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例(12篇)
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篇1
关键词:物流产业;低碳物流;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259.2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4月10日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物流行业作为其他行业的工具,承担着重要的运输作用,在整个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特别是互联网商业的发展,更是给物流产业带来了新的契机。发展低碳物流产业,是现代国际物流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一、低碳物流基本定义
从定义上来看,低碳物流是指在货物流转过程中,实现绿色控制、降低物流能耗,减小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合理规划,减小碳排放量等方式,提升物流产业发展层级,推动整体产业的集约化、环保化。发展低碳物流产业,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减小环境污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产业发展沿革来看,物流产业在我国发展的r间并不长,属于新兴产业,低碳物流更是一个新兴概念。基于此,在传统产业基础尚未稳固的基础上,探寻低碳发展路径,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是我国物流产业发展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对于产业未来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发展低碳物流产业,也能有效提升我国自然环境承载能力。
二、我国发展低碳物流产业的影响因素
(一)产业发展层级相对较低。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物流产业在我国发展时间相对较短。1970年左右,物流产业才从日本引入我国,发展历史相对较短。从发展水平来看,我国物流产业尚属于发展起步阶段,不管是服务水平还是经营理念,与先进发达国家都有较大的差距。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交易的发展,物流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发展方式相对野蛮,整体水平仍然不高,而且物流行业发展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很多大型企业操作比较规范,经营情况比较好,碳排放量等也比较符合发展要求,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但是很多小型物流企业,依然保持着原始的操作模式,处于一种无序竞争的状态,发展能耗相对比较高。
从地区来看,东部地区物流产业发展程度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从目前物流产业分布来看,在城市一般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物流网络,但是广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相对仍然比较落后。由于产业发展基础薄弱,很多物流企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利于发展低碳物流产业,相比环境保护,很多物流企业更加关注企业自身的生存和经营问题,在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之间,很多企业更加关注自身发展的经济效益。
(二)尚未形成低碳经营理念。发展低碳物流产业,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发展低碳物流涉及到多个主体。从我国物流产业发展现状来看,很多物流业经营者并没有形成低碳经营理念。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实践来看,低碳发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指导行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思想,对于物流行业发展而言,低碳经营思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从我国发展实践来看,普遍缺乏低碳经营思想。由于物流产业具有跨地域特征,要发展低碳物流,必须要有统一的思想指引,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统筹协调,共建绿色低碳经营发展模式。但是,从目前发展实践来看,实施低碳经营策略,肯定要相应增加一些经营成本,但是在物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没有经营者愿意放弃这部分经济利益,在这样的局面下,我国低碳物流发展层级一直比较低,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很多经营者会认为,发展低碳环保产业,是政府的分内职责,与企业自身没有直接的联系,而很多政府环保部门在面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时候,由于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后者由于资金人力不足,无法实现物流行业的动态管控,整个宏观调控能力也不够。此外,物流客户也是建设低碳物流产业的一个重要主体,从客户角度来看,也普遍存在环保理念缺失的问题。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发展低碳物流产业,要从产业发展理念入手,通过理念指引行动,实现总体发展层级的有效提升。
(三)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我国关于物流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对于新兴产业依旧归入传统产业进行法律规制,在很多方面都是空白,由于立法的缺失,很多行业发展问题也都是通过一般性规定来管控,缺乏法规管理的规范性与针对性。对于低碳物流而言,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也没有相应的奖惩规定,对于企业自身行为,只有通过企业自律与行业规范来调整,具有明显的自发性和滞后性,不利于低碳物流产业的长远发展。很多物业产业发达的地区构建了自己的法律体系,但是由于具有地域局限性,没有全国范围的指导意义,对于低碳物流产业发展而言,存在支撑力度不足的问题。基于这样的法律现状,很多物流企业忽视碳排放标准,采取野蛮发展的状态。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将既有物流行业纳入法律法规规范体系,是我国发展低碳物流产业的必然路径,同时也是基础性保障。
(四)物流基础设施亟待完善。由于起步较晚,发展层级较低,我国物流产业的基础设施亟待完善。从产业形态来看,物流产业具有较强的联系性,同时具有跨地域特征,由于各部门和各地区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物流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浪费现象较为严重,同时在很多经济不发达地区,又存在基础设施缺失的问题。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产业机械化水平还不够高,缺乏统一的标准,对于发展低碳物流而言,这些都是天然的瓶颈。发展低碳物流,存在工作标准不明确,不同地区设施无法配套等难题,与此同时,也导致了物流产业发展效率较低的问题。在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指引下,构建统一的基础设施体系,是发展低碳物流的必然要求和基础保障。
(五)缺乏专业的物流人才。专业物流人才缺失,是我国低碳物流发展需要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很多高校都开设了物流专业,为现代物流企业输送了大量的人才,但是很少有高校开设低碳物流专业,缺乏专业的人才。从企业内部人才结构来看,懂物流专业知识的缺乏相应的环保理念,掌握环保知识的人又对物流基本知识缺乏了解,这是我国物流专业人才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要想实现低碳物流的提档升级发展,同样必须解决人才方面的问题。
三、我国发展低碳物流产业的有效对策
(一)全面树立低碳物流发展理念。要想发展低碳物流产业,首先要从理念入手,用科学、环保的理念指导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在构建企业格局过程中,要强化环保知识的宣传与引导,不管是企业经营者还是政府管理者,都要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与此同时,要注意对消费者的引导,共同构建低碳物流发展格局,推动低碳物流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系统化推进,共同建设绿色发展体系,实现现代低碳物流产业的发展。在发展低碳物流产业过程中,要注重节点把控,实现低碳化经营模式,减小碳排放量,提高环保效能,实现集约化经营与发展。通过理念引导,强化低碳发展层级,是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强化低碳物流产业政策支撑。单单靠市场的力量,并不足以发展低碳物流产业,要想实现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管理机构的支撑。通过顶层设计、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可以为低碳物流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从产业结构来看,物流产业发展具有跨区域特征,单靠市场很难做到低碳物流产业发展的协调统一。通过构建一体化发展体系,通过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从宏观层面为低碳物流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可以有效提升低碳物流产业的发展效率,构建全局性发展格局,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在具体工作中,可以通过收取排污费、增强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物流企业采取现代低碳经营模式,推动低碳物流产业发展。
(三)构建专业化人才体系。建设低碳物流产业,必须要有足够的人才支撑。在人才培养方面,一方面物流企业要加强企业人才的培训力度,提升物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低碳经营理念与低碳经营知识,构建现代化的人才梯队;另一方面从高校角度来看,要及时进行教学改革,为社会培养适应需要的人才,在专业设置上,可以O置低碳物流专业,专门培养复合型人才,提升人才综合竞争力,适应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提高人才综合竞争力,为低碳物流产业发展提供足够的人才支撑。此外,政府还要发挥自身宏观调控作用,强化人才引进与人才补贴等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物流行业工作,特别是对于偏远地区而言,要强化人才引进力度,提升低碳物流行业发展水平。
(四)构建一体化发展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低碳物流产业,要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抓住低碳物流产业发展的“牛鼻子”,对全国物流分布进行通盘考虑,在建设基础设施的时候,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对接问题,统一建设标准,明确建设目标,实现规范化经营发展,避免各自为政、野蛮发展状态。在基础设施统一构建与维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情况,争取基础设施建设一步到位,按照低碳物流发展标准提前建设,避免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提升低碳物流产业发展总体水平。
(五)构建低碳物流发展法律体系。要想实现低碳物流产业的规范化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撑,要将产业发展纳入法律规范体系当中,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方式,对建设低碳物流产业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有效规制,提高产业发展的规范化程度。与此同时,通过明确立法的方式,也能保障低碳物流产业发展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依据,对于违法标准的物流企业,也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罚,形成明确的指引作用。构建一体化的物流规范体系,保障低碳物流产业发展,既要坚持立法先行,提升立法的前瞻性,避免出现滞后性,要参考西方先进国家的立法模式,同时根据我国低碳物流发展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调整,适应我国低碳物流产业的发展需求。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现代经济产业的发展,物流产业迎来了发展契机,成为众多产业发展的必备工具。作为高能耗行业,物流发展对于自然环境存在着较大的影响,探索发展低碳物流模式,是国际物流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在低碳物流发展实践中,要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探索低碳物流产业发展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层级,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物流产业能耗,在提升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将物流产业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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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1篇2
【关键词】低碳理念,低碳城市,城市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一、低碳理念与低碳城市设计的关系
关于低碳理念,目前仍未有一个清晰的定义。笔者认为,所谓低碳理念,就是人们对降低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看法、态度和构想。即低碳理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对降低碳排放的看法和态度,二是对如何降低碳排放的构想。目前低碳的重要性已逐渐被认识,但对低碳发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仍认识不足。作为城市设计主体,应充分认识到低碳城市设计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低碳城市的设计不能脱离城市自身发展实际,应结合城市自身资源优势,理性选择符合城市发展的低碳产业,形成自身特色的低碳城市发展模式。只有树立正确的低碳理念,充分认识“减碳”的重要性,低碳发展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依托自身资源禀赋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低碳城市设计路径,才是我国低碳城市发展的有效路径。
目前对低碳城市也没有确切的定义、界定方法和相关的标准,笔者认为,低碳城市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经济、社会、文化及市民生活等各方面。其中,以低碳理念为指导,以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为核心,包括低碳社会、低碳生产、低碳消费、低碳社区、低碳家庭、低碳旅游、低碳文艺等各个方面。低碳城市建设不可能依靠一两个项目或几个新能源产业就可实现,也不可能仅仅依靠政府一己之力,而应是城市全方位的低碳化过程,贯穿城市建设者和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各方面。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故低碳城市应定义为以正确的低碳理念为指导,以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为核心,通过低碳城市规划、低碳技术和低碳制度改变现有城市生产和生活方式,从而逐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二、基于低碳理念下的低碳城市设计思路
1制订科学合理的低碳城市设计规划是低碳城市设计的前提
据研究,人类活动造成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排放占据77%。二氧化碳排放中,主要在四大领域的贡献,分别是交通、建筑、工业及森林减少,城市生产、交通及建筑碳排放量约占城市总的碳排放量的81.8%。其中交通占17.5%,建筑使用中的电力及供暖占19.8%,工业占44.5%。因此低碳城市建设首先应把碳排放量占比最大的建筑、交通、工业的低碳规划纳入城市的整体运行规划,能真正实现有效减碳的目标。而我国省、市一级的碳排放清单长期处于空白状态,包括“五省八市”的低碳试点城市至今仍未提交任何具体规划,这直接导致我国低碳城市盲目建设。
另外,我国现有的城市规划与低碳理念存在错位。低碳城市最终体现为城市生活低碳化、城市空间紧凑化及物质生产循环化形成的三维空间格局。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我国城市热衷于新城区建设,且新区规划宽敞、豪华,与城市空间紧凑化、城市生产低碳化相矛盾。低碳城市设计应规划先行,根据原有城市特点、资源特色,依托老城区,保持城市原貌的同时,科学规划提高城市空间使用率,完善低碳交通运输系统、工业生产规划与布局,建筑设计科学合理,低碳节能,不仅能减少无谓能源消耗,还能避免城市趋同化现象。
2推行“碳税”和碳交易制度,使碳排放外部性内在化
碳排放属外部性问题,可以采取相关措施使外部性内在化。一方面如征收碳税,引导私人决策者考虑碳排放负外部性引起的社会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即碳排放许可权交易。碳税制度应首先在我国低碳试点城市推行,但征收碳税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政府收入,而是政府通过对有负外部性的碳排放企业或个人征收碳税,从而给予低碳排放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补贴,增外环保投入从而使外部性内在化,还可利用碳税收入增加低碳技术的研发投入。即碳税征收的用途应是奖励低碳行为和低碳研发,增加企业碳排放成本,抑制企业碳排放量,鼓励企业积极减碳。通过征收碳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增大单位和个人的碳排放的成本;实行碳补偿、碳交易制度,激励有效的减碳行为,约束高碳行为,鼓励低碳行为,奖罚结合,通过合理的碳排放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可以实现碳排放外部性内在化问题。
3量化碳排放目标,建立碳排放监测体系,推行碳足迹信息公开制,通过“示范效应”促进低碳理念的推行和低碳城市建设
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谈判会议上温总理提出到2022年中国的减排目标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我国已提出清晰的量化目标,但目前国内低碳城市的碳排放量化目标并不明确。低碳城市构建亟待一个合理的量化评价体系,否则“这样大规模,没有目标的“低碳城市”口号,更像是一场“低碳秀”。
量化碳排放目标只是方向,建立碳排放监测体系和推行碳足迹信息公开制才是具体的减碳手段。具体行动计划包括推进建筑节能,在高耗能、高排放重点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统计核算信息阳光计划等。定期、公开公布城市碳足迹数据,有利于对低碳城市减碳行为的监测。碳足迹是指一个人的能源意识和行为对自然界产生的影响,即个人或单位的碳耗用量。碳足迹信息公开制以公布政府部门、高能耗企事业单位及“明星”个人等主要对象的碳足迹排放数据,通过城市决策者的示范效应推行低碳理念,形成低碳生活风气,能有效地改善高消费倾向意识较浓的城市消费趋于理性,减少对高排量、高级消费品等的需求,践行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费,最终实现低碳城市建设目标。
4完善低碳城市设计理论和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的低碳城市规划尚处于战略层面,其理论较少,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大多数对于低碳城市规划的研究还主要围绕如何具体的组织城市空间结构对建立低碳城市的研究阶段,属于理想的指导阶段。如何将低碳城市规划与城市定位、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相结合和协调,如何协调各个城市要素的利益关系还需进一步详细研究讨论。
低碳城市提倡高密度、多功能混合。但是有研究发现土地高度混合虽然会使交通成本降到最低,但是劳动生产率最低,会造成最大的“经济损失”。城市布局过于紧凑,人口密度过大也会产生高碳后果。低碳城市的“低碳”要到什么程度才叫“低”?这些都说明了低碳城市在建设上很大程度取决于对城市紧凑度的把握,因此要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加入反映城市低碳情况的指标,并注意其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5加强低碳城市的管理实施机制
低碳城市需要加强建设实施、运营以及后续维护等方面的力度。协调管理者、建设者、运营者和受益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保证低碳城市建设在一个有序的、可靠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环境中顺利进行。
6重视低碳城市规划成果的评估
城市规划成果具有滞后性,低碳城市规划成果更是如此。低碳城市规划中的各项措施是否有助于温室气体排放的减少,这是在短期内无法测度的。因此,需要建立长期的低碳城市规划的评价与监督机制,对低碳城市规划的绩效进行综合的评估。
三、结语
如今在全球气候变化给人居环境带来严峻考验的宏观背景下,在降低人为温室气体排放和城市化持续推进的双重压力下,在现有城市规划体系向气候应变思路转换的发展趋势下,对城市设计的有关方法理论进行创新的需求愈加紧迫而重要,因此对以低碳为导向的城市设计研究就变得十分重要。建设低碳城市成为应对气候及环境变化的重要内容,在加强低碳城市规划、管理等理论方面的研究、加强低碳城市建设实践经验的分析和研究和如何落实低碳城市建设,不仅是对于我国,对于全世界来说都是任重而道远。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大力建设低碳城市,进行建筑区域能源规划,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袁晓玲,仲云云.《中国低碳城市体系构建》[J].低碳生态城市研究,2010(5)
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篇3
Abstract:Businessdistrictisanimportantpartofthepracticeoflow-carboncity.However,traditionalpatternofbusinessdistricthascausedgreatamountofcarbonemissionbecauseoftheabsenceofcarbonmonitoringstandardsandtechnology.Ascientificevaluationsystemoflow-carbonbusinessdistrictisneededwhichcanprovidetheoreticalsupporttolow-carbonpractice.ThispaperestablishedtheframeworkandmodeloftheevaluationsystembasedonmaterialflowanalysisbyAHP.
关键词:低碳;商务区;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
Keywords:lowcarbon;businessdistrict;evaluationsystem;AHP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9-0075-02
0引言
高山冰川消融、生态系统退化、碳基能源枯竭、自然灾害频发,高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弊端已日益显现。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和能源危机,低碳发展是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必然趋势。作为城市的功能核心,商务区低碳实践是区域碳减排和低碳城市化的重要单元。目前,世界各地正掀起商务区低碳实践的潮流。低碳商务实践区的构建,亟需一套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商务区低碳性,为商务区低碳化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支撑。
1商务区低碳性分析
商务区的低碳评价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1]。综合考虑商务区碳源和碳汇以及各类影响因素,总结商务区低碳化发展模式,按照过程论和框架论的逻辑从低碳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循环利用、排放过程确定评价重点。
如图1所示,作为商务区低碳系统的输入端,能源是整个系统发展的动力。从源头上改变输入能源的基底,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发展清洁能源和低碳能源,是实现整个系统低碳发展的根本。
商务区最显著的功能特征是占其主导地位的商务功能。鲜明的商务功能使其具有很强的经济控制功能,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区域经济的控制、管理和指挥中心。因此,低碳经济[2]是商务区低碳实践链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作为第三产业高度集中区域,商务区聚集了大量的金融、服务、商业等办公机构和众多的公司总部。低碳产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低碳技术的创新,而且为发展低碳经济和提高生产力提供动力。
社会低碳表现为形式低碳,通过低碳空间规划来塑造紧凑的城市形态,促进适度混合的土地利用,提高交通效率、降低机动车交通需求,优化微气候促进街区和建筑的被动调节与节能,合理布局区域生态网络以实现有效固碳[3]。
区域空间形态的组织和优化不仅影响区域交通需求和交通效率,还影响区域微气候和生态碳汇,这些和区域低碳性有密切关系。在社会生活中,人类的行为也与温室气体的排放息息相关。公众的出行方式、消费方式和居住方式对社会的低碳化有重要影响。鼓励使用公共交通,提倡消费低碳产品,引导居住公共住宅,推动树立能源节约理念,是实现区域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为整个系统的输出端,排放低碳主要依靠碳汇建设和低碳技术来实现。低碳技术包括新能源配套技术、建筑节能技术、碳捕获技术、新型交通工具开发、清洁生产技术等。低碳技术的应用不仅有利于各个过程环节控制碳排放,还能加强系统终端碳汇的固碳能力,进而影响整个系统的低碳性。
2商务区低碳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商务区低碳性分析,遵循简明科学性原则、代表性与差异性原则、系统性与层次性原则、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原则、动态性与稳定性原则等原则,将商务区低碳性影响因素分为七个子系统,进而构建商务区低碳型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层为商务区低碳性评价,准备则层包括低碳能源、低碳规划、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及低碳技术,指标层则为具体的指标,见表1。
2.1低碳能源子系统能源作为整个商务区低碳系统的输入端,是影响商务区低碳性的重要因素。构建低碳能源系统需要合理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开发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4]不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加快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低碳和固碳技术的研发;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推进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以及碳收集与埋存技术的应用;建立以可再生能源、洁净煤、先进核能等为主体的可持续能源体系。
2.2低碳产业子系统低碳产业是指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实现清洁能源结构和高能源效率的产业。作为第三产业高度集中的区域,商务区内部的产业结构决定相较于工业等其本身已经具有一定的低碳优越性。为了达到商务区低碳发展的总体目标,服务业的发展也必须走低碳的道路。
2.3低碳规划子系统这里的低碳规划系统主要指低碳城市规划。研究表明城市形态结构与碳排放之间有着重要联系。通过对国内外低碳城市规划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分别从商务区整体功能分区规划、公共交通模式规划以及社区内部低碳规划三个层次遴选评价指标[5]。同时兼顾土地利用效率及生态碳汇规划对商务区低碳性的影响。
2.4低碳交通子系统交通领域的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在全社会中占有重要比重。面对不断恶化的气候和环境,交通运输领域必须转变发展方式。交通低碳化是商务区低碳实践的必要途径。低碳交通系统的评价是构成整个低碳商务区评价体系的重要部分。[6]在选择商务区交通系统的低碳评价指标时,除了直接从单位行程碳排放量量化低碳交通发展水平外,主要从各交通方式承担交通量占总交通量的比例来考察交通系统结构上的低碳性。
2.5低碳建筑子系统目前世界各国建筑能耗中排放的CO2约占全球排放总量的30%—40%。对于高楼林立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双高的商务区来说,建筑无疑是另一个碳排放大户。[7]建筑的低碳发展是商务区低碳实践的重要支撑。建筑的低碳化是指在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废弃物回收等建筑物的全生命周期,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这里从建筑全寿命周期各阶段选取主要指标进行商务区建筑低碳性的综合评价。
2.6低碳生活子系统虽然商务区主要功能是商务活动,但其行为主体始终是人。人们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陋习造成了不可低估的碳排放。因此,提倡低碳生活也是构建低碳商务区重要途径。低碳生活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作息时尽力减少耗用的能量,从而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低碳生活评价指标也是低碳商务区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2.7低碳技术子系统低碳技术的应用可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效从而为低碳发展提供支撑。低碳技术包括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等可以有效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低碳技术评价指标是构成低碳商务区评价系统的重要部分,这里仅选取几种与区域碳排放紧密相关的低碳技术指标对整个商务区低碳技术的发展水平进行描述。
3结语
随着城市低碳实践的深化,商务区的低碳构建和重组必将成为低碳发展的又一着力点。为了解决传统商务区碳依赖发展模式所带来的弊端,亟需一套科学、系统的低碳商务区评价指标体系,以便全面规划和系统考核低碳商务区的实践过程。利用层次分析法,结合影响商务区低碳性的各主要因素构建商务区低碳性综合评价体系,为商务区的低碳实践提供完善可靠的学科支持及评价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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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金融政策;低碳农业;信贷支持;低碳经济
低碳农业是在全球气候日益变暖的前提下,针对当前传统农业投资大、耗能高、污染严重等缺陷,从保护自然资源环境的角度提出来的。低碳经济是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方向,各国之间的竞争开始表现为低碳产业和低碳技术的竞争。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发展低碳农业的步伐刻不容缓。农业生产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源泉,同时碳素也是由于土壤圈转化而来的。低碳农业注重整体农业能耗和排放的降低,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保持农作物的多样性,实现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低碳农业还处在起步阶段,这就需要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的支持作用,为低碳农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1发展低碳农业的重要性
1.1发展低碳农业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减少温室效应的重要前提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话题。2007年,ipcc公布了全球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在1906年到2005年的100年时间里,世界的气温平均上升了0.74度。同时,随着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不断增多,大气温室气体的浓度不断上升。因此,发展低碳农业迫在眉睫。发展低碳农业,能够更好地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可以增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保护地球作出了巨大贡献、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1.2发展低碳农业是促进农业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基础
全球气候的变化给农作物的生长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和产出能力。同时,气候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粮食生产的稳定性。农业方面的相关专家认为:如果不采取措施,到2030年我国的粮食生产能力将会下降10%左右,如果到了21世纪中后期,玉米、水稻和小麦等粮食作物的产量将会下降37%。因此,我国更好的发展低碳农业,是解决粮食稳定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要想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大力发展低碳农业,推广先进的技能环保农业技术、创新能源技术,更好的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1.3发展低碳能力也是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党中央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当前,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农作物的农药残留问题,造成了农产品的污染,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农作物收获之后,很多农户焚烧秸秆,造成了大气的污染。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环境,同时也危害着农民的健康。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只有发展低碳农业,才能够改变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为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提供重要的保障。
2金融政策对低碳农业的信贷支持的现状
2.1金融机构对低碳农业的资金支持不充足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发展低碳农业的步伐刻不容缓。但是由于我国的低碳农业还处在起步阶段,这就需要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的支持作用,为低碳农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投入资金和技术匮乏,农村金融的服务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欠缺。另一方面,由于农业投资的风险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资助低碳农业的方面力度不大。政策性银行虽然加大了对低碳农业的投资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投资主体和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提升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但是,政策性银行在承担某项具体职能的时候,会受制于利益差别的影响,造成用于低碳农业的资金发生产业流动转移。这样就造成了政策性金融银行对低碳农业的资金和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低碳农业的稳定发展。
2.2我国的金融政策对低碳农业的融资体制过于保守,对投资产业的信心不足
我国的金融机构在对低碳农业的融资过程中,融资体制过于保守,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对低碳农业的发展前景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和认识
,对低碳农业的投资信心不足,从而导致了低碳农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融资困难的情况。这样一来,低碳农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就会缺乏先进技术和充足资金的支持,在发展的过程中会越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利于低碳农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的低碳经济也处在萌芽阶段,再加上低碳农业的风险性比较大,这就决定了商业银行对低碳农业的投资是很少的,阻碍了低碳农业的发展。
2.3低碳农业的利益回报不稳定,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不高
到目前为止,我国低碳农业还处在政府的投资阶段。由于低碳农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这一种非市场化行为,这样就不能有效地保证社会的投资者得到自己应有的那份回报和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资金对低碳农业的投资积极性就不高,投资融资的渠道也变得狭窄,从而严重制约了低碳农业投资的多元化和低碳农业的快速发展。
3强化金融政策对低碳农业的信贷支持
3.1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对低碳农业的支持力度
完善政府职能对低碳农业的支持力度,对低碳农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能源的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系。政府要积极建立健全能源法律体系,保障能源发展战略的有序运行和实施,进而确立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的法律地位。第一,要积极制定和修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更好的保护环境和缓解温室气体的排放奠定重要的基础;第二,积极制定与可再生资源和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激励和引导经济主体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资源;第三,政府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发展。其次,政府要完善奖惩制度,做到赏罚分明。积极鼓励经济主体和民众提高对低碳农业的支持力度,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严格的惩罚,形成对民众的法律约束;再次,政府要加快推进我国的能源体制改革,加快能源改革的步伐。积极建立有助于实现能源结构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积极推动当前我国可再生资源发展的体制建设,进而能够更好的培育稳定增长的可再生资源,实现政府职能对低碳农业的支持力度。
3.2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低碳农业的金融政策支持
首先,不断加强和完善关于低碳农业的技术创新和改造工作,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要从低碳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前景出发,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创新,更好地利用我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努力建立起由金融政策支持的促进低碳农业发展的金融长效机制。其次,要积极完善企业征信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在金融政策对低碳农业的信贷支持过程中,金融机构应该加强与低碳农业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积极监督和引导金融机构为低碳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改善节能环保领域的融资服务。再次,相关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金融理念,充分发挥我国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强对低碳农业投资的创新力度,降低低碳农业发展过程中的筹资成本。
3.3支持农业领域低碳技术的引进与开发,提高低碳领域的技术水平
在发展低碳农业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靠先进科学技术的保障。农业政策性金融要积极把金融信贷与低碳科技的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支持低碳农业发展过程中科技成果的推广,提高我国低碳农业发展的技术水平,大力推广低碳农业的科技成果。比如说;南京农业大学研究小组在河南成立了低碳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基地,对低碳农业进行了研制和开发。通过多年的努力,这个小组研发了应用生物质碳工程的转化技术,新型高质量肥料的研制开发,最终形成了规模的生产力,促进了低碳农业的发展步伐。
3.4大力支持农资行业发展,促进农业快速发展
党中央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当前,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农业在发展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就是来源于农作物化肥的使用和牲畜的粪便。例如,生产和使用氮肥产生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310倍,牲畜的粪便产生的二氧化碳是人的80倍。因此,低碳农业的金融性政策首先要加大对农资行业的投资力度。可以通过对牲畜粪便进行有机处理。比如可以推广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将牲畜的粪便以及生活垃圾制造成沼气,这样既可以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这种清洁能源,促进农业低碳化的快速发展。另外,还要加大金融机构对肥料改进的程度,国家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以及缓控释肥等,促进农业肥料利用率的提高,进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了低碳农业的快速发展。
3.5金融机构应该严格管理,突出重
点,加强对低碳农业的金融服务工作
首先,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技术改造和创新的支持。各个银行金融机构应该研究有关节能环保产业经济发展的特点,加快信贷管理和金融产品的制度创新,进而充分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创新的长效有机机制。国家的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科技产业重大项目的支持和投资力度;其次,建立低碳农业的贷款交易平台。贷款交易作为一种最新的银行业务,对经济战略的转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发展低碳农业的过程中,可以加大对低碳农业发展的贷款力度,实现银行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再次,实现金融机构外部监管框架和层次的宏观化。通过加强系统性、宏观性的监管框架,进而形成积极有序的同行业竞争态势,实现信贷工作的有序运行。
3.6积极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篇5
环保靠民众,更要靠政府,低碳发展也不例外。与过去工业文明时代政府的辅助角色不同的是,低碳经济条件下,政府的领导、指导与引导者的角色将更为突出和重要。
低碳发展的根本保障———政府调控。
(一)低碳发展政府调控的契约理论。
所谓契约,俗称合同、合约或者协议。契约是一个古老的法律概念,早在古罗马时代就有相当完备的契约制度。进入自由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后,霍布斯、卢梭等自然法学派都以社会契约论来解释国家的起源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阐述基本的国家设计理论,由此把契约观念推崇到了顶峰。他们将西方自然法和契约观念相结合,否定神权至上、君权神授,主张天赋人权、在民。认为政府(广义上的)是社会契约的产物,政府的权力来自于民众,民众通过让渡一部分权利给政府而与之达成契约,委托政府作为广大民众的代表来维护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这样可以避免因为民众各自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实施自力救济的混乱,又能集中广大民众的力量来解除个人力量不足时难以应对的尴尬。因此,政府应在人民授权的范围内活动。人民对政府的授权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宪法作为公民权利的保证书,其实是民众与政府之间所达成的契约表现形式。所以,政府(包括立法、司法、执法等等)应在宪法赋予的权力范围内行使权力。与此同时,民众需履行遵守法律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政府也须切实履行其职责,如果因政府未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职责,那么政府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基于契约的平等而来的,权利与义务相互统一。政府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与其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政府的职责就是为广大民众谋福利,维护公众的公共利益、保护公众的自由与权利。在环境问题上也是一样,环境问题产生之前,发展经济、保障民生是政府的主要责任。①但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恶化、资源枯竭严重威胁到广大民众的生存及发展。此时,保护环境与资源,让民众生活在舒适的环境中已经成为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政府理所当然应当承担起与之相对应的责任来。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遵循经济社会的低碳发展,成为政府管理的当然职能。
(二)低碳发展中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
公共物品或公共资源是相对于私人物品或私人资源而言的概念,通常认为私人物品或资源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和竞争性,这种排他性和竞争性决定了每个人只有通过购买才能消费某些物品。有市场交易行为就有价格,自发的价格来调节私人物品可以实现供求平衡,因此,在配置私人物品生产资源时,市场机制是有效率的。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在消费中既无排他性又无竞争性,这一特点决定了人们不用购买仍可以消费。因为人们不用购买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就不会进入市场交易。公共物品没有价格,考虑到企业追求利润的本质,生产者就不愿意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最终导致自由市场调控公共物品和资源失灵。既然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消费问题不能由市场上的个人决策来解决,就必须由政府承担提供公共物品的任务,并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引导市场提供或改善公共资源。这既是政府履行其职责,也是为了实现供求平衡。
低碳发展过程中的自然资源与环境一向被视为公共财产,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每个人对资源和环境的消费取决于它向社会提供的总量。虽然它的生产包含着失去生产其他产品的机会成本,但对其进行消费却没有机会成本。在许多情况下,个人不论付钱与否都可以对其进行消费。正是由于它们的公共物品的属性,使得资源被过度使用,二氧化碳排放量激增,温室效应加剧,环境被破坏,并造成生态失衡。
因此,政府执行经济职能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通过宏观经济政策手段,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最大化,从而实现低碳发展。
(三)市场调节“外部效应”的桎梏。
外部性是指一个行为人的生产或消费对其他行为人的生产或消费产生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不是通过市场交换发生的。其中正面的影响称为外部经济(正外部性),负面的影响称为外部不经济(负外部性)。就环境问题而言,外部性主要体现在生产或消费的外部不经济性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也不例外。例如某工厂(生产铝、钢材等产品的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能源、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和其他的污染物。由于这些污染物可能损害那些呼吸空气的人的身体健康或引起全球变暖,因此它就产生了负外部性。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详尽分析了消除此种负外部性的解决方法。他认为正是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背离现象的存在,使得国家有了干预此类产生负外部性的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他建议应根据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对排污者收税,以税收形式弥补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异,将污染的成本加到产品的价格中去,即实现外部成本的内部化。政府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方法,可以有效地矫正市场失灵带来的效率损失,通过经济手段从宏观上对市场进行干预,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纳什均衡理论的挑战。
纳什均衡,从实质上说,是一种非合作博弈状态,是指每个参与博弈的局中人如果均选择对自己最优的策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但这种选择的结果并不意味着博弈双方都达到了一个整体的最优状态。纳什均衡虽然由单个人的最优战略组成,但对集体来讲却不是最优的结果。在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冲突的情况下,各人追求利己行为而导致的最终结局是一个纳什均衡状态,也是对所有人都不利的结局。我们可以从纳什均衡理论中得出“看不见的手”这个原理的困境: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导致集体利益的不经济。
在市场经济中,对于高碳排放问题,如果政府不加以管制,按照“看不见的手”的原理,所有企业都会从利己的目的出发,采取不顾环境的策略,即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宁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也绝不会主动增加对减碳节能环保设备或措施的投资,从而最终使社会进入纳什均衡的状态,即非整体社会效益最优的状态———高二氧化碳的污染。可见,只有在政府加强高碳排放管制或对减碳或低碳排放者提供相应的补贴或激励机制,企业才会采取低碳排放的策略组合。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将获得与高碳排放同样的利润,但环境将得以改善,社会的总体效益将有所增加。
总之,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希望碳排放的自动减少和低碳经济的自动实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必须依赖政府从法律法规、政策环境、技术发展等方面加以强力推动,这就决定了低碳经济发展中政府调控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规范政府调控的路径选择。
政府调控一方面是低碳发展的有力保障,但另一方面,政府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称之为“经济人”,“经济人”的自利性导致其在制定和执行政策过程中仅考虑其部门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正如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指出的,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干预执法及决策失误是造成环境顽疾久治不愈的主要根源”。②因此,规范政府调控是保障低碳发展顺利进行的必然选择。其具体路径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低碳发展政府调控法治化。
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协调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确定各利益主体的相互关系。通过立法来规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低碳发展中的职责,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条重要经验。如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规定美国的联邦环保署、农业部、能源管理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分别负责清洁能源和安全相关的监管职责。目前我国涉及低碳发展的机构众多,如国家发改委,交通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农业部门等等,这些部门从各自利益出发来安排低碳发展,各自为政,协调不够。我国应通过立法把低碳发展的政府调控规范起来,一方面,应明确规定低碳发展中国家层面对各部门之间的统领和协调;另一方面还要针对各部门在低碳发展中的特点,有针对性的确立各部门的发展重点。如工业部门的低碳发展建设应从能源结构的清洁化、工业产业结构的优化、低碳技术水平的提高等几方面进行。以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为例,重点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等清洁能源,逐步减少高碳化石能源的使用。建筑部门的低碳发展建设要着力从设计、建造和使用等方面入手,减少碳排放量。交通部门的低碳发展重在制定措施保障绿色低碳出行,如广泛推广在市内搭乘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出行等。林业部门的低碳发展建设重点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等生态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努力增加森林碳汇,发挥生态系统吸收碳的能力。
另外,当前我国对低碳发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规划和政策当中,如我国2007年11月22日国务院制定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9年8月《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等。法律相对政策而言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我国相关法律设计应尽快把低碳发展纳入国家正式制度轨道中来。同时,在低碳发展法治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制定与执行并重,体现法律的实效性;坚持立足当前需要与关注长远发展并重,体现法律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才能将低碳理念名副其实地体现于社会发展理念之中。
(二)转变政府职能,运用积极的财税政策推动低碳发展。
要实现低碳发展的战略目标,在把握好政府调控的同时,必须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尽可能地调动企业、消费者等微观经济主体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积极性,将低碳市场机制建设与低碳政策机制建设有机结合。低碳市场机制包括碳交易机制、碳汇机制、碳金融机制、低碳生产与消费机制等方面。低碳政策机制包括碳预算机制、碳税机制、低碳产业准入机制等方面。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促进经济低碳化的政策正朝着多样化、综合化的方向演变,但财税政策仍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手段。发达国家低碳财税政策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促进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如旨在鼓励市场主体进行能效投资、节能技术研发、新能源投资的财政补贴;预算拨款、税收减免以及贷款贴息等措施;二类是抑制高碳生产、消费行为的财税政策,如旨在提高能源使用成本,鼓励节能降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能源税、碳税等手段。如2009年4月22日,英国财政大臣宣布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碳预算,这意味着英国政府的每项决策都将考虑碳的排放和吸收,还要相应考虑由此引起的财政收支。英国在全球第一次把碳预算纳入国家财政管理,以便更好地调控国民经济运行,有效实施碳减排。在我国,广大的专家学者也在呼吁,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低碳经济政策体系,特别是低碳财税政策体系,如增加低碳预算支出项目、开征碳税纳、实施税制“绿色化”改革、进行各种形式的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实行最严格的产业准入制度,充分发挥碳汇潜力,把国有企业作为低碳改革的先导以探寻我国企业低碳改革的新模式等等。
另外,还应将鼓励低碳生产与引导低碳消费相结合。鼓励企业加大低碳产品研发投入,当前可以试点推进低碳型家电、低碳型汽车生产,并将低碳技术普及到今后的建筑、交通设计理念之中,借此引导并提高居民环保意识、低碳意识,同时政府应加大对二者的财税补贴力度,尽快建立较良性的低碳生产和消费机制。③(三)确立政府低碳发展的责任机制。
前面已分析,政府调控是低碳发展的有力保障,然而,政府的经济人性质也需要对政府在低碳发展中的不利行为进行责任规制。首先政府官员应该承担政治责任,也就是建立低碳发展的政府官员考核体系,将低碳发展效益指标量化后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硬指标。如将能耗指标纳入各省市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任期内重要评价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生态责任。另外,对低碳发展不作为、乱作为的政府领导要追究责任并依法惩处。这样,各级政府才会对低碳发展理念在思想上予以重视、在行动上得以落实。另一方面,还应该在低碳发展过程中建立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无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无论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还是实行“议行合一”或类似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家,行政权与司法权都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依法都享有一定的职权和独立处理某类特定的事务的权力。虽然在不同制度,不同法系的国家,司法与行政的关系有很大的区别,但司法审查权力行使的目的应当在大致的方向上是一致的:即通过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行政机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④而且,对政府行政权力的限制也是现代法治的核心。目前我国对政府是否履行责任进行监督和追究的司法权限制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来进行的。为了实现在低碳发展过程中对行政权的限制,需要尽快扩大受案范围,目前政府把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司法审查范围之内。
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篇6
关键词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环保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物质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物质文明的发达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经济高速增长的所付出的有可能就是环境代价。尤其是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单位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要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一度成为某些地区的主要发展模式。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越发突出,绿色经济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低碳经济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值得各国加以探索和研究。因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来自法律和政策层面的保护和支持,故展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构建研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其低碳经济的长效化发展。
一、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意义
低碳经济被学界定义为可持续发展,有别于现有知识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是由低碳产业、技术、发展、生活等系统因素和形态构成的经济体系。低碳经济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作为基本条件,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成本是衡量低碳经济的重要指标。低碳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在于进一步维持生态平衡,提高现有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开发新能源,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全球低碳经济的核心发展内容集中在创新能源开发和使用技术、减少排放、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等内容上。通过低碳经济构建新的经济发展制度,转变人类经济发展观念具有积极现实意义。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大经济体,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及全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其实际意义和价值体现在下述几方面:第一,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当前我国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宏观层面加快了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带来高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主要消耗能源为煤炭,我国2013年煤消耗量达到近年来的峰值36亿万吨,虽然在2014年开始我国煤炭消耗量开始下降,但我国每创造100万美元GDP的能源消耗仍然是欧美发达国家2至5倍之多,在PM2.5等环境问题困扰下,加快发展低碳经济、降低污染能源消耗量已经成为必然之举,此举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关键。第二,有利于调整我国能源产业结构,我国能源战略长期依托于煤炭有其必然原因,我国可开采使用能源结构为煤多、气少、油缺,因为缺少油气也就使得我国主要消耗能源只能是煤炭为主,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近七成,而我国煤炭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落后。在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中,高能源消耗、重污染排放情况突出。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有助于我国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绿色经济发展环境和氛围,推动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第三,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存在结构不合理情况,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限制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整体来看我国产业比重依然为1∶5∶4,主导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依然是第二产业,工业主导的经济结构,自然容易导致高能源消耗问题。进一步倡导低碳经济有助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利于服务业做大做强,使我国产业结构处于持续优化调整状态下,实现产业结构的整合创新。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出口贸易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随着各国对于低碳经济的重视,碳排放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衡量指标,碳排放税也已经成为现实。为了维护我国固有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已经是当务之急。只有注重于国际规则,尽可能满足于国际化规则标准,才能树立起绿色经济意识,引导我国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全面打通国际化发展瓶颈,实现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协调同步发展。
二、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分析
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低碳经济发展更加需要法律作为保障。低碳经济源于技术创新,源自公众意识创新转变,更加源于政策和法律的不断优化完善。优化完善法律规制有利于维护绿色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助于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引导市场发生结构性转变,提升低碳新技术和产品的发展效率。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低碳领域的立法仍较为滞后,尚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具体而言阶段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足之处体现在下述几方面:
(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
低碳经济现已明确成为我国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但关于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整体法律体系完成程度不高。造成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中并没有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基本发展战略进行明确规定,其二是基本法当中也没有一部专门引导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同时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依然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可以说,法律体系完善程度不高直接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有效推进,导致法律制度对低碳经济所引导的产业结构调整规范作用下降。
(二)能源基本法缺位问题突出
能源开采、使用、管理等问题是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影响低碳经济持续推进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注重于能源领域的立法工作,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包括《电力法》、《煤炭法》等一系列的能源单行法律及各类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现有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在能源领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能源问题的越发突出,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激增,颁布实施一部能够系统综合调整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法显得非常必要。一方面,该法实施后能够解决现存的能源问题,处理现有能源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问题;另一方面,该法实施后有利于低碳经济的长效化、持续化推广,有助于规范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从法律层面对新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调整,利于单行法的制定和完善。
(三)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现行低碳经济相关法律细化程度不够,实际的司法可操作性不强,法律规定多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法条的约束性不强,难以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同时对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也缺乏必要的作用与价值。
(四)立法效率较低,法律规范存在滞后性
低碳经济概念自2003年被全球主要国家所认同和认可后,在欧盟部分国家开始通过征收碳排放税等方式,强制推行低碳经济的背景下,我国在低碳经济领域的立法效率尚较低,法律规范方面存在一定滞后性,不能起到科学指导低碳经济发展的作用。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贸易第一大出口国,低碳经济立法滞后,导致法律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的不对称,限制了经济健康发展。
(五)公众低碳经济法律意识不强
法律的价值体现在于其规范和引导上,通过法律的落实和法律体系的构成及应用,可以使公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不断强化,进而利于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我国当前公众低碳经济相关法律意识不强,没有形成一种普遍意识,进而也就限制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影响着低碳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体系构建研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情况下,低碳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决定着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对比我国应及时通过有效立法和执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一)立足国情,合理确定低碳经济立法原则
我国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的有序科学开展,建立在合理立法原则基础上。立法原则着重突出三个重点。首先是要符合中国基本国情,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均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依然较为严重。我国人均资源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环境的整体承载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和产业领域依旧过分依赖自然资源,能源消耗量大、污染问题突出。据此,我国在低碳立法方面必须充分结合自身国情,对于国外先进经验要取其精华不能简单照搬,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创新和不断优化。其次是要维护自身合法合理权益。在低碳立法方面,我们要充分维护自身核心权益,对发达国家有针对性的法律及政策,积极应用法律手段加以应对,提升我国法律体系的自我保护性,坚持逐步推进。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不能一撮而就,而是要充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国际环境变化,不断对法律体系加以创新和优化完善,使法律的价值作用最大化。
(二)推动低碳领域基本法的制定
总的来看,低碳经济法是实现低碳经济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和普遍适用的法律指导规范。在低碳经济法当中需要明确低碳经济的国家战略地位,提出环境保护、能源安全等领域的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同时颁布实施低碳经济法,并使该法成为各项单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的依据,推动立法的全面展开。
(三)强化在金融、环保、消费等领域立法实践
我国要在金融、环保等领域实现低碳经济的多元化立法,通过完善法律体系额方式不断为低碳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一方面,我国要加快低碳税征收前的调研工作,立足于本国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设立合理地低碳税征收标准,进而有效维护本国企业实际利益,同时推动社会低碳意识的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则是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于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使行政处罚的效能得到体现,建立法律屏障,确保低碳经济得到稳步推进。总的来看,只有切实从多元化入手、从细化科学化着力,才能使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实效性和专业性得到保证,使低碳经济能够在一个良好社会秩序和普遍意识环境下发展。
(四)积极引导强化公众意识
低碳经济持续发展,对公众的自身行为和意识要求标准就更高。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引导,进一步引导公众意识的转变,不断强化公众意识,进而使节能环保、低碳经济、绿色产业等价值观念和意识内容成为群体普遍意识,并在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中使低碳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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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篇7
关键词:低碳采购;绿色采购;环境管理;供应链;饭店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972(2010)06-0108-04
一、引言
企业采购的材料和产品在企业生产系统的各个阶段均会对降低环境冲击产生重要影响(全球环境管理倡议,GEMI,2001),故而企业环境管理的有效策略为将环境管理与采购管理结合起来以促进环境管理技术的传播,这是企业提高环境绩效(RobertHandfiel,StevenvWalton,etal,2002)及获得真正的竞争力(GEMI,2001)的有效途径。
尽管饭店采购从传统采购过渡到绿色采购已经经历了一场采购范式的革命,然而,现行的绿色采购由于仅仅关注所采购商品或服务在使用、加工、替代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而未能将诸如生产、运输、消费、(废弃物)分解等环节纳入管理范围,因而使采购管理缺乏系统性而难以真正全面满足饭店对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双重需求。这一问题的出现呼唤饭店环境管理的深化,并由此催生出一种更为先进的采购过程和模式的问世。2003年,英国提出了低碳经济,它为包括饭店业在内的诸多业态指明了一条新的企业绿色管理途径。近年来,国内外一些学者开始了低碳经济与低碳物流概念的讨论,这些讨论带给人们诸多启示,并进一步导致了最近(2010年上半年)一个崭新概念――饭店低碳采购管理的出炉。从理论上讲,低碳采购将开启新的饭店管理理念、文化、环境、过程,并将引发经营管理人员行为模式的变迁。
为进一步推进绿色饭店创建及绿色采购工作,厘清饭店低碳采购管理的概念、内涵、模式、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及实现途径等问题已经正当其时。饭店的低碳采购不仅是绿色采购的延伸,它更是一种管理和商业模式的创新。通过构建饭店低碳采购管理这一更为系统的绿色采购管理机制,既可降低饭店的总体采购成本,又可降低采购过程和供应链中的总体碳排放。有理由相信,这一新型的采购管理方式将成为未来饭店业采购的发展方向,同时,饭店低碳采购管理的普及将使饭店业真正获得一种可持续的、环境友好型的和资源节约型的经营之路。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已经涉猎有关饭店绿色采购问题的研究,并且在本领域已经有一些典型的研究成果问世。这些研究成果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然而,随着世界饭店业的快速发展,饭店绿色采购所依存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因此,有必要来评估及重新审视现行饭店绿色采购的现状及问题以便找到应对变化的对策。不仅如此,现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大都以国外的饭店业为研究对象,鲜见针对中国大陆饭店业的相关研究报道。对中国大陆饭店业的低碳采购管理进行探索性的研究,有利于饭店业实业界和学术界加深对这一新型采购管理模式的认知和理解,推动饭店低碳采购管理在国内的实施和普及,同时推动相关学术研究的繁荣。当然,中国饭店业的低碳采购管理的实践和研究对世界饭店业的低碳采购管理的实践和研究也将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饭店低碳采购管理
尽管已有学者就绿色采购和低碳饭店提出了不同的定义,并且已经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然而“饭店低碳采购管理”的定义直到2010年才由洪文艺提出。在他看来,“饭店低碳采购管理”要求饭店在采购设备、物资、食品时,既要关注商品的质量价格,又要关注所购商品在生产、运输、使用、加工、消费、降解等过程中的碳排放,在综合比较权衡中作出既有益于饭店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又有益于环境保护的选择。这一定义较好地把握了饭店低碳采购管理的核心内容,本文采用这一定义。
通过将饭店低碳采购管理与绿色采购管理进行概念对比,可以清晰地了解两者的差别。绿色采购管理在供应链管理中考虑环境因素并作出环境保护努力,有利于资源的再循环、再使用、材料的替代使用和废弃物的减少。当我们选择所关注的环境因素对两者进行比较时,会发现在低碳采购管理与绿色采购管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对于前者,各个环境因素均被考虑;而在后者,诸如生产、运输、消费及降解等因素并未涉及(见表1)。比较显示,低碳采购管理比绿色采购管理具有更高的系统性、生态性、技术性。
三、饭店低碳采购管理的模式
传统的饭店采购管理流程一般由5个步骤组成:制定采购计划;比较商品的价格和质量;选择采购方式;商品验收、入库和使用的动态管理;总结、修正并制定新的采购计划。“饭店低碳采购管理”的方法是:对应传统饭店采购管理的全过程,在每一个环节(步骤)上实施不同内容的“低碳干预”。即:考虑饭店的环境绩效和减碳目标;比较商品的碳排量;选择低碳排量的采购方式;对商品库存和使用的碳排放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对结果进行总结、调整和修正并制定新的低碳采购管理方案和目标(如图1所示)。干预的结果是:饭店通过自身的低碳采购努力达到减排的目的,并不断提高饭店的整体低碳管理能力和环境绩效,使饭店业为全社会的减排和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饭店低碳采购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必要性
(1)在气候、环境、能源、人口等世界性的问题不断加剧之时,国际饭店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注重环境意识、实施环境管理、实现饭店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共识。饭店低碳采购管理是深化饭店环境管理、实现饭店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中国的人均资源能源拥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消耗量却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又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环境问题和发展问题相互交织。传统的发展方式,不仅中国的国情不允许,全球的资源容量也难以承载。因此,饭店业有必要采用低碳采购来降低资源的利用以为国家的资源节约作出贡献。
(3)“全球环境管理倡议”通过研究发现,企业所采购的材料或产品对于企业产品生产系统的各个阶段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均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饭店企业为降低环境影响,有必要通过低碳采购来对材料和产品的采购流程加以干预。
(4)绿色采购的有效实施直接决定了供应链的整体绩效,通过绿色供应链管理,包括绿色采购管理可以使企业获得真正的竞争力。饭店低碳采购管理是对现行绿色采购管理流程的革命性再造,饭店企业对
自身真正竞争力的持续追求使得低碳采购成为必然。
2可行性
同传统的饭店采购比较,低碳采购管理具有“新颖性”、“生态性”、“经济性”、“政治性”、“文化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它本身具有很高的可行性。
(1)新颖性。低碳饭店及低碳采购管理均是新生事物,前者以饭店的资源节约性和环境保护性为特点,后者则表现为一种新的采购模式;前者是目标,后者是手段。全球低碳经济浪潮的兴起预示着低碳采购管理在低碳饭店创建的热潮中可能发挥重要的作用而获得较大的成功。
(2)生态性。饭店低碳采购管理最大的特点是低碳排放。饭店要么通过购买低碳材料、商品,要么鼓励提倡消费者的低碳消费行为来实现低碳排放。饭店低碳采购管理最直接的目标便是通过供应链干预来从源头上和全过程降低饭店运营中的碳排放,降低环境冲击。这一环境价值取向顺应了国内建设和谐社会、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的潮流,必将受到普遍的欢迎和重视并走向成功。
(3)文化性。饭店的生产经营是一种生产方式,饭店产品与服务的消费同时又是一种生活、消费方式,饭店的低碳采购管理涵盖了从生产到服务的各个环节。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饭店低碳采购管理实际上是在营造一种新的采购文化、管理文化、服务文化和消费文化。这一文化营造恰好契合了国家对新型旅游文化的弘扬,更具体地说,它是对中央政府于2009年大力提倡“低碳旅游方式”的一种管理响应。文化上的融通可以使饭店的采购部门借助政府对低碳消费文化底蕴的主导式夯实,消除或减少推行低碳采购管理的文化壁垒,培育饭店低碳消费的客源市场。
(4)经济性。采购是饭店运营和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同时也是非常关键的环节。饭店低碳采购管理瞄准所购买的产品在生产、运输、使用、消费等方面的经济性,这实际上有助于节约采购成本。降低能源消耗和浪费,有利于饭店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显然,这一经济性特点本身便可充分调动饭店业主从事低碳采购管理的积极性。
五、饭店低碳采购管理的实现途径
1政府创建低碳化的政策体制环境
低碳经济是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稳定平衡全球生态系统而提出的。人类是全球生态系统的调控者,具体到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往往是该地区生态系统的主要调控者。企业固然应当承担一定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然而,在环境体制尚未制定和完善以及各种环境机制尚未有效运行,特别是当饭店采购部门的经理认为环境管理的成本高(如认为循环使用意味着不经济等)的情形下,企业的环境行为特别依赖于政府环保政策的引导。当前,中国饭店业低碳化目标的实现,首先离不开包括饭店采购的低碳管理在内的饭店自身的低碳化管理。但仅有饭店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政府鼓励性、引导性政策的出台,公平、合理的协调机制的建立是实现饭店低碳化管理的不可或缺的政策体制环境因素。引导性政策可以使饭店企业明晰努力的方向,鼓励性政策可以激发和调动饭店企业实施环境管理、推行低碳采购管理的潜能和积极性,而合理的体制、机制则可以有效地协调各个阶层和部门实施低碳管理的社会责任。
2饭店业主及管理者树立低碳理念
高层领导的环境意识是企业绿色采购的动力。国外的实践表明,采购部门及采购经理已经在环境管理中发挥着比以往更为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讲,在没有强制性和奖励性措施的情况下,中国饭店企业主动实施低碳管理的可能性较小;而企业缺乏环境意识和低碳理念指导的低碳行为,可能会脱离可持续的发展轨迹和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因此,中国饭店业加强环境绩效、实施包括低碳采购在内的低碳管理的直接动力,往往来源于饭店业主和管理者所持有的低碳理念和他们对饭店环境绩效的不懈追求。
3选择专业化、集约化的低碳采购方式
由于单体饭店所占比例大,个体采购规模较小的原因,中国饭店传统的采购方式一般以购买式(临时性)采购、比较式采购、招标式采购等方式为主。前两种方式常使饭店采购方在市场交易中处于被动和劣势的状态,招标式采购一般只适用于四、五星级的饭店,更多的中小型饭店无论国营还是民营,一般不会采取开招标会的形式来进行采购。即使是招标式采购,也多以成本和质量为主要追求目标,对环境因素考虑得不多。低碳采购管理对饭店采购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其中,委托式采购、网络式采购、集团式采购等专业化、集约化的采购方式有利于饭店采购管理的低碳化,其中,委托式采购是指饭店将采购业务委托给专业的采购公司,并对采购公司提出低碳要求和低碳管理目标;在网络式采购中,饭店企业采用“绿色+资本+网络”这一低碳经济发展模式,通过“绿色”、“资本”、“网络”这三大抓手,可推进中国饭店业实现以环境与经济协同发展为导向的采购流程战略转型;集团式采购,无论是若干个单体饭店组成采购联盟或联合体,还是饭店集团或饭店管理集团的统一采购,均能以集团的优势来提出低碳管理的目标诉求,以达到提高饭店环境绩效的目的。
4从有关研究机构获得技术支持
尽管低碳理念在全球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但各领域、各行业有关低碳技术的研究正处在不断的探索和修正之中。专业技术往往依赖于专业机构的研究,饭店业只能从有关组织和研究机构那里获得专业的低碳技术支持。当前,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推出了在有关商品贴上“碳标签”的做法,中国的一些企业也已经开始了贴“碳标签”的尝试。但由于饭店采购的商品涉及的行业和品种特别繁多而且复杂,因此较为成熟的饭店采购管理的低碳技术,特别依赖于有关环境组织和饭店协会等机构的权威。
5提供低碳采购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保证
低碳采购管理对饭店采购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专业化的低碳采购管理人才必须做到:掌握丰富的低碳知识和生态学基本知识;有较强的环境意识、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和较高的环境责任感;有追求平衡的心态和工作技巧,即在追求饭店经济效益和环境绩效的平衡以及饭店整体和谐的大前提下,善于追求商品价格与质量的平衡,追求成本与效益的平衡,追求采购成本与服务质量的平衡,同时保持采购人员心理的平衡。只有同时具备了相应的知识、意识、伦理、道德、意志和情商的人才队伍才能为饭店低碳采购管理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和智力支撑。
六、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和自身的责任承担,已经不可能无视环境问题的存在。事实上,许多跨国公司都已经认识到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并开始将其付诸实施。同时,有关“低碳”的研究也正在成为国内外饭店业研究的热点。饭店环境管理应当注入低碳经济的理念,以推动绿色饭店的创建从理论到实践的双重转型升级;具体到饭店绿色采购,则是推动饭店低碳物流在更广的领域、更深的层次与上、下游企业的低碳管理进行有机的结合。
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篇8
关键词:低碳城市理论综述
全球气候变化涉及的水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等科学问题已越来越关注人类活动的影响,而碳排放成为影响全球气候增温的主要因数。国内外研究发现碳排放与城市化过程相交织,低碳城市遂成为遏制全球增温的首要选择。与此同时,在经历了300年的高速工业文明发展阶段后,全球正面临着气候变化和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外延增长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城市发展模式面临着转型的抉择。在此背景下,各国相继提出了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新概念。国内外学者对低碳城市的理论内涵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本文试图就研究低碳城市的发展理论,为抑制全球气候变暖贡献力量。
一、国外低碳城市发展理论相关研究
(一)低碳城市发展模式研究
英国政府认为,针对低碳城市建设,不同城市空间需有相应的规划应对和侧重,并分别从城镇中心,边缘中心、内城区、工业区、郊区县市、大型的新城市伸展区和聚集区、农村地区等7个方面做了详细阐述。
2004年日本政府与学者开始对低碳社会模式与途径进行研究,2007年2月颁布的《日本低碳社会模式及其可行性研究》,以日本2050年C02排放在1990年水平上降低70%为目标,提出了可供选择的低碳社会模式,并在2008年5月进一步提出《低碳社会规划行动方案》。日本低碳社会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即:减少碳排放;提倡节俭精神:与大自然和谐生存。
(二)低碳城市规划与实践研究
英国是低碳城市规划和实践的先行者,政府通过成立碳信托基金会,并依托碳信托基金会与能源节约基金会联合推动了英国的低碳城市项目。首批3个示范城市(布里斯托、利兹、曼彻斯特)在其提供的专家和技术支持下制定了全市范围的低碳城市规划。GlaeserandKahn(2008)对碳排放量与城市规模、土地开发密度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城市规模与碳排放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随着城市规模的增大,新增人口的人均碳排放量要高于存量人口:而土地开发密度与碳排放量存在较为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城市规划对土地利用的限制和约束越严格,居民生活的碳排放量水平越低。JennyCrawford和WillFrench(2008)探讨了英国空间规划与低碳目标之间的关系。其认为英国的规划系统对新技术的适应度和准备度是实现低碳未来的关键。抓住这个的关键才能形成将国家层面的自上而下的领导性优势和地方层面强调权利分散的灵活性优势结合起来的规划系统。
二、国内低碳城市发展理论相关研究
(一)内涵研究
付允、汪云林、李丁等认为,低碳城市就是通过在城市发展低碳经济,创新低碳技术,改变生活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城市的温室气体排放,彻底摆脱以往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的社会经济运行模式。形成结构优化、循环利用、节能高效的经济体系,形成健康、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最终实现城市的清洁发展、高效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夏堡认为,低碳城市就是在城市实行低碳经济,包括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一个良性的可持续的能源生态体系。胡鞍钢认为,在中国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低碳城市是重要的一个方面,包括低碳能源、提高燃气普及率、提高城市绿化率、提高废弃物处理率等方面的工作。
(二)特征和支撑体系研究
2009年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绿皮书中将低碳城市的特征概括为以下几点:经济性、安全性、系统性、动态性、区域性。同时《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绿皮书提出了低碳城市的基本支撑体系:1低碳城市的产业结构体系。实现工业向服务业的转变和重化工业化向高加工度化的转变,利于我国减少能源消费,发展低碳经济。2低碳城市的基础设施体系。需预先做好城市基础设施的总体规划,保证城市基础设施设计的低碳化。3低碳城市的消费支撑体系。为实现城市的低碳发展,人们要改变以往高消费、高浪费的生活方式。4低碳城市的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合理、正确的制度和政策,依托和整合现有政策体系及手段,确定低碳城市发展的长期目标,向社会大众表明政府联合全社会一起实现低排或零排放的决心。
(三)思想基础研究
李克欣认为,低碳城市是指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减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城市。指出“环境和学”是低碳城市建设的思想基础。
(四)发展模式研究
刘志林、戴亦欣、董长贵、齐哗等认为,低碳城市的发展模式应当包括以下内涵:1可持续发展的理念:2碳排放量增加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脱钩的目标:3对全球碳减排做出贡献;4低碳城市发展的核心在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五)实现途径研究
付允、汪云林、李丁等认为,应从基底低碳(能源发展低碳化)、结构低碳(经济发展低碳化)、方式低碳社会发展低碳化)和支撑低碳(技术发展的低碳化)来发展低碳城市。周国模认为,作为城市当中重要的设施、元素,建设城市森林与它大量的吸收城市二氧化碳是同步的,建设城市森林和建设低碳城市才能实现两全其美。仇保兴认为,我国正处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具备大规模建设生态城市的“后发优势”。如何建设低碳城市,从城市规划建设角度,至少可将低碳城市定义为低碳机动化城市交通模式、绿色建筑、低冲击开发模式与规划建设生态城市的四重奏。顾朝林、谭纵波、刘宛认为,低碳城市规划将成为碳减排的关键技术。
(六)评估标准体系研究
2010年3月19日,中国社科院公布了评估低碳城市的新标准体系,这是中国迄今首个最为完善的标准。该标准具体分为低碳生产力、低碳消费、低碳资源和低碳政策等4大类共12个相对指标,
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1篇9
随着气候变暖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应对气候变暖、有效减少碳排放也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议题。选择合适的减排机制,也是未来我国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一些西方工业化国家(特别是欧盟成员国)已经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降低本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以努力完成《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义务。在具体实践中,减少碳排放的主要手段可分为直接管制、碳税和碳交易三种类型。直接管制主要是通过政府制定和的部门规范及行政命令的形式来实现,是一种直接减排方式。简单地说,碳税是针对化石燃料(如石油、煤炭、天然气),以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为基准所征收的一种税种。碳交易则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碳税和碳交易则属于间接减排方式,它们主要是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来控制碳排放,同时,也为企业减排提供了相当大的灵活性和一定的经济刺激,取得了不错的实施效果,因而被国际社会广泛运用。
理论上来讲,在一个完善的市场机制下,碳交易和碳税都能够实现减排的目标。因为在理想状态下,碳交易机制中配额的价格是可以准确预测的,而碳税机制下的减排总量也是可预期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碳税往往会导致碳排放量的波动,而税率则保持相对平稳,与此相反,碳交易则往往会导致碳配额价格的波动,而碳排放量则保持相对稳定。碳交易机制与碳税机制两者相比,究竟哪一种更具优势?围绕这一问题,各国学者、立法者、科学家以至于社会大众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笔者试图从一些新的视角对这两种机制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重点考察这两种减排机制在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实践操作中的难易程度,对两者的利弊进行一个梳理,以便探寻符合中国国情的碳减排机制。
碳交易和碳税的比较分析
下文将在机制的合理性、成本的确定性、繁易程度、可操作性、有效性等几个方面对碳交易及碳税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以便厘清两者的优劣。
成本的确定性
与碳交易中灵活的碳价不同,碳税是对二氧化碳赋予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具有刚性特点,一般会保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并且还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微调,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也保持了相当程度的灵活性。碳税措施下的稳定性可以从国家碳税税率变化的周期中得到体现,1990年,芬兰开始实施碳税措施,该碳税税率指导直到1993年才因减排需要而有所提高;1992年,丹麦实施碳税政策,这一碳税税率维持了13年之久。碳税的相对稳定,可以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预估将来一段时间碳价的走势和合理控制企业的生产成本。碳税具有固定性和法律性,企业可以根据碳税制度,依照自身情况选择最优的减排路径。
碳交易的一个重要缺点就在于成本的不确定性。对于那些需要购买配额以履行减排任务的企业来说,配额的价格变动对其至关重要。在碳交易机制下,因为碳配额的供给和需求缺乏足够的弹性,造成配额价格波动幅度过大。例如,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州曾经进行过一个旨在控制大气污染的碳交易项目,但是,由于成本的不确定性,氧化氮的交易价格在2000年攀升到其原始价格的20倍以上,直接导致该项目以失败告终。欧盟碳交易体制(ETS)也发生了同样的问题,因为无偿分配的配额数量太大,导致配额的市场价格崩盘。2008年10月到2009年2月,在欧盟的碳交易体制(ETS)下,每吨二氧化碳中碳的价格的波动幅度是从9欧元到24欧元。在中国,碳交易市场还处于摸索阶段,深圳碳交易市场于2013年6月开启,7月碳单价约为35元/吨,而到9月下旬,碳价已经涨到90元/吨以上,波动幅度巨大。碳交易价格的大幅攀升会导致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涨,特别是能源价格的上涨,这也会导致社会公众对碳交易机制的不满。
繁易程度
碳税具有与生俱来的简单性,它针对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即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征收一定的税收。这种税收是一种“上游税收”,针对的是这些资源的提取和进口,其征税的对象也仅限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开发商和进口商。
碳交易更多的是采用“下游”的方式进行。根据剑桥能源研究会(CambridgeEnergyResearchAssociation)在2006年针对美国化石燃料市场的调查统计,石油和天然气的上游客户(主要指油井和天然气田以及燃油进口商)累计大约有一千五百家,而其下游客户(主要指石油和天然气的终端消费者,包括汽车、锅炉、电厂等)则数以百万计。想要将这数以百万计的终端消费者全部纳入碳交易体系之下,其工作难度及实施成本可想而知。
可操作性
碳税有助于市场把二氧化碳排放的社会成本计算在内,以此达到减排的目的。从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看,相比碳交易而言,碳税更易于实施。从时间进度上来说,碳税可以马上实施并速见成效,在这一点上碳税相比碳交易而言,具有巨大的优势。在其实施过程中,如果因为税率过高或者过低而引发问题,也可以比较灵活地对税率进行调节。同时,碳税的收入可以被用于资助可替代能源的研发计划,也可用于税务减免等,以此抵消碳税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碳交易机制下,变数则要多得多,特别是在配额的分配机制上,各方利益的博弈使得问题复杂化。有时候,为了保持配额价格的相对稳定,可能会对碳交易机制进行相应的调整,而这样就会进一步增加实际操作的复杂程度,也会降低碳交易机制的透明度。同时,碳交易往往会造成电力及家用燃料等能源价格的大幅波动,碳税则不会。因为碳税为企业提供了更明确的信息,有助于引导企业的投资决策,促使企业更加重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升级技术装备。碳税在实施过程中,更具有透明度,调整起来也更加容易。
实施效果
从这两种政策的实际实施效果来看,碳税和碳交易各有优势。在国际社会,相比碳交易而言,碳税的成功经验更令人信服。在碳税方面,已经开始实施了大量实践并已取得相当丰富的经验,例如对汽油等多个产品征收的税收。碳税最先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北欧国家实施,并从1992年起在欧盟一些国家得以推广。目前已经有奥地利、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德国、意大利、荷兰、挪威、瑞典、瑞士、英国、阿尔巴尼亚和捷克等国家开征碳税或气候变化相关税种。北美国家的一些地方政府(如美国科罗拉多州大学城圆石市、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也开征了类似碳税的税种。日本、新西兰以及法国等国家也在考虑开征碳税。发达国家实施碳税的绩效评估显示,它不仅可以起到减少碳排放、降低能源消耗的作用,而且在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开发与应用等方面也获得了积极效果。
碳税的有效性还体现在创收方面。碳税作为一种税收,无疑会带来收入。以美国为例,保守地来估算,如果对每吨碳征收10美元的税,每年的税收收入就是500亿美元。而《美国能源安全信托基金法》设想的是对每吨碳征收16.50美元,相应的碳税收入就会更多。这些收入可用于为新能源开发和更节能的交通工具的研发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因为这些研发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完全依靠民间投资是远远不够的。这些收入还可以用来资助那些碳封存和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例如公共交通和绿色建筑。从碳税收入中单独拿出部分资金以资助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一做法是非常正当的。
虽然从理论上来讲,如果所有的配额都经过拍卖,碳交易也可能创造出与碳税一样多的收入。但是,大多数国家的实践表明,有相当一部分配额是无偿分配的。例如,在欧盟,95%的配额都是无偿分配的。原因很明显:配额分配被政府当作是一种稀缺资源,用以回馈选民和资助者,对政府来说,这是一种崭新的而又无需任何投入就唾手可得的资源。如果配额大部分被无偿地分配,它所创造的收入就会远远少于碳税所创造的收入,这就会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资助研发新能源、碳封存及其他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更为严重的问题是,配额的无偿分配将影响到温室气体减排的实施效果。许多污染企业在申请配额时通常都会狮子大开口,其所获批的配额额度往往会远远超过其实际需要。无偿配额的泛滥无疑会影响到配额的市场交易价格。欧盟过去几年的实践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失败的例子,由于无偿配额泛滥,许多企业都无须减排,配额的市场价格暴跌,其后果就是欧盟无法达到《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减排目标。
碳交易与碳税的优劣比较
通过上述分析,结合国际及其他国家已有的碳交易和碳税的运行效果,我们可以就碳交易与碳税的机理及实践优劣势进行如下比较,见表1。
目前,以欧盟国家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都是碳交易的机制,随着国内和区域市场的扩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形成也极有可能。在这样的背景下,似乎碳交易成为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然而,国际趋势未必符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晚,市场机制的运行,特别是碳交易市场这一类拟制的市场机制的运行存在一定风险。加之,碳交易市场运行的原理多样且复杂,碳交易市场机制在我国的运行能否成形还存在疑问。这也恰好解释了为什么国家发改委2011年就宣布启动七省市的碳交易市场试点,而迄今为止统一的区域或全国市场仍未启动。
但相比而言,碳税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经济手段,对行政主体的能力提出了较多要求,却相对将市场的风险降到最小。我国尚处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的发展阶段,带有强制性的税收手段更符合现实国情,也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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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低碳经济的概念与内涵研究
对关键概念的清晰理解和明确定位是有效开展该领域研究的基本前提,但当前对于低碳经济的概念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有学者偏重于从资源与环境的角度进行定位,冯之浚等认为,低碳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其基本特征为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2].也有学者从环境影响、能源效率和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了总结,潘家华等认为,低碳经济是指在一定碳排放的约束下,碳生产力和人文发展均达到一定水平的一种经济形态,旨在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共同愿景,具有“低碳排放”“高碳生产力”和“阶段性特征”三个核心特征[3].还有部分学者以全面系统的观点对低碳经济进行了阐释,认为低碳经济具有如下三个主要特征:①综合性,即低碳经济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或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到经济、社会、环境系统的综合性问题;②战略性,即低碳经济要求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类生活方式进行一次全新变革,是人类调整自身活动、适应地球生态系统的长期的战略性选择,而非一时的权宜之计;③全球性,即全球气候系统是一个整体,气候变化的影响具有全球性,涉及人类共同的未来,超越国家的范围,任何一个国家都无力单独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低碳发展需要全球合作[4].对概念和地位的准确界定,明确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各自特点,将是未来研究中亟需解决的基础问题.这将使政府工作者、企业和民众形成对低碳经济的准确认识,在工作和生活中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低碳经济”,而不至于在诸多发展理念的名词中迷失方向,进而稳步推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经济结构及产业低碳研究
经济低碳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多数国内学者认为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国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是我国推进低碳发展的根本途径[5],所以众多的路径建议中都会将调整产业结构放在首要位置.庄贵阳认为,我国在重化工业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化阶段实现低碳发展的可能途径包括: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调整产业结构、遏制奢侈浪费、发挥碳汇潜力以及开展国际经济合作[6].也有部分学者针对当前将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的主流观点,提出不应只重视结构性减排,应同时关注传统产业内部的技术改进和创新,依靠技术进步和管理改进才能真正实现低碳经济.潘家华认为,中国要低碳化,靠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受当前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的约束,空间有限[7].李健、周慧对中国碳排放强度与产业结构的关联进行了分析,研究显示,不同省域产业结构与碳排放的关联特征并不相同,即我国各省域产业结构变动与碳排放之间不存在单一、精确的演变规律,因此,应尊重地方经济发展的异质性,统筹考虑各省域产业结构与碳排放之间不同的关联特征,制定适宜的低碳发展措施,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各地碳减排指标的量化分化等[8].除经济结构的低碳化研究外,关于低碳产业这一新领域的发展也有一些研究.蔡绍洪、和思鹏提出了能使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优化的新型产业组织模式循环产业集群模式,研究认为,该模式是在低碳经济背景下构建西部地区绿色增长极的最佳途径[9].卞继红从低碳经济的含义和特征出发,分析了低碳经济模式下我国产业集群存在的主要问题[10].李健、徐海成从产业低碳化、低碳技术产业化和低碳产业规模化角度出发,研究了低碳产业的特征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11].总体而言,关于低碳产业的研究目前尚处于理念构想阶段.
1.3能源低碳研究
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能源部门具有关键作用.史立山认为,构筑低碳经济体系,应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做好能源运行管理等方面着手,从法律、政策、技术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统筹协调[12].刘琦对中国新能源发展的研究认为,中国的清洁能源发展应统筹做好相关规划,大力发展可再生电力,有序开展核电建设,积极推进水电开发,进一步提高火电高效清洁化水平[13].陈柳钦认为,中国发展低碳能源的实现途径主要有: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重点加强建筑、交通两大消耗领域低碳能源利用;尽最大可能促进生物质能源的有效利用;全方位推进核能、风能和太阳能的安全利用等[14].张乃根从法学的角度指出,鉴于目前尚缺少有拘束力的国际技术转让协定,我国在后《京都议定书》时期,应根据国际惯例和国情,规制反竞争的专利许可做法;区分专利侵权与合理利用,保障专利技术的转让后续研发;制定太阳能和风能技术标准和相关专利许可规定;适当强制许可使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清洁能源技术专利;大力推进CDM项目开发,促进发达国家在我国转让清洁能源技术[15].刘卿等研究了中美清洁能源合作已取得的成绩及当前存在的政策及市场壁垒等问题[16].郑方能等提出制定清洁能源国际科技合作国家战略的构想,从顶层设计和具体设想两个层面阐述了加强清洁能源国际科技合作的若干建议[17].
1.4低碳城市研究
“低碳城市”应当包括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发展两个层面,中国的低碳城市建设不是后工业化的低碳发展,而是要探索一条工业化过程中的低碳发展模式[18].低碳城市作为新型城市发展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是简单的城市减排和能源增效,而是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作为其最终发展目标的[19].付允、汪云林、李丁提出基底低碳(能源发展低碳化)、结构低碳(经济发展低碳化)、方式低碳(社会发展低碳化)和支撑低碳(技术发展低碳化)等低碳城市发展路径[20].刘文玲、王灿认为,城市需要依据自身发展特征选择适宜的低碳发展模式,总结出现有低碳城市实践所遵循的四种发展模式,包括综合型“低碳社会”目标模式和低碳产业拉动、“低碳支撑产业”、示范型“以点带面”三种过渡模式[21].毕军从城市系统物质流的角度认为,低碳城市建设应包括能源低碳化、生产低碳化、消费低碳化和排放低碳化四个方面[22].城市规划视野中的低碳城市应具有如下特征:合适的规模、紧凑的形态、发展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能促进低碳技术和政策的实施[23].低碳城市规划的关键问题是,确立合理的低碳发展目标,根据城市发展阶段选择降低碳强度目标或总量控制目标;明确重点领域,应着重关注空间布局、产业、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五大领域;建立适当的保障机制,通过目标考核机制、市场机制和舆论引导,保证低碳规划的实施[24].张京祥认为,对于规划界既要充分重视低碳城市这个新的议题,积极探索低碳城市规划建设的实践,但也要超越“低碳城市”,不停留在片面强调“低碳城市”的层面,更应去建立更大、更综合的生态观、可持续的发展观,过于片面、应景式地强调“低碳城市”有可能会迷失方向,影响规划师更加理性、综合的思考[25].
1.5技术低碳及相关研究
低碳经济的发展所需要的科技支撑体系包括:知识研究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和技术传播系统、科技资金保障系统、科技监督与监测系统[26].我国低碳技术发展面临的三大问题:产业发展超前压缩了技术创新空间;低碳技术系统性发展差;成本和信息障碍[27].金涌等认为,科技创新推进CO2减排可以有以下方向:强化节能、优化工艺路线、优化替代产品、开发CO2捕集技术以进行利用和埋藏、发展CO2利用技术[28].学者们对于政府在低碳技术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了很多研究,具有较为一致的结论,即政府在低碳技术的创新、发展、扩散、转移中都具有关键作用.黄栋研究认为,我国促进低碳技术创新的政策要点为:发挥政府作用,综合运用相关政策工具;加强低碳技术平台建设与能力建设;注重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29].张发树、何建坤、刘滨运用博弈论方法,分别从企业层面和国家层面的角度建立相应的博弈模型,研究认为,虽然技术转移的实施主体是企业,但国家在低碳技术国际转移中起着关键作用[30].王靖宇等研究认为,政府对于低碳技术扩散的不同管理模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在单一领域的持续投入以及低碳技术国际合作是发展中国家促进低碳技术扩散的有效途径[31].朱翠华研究了政府在企业研发及使用低碳技术中的作用,认为政府必须在其中发挥先导性的作用,进行全面的低碳规划设计,通过政府干预使企业的低碳生产成为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最优选[32].在专业技术的低碳研究领域,已有部分学者开始触及.殷素红等以技术路线图的研究方法,界定了水泥产业的范围和边界,绘制了技术路线图边界范围链图,对水泥生产各环节的碳减排重要性进行了分级,并提出和分析了水泥产业低碳技术的市场需求和产业目标的各阶段重要性要素及排序[33].袁建华等分析了低碳经济时电设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对降低CO2排放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上海电气电站集团节能减排的战略举措[34].杨颖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经验和数据,针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设计、制造和运营过程的各个环节,提出相应的降耗和减排措施,阐明了低碳技术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广阔应用前景[35].周光海介绍了深圳地铁在列车车辆、工程车辆、车站空调和通风、电扶梯、车站屏蔽门、车站及区间照明等系统中所进行的低碳技术的应用与创新,指出在进行低碳技术的应用与创新过程中,要对各有关子系统进行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和建设,力求使整个轨道交通工程达到最佳的低碳状态[36].高富强等研究了陶瓷行业的节能减排,提出应采用先进烧成技术、循环技术等方法实现陶瓷行业的低碳化[37].技术进步是实现低碳发展的根本途径,没有技术进步,只会发生能耗转移而不会有实质性减少.产业竞争力的最终来源是核心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38].能源供应、工业生产、交通运输、CO2捕集利用等各部门内技术的深入研究都将是很有意义的方向.此外,在相关的政府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方面也将是该领域的重点课题.政府是低碳技术发展的推动者,在促进低碳技术开发与进步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与低碳技术发展相关的公共政策驱动机制及发展策略方面将大有可为.其中,对技术支撑体系的构建、培育和管理等将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1.6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研究
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涉及发展价值取向、组织形式、激励约束和发展手段与工具等要素[39].构建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关键在于创造一整套有利于低碳经济生存发展的制度,形成配套的制度环境和制度保障.应发挥国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调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使其成为市场调控者和服务者,创造低碳产品优势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低碳经营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法律环境.应充分发挥经济政策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引导作用[40].中国确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存在如下难点:经济结构的特征与刚性;中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定位;低碳技术研发不足;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成本很高[41].付允等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论证了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认为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是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以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42].刘鸿渊等以新自由主义的经济行为人为基本理论,从中观层面研究分析了低碳经济在异质性区域之间的生成条件和内在微观基础,提出了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区域之间以碳交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43].刘慧针对武汉市当前面临传统重工业结构依旧较明显、工业成为重能耗主体、产业结构亟待调整的现状,构建并分析了武汉市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路线图,从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四个方面给出相关建议[44].低碳经济的系统发展不仅取决于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也取决于中观层面的地方政府及微观层面的企业的生产行为与消费者行为,既与纵向层面的部门协调有关,也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横向的竞争合作有关.因此,未来的研究视角应从当前宏观层面的方式与形式转向微观的内在运行机理,在内容上应开展对城市或区域的实证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发展策略.
2讨论
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多维视角模型
对于一个极短的时间段内依靠资本深化进程和市场化改革快速崛起并因此而显著地取得工业化、城市化效果与良好减贫绩效的大国经济而言,其增长的包容性毋庸置疑。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份额由2002年的4.4%增加到2011年的10%以上,2011年中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已经超过20%,能力大了,中国的责任也就大了。但与此同时,这种经济显著增长绩效是与高碳经济发展方式密不可分的,面临着碳排放的巨大压力。因而节能减排、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快研发低碳技术、增加碳汇潜力、减少生态足迹阈值成为当务之急。国际与国内双重的压力使得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成为了最优选择,中国对于推动整个亚洲向低碳社会的转型起着领头羊的作用,这一模式的转变也会对中国自身的商业、文化以及政治领域产生深远影响。在此背景下,中国低碳经济发展需要置于横纵交叉形成的多维视角中进行剖解(图略)。首先,从横向来看,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沿着两种不同的路径展开:一种是经济行为主体的低碳发展路径,另一种是经济组织机构的低碳发展路径。在低碳经济发展多维视角模型中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处于核心带,低碳经济的建立主要取决于政府低碳改革的决心与支持、消费者的低碳意识和企业的低碳生产转型。在仔细梳理与剖析经济行为主体的低碳发展路径时,如果将异质型地方政府置于一个彼此横向相互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则不难发现,中国低碳经济发展不仅取决于异质型地方政府自身的行为导向,也和微观层面的企业生产行为和消费者的选择行为密切相关;与此同时,从中观层面来看,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在服从于宏观层面整个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硬约束下,也受到城市发展、城镇化步伐乃至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软约束影响。基于经济组织机构的低碳发展路径的分析来看,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非均衡性、产业结构的趋同与梯度差异并存性、资源禀赋条件的区域差异性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基础。城市、区域乃至国家层面的低碳经济发展均涉及到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大行为主体。尤其是在某一特定的区域内,政府的制度设计、政策支持体系,以及企业与消费者的行为方式对低碳经济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市场机制能够较好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经济中,政府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中有关激励与约束制度体系的构建尤为关键。一个比较理想的政府激励与约束制度体系所涵盖的内容既包括对从事低碳生产的企业、应用低碳技术的组织以及养成低碳消费行为的消费者等所给予的经济补偿,也包括对与此截然相反行为所给予的经济惩罚等。其次,从纵向来看,中国低碳经济发展受到三重约束条件的影响:资源禀赋差异性的约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带来的生产性要求以及人均收入水平跃升到特定阶段所导致的消费模式与消费结构的演变。故此,低碳经济的发展是指在一定的资源禀赋约束下,全新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对原有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的替代。由于存在着“锁定效应”,不管是城市或区域经济的发展,还是企业的生产组织行为或者消费者的行为模式等[5]46,均极有可能陷入高碳型发展模式、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的刚性约束中,从而难以产生纵向层面上的一致。因此,政府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财政与金融支持,为改变能源消费方式和生活消费方式提供合理化导引,为低碳经济发展的利益诉求建立法律保障体系等尤为迫切,以便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共同参与下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实现经济发展模式向“低碳”的转变。由是,中国的低碳经济发展处于一个纵横交错的多维发展格局中。
三重约束下低碳经济发展的外部激励机制构建
从上述低碳经济发展的多维视角模型中可以看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在纵向层面上受到三重约束,如果缺乏将企业生产低碳产品和消费者使用低碳产品所带来的内部成本外在化的激励机制,那么,低碳产品的生产及其消费将会面临弱市场需求甚至无市场需求的局面。为此,本文构建了三重约束下低碳经济发展外部激励的一个简单模型(见图2)。在此外部激励模型中,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涉及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行为选择和关系结构,其顺利实施依赖于各级地方政府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合作博弈,其最终效果则依赖于外部激励机制的协同作用。这种外部激励机制设计既包括宏观层面上中央政府的顶层制度创新设计,也包括中观层面上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制度创新设计,还包括微观层面上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与产业层面上的结构调整升级激励机制设计,以及社会层面上激励全体公众自发形成低碳消费理念的机制。(一)低碳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构成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传统的碳基技术使得社会经济技术系统形成了路径依赖,这种依赖一方面来自于建立在传统能源技术之上的技术锁定;另一方面是制度锁定。低碳技术创新就是一个通过技术范式的转变来实现对原有技术经济系统进行解锁的过程[6]38。开发和使用低碳技术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但受低碳技术研发(R&D)投入资金额度相对较大所导致的高风险、环保设施投入较大所带来的资产高度专用性的影响,企业如果通过减少产量或者增加环保投入来减少碳排放,就会压缩自己的利润空间,因此缺乏减少碳排放的积极性。由于从高碳生产转向低碳生产,需要企业在研发、固定资产等方面进行大量的资本投入,这种投入对于企业而言是一种沉没成本。如果企业低碳产品的早期市场需求不足,再加上生产前期缺乏规模效应、协同效应,生产成本难以下降。成本下降刚性与收益不确定性导致投资见效不明显,从而就会对企业产生一种负向激励效应。因此,构建低碳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二)制度创新激励机制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外部推力根据现代经济学理论,市场经济中的每个经济行为主体均存在着理性自利的一面,即每个人均会按自利最大化规则指导自己的行为。哈维茨(LeonidHurwicz)的机制设计理论则进一步表明,由于不同行为主体(例如委托人与人)的目标函数的非一致性,加上面临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更缺乏有效监管和约束措施,从而会出现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发生,最终造成不利(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如果说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政府也是一个追求经济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人的话,则在当前追求经济增长成为占优策略的情况下,其扮演的是委托人的角色,而企业和消费者扮演的是人角色。由于人和委托人的低碳行为目标函数往往很难达成一致性,造成人的低碳行为有可能偏离委托人的低碳发展目标函数,而且委托人往往难以观察到这种偏离。假设能设计出一种制度安排,使人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行为,正好与委托人低碳经济发展最大化目标函数值相吻合,这就是所谓的“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因此,在低碳经济发展中,作为委托人的政府,需要设计一种创新的制度安排,以使其所期望实现的利益与人从低碳经济发展中获取的利益实现有效“捆绑”,以激励人采取最有利于委托人的低碳行为模式。(三)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激励机制形成低碳经济发展的引力低碳经济发展方式必然要求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转型与升级,在此过程之中低碳经济发展得是否顺利,与城市或区域是否能形成低碳产业集群关系密切。然而低碳产业集群的形成,不仅取决于政府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法规等制度环境,也取决于集群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备程度与产业进入时滞的长短,还取决于解决区域产业集群内部因新技术、新能源以及新材料等的运用所带来的成本溢价问题时市场机制的公开性与透明度,但这并非一个单纯的市场自发过程所能够完成的。因此,政府的财政税收政策扶持需要围绕着推进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集群创新过程中的外溢性效应而展开,通过结构性减税促成集群产业价值链的规模效应达到实现成本降低的激励效应,以使低碳技术沿着产业价值链不断延伸,完成集群区域内低碳经济发展方式的快速转型。国外政府充分运用激励机制和政策鼓励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即是一个成功借鉴。当前国外新能源产业在迅猛增长的同时初步形成了一定产业规模集聚的态势,主要分布在美国、欧盟、日本、巴西等国家和地区。此外,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的新能源产业也形成了一定的产业发展规模。(四)低碳消费行为的激励机制对低碳经济发展起到了拉力作用低碳消费是一种以低碳为导向的共生型消费模式,引导和实现低碳消费是对低碳经济发展起到引擎和拉动作用的重要环节。消费者的低碳消费行为模式会对企业的低碳产品供给和低碳生产方式形成反馈型市场激励效应,从而促使企业尽快地从高碳生产方式向低碳生产方式转型。通过低碳消费模式的示范效应实现低碳消费后,低碳产品的消费市场一旦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企业侧重于加紧产品更新换代,从消费环节倒逼到生产环节,以实现整个链条的低碳化。
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性范文篇12
(一)缺乏完善的规划理论与方法支撑
目前,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虽然成为了客观上的硬性要求,但在执行相关工作的时候,因为没有确定的理论和方法,各个地区的低碳工作表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缺乏完善的规划理论与方法支撑,是比较重要的一项问题。[1]该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理论、方法、模型等基础性研究并不多见。在各种理论框架缺乏的基础上,获得的大量数据和信息,根本不知道该如何运用,解决措施的制定也比较杂乱,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可能会造成一些冲突现象,这对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而言,是非常不合理的。第二,现实当中的很多企业在低碳工作中,并没有将其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仅仅是在国家严查严打阶段,或者是国家出台优惠政策阶段,通过一些表象措施来获得经济上的支持,实际上没有对低碳交通产生太大的积极意义。第三,已经编制规划的地方或者是企业,无法通过实际行动来保证阶段性的工作成果。从开始到现在,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始终保持在原地,未有太大的转变,导致在规划工作中,遇到了很多的难点和阻碍。
(二)缺少国家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面对社会的碳排放量日益增大,低碳交通运输已经迫在眉睫。但是,由于在客观上和主观上缺少国家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因此在很多工作中,都没有取得太大的积极成果,由此导致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大打折扣。该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单一部门的低碳工作相对集中,客观上造成了忽视全局的问题。[2]我国交通运输方式多种多样,公路、水路、铁路、航空,都会造成较大的碳排放量,如果仅仅在单一部门开展低碳工作,那么就会影响总体上的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同时,在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时,由于单一部门已经取得成果,不能与这些低碳工作成果相互冲突,客观上为总体工作提供了较大的难题。第二,各种运输方式低碳发展、协调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并不明确,发展路线不清晰。从主观上来讲,现阶段比较重要的问题在于,低碳交通是人人都能够意识到的事情,但如何去规划,每一年获得怎样的目标,具体的发展路线,都没有确立,导致很多工作都未取得突破性的成效。因此,现阶段的碳排放量依然严重,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空气环境,都没有得到十足的改善。
(三)缺乏适应低碳技术与管理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设计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已经被商人视为第二地位,第一地位是经济收入。在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过程中,由于缺乏适应低碳技术与管理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设计,导致具体工作的落脚点无法确定,各个地区只能根据总体目标,设计一些具有试探性的措施,以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成果为标准,倘若成功则继续实施,倘若失败则停止落实。这种工作不仅耗时费力,同时还会影响国家的总体发展。缺乏适应低碳技术与管理创新的配套政策体系设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行政监管、法律法规等方面,都是刚刚起步的工作,未能够在客观上形成工作体系,工作效果不突出。第二,国内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较多,但是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并不充足,无法较好地引领国际合作,大环境上没有为国内的低碳工作提供帮助。
二、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的发展趋势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已经成为了十分重要的工作,且应在未来的几年内获得成就,否则将会遇到更多的难题。但由于碳排放量过大,一些简单的措施无法完成总体的进步。日后应在细节和大环境两个方面着手工作,以此巩固我国的交通运输规划,将低碳落实到实处,而不是仅仅作为一句口号。[4]
(一)绿色低碳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低碳交通运输规划发展趋势,应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应促使我国全面低碳。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应落实阶段性保障工作,防止碳排放量因某些问题再一次提升,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绿色低碳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是今后的重点工作。目前在交通运输方面的投入比较大,技术性的措施将作为日后绿色低碳的主要内容。笔者认为,在该体系的建设当中,日后可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要强化对低碳交通技术创新、低碳政策制度设计、低碳管理提升等方面关注,同时更加注重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特别是加大对水运、铁路等低碳运输方式的政策扶持力度,[5]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通过运输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绿色低碳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降低对能源资源的占用与生态环境的影响,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满足最大的交通运输服务需求,为实现绿色低碳经济的愿景目标提供有力支撑。[6]由此可见,绿色低碳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交通发展而言,都具有较大的积极意义,能够在未来持续减少碳排放量,促进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改善。
(二)注重加强低碳交通运输战略规划的理论基础与顶层设计
低碳交通运输规划过程中,应进一步开展规划的理论基础与顶层设计,促使具体的工作都朝着同一个目标努力,还要充分利用已经获得的低碳工作成果。目前的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低碳将会成为交通运输的重要衡量标准,加强理论基础与顶层设计,能够促使我国尽早步入低碳时代。不断深化对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并适时调整战略规划,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在不断优化交通运输服务供给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交通运输需求的合理引导与管理。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应注重规划理论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规划方法手段的创新、定量模型与软件的运用、规划的规范化管理与民主参与等,这些动向需要在低碳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与实践中予以格外关注。
(三)更加注重政府公共政策创新与市场机制运用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