用中医药手段治疗疾病率为53.7%,然而,在医务人员最希望学习的前10项适宜技术中,有7项是中医适宜技术,说明从业人员学习中医适宜技术的积极性与热情比较高,甚至一些不懂中医药手法的从业人员希望获取相关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故应该适当加大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中医技术水平。研究数据表明,一方面村级卫生机构中缺乏计划生育专干,另一方面近年来许多地区的村级卫生从业人员没有接受任何关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技术或知识的培训,但是计划生育服务却是村级卫生服务机构较多提供的服务之一,应将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推广到村级卫生服务机构,提高村级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能力。
解放卫生技术人员思想,同时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广大农村地区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开展适宜技术学习创造条件本研究结果显示,有15.0%的村级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接受任何相关的专业培训;村级从业人员对卫生适宜技术的需求率为62.9%,但仍有37.1%的从业人员不愿意参加适宜技术学习;其最主要的原因是无法承担培训费用;其次是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参加培训学习;第三是对学习的预期效果估计不足。大部分从业人员渴望接受卫生适宜技术的培训,但是仍有部分从业人员由于经济或者时间等客观条件不能得到相关的继续教育;另外,部分从业人员对适宜技术本身的理解影响了其学习的积极性。有从业人员怀疑适宜技术是否实用,可能对其工作不能带来帮助或者说部分从业人员对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认识不足,因此不愿意参加相关的学习活动,即便是免费的培训活动。因此,一方面,应当在村级卫生机构加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活动”意义的宣传,转变从业人员的思维,调动其学习适宜技术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应当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创造条件,保证其能够学习到适合自己的中医、西医或计划生育适宜技术。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篇6
【关键词】莫西沙星;获得性肺炎;细菌清除率
ClinicalanalysisofMoxifloxacinintreatmentofacquiredpneumoniaKONGLing-yu,HANJin-ying.WangkaiInfectiousDiseasesHospitalofZaozhuang,Zaozhuang277500,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investigateclinicaleffectsofMoxifloxacinintreatmentofacquiredpneumonia.MethodsFromJanuary2010toOctober2011,66patientswithacquiredpneumoniawererandomlydividedintoobservationgroupandcontrolgroup,eachgroupwas33cases.Observationgroupweretreatedwithmoxifloxacinandcontrolgroupwithlevofloxacin,10daysforacourse.ResultsThetotalefficiencyof100.0%intheobservationgroupand81.9%inthecontrolgroup.Thetotaleffectiverateweresignificantlydifferent(P0.05),butclearancerateofHaemophilusinfluenzae,Pseudomonasaeruginosa,Staphylococcusaureus,pneumoniaStreptococcusweresignificantlydifferencebetweentwogroups(P
【Keywords】Moxifloxacin;Acquiredpneumonia;Bacterialclearance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05.002
获得性肺炎(CAP)主要指医院以外感染的肺实质炎症,莫西沙星(moxifloxacin)是新一代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非典型致病菌和厌氧菌有较强的抗菌作用[1]。为探讨莫西沙星治疗获得性肺炎的临床效果,本文收集本院2010年1月~2011年10月治疗的66例获得性肺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66例均来自本院2010年1月~2011年10月治疗的获得性肺炎患者,其中男40例,女26例,年龄19~81岁,平均56.3岁,均符合2006年中华医学会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标准[2],主要临床表现为咳嗽、咳痰、发热,肺部CT检查显示有炎症阴影,痰培养检查均有致病菌生长。将66例患者随机分成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3例,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情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1.2方法两组均给予必要的基础性治疗,包括化痰止咳、解热镇痛等,但不予以其他抗生素治疗。观察组使用莫西沙星注射液静滴,400mg/次,1次/d;患者症状明显改善后改用口服片剂,400mg/次,1次/d。对照组采用连续静滴左氧氟沙星400mg/次,1次/d。治疗10d为1个疗程,1个疗程后分别观察两组临床疗效、细菌清除率。
1.3细菌学评价标准按细菌清除、部分清除、未清除、替换4级评定。其中清除为治疗结束时培养阴性;部分清除为两种以上致病菌中有一种被清除;未清除为治疗结束时培养仍为阳性;替换:治疗结束后分离到一种新的致病菌,并出现感染症状和体征,需治疗[3~5]。
1.4临床疗效评价标准治愈: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病原学检查均恢复正常。显效:体温正常,症状、体征基本消失,白细胞计数正常,胸片炎症基本吸收,痰培养转阴。进步:体温正常,症状、体征明显好转。白细胞计数正常。无效:用药10d病情无明显好转。
1.5统计学处理所有研究数据输入计算机,采用SPSS12.0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P
2结果
2.1临床疗效经过1个疗程的治疗,观察组总有效率为100.0%,对照组总有效率为81.9%。两组痊愈率、总有效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患者临床症状改善情况比较见表2。
2.3两组患者细菌清除情况比较两组肺炎克雷伯杆菌、表皮葡萄球菌、卡他球菌、大肠杆菌的清除率均为100.0%,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流感嗜血杆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清除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莫西沙星是第四代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为新型8-甲氧基氟喹诺酮,自1997年在德国上市以来已经在全球数十个国家应用,取得了良好疗效。莫西沙星对包括革兰阴性菌、革兰阳性菌、厌氧菌以及非典型致病菌在内的多种呼吸道病原体均具有强力、广谱的抗菌活性,尤其增强了对难治性β-内酰胺类抗菌药耐药菌的疗效[6]。莫西沙星血浆半衰期11.4~15.6h,药效持续时间长,其穿透力强,在组织体液中分布广泛,能迅速渗透至肺组织,尤其是肺泡巨噬细胞、支气管黏膜及分泌物中,具有较强的杀菌作用。莫西沙星具有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征,细菌耐药性低,安全性高,不良反应少,可作为早期诊断后用于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一线抗菌药物[7]。
总之,临床采用莫西沙星治疗CAP具有较显著的疗效,对CAP相关细菌的杀灭率高,安全性强,适宜临床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巢伟忠,仇铁峰.老年社区获得性肺炎细菌分布及耐药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4(17):117-118.
[2]李颖,杨帆.验证美国感染病学会与美国胸科学会社区获得性肺炎指南对预测需入住ICU患者的临床意义[J].中国感染与化疗杂志,2010,10(5):372.
[3]陈旭,仇铁峰.糖尿病患者社区获得性肺炎病原学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4(18):82-84.
[4]吴庆红.阿奇霉素联合头孢他啶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的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导报,2010,5(36):47-48.
[5]刘嘉嘉.左旋氧氟沙星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疗效观察[J].中国当代医药,2010,17(4):53.
[6]宋久安.痰热清联合头孢曲松钠治疗社区性肺炎42例[J].中国社区医师,2010,12(251):115.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篇7
误区1.中药是草?
有些对中医不甚了解的人说,中药是草,吃中药是在吃草,中医是在用草给人治病。
当然有一个广义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下,中药是草,我们吃的蔬菜也是“草”。但说到蔬菜与草的区别,人们会很自然地加以区别,因为人们在长期生活中,了解了各种蔬菜的不同特质、性味,它对人体产生的营养作用。
所谓药,就与普通植物有了严格区别。人类在几千年文明发展史中,经历了“神农尝百草”的实践过程,逐步认识与掌握了各种不同植物具有的药用价值,又将其反复运用于治病的临床实践,不断总结,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误区2.草药是中药?
常有人把中药叫做草药,其实在中医学中,中药和草药还是有区别的。草药即野生的植物药材,一般其药用价值和作用还不广为人们认识,尚未正式归入正统中药记载中,也没有经过加工炮制等过程。
中药,它有规定的采收季节,对植物特定的药用部位、品质鉴定的标准、特定的加工炮制方法、用量、煎煮方法、服用方法以及它的性味、药物作用功效、毒副作用,都有明确规定。
误区3.中药没毒吃不死人?
没有高血压的人吃了降压药,没有心脏病的人吃了心脏病的药,都有可能引起生命危险。西药如此,中药当然也不例外。有些中药是有大毒的,如乌头、雷公藤、洋金花等,使用不当或使用过量都会造成严重后果。
中药的乌头内含有乌头碱,有毒,使用时须经过加工炮制以减低其毒性,人方药时又与其他药物相配以制约其毒性,加之久煎可以有效地降低其毒性,发挥其治疗作用。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笔者在行医中曾经遇到过一个因食用人参不当而导致脑溢血的案例。由此可见中药千万不可乱吃,在专业指导下使用中药,是非常必要的。
误区4.中药没有副作用?
过去,由于中药检测技术的限制,人们对一些中药的副作用认识不清,似是而非。随着采用先进检测技术,对中药有效成分的鉴定,发现有些中药在使用当中确实会产生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副作用。
如中药木通,可以对肾功能造成损害;甘草与西药洋地黄同用,会引起洋地黄蓄积性中毒反应。黄连,内含的小蘖碱对葡萄糖六磷酸酶缺乏症的人,可引起溶血性黄疸(没有此症的人则不会发生溶血反应)。
误区5.中西医结合就是既吃中药又吃西药?
对疾病的治疗,犹如一个工程,需要全面的调理、治疗才是周全的。中医治病有中医的诊断治疗模式,与西医完全不同,它包括了药物治疗、饮食起居、体育锻炼、精神情绪的管理等各个方面。中西医结合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事业,但简单地把它理解为中药加西药是不正确的。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篇8
【关键词】中西医结合;慢性乙型肝炎;疗效
慢性乙型肝炎是乙型肝炎病毒(HBV)的持续感染导致肝慢性炎症坏死性疾病。临床上常规的治疗方法大多以西医为主。由于乙型肝炎病毒会引起肝细胞受到损伤及肝组织出现炎症和坏死性疾病两种不同机制,针对两种机制,均对肝炎病毒而启动免疫过程。肝炎病毒可以在人体内复制,导致肝组织发生病变进而持续进行发展成慢性化。单纯的西医药物治疗已经不能彻底治疗慢性乙型肝炎,所以在现有的抗肝炎病毒有效药物上需要开发新的治疗方法。我院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经两年的临床观察,效果显著,值得临床推广使用,其疗效分析如下: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门诊收治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58例,经肝功能等一系列检查诊断为慢性乙型肝炎,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30例,对照组28例。观察组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疗,对照组单纯采用西医进行治疗。观察组患者30例,其中男性19例,女性11例,对照组患者28例,其中男性16例,女性12例,两组患者在病例组成、性别、年龄、病程方面相比较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均给予相同西医药物治疗。具体方法[1]为两组患者均给予肌苷、维生素C,肝素乐各0.2g,用法为3次/天,口服。中西医结合方法的治疗组加中药汤剂,基本方子为,药用柴胡、大黄各10g,茵陈、半枝莲各20g.白花蛇舌草30g,板蓝根15g,车前子10g,丹参30g,赤芍、党参、鸡内金各1.5g,神曲、麦芽、谷芽各20g。用法为每天1剂,水煎服,两组经过12周的治疗。
1.3治疗效果[2]参照《病毒性肝炎中医疗效判定标准》对治疗效果进行评定,具体原则如下。显效:基本治愈:主要症状消失,肝脾胀大缩小,肝区无压痛及叩击痛,肝功能恢复正常功能,病毒复制指标消失。有效:主要症状消失或明显减轻,肝脾肿大稍缩小且无明显压痛及叩击痛,肝功检查正常或轻微异常,病毒复制标志水平降低。无效:未达以上标准。2结果
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的治疗效果比较:中西医结合法治疗方案治愈18例、有效9例、总有效率为90%,单纯采用西医药物治疗治愈15例、有效5例、总有效率为72.88%。P
表1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肝功能变化比较
组别显效有效无效总有效率(%)
观察组(n=30)189390
对照组(n=28)155872.88
3讨论
西药具有很强的消炎、同时保护肝脏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增加活血化瘀的药物,能够改善微循环障碍及结缔组织代谢,提高机体免疫力,保护肝脏细胞。中药汤剂中的各味药材有护肝、抵抗病毒,增强细胞免疫力作用。所以中西医结合的方式治疗,可加强改善肝脏功能、能够保护肝脏、抑制病毒复制,抗肝纤维化,提高治疗效果。
参考文献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
1944年开春以来,延安郊区农村出现传染病疫情。疫情最初出现在延安东南方向的川口、柳林、金盆等地农村,逐渐蔓延至河庄、丰富等地,并且病势极为猖獗。据1944年5月12日《解放日报》报道:“从一月到现在病死者已达500人,其中约有半数为最近半月中得病死亡的。”很快延安市也出现同样的疫情。五个月时间里,疫情导致延安县和延安市死亡人数总计685人,一时间人心为之惶恐。
经卫生部门统计显示,各地传染病病情大致相同,发病之初多为心痛头昏,上吐下泻,短则二三小时,长则二三天就死去。死亡者大多是妇女、儿童。从延安各大医院抽调下乡参与疫情防治的西医诊断认为,“病的来源主要是饮水不净。其次因群众不常洗衣。虱子繁生,得斑疹伤寒者亦众。”这是一个浮泛的常态卫生情况判断,并没有对此次疫情作出具体的确切诊断。
危难面前,中医发挥了补台作用。参与边区政府紧急疫情防治会议和防疫委员会工作的李鼎铭、毕光斗等几位著名老中医,从中医病理诊治立场出发,对疫情作出独立判断,因地因时制宜,开出特制药方,简便而有效,作为各医疗队下乡医疗急救方法。“据医大医疗队统计,在川口区三乡未经过治疗的病人死亡率占98%(60人中仅1人未死),而经过医疗者却只死去20%,其原因尚多由于群众迷信巫神拒绝复诊,或病势稍轻时即参加劳动,复发后难以医治而来。”(《解放日报》,1944年6月3日)
毕光斗(1879-1970),清末秀才,陕北名医,具有诊断透彻,下药准确,医德高尚之美誉,1940年6月倡议成立延安第一个中医研究组织“边区国医研究会”,并荣获边区模范医生称号,当选为边区参议员。1949年后在延安卫生所工作。“”中遭批斗,所有医案和著述都被付之一炬。这个特制药方的具体内容,不得而知。当时的新闻报道受时代观念影响,宣传的重点是西医,没有关注中医在此次疫情防治过程中的特殊贡献。
实际上,在医药短缺的陕北农村,维系群众生命安全的主要医疗保障是中医。
民生危急,必须团结改造中医中药
1944年10月,在陕甘宁边区文教大会上的讲话中说:“陕甘宁边区现在婴儿死亡率高至60%,成人死亡率高至30‰,人民相当普遍地相信巫神。在这种情形下仅仅依靠少数机关部队的西医是不可能的。为机关部队服务是很重要,西医比中医是更科学,但西医如在这种情形下,不关心人民,不为边区人民训练更多的西医,不联合和帮助改造边区的一千个中医和旧式的兽医,就是实际上帮助巫神,帮助边区人畜的死亡。所以新形式与旧形式的统一战线是完全必要的,排斥、鄙弃也是错误的,我们的任务是联合一切可用的旧形式、旧人,而帮助、感化与改造他们。”(《解放日报》,1944年11月1日)
政策是由国情、区情决定的。当时陕甘宁边区的基本医疗卫生情况是,150万人口,有巫神2096个,中医1074人,兽医54人,农村西医不及中医的1/10,机关部队医生共200余人,中药铺及保健药社共376个,并且,医生多居市镇,巫神散布于农村。巫神,主要是利用道教的跳神、捉鬼、画符、咒语等巫术活动,为患病者祛病免灾,降魔祈福。革命政权建立后,将其作为“二流子”,进行彻底摧毁和改造。中医则属于可以团结、帮助、改造的传统医疗队伍,是一种“旧形式”,但可以再利用。
1939年11~12月,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第二次代表大会,提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医疗卫生水平的号召。实际工作中,只有延安各级各类机关、学校和军队响应执行着这一号召。1940年5月,延安防疫委员会成立。仍然局限在主要关注革命队伍里的“公家人”,以及延安市区范围。
1940年6月10~29日,边区政府民政厅主持召开“国医代表大会”,邀请各县国医代表及边区政府各卫生机关代表数十人参加,讨论中心为如何改进中医中药以促进边区卫生工作,并将成立中医研究会,以求中医中药的改良趋向科学化,及加强中西医之联系。互相帮助,共求进步。会议闭幕典礼上,宣布成立“边区国医研究会”。边区政府卫生处处长欧阳竞在讲话中说:“由于过去几千年长期的封建统治,使国医同其他科学一样,不能长足进展。但正由于有这样悠久的历史,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点我们不能完全把它抹煞,相反的要承继祖先的遗产,扬弃它,改进它。这就需要我们有组织的进行研究。使它向着进步的科学化的方向前进。”
科学化,被普遍视为中医改造发展的方向。会议通过国医研究会简章和工作提案,主要精神是,开办国医训练班,出版国医小丛书及刊物,呈请政府登记全边区国医及国药商店,大量开采及炮制土产药材,呈请政府严格取缔巫神法师之迷信误人,呈请政府统筹及普遍施种牛痘,国医研究会应与各卫生行政机关取得密切联系等等。
1941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颁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推广卫生行政,增进医药设备,欢迎医务人才,以达减轻人民疾病之目的,同时实行救济外来的灾民难民。”这里将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列入中共施政纲领文件。9月,边区政府据此批准执行《国医国药奖励优待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医士、医师愿脱离生产参加医疗机关或公营药厂工作者,享受技术人员之待遇,其家庭生活得按抗日军人家属优待之。”“医士自营药店或其他业务兼执行医疗业务,热心社会卫生防疫工作者,当地政府得视具体情况减少或免除政府法定之义务负担。”如果在医药上有所发明创造,可以申请政府奖励。
中央态度明确,施政纲领公开颁布,边区政府执行细则出台,但是医疗部门执行过程中,却明显出现中医与西医两个群体,两套人马,两个组织的分裂现象。
有边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边区国医研究会”成立后,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到1941年9月,已由最初的会员40余人,发展到208人。仍然有很多中医抱着怀疑观望的态度,没有全部加入该组织。第二次国医代表会议,主要讨论国医科学化,沟通中西医学,中西医团结,共同开展医药工作等问题。参加国医研究会的主要成员几乎都是中医,在打破中医传统保守观念的主张推动下,代表们纷纷将自己的“祖传秘方”讲了出来,向业内同行公布,提供给大家讨论研究。实际上,他们是在向科学看齐,向西医靠近,不惜对中医中药采取一种实用主义的奉献态度。
为了响应中央号召,延安各大医院的西医代表数百人,另外成立一个组织“陕甘宁边区医药学会”,计划加强边区地方性疾病研究,进行边区医务人员之调查,加紧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从事营养研究,开展中药研究,建立医药图书馆,组织在职医务干部理论学习,等等。显然,这是一个新立的医学山头,是一个处于强势地位的医学群体,他们不屑于加入已经成立的“边区国医研究会”,宁愿与之遥相对应。
一个将信将疑,一个清高傲慢,中医西医两支队伍需要一个强大的推动力,才能实现真正的团结合作。
李鼎铭向进言中西医团结合作
生活中的偶然性,带来了历史的传奇性和人情味。
1941年初,患肩周炎,限于当时的医疗条件,西医对此没有什么快速有效的治疗方法。傅连决定采用物理疗法为医疗,如热敷、晒太阳、按摩等。
肩周炎困扰了大约两年时间,后来是边区政府副主席,著名中医李鼎铭先生用中医诊治痊愈。据时任李鼎铭秘书的丁雪松回忆,“他在边区政府任职期间,给中央和边区一些领导同志及群众看过病,被人称为医教巨擘。我记得一次坐专车来接李先生去给看病。她把车停在山下,自己爬上坡来。我住在第一孔窑洞,首先看见她,遂即迎出来,并去通报李先生。不久李老即由公务员扶着登车而去。”
李鼎铭为把脉诊断后,开出四剂中药,很有把握地说:“吃了第一副药,能让你胳膊抬起来;第二副药叫你胳膊能转动;第三副药胳膊就自由了;第四副药就能让你爬单杠了。”按照医疗保健制度,看病用药必须经过中央卫生处同意。当时,卫生处有关同志不大相信中医,不同意服用中药。不堪病痛折磨,同意服用,“还是试试看吧!”果然应验,疼痛消失,胳膊可以活动自如了。
当时延安有几个医院都是西医,对中医持不承认态度。有人让中医看过病,西医就不再给他看病开药,甚至让中医看病用药,不给报销医药费。这种对立情绪,是不利于革命队伍团结,也不利于对付疾病和敌人的。
在与李鼎铭交往过程中,征询李鼎铭意见:“现在延安有些西医看不起中医,你看边区的医药事业应如何发展?”
李鼎铭自信地说:“中西医各有长处,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求得进步。”
充分肯定李鼎铭的意见:“你这个办法好,以后中西医一定要结合起来。”
李鼎铭(1881-1947),陕西米脂人,陕北名医,急公好义,享誉乡里。1941年11月,作为开明绅士代表应邀参加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并当选为边区政府副主席。所提议案“精兵简政”,受到的高度重视并作为一项政策贯彻执行。
中西医结合,是延安革命队伍长期医疗实践经验的总结概括。李鼎铭的贡献在于,他以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的尊崇身份,提高了中医学和中医师的地位,促进了“中西医合作”政策的提出、推行和实践。
1940年11月12日,在纪念白求恩逝世一周年大会上,指出必须团结中医,发挥中医的作用。
1942年夏,对傅连、黄树则说:“要和中医老先生多来往来往,交交朋友。”
综合上述材料,接受李鼎铭中医治疗肩周炎的时间,可能是1942年春天。尔后,还推荐李鼎铭为、、林伯渠、谢觉哉、王稼祥等领导人诊断看病。在此交往过程中,李鼎铭进言中西医团结合作的观点,促进了关于中西医合作,结成医疗统一战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形成。
1943年2月,有关方面抽调边区医院外科医生邵达担任延安大众卫生合作社医务主任。为了具体落实中西医团结合作的精神,邵达与李鼎铭共同主持开展中西医门诊。李鼎铭每周抽出两个半天的时间前来门诊,持续半年之久,从未因故不到。继李鼎铭之后,又抽调和平医院的鲁之俊等医生,主持门诊,探索中西医合作临床经验。
同年4月,边区国医研究会向边区政府呈文,“决心整顿国医,改正缺点,尽力参加边区卫生事业之建立。以推进国医于科学之道路。”提议创建延安中医院,官办民营,实行董事会领导制,待条件成熟时,在各地设立分院,连锁经营。“边区人民大多相信国医,遍山郊野皆有中药,而国医人才亦复不少,此种条件,实可充分利用以加强全边区卫生建设。”此次呈文态度自信,语气畅达,显示中医人士在政府支持下,积极投身中医药改造运动。
与此同时,国医研究会对1941年9月制订的《国医国药奖励优待条例草案》进行修订,更名为《国医国药奖惩条例草案》,增加了对中医中药行业自律的内容,并经由边区政府重新。
1944年3月,在中央宣传工作会议上讲话,要求把医疗卫生知识普及和服务工作大大推广,加紧医务人员培训,药品尽量自己制造,争取用五至十年的时间,做到每个区有一个医务所,能够诊治一般疾病。4月,正式提出“中西医合作,开展群众卫生运动”。5月24日,在延安大学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又说:“近来延安疫病流行,我们共产党在这里管事,就应当看得见,想办法加以解决。我们边区政府的副主席李鼎铭同志是中医,还有些人学的是西医,这两种医生历来就不大讲统一战线。……我们提出这样的口号:这两种医生要合作。”
此时,正是延安附近农村传染病流行之际,动员组织中西医团结合作,开展群众性卫生防疫运动显得特别重要。《解放日报》为此发表社论,强调指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在中西医密切合作打倒巫神的方针下,大批培养边区医药卫生工作干部,以便在最近三五年以内,具体实现指示,做到每个乡都有医务所,都有医生。”中西医合作,已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边区群众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方针原则。
1944年7月,在延安举办的大型卫生展览会上,“中西医合作,反对巫神,推行防疫卫生”,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进行现场展示。国医研究会派出12位中医名家,轮流坐堂,义务为群众诊疗治病。国医研究会会长毕光斗忙碌终日,曾有一天开出50个处方。裴慈云治疗关节炎时,和西医共同研究,互相学习。做到了破除成见,交换技术,互相商量,公开药方。
“中医科学化,西医中国化”的原则方向
194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陕甘宁边区文教会议上专门邀集中西医代表连续召开讨论会,领会落实关于建立文教统一战线,促进中西医合作的精神。时任中央办公厅主任,负责协调中央医疗卫生防疫运动的李富春同志,发表长篇讲话,对边区医疗卫生运动中的各项具体问题,作了详尽的指示,并在综合会议讨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中医科学化,西医中国化”发展方向。并预计“中西医合作团结与改造中医以共同进行卫生建设的方针,不仅适用于边区与现在,而且适用于全国与将来,从不断发展中做到中国全部医疗卫生工作的科学化、中国化,才是号召的中西合作统一战线的最后成功。”(《解放日报》,1944年11月4日)
延安时期,中西医合作最成功的案例,是用西医科学话语对针灸诊治经验的初步总结和研究推广。
1941年4月,针灸名医任作田主持的延安针灸疗病所,在延安城南门外的马家湾成立。任作田(1886-1950),原籍辽宁辽阳,针灸技术得其恩师姜文远的精要秘传,加之乐善好施,为当地群众尊崇为“针神”。日本侵占东北后,他参与组织难民垦荒队,经绥远、榆林、绥德,历经坎坷进入延安。1944年10月,任作田参加边区文教大会,主动抛开宗派和保守观念,破除门户之见,带头公开医技,愿意和西医同志合作研究针灸学说。会场上当时就有包括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院长鲁之俊、中央军委门诊部主任朱琏在内的几位西医报名,表示愿意向他学习针灸疗法。
据鲁之俊回忆,参加边区文教会议,听了、李富春讲话,大家认识到这不仅是个技术问题,而是一项政治性的任务。把中西医合作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那就是理解了要执行,不理解在执行中加深理解。中西医之间原有的成见,被政治任务挤压到最低限度。
事有凑巧,鲁之俊虽然报名表示愿意学习传统针灸疗法,但碍于医院工作繁忙,实际上一个月都没有正式从师学习。一个月后,国际和平医院有一位住院很久的面部神经麻痹病人,经过西医多种方法治疗都无效。病人要求到院外针灸,院长同意了。四天后,病人回到医院,面部竟然完全恢复正常。鲁之俊和内科主任、德国医生汉斯・米勒都觉得惊奇极了。这更促使鲁之俊坚定学习研究针灸的决心。
鲁之俊(1911―1999),江西黎川人,毕业于北平陆军军医学校,接受过比较系统的西医理论和临床实践。1939年1月,从广州奔赴延安,先后担任八路军卫生学校教官、八路军医院医务主任、院长,曾参与为延河坠马右肘受伤会诊治疗工作。进入任作田针灸疗病所,鲁之俊发现针灸治疗的病症很广泛,尤其是对多发性关节炎、各种疼痛、妇科病和眼病,都有良好的效果。他学习针灸热情高涨,几乎达到着迷的程度。他努力将自己学习掌握运用针灸的经验体会,与西医科学理论相对照,索证,求解,寻找中西医汇通的途径。
任作田在向西医传授针灸技法的同时,虚心学习现代医学知识,既当先生,又当学生,彼此请教,相互学习,共同攻关。他提出“练心、练指、练法”针灸练习三要素,总结出用针技法“八法”、“十术”,将自己多年积累的临床实践经验毫无保留地贡献出来,与西医学员们共同探讨针灸疗法的科学规则和医学原理。特别是他们合作对80例患者进行临床观察及症治疗都获得显著疗效,涉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等多个西医门类,经过中西医比照研究,认为“针灸方法有刺激血液环境、增加白血球、兴奋神经机能、增强新陈代谢作用,使疾病消除,与苏联发现的神经系统治疗方法,在理论上有共同之处”。
在此基础上,鲁之俊撰文对其中的63个案例进行具体分析研究,经过针灸治疗,痊愈者9人,近愈者7人,有明显疗效者26人,疗效无法确定者17人,无效者4人。通过对各种不同医疗结果的病症、病史、病情分类,总结出针灸疗法对于主要由神经系统引起的疾病具有显著疗效,其医学原理在于针灸可以调整自主神经、消退各类炎症、增加人体抵抗能力、帮助诊断,从而证明针灸疗法符合医学科学原理。
这种精神和态度,表明这不仅是中西医合作的一个研究成果,而且是一个崭新的开始,是西医彻底改变对于中医的态度,中西医携手合作探索医学新领域、新境界的开始。
1945年3月,陕甘宁边区中西医研究会成立,在延安的中西医知名人士都被团结起来,组织开展中西医合作研究,打破了此前“边区国医研究会”和“边区医药学会”两个组织、两套人马之间的隔阂。7月,边区政府特别褒奖任作田、鲁之俊,分别授予“中西医合作模范医生”光荣称号。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篇10
1949年以来,我国中医药在医疗、科技、社会等领域中已有的和潜在的价值受到高度重视,国家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保护、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了让中医药发展有一个更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从根本上解决中医药在新世纪面临发展中的问题,国家正着手制订中医药法以协调中医医疗服务、教育、科研、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其中,中医师作为中医药知识的主要传承者、中医医疗的执行者以及中药新药创新主体,在中医事业中的地位不可替代,所以,明确其在医疗活动中的责权问题非常重要。
1有关中医师责权的法律法规现状
1.1与中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现状
我国《宪法》(1981年)明确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并且政府将“大力发展中医药”列入“十五”计划纲要,还在2006年下发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前,与中医药有关的法律法规还有《职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中医师执业要符合《职业医师法》规定,中药生产、流通要符合《药品管理法》规范,这与对西医师以及西药的管理没有区别,中、西医药由统一法律管理。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来管理、保护中医中药。
与中医药有关的行政法规有《中医药条例》(2003年)、《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地方性中医立法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自1990年第一部中医地方性法规《湖南省中医管理条例》出台,全国迄今已有23个省市出台了中医药条例。中医药虽然有以上多种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但尚没有达到促进与保护中医药发展的目的。
1.2现行中医药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中医药条例》过于粗泛
《中医药条例》是目前专门针对中医药管理的法规,但其内容不够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太差,也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在法规原文中甚至连执行主体都没有明确指出。值得借鉴的是,香港《中医药条例》(1999年)的内容非常详尽,甚至连广告牌的大小、广告词的描写都有具体规定。该条例中也没有空话、套话,一开始就是相关的名词释义,以及监管香港中医药的执行组织如中医药管委会等人员职能、组成、代替、丧失资格等情况的规定,可操作性强。这样,在香港作为一个注册中医师,法律保证了他行医时防治疾病的正当权利,但他又不能有不实的宣传和有悖医德的行为,从而让中医师发挥最大的保障民众健康的作用而限制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才可能树立中医良好的形象和患者对中医的信心。
1.2.2中医中药分开管理破坏了中医与中药的完整性
中医和中药在中医学成形时就是血肉相连、难以分割的,一名合格的中医师应精通中药知识,对药物形色、性味、配伍、功效、毒性了然于心,治起病来才能得心应手。许多中医师还根据自己的治病经验、用药喜好,自采、自制中成药,这也是古代许多名方如六味地黄丸的来由。但按现有的法规与行政制度,中医与中药分属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导致医不管药、药不管医局面。研制一个新中成药,不是出自临床疗效总结,而是在药品管理部门的法律条文要求下严格按创制西药的规范(如药物毒理、药理等动物实验)产生。更严重的是,根据现有的医药分管制度,医不懂药,药不懂医,许多中医师连自己开的中药都没见过,处方中经常出现几克磁石、十几克灯心草的情况,疗效难以保障;而且医也不得制药,按规定制药企业均需达到gmp标准,许多临床有特效的民间小验方自此消失。在现行法律法规制度下,中医师与医院很难生产中药制剂,难以体现中医的治疗特色和中医特有的治疗效果。
然而,在英国,虽然以前倾向于将中医学中的针灸、中药、太极、按摩、气功等分类管理,如将中药放在草药类管理、针灸放在针灸类管理,但通过英国中医师和中医药协会的多方解释沟通后,英国政府已接受将中医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将成立传统医药管理局,以对中医(包括中药和针灸等所有中医药的防治措施)、针灸(多为西医师注册)、草药(包括印度和欧洲草药等)三大体系进行管理。这种重视医药传统与客观现状,并根据实际需求来制订法律法规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1.2.3《职业医师法》对中西医师行医范围、权利限定不清,亦未保障民间中医的权利
根据《职业医师法》,经过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经注册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从考试类别可以看出,国家已将有权利从事临床医疗活动的人员区分为(西医)临床和中医(临床)两大类。但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不论注册为西医还是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行医范围没有区别,西药、中药、中成药或针灸等治疗手段都能使用。也就是说,职业医师法所规定的考试、注册范围在我国目前的实际行医过程中没有意义,因为获得其中任一种资格就能够进行所有类型的医疗活动。
由于目前《职业医师法》没有对各类注册医师的行医范围进行明确界定,鼓励或要求中医师用中医药进行疾病防治,而现代医学手段如外科治疗、高昂化学药物具有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力,中医院以及中医师不再愿意使用简单、价廉、有效的中医治疗方法,如中药汤剂、治疗骨折用的小夹板复位等,许多中医院变成低水平的西医院;同时,由于用进废退,中医临床使用的萎缩,导致中医临床水平以及疗效的下降,又进一步导致中医的信用度下降。因此,现有法规限制了中医师自采、自制中药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权利,但却没有限制其使用注册范围以外的西药看病。其实,许多西医师在对治疗效果不佳时也会使用中医药治疗,但由于他们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培训,导致中医药疗效欠佳在所难免。
再者,基层一些民间医师根据现有法规不能获得行医执照,不是因为他们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能力不够,而是管理部门拿西医师的标准来要求和考核他们。这样,一方面浪费了医疗人力资源,对解决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就医难问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一部分人只能非法行医。其实,所谓“民间中医素质参差不齐”,不是民间中医本身的问题,而是管理者没有采取有效办法真正鉴别、保护那些具备行医资格的人。
1.2.4现有法规没能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和民众选择中医治疗的权利
现行《药品管理法》限制了中医师自采、自制中药的权利,却没有管制全国滥种中药材,无序施肥、撒药所导致的中药质量下降、药性改变的严重现状。如在伦敦能够买到12种赤芍样本,芍药苷含量从0.01%~4.5%不等(相差450倍)[1]。同时,管制药厂在中药中掺杂西药等对中医药发展极其不利的行业操作规范也没有出台,象出口到英国的治疗儿童皮肤病的软膏名为纯中药制剂,却被查出含有高含量激素类药物而被清除出英国国家处方药名单[2]。这类非法行为在中国更是常见,但现有法规缺乏明确规定。
另外,由于许多中医院没有进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范围,或者规定对患者就诊中医限制很多。这样,由于医疗费用的原因,限制了患者便捷地寻求所信任的中医师看病的权利。
2建议
2.1以《中医药(包括民族医药)法》命名,而非《传统医药法》
由于中医药在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突出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瞩目的趋势,我国政府也将制订中医药专门法律并提上日程。有人认为与现代医学相对,应将这部法律称为《传统医药法》,这实属不必。1978年版《现代汉语词典》对“中医”释为“中国固有的医学”,可以看出这是清末西方医学传入中国后,为区别中国本土医学起见才启用之名。这种以发源地命名的方法无可厚非。而“传统医学”(traditionalmedicine)在许多发达国家却表示常规医学(conventionalmedicine)或对抗医学(allopathicmedicine),即中国所谓之西医学,并将非常规医学称为补充替代医学(complementaryandalternativemedicine,cam)。所以《中医药法》比《传统医药法》的提法更明晰、准确。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bc)省、澳洲维省等许多国家地区在多种cam并存情况下,都明确为中医药立法,而不是统称为替代医学法或传统医药法,作为中医药发源地的中国更应如此。
再者,中国本土医药比较精纯,理论与实践自成体系,这与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际社会所认可的cam有本质区别。cam所涵盖的内容庞杂,包括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中医药、印度医药、欧洲草药、印地安人传统医药、瑜珈、催眠、顺势疗法等尽在其中,即使是零碎经验也为cam所括[3]。中医药虽然属于世界非正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中国,中医学与西医学一样处于主导医学地位,属于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一部分,其理论一脉相承,内容精粹互通,并不处于补充或替代医学的从属地位,也不需要使用传统医药之名来包容防治内容、理念、实践迥异的各种非对抗医学类别。
2.2尊重中医历史和现状,对中医师进行分层、分流管理
中医学历史悠久,再加上目前传统与现代教育途径共存,现实情况较西医学更为复杂,政府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细化管理、监督。首先有关职业医师行医范围的明确。凡要使用中医药防治手段者,应考核其中医理论与实践知识,进行中医师注册(但应允许中医师借鉴现代的检查诊断方法,这也是中医借助现代科技进行自我完善发展的途径之一,自我封闭与排斥于现代医学之外并不是保持中医特色的办法);凡中医和西医都使用者,则应分别参加两种执业考试、分别注册,而不是混合成中西医结合考试(否则对于中医师和西医师都有失公允)。
关于民间中医的考核、行医资格和监督问题。民间中医是指中医院校教育以外途径如师徒传承、祖传家授等方式培养的中医师。管理机构只能尊重中医历史,以事实为依据,以民间中医的中医诊治能力为考核核心,如果确实能治病救人,特别是以农村为主要工作阵线者,应发给中医执照,限制其只能使用中药或(自制)中成药。同时,要求其有完备的临床记录,建立规范的制度,管理机构不定时回访患者,有投诉或查出有违纪行为者,课以重罚,甚至永久性吊销执照。由于民间中医的准入门槛较院校毕业生为低,所以相应的权利也小些,象香港的表列中医没有强制要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如果已在香港连续作中医执业最少达15年就可获得进行中医诊疗的权利[4],但他们没有病假条签发权等权利。大陆可借鉴香港对表列中医的管理办法,并在其成为表列中医之前的15年年限内,考虑使用医疗责任连带制,让已有行医资格的人负责监督其医疗行为,负其所有民事、刑事责任。
关于对单个秘方持有者的管理。许多人因为祖传或其它原因,留下行之有效的成药处方,治疗专病有特效,如云南白药。这种情况在中医界并不少见,留下的配方其实是中国医药的瑰宝,管理部门应根据该方治病的原始资料,发给单病种治疗执照,并对其治疗范围进行严格界定。如专治慢性咽炎的吹用散剂,注册及行医执照均清楚限定为慢性咽炎,治疗其它疾病均为非法。对他们的监督执法,一方面要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另一方面,要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鼓励投诉和奖励举报。
2.3重新给予中医师制药的权利
中医学的特色决定了中医师给每个患者开出的处方不尽相同,而每个处方甚至都可以看作是一个新药。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中医师针对单个病例无疑具有制药的权利,这也是其治病的主要手段。其实,当类似个案累积到一定的数量就完全能够说明药物治疗的普遍性,管理部门根据详尽的患者病案记录,而批准该中药制剂的生产注册,特别是对于绝大多数没有包括毒性中药的处方完全可以免做毒理实验。这种从临床实践出发,又以临床疗效为目的的中医药管理方法才是中医理论发展、中药新药产生的源泉。这与从药物化学成分分析出发,以动物实验为疗效检验方法,再过渡到临床的西医药研究截然不同,这是由两种医学的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化学新药的产生主要是发现具有新的化学结构的新物质,而中药新药多为已知中药的重新组合。
确保用药安全是国家医药管理机构重要职能之一,但应针对学科的不同属性对中医药和西医药进行分门管理,改变目前采用管理西药生产的办法来管理中药的现状。与许多国家相比,中国反而对中药生产缺乏宽松环境。在韩国,根据11种古典医籍(其中4种是中国古典医籍)上的古方制作的药剂不用做临床以及药理实验就可以直接获得批准;在日本,经方免做临床验证就可以制成成药在市场流通,目前已批准生产210个经方,其中147个为“医疗用医药品”,63个为一般用医药品;中国产的中成药进入美国市场,只要通过fda申报(约半年时间)即可按保健食品在市场上流通,而我国即使申报一个保健食品也要1~1.5年的时间,并且经费昂贵。
2.4培养中医师的院校教育应更多体现中医药特色
中医院校教育已经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但目前的教育现状并不乐观。毕业生基础理论薄弱,实践能力差,成为难以就业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毕业生改行,而留在医疗一线的新一代中医师不会运用中医药治病。这与中医院校课程设置、实习安排、学风树立等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根据现代社会对中医师的要求,中医院校应全面调整现有的中医专业的课程设置,突出中医学的重心地位,促进中医与中药知识的融合,拉长中医临床实习时间和增加对中医内容的实践。同时,中医院校教育应根据目前中医盲目扩招后毕业生趋于饱和,4年时间内中医、西医以及英语、计算机、政治等课程全学但全未学精,临床缺乏真正掌握中医药技能的高水平中医师的现状,借鉴国际医学精英教育的办学思路,实行严进严出、高淘汰率、长学制的高学历医学教育,以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为培养的主要目标。而且,尊重现实,对现代医学采取理性、积极的态度,借鉴现代医学的内容,并非一定会导致中医的西医化,主要是如何教育问题,可采用先中医、后西医的模式。
3结语
现行中医药管理体制带有太多西医药管理模式的痕迹,如不进行修正,不仅不能适应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甚至可能导致绵延数千年的中医药在现代社会中逐渐萎缩。目前正在制订的中医药法应协调好中医师这一中医学主体的责任与权利关系,真正促进中医药的完好继承、健康发展,并探索出一套操作性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护中医药优势与特色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jharper.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foreczema[j].bmj,1994,308:489-490.
[2]allenbr,parkinsonr.chineseherbsforeczema[j].lancet,1990,336:177.
[3]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2002-2005年传统医学战略[j].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02.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
精神障碍包括从精神分裂症到神经症等一系列精神功能失调的疾病①,虽然较少造成死亡,但精神障碍患病率较高、疾病负担较重,对人群的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我国的精神疾病流行病学研究发现,浙江省(2001年,15岁及以上成人)、河北省(2004年,18岁及以上成人)和深圳市(2005年,18岁及以上成人)精神疾病时点患病率分别为17.27%、16.24%和21.19%。其中,重型精神疾病患病率在1%左右(浙江1.08%,河北1.09%),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四种疾病。[1]精神障碍也是造成疾病负担的重要疾病。1990年,WHO和世界银行在全球疾病负担(GlobalBurdenofDisease,GBD)研究中发现,神经精神疾病占疾病总负担的10.4%。在1998年的GBD调查结果中,神经精神疾病占11.5%,在我国疾病负担排名中位居首位,超过心脑血管、呼吸系统、恶性肿瘤等疾病。[2]而WHO预测,到2022年我国全体疾病负担中,神经精神疾病和自杀导致的疾病负担比例将达20.2%。[3]21世纪初,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精神障碍的治疗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尤其是精神障碍患者中的“三无”患者,即无法定抚养人和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患者,其生活、就医问题更为严重。[4]目前,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理论上已被纳入各地医保,但精神障碍,尤其是重型精神障碍往往为慢性病程,其住院时间长,需要长时间维持治疗甚至终身治疗,且收入较低甚至丧失劳动能力。部分地区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特点,制定了一些特殊政策;但是关于我国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现状尚无系统研究。由于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较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负担较为严重,各地医疗保险所定义的“精神病”也主要是包括这些疾病,所以本文中主要讨论的是这些较为严重的精神疾病的医疗保障情况。
1资料与方法本研究
采取文件分析法,选取东、中、西部79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城市作为样本(表略),分析其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政策中对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政策。在各地政府网站上查找截至2011年3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其他相关政策中对于精神病的特殊规定,并汇总分析。(表略)
2研究结果
2.1我国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覆盖情况在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初步实现全民覆盖前,精神障碍人群,特别是重型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险覆盖情况较差。安徽省某专科医院的调查显示,2004年该院出院1509人次,其中82.77%为非医保患者,在17.23%的医保患者中,个人支付费用占总医疗费用的33.88%。[5]近年来,城乡各医疗保险覆盖面和待遇水平均有显著提升,精神障碍人群的医保覆盖情况可能有较大改善,但尚无研究确切报道该人群的实际医疗保障情况。我国精神障碍流行病学主要还在讨论精神障碍的患病率[7],对于该人群就医、参保等方面,尚无专门的研究。
2.2我国精神疾病医疗保险政策的分布情况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成。不同地区及不同医疗保险体系之间的保障水平有较大差异,精神疾病医疗保险政策也是如此。
2.2.1地区分布在被调查地区中,有近1/3的地区没有专门针对精神病患者的特殊医疗保险政策,有约1/5地区的三大医疗保险均有涉及精神病的特殊政策;并且,各地政策差异较大,西部完全没有相关特殊政策的城市所占比例要高于东部和中部;东部三大保险均有特殊政策的城市所占比例则高于中部和西部(表2)。
2.2.2保险类型分布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险种。根据患者职业和经济状况的不同,可能参加不同医疗保险。因而,各个险种均有涉及精神疾病患者的相关政策,但由于筹资水平有差异,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险待遇也有较大差异。(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对精神疾病有特殊政策的城市为41个,占51.9%,覆盖比例在三大医疗保险中最高。但各地差异较大,有特殊政策的城市,东部和中部地区所占比例分别为55.2%和59.1%,大于西部地区的42.9%。东、中、西部共39.2%的地区将精神疾病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进行补偿,10.1%的地区仅对住院报销有特殊规定,仅有2.5%的地区特殊政策兼顾了门诊和住院(表略)。(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各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对精神疾病有特殊政策的城市为39个,占49.3%,覆盖比例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持平。但仍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有特殊政策的城市,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所占比例分别为65.5%和45.5%,大于西部地区的35.7%。东、中、西部共40.5%的地区将精神疾病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进行补偿,6.3%的地区仅对住院报销有特殊规定,仅有2.5%的地区特殊政策兼顾了门诊和住院(表略)。(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对精神疾病有特殊政策的城市为31个,占39.2%,覆盖比例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区差异仍较大,有特殊政策的城市,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所占比例为55.2%和36.4%,大于西部的25.0%。东、中、西部共有31.6%的地区将精神疾病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进行补偿,2.5%的地区仅对住院报销有特殊规定,仅有3.8%的地区的特殊政策兼顾了门诊和住院综上所述,我国各地对精神疾病医疗保险的特殊政策,存在地区之间和保险种类之间的双重差异。从特殊政策的整体分布来看,东部和中部地区有较高比例的城市对精神疾病做出了特殊的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对精神疾病做出特殊规定的比例,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高。
2.3我国精神疾病医疗保险补偿的特点
2.3.1门诊补偿为主在各地对精神疾病的特殊政策中,门诊补偿最为普遍。各地政策的表述虽然各不相同,如门诊大病、门诊特殊病种、慢性病等,但都是对精神疾病门诊费用进行补偿。与恶性肿瘤、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相同,患者需经过指定机构或慢性病委员会鉴定后,方可享受该优惠政策。根据各地政策,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在起付线和封顶线之间的部分,可按一定比例由统筹基金报销。例如安徽芜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即采用此种方式对患者进行补偿,规定起付线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报销比例参照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60%;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大部分有特殊政策的地区均采用类似的门诊大病政策。
2.3.2住院补偿较少,兼顾门诊和住院的补偿更少全国仅有极少数地区的医保政策对精神病患者的补偿政策中兼顾了门诊和住院。具体政策主要包括:取消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取消住院起付线较为常见,如辽宁省沈阳市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有个别地区利用医保以外的资金为患者提供综合性的保障,如江苏省南京市,精神病患者因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免收住院起付部分,其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用人单位、个人各支付三分之一。
2.4我国精神疾病保障水平的差异分析从具体的待遇水平来看,各地各类医保特殊政策的待遇水平在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上均有较大差异。
2.4.1不同地区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待遇水平较高的地区如江苏泰州,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精神分裂症(不包括单纯型)、情感性精神病相关的符合医疗保险范围的门诊诊疗费用按实结报,年最高限额9600元(800元/月),限额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下浮10%。而待遇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如安徽合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中规定,精神病的门诊特殊病治疗费用每个参保年度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而合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精神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仅为125元。
2.4.2同一地区不同险种待遇水平的差异在部分三种医疗保险具有针对精神疾病特殊政策的地区,不同险种间的待遇水平也有较大差异。例如,位于西部的陕西省宝鸡市的三种医疗保险均对精神病规定了特殊政策,且都采取了门诊大病的补偿形式对患者进行补偿。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明确界定了精神疾病的种类为“精神分裂症”,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仅表述为“精神病”。该市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门诊药物和治疗报销比例为7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精神病的门诊报销比例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同,但最高限额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限额的50%,即为1200元。而该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精神病患者每年可享受门诊定额报销500元。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对于纳入精神病范畴的疾病定义也不同。一部分地区明确表述为“精神分裂症”,部分地区仅表述为概念较为模糊的“精神病”。根据各地的政策细则,“精神病”一般都包括精神分裂症,此外,一些地区还包括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强迫症等。所以,各地除待遇水平的差异外,还存在疾病界定的差异。
3讨论
3.1制定精神疾病医疗保险的特殊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3.1.1适应精神疾病的治疗模式针对门诊的特殊政策适应了目前精神疾病的治疗模式。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等在病情较严重的急性期需要住院治疗,但出院后仍需长期门诊治疗和社区康复。所以,目前医保将门诊治疗纳入报销范围,有利于患者的长期治疗。另外,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碍的患病率和发病率均较为稳定,但是情感障碍、神经症等精神障碍的发病率可能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9]部分地区已把抑郁症等情感障碍纳入特殊政策的保障范围,这也适应了卫生服务需求的变化。目前,我国重型精神障碍的治疗仍以住院为主,社区治疗、康复和管理尚未发展完善。但社区治疗和康复可能是今后的主要治疗模式[10],条件成熟时,医保政策也需要对社区治疗的模式进行适当倾斜。
3.1.2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与大多数慢性疾病相似,精神疾病具有迁延难愈、疾病负担沉重的特点。精神疾病患者往往起病于青年时期,可反复发作,故患者就医的经济负担较为沉重。[8]目前大部分地区将精神病纳入慢性病、大病或特殊病种的范畴,其特殊政策多与其他慢性病,如糖尿病、心力衰竭、慢性肾衰等类似。这样的特殊政策有其合理性,可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此外,少部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社会功能受到严重损坏,住院时间长,经济收入低,治疗费用负担特别沉重,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其正常治疗。另外,医疗保障可能会鼓励患者及家属寻求医疗服务。精神障碍目前治疗率较低,主要因为社会歧视极其严重,大众对精神病的认知不足,部分患者自知力缺乏,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差等。[11]所以,针对精神病的医保特殊政策在经济上能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患者及其家庭主动寻求医疗服务,减少潜在的社会危害。
中西医治疗的区别范文篇1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1273755);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09ZX09502-030);中国中医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自主选题项目(ZZ0808016)
[通信作者]*谢雁鸣,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医临床评价,Tel:(010)64014411-3302,E-mail:
[作者简介]李建红,博士,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为中西医结合皮肤性病学,Tel:(010)84013167,E-mail:
[摘要]以全国16家三甲医院的HIS数据库中2991例银屑病住院患者为研究对象,分析真实世界银屑病住院患者的一般住院信息、合并疾病、中西药联用情况等。结果显示50%的住院患者年龄为18~45岁,最常见的中医证候是血热内蕴证,住院时间15~28d者超过1/3,平均住院花费6989.20元。前5位的合并疾病为高血压病、非酒精性脂肪肝、糖尿病、上呼吸道感染,血脂蛋白紊乱血症。药物信息分析结果显示有599种西药和341种中药(含中成药),中西药联用普遍存在;甘草提取物最常与其他西药联合使用,其次是复方青黛胶囊和雷公藤多苷;联合应用的西药当中最常见的是维生素C、葡萄糖酸钙、酮替芬、西替利嗪、维甲酸和外用糖皮质激素等;从药物作用类别来看,抗炎保肝、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类中药联合其他西药最为常见,最常和中药联合使用的西药类别为抗过敏、抗感染、糖皮质激素和维甲酸。该研究表明银屑病住院患者以青壮年为多,合并疾病以代谢性疾病和上呼吸道感染为主,临床治疗用药杂,种类多,而且中西药联用普遍存在,甘草提取物最常与其他西药联合应用。
[关键词]银屑病;真实世界;医院信息系统;临床特征;联合用药
银屑病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炎症性皮肤病,中医称之为“白”。估计人群中发病率为2%~3%[1]。银屑病可累及皮肤、甲板和关节,临床分为寻常型、脓疱型、关节病型、红皮病型4个亚型。该病目前发病机制不明,现有的治疗手段仅能控制和缓解症状而不能阻止复发,给患者的生活和心理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银屑病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1]。
中医对银屑病的病因病机和分型有独特的见解,中西医联合是我国银屑病治疗的一大特色和优势。银屑病目前尚无特效疗法,临床治疗存在用药多、方法杂的情况。为了解真实世界中银屑病住院患者的特点和用药情况,本研究采集了我国不同地域16家三甲综合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HIS),分析其中2991例第一诊断为银屑病的患者的一般信息、中西医诊断信息、合并病、用药记录等,以期更好的了解银屑病患者的发病情况、临床特征和我国银屑病的医疗现状,为银屑病的防治和中西医联合治疗方案的修订提供依据。
1材料与方法
1.1数据来源
数据源自全国16家三甲综合医院HIS数据库。纳入第一诊断为银屑病(包括寻常型、关节病型、红皮病型、脓疱型4个亚型)的患者共3029名;排除年龄>100岁、费用365d的患者38人,最终包括患者2991名。
1.2数据规范化处理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多家医院的HIS数据库,为了便于分析,研究者和计算机数据处理专业人员合作,对数据库进行了规范化处理[2]。参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编码ICD-10、《中国临床皮肤病学》对西医诊断和分型进行规范化;参照《中医皮肤性病学》对中医诊断、辨证分型进行规范化;药物名称参考说明书进行标准化,然后按不同作用机制进行归类,化学药按主要药理作用、中药按照主要功效主治进行进一步分类。
1.3分析内容
本研究基于患者一般信息表、诊断信息表、药物信息表3个表展开分析。其中针对患者一般信息表,对患者的年龄、性别、职业、费用等信息进行描述分析;基于诊断信息表对患者中医证候、合并病分布进行分析;基于药物信息表对于治疗药物、合并用药情况进行分析。
1.4统计软件
应用SPSS18.0软件包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描述变量的频数分布状况,计量资料符合正态分布的用±s表示;不符合正态分布的用中位数和四分位数间距表示。计数资料用频数或百分位数表示。组间比较用卡方检验,P
2结果
2.1患者基本信息分析
2.1.1一般信息2991例银屑病住院患者中,男性2067例,占69.10%,女性849例,占28.39%。患者年龄中位数为43岁,四分位数间距为29岁。将住院患者年龄进行分段,18~45岁患者数量最多,共1040例(50.02%),46~65岁患者人数次之,共680例(32.71%),66~75岁患者占7.94%,18岁以下患者占5.53%。患者职业以劳动者最多,占71.65%,其次为其他职业(16.42%)、军人(4.78%),公务员(3.68%)、专业技术人员(1.34%)、服务性工作人员(1.17%)、教师(0.97%)。
2.1.2住院基本信息和费用16家医院中,银屑病患者入院科室主要为皮肤科(1728例,57.77%),其次为消化科(4.68%)、风湿病科(2.94%)、内分泌科(1.91%)、心血管科(1.87%)和神经科(1.81%)等科室;患者入院方式以门诊为主,占94.43%;入院病情为“一般”者为2421例,占81.54%,危重者548例,占18.46%;住院天数中位数为18d;将住院天数进行分段,住院天数为15~28d者最多,为1108例,占37.04%,其次是8~14d,为779例,占26.04%;29~42d占15.78%;患者住院费别以医保为主,共1558例,占52.28%,其次是自费患者1046例占35.10%;住院总费用中位数为6989.20元,将住院费用进行分段,花费在5000~1万元的最多(990例,36.52%),其次是1000~5000元(847例,31.24%)和1万~2万元(646例,23.83%)。
2.1.3患者地区分布将16家医院按所在地域分为南、西、西南和中部地区。中部地区患者数最多,为1757例,占58.74%,其次是西南地区757例,占25.31%,西部和南部为302例和175例,分别占10.1%,5.85%。
2.1.4中医证候分布患者出院诊断中记录中医证候共255例,其中最常见的是血热内蕴证,为205例,占80.39%;湿毒蕴阻证为28例,占10.98%,气血瘀滞证和其他证候均为11例,各占4.31%。
2.2亚型分布和治疗结果
银屑病分为寻常型、脓疱型、红皮病型、关节病型4个亚型,其中寻常型最常见,为2405例占78.8%,其次分别为关节病型(8.55%)、红皮病型(7.24%)和脓疱型(5.41%),见表1。从治疗结果来看,关节病型银屑病的出院好转率最高,为82.11%,其次分别是脓疱型(67.35%)、寻常型(66.18%),红皮病型出院好转率为59.8%。出院时临床治愈率由高到低分别是红皮病型(39.71%)、脓疱型(32.65%)、寻常型(21.69%)和关节病型(15.04%),见表1。对亚型分布进行性别和年龄分层,发现不同亚型、不同年龄段寻常型都是最多见的亚型;对亚型的地区分布结果显示西部地区的寻常型最常见,占该地区患者人数的94.7%,红皮病型和关节病型都是南部地区患者中最多见,脓疱型银屑病是西南地区患者中最多见。
2.3合并疾病特征
基于本数据对银屑病合并疾病进行分析,位于前5位的疾病分别为高血压病251例(7.1%)、非酒精性脂肪肝217例(6.14%)、糖尿病212例(6%)、上呼吸道感染177例(5.01%),血脂蛋白紊乱血症145例(4.1%),见表2。但是根据性别和年龄不同,以上并发症的分布有所差异,如男性患者合并症以非酒精性脂肪肝最为常见,女性患者合并症以高血压病最为常见。男女性患者最常见的其他几种合并疾病依次是糖尿病、上呼吸道感染、血脂蛋白紊乱血症和肝硬化。男性患者中病毒性肝炎(乙肝)的患病率高于女性,女性患者中少突神经胶质细胞瘤的患病率高于男性。18岁以下的合并疾病从高到低依次为上呼吸道感染、胆囊性肿瘤、慢性扁桃体炎、脾肿大和急性扁桃体炎;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常见的合并症以代谢性疾病和心脑血管病为主。
2.4药物应用及中西药联用情况
2.4.1西药应用情况分析共有599种西药用于银屑病,使用频率前10位的西药以抗过敏药物最多(14.77%),其次是抗感染、糖皮质激素、维甲酸、消化用药、氨基酸类、免疫调节等,见表3。
2.4.2中药应用情况分析共有341种中药(含中成药)用于银屑病,使用频率前10位的中药主要具有抗炎保肝、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清热凉血等功效,见表3。
2.4.3中西药联合应用情况分析利用关联规则对中药与西药、中药类别与西药类别联合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按照“1种中药+1种(2种、3种)西药,1种西药+1种(2种、3种)中药,1类中药+1类(2类、3类)西药,1类西药+1类(2类、3类)中药”的组合方式,各种组合联合使用频率最高的前5位药物(或类别)见表4。甘草提取物常与其他西药联合使用;其次,复方青黛胶囊和雷公藤多苷也多与西药合用;从药物类别角度分析,抗炎保肝、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类中药联合其他西药最为常见;联合应用的西药当中最常见的是维生素C、葡萄糖酸钙、酮替芬、西替利嗪、维甲酸和外用糖皮质激素等,从药理作用角度分析,最常和中药联合使用的西药类别为抗过敏、抗感染、糖皮质激素和维甲酸。
3讨论
3.1银屑病住院患者的患病特征
银屑病住院患者男性远远多于女性,男女比例为2.43∶1。银屑病发病的性别差异尚未见文献报道,本数据库收集的是住院患者,不能体现银屑病整体人群的实际性别分布情况,尚需要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证实。银屑病在各年龄段均可发病,但以青壮年为主,本研究显示患者年龄段集中在18~45岁,与既往研究一致,还可能与此年龄段的患者更加重视银屑病对自己的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倾向于积极治疗有关。
入院方式多通过普通门诊,通过急诊较少,主要是因为银屑病住院患者中以寻常型多见,该病多呈慢性过程;大多数患者住院时间在4周以内,其中住院时间15~28d者超过1/3。大多数患者为医保支付,但还有相当比例(25.10%)为自费,大部分患者的住院费用在1万元以内,每位患者平均医疗花费为6989.20元,花费在5000~1万元的最多(990例,36.52%),这些结果可很好的为医保政策的调整和制定提供真实的大数据支持。
3.2非寻常型患者的住院治疗效果优于寻常型
银屑病分为寻常型、脓疱型、红皮病型、关节病型4个亚型,通常将脓疱型、红皮病型和关节病型归为非寻常型,寻常型较非寻常型的病情较轻,病程慢性。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寻常型占到了住院患者的近3/4。但从治疗效果来看,非寻常型的住院治疗效果优于寻常型。分析原因,非寻常型住院患者的病情往往较重,患者往往伴有发热、关节疼痛、水电解质代谢紊乱等系统症状,治疗一般会积极使用各种免疫抑制剂、维甲酸类药物或生物制剂,以求迅速控制症状,减少患者痛苦;而寻常型病情往往为慢性经过,治疗比较温和,出院以控制症状为主,住院时间控制较短,病人可以门诊治疗为主。
3.3中西药物联合应用在银屑病治疗中广泛使用
银屑病目前没有根治方法,现有的治疗只能控制和缓解症状,不能阻止复发;而西药治疗如免疫抑制剂和维甲酸类药物副作用较大。中医中药治疗是我国银屑病治疗的优势和特色,尽管银屑病治疗指南中并没有将中医中药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案[5],但中医中药在包括西医医院在内的银屑病临床治疗中广泛应用,本真实世界分析印证了这一点。
中国银屑病治疗指南指出[5],银屑病治疗的目的在于控制病情,延缓向全身发展的进程,减轻红斑、鳞屑、局部斑片增厚等症状,稳定病情,避免复发,尽量避免副作用,提高患者生活质量。银屑病的治疗应遵循正规、安全、个体化的原则,并推荐了银屑病外用、内服药物和物理疗法。然而真实世界的分析结果显示,银屑病的临床治疗用药杂,种类多,而且中西药联用普遍存在。中西药联合应用中甘草提取物联合其他西药最为常见,其次是复方青黛胶囊和雷公藤多苷;从药物类别角度分析,抗炎保肝、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类中药联合其他西药最为常见;联合应用的西药当中最常见的是维生素C、葡萄糖酸钙、酮替芬、西替利嗪、维甲酸和外用糖皮质激素等,从药理作用角度分析,最常和中药联合使用的西药类别为抗过敏、抗感染、外用糖皮质激素和维甲酸。
尽管银屑病治疗指南中没有首选推荐,1/5的银屑病住院患者使用了甘草提取物,而且甘草提取物也是中西药联合治疗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药物。甘草提取物具有抗炎、抗过敏、免疫调节、保肝等作用,有研究表明甘草制剂治疗银屑病安全有效[6-7]。分析其在真实世界中广泛应用于银屑病的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细胞免疫功能紊乱在银屑病的发病中起了关键作用,甘草制剂有抗炎和对T细胞活化的调节作用;其次,银屑病人群中合并可能造成肝功能异常的疾病比例较高,如病毒性乙肝(2.04%)、非酒精性脂肪肝(6.14%)、肝硬化(3.2%);而且银屑病患者经过不正规治疗后造成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较多,也可能是甘草制剂广泛使用的原因之一。甘草提取物最常联合应用的西药类别为抗过敏、抗感染和外用糖皮质激素。
清热解毒类中药的使用频率仅次于以甘草提取物为主的抗炎保肝药(20.95%vs24.93%),而且也是仅次于抗炎保肝药的联合应用的中药类别。中医认为血分蕴热是银屑病发生的重要病机之一,分析结果显示本数据库中血热内蕴证是最常见的证型,占80.39%,清热解毒类中药多具有清热解毒凉血的作用;其次,清热解毒中药多具有抗病毒、抗细菌的作用,分析由感染诱发发病或加重的病人应用此类药物较多,合并用药分析结果显示1/4的患者在应用清热解毒药的同时联合使用了抗感染药物。
值得一提的是,治疗指南中没有推荐使用的抗过敏药物在银屑病治疗中广泛应用,而且是最常和中药联用的西药类别。分析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银屑病患者有瘙痒症状的比例较高;抗过敏止痒药物的嗜睡作用可能被用来改善住院患者的睡眠状况;不排除抗过敏药物在银屑病住院患者中可能存在过度使用的情况;同甘草提取物注射剂一样,住院患者对输液治疗的心理预期和要求可能会驱使部分医生选择一些相对安全、可静脉点滴的药品,如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C等。分析结果显示抗过敏药物最常和抗炎保肝药联用,其次是清热解毒和活血化瘀药。
抗感染药物是银屑病治疗中最常应用的药物之一,也是治疗指南中首先推荐的内用药物。因为感染是银屑病发生、复发和加重的重要原因之一,通过药物控制感染,可达到治疗银屑病的目的,尤其是对一些伴有上呼吸道感染的患者;而且部分抗生素还有抗炎性因子趋化的作用,可以减少皮损局部的炎症反应。近1/3的患者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同时联用抗炎保肝药,近1/5的患者联合应用了外用糖皮质激素和清热解毒药。外用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免疫作用,可以较快的控制皮损和症状,因此住院患者中应用较多,但银屑病患者长期外用皮质激素的副作用需引起重视。维甲酸类药物具有调节角化、抗炎等作用,在治疗指南中推荐应用于除关节病型银屑病的其他几种亚型,分析结果显示维甲酸类药物是最常和中药联合使用的西药类别之一。
4小结
本文基于HIS对银屑病患者的年龄、性别、入院方式、医疗费用等基本情况以及联合用药等临床特征进行分析,为疾病研究和防治、银屑病中西医联合治疗方案的确定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和依据。同时,本文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首先,HIS主要用于医疗事务的处理,随着HIS数据的积累,近年来学者开始尝试将之用于科研,通过统计和数据挖掘的方法从中发现新的临床规律;然而HIS毕竟不是经过严格的前瞻性设计的科研数据采集系统,从科研角度看许多关键的信息缺失,再加上众多的混杂因素,数据必然会存在各种偏倚。其次,本文的病例仅来自于16家医院的HIS,且都为三甲医院,代表性不强。本文应定位于探索性研究,仍要结合前瞻性的研究才可得出最终的科研结论。因此,本文结果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仅供临床医生参考与借鉴[8]。
[参考文献]
[1]田峰,谢雁鸣.真实世界研究:中医干预措施效果评价的新理念[J].中西医结合学报,2010(4):301.
[2]庄严,谢邦铁,翁盛鑫,等.中药上市后再评价HIS“真实世界”集成数据仓库的构建与实现[J].中国中药杂志,2011,36(20):2883.
[3]杜婧,杨薇,易丹辉,等.基于HIS“真实世界”的丹红注射液治疗冠心病患者合并用药分析[J].中国中药杂志,2011,36(20):2821.
[4]王志飞,霍剑,谢雁鸣.喜炎平注射液联用维生素C注射液治疗上呼吸道感染的实效分析[J].中国中药杂志,2013,38(18):3161.
[5]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银屑病学组.中国银屑病治疗指南(2008版)[J].中华皮肤科杂志,2009,42(3):213.
[6]亓玉青,王惠平,侯淑萍,等.复方甘草酸苷治疗寻常性银屑病的疗效观察[J].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2009,23(2):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