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例(12篇)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1
1.1编制目的
使地震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指导思想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1.4工作原则
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和属地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1.5适用范围
处置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适用本预案。
2机构与职责
2.1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
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是我省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地震局。
2.2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是省人民政府处置我省地震灾害的现场指挥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2.3省地震局
省地震局负责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地震震情速报和灾情汇集,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3预警和预防
3.1监测与报告
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以及行业地震监测台网(站)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送;省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对全省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对未来震情趋势做出判断。
3.2预警预防行动
省地震局在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决策短期地震预报。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省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决策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
4应急响应
4.1地震灾害事件等级
地震灾害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至300人,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至50人,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2地震应急响应等级
地震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
Ⅰ级响应。省地震局测定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省界周边50公里内发生7.5级以上地震时,启动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省地震局测定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6.5-7.0级地震,或省界周边50公里内发生7.0-7.5级地震时,启动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省地震局测定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6.0-6.5级地震,或省界周边50公里内发生6.5-7.0级地震时,启动Ⅲ级响应。
Ⅳ级响应。省地震局测定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5.0-6.0级地震,或省界周边50公里内发生5.5-6.5级地震时,启动Ⅳ级响应。
4.3地震四级响应及基本程序
4.3.1Ⅰ级响应程序
省地震局立即将监测到的震情报告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并提出处置建议和意见。
灾区所在地地震部门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议。
灾区所在地各应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迅速组织救灾抢险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还未成立之前,先期到达灾区的应急工作队伍,在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灾区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了解震情和灾情,报告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省民政厅,同时通报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启动本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直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工作,直到省人民政府开始承担并履行职责为止。
省人民政府立即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实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并立即报告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成立省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直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当出现灾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等事态时,请求国务院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
4.3.2Ⅱ级响应程序
省地震局立即将监测到的震情报告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启动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和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中心,提出处置建议和意见,组织现场工作队赶赴灾区。
灾区所在地地震部门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议。
灾区所在地各应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迅速组织救灾抢险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还未成立之前,先期到达灾区的应急工作队伍,在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灾区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了解震情和灾情,报告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省民政厅,同时通报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启动本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直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工作,直到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承担并履行职责为止。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迅速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领导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成立省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省人民政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必要时派出工作小组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在接到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扩大应急时,直接领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4.3.3Ⅲ级响应程序
省地震局立即将监测到的震情报告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启动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和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中心,提出处置建议和意见,组织现场工作队赶赴灾区。
灾区所在地地震部门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议。
灾区所在地应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迅速组织救灾抢险人员赶赴现场。在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灾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了解震情和灾情,报告省、市人民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省民政厅。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直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工作,直到设区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承担并履行职责为止。
灾区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抗震救灾行动,迅速了解震情和灾情,报告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成立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当出现灾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等事态时,设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向省政府及地震主管部门请求扩大应急。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组织力量会同设区市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在接到设区市人民政府请求扩大应急时,视情启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领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视情做出响应。
4.3.4Ⅳ级响应程序
省地震局立即将监测到的震情报告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启动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和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中心,提出处置建议和意见,组织现场工作队赶赴灾区。
灾区所在地地震部门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议。
灾区所在地应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迅速组织救灾抢险人员赶赴现场。在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灾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本级地震应急预案,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抢险救灾行动。当出现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等事态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请求扩大应急。
灾区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和省民政厅。视情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在接到县(市、区)人民政府请求扩大应急时,视情启动设区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组织力量会同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派出工作小组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视情做出响应。
4.4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职责
4.4.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和武警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公安部门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
4.4.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队伍抢救伤员。
经贸、卫生部门和红十字会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4.4.3次生灾害处置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次生灾害,防止灾害的扩大。
4.4.4重要目标警卫
武警部队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4.5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4.6灾民转移安置
民政部门、灾区当地基层政府组织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配救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4.7交通运输
经贸、交通、铁路、民航部门组织力量恢复损坏的公路、水运、铁路、空港和有关设施;组织协调各种运输力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4.4.8物资供应
发展改革、经贸、民政、粮食、物资、供销、石油等部门组织调运粮食、食品等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4.9电力供应
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输、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保证灾区用电供应,并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4.10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建设部门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公共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4.4.11通信与信息
信息产业部门提供地震灾区应急频率资源,维护地震灾区空中电波秩序,保障无线应急通信安全。
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
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应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地震系统内各有关单位应迅速开通通信网络,采用一切快捷有效的通信手段传递信息。若震区公共通信系统中断,省地震局应协调通信主管部门启用应急机动通信,恢复与震区的通信联络。
4.4.12应急资金供应
财政部门做好省应急救灾资金及应急款项的准备和调拨工作。
民政部门做好省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确定保险责任,做好赔付资金的筹集工作。
4.4.13呼吁与接受外援
省红十字会:接受、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物资和资金。
4.4.14地震现场监测
省地震局: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和震区地震趋势判断,进行宏观烈度科学考查,协调震区与周边地区的震情监测工作。
4.4.15灾害损失评估
省地震局会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4.4.16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各类抢险救援队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要进行危险性评估,及时通知救援人员。在施救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
对处置的危险品要明确其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
4.5新闻报道
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地震宣传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相关消息。
广电部门负责对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行业管理,在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指导下完成相关重大宣传任务。
4.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条件:第一,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第二,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第三,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第四,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5震情灾情报告与公告
震区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上级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民政、公安、安全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省政府,并抄送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地震局和省民政厅。
省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报送省政府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省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负责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有关部门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6.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安排社会各界紧急救助,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省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安排社会各界紧急救助,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红十字总会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6.3理赔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负责及时理赔。
6.4调查总结
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由省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省政府。
7保障措施
7.1应急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等物资储备,建立装备动态数据库,明确有关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调用和征用等制度,确保随时调用。
7.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人员抢救队伍
社区志愿者队伍
当地民兵预备役部队
地方救援队
国家地震救援队
当地驻军部队
邻省地震救援队
工程抢险队伍
当地抢险队伍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邻省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社区志愿者队伍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消防部队
邻省特种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
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当地医院后备医疗队
附近军队医疗队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邻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队伍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省地震局和建设厅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中国地震局和建设部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邻省地震局和建设厅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7.3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要做好城市紧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在公共场所配置必需的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7.4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健全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即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基础数据库、应急救援技术系统,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科学研究。
8宣传、培训和演习
8.1公众宣传教育
8.1.1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各级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宣传工作方针,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和技能教育,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众震灾时的自救互救能力。
8.1.2向社会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
地震部门在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动员相关地区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
8.1.3社会宣传
各级政府应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和响应政府应急行为的积极性,增强民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自觉性和能力。
8.2培训
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各级地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上岗前培训,以及应急常识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8.3演习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按照预案,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和训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灾害处置方法。适时组织开展相关联动单位参加的有针对性的综合演练,提高各相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并根据演练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9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包括有感地震应急、平息地震谣言或误传、特殊时期应急戒备、台湾强地震影响。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1)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2)基础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3)地震避难场所:作为安置居民临时生活区或疏散人员的安全场所。
(4)生命线工程:城镇或区域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对于现代化经济和社会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震情、灾情:震情是指未来地震的活动情况和发展趋势。灾情是指破坏性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功能破坏的情况。
(6)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10.2预案管理
10.2.1预案制定
省直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制定与预案相衔接、配套的工作预案,报省地震局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本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10.2.2预案修订
为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省地震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及时对《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0.3监督检查与奖惩
10.3.1监督检查
省地震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10.3.2奖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10.4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省地震局负责解释。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规范我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和市政府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市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各县(区)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常态下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市安委会办公室。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市直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由消防支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省救援力量等组成。
2.2市安委会职责
市安委会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协调军分区、武警支队调集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3市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1)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编制和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方案,综合监督、指导各县(区)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5)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并加强相互配合。
(6)承担市政府、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工作。
2.4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1)工矿商贸领域(不含煤矿)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
(2)市工业局参与市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市属工业企业的应急工作。
(3)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工业局负责组织协调。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
(5)建筑工程、城市公用事业(含城市公交车辆、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
(6)道路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
(7)火灾和公众聚集场所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公安局及其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
(8)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机场公司负责组织协调。
(9)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
(10)农机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农机局会同市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协调。
(1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
(12)电力工程及供电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和救援由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
(13)通讯、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由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网通分公司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分别负责组织协调。
(14)应急救援的社会治安、群众转移、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指导。武警支队协助当地公安部门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和转移群众工作。
(15)军分区、武警支队根据市政府安排,组织人民和武警部队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抢险救灾援助等工作。
(16)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
(17)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机场公司负责组织协调。
(1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
(19)转移群众安置、善后处理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市民政局和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
(20)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由市气象局提供支持。
(21)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22)信息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导。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之需要,在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市安委会办公室掌握各类应急资源,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履行本部门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定、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与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做好与其他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的有关工作。并将各自预案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根据事故等级确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及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市政府领导为总指挥,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指挥,市、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省政府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或省安委会办公室。
(1)根据事故灾情、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组织、指挥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实施属地管理,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局面。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事故,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秩序。
(4)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拟写应急处置情况书面材料报市政府和市安委会。
(5)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拟写新闻统发稿或事故灾情公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由市、县(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向媒体和社会公布。
涉及多个领域、跨市级行政区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省安委会或省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各县(区)、各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可能突发的事故进行全天候监测。经常调查和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特别关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门,定期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重要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将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通报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市政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得到事故信息应及时分别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省属和中央企业发生事故在上报当地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省政府国资委、企业总部或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上报当地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市工业局。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当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根据《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越级上报,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安委会办公室。
市安委会办公室接到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转来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并及时反馈。
报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以书面报告为主,遇有特别紧急重大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补报文字材料,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报送进展情况。
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救援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的有关事项。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市政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如果涉及或影响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地、市政府;如果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可能影响到省外的,市政府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征求表态口径和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
3.2预警行动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接警中心设在市政府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依托各级、各部门值班信息报送机制,对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统一接警。各级、各部门设立安全生产事故接警处警中心。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情况特别严重时,建议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公告。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响应分级标准见7.1)由市政府及时上报国务院并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及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省政府、国务院、省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市政府或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时上报省政府并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当省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进行Ⅱ级响应行动时,市、县(区)人民政府全力以赴组织配合,进行救援,并及时向省政府及省安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市直有关部门进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区)人民政府决定。县(区)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政府启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1市直有关部门的响应
Ⅲ级及以上响应时,市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提出请求。根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1)发生工矿商贸领域(不含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2)发生建设工程、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市建设局按照相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3)发生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发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灾难,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机场公司按照《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5)发生水上交通等事故灾难,市交通局按照相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6)发生农机等事故灾难,市农机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7)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8)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灾难,市供电公司按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9)发生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方面事故灾难,市电信局、移动公司等相关单位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1.2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县(区)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各县(区)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事态严重的及时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6)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按照市安委会领导的要求,通知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和有关专家赶到现场组织协调指挥。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宜。
4.1.3特殊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政府领导和领导委托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到相应的指挥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或者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的事故灾难。
(2)特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灾难。
(3)社会影响特别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Ⅱ、Ⅲ级响应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县(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偶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市直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市工业局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在一些特殊领域或者涉及多个领域、跨县(区)行政区、影响严重的事故灾难时,市安委会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必要时,市安委会领导同志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协调指挥。
4.2.1市政府有关部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4.2.2市安委会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向市安委会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
(2)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6)指导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7)必要时通过市政府调集军分区、武警支队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各县(区)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县(区)级行政区、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市直有关部门提出并协调实施,影响特别重大的报市安委会或市政府决定。
4.4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市卫生局或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6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7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事故灾难发生地县(区)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相关县(区)政府向市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援,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有关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时,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我市以外的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4.9信息
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的指导下,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一般情况下,由各县区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县级安委会办公室会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事故灾难信息工作。各有关县(区)和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迅速拟定信息方案、确定内容,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
各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4.10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结束,报市政府或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由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结束,报省政府或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县(区)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委会办公室组织建立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机构和市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市直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市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辖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的要求,定期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如果当地长途通信线路中断,地方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抢修,确保应急指挥信息通畅。
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地或本领域所有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县(区)政府建立完善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市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民航、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各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救护机构的资源信息。
6.2.5物资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情况。
6.2.6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所需资金,主要由市、县(区)财政予以保障,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到足额保障,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抢险所需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6.2.7社会动员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市安委会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6.2.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负责提供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6.4.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6.4.3演习
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市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市直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机构组织演习结束后,形成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备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联合演习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6.5监督检查
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超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跨市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省政府领导同志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跨县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市政府领导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3
这次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刚才,各县区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讲得都非常好。会议还表彰了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围绕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急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市及5个县区、40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应急办为副处级建制,县区政府应急办全部为副科级建制,所有乡镇、街道均在党政办公室加挂应急办的牌子。不少市直部门、单位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职能科室,一些社区、学校、企业也成立了应急组织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事务。
(二)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目前有市级总体预案1件、专项预案30件、部门预案198件,县区总体预案5件、专项预案133件,乡镇(街道)、社区(村)、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全市7500多家企业都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市、县区政府每年都举办大型综合演练,各行各业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学校普遍开展了应急逃生疏散演练。
(三)应急救援队伍初具规模。目前全市已建立四大类应急队伍:一是综合应急队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成立了市应急救援支队和县区应急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也都成立了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应急队伍。二是专业应急队伍。以有关部门、单位为依托,建立了防汛抗旱、道路抢通、电力、通信保障、环境、危化品等多支专业应急队伍。三是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目前,市、县区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共有专家343名。四是应急志愿者队伍。主要依托团委、红十字会、大中专院校等各类群团社会组织,组建了若干应急志愿者队伍。
(四)应急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灾害性天气等信息,建立了预警预报信息机制。二是通过规范值班、初报、续报等制度,以及建立约谈、问责、每日报告等制度,完善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机制。三是通过在消防、防汛、海上救援、油区治安等领域加强油地合作,建立了应急救援区域联动机制。四是通过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市政府专项督查考核、对先进进行表彰等措施,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
(五)应急宣教培训深入开展。以四进”活动为载体,以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大力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增强了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同时,通过组织应急管理培训、将应急管理纳入党校教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应急意识和能力。
(六)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近年来,我市发生了一些突发事件,如去年的3.15”华泰集团垃圾场火灾、9.7”胜利三号作业平台滑桩、12.9”鲁东渔0293号海上遇险等事件,由于值班人员报告及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反应迅速,应对措施得力,都化险为夷,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另外,近年来,我市在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平台建设等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凝聚了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辛勤汗水。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从国际看,进入21世纪以后,虽然和平与发展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但仍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如9.11”等恐怖袭击事件、SARS、禽流感、海啸、地震等灾难,给人类造成了严重威胁。据统计,年全球发生7级以上地震20次,去年发生28次,今年1-3月份已发生了8次,特别是3月11日,日本发生9.0级大地震,引发海啸、核电站爆炸和核泄露事件,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至今仍余震不断。目前,世界各国都迅速行动,积极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美国、加拿大、意大利、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预警和应对体系,在减少突发事件危害和影响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从国内看,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件频发,灾害种类多、范围广、程度深、危害大,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一是自然灾害处于多发频发期。受全球大环境影响,近几年干旱、洪涝、台风、高温热浪、低温冷冻、雪灾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均不同程度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损失。比如,年,发生了南方部分地区低温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两次巨灾,年粮食主产区受旱程度、局部地区降雨强度、台风登陆比例、华北地区暴雪等均属历史罕见,年春季贵州、云南持续大旱,我国冬小麦主产区遭遇秋冬连旱,4.14”青海玉树地震、8.8”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等,都造成了严重损失。二是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现象屡禁不止,事故总量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去年,山西王家岭矿难、上海11.15”高层住宅楼特大火灾、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都造成了重大损失。三是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甲型H1N1、手足口病、禽流感等新型传染病防控任务十分繁重,部分传统传染病的防治形势也不容乐观。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现象时有发生。环境污染问题还比较严重,影响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这些问题,都是引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潜在威胁。四是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并存,不安定因素很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贵州翁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的发生,都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东突等势力的存在,也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很大威胁。网络也日益增多,刑事案件处在多发期,尤其是近年来,发生了多起杀害幼儿园师生案件,这种针对弱势群体的暴力刑事案件,影响恶劣,防范难度大。#p#分页标题#e#
从我市看,一是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自然灾害方面,近年来我市发生了低温冷冻、冰雹、暴雨、洪涝、干旱等多种自然灾害,灾情较为严重。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大量隐患,事故仍呈多发态势。公共卫生方面,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还很多,特别是随着我市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给疫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稳定方面,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仍然不少,维护稳定的任务比较繁重。二是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的地方。如: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协调体系还不够健全,综合预警和预先研判能力不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还不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管理、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等还需加强,等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规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防灾减灾不仅是一本经济帐”,也是一本政治帐”。成功应对突发事件,就可能把一场灾难转化为一次机遇,更加凝聚人心;如果应对失误,就会酿成更大的灾难,甚至会丢失民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绩效,已经成为考验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和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因此,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的高度,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切实把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好。
三、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十二五”及今年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和风险管理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专家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提高生命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综合管理,优化布局和方式,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建立应急教育培训体系;完善特大灾害国际救援机制。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环节如果出现问题,不仅直接影响领导决策和突发事件处置,而且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去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规范日常值班工作,加强夜间、公休日、节假日、敏感时期和应急状态下的值班工作。要建立完善值班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突发事件信息初报和续报、约谈、问责等各项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坚决防止瞒报、漏报、迟报问题。要积极配备先进适用的通信工具,县区政府应急办和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要尽快配备卫星电话。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引导大家爱岗敬业,用心工作,认真接好每一个电话,下好每一个通知,处理好每一项信息,做到快节奏、高效率、零失误。
(二)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各县区要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任务。要重点加强县区和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在所有村居、社区、学校、企业推行信息报告员制度,有条件的要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三)扎实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覆盖性。认真落实全省应急预案修编年”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成,上报省政府应急办,下一步,关键是抓好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油气管线事故等29项专项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市政府部门预案和县区政府总体预案要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各县区应急办要抓好县区专项预案和乡镇总体预案的修订、备案工作。村居、社区、学校、企业也都要编修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预案的管理,注重各类预案的衔接和配套,形成完整的预案体系。二是增强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定期开展不同类型、不同级别、不同规模的预案演练,特别要着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演练,达到以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大力推行应急预案手册化建设,一本预案编制一本实用手册,做到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应急救援队伍、通讯联络方式等都清楚明白。
(四)大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应急队伍建设。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继续抓好综合应急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四大类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市、县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和装备建设投入,提升队伍综合应急能力。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队伍要与民兵应急分队相结合,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和不少于60人的规模搞好建设。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专兼职综合应急队伍。二是抓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要按照社会与专业储备、政府与商业储备、实物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的统筹规划与布局,合理确定储备品种与规模。要建立市、县区应急资源数据库,对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要探索建立现代应急物流体系,完善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保障机制,实现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有序调拨。三是抓好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重点搞好防汛抗旱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加强城市新建工程抗震和防火管理,加强人口稠密区域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拓展公共场所和人防工程的应急避难功能。
(五)积极做好应急宣教培训工作。要创新应急管理宣教形式,抓住防灾减灾日、《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日、世界气象日等有利时机,深入推进应急管理进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四进”活动。今年5.12”防灾减灾日即将来临,各级特别是地震局等部门、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吸取日本在防震减灾中的经验教训,集中策划开展一系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抓好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搞好对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基层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努力提高应急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级政府应急办的业务骨干要带头走出去,组成宣讲队,深入基层,搞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认真学习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p#分页标题#e#
四、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应急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一,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及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把应急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逐步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财政投入。要继续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同时,要关心应急管理干部的成长进步,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4
应急管理自查报告范文(一)
我镇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下,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的思路,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机构网络和预案体系,做好统筹规划,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建立高效快捷运转机制。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了水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全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决定和部署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应对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镇党政办,负责镇应急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我镇还成立了地质灾害、重大动物疫情、地震、森林火灾、粮食、卫生、、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专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各类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各村明确专人为应急管理协管信息员。
2.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镇应急办深入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设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水南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和应急程序,完善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水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南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防洪抗旱工作预案及重点工程防洪抢险预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具操作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各村也制定了村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值守,整合资源,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强化应急值守机制,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初步形成了以镇党政办值班电话为主线,各村和镇直各有关单位值班单位为依托的应急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应急资源保障建设,根据整合资源、统一调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储备防汛抗旱、防火等应急专用物资。
4.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好隐患排查。社会矛盾纠纷是引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因,为了切实防控公共的发生,我镇针对重点工程土地征用拆迁、地质灾害治理、企业生产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指派镇村干部深入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建立了风险隐患台帐,制作了风险隐患分布图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了各类矛盾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及时落实解决整改及处置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问题好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条幅。广播等载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做到应急常识进村组、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共同正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注重加强对中小学生应急知识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应急防灾影像资料、专家授课、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应急知识和自我救助的理解与运用,通过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
6.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防化营等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抓好共青团等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青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等鼓掌哦。
7.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我镇有计划地聘请了专业人员,先后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重大动物疫情、道路安全,学校师生防震演练等各类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按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战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在演练中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全镇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组织开展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防火防灾应急疏散演练、抗洪救援演练、突发交通事故应急演练等各类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有效地提高了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战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及村级应急预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2.应急经费和后勤保障不足。
3.应急队伍建设好农村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全镇应急预案体系
进一步抓好全镇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实施工作。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和宣传,组织力量抓好预案的组织实施,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
2.进一步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镇应急管理的各类工作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骨干队伍、专业队伍(防化营)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健全救灾物资的储备制度。对一些重点部位、重点工作项目,建立完善预防和应急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3、进一步推进预测预警系统、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完善我镇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体系,对于一些可以预测的突发公共事件,逐步建立完善预测预警的工作体系。加快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以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为基础,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加强硬件系统与软件系统的同步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与技术体系的高度融合,提高信息平台的整体效益。
4.进一步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
做好我镇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并减少损失,保障公众合法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管理自查报告范文(二)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应急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完善应急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科学修编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对突发事件队伍教育和培训,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组织保障到位有力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成立了内江市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符民隆任组长,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吴景理,副局长姬文,局纪检组长王丽等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旅游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应急办主任由吴景理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分别负责现场救援、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置工作。各县(区)旅游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事故的情况汇报和施救等工作。
做到了组织、机构、人员的落实。局领导在突发事件中都能亲赴一线,判断形势,研究方案,确定决策,靠前指挥,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科学编制预案,狠抓落实
为确保我局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我市旅游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积极有效应对旅游行业突发性事件,根据市政府和省旅游局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我局制定了《内江市旅游系统应对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内江市涉外突发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可能会出现的突发群体性安全事件,制定了相应的处置应对措施,切实维护我市外事、旅游市场环境的安全、稳定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立健全突发应急事件应对制度
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及局领导接待日制。要求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声请坐、一杯茶水、一份满意。并严格按照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工作要求,实行开门接访、带案下访解决化解疑难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和预警制度。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预警信息,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对全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形势及时进行通报,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预防预警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萌芽状态。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的有效提高,为及时制订实施相关防范措施提供了准确依据。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我局在认真抓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是对全系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重点进行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和各项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班,领导带头,全员参加。通过经常性学习培训,接待和处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实际运用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扎实开展应急演练,针对常发突发公共事件,先后组织开展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积累了应急处置经验,提高了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了应急队伍综合素质。在处理违法案件和旅游、外事、侨务矛盾纠纷中,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该答复的及时答复,该查处的及时查处,有效避免了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
五、加强应急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性旅游安全事件发生,我局建立了领导带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同时,为确保信息畅通,我局向社会公布了应急值班电话号码和应急邮箱地址,并定时定期核对干部职工的电话号码,一旦遇到紧急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
六、认真排查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全市旅游系统围绕安全促生产、安全出效益的要求,紧紧抓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主线,坚持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以强化市场检查为主线,加强了旅游市场联合监管,着力解决旅游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章问题。先后与安监、消防、卫生、质监、交通等部门合作,采取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全市旅游行业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大了旅游安全管理力度,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确保了全市旅游安全工作取得了实效。
今年共组织、联合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检查70余人次、车辆40多台次,主要涉及旅游星级饭店12家、旅行社及分社23家、在元旦、清明、五一等小长假和春节、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庆期间,对全市涉旅单位安全生产进行了重点抽查。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旅游交通、星级饭店消防安全设施、景区(点)游乐设施等场地和部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截止目前,全市旅游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促进了全市旅游系统各企业的正常生产。
七、加强宣传工作,夯实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群众基础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5
(一)城市公共安全
不同学者对城市公共安全的分类不同,有从不同学科如:灾害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犯罪学几个不同学科视角的城市公共安全分类;也有从自然和社会两种角度来对城市公共安全进行研究;有人从城市安全的正面研究,同样也有人从反面研究,城市公共安全的反面笔者认为是城市的风险,城市风险、危机即城市安全的对立面。城市可能遭受的城市风险冲击可能是自然要素引起的,也有可能是非自然要素引起的,比如气象、洪水、地震、气象等灾害、变通运输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及社会安全事件,恐怖性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也有学者从这些视角切入研究城市公共安全。[1]
(二)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
机制,最早是指机器的构造和运作原理,大多在生物学、医学上使用,但是现在管理学、政治学类研究也开始了“机制”一词的广泛使用。在政治学、管理学类的研究中,机制指一个组织当中的部门内部设置及其运行结构、运行方式、运行动力等,部门间的结构元素、部门运行方式、部门权力及相互关系。
应急管理机制是国家政府应当建立的一种制度,在风险危机来临时,可以依照一定的方法应对风险和危机,比如事先预设风险监测机制以使城市加强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包括多种类、不同轻重程度的风险预计与监测,以最大程度的完善应对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但这种设想过于理想主义,假定我们在风险来临之前可以做所有的解决应对方案是不现实的。联合国国际减灾委员会认为应急管理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是为避免造成扩大伤害和二次伤害而采取的及时应对措施,同时应急措施要有益于后期的总结和灾后恢复重建。
二、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现状
2003年阿克苏市城市应急系统开始启用,2008年成立阿克苏市城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开始对阿克苏市应急办公室和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进行管理。阿克苏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原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3年6月联动中心机构改革,并入公安序列,仍由市人民政府管理,机构规格维持相当正处级不变。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与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业务工作和人员归口市公安局管理。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起阿克苏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阿克苏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阿克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三者工作职能。通过应急联动指挥系统进行各类报警案件、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安全保卫工作、抢险救灾的接报和处置工作。负责应急联动系统报警信息及公安系统情报信息、研判报告的处理。负责起草、审核涉及公安110业务工作的重要文件,研究公安110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起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2]
三、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等有效管理制度滞后不完善
国务院2006年出台《国家总体突发事件应对法》,同年底,新疆出台建设《新疆总体应急预案》的措施文件,2008年新疆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国家总体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措施》文件,十年来新疆地区、阿克苏市未出现有关于地方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陈旧的法律法规体系,无法适应新机制的发展,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应急联动中心应当及时关注的自身建设及发展问题。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管理科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立法落后问题急需重视,没有及时更新、补充法律法规影响部门机制运行,立法滞后会产生后续不良影响。
(二)应急预案演练存在低效能问题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机制运行实践中的重要部分,在编写应急预案后,应急管理部门硬蛋监督、管理好应急预案演练,以居安思危,在事件突然发生时可以做到有效应对和处理。在党中央提出完善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后,阿克苏市积极响应,纷纷出台各类应急管理、自然灾害类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是以实践方式检验应急预案编写成果。[3]
即使单位有应急预案,也不意味着有演练成效。阿克苏市财政局财政局应急预案演练机关动态,每年都有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但是连续三年都是数据恢复应急演练,三年都是模拟财政局系统突然断电或突然遭受信息危机,病毒侵入,数据损失,无法打开系统问题。几年来的病毒的攻击并未标注级别数量信息变化,直观表现出三年的应急预案演练都相差无几,从设备到技术、从部门应急效果和抵抗风险能力看未表现出较以往有提升;及时有应急预案的变化调整和进步,但三年来使用同一个模板的单位新闻,既看出了应急预案管理当中存在的缺陷,这是明显的懒惰懈怠问题,不加以改进只会让应急预案沦为一纸空文,应急演练变作每年填充政绩的标题。阿克苏市还提出了三年进行一次全市重大应急预案演练,但是近5年来的政府工作动态、政府新闻公开未有对此全市重大应急预案演练的工作动态和新闻报道,规划很好,但在实际工作上还是未达到预期完成的效果。
(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性差、协同社会机制不完善
城市志愿者队伍只在政府网站培训新闻中出现过,未曾参与任何实际演练。建立相应的社会参与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当中的社会力量也是政府能力的一种体现,政府没有能鼓励、培养好、充分利用好一批有效的社会资源、志愿者资源,是政府把握社会资源不力的表现,希望以后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能加强和别部门的演练和配合,鼓励和培养好一批社会志愿者人才,为大家所用。[4]
(四)缺乏社会及民众的有效回应
阿克苏市在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问题的处置上,公开程度地,民众无法及时知晓身边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管理事件,这点上剥夺了民众的知情权。作为一个阿克苏市公民,笔者及周边人士对阿克苏市应急联动管理机制都不甚了解,阿克苏市仅在每年的1月10日做公开日活动,接待本市其他部门部分领导及部分民众参观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现场为热心群众答疑解惑。但能有幸被挑选去参观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的幸运市民寥寥无几,还有其他想要了解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热心市民被拒之门外。此即为缺乏对公众的有效
回应,并且信息公开渠道不畅,市民无法了解身边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会有民众对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存在好奇和疑问,信息不公开、没有和群众互动交流,可能会给民众带来政府信息不公开、不与民众互动交流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对于非保密性的政府信息应当对民众公开,维护好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阿克苏市应急管理机制缺乏对公众的合利信息开放是现存的一大明显问题,值得我们研究关注。[5]
四、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领导层对应急法律法规更新完善意识不强
依据阿克苏市未来建成特大城市的发展规划,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更新完善也应朝着特大城市级别来制定,未有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阿克苏市的应急管理机制水平也是在原先层级上未有提升,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先行,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也会变得无序、混乱了。其中政府机构及领导人的立法意识是完善应急法律法规的重要影响原因,急需加强,补足阿克苏市在应急管理机制上的法律法规空缺。[6]
(二)应急管理预案实际演练制度管理不明确
阿克苏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每三年做出一次大型联合演练,但是实际工作中此项应急演练工作成果未公开,对此类研究较关注的学者有理由质疑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完成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近年来随着城市生产发展进步,生产总值不断提高,但同时生产中的安全风险也是随之增加的,为应对好阿克苏市生产发展安全问题,应当加强生产安全方面的应急演练,提升阿克苏市安全生产发展的应对能力。这也是阿克苏市建设安全生产、发展城市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三)缺乏有效的协同参与机制
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应急管理是阿克苏、新疆乃至全国的主流趋势,政府过分主导会造成明显行政资源浪费,应急管理相关各部门间的协同参与机制不完善对于阿克苏市应急管理机制整体来说也是一个不容置喙的重要问题。政府部门间协同参与机制缺失,没有一个部门能自己单打独斗解决应急管理、城市安全中的所有问题,这就需要各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及整合资源,而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暨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由于权限和职责问题,在应对危机时,没有权限安排统计部门的权利,因此部门间的联系不紧密,在真正应对城市公共危机是,资源调配和合理安排部分分工会影响阿克苏市应急联动的处置效率。应急联动不仅是将信息在阿克苏市应急联动中心和其他部门间动起来,应当让处置动作动起来,人员合作、物资调动动起来才是有效的政府部门间协同参与机制。[7]
除政府部门间的资源有效协调,对于社会志愿者、社区干部力量等社会资源未充分利用,会造成社会有效力量闲置,政府部门幅度负担,对于政府和民间组织民间力量的社会协同应对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事件必定是一种损失。阿克苏市政府的“十三五”应急管理工作规划当中提出了加强应急处置效率,加强综合性、专业性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协调调配,提升不同部门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的协同参与机制,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处置效率。
(四)与民众沟通、公开安全管理信息的意识不强
阿克苏市政府部门对应急管理、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较为欠缺,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应急联动中心对公众公开的信息过少。归根结底是政府未转变信息公开意识,虽然涉及安全管理但也不至于完全不公开,邻省广东应急管理部部长在2019年两会期间也走上广东人大为市民答疑解惑,向大家主动介绍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及管辖,涉及核心技术及机密管理部分内容应当保密,但是涉及民众的部分,应当让每一个公民有知情权。
阿克苏市负责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及领导班子应主动向民众公开非机密性信息、加强与民众的沟通交流,让公民们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城市安全情况,做到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的有效公开,还可以收集民众的有效意见和反馈,更真实的了解阿克苏市的具体城市安全、应急管理的情况,让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信息交流会对阿克苏市的应急管理工作起到正面帮助。
五、阿克苏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法律法规及制度完善
阿克苏市应根据自身的气候、地形地势,城市人口分布及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点,制定符合本地的应急法律法规制度,政府部门合理协调分工安排,以完善的法律,
合理的部门分工安排共同实现对阿克苏城市安全及应急管理的有效管理。法律是一个机制运行的重要根基,有规范、完整的法律,部门职能才能更好的运行,部门间的配合才能更无间,阿克苏市应急管理机制才能发展的更好。
(二)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加强演习演练
应急预案编写认真到位,但是虚假或懈怠应急预案演练会使得编写的应急预案毫无价值。阿克苏市许多市级单位为应付上级组织的应急演练十分草率,达不到真正应急演练以加强平时应对能力效果。有的单位甚至草草编写应急预案编,只写了成立管理小组,对于分工、职责以及应急预案具体操作步骤的缺失、不完善问题都是当前阿克苏市应急预案不规范管理带来的问题。完善阿克苏市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是风险来临前的可能性预演,不容忽视,必须重视。上海市一年至少开展上百次应急演练,广州开展的特色“双盲”应急预案演练也可以成为阿克苏市应急管理部门学习对象,借鉴他人成功之处完善自己的不足是一种有效学习。
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演练工作,体现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准备环节,在危机管理四阶段论(MPRR)中属于第一、二环节的结合,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不能只当做一般演练来看,在应急演练时的演练准备反应了真实应对准备的全面与否,应急演练时的应对也反应了真实应对应急事件的应对水平,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有利于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应急处置环节的漏洞和准备不足,可以帮助发现阿克苏市应急管理应用装备,物资及人手配备,应对方案上的问题,加以改正以便应对真实应急管理事件处置。
(三)加强各地方、部门的联动协调性
虽然现已设立新疆应急管理厅——常设性及管理机构,但实际阿克苏市各级政府都未全部设立专门的核心决策机构,无法承担预警和快速反应的职责。阿克苏市已成立应急管理局整合民政抗灾减灾、地震地质及气象灾害等多部门职能,在日后调配应急物资时有了自主权,但是在需要人员及其他帮助时还是要与其他部门加强联系,以保证在处理应急管理事件时做到迅速反应控制事态,迅速解决问题。建立紧密联系的阿克苏市各部门、单位的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协调机制。现阶段看来,公共危机有很强的“蝴蝶效应”,若出现突发事件必定会影响到社会各大领域,应当打破城市应急系统中部门分割、条块分治、多个指挥中心共存的现状。可以将公安、交通、民政、卫生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各个部门纳入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数据库,并将这些部门并入指挥网,联网运行,以加强阿克苏市各地方、部门的联动协调性。
完善市政府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充分利用阿克苏市应急联动系统资源,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和数据资源共用共享模式,统筹整合现有的应急管理系统,汇集各县(区)、各部门的应急数据资源,拓展完善市政府应急综合管理平台的应用功能,进一步推动市政府应急综合管理平台向县(区)、乡镇延伸、运用。阿克苏市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实现部门内、平台内应急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加强与市应急办、市直部门间的应急数据互动共用共享和应急业务工作流程衔接顺畅快捷,提升地方各部门在机制运行的协调性和相互关联性。
(四)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预警系统
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预测和防范风险,我们可以建立科学、
严密的预警信息搜集平台和风险评估系统。阿克苏市现有洪涝检测系统、城市空气环境检测系统已建立,但在应对城市应急灾害时,还是发挥效用较低。阿克苏市洪涝检测公布于与海绵城市配套使用,目标是在洪涝灾害发生时及时联动预警,并借助海绵城市系统解决市区洪涝灾害问题。但在阿克苏雨季时期,阿克苏市柳沙河堤路段、凤岭低洼路段,江南河堤路段,每年雨季依然洪涝。说明我们的风险预警系统与配套海绵城市系统还是不能够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在排水系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是,洪涝预警还应当对低洼路段进行提示,而不是光有监测系统就以为忤有了。除了台风季节、雨季的洪涝灾害预警之外,阿克苏市还应对城市公共卫生、交通环境、森林消防等信息进行预警监测,建立全面、完善的监测系统才是降低城市风险的最有力先行措施。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6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马政〔2005〕15号)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县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县区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方支持、参与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机制。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协调下,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规划、整合资源,将平时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4)依靠科技,提高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在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对于发生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总指挥分别由市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办公室、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总工会、马鞍山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等。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3)必要时,申请上级派出部队参加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修订和完善本应急预案。
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1)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2)市经委参与市属企业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市属企业的应急工作。
(3)建设工程、城市公用事业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其中,国家、省和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4)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5)道路交通、火灾、民用爆破器材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6)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7)铁路行车、铁路交通伤亡、铁路火灾、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
(8)渔业船舶、农机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农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9)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10)旅游事故应急救援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11)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由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12)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13)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
(14)应急通信保障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15)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指导。
(16)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协调,并为当地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7)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
(1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
(19)群众转移安置、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
(20)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由市经委负责组织协调。
(21)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由市气象局提供支持。
(22)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23)宣传报道、信息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
(24)马鞍山军分区、市武警支队根据有关地区、部门的请求,协调军队、指挥民兵力量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抢险、救治、救援和转移群众等工作。
(25)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日常工作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督查县区、各专业(或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2)编制、管理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县区、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准备工作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和信息的统计工作,建立和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队伍、专家、预案、技术装备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和信息网络;
(4)组织协调指挥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有关县区或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需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
(5)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习和交流以及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6)承担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专家组
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议;
(2)对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技术指导;
(3)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措施的技术咨询;
(4)参与制订、修订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库,制订监控方案和程序,进行风险分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当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事故隐患信息经核实后按程序应及时上报市政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必要时报省政府。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应当报告上级政府,其中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在2小时内按程序报市政府直至省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3.2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根据有关因素分析和趋势预测,有可能发生Ⅳ、Ⅲ、Ⅱ、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进行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信息需经授权部门批准。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及时向同级应急指挥机构通报监控信息,并及时采取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机构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发生一般(Ⅳ级)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县区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发生较大(Ⅲ级)事故及险情时,启动市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发生重大(Ⅱ级)事故及险情时,启动省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及险情时,在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
4.2Ⅰ、Ⅱ、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通报相关县区。
4.2.1应急决策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作出如下处置,其中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省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进行处置:
(1)对事发地县区政府提出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要求,责成市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向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
(4)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救援,必要时请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5)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赴事发地,现场指挥;
(6)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指令;
(7)落实国家、省、市领导有关指示,进一步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2.2指挥协调
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由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或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指挥长,负责研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组织人群疏散、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5)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4.2.3应急联动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按事故类别分别由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交通、气象等相关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增援队伍。
(2)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取证依据和资料。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人防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要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发展改革、财政、经贸等部门组成,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用于应急。
(8)应急通信组:由通信管理、信息产业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9)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1)新闻报道组:在市政府新闻办的指导和协调下,制订新闻报道方案,设立新闻发言人,适时向有关媒体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
(12)涉外工作组:由市外办(侨办)、台办、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涉及港澳台和外籍受灾人员的有关事宜,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的采访。
(13)特种应急组:由公安、环保等部门组成,负责化学事故、核与辐射、群体性突发事件。
4.2.4群众和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企业应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4.3信息
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下,根据授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对外工作。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经授权由市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对外。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工作。
4.4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协调建立统一的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会同通信部门利用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保证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环保等应急救援任务繁重的部门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6.2.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交通和铁路等单位提供运输保障。公安部门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交通或市政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6.2.4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并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各级医疗急救网络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
6.2.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6.2.6物资保障
各级政府负责常用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专项应急物资的储备。当事发地县区政府物资储备不足提出增援请求时,市发改委、市经委负责协调物资调运。
6.2.7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和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解决。
6.2.8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提供物质、资金以及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和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动员机制。
6.2.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积极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加强技术储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公众信息交流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要提供相关支持,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
6.4.2培训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专业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援人员的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6.4.3演习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地、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各地、各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演习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和有关部门。
7附则
7.1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有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名词术语的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以及对全省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范围包括:工矿商贸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工程等生产安全事故;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供电、供油、供水和供气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事故;通讯、信息网络安全生产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
7.3预案启动格式框架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来源;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现状;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级;单位或人及时间。
7.4新闻内容框架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国家、省、市领导的指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7.5应急结束宣布格式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伤亡和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成效及目前状况;宣布应急结束,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善后处置和恢复工作情况;单位或人及时间。
7.6应急机构联系方式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总值班室电话:0555—2476433
7.7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7
(1)加强体系建设。充分认识到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必须是在保障安全的大前提下才能称为科学的发展、健康的发展,建立全市建筑行业应急管理体系,成立应急指挥部,落实人员和岗位职责,确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思想、目标和各项基本措施,不断完善日常管理机制,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前做到提前部署、重点防范,督促行业企业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主动与各级部门沟通联络,确保重点部位24小时值守,信息渠道随时畅通。(2)建立预警机制。一方面是针对建筑施工特点和特殊季节,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并部署检查,利用短信群发系统向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做出预警,提醒尽早制定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分析全国范围各类典型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成因,对自身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通过汲取经验教训,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降低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几率。(3)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预案是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结合西安建筑行业实际状况,编制完善《西安市房屋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西安市建筑工地防汛应急预案》,《西安市建筑工地地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西安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救援预案》等一批可操作性强和真正具备实用性的预案。(4)开展救援演练。以“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为目标,调动企业力量,壮大和健全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将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应急救援演练作为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演练提高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自救互救能力,提升行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速度,增强各相关部门在应急事件处置中的协同作战能力。(5)发挥专家作用。从建筑工程专家库中选取15名长期从事行业相关工作的资深专家,聘请成立专家顾问组和应急检测队,参与制定突发事故后抢险救援方案、灾害损害评估和修复方案等,在多起事故处理中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是应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6)应急处置迅速。在建筑安全事故或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对事故区域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置,及时疏散受波及群众,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二次灾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如在“5.12”汶川地震事件造成多部塔吊受损的应急事件中,采取先论证后拆除的方式,避免了二次灾害发生;在“11.14”嘉天国际公寓爆炸事故和“5.6”轨道交通工程坍塌事故处理中,采取专家组评估论证方式,为事故处理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在“9.10”玄武大厦脚手架坍塌事故发生后,将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在全行业进行警示通报,提醒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存在问题
应急管理即要做到“急”,即应对及时,也要做到“预”,即提前预想,对比两方面要求,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虽基本达到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及时处置的要求,但在体系机制、预案编制、队伍建设、资源调配等事前准备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
2.1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亟待加强
从建设主管部门方面看,主要体现在个别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还不够健全完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细致,熟悉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稀缺,导致应急管理力量薄弱;有些受限于条件,还没有建立成体系化的应急信息平台,缺乏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技术储备不够,手段相对落后;有的尚未对应急资源进行有效管控和储备,应急培训、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开展力度达不到要求等。从施工企业方面看,很多把事故救援等同于应急管理,出了事故才想起抓救援,平时对应急管理基础工作不够重视,使得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资源储备不足,应急管理职责模糊不清,应对事故难以做到科学有效,甚至出现盲目施救导致事故负面影响扩大的情况。
2.2应急预案不完善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但目前存在着几方面问题:一是预案覆盖面不全。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虽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没有延伸到关键岗位,没有覆盖所有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二是应急预案质量不高,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情况还普遍存在;三是企业内部上下级预案不相衔接,企业预案与建设主管部门预案不相衔接;四是一些应急预案编制后便被束之高阁,没有进行宣传、培训,更没有通过演练验证预案是否真正可行。
2.3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进展缓慢
反映在各企业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参差不齐,缺少大型、特种救援装备,很多企业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投入力度不大,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人员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仍很突出,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决策、指挥手段落后的现象也还普遍存在。同时,政府也应更加重视对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激励措施和鼓励性政策支持。
3.建筑施工领域应急管理对策
3.1加强应急资源储备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针对建设领域施工特点,依托行业企业力量,以定期集训等形式切实提高救援队伍应急能力和战斗力,政府部门应全面系统的掌握各类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发生突发事件后,统一对行业应急救援资源进行调配。
3.2重视应急预案编制
随着工程建设发展,施工过程中面对的各类新情况也不断出现,应按照预案的功能与目标有针对性地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内涵,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考虑周全、及时补充,使应急预案更具应变性和实际操作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行业企业的统筹协调,确定预案编制标准,明确各级预案之间的相关性和一致性,逐步实现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相互衔接。
3.3建立应急经费补偿机制
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工作经费通过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助相结合等多种来源形式加以保障。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可对实施跨区域、跨行业、跨单位抢险救灾时所造成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损坏、损耗以及所付出的人力资源进行必要补偿补贴,以各项鼓励性措施提高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事件处置的积极性。
3.4加强应急管理相关培训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节假日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人员密集型场所和重大活动即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庙会、庆祝庆典、商贸洽谈、游园灯会等群体性社会活动期间各类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紧急事故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期,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批把关,全面细致地开展人员密集型场所以及重大活动举办场地安全检查,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快速反应的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三)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为处置本行政区域重大活动安全事故的主体。根据其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
(四)联动处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政府与驻地部队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l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设立全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武装部、建设局、环保局、工业经济促进局、交通局、气象局、局、邮政局、电力公司、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公安局。
2.1.1指挥部职责
负责研究部署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时掌握安全事故发展情况,组织实施抢险、调度和事后处置等工作。
2.1.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公安局负责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现场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调动公安警力参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财政局负责加强对安全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民政局负责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
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坍塌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军队参加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并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人员。
工业经济促进局负责调集和征用必要的物资和装备工作。
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
局负责收集由安全事故引发的各类信息,积极缓解和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避免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
交通局负责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运达。
建设局、环保局、电力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水、电、气等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邮政局、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确保应急指挥处置工作通信畅通。
2.1.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接受和办理各部门向指挥部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指挥部召开的应急管理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协调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故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等工作。
2.2其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人员密集型场所和举办重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节假日期间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收集、分析、整理和研究可能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1.2安全事故发生后,人员密集型场所和举办重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上报指挥部办公室,详细信息要于事发后1小时内报送;对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经指挥部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详细信息要于事发后2小时内报送。
3.1.3上报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危害程度、等级、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
3.1.4对于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信息与新闻报道
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3.3预警级别
依据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4预防预警行动
3.4.l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并按照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3.4.2指挥部办公室在确认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迅速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4.3当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时,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各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5预防支持系统
3.5.1加强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硬件建设,加大装备器材的研发和投入力度,提高节假日前和重大活动前的安检工作科技含量。广开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大型活动现场X光机、干扰仪和手持金属探测器等安检器材的配备。建立完善场馆电视监控和探测系统,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有机结合。
3.5.2人员密集型场所责任单位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配备与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保安等专业人员,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配备完好的应急广播、照明设施等。
3.5.3加强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和值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保卫和安检质量。
3.5.4在公安部门基层单位和各部门保卫人员广泛开展安全事故知识及个人技能培训,加强跨系统综合演练,提高值班和值勤人员单兵作战和现场处置能力。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Ⅰ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委书记、市长以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长任执行总指挥,组织指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重大安全事故(Ⅱ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组织指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较大安全事故(Ⅲ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应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安全事故主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故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指挥部办公室派人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一般安全事故(Ⅳ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应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安全事故主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制定方案和事件的具体指挥处置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基本应急
当确认安全事故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市相关单位和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2.2扩大应急
如果一般安全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测将要或已经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请指挥部领导,经批准后,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3社会动员
依据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社会动员的等级。在启动应急预案时,由市政府报请唐山市政府批准,制定社会动员方案,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公众事故信息,实施现场动员,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
4.3应急结束
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由指挥部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应急保障
5.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主要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信息报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指挥系统等。
5.2通信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以政务有线和无线专网为核心,整合社会公共网络资源,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
5.3抢险装备保障
根据自身应急救援业务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各种相关灾害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5.4应急队伍保障
5.4.1专业应急队伍
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队伍是基本的抢险救援队伍,是安全事故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
5.4.2社区和志愿者应急队伍
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城市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
5.4.3应急队伍调动
节假日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由各部门按照预案调动自己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原则,由指挥部统—协调调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5.4.4应急队伍演练
各类应急处置队伍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
5.5交通运输保障
由交通局负责,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快速顺畅的交通保障。
5.6医疗卫生保障
由卫生局负责,根据“分级救治”原则,分阶段(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组织实施救护。
5.7治安保障
由公安局和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打、砸、抢”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如现场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生,现场处置人员要紧急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灭火、排爆、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避免次生危害的出现。
5.8物资保障
工业经济促进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5.9资金保障
由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管理工作。按照“急事急办”原则,简化工作环节,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相关手续,确保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5.10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障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新晨
6、善后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现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
7.2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各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情况。同时,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重大活动主办单位或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保卫部门对安全负有重要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按规定程序申报,或申报未经批准而举行的重大活动并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9
市政府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今天。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市委书记、市长马光明同志就开好这次会议作了指示和安排,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前一阶段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下面,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近年来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政府保证公共平安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近年来。积极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努力减少灾害损失,控制疾病流行、处置事故灾难和社会平安事件等方面积累了许多珍贵经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应急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不时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建设,认真组织应急演练,有序开展应急宣传,应急管理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市应急委员会和18个专项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委员会和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二是以制定总体应急预案为龙头,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和修订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3个专业应急预案,建立了信息演讲、物资资金保证、预案后评估等制度和预案启动、预案演练、预测预防等机制。三是发明条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去年,酒钢公司围绕平安生产,进行了煤气管道泄露爆炸、炼铁炉爆炸等突发事件演练;市环保局进行了危险化学品泄露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市公安消防支队在人民商城进行了重特大火灾模拟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预案,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
市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效果,总的来说。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初步建立了一套分工明确、配套科学的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一些常见灾害、易发事件、多发事故的处置都编制了相应的预案,队伍和装备配置基本到位。110119122等多台合一,实现了资源整合、互补。市的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实际应对各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防范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卫生、农林等部门加强监测,严防重特大污染病的发生;处置事故灾害方面,安监部门及时制定了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为重特大平安事故的处置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各部门立足预防,落实措施,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将人员伤亡和财富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预防社会平安事故方面,公安等部门针对每一项重大活动都制定了相关预案,加强平安保证,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应急管理的要求不时提高,但是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市的应急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局部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的应急机构还不健全、运转不顺畅、职责不明确,应急运行机制和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少数单位领导存在着侥幸心理。二是预案体系建设不牢靠。局部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有的停留在文字上。一些预案未经演练和检验,存在着准备措施不充分、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队伍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规范和完善。三是预测、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有的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分析工作重视不够,危险源情况掌握得不够准确,信息不灵,难以有效防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多头指挥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四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工作相对单薄。有的部门应急资源的家底还不清晰,物资能源保证的能力建设有待于强化,有的部门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灾害,肯定影响救援工作的开展。五是预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预案演练、应急培训、宣传教育方面还没有走上正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群众自身的平安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比较缺乏,一些企业不同水平地存在违章操作、缺乏平安措施等现象。
二、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并把这项任务作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七大演讲强调指出: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这两年,省召开了两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徐守盛省长和陆武成副省长在两次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讲话指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国利民的大事,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大事。必需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建立和完善应急体系。保证公共平安的现实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我市的情况看,突发公共事件仍处于高发期。霜冻、沙尘暴等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给我市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市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性强,各种食品中毒和流行性污染病仍时有发生;各类平安生产、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较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到底就是要正确处置人与人、人与自然、国家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公共平安领域呈现的严峻形势,就是一种和睦谐因素;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得不到有效保证,就不是和谐社会。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需更加重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政府工作来说,就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行政能力包括了应急能力,特别是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的能力。如果我不能很好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一系列奋斗目标就无法实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政府的责任重于泰山。应急就是应”人民群众之“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是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打造“平安”内在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基本保证。除了要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重要的要提供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有公共平安作为保证。要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就要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全力打造“平安”可以说,加强应急管理就是维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促进经济发展,也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需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做好。
三、扎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全省会议精神。下一步,市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具体实施中要着重抓好七项工作。
横向到边”推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案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起点,第一项是坚持“纵向到底。也是市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预案分为全市性的总体应急预案、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镇街的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平安单项应急预案等六种,总体应急预案由市应急办编写,其他各类预案由相关部门、单位编写。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市到各部门、镇街、村(社区)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人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各有关部门、镇街要充分认识预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预案编制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工作。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总结和汲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预见性的有效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各类预案要明确应急工作的主体和职责,明确应急工作的顺序和措施,注意上下左右的呼应和衔接,做到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部门、镇街、军地、驻嘉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
整体推进,第二项是统一领导。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要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空虚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和加强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展开救援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注重专群结合,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公安、武警、部队和预备役民兵等在应急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确保应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推进专业组织和群众组织、志愿者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一个联动协调的应急网络。要加强应急队伍的演练、培训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人员专业技能。
多方协作,第三项是预防为主。加强应急工作的运行机制。预防是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方法。要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加强应急管理中的信息工作,信息报送要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好各类宣传载体在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基本原则,各部门、单位不只要落实好自己负责的各类预案,还要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今年计划布置2次预案演练,5月下旬进行宾馆重特大火灾事故预案演练,通过演练,锻炼各级指挥人员的组织指挥能力,提高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同作战能力,增强公安和企业消防队伍的灭火作战能力,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灾后善后工作措施。6月上旬进行公共场所重特大事故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公共场所突发平安事故的应对处置能力,保证在市举行的奥运火炬传送及庆典活动的平安顺利进行。
整合资源,第四项是依靠科技。加强应急保证体系建设。要加大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场所、技术系统和设施,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各部门要积极改善应急处置的技术水平和设施、装备,提高应急工作的有效性。要在摸清现有各类应急装备“底子”情况下,采取“联建”等方式,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要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须的重要物资的储藏、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衣物、饮用水等相关物资的调集和发放机制,以便及时、有序提供应急基本生活保证。5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应急物资技术装备情况的调查,摸清家底。
突出重点,第五项是加强基层。狠抓应急工作的单薄环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要着重加强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薄弱环节的应急管理工作。一要加强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村和社区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的组成局部,要针对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可操作的预案,构建村、社区级应急组织网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郊区办、城区办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能力是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形势发展对企业的肯定要求。市的重点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三要高度重视重要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重点部位,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做好这些重点部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10
年,按照省政府《关于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政办函[]148号)、《关于做好区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市政办发[]150号)文件要求,我区经过认真研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总指挥,各位副区长任副指挥,全区27个部门和23个乡镇、街办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面负责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工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担任,负责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总协调、总部署。年,鉴于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细化分解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成员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应急预案,建全工作体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规范全区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年9月,我区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分级负责、资源整合、平战结合”的工作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制定出台了《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8个《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项预案》。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规律,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提高行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组织体系、运行体制和保障制度,形成监测、预测、预报和快速反应的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有一个强有力的应对工作体系。
三、加强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工作机构
2.4乡镇街道机构
2.5专家组
2.6联络员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与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与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处置
3.2.2先期处置
3.2.3应急响应
3.2.4指挥与协调
3.2.5紧急状态
3.2.6应急结束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理
3.3.2社会救助
3.3.3调查评估
3.3.4恢复重建
3.4信息
4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4.2财力保障
4.3物资保障
4.4基本生活保障
4.3物资保障
4.4基本生活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4.6交通运输保障
4.7治安维护
4.8人员防护
4.9通信保障
4.10公共设施
4.11科技支撑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6附则
6.1预案管理
7附件
7.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标准(试行)》
7.2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
7.3专项应急预案构成图
7.4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7.5专项预案分指挥部一览表
7.6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市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__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7.1;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国家和省、州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分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镇、街道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以政府为核心,以军事机关为协助,军警民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应急预案体系
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见附件7.2。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专项应急预案构成见附件7.3。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各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目录见附件7.4。
(4)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经济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
(5)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各类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应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应急委员会是全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联合救援工作。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市人武部部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市政府副市长、市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按照业务分工和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市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外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应急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负责向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各专项应急预案、乡镇(街道)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均应设立相应的处理指挥机构,下设工作机构。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委员会建立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部,既作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又作为应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见附件7.5。
2.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本行政区各类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5专家组
市应急委员会建立专业人才库,各专项指挥部成立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6联络员
市应急委员会负责组建全市应急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在各类应急预案工作机构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指定两名联络员,主要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下传、反馈、落实和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应急时,相关部门须固定一名联络员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
3运行机制
市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应急工作所需,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市直(含驻敦省、州直)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及时整合有关资源,建立健全各预案快速反应系统;建立各乡镇(含乡镇所在地)应急中心,建设好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村屯及森工、矿山等重点企业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各应急中心的骨干作用,积极协调周边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7.6。
3.1预测与预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常规数据监测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与预警系统
依托__政务信息网及相关网络,以专家组和业务部门为支撑,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接收和处置各类应急信息。
3.1.2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特别严重级(Ⅰ),由单灾种引发多灾种,造成群死群伤、经济损失特别严重,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危害范围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严重级(Ⅱ),由单灾种引发多灾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较重级(Ⅲ),灾种单一,造成较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一般级(Ⅳ),灾种单一,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社会造成一般影响,危害范围不超出__市行政区域的事件。一至四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涉及到跨行政区域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和解除,须经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见附件7.6。
3.2.1信息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标准》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政府报告,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如需核实的信息,上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将核实后的信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级别或灾害种类、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整理、核实、报送、落实、通报、沟通和反馈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及时、准确、要素齐全地上报应急信息,迅速将省、州、市政府领导作出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及较大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应及时向州政府及外事部门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向市政府及外事部门报告。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在境外发生涉及__市公民和机构的突发事件,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按程序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突发公共事件,或者需要市政府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事发地政府的请求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市政府领导提出处置建议,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启动相关预案,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市政府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负责人、专家组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市直(含驻敦省、州直)单位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需要多个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先期处置并成立现成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紧急状态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市或者个别乡镇、街道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市政府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需要宣布乡镇、街道范围内部分村屯、社区进入紧急状态的,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3.2.6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任务终结。
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状态解除,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紧急状态终止的决定以及决定的宣布、公布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办理。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以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救助体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社会救助
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为主体,建立社会救助、救济、捐赠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救助。
3.3.3调查与评估
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向市政府作出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市政府报。
3.3.4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由市政府部门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跨行政区划的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信息;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
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通过市级和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信息。具体按照《__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4应急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保障
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各专项指挥机构为主体,建立并完善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矿山救护、森林消防、防洪抢险、环境监控、日遗化武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4.2财力保障
市政府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请市和州级财政适当给以支持。
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审批。
市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市经济局具体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商务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重点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公安、武警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8人员防护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
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市电信局、广电局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对于已建或拟建专用通信网的单位,应与电信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协商,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4.10公共设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1科技支撑
市科技局、教育局、科协等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借助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教学力量,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及投入力度,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市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重发挥企业在公共安全领域的研发作用。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5.2宣传和培训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印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通俗读本。宣传、教育、文体、广电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本地特点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制定,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
7附件
7.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州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自然灾害类
(一)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4.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5.多个乡镇发生特大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
3.多个乡镇、街道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重点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5.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和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6.多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一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
(二)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特大暴雨、大雪、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乡镇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城区一个或多个乡镇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相邻市发生的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雪崩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三)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
2.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2.发生在周边市区5.0级以上地震;
3.发生在周边地区7.0级以上地震(无人地区除外);
4.市内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四)地质灾害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3.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五)生物灾害
特别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在2个以上乡镇、街道病虫鼠草等有害生物暴发流行,或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乡镇、街道内发生,或在1个乡镇、街道内的2个以上村屯、社区发生,对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1.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2.新传入我市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六)森林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包括:
1、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火灾;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草原火灾;
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市政府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灾;
5.国内外大面积火场距我市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市森林草原构成严重威胁的火灾。
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包括:
1.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或连续燃烧120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草原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20__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或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草原火灾;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乡镇、街道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5.市外大面积火场距我市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市森林草原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二、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造成区域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乡镇、街道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6.多个乡镇、街道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市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8.市区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9.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10.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境内发生的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害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6.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大中乡镇、街道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7.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8.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事件需要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市区及重要乡镇、街道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5.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6.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环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因环境污染造成界河和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乡镇、街道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部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旅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6.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核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7.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一)公共卫生事件
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市区及乡镇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乡镇、街道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市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市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对部分城乡居民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周边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市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8.发生跨地区、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9.其他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在我市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市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乡镇、街道;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疑似病例;
4.霍乱在我市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街道,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乡镇、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市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乡镇、街道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
10.对1个乡镇、街道内2个以上村屯、社区造成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2.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3.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市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4.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动物疫情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和市区有10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在我省境内有20个以上县(市)发生或10个以上县(市)连片发生疫情;或在多个县(市)内呈多发态势;
2.口蹄疫在14日内,5个以上县(市)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重大动物疫情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和市区有2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市内有2个以上相邻县(市)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20个以上县(市)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的传入或其他疫病的发生;
5.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县(市),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发生染人的病例,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一)
特别重大包括:
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事件;
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6.学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越狱或者聚众劫狱事件;
9.出现全市范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
10.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对待的事件。
重大包括:
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
3.学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或因学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
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7.已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对待的事件。
(二)金融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影响全市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市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影响全市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县(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县(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三)涉外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一次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较大财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四)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市区及2个乡镇、街道所在地村屯、社区或在一定区域内多个村屯、社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超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在市区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2.在相邻乡镇、街道有2个以上乡镇、街道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3.在多个乡镇、街道内呈多发态势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1.市区或2个以上乡镇出现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状况;
2.市区或2个以上乡镇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五)恐怖袭击事件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航空器的;
4.劫持航空器、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6.袭击外国驻我市商务机构、国际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
7.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六)刑事案件
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3.在市内发生的劫持民用运输航空器等案件;
4.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0支以上的案件;
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案件;
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走私固体废物达100吨以上的案件;
7.制贩(海洛因、冰毒)20公斤以上案件;
8.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9.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
10.在我市境内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2.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0万元以上,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
3.有组织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
4.案值数额在20__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
5.因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的坑农案件;
6.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
7.重大制贩(海洛因、冰毒)案件;
8.涉及50人以上,或者偷渡人员较多,且有人员伤亡,在国际、国内造成一定影响的偷渡案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附2:
__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刘有林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洪日南市委副书记
苏景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何效义市政府副市长
马义武市政府副市长
王文学市政府副市长
王静慧市政府副市长
戴兆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金吉南市政府副市长
张旗威市政府副市长
宋文辉市人武部部长
徐永江市政府市长助理
张国凯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孟庆慧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占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玉生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洪雨市经济局局长
徐立君市教育局局长
张久鹏市民政局局长
齐宏市监察局局长
孟兆光市科技局局长
公海波市司法局局长
杨志坚市商务局局长
邹卫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淳市建设局局长
宗立福市房产局局长
徐树森市交通局局长
许斌市农业局局长
刘维义市水利局局长
张宝库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福财市牧业管理局局长
姜明学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史桂娟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局长
管玉华市卫生局局长
王玉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树满市人武部副部长
刘洪松市局局长
刘善发市人防办主任
田玉光市广播电视管理局局长
孙景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国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申延军市旅游局局长
吴庆良市气象局局长
傅默然市邮政局局长
唐永新银行业延边监管分局__办事处主任
韩春雨通信公司__分公司经理
吴志义市供电公司经理
祃安源市农电局局长祃
李希根市红十字会会长
苏循延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君市林业局副局长
关元波江南镇党委书记、镇长
柳库大石头镇党委书记
王亚平黄泥河镇党委书记
杨伟有官地镇党委书记
宁欣沙河沿镇党委书记、镇长
金建新额穆镇党委书记、镇长
卢仕洲贤儒镇党委书记
吕立国雁鸣湖镇党委书记、镇长
刘兆华秋梨沟镇党委书记
王凤林江源镇党委书记
曹士忠大蒲柴河镇党委书记
程德辉黑石乡党委书记
王海军大桥乡党委书记
王启立翰章乡党
委书记
孙延富红石乡党委书记
毛廷兴青沟子乡党委书记
刘朋林渤海街党工委书记
刘伟胜利街党工委书记
隋凤贤民主街党工委书记
路景林丹江街党工委书记
赵红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主任:张国凯(兼)
副主任:孟庆慧(兼)
杨树满(兼)
市政工程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篇12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内函[2005]4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0号),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大面积停电是指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对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分为Ⅰ级和Ⅱ级两个状态等级:
Ⅰ级电网事故: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造成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因发生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导致全市地方发电企业发电机组60%以上停机,对全市电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Ⅱ级电网事故: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造成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导致全市地方发电企业发电机组40%以上、60%以下停机。
2、本预案用于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下,规范各相关县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保证重点,减少危害。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协调小组)及其职责。应急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委分管副主任、**电力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林业局、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经委负责,主要包括: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执行应急协调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市经委:负责应急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运,以及必要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
2.市发改委: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4.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5.市交通局:负责发电燃料、抢险物资、必要生产资料等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6.市建设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燃气、公交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7.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灾害消息,查处因森林火灾引起的重点林区内电力设施破坏的森林案件。
8.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救援与抢险、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部门的工作经费。
(三)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除Ⅰ级、Ⅱ级电网事故外,其他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事故所在地应急协调指挥机构负责协调指挥,并接受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
(四)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和重要用户的职责
1.**电力局。市电力调度中心是电网事故处置的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电网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电网黑启动方案》、《**电网城区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电网500KV变电所防全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电网网络机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按照事故处置预案、调度规程等,指挥电网事故处置,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故范围,努力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县(区)主城区及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执行上一级电网调度指令;组织电网系统各单位做好输变电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置。
2.地方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事故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电力调度指令,配合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重要用户。负责本单位应急保安电源的配备和事故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事件报告
1.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市电力调度中心应立即向市经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2.市经委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对发生可能产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的,应及时通报市新闻办。
3.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分管副市长立即召集应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宣布启动本预案。
4.发生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和按规定需要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的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市有关部门应及时向省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需要向省政府报告的,市有关部门应及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负责上报。
(二)信息。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使公众对停电事件及处置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1.市经委应会同市新闻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及时通报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应对措施和公众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要及时向公众通报信息。
2.各有关地方政府要组织力量,宣传、教育群众,防止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坚决打击趁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处置。当电网或电厂发生重特大事故,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市电力调度中心应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离事故区,控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主网安全和非事故区电网正常供电。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电力调度中心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市电力调度中心负责协调电网、地方发电企业、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县(区)主城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各地方发电企业应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各电力用户的用电。
——停电区域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2.社会应急。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后,应急协调小组应迅速指挥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储备物资;有关成员单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设备。受影响或波及的各有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机场、铁路、港口、车站、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单位、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钢铁等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重要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电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公安部门要加强停电区域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出现交通混乱,维护正常秩序。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经贸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保证居民停电期间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四)应急结束。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市经委根据电网事故的处置和恢复程度向应急协调小组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由应急协调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结束。
1.市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主网恢复联网,主要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地方发电企业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县(区)主城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主要地方发电企业、重要输变设备故障已被隔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不构成严重威胁;
4.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5.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四、后期处理
(一)事故调查。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编写调查报告。
(二)改进措施。电力企业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生产、科研等部门研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各相关地区、部门应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处置体系。
(三)补偿理赔。对在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资、财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有关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及时做好被保险人的理赔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的研究,加大电网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建立健全电网安全应急技术平台,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技术保障体系数。
(二)装备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应积极利用现有装备,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三)人员保障。电力企业应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抢修维护、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市经委、**电力局等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
(四)其他保障。应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六、附则
(一)市经委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