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制度范例(12篇)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在借鉴国际财政监督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财政监督体制及提高政府财政监督效率提出了政策建议。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而财政监督体制还存在与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要求不相适应的情况,如财政监督立法滞后、财政监督方式不规范、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不协调、财政监督信息化程度低等,亟待探索解决之道。
一、国外财政监督的经验与启示
1.国外财政监督的基本做法。
(1)财政监督职责。首先,重视对内部职能部门的监督,例如澳大利亚通过监督内部各部门的工作行为,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其次,重视对财政收支的监督,例如法国财政部门设有财政监察专员、公共会计、财政监察总署和税务稽查等监督机构,对财政收支过程进行监督;再次,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对国有企业的指导与监督;最后,重视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再监督。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在行使社会监督职能时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以保证社会监督机构执业的公正,如新加坡财政部成立了一个会计委员会,财政部长任主任,专门负责对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审查和证书的颁发,同时会计师协会的最高领导成员中必须有财政部委任的成员。
(2)财政监督机构设置。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根据其财政监督制度设立了不同的监督机构,并规定其监督职责。如实行立法监督模式的国家,通常由议会或国会行使最高财政监督职权;实行行政监督模式的国家,主要是将财政监督职权赋予财政部门或其内设机构;实行司法监督模式的国家,主要由审计法院或会计法院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主体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财政监督机构人员管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重视对财政监督机构人员的管理。例如在法国,财政部对财政监察人员的选拔条件非常严格,监察人员必须是在财政部工作一定年限的高级文官,并且由财政部长任命,每一年轮岗一次,如其严重失职,将交由审计法院处理。在澳大利亚,财政监督部门都设有一个信息技术监督部门,在任的工作人员必须既懂得财税专业知识,又熟悉计算机操作。
(4)财政监督方式。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有一套科学合理的财政监督方式,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非常重视预算支出的事前、事中监督,事前监督主要是议会或政府事前对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事中监督是对政府、公共行政部门和国有企业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及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与效益性。其次,重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的有机结合。例如:法国财政部派驻的财政监察专员与公共会计的职责主要是对财政支出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设在财政部内的财政监察总署会随时按照财政部长指示对涉及国家财政收支的活动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国外财政监督的经验启示。
(1)立法完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十分注重财政监督的立法,坚持依法进行财政监督是发达国家的显著特点。例如:美国的财政监督有非常详细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程序;日本宪法对财政监督有专章专节的条文规定;德国也建立了相应的财政监督法规体系,对财政监督机构及其职责、工作任务,预算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使用,审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有法律规范和约束,使财政监督有法可依,保证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2)重视财政监督权力的制衡。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财政监督方面非常重视财政监督权力之间的合理配置和相互制衡。例如:在法国,议会对政府预决算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财政监察专员对部门和大区进行监督,公共会计对公共支出拨付进行监督,财政监察总署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税收部门对纳税人进行监督,审计法院对政府预决算、公共会计、公共支出决策人、国有企业财务活动进行高层次的事后监督,都体现了财政监督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再如:在美国社会中无处不有相互制衡机制,联邦财政预算的制定和实施也不例外。对财政监督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并实现相互制衡可以有效地防范、控制政府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制度风险。
(3)财政监督机构规格高,监督人员专业化程度高。为了保证财政监督的权威性与经济性,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设置了专门的财政监督机构,而且财政监督机构的规格一般都比较高,或直接隶属于国会,或直接对总统负责,也有的独立于国会和政府,具有独立的监督行使权。例如:瑞典政府设置相对独立的审计办公室,审计对象、地点及范围都可自行确定。在法国,财政监察总督署隶属于财政部,对财政部长负责。在配备人员时,重视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素养,严格管理。
(4)财政监督信息化程度高。财政监督过程中信息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提高财政监督的效率,还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除财政资金使用中的权力寻租现象。例如:美国建有全国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处理大部分的预算拨款业务和税收征管及监督检查业务。目前,美国联邦税收收入80%以上是通过计算机系统收上来的,50%左右的预算拨款是通过计算机支付的。美国还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财政监督信息共享系统,监督手段较为先进。美国1.15亿纳税人历年的纳税资料,都按税务登记号分类存入计算机系统,国内税务局负责税收检查的官员可以利用此系统有重点地进行审计检查。
二、我国财政监督体制的完善
1.完善财政监督体制的原则。
(1)将财政监督提高到立法层次。目前我国的财政监督属于行政范畴,没有提到足够的立法高度,财政监督存在一些执法空白,且其独立性具有不足之处,还具有很浓厚的内部监督色彩,经常出现对违反财经秩序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或是处罚不力的现象。只有将财政监督提高到立法层次,立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会强化政府对自身行为的监督意识与责任,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
(2)财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并重。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部门和有关预算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主要通过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及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权力制衡机制来实现。内部监督是一种预防机制和自我约束的内部控制机制,是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水平的自我检查和评价。同时财政监督人员应遵循财政法规、政策,为外部监督提供良好的条件。但仅有内部监督是不够的,财政外部监督更为客观,更能满足有关各方的需要,更能体现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外部监督也能促进内部监督的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效结合可以从不同层次对财政分配行为进行监督,有利于提高财政监督的有效性。
(3)财政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要想提高财政监督的效率,就应该将财政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对经济活动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通过财政事前监督,可以抑制和防范在计划、决策等工作中将会发生的错误;通过财政事中监督,可以对存在于监督客体中的问题进行分析与修正;通过财政事后监督,不仅可以有效地制约监督客体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不合法行为,还能通过对监督客体经济活动结果的分析与研究,为规范财政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合理建议。
(4)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相协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以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为主体的经济监督体系。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都负有政府经济监督的职责,这三者监督的目的是一致的,但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各有侧重。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经济监督部门间的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促进,以提高财政监督的整体效率。
2.完善财政监督体制的具体措施。
(1)健全财政监督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保证财政监督的严肃性与权威性。鉴于目前我国财政监督立法层次不高、缺乏专门的财政监督法律,因此应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出台财政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将财政监督机构各自的地位、职责、范围以及监督的具体程序等固定下来,将我国的财政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这是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监督效率的根本保障。
(2)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各监督机构应该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自在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负责审批财政预决算,并对预算的编制环节进行监督;财政部门主要对财政收支过程进行事前与事中监督控制;税务部门主要是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法规,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门主要是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事后监督。
(3)健全社会监督网络,提高外部监督效率。具体包括:①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公众和媒体的力量加强财政透明度建设。政府应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宣传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开预算的编制、制定、实施过程,在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财政制度与政策的同时,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意识。②聘请专业人士,加强财政监督审查力度。目前,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监督机构普遍存在着专业力量薄弱的问题,而这种情况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如今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聘请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士参与到预算监督的前期工作中,提高财政监督的水平。③发展公民组织参与财政监督,建立多层次财政监督网,一方面可以对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与约束,另一方面由于公民组织具有独立性特征,可以对政府预算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批评意见和完善的措施,从而可以提高预算的实施绩效。
(4)加强财政监督的信息化建设。高度的信息化可以降低财政监督的成本,提高财政监督的效率。计算机是信息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工具,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研究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电子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财政监督的水平。要在政府部门建立全国计算机联网,实现部门内部及各部门之间、政府与纳税人、财政资金拨付与使用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强化财政资金的收缴、拨付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主要参考文献
1.张美玲,王化敏.试论公共财政监督体系的完善.财会月刊(理论),2006;7
2.王顺安.美国的财政监督及经验借鉴.甘肃科学纵横,2005;1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
关键词:高校;财务;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2-0105-02
在“科教兴国”思想的指导下,中国高等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时期,随着国家对高校投入的增加和高校自主办学筹资多渠道、多方位化,高校经济活动日益复杂,高校在促进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保护资产安全完整、控制财务风险等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我们也看到,高校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屡屡出现职务犯罪等违法违纪现象,暴露出高校财务监督滞后和弱化。因此,探求更实际有效的财务监管方法,努力提升高校财务监督水平刻不容缓。本文从当前高校内部财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强化高校财务监督职能,以利于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一、当前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对内部财务监督不够重视。《会计法》赋予了单位领导、会计人员财务监督的使命,然而,在具体工作中,与法律机制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责相差甚大。有些高校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财务监督的重要性,片面强调财务的服务功能,淡化了财务的监督职责,以财务管理制度替代财务监督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财务风险。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随着高校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内部控制制度在高校财务管理中应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目前,许多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手段不科学,主要表现为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界定不清、不相容职务未能分离,预算控制制度和财产保全制度不健全等等。另外,有的高校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致使单位经济活动及财务工作本身均处于监督不力的状态,财务收支失控、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转移资金、、等违纪行为屡有发生。
3.监督形式落后。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表现出财务监督的三个阶段,在实施财务监督过程中,应根据监督的具体内容和不同阶段,将不同监督形式结合起来,保证监督的有效性。而目前很多高校的财务监督仍着重于事后监督。一般只看凭证、账表,只针对事后财务会计结果进行检查、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不对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缺乏时效性,使监督达不到的实质效果。
4.会计人员监督力度不够。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一是搞好会计核算;二是搞好会计监督,即依法对本单位内部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近几年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变化较大,财会人员会计电算化知识薄弱等,使得有些会计人员难以胜任工作,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另外,会计人员监督不力的另一个原因是片面强调会计核算的职能而弱化了监督的职能。
二、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监督的具体措施
1.增强财务监督意识,强化财务的权威性。财务部门是防腐反腐的前线,只有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具有一定的权力和地位,才能代表学校利益行使监督职能。要改变高校财务监督乏力的状况,需要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赋予财务部门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大力支持会计人员进行财务监督,使财务监督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大经济行为的约束力度。首先,高校应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起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是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分离,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分离,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分离等,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其次,要加大对领导经济行为的约束力度,这就要求高校建立各级经济责任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设立问责制,对决策失误、等行为要追究责任。并且把财务监督的各项内容分解到相应的各经济责任人,将其与业绩考核相结合。通过建立经济责任制体系,将财务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第三,内部控制度制度必须被监督,这样才能及时发现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修正或改进内部控制制度。
3.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督转变。现行财务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基本上仍以事后的直接检查为主。随着学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事前、事中的监督越来越重要。高校应改变单一的事后检查型的监督方式,采取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评价、跟踪反馈等多种综合监督方式,建立起完整的监督体系。
4.不断完善财务监督方法,由监督检查向监督管理服务转变。随着监督的范围和深度的扩大,要不断研究新情况,创新新机制来丰富财务监督手段。首先,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着眼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并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其次,要善于把握监督的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和检查,把监督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不断创新、逐步完善;第三,要提升监督的层次,变单纯的监督检查为监督管理,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提高管理水平结合起来,这样的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5.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要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能严格按会计法来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其次,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用一定的行为规范来自我约束;第三,要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伪性进行辨别,主动承担起财务监督的责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总之,会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实施财务监督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毛丹.新形势下高校财务监管体系的构建[J].社科纵横,2010,(5).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篇3
一、财政体制与财政监督的关系问题
1.财政监督作为财政职能的组成形式,它依附于财政体制。财政监督是财政职能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它依附于财政体制,寓于财政管理之中;财政体制越完善,财政监督的重要性就越突出。科学完善的财政体制的要素之一,就是高效率、高质量的财政监督。成熟的财政体制为财政监督提供充分的监督环境和依据,它是财政监督的力量之源,使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科学完善的财政体制,需要高效率的财政监督为其保驾护航。财政监督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治理整顿经济秩序,实现宏观调控保驾护航。从监督的内容来看,财政监督作为约束机制,主要对财政资金的收支活动进行监督,是财政的自我约束和监督。但从监督的范围看,它又不仅仅局限于财政内容,它是国家通过财政部门运用财政手段对国民经济各部门以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身资金活动实行的一种广泛而深入的管理行为,是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实施的宏观监控,所以财政监督又是政府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社会经济秩序的有效工具。
二、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定位问题
1.加强财政监督是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全面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是当前财政工作主要任务。改革的内容很明确:一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界定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减少财政对应由市场调节的项目和可以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的事业的投资,优化支出结构;二是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并统一由国库直接支付;三是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实行部门预算,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并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
财政监督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紧密相连,不可分割。财政管理的改革过程就是财政监督检查不断得到加强、财政监督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得到提高的过程。如强化预算管理、编制部门预算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综合财政预算和零基预算的编制,事实上扩大了原有预算范围;部门预算的全面推行,则深化、细化了预算的内涵。基于此,只有加强和深化财政监督,才能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又如,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支付方式,既是对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改革,同时也是加强对财政资金收付环节的规范和监督,防止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与损失浪费。可以说,财政监督工作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加强,直接影响到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效。
2.财政监督必须服从于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就本质而言就是一个重要的监督过程。财政监督机构的各项具体监督检查活动,本身也是对财政收支的管理活动。财政监督的这种属性,客观上要求财政监督工作必须彻底改变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堵漏,监督检查和管理相脱离的片面做法,必须善于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财政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逐步从监督检查型转变为监督管理型。在当前,财务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是财政监督的重要形式,仍需大力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专门机构要按照财政监督必须服从服务于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原则,抓住财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综合效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克服“为检查而检查”的思想,不做表面文章。要站在切实服务财政管理的角度实施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通过检查、分析,善于发现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为加快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实现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三、当前财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经济活动的专业监督,实践证明具有其它监督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为强化财政职能,创新财政管理,净化经济环境,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作出了大量具体而卓有成效的贡献,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财政监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其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手段及法制建设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要求和财政管理实际需要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如下:
1.财政监督的内容范围存在局限性。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是一个具有广泛性、多层次、全方位、统一的监督,其内容涵盖整个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但从现阶段的财政监督情况来看,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制约,其监督职责的范围和内容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监督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财经领域的某些突出问题,监督的内容狭窄且监督方法单一。监督的范围大部分还只能集中在财政内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以及财政收入质量的监督上,并且存在严重的“四多四少”现象:即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监督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对财政收入检查较多,对财政支出监督少;对某个单一事项或某个环节检查多,对全方位监控及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少。同时对与地方经济发展有密切联系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的盲区,财政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已无法适应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广泛性、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的要求。
2.财政监督方式存在滞后性、被动性。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不但具有多层次、广泛性,而且还具有集监督、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本质特征,其监督方式具有对经济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而现阶段的财政监督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一种被动的事后监督,其基本监督方式往往是按年度或按项目工程完结后根据需要对其财务收支经济行为进行监督,这种单纯的事后监督只能是已成事实后的“马后炮”式的监督,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和被动性,财政监督成了为违纪单位处理善后事宜的工具。对监督过程中查出违纪问题,排除其它因素的影响,严格按照财政政策法规给予经济处罚,最多也只能起到一个下不为例的“警示”作用,且警示的效果如何还是一个难以预料的未知数。处罚的资金仍然是国家(单位)支付,这种慷国家之慨为自己遮羞或为自己免灾的违纪现象,已逐渐成为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的新时尚,再加上目前监督职能机构较多,监督职能重复、交叉现象比较突出,在监督过程中少数监督机构受部门利益的驱动,对查出的违纪问题不认真对待,将对违纪单位罚款放在首位,只要交了罚款就皆大欢喜,这样一来,不但加大了财政监督成本,动摇了执法的严肃性,对违纪单位既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而且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给国家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失去了财政监督效果,导致财经领域违纪现象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3.财政监督的目的模糊不清。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其监督目的和监督程序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前瞻性。现阶段财政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完全是一种政府性行为,是靠政府行政手段指导下的财政监督,而不是根据经济运行环境的需要进行的监督,财政监督完全成了地方政府的工具,是根据领导意图进行的监督,政府说对谁进行监督就对谁进行监督,领导想监督哪个部门或项目,财政监督部门就根据领导的意志去监督哪个部门或项目,对于查处的结果,更是缺乏自主依法处罚的权力,政府领导超强的主观臆断、随意动态性决策和财政盲区、被动性的监督,造成财政监督目的不清,监督目标不明,给财政监督工作本身带来了较大难度,影响了财政监督效果,是导致财政监督手段弱化、监督职责难以到位重要原因,与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运作规范、目标明确、服务与监督并重的要求不相适应。
4.财政监督手段缺乏独立性和强制性。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是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重要职责,其监督手段具有完全的强制性和独立性。但是现阶段由于财政监督职能职责定位虚化,立法工作滞后,部分人员的观念陈旧,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到位,财政部门内部一部分同志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还习惯于以拨代管,甚至拨而不管,有的只重收入,不重管理,只重支出不重监督。同时,财政监督的执法依据不健全,不完善,有的还比较陈旧和滞后,财政法律、法规统一性、协调性不够,有些甚至相互冲突,为执法带来难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库管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之间有关退库管理规定不够衔接;财政法律、法规中有关行政处罚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软弱无力,形同虚设,致使违法者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影响到财政执法效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处罚条款软弱无力,包括《预算法》第74条的规定难以操作,预算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5条的规定难以落实等;国家的财政监督检查立法滞后,缺乏一套完整的财政监督检查法律体系,有关财政监督职能大多散见于相关财政法律、法规中,国家至今仍没有《财政监督法》或《财政监督条例》,这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带来影响。如《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于1987年6月16日颁布,其中有些内容早已经过时,亟需修订、完善。
5.财政监督信息反馈不畅,网络不全,技术手段不够先进。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财政监督管理,及时反馈监督信息是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基本要求。目前,服务于财政监督的信息网络却很不齐全,信息渠道不够顺畅,信息反馈不够及时,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手段在财政监督领域的应用滞后。从收入环节看,财政与收入征收单位、国库部门尚未实时联网,财政对征收执行情况、收入入库情况难以及时、完整掌握。从支出环节看,财政部门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动态掌握限于拨付阶段,由于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会计核算网络,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信息分散在各个预算单位,难以及时、全面、准确地同步集中反映到财政部门。从财政部门内部看,各管理职能部门与财政监督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协调和相互制约的正常机制,财政信息共享程度较低,传递缺少规范化程序,财政监督部门对预算单位和监督对象的基础资料掌握不全,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督决策辅助系统和监督信息支持系统,影响了财政监督的及时性、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
公共财政框架下,完善财政监督的对策思考。公共财政框架包括功能框架和管理框架两个部分。公共财政管理框架的建设任务就是用公共管理的办法管理财政,确保财政资金筹集使用的公平、公开。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须最大限度地适应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
1.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使财政监督的职能由检查监督型向管理监督型转变。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须最大限度地适应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将财政监督置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和最前沿,用公共管理的办法管理财政,确保财政资金筹集使用公平、公开,以满足公共财政需要,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建立起涵盖财政收支、体现财政管理特色,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测、预警、分析、保障、规范等多功能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和监控体系,逐步建立起事前参与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财政监督运行机制。
财政监督是保证财政分配、调节职能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必须是一个机制健全、运行高效、执法规范、监督有力,并服务于财政改革整体要求,贯穿于财政收支管理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的监督体系。因此,财政监督要把监督的范围和监督的重心由现行单纯的依靠行政手段、被动服务式的检查型监督逐步向公正、独立的财政管理型监督转变;由现行的微观、具体事物型监督向宏观、微观监督并重转变;由现行的检查监督向管理型监督转变。将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拓展财政监督内容、范围和服务领域,使财政监督更好地服务于财政管理,促进财政监督实现质与量的根本转变。
2.建立规范、有效的财政监督方式,使财政监督由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新型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必须体现市场经济的要求,保障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的正常发挥,要在巩固完善事后监督机制的同时,紧紧把握财政监督寓于财政管理的内在特性,着眼财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改变现行监督方式,逐步将监督关口前移,把监督的侧重点由过去单纯的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等全过程的监督转变。根据新的形势来调整监督方式,做到“四个结合”,即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检查相结合;财政监督与财政具体业务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抽查相结合;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全过程,一是要参与部门预算管理,在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编制、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程项目预算以及财政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实行事前监督,积极介入,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和财经制度进行事前考察、论证、预测,努力做到计划周密、方案可行、决策科学;健全事中防范机制。二是财政监督工作不能局限于突击性的专项治理方式,要逐步过渡到经常性的审查、稽核与检查为主,对不同时期的经济热点或普遍性问题辅之以必要的专项或集中性的监督检查,全面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着眼于活动的全过程。三是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的监督,要严格按照权限操作,强化组织纪律,严格依法办事,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甚至个人化。四是实行财政资金使用部门承诺保证制度和资金拨付使用中的层层责任制,明确预算审批人、预算拨付人、部门(单位)负责人、资金使用人以及各个环节经办人员的具体职责、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建立起相互稽核、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的全过程内容监督制约机制。
3.明确监督目标,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财政监督体系。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督管理活动和运行机制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政策性。一是要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体系,确保财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有法可依。二是要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检查组织体系,从组织上确保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的实施,改变现行依靠行政手段盲目和无目的监督,逐步向有计划、有目的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监督转变。三是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检查执法体系,保障财政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执法检查的顺利开展。并在监督的过程中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目标责任制,通过不断完善财政监督内外监控目标责任体系,逐步实现职能转轨,促使财政监督工作逐步达到对外实施财政收支管理活动全过程的监控、预警,对内规范财政自身工作行为的目标,实现公共财政框架下规范的财政监督运作机制。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1篇4
思路决定出路。当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构建财政监督新机制时,一个崭新而宏伟的蓝图便呈现在大家面前,财政监督事业由此豁然开朗。
高度决定一切。面对发展中的问题,金莲淑同志的报告从财政监督现实际遇与未来发展角度出发,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引领财政监督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发展阶段。
一、完善的运行机制是财政监督发展的必然要求
l、建立健全财政监督运行机制是时代的需要
如同任何改革一样,审视财政监督运行机制脱离不开时代背景。随着经济市场化、社会多元化、公共财政的深入发展,中国财政赖以生存的外部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科学论断,对财政的发展赋予了新的使命。以公共财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使命为例,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曾强调,公共财政要致力于市场机制的和谐;经济运行的和谐;社会发展的和谐;全体人民福祉的和谐。而财政监督的使命与这些使命方向完全一致。
变化着的财政形势和富于生命力的财政使命,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客观要求——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顺应财政发展的要求。于是,一场场变革在财政监督工作中悄然进行——财政监督日益成为财政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融入到财政运行机制之中。如,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的要求,辽宁、江苏、青岛、湖北等省市将监督关口前移,参与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核,保障了部门预算改革取得实效。又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使命中,各地财政监督工作围绕中央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财政改革事项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有选择地开展专项检查,保障了国家政令畅通。
在历经大量的融入财政管理的变革后,一个重要的命题: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呼之欲出。这是一个有着深深时代烙印的命题,它传承着现代财政的理念,预示着公共财政在新形势下的一种变化。换句话说,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建设是时代的需要,对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实现财政资金管理的全程动态监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财政宏观政策执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等方面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建立健全财政监督运行机制是现代财政管理的内在需要
新时代赋予财政盎然的生机,也给财政管理带来变革的压力,财政监督的变革要求也在这其中。
随着财政改革的逐步深入和财政管理的不断细化,加强财政监督的要求日益迫切。以建立稳定长效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为突破口,使财政监督成为财政管理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实现财政监督与管理一体化,最大程度地发挥财政监督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职能作用,这成为全体财政监督人的共识。正如一位经济学家所言:站在新的历史时期,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新机制已迫在眉睫,中国几千年都没有离开过行政管理习惯的影响,必须转变和有所突破,采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方法;否则就会被另一种比行政力量更强的经济力量所扭转。
的确,没有什么比“自我革命”更能产生强大推动力的了。作为财政管理的内在需要,财政监督全面参与到财政改革之中,在诸如部门预算、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绩效评价等改革中,财政监督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正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已成为保证这些改革不走样、变形,有效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重要屏障。
但是,现实中财政监督却有尴尬的一面:相对孤立的或仅表现在财政监督工作点上的成功经验,掩盖不了财政监督长远发展的机制性缺陷。“进步的、成熟的财政监督工作必定是全面融入财政管理之中,拥有稳健、良性的运作机制,并在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之中发出夺目的光彩”,一位财政资深人士说。
其实,从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两者相辅相成的关系中不难看出,任何对这两者的割裂,都是错误的。完善的财政管理体系是财政监督有效性的基本条件,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有效性和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不可缺少的保障。诚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何振一教授所言:“财政监督是不同国别体制下财政管理的共同需要。在实践中,既不能抛开财政监督的需要来搞财政管理的建设,也不能离开财政管理体系的安排去研究财政监督的制度建设。因此,只有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作为一整体进行制度安排,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而财政监督机制建设正是二者的有机结合。
3、建立健全财政监督运行机制是财政监督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
经过26年的改革,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了公共财政框架,开始进入如何深化公共改革和完善制度内容的历史阶段,财政监督也开始从传统的计划型模式朝着市场型模式转变。
财政的公共化改革对财政监督提出了崭新的要求。公共财政是否建成的根本标志,是政府的收支活动是否为社会公众所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其中公共性的财政监督就是公共财政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之一,是确保社会公众能否真正决定、约束和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的基本手段。
而要做到这些,我国传统的财政监督制度是无力胜任的。与传统的计划型财政监督模式相比,市场型的财政监督既要体现以国家为主体财政分配关系的监督要求,也要反映以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为特点、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监督要求,具有了全新的内容,富有丰富的内涵。这就需要按照公共化要求对传统的财政监督进行根本改革。建立财政监督运行机制正是这一要求的具体反映。
从财政监督工作发展规律来看,机制性的问题不是一个思路的问题、一个概念性的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是要转化为一种具体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如何规范运作这个组织,建立良性的运作模式,最优化地发挥财政监督工作效能,是财政监督工作内在的要求。新中国五十多年发展历程中,财政监督三次中断,又三次恢复,究其根源,就是始终没有形成一种长效的、稳定的运作机制。
从我国的国情来看,以1994年政府机构改革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为标志,财政监督步入了一个新的稳定发展时期。十年来,各地财政监督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在确保财税政策执行、推进财政改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财政正常运行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顺利实施的同时,积极思考自身的使命。在这一过程中,财政监督的理念、内容、方式也发生很大变化,实现了从检查型向管理型监督的过渡,这为财政监督的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只有通过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把财政监督作为一个环节、一个组成部分,设计到财政运行过程之中,根植到财政管理当中,才能促进财政监督的全面协调发展”,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金莲淑同志在昆明会议上掷地有声的讲话,道出了全体财政监督人共同的心声。
二、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基本框架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是本次昆明会议的中心议题。而如何建设,是广大财政监督人深切关心的问题。为此,本次会议金莲淑组长围绕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基本框架,着重强调了建立财政监督工作机制的目标、原则、主要内容、方式与手段。
关键词之一:目标
金莲淑组长强调,要把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纳入制度设计和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良性监督工作机制,使财政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在这一大的架构下,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目标如下:
现实目标:围绕财政管理和改革,加强财政监督与管理业务的紧密融合,使监督方式逐步形成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手段向信息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实现财政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财政管理职能的全面落实。
近期目标:在2-3年时间内,研究充实财政监督的职责与内容,推进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的进度,强化财政部门内部制约机制,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探索实施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成效。
中期目标:到2010年,构建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初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紧密衔接、相互制衡的财政监督管理运行体系,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科学、有效监督。
解读:从近期、中期和现实目标可以看出,金组长的报告十分科学、缜密,贴近现阶段财政监督发展的实际,既指明当前财政监督工作应努力的重点,又为未来财政监督工作发展描绘了一个美好愿景,一个需要广大财政监督人共同努力方能实现的愿景。
关键词之二:原则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考虑、周密安排,严格遵循突出重点、注重规范、权责适应、逐步推进的原则。
实出重点原则,是指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体现特色,不搞一刀切。
注重规范原则,是指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要注重规范,靠制度作保障。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明确监督检查程序,与依法理财和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
权责适应原则,是指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要贯彻“有权必有责”的精神,确保权限的行使与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逐步推进原则,是指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是动态的渐进过程,需要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解读:从部领导所倡导的原则上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规范发展是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建设中应把握的工作重点。在机制建设过程中,创新是本,鼓励各地的工作因地制宜,逐步发展,体现特色。在发展过程中,规范是前提,“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是目的。
关键词之三:主要内容
从现实与发展看,财政监督机制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财政内部监督、会计监督等四个方面。
财政收入监督机制:围绕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缴质量的日常监督,积极开展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财政收入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财政收入真实、完整,建立稳定的财政收入保障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基础。
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加大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的力度,实行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改革同步监督;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财政改革事项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在开展安全、合规监督的基础上,把有效
性监督贯穿于财政支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之中,确保财政支出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财政内部监督机制:要加强对财政各业务机构制度建设、内控机制和履行职责等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和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起到规范管理和预警防范的作用,规范财政依法理财
和执法行为,促进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贯彻落实。
会计监督:围绕“遏制会计造假,规范会计秩序,服务宏观管理,维护公众利益”的目标,借助现代化信息手段,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树立政府监督权威,建立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信息系统为依托的日常监控机制,通过业务报备手段,收集并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信息和会计信息质量基本财务数据,为重点检查提供基础信息;建立规范化的检查处罚机制,不断完善检查、审理和处理处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解读:其实,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有着丰富的内涵,是财政监督人广泛施展才能的大舞台。在今明两年,中央财政的58项日常监管事项要全部铺开,而且围绕这些日常监管事项,今明两年财政部还要出台30个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事项,明确操作规程,细化管理的要求,这对地方财政监督工作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应当着重研究当地怎么来围绕机制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充实工作内容、把握工作进度,创造性地发展财政监督事业。
关键词之四:方式与手段
财政监督方式主要是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是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管理和改革的需要,对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进行的日常的监督管理活动。专项检查是根据财政管理的需要和监督中暴露出来的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特定项目进行的专项检查和调研工作,它是财政监督促进深化管理、研究制定政策、强化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行为规范,要从方案、组织、依据、程序、手段、底稿、检查处理、资料归档、案例库的建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检查、调查、审核、督促、反馈等多种方式与手段,改变以往集中性、突击性、临时性的事后检查方式,注重事前的调查审核、事中动态跟踪监控和事后专项检查相结合,坚持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处理问题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在具体技术手段上要逐步从单一的进点查账向信息化监督方向发展,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监督成效。
解读:创新与发展是财政监督事业的生命,其重要载体是方式与手段。当前,财政监督工作机制的探索正处于一个最活跃的时期,各地的亮点很多。无论是河北省财政厅建立财政监察专员委派制度、海南省积极构建大财政监督格局、广东省建立内部监督循环系统、上海试行会计信用和预算信用等级评定,还是湖北、山东等省建立的财政监督派出机构等等,都表明近年来各地对财政监督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为财政监督工作机制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经验,丰富了财政监督手段,创新了财政监督监管方式,深化了财政监督工作层次。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地一是要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每项监督内容都有章可循。二是要注重信息技术建设。要强化网络监督,逐步实现利用网络技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实时监控和跟踪分析,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点与面的有机结合;建立日常监督数据库,逐步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全程动态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三、一个蓝图、一次革命、一种方向
一个蓝图:未来一个时期财政监督事业发展的框架和愿景
在历史的变革期,财政监督如何发展?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将扮演何种角色?在现代财政管理之中,财政监督的功能如何充分释放?长久以来,这些问题萦绕在对监督事业怀有一种深沉挚爱的广大财政监督人心中。
2005年6月2日,金莲淑同志在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上,提出全面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之中,成为财政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这一主题报告使财政监督工作有如拨云见日。
金组长报告中的两大亮点成了代表们津津乐道的话题:“这个报告在总结全体财政监督干部集体智慧的基础上,回答了广大财政监督人共同关心的问题;这个报告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崭新而宏伟的蓝图,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财政监督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一位老财政监督人对记者说。
之所以说这个报告是全体财政监督人共同的智慧结晶,就是因为这个报告集中反映了十多年来,财政监督人努力探索的成功经验:坚持以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主线,实现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充分体现财政管理特色;坚持以提高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整体功效;坚持以建立健全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为保障,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层次;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原则,做到依法监督、科学监督和规范监督。
之所以说这个报告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财政监督人共同的行动纲领,就是因为这个报告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未来财政监督发展的蓝图:对内,财政监督工作机制设计,要促进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为财政分配的科学化奠定基础,逐步健全相对独立和高效的内控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对外,财政监督工作机制设计,要紧密围绕财政改革和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职能架构,深化监督层次,强化监督手段,形成监督网络,促进系统、全面、有效的动态监控体系的构建,形成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临管互动的工作机制。
“这个报告对财政监督定位十分准确,全面深刻地反映了广大财政监督人共同意愿。”来自山东的代表兴奋地说。
虽然这个报告仅仅是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建设的一个开始,未来的路还很漫长,需要广大财政监督人持之以恒地探索。但是,这个蓝图已经托起了财政监督人心中共同的美好愿景。
一次革命:对过去财政监督理念和模式的一次总结和创新
回顾财政监督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作为财政管理的内在需求,不管理前进的道路多么坎坷,财政监督工作始终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一次又一次地坚强挺立,顽强发展。
财政监督顽强的生命力从何而来,我们不止一次地叩问。
在昆明会议中,我们终于找到答案,那就是:始终紧扣时代的脉搏,哪怕是自我革命,也要创新发展。
无疑,昆明会议是对财政监督指导思想的正本清源,是财政监督工作机制的一次总结和自我革命。
从我国的实践来看,目前财政监督仍具有较浓厚的行政监督色彩,财政监督还存在与管理融合不够紧密、监督能力与质量有待提高、监督工作不平衡等问题,财政监督工作形势还十分紧迫。为此,金莲淑同志在报告中强调“全面回顾财政监督发展经验与存在的问题,归根到底的一条就是要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她要求,要全面加强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在理念上,要按照现代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将财政监督全面根植到财政管理当中;在检查方式上,要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的转变;在执法手段上,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技术,促进高透明度、高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内外部多重监督体系的建设。这些思想无疑将对财政监督工作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从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建设要求来看,这也是一次制度设计上的创新。相对于原来传统型财政监督工作机制过份对外的职能,现代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对内监控职能进一步加强,逐步加强的预算监督、绩效监督模式,使内部监督权威性、有效性日益加强,一个公正、透明的“阳光财政”跃然而出。
在财政监督漫长的探索过程中,凝结着财政监督人智慧的各种成功经验犹如一颗颗美丽的“珍珠”,昆明会议用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这根主线,串出一条光彩夺目的项链,为新时期财政监督工作赋予了新的生命意义。
一种方向:指明了未来财政监督正确的发展方向
强化公共财政监督机制,确保公共财政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是党和政府赢得人民群众拥护与信任的重要条件。在这个时代背景下,金莲淑同志的报告,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等党中央重大科学论断出发,紧密地将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建设与蓬勃发展的时代潮流结合起来,深刻反映广大财政监督人在实务工作中,突出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指明了未来财政监督正确的发展方向。
强化公共财政监督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既然公共财政资金取之于公众,它能否全部有效地用于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在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国家应当构建有效的机制保证人民对公共财政监督权的实现。因此,“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良性监督工作机制”,无疑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民主政治进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篇5
一、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州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省、州财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规范财政管理和促进财政改革这一中心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财政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全年组织检查部门和单位229户,查出违纪金额2336万元,收缴违规资金402万元,罚款入库资金40万元,纠正违规资金868万元。
(一)完善制度和措施,促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
为进一步促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年初根据省厅监督检查局20*年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州财政监督处20*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点》,并下发全州各县市作为今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在队伍建设上,我们重点抓了检查人员的日常学习和业务培训。州局将每周三的下午作为固定学习日,组织全处人员学习现行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此基础上认真抓好培训工作,提升全州财政监督检查队伍素质,分别在上、下半年开办了一期培训班。通过组织全体人员进一步认真学习《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政检查工作日记具体规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州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文件,不断提高检查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严肃检查工作纪律,努力树立起财政监察人员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同时,加强对县市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全年组织召开全州财政监督会议、罚没会议、和检查专题会议达5次之多。通过会议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探索建立财政监督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日记制度,规范检查人员行为,保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加强财政收支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去年,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关于“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的要求,我州有重点地开展了财政收支检查,龙井市强化本级收入征管质量监督,开展了收入征管情况检查,查出各种逃欠税费41万元;珲春、安图、等市县以不同形式实施了政府非税收入检查,分别查出截留、坐支资金91万元和94万元,两县市对违纪资金全部予以了收缴;州本级会同企财、综合等处(室)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科技三项费、土地出让金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133万元;敦化市组织了支农专项资金、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珲春市历时四个多月实施了对全市教育附加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市教育局截留、挪用教育附加费专项资金43万元,目前违纪问题正在处理当中;龙井市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禽流感疫情资金、水稻良种补贴等专项资金的检查,收缴虚报面积、冒领水稻良种补贴专项资金22.8万元;延吉市会同国库科开展了行政单位统发工资情况的检查,杜绝吃空饷情况的发生;安图县会同财税法制科对全县20*年、20*年1至9月份社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纠正和调整了违规资金。
(三)强化会计监督,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为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从20*年开始,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权下放到地方。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在最短的时间内明确职责和内容,理顺监督体制,强化行政监督。一是建立基础资料信息库,探索行业日常监控机制。在州本级财政建立起会计师行业监督基础档案、信息库以及资料报备制度,收集基础资料和处罚情况,构筑日常监控网络平台;二是开展执业情况检查,提升执业质量。20*年,按照省注管办的统一部署,我们组织人员对*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珲春分所、*经纬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等三户受到过处理处罚的事务所进行了检查验收,在业内引起了较大反响,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提高风险意识和执业质量起到了警示作用,树立了监督部门的权威和形象。
与此同时,州及县市财政部门积极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财政收支检查、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银行账户管理、“收支两条线”和《会计法》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检查质量和整体成效。州本级对建设、水利、民政、劳动、卫生等系统所属21个单位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实施了检查,查出违纪资金493万元,拟收缴截留、挪用财政资金194万元,处罚20万元,责令调整不合规账务299万元;延吉市选择15户街道、社区单位开展了检查;珲春市组织了对市交警大队、市医院的检查。通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不仅查实了部分单位存在的违纪资金,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单位在账簿设置、会计资料、会计核算以及会计人员配置上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坚持处罚与教育、处罚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督促被查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注重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督促落实整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归纳,达到检查一个年度、规范一个系统的效果,大大提高了会计监督成效,促进了会计信用体系建设。
(四)深入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20*年,州本级对3家局属事业单位实施了内部审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并与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形成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问题上报给局党委。
二、几点经验和启示
几年来,在省局的关怀指导下,在本级政府和财政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州全体财政监督干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齐心协力,积极进取,顽强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促进了我州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财政监督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县市财政监督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财政内部监督工作进展不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认为,以下几方面应予以关注。
(一)领导重视与否,是提升监督成效的关键
财政监督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开展这项工作是要得罪人的,与财政有资金分配权的处(室)比较而言,不可同日而语,工作难度大,工作要求高。因此,某种程度上而言,领导重视与否,直接决定了财政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深度。从我州的经验来看,凡是领导重视、支持财政监督工作,在人力、物力、才力等方面予以监督部门适当倾斜的县市,工作开展的就比较深入,成绩就比较突出,否则则相反。一些县市财政监督干部因担心存在工作风险等原因,出现畏难情绪,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致使财政监督工作停滞不前。
(二)强化对下级工作的指导,是提升监督成效的必要途径
本世纪初,在我们国家连续开展了13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被取消后,如何重新认识财政监督的职能的重要作用,如何重新调整财政监督的职能和范围,如何转变财政监督职能的实现机制,以及处理好与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几年来,正是在国家、省两级财政监督部门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体财政监督干部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升华,才使我们今天基本确立起了新型财政监督体系。使我们充分认识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科学论断而建立起来的公共财政,客观上要求必须强化财政监督。通过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的财政监督机制建设,逐步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使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财政管理的动态全程监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财政宏观政策执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同时,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实现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过渡;利用信息化建设,在“金财工程”中建立“财政监督子系统”,做到设计上有接口,浏览上有权限,运行上有监控,解决监督信息不对称难题;以及鉴于客观上存在与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职能交叉,作好协调工作,为财政监督创造顺畅的外部环境等等,这些实质性内容影响着财政监督未来的走向,客观上需要自上而下充分且强有力的指导,从而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成效,开创财政监督工作新局面。
(三)开展有效的财政内部监督,是提升监督成效的重点、难点
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实践和总结,新型财政监督理论已基本形成,财政监督机制的目标、主要内容、以及方式方法已逐步明确。其目标就是围绕管理和改革,加强监督与管理业务的紧密融合,使监督方式从集中性、临时性的事后检查逐步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专项检查结合转变,监督手段从单一的进点看账检查逐步向信息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重要作用,促进财政管理职能的全面落实。财政监督机制的主要内容也明确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既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财政内部监督、会计监督等。
从理论上讲,只有在完善了财政内控机制,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才能真正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使监督方式从集中性、临时性的事后检查逐步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专项检查结合转变。因此,我们认为,当前完善财政内部监督机制是提升监督成效的重点。
从我州财政监督工作的现状来看,财政内部监督是难点,在工作广度和工作深度上都有待拓展。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县市对财政内部监督认识上存在偏差,未引起足够重视;二是在监督时效上与审计监督冲突。以州本级为例,近几年,内审大多在局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施行,对有资金拨付权处(室)的监督较为弱化。原因是时间上无法与审计监督错开。由于受财力所限,机动安排的支出(包括省补专项资金)大多在年底拨付,即存在11、12月份集中支出现象,而第二年年初审计部门早早进驻,根本没有给我们预留出必要的时间。而在审计监督做出结论之后再实施内部监督,其意义已大打折扣;三是信息化建设落后,财政内部监督信息不对称,是导致财政内部监督弱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此外,随着越来越多的部门和单位实行条条管理,这些部门和单位财政监督“边缘化”的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避免出现上边无人管,地方无权管的局面。去年我们在实施检查时曾遇到过这一问题。州本级某部门,几年前已经上划为中直管理,事前我们没有得到这一信息,进驻该单位检查,开始该单位并未提出异议,在检查人员发现该单位存在大量吃“空饷”和账外资金后,该单位以检查权限为由,拒绝继续被检,最后,在领导的协调下,我们尴尬地撤了出来。
三、以抓好财政内部监督为切入点,推进我州财政监督工作深入发展
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管理的必然趋势,是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动态监控的着力点。20*年,我州确定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彻底解决县市财政内部监督弱化问题,推进我州财政监督工作向前发展。具体思路是:
1、高度重视,把财政监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借着我局领导人事调整,新任局长十分重视内控制度建设的契机,拟于近期召开全州财政监督工作会议。设想提高会议规格,邀请州及县市财政部门“一把手”到会,部署20*年工作,并由新局长做动员性、方向性讲话,提高县市财政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对加强财政监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关心财政监督机构建设和干部的发展,有效解决财政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财政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与环境,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2、财政内部监督内容选择上,坚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鉴于当前财政内部监督时效上与审计监督冲突,财政内部监督信息不对称,以及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还没有一套成熟、统一的评价指标的客观事实,今年我们确定内部监督的重点是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并有重点地选择比较容易进行分析评价的项目开展有效性监督,切实提高我州财政内部监督的层次和地位,实现由检查型向检查控制型转变,从一般监督向绩效监督方向发展。具体的构想如下,一是对州本级20多个财政专项资金账户实行每月一次的定期核查,严格制度规定,实行财务章与票据开据人相分离,完善资金拨付程序,确保各项资金的安全性;二是围绕转移支付、支农、社保、扶贫、政策性补贴等五个方面的专项支出开展绩效监督,逐步积累经验,稳步推进。县市工作比照州本级计划执行。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篇6
关键词:财政;财政内部监督;财政内部检查
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是指由各级财政部门内设的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派出的检查组或人员,以维护国家的财经纪律、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财政部门的管理工作行为、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综合效益为主要目标,根据不同的工作需要,运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对财政部门内设各职能机构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预算编制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有关财政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综合性或专题性检查和监控的经济管理活动。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财政执行的各个环节,是实施财政政策、实现宏观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
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权力分层化、利益多元化、决策分散化已成为历史的必然。从实际出发,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着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清理、取消各类“小金库”,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和规范政府公共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真正建立具有“严格的预算、合理的收支、规范的操作、严密的监督”的公共财政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认识财政监督在加强财政管理中的定位,如何创新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是一项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构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施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是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需要;是财政部门内部对权力的一种制约;是一种有目的的预防和纠错活动。构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能促进财政职能的高效发挥。
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有效监督的管理制度,是实现财政目标,履行财政职能,增强部门内部自控和自我约束的重要途径。它能确保在履行财政职能和重大决策中少走弯路,提高效率,从而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二)构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有利于财政部门管理水平的提高。
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即有暴露问题,纠正错误,抑制消极因素的作用,又有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弘扬积极因素的作用。财政部门内设各职能机构几乎都相对独立管理着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财政资金。同时,财政管理层次多,资金分配繁杂,面广量大。如果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跟踪不到位,必然会导致管理环节上的疏漏,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甚至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只有做好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工作,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或避免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从而推动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合理安排和正确使用各项财政资金,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三)构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能有效地促进财政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
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权力,在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时,特别是在频繁的财政收支活动中,能否经得住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与考验;能否做到正人先正己,廉洁理财,将直接决定财政工作的质量和财政干部的声誉和形象。通过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反腐倡廉的作用。在开展监督的同时,强化了廉政勤政意识,从而促进财政系统的廉政建设。
(四)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能够有效地促进和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
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其实质就是监督过程。财政监督机构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其本身也是财政收支的管理活动。二者相辅相成,融为一体。随着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的确立,财政内部监督工作的职能将逐步改变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监督与管理相脱节的做法,日趋健全和完善,从而促使财政部门的财政管理行为更加趋于规范。
二、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的原则
1、实事求是、依法监督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原则必须做到以下几点:①要深入调查研究,熟悉财政内部监督对象的情况及运行特征。②要把握监督的事实材料,做到依据充分。③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④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
提高工作效率就是要注重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客观效果,重点克服几种不良倾向:一是要克服指标观念。带指标开展监督工作既会走过场,又会丧失原则,极大程度上损害监督者和监督机关的形象。二是要克服为抢进度而敷衍了事的做法。三是要克服巨细不分、主次不分的检查观念。四是要协调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重复检查,降低监督工作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优化工作质量的原则。
财政内部监督与检察工作的质量包括:①能否准确地发现被监督者的主要问题。②能否查出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③能否实施全面检查。④能否提出整改的正确意见。通过质量优化,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努力提高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的整体效果。
4、坚持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原则。
主要包括:①完善年初预算方案的核查备案制度。②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③参加重大经济活动预算的监管。④加强对财政收入征缴的源头监管工作。⑤检查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
(二)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的方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的方法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从而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就其方法,是依据凭证、账册、报表及相关资料去甄别其记录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完整性,通过这种甄别来了解、确定其财务状况和所要知道的具体事项,进而予以肯定或否定。具体说来,即实施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相结合,内查和外调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先进的监管手段相结合的方法。
(三)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的内容,即财政部门对本级和下级财政部门所属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由于财政机关是各级政府管理公共资金的职能部门,而各种公共资金的来源渠道、性质和种类、分配和使用等各方面比较繁杂,因此,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内容也就相对较多,主要包括以下诸多方面: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制度情况。②本级综合财政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批复情况。③本级预算内外收入的征收、监缴情况。④部门和单位经费的拨付、使用、管理及经费指标的追加、追减
情况。⑤对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各项专款的项目审查、资金拨付、配套资金安排及使用效益。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⑦干部的离任审计。⑧政府采购。⑨财政部门内部财务收支。⑩其他如本级预算调整,收入退库等方面。
三、创新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工作,努力实现和完善“六个转变”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财政监督内部机制是一项涉及多个方面工作的制度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监督蕴含在公共财政中的“预警、反馈、制裁、督促”的功能越来越显著。财政监督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将主要精力转到依程序协同掌握制度、规则和研究把握政策、规范的大事上来,并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和财政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要努力实现和完善“六个转变”,充分发挥财政内部监督和内部检查工作在财政工作的各个领域捍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
(一)从注重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转变
财政监督机构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新形势,参与财政重大决策,对整个财政收、支、管等诸多方面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以监督管理为主,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尤其要重点抓好事前监督,只有关口前移,才能未雨绸缪,才能不断规范财政管理,及时查堵漏洞。在对财政资金分配特别是重点专项资金分配上,监督检查机构要派员参与其中,实行跟踪监督,不仅要监督资金拨付项目的科学合理性,合法合规性,而且还要监控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
(二)从重分配轻监督向“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转变
财政部门作为国家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者、仲裁者,其基本职责就是“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也可以概括为“分配职责和监督职责”。由此不难看出,监督职责是财政部门一项天然职责,财政内部监督工作要与时俱进的为财政的基本职责站好岗、服好务。
(三)从注重收入监督向收入监督和支出监督并举转变。
相比收入监督而言,财政支出监督在监督层次、力度和深度上要相对弱化、逊色得多。诸如拨“关系款”、“人情款”,在使用上不讲效益,滥支滥用损失浪费等现象在现实中依然存在。搞好财政支出监督,就要抓好日常内部监督的制度化建设,健全支出监督体系。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的视角来规范财政支出,严格对财政支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分配的用途、拨款程序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将财政支出监督从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向深层次效益性拓展。
(四)从职能交叉、重复检查向职责明确、规范有序转变
实行归口管理制度,即由财政监督专门机构归口管理监督检查的计划,实行内外检查工作统一协调、统筹安排、统一处理以及有关的行政处罚等,从而改变从前职能交叉、重复检查的问题,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果,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公正性。
(五)从监督与管理脱节向贴紧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转变。
财政监督机构要加强内部监督首先必须参与各项财政改革和财政分配政策、方案的制订,如参与财政体制调整,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等。其次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的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包括规范资金审批程序,从资金的分配、使用、调节、资源配置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三是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的日常监控和集中检查,抓好机关内部会计基础工作督查工作。四是结合借鉴对外检查逆向监督财政分配和管理行为,提出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的对策、措施。五是将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纳入“金财工程”的分系统,贴紧财政管理的全过程,改进财政管理手段,强化财政监督。
(六)从注重对外检查向内外监督检查并重转变
近年来,财政系统内部违法违纪案件逐年增多,违纪金额越来越大,违纪手段越来越隐蔽,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财政部门在公共财政资金的审批、投入和使用、收效等流程过程中存在约束力乏力和内部控制制度失效等问题。可见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政内部监督非常重要。
一国外银行家就银行资金问题说过:“我不怕外面的人来捣乱,我的防备设施足以抵挡外来干扰,我最怕的是内部人员搞破坏,因为内部的破坏是最难发现的”。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牢固建立起内部防火墙。通过有效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及时暴露问题,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能够及时地挽救一些同志,使他们悬崖勒马。即能使干部队伍更加廉洁自律,又保护了国有资产不受侵吞蚕食。
参考文献:
孙开。论财政法制与财政监管[J].财政问题研究,2003,3.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篇7
关键词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借鉴
财政资金监督是政府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政监督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机制上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借鉴发达国家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建立起与公共财政发展相适应的财政资金监督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财政资金监督是政府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政监督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机制上还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借鉴发达国家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建立起与公共财政发展相适应的财政资金监督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发达国家财政资金监督机制的主要特征
(一)多元化的财政资金监督模式
预算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是发达国家财政资金监督制度的共同特征。发达国家财政监督类型包括立法型监督、司法型监督、行政型监督和独立型监督四种。立法型监督是国家立法部门通过制定预算法案等法律形式实施预算监督。立法部门是监督的主体,审计部门是立法部门的组成部分,独立于政府开展事后监督。典型代表是美国、英国。司法型监督强调具有司法性质的审计或会计法院运用国家的司法程序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主体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典型代表是法国、意大利等国家。行政型监督注重行政体系内部专门监督机构对其他部门的监督,监督部门是行政部门组成部分,监督的独立性不足。典型代表瑞典、瑞士等国家。独立型监督是由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门机构作为监督主体,监督过程较少受到干涉,但监督结果未能完全规避立法、司法部门的制约。典型代表是德国和日本。由于各国的国体、政体以及机构设置不同,采取的财政监督模式不同。但近年来,发达国家选择和运用的监督模式趋向多元化、复合型的特点。例如,美国实行财政立法监督制度,又辅之以行政监督;法国实行财政司法监督制度的同时,又以法律形式同步规定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职权等等。
(二)分工明确的财政监督体系
发达国家都设有专门的财政监督机构,并赋予法定的监督责权,使得监督机构有很强的法定权力,形成国会(议会)、审计、监察部门对预算执行的监督,财政等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督与内部监督的财政监督体系,大大增强了财政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各国政府也重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履行着社会监督的职能。
(三)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
发达国家财政资金监督范围包括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审计等整个财政资金活动全过程。一是注重预算编制的监督。各国都十分重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预算编制和审批的时间较长,预算内容全面、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和分析。二是强化对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约束。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经立法机构审议通过的预算。预算的调整须按立法程序经议会(国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任何人都无权更改预算。特别是加强对财政支出的事前、事中审核、对关键项目的抽查和专项检查,保证了预算执行有效性。
(四)完善的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财政监督法律体系。各国通常在《宪法》中明确财政监督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力和责任,并对财政收支活动、议会决定和监督财政制度的内容做出规定,以提高财政监督主体和财政监督行为的法律权威。同时,在《预算法》《财政监督法》及相关法规中对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以及监督主体的职责与工作程度等都有具体规定,对财政收支监督的约束性强,权威性高。
(五)全面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了比较彻底的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除个别临时性资金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外,所有财政收支资金全部纳入中央银行开立的国库单一账户核算。实现预算收入的实时报解、预算支出直达收款人账户,实现了收支一本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运用透明度,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提供有利条件。
(六)高电子化水平的财政资金监督
发达国家大多建立了以电子网络为依托的财政资金收支运行监督网络,实现财政资金运行信息在政府、资金使用部门、财政、审计等多部门之间共享,实现对财政资金网络化、信息化的实时动态监控,提升财政资金监督效率。
二、我国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财政资金监督模式的独立性不足
我国属于行政型财政监督的代表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等监督主体都隶属于政府系统管理范畴,各监督主体在财政监督中的地位是平行或准平行关系,各监督主体的监督的权责、内容和手段不够明确,监督职能存在重叠交叉,个别监督主体的管理权与监督权未相互分离,使我国财政资金监督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财政预算管理与监督职能弱化
我国财政监督的内容未实现财政资金收支的全覆盖。一是对预算编制的监督不足。不够注重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事前审核审查,预算编制缺乏完整性、预算外资金未纳入政府预算体系和财政监督范围;预算编制时间较短、预算收支指标设置过于笼统,对重大项目预算支出没有特别的说明及分析,缺乏严密的、科学的论证过程。二是对预算执行约束不严,控制不力。预算调整未按严格的法定程序办理,存在较大随意性。三是财政监督的片面性。重财政收入监督,轻财政支出和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督,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重事后监督检查,对事前、事中监督较少。
(三)财政资金监督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的财政监督法制建设工作在近几年中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迄今为止仍尚未出台一部具有完整性、系统性、权威性的国家层面关于财政资金监督的专门法律。财政资金监督的法律依据只是散见于各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中,使得目前的财政监督工作在地位、组织、职责、权利、任务、程序以及处罚手段等方面都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收付制度未完全实现
2001年我国启动了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至今为止,真正的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收付制度仍未完全实现。主要体现在:一是仍有预算外收支未纳入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未实行政府预算管理,未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收付。二是存在财政资金的分散支付。即由国库一次性将资金拨入各单位银行账户,由各部门、各单位自主安排使用。这样容易导致拨出的财政资金沉淀在收款单位账户,使财政资金脱离了财政监督范围,产生截留、挪用的风险。三是财政资金收支流程不科学。有些预算收支通过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财政专户办理,这部分财政资金游离于国库单一账户收支管理外,极易产生监督的缺位。
(五)电子化监控网络体系还未完全建立
目前财政监督系统还比较落后,部门间信息渠道不够顺畅,无法提供适时的、全面的财政监督数据,没有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建立起一个与多部门共同联网、共同监督的计算机联网监督管理系统,无法通过电子化手段对财政收入的征缴、入库情况和财政支出的拨付、使用与管理等情况实施网上适时监督和远程监控,预算编制、执行与评价的智能化、标准化水平不高。
三、发达国家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一)建立多元化、复合型财政监督制度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审计监督制度来看,最大的特色在于监督机构的独立性。我国当前采取的行政型财政监督模式存在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科学的财政监督制度,引导我国财政资金监督模式由行政型监督为主向以立法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为辅的多元化监督制度发展,有效增强财政资金监督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二)加强财政监督的法制化建设
一是针对财政监督制衡机制的需要,建议通过立法,制定《财政监督法》或《财政监督条例》,明确财政监督的法律地位、作用、职责和任务,树立财政监督的法律权威。二是厘清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通过健全财政监督法规,完善各监督主体的职能定位和监督的方式,健全监督处罚措施和手段,保证各监督主体监督的独立性,从根本上解决监督部门之间职责重叠、检复、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等问题,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三)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与监督
加强政府的预算计划性、集中性、公开性和法治性,是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全口径预算,将所有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适当延长预算时间,将预算编制期延长至1年以上至3年以下,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将预算支出项目细化到具体的资金项目,改变目前粗框架的预算科目类别设置。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的程序,使经过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议案更具法律性,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四)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监督体制和机制
一是要建立起人大、审计、财政、社会中介机构等多层次的财政监督体系,合理划分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要将财政监督机构与被监督部门相分离,增强财政监督工作的独立性,提高监督效能。二是改变单一的财政监督方式。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变到财政资金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上来,从注重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监督并重,以支出为主的监督上来。加大日常监督和事前、事中监督的力度,真正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融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新格局。三是重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完善社会监督渠道,建立监督反馈机制,使社会监督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健全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收付制度
积极推进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实现政府财政资金“一本账”的核心和基础。将政府所有资金都集中在国库单一账户上进行核算和管理,所有的支出资金都由这个账户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商,以便政府、财政部门全面掌握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有利于克服国库分散支付情况下存在的诸多财政监督的制约因素,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的信息化建设
财政监督手段的信息化是提高财政资金监督的有效途径。我国应借鉴国外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等高新技术,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和评价的财政监督信息化系统,实现对财政资金收支活动全程、同步、动态的监督与控制。同时,要加强监督部门间联网监督体系建设,实现监督部门与被监督部门、监督部门与财政资金使用部门以及监督部门与政府、税务、国库等主要经济部门间的横向联网与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满足财政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国库的集中收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宏观经济预测等多方面监督管理需要,增强财政监督的透明度,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简介:池文丽(1993―),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本科在读。]
参考文献
[1]王银梅.国外财政监督实践综述及启示[J].财政监督,2012(21):24-27.
[2]陈渊鑫,肖云峰.国外财政监督与其他监督之间关系的比较及借鉴[J].财政监督,2009(5):23-25.
[3]刘炼.中外财政监督机制的比较与借鉴[J].决策与信息,2006(11):19-20.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篇8
【关键词】财务监督;加强;消防部队;途径
一、现有消防部队财务监督手段
目前,针对消防部队的财务监督方法主要有各级消防部队内部的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的内部财务监督以及国家财政和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的第三方监督三种。
其中,会计监督属于最主要的监督办法,它主要是由各级消防部队内部设置的会计部门,按照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对于部队各项财务收支、账目进行的监督。
而内部审计监督,则是各级消防部队的审计部门,根据单位情况,对单位的经济往来进行的再监督,它不仅监督的是经济活动,同时也是对会计部门的一种监督。
第三方监督,属于外部单位针对消防部队财务的监督,主要来自于财政和社会审计机构。前者是因为消防部队属于国家事业单位,一切经费都有赖于财政部门的拨款,因此必须接受财政部门的审查其合理性;后者属于消防部队委托,针对一些重大的开支,在进行前后和过程当中,会通过第三方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项目审计监督,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目前消防部队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
1.相关财务监督制度不完善
目前,针对消防部队的财务监督,无论是外部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是单位内部制定的相关制度都不够完善。首先在相关法律法规上,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针对财务监督的内容、范围、手段等各方面都没有明确规定,只能依靠别的系统中涉及到的相关规定来作为参照;其次消防部队内部的监督机制要么是针对上级单位的要求,要么是自己内部根据相关制度制定的。存在很大的不严密性和可操作空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监管不力,内控不严的问题。
2.监督岗位缺少独立性
虽然按照规定,各级消防部队内部除了会计监督外还需要有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但是目前很多消防队伍中,审计部门和会计部门是不分离的,往往审计工作也都由会计人员“兼职”,自监自查,使财务监督的作用无法正常发挥。
3.财务监督执行不合理
正常合理的内部财务监督是对自身的监督,而目前消防部队中在监督的过程中,往往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并且在监督中更侧重过于事后监督,而缺少了对预算的管控;很多监督工作都是根据情况进行临时的、专项的监督,而不是作为一种工作常态。
4.缺乏创新
现有的内部监督中,很多财务监督相关人员工作中存在惯性思维,对新事物接受程度不高,更倾向于采用原来的老旧的工作方式和手段,对监督工作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方法上缺少创新,无法满足目前对消防部队财务监督工作的要求。
三、加强消防部队财务监督的途径
1.完善相关财务监督制度
加强对消防部队的财务监督工作,以事业部门监督为基础,以充分发挥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为核心,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完善财务监督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监督内容、监督方法以及相关问责处罚等条例,使得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依,降低财务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益。
2.提高财务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意识
财务监督工作的相关要求能够合理执行,与会计和审计人员的工作素质以及监督意识息息相关。如果负责监督工作的人员不能认识到财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不能够重视起来,在进行监督时必然无法严格执行,导致工作疏漏。因此,必须树立和加强财务监督意识,通过业务培训和思想工作,来加强现有财务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意识,同样也要培养一批高素质、业务能力强的相关人才,安排到财务监督岗位上来。
3.增强财务监督岗位的独立性
按照规定不相容的岗位进行分离,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能和分工,合理设置消防部队内部的财务岗位,财务与审计分离,严格保证财务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同时,也要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使各部门能够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4.合理安排财务监督工作
首先,要进行合理的预算管理,定期跟踪预算方案的执行情况,避免无预算、超预算开支,制定完善经费预算的报告和评价制度,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有迹可循,落到实处,严格控制预算的使用。
其次,实行真正的自我监督,各级消防部门做好自己部门的财务监管,充分保证财务监管工作的自主性,上级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对下级进行监督指导,定期接受工作汇报。
然后,对财务监督工作进行一般化和重点化相结合,即在没有重大项目开支或经费使用的情r下,要建立日常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日常开支也都处在监管之下;一旦出现重大项目开支时,则进行专项的集中的监督,及时追踪经费使用情况。
5.进行财务监督工作创新
消防部队作为事业单位,其工作主要在于为社会服务,因此需要把握好外部监督这一条线。在外部监督中,可以通过对财务监督的相关要求和责任的宣传,在装备器材采购、购买服务等经济事项实现外部监督,来加强对自身财务以及财务监督工作的约束和促进。
6.采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
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的到来,财务监督工作也面临着更新的发展机会。目前,各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系统的开发升级,给财务监督的实时跟踪和监控提供了可能,每笔经费的开支,首先需要提提交到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需要报销的项目,需向系统提交相关票据证明,方可进行报销,各种账目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往来。消防部队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网络化和信息化的技术和成果,来提高财务监督的效率。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消防部队的财务监督方法进行研究分析,发现了其存在制度不完善、岗位分工不明确、执行不合理以及缺乏创新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制度、提高相关人员财务监督意识、增强监督岗位独立性、合理开展监督工作、工作方式创新以及采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6各方面的建议。由于本人能力有限,研究存在一定局限性。
参考文献:
[1]孙秀君.浅谈财务监督检查在消防部队财务管理中的作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1).
[2]杨智.审计在消防部队财务监管中的作用[J].财经界(学术版),2013,(19).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篇9
[关键词]内部财务监督;必要性;方法;
内部财务监督是企业投资者、经营者按照法律规范或者根据其自身情况,设置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法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实施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监督企业的财务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监督企业资金的筹集、运用、收回和分配是否合理、有效;监督企业各项资产是否安全、完整;监督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识别各类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有其独特的功能,它与社会监督、国家监督不同,具有日常监督和实时监督的特点,是外部监督所无法替代的。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主要意义在于形成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必要性
从当前来看,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必要性在于:
1.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在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利用企业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的;在办理采购、销售、工程项目等业务中营私舞弊;还有弄虚作假、偷逃税款等。导致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固然很复杂,但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弱化是重要原因之一。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十分重视和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形成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财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以及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2.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财务活动中预算执行的偏差,保证企业财务活动按照经营规划和财务目标正常开展;可以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明确经济责任,防止出现工作差错和舞弊,避免发生因责任不清而互相扯皮、推诿,甚至越权行事,造成管理失控的现象;可以为企业实施财务控制、改进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保障,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3.企业内部财务监督与社会监督、国家监督三位一体,构成完整的财务监督体系
财务监督是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统一体。要充分、有效地实施财务监督,首先必须做好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内部财务监督是财务监督的基础,高效和完善的内部监督能够提高外部监督的效率与效果。外部财务监督包括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如以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为监督主体,依法对受托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的监督;国家监督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的监督。外部财务监督是对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其目的是为了克服“内部人控制”的弊端,督促企业内部财务监督落实到位,保证企业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行之有效,保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不受侵犯。因此,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者相互联系,又各有特定的职能范围,它们三位一体,构成完整的财务监督体系。
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方法
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监督,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方法主要有:
1.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实施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组织保证。投资者通过企业内部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来保障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在公司制企业,为使财务监督行之有效,公司要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它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进行重大问题决策,聘任公司经理。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是对董事和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的常设机构,它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行使监督职能。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中,通过一系列控制权的配置和行使以及有效的激励措施和合理的评价体系,每一层次的委托方将产生监督的内在动力,因而能有效地对方实行监督。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2006】第41号)规定:“企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的,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通则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职责。”要有效地实施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必须强化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的监督功能,发挥监事会或者监事人员对企业财务和董事、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作用。在完善的内部财务监督体系中,应形成一个中心,协调各组成部分的工作,汇总处理各部分反馈的信息,保证监督机制的高效运作,节约监督成本。我国《公司法》已明确规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与董事会在组织结构中处于同一层次,可见在企业内部财务监督体系中,监事会是最高财务监督机构,应成为监督体系的中心。
2.建立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持续性监督的机制
建立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持续性监督的机制是实现内部财务监督持续有效的重要方式。美国全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COSO)2009年了《内部控制体系监督指南》,以帮助各类组织更好地监督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COSO主席LarryE.Rittenberg博士表示:“COS0董事会相信许多组织可以通过在其持续内部控制过程中建立监督机制,从而实现更有效运营的目标。该指南对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持续性监督概括了四种方式,具体包括:利于误差管理的工具(记录误差的日志、后续跟进、处理情况分析)、监督应用程序变更的工具(变更认证、沟通、适当评价)、评价系统状况的工具(包括内置参数、可容忍水平、不相容职责分离、管理权限)及评价过程完整性的工具(包括标准及协同、数据加总、文档完整性)。
3.制度监督、预算监督和核算监督密切配合
在企业内部财务监督活动中,制度监督、预算监督和核算监督的密切配合,能够具体体现日常监督和实时监督的特点。
(1)制度监督
《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投资者、经营者及企业有关内部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在企业财务活动各环节设置的复核、审计、检查等程序,确保企业财务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目标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执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做到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实现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全面控制和约束。
(2)预算监督
预算监督是实行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有效形式,应充分发挥预算的导向与控制作用。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在企业内部便具有约束力。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以便适时采取必要的财务制约手段,把财务监督贯穿于执行财务预算的全过程中。
(3)核算监督
核算监督是企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企业财务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它可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事前核算监督是审核将要进行的财务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和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规定,是否合理、有效,并据以施加限制或促进的影响作用。事中核算监督是对正在进行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查,以及时纠正财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偏离财务目标的行为。事后核算监督是对已经结束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查,它是在财务活动完成后对其结果的监督,检查已经完成的财务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和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规定,检查财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4.内部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是由企业独立于会计机构之外的专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进行的审计监督,是在核算监督基础上实施的再监督。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是营造守法、公平、正直的内部环境的重要保证。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企业内部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1)明确工作重点。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熟悉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以风险审计、效绩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经济监督作用。
(2)突出评价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经济决策依赖于对经济活动的执行及其结果的检查和评价等信息的反馈。要拓宽内部审计领域,规范审计行为,突出内部审计的评价功能,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随着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审,定期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3)做好后续审计。应建立对审计事项的后续审计制度,对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实施跟踪审计办法,通过后续审计,对其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审计认定,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规范性。
(4)改进审计方法。近年来,会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只有与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内部审计工作要引入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检查手段的科技含量,努力实现会计监督信息化,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会计信息化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按照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要求,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手段和方法正在不断改进和完善。需要强调的是,在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同时,必须切实有效地开展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以推动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的充分开展,努力降低财务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司.《企业财务通则》解读[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2]王建,熊筱燕.会计管理与案例评析[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篇10
财政监督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财政范畴,在监督公权运作中是一种相对特殊的客观存在和制度形式,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与作用。
西方财政监督:分权制衡
由于财政监督的专业性、边缘性、社会性、综合性,财政监督在不同国家制度设计不完全相同。“分权制衡”国家财政监督通常以立法机关外部监督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并重方式设计制度。其中,立法机构的财政监督既是“分权制衡”国家立法制约行政、议会监督政府的核心内容,也是共和制政体的关键所在,还是政府预算制度产生的根源,更是“分权制衡”国家监督政府、监督财政文化氛围的根本。同时,“分权制衡”国家也在财政部门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专职财政监督体系,实时、全程监管政府及部门财政资金的收、支、存业务动态。这些国家的专职财政监督概括起来主要有三方面:
专职财政监督是高级别的、重要的国家经济监督
即专职财政监督以相对的专业和监管优势,并列于议会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如荷兰、巴西专职财政监督与议会监督相结合;比利时、西班牙、意大利、匈牙利、希腊等专职财政监督与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且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都各自向部门、地方派驻人员,并列执行监管业务。法国专职财政监督则与议会预算审查监督、审计法院事后监督相并列。
专职财政监督是相对独立和高于同级部门的专管或专员监督
如美国联邦财政部设由总统任命的财政总监,直接对总统和国会负责监督财政政策执行和检查中的重大财税违法乱纪;同时联邦政府所有用款部门都配备一名由总统任命的财政总监对总统和财政部负责,部门每项支出必须经财政总监签字才能拨款。法国在财政经济部设直属财政部长管理的财政监察总署,称为财政部长“别动队”,主要负责根据部长指示对涉及国家财政收支及其他有关事项的专项监督。
专职财政监督普遍实行不同程度的派驻或派出制
派驻或派出制和专管或专员制都是垂直监管方式,但派驻或派出制与上级专管或专员制相对应,是向下级政府或单位派驻或派出的机构及人员。
可见,一般的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兼顾融合财政监督的专业性和社会性特征。但囿于信息不对称或社会性、新闻性偏好差异,我国媒体和学界相对关注财政监督中监督政府、监督财政的内容,而相对忽略专职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及其在政府监督、财政监督中开展的业务工作。由此形成一种对国外财政监督重新闻及社会效应,而略具体业务制度的认识偏差。
我国财政监督:各类经济性行政监督作用突出
未实行“分权制衡”体制
我国并未实行“分权制衡”体制,立法监督主要是人大对政府及部门例行的程序性监督,社会监督是媒体、民众和社会机构参与的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的补充性国家监督,由于受实际业务的参与限制,这两类监督的实效并不突出。
财政监督在改革中渐进稳步发展
根植于国情的专职财政监督在改革中渐进稳步发展,自1979年国务院要求建立健全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和恢复财政监察工作后,1995年财政部在各省设立财政监察专员办,1998年取消年度全国性“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地方财政监督工作陆续展开。目前,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基本建立健全,各级财政监督机制已深入相应的领导及决策事项,如自2000年起四川省级财政就实行财政监督专员进入厅党组参与相关项目决策及会议的制度等。一个中央地方纵横交织、深入决策与业务的专职财政监督体制,基本形成并正在逐渐趋于健全完善。
各类经济性行政监督作用十分突出
在政府主导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以及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为核心的国家监督体制下,各类经济性行政监督如金融监管、证券监管、工商监管、财政监督等作用十分突出重要。特别是财政监督作为政府及国有经济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制中重要、核心的经济行政监督。近年我国重大反腐事实表明,财政监督在国家监督体制结构中,既是业务密度大,又是监督密度较高、监督需求较大的行政监督;财政监督涉及的事或人通常具有多种轰动效应,是国家监督体制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和监督前沿。
监督环节的关键性和监督内容的核心性
与审计监督、司法监督、人大监督的外部性、查账式、诉讼式、程序式特征相比,专职财政监督从政府资金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内在于政府行政业务及管理流程,具有资金管理这一关键环节的内生性、参与式、全程式、全覆盖监督特征。
专职财政监督以政府资金分配和再分配为内容,反映、制约、监督全部政府行政活动,紧紧扣住资金这一核心要素,从资金分配直接督促政府行政的法制规范目标实现。这或许也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议会监督并列为国家重要经济监督的基本原因。
建议:加强专职财政监督,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参照国际惯例,提升专职财政监督地位,加强专职财政监督队伍建设
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国际惯例相比,我国专职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差距十分巨大。我国专职财政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既是财政监督的专业性本质决定的必然选择,也是财政监督社会性本质决定的必要措施。因为我国的高度集权体制转变自1980年代政府权利分化开始,到2000年代已进入政府权利规范约束时期。只有加强财政监督才能适应新公共管理所要求的公开化、透明化和政府绩效评价及管理的发展趋势,以及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要求。
健全完善适应国情的专职财政监督工作制度
建立监管业务融合的专职财政监督方式,在财政业务及管理流程基础上设置或增加专职财政监督业务,如预算编制的预算初审监督,收入的及时性监督,库款安全性监督,支出拨款与支付、支出合规性与绩效性监督,会计核算及账务监督等。建立财政业务及管理流程节点监督,如财政业务受理前的监督审查等。建立参与业务监督,如专职财政监督参与预算编制、执行、变更、追加和相关管理及会议,以及项目立项、论证、实施、招投标及绩效评价等。
健全完善适应国情的专职财政监督派驻派出制度体系
专职财政监督派驻派出制度是财政资金跨级使用的产物。上级财政资金经财政转移支付由下级财政及其他政府部门使用是通常的,实行相应的派驻派出专职财政监督是普遍的。我国地域辽阔,各类资源分布极不均衡,中央对地方各级、地方上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大、种类多、管理难度大,健全完善相应各级专职财政监督派驻派出制度,加强分级财政体制下大规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以及其他种类繁多、结构复杂、规模庞大的跨级财政项目及资金的监管,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提高外部财政监督效率
财政信息公开透明是外部财政监督实施前提,我国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等效率不高,原因正在此。政府行政信息公开透明,我国与国外的差距还很大,许多只能逐渐解决,无法一蹴而就。
(作者单位:西南财政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篇11
(一)高校内部财务监督缺乏重视力度《会计法》中明确规定,各单位领导及会计人员都具备财务监督之职责,高校内部同样不例外。但是,就目前实践情况来说,高校内部财务监督整体缺乏重视力度,甚至忽视了财务监督所体现出的重要性,导致该工作项目无法得以有效实践。部分高校领导过于追求财务在服务方面的功能,对于其监督职能却采取忽视态度,认为财务管理机制能够直接取缔财务监督机制,这无疑会使财务风险增大。
(二)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在控制制度方面缺乏健全性健全的内控体系制度是高校开展内部财务监督实践活动的基本前提与保证,但从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实际情况来看,部门高校还未建立起健全的内控体系制度,生搬硬套、不合实际等情况的存在导致高校内部财务监督难以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极大地制约了财务监督作用的发挥。
(三)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形式趋于落后通常情况之下,财务监督以三种形式呈现出来,分别是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督等,每一种监督模式又代表着财务监督实践工作的三个不同阶段。鉴于此,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实践过程当中,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研究高校运行实际情况,再结合监督内容,有机结合各种监督模式,从而提升监督工作的实践性与有效性。然而,就目前而言,部分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始终强调事后监督,将会计凭证以及会计报表等资料视作其财务工作实践成效的评价指标,将工作重点放在检查会计结果、处理违纪行为等方面,对于经济活动整个程序采取放任的态度,以至于财务监督缺乏其应有的实效性,监督成果也无法达到预定效果。
(四)财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高校的基本职能为教学以及科研,因此其内部以专业教师为主,因此普遍存在着缺乏专业财会人员等情况。而为了达到财务管理基本要求,需要教师兼任财务工作。受专业条件限制,大多教师并不具备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及技能,以至于财务管理实践活动中出现较多漏洞,这并不利于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加之部分财会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素养,财务审查、财务监督环节,为了顾及各种人情世故而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凭借自身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学校公款或是制作假账,给学校带来较大损失。
二、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实践策略
(一)不断提升内部财务监督整体重视力度高校财务部门本身是防腐工作和反腐工作的前线,基于高校内部财务监督而言,财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仅是承担这项工作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同时还是学校利益的代表,具有监督职能。在此背景之下,若要改变高校内部财务监督缺乏重视力度这一现状,建议高校相关领导提高重视力度,并给予财务部门独立行使财务监督职能的权利,赋予其足够的权威性。除此之外,对于财务人员各项工作与财务监督,各领导人员同样需要给予其支持,确保各项财务监督活动能够得以真正落实。
(二)建立完善的高校内部财务监督相关控制制度由于各个高校的运行状况与内部情况各不相同,所以相应的控制体系制度也应当有所不同。针对重点项目,财务管理部门要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分析制度以及评价制度,并进行有效的绩效评估,以分析和评价财务预算的有效性、合理性。在构建财务监督控制制度时,建议高校以自身的实际以及今后的发展规划为根据,在积极听取相关财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体系制度的重构,从而使建立起的体系制度被广大工作人员所认可。同时,财务管理实践活动中,建议采取业务办理和授权相分离、财产保管和会计记录相分离等机制,实现各个部门与组织之间的互相制约。除此之外,还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管制度来配合财务管理实践活动,提升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监督能力和执行能力,确保其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价值得到较好的发挥,使高校能更好的为学生提供服务。
(三)不断丰富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形式鉴于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形式趋于落后,因此必须不断丰富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形式。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当从以下两个环节进行:
1.基于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形式而言,需要高校不断改善其单一模式,加强事前监督以及事中监督,努力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监督系统,使之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功效。
2.基于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基本方法而言,随着国内高校发展与改革的深入,在财务管理基本范围及内容方面也随之不断扩大化和复杂化,这就需要各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实践活动不断转变自身职能,以监督检查转变为管理服务。而在财务管理实践过程当中,需给予财务监督活动进行日常监管,通过把握与研究监督工作重心,不断提升其监督层次,财务监督活动也能因此而体现其价值。
(四)不断提升财会人员专业素质财务管理活动中财会人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加强高校内部财务监督环节,必须不断提升财会人员专业素质。首先,提升财会人员法治理念。《会计法》中对于财会人员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限定,要求其执行高校内部财务监督任务,这就需要财会人员提高自身法治理念,严格遵法、守法,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其次,提升财会人员职业素养。职业素养为财会人员工作中的根本性要求,通过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职业再教育活动等形式,提升其职业道德和自我约束等方面的能力,有助于加强财务管理水平。再次,不断提升财会人员业务操作能力。基于财会人员而言,业务操作能力无疑是其基本的技能要求。近年来,随着国内科学技术不断进步,高校开展财务管理实践活动时,先后引进了各种新型技术,对于财会人员基本操作技能也提出了较高要求,不仅需要其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同时还需及时掌握各种新型技术与知识,有助于其顺利展开财务工作,同时也成为高校内部财务监督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最后,给予财会人员定期培训的机会,通过座谈会、讲座以及对外交流等形式,鼓励其主动学习各种新技术,用以丰富自身工作程序,同时还能提升自身操作技能。
三、结束语
财会监督制度范文1篇12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年全市财政监督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下面我谈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年全市财政监督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突出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监督,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整个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呈现出发展和创新的好态势。
一是监督理念有新提升。全市财政监督工作以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工作机制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充分把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相结合,逐步实现对财政资支出的动态监控。对监督要求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市财政系统着眼于完善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运行机制,较好的把握了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稳定性、同步性、互动性、规范性。强化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和其他业务机构在加强财政监督方面的共同作用,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运行的整个过程,重视强化财政运行的日常动态监控,依法进行财政监督检查,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对监督内容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能较好的围绕收入监督、支出监督、内部监督、会计监督四条主线展开。宣威市财政局全年对辖区财政所进行内控检查,对辖区乡镇和市直单位进行了财政财务检查。*市开发区财政局克服人员不足等困难,以多种方式方法对辖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较好的履行了监督职能。
二是会计监督有新成效。会计监督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遏制会计作假、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手段。按照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云财检[*]7号)文件要求及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于7—9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首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及时制定计划。市本级主要检查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和市交警支队,各县(市)区统一对交警系统进行检查,明确了十项主要检查内容,认真做好了具体的检查方法、步骤、具体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检查部署工作,注重提高检查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检查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其次,真抓实干,认真检查。在全面提高每位参检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后,每位检查人员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本次检查中去,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各项规定,规范检查工作程序。第三,针对问题,及时整改。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如: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极少数款项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中存在长期挂账未处理款项等。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并进行了跟踪检查。通过检查,加强了会计监督,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秩序,促进会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单位财会工作合法合规,有效预防会计工作中的虚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是资金监管有新举措。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的检查力度,采取财政监督和各业务科室工作检查相互结合,上下互动、横向联动,对群众关注的教育资金、重点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等进行支出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制止资金挪用、挤占等违规现象。师宗县财政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及银行帐户开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富源县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全县各乡镇进行政府采购工作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采购行为,规范资金运作。同时,加强对财政支出项目、预算外资金、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预防违纪现象的发生。麒麟区财政局监管融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非税收入检查工作,有效发挥了财政监管职能职责。罗平县财政局对全县06、07年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和学生“两免一补”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整个检查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整改。并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分解任务,抓好支农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及制度建设检查,做到了工作有安排,措施有落实,检查有成效。
四是监督调研有新成果。*年,根据省厅安排,开展了财政监督内控机制的调研工作,通过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总结了地方财政监督的实践经验、内控现状,提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强化内控措施。同时,按照市本局机关工作安排,调研并撰写了*市建设和谐财政的相关章节,提出财政部门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抓好收入,管好支出,努力建设实力财政、法制财政、廉洁财政、和谐财政、公共财政的建设性理念。
五是队伍建设有新面貌。一年来,我们认真组织财政监督人员加强业务、理论等方面的学习,通过向省内外财政监督部门的学习交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专门监督检查队伍,使人员与机构能够真正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推进。主要表现在:一是改革措施不配套,财政监管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和个人,为谋取私利,钻政策的空子,有章不循,违法违纪,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二是财务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财经法规掌握不足,运用不准,遵纪守法意识不强。三是资金使用的检查不够深入,执法不严,对违规问题处罚不重,打击不力。特别是处理事和处理人相脱节,侧重检查处理单位,很少追究个人责任,未能引起直接责任人员高度重视,使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加之部分监督检查人员对依法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吃得不透,相关领导对财政监督检视不够,态度不坚决,缺乏强有力财政监督检查处罚手段,致使对违法违纪问题查处不力。四是监督机制软化。虽然对财经纪律进行监督检查的国家经济检查部门较多,但受职能及责任范围等限制,各部门间充分协调和配合较少,没有形成强大的合力,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没有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作用;对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开展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财政系统对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存在畏难情绪,监督检查的重点仍停留在简单的事后专项检查上。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全市财政监督工作
*年,全市财政监督工作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中,建立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特别是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会计、金融和内部监督,促进提高财政部门内控水平,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管事项,优化监管结构,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促进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要按照上述这个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市财政工作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穿整个财政监督工作中,促进财政监督同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的协调发展。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财政监督部门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力提升财政监督理念
财政监督作为财政四大基本职能之一,是财政管理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监督的目的在于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会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第一、加强财政监督是确保各项财政政策有效落实的根本保障。通过对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可以确保党委政府政令畅通,使财政政策效果最大化,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必然要求。当前政府可用财力十分薄弱,因此,必须通过加强财政监督,堵塞财政收入的跑冒滴漏,建立完善的收入增长保障机制;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监督,避免财政资金的铺张浪费和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二、加强财政监督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运行提供良好环境的现实需要。良好的经济秩序是实现财政职能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市场经济良性运转,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必须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深化财政改革,完善监督方式。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会计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只有从源头上抓好、抓实财政监督工作,才能做到依法治税,依法理财。第三、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是财政部门根本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财政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彻底改变重分配轻监督管理的思想观念,把财政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部门内设机构共同的职责,不能仅靠财政监督机构来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各职能科(股)室之间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二)锁定目标,围绕主线,着力瞄准财政监督重点
各级财政监督部门要紧紧围绕收入监督、支出监督、绩效监督、内部监督、会计监督五条主线展开。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监督。要围绕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征缴的日常监督,积极开展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财政收入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监督。要加大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的力度,尽可能与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同步监督,确保财政支出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三是加强财政绩效监督。要重点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以建立大宗项目绩效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为重点,加大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效益检查。四是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内部监督的重点是业务机构的履行职责和执法质量。内部监督是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要重点关注财政内部管理状况,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有效性的监督,进一步落实纠正措施和整改责任,提高检查处理的透明度和影响力,逐步建立长效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加强财务会计监督。要进一步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查处重大违规违纪案件,严厉打击会计造假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财政监管的权威性。财政部门作为会计管理主体,要不断加强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要以《会计法》执法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重点,切实发挥会计主体功能,从严规范会计行为。
(三)立足长远,创新思路,着力完善财政监督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监督工作全局,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认真规划,整体推进,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财政监督责任机制。财政监督工作要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以理顺和规范财政分配关系为目的,紧紧围绕财政收支管理,拓宽财政监督检查的领域和范围,努力构建全员参与的监督机制,形成财政监督检查的合力。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财政监督工作,直接实施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事项的检查。要认真落实业务科(股)室的监督责任,确保在其主管财政业务范围内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二是要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保障机制。健全的机构与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健全机构,完善职能,充实人员,为财政监督创造一个保障有力的工作环境。三是要健全完善财政内部制衡机制。理顺财政机关内部关系,建立由财政监督部门牵头、各业务科(股)参与配合、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相衔接、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要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科学分解内部各科室的权力,使之相互制衡。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使我们的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四是要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宣传机制。信息宣传工作是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和交流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要重视和加强监督信息工作,为财政监督搭建舆论平台,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五是要健全完善财政监督联审互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监督部门要按照《*市财政财务联审互查制度》规定,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全市联审互查工作。六是要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网络机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财政监督网络化也将成为必然。各级财政监督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技术,探索创新财政监督手段,以建设“金财”工程为平台,与业务科(股)和纪检、审计、银行、税务、司法等部门互通监督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实行信息资源共享,降低监督检查成本,避免重复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整体效能。七是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选择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项目,对执行结果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明确职责,把握主动,着力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要抓好财政监督工作,关键是要把握好主动权。财政监督部门与其他业务科室有所不同,业务科室是“事找人”,而财政监督部门是“人找事”。因为业务科室具有一定的财政资金分配权和建议权,根据各个领域的需求,有许多单位找他们要项目、争资金。一般情况下,财政资金使用单位不会主动要求财政监督部门去监督检查。但由于财政监督部门的职能和职责需要,我们必须主动地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并对资金使用有问题的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我们不能等事做,而要找事做,要积极地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为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切实发挥监督控制作用。在财政监督工作中要严格把好“四个关口”:一是把好检查计划关。要坚持“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把监督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的全过程,确定当年检查的各个项目、内容、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二是把好检查程序关。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和时间要求,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证据有效、定性准确。三是把好检查环节关。在检查工作中,认真细致查帐目、报表、记帐凭证、原始凭证等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核对相关数据,查看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查清每笔款项的“来龙去脉”,有无截面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到相关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确保检查结果清楚、完整。四是把好检查结果处理关。对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依据财政法规,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无动于衷、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深入调研,改进作风,着力抓好基层监督指导
各级财政监督部门要按照《预算法》、《会计法》等有关规定,适时强化对下级财政运行质量、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上下联动或交叉检查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促进全市财政监督的协调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形成市、县监督工作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态势,以保证和提高财政监督的整体效能。要加大市级对县级、县级对乡(镇)级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要从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全市财政监督工作,注意把握方向,因势利导,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财政监督工作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提高财政监督整体工作水平。要调动各级财政监督科(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和一条线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财政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和影响力。
(六)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着力提高财政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