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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例(12篇)

来源:其他 时间:2024-03-26 手机浏览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篇1

关键词:县域经济金融生态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变革,县域经济作为我国基本行政单元和经济单元,在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进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对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特点

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仿生概念,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对金融环境的形象描述,通常指支持金融正常运行的一系列外部基础性条件或因素,如包括制度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条件。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不仅具有整体金融生态环境的共性,还具有其独特性:一是金融体系的单一性。县域金融机构体系中,通常国有金融机构占绝对地位,金融机构单一化。融资渠道狭窄,主要依赖银行;二是金融生态的脆弱性。通常县域经济总量小,各种可控因素,如政治、经济、文化等变化容易在县域经济中放大效应,其生态环境对外部环境变化反映更为敏感,同时抗风险能力小;三是金融创新的被动性。县域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水平不高,主要来自金融体系中的自上而下的被动创新;四是金融资源配置的博弈性。因为有限的金融资源,往往会使得金融机构更加注重风险控制,对借贷对象进行择优投放,这就增加了县域金融资源配置的竞争性。

二、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普遍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信用机制不够健全

良好的银企信用合作关系是建设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要求和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目前还有很多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些企业通常会因为在生产管理上存在着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低劣导致经营效益不高,最后造成呆账、坏账,严重破坏良好的银企信用合作关系。某些企业甚至利用国家优化资本结构和金融呆坏账核销政策,以债务过重理由,以核销银行贷款为目的,对银行“等、靠、要”,甚至借改革之名,拖欠银行债务,严重破坏县域经济金融环境的稳定和建设。

2.政府部门支持金融机构共同防范风险力度不够

金融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和配合。目前县域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往往强调金融机构要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对金融机构多加干预,甚至下硬指标要求金融部门放贷,而对一些企业、个人逃废金融债务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却执行乏力,案件执结率低,这无疑是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风险系数。

3.金融机构自身服务创新意识不够

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要寻求自身良好发展,就要不断创新产品、优化服务,才能拓宽生存空间,谋求可持续健康发展,但“等客上门”的服务观念依然在大多数金融机构中存在,特别是在经济落后的县域,这种自然发展、被动发展的工作状态还很突出。

4.金融执法环境不够理想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金融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需要依靠强有力的法制环境为坚强后盾。但很多基层县市相关的规定还不健全,如对企业改制、市场退出等金融债务处理问题上还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企业逃废金融债务较为严重。行政干预、司法执行难、执法周期长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有的案件执行周期多达几年,严重影响银行依法收贷的积极性,使银行在发放新的贷款时更加谨慎,甚至对某些企业严重不信任,进而严重损害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三、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

1.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石,也是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的必要条件。信用环境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进。人民银行、银监会应在辖区内营造“重信誉、守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司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以创建诚信环境为重点,打击各种失信行为。政府应健全信用服务监管体系和完善社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企业要视诚信为生命,健全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准确、全面地向贷款银行反馈经营信息。发挥公众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定期对一些典型的恶意失信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2.建立健全金融体系

为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层次需求,国有商业银行应改革和完善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积极构建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社区互助金融三者相结合的金融体系。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在经济较发达、信用环境较好的县域建设社区银行,以弥补现有县域金融体系的不足。

3.强化政府领导的核心作用

政府应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对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规划,逐步完善当地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体系,将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日常监督、评估等工作,转变观念,增强政府部门为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服务意识。

总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和维护全国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县域经济金融良性互动、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努力。

参考文献: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1篇2

一、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经济环境适应性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细分产业在第一产业内部也在逐步进行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过程。这样,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多元化经济的发展,促使农村经济货币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货币化水平有了极大提高,而农村经济货币化的发展趋势更为明显。农村经济货币化水平的提高,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产生直接影响。除了对金融结算工具和清算方式需求的改变,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增加外,最主要是对货币总量需求增加,包括现金货币和准货币。根据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理论,在物物交换的条件下,金融需求量与经济总量的比率是零,就是说,这时实体经济的变动不需要货币金融的媒介。

随着信用经济的诞生,就产生了实物与货币的交换关系,这时有多大的实物规模,就决定了需要有多大的与之相适应的货币金融需求量规模,即这时金融需求量与经济总量的比率为1,这是此时的金融需求量的理论极限值。也就是说,即使在简单经济条件下,金融与经济之间是存在一定的比率关系,即公式(1)。在公式(1)中,M表示金融需求量;K表示经济金融需求量系数;G表示经济总量,即GDP。然而,当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经济运行不再以简单形式出现,现代金融可以使货币和信用发生自身的乘数作用,可以使经济的金融需求量出现倍数放大。在这种情况下,简单生产条件下的金融———经济比率关系模型就要被扩充为。在公式(2)中,Ki(i=1,2,……n)表示经济货币化程度加深过程中的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量系数。依照上述思路,田力等(2004)根据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理论,按公式(2)对我国农村金融的理论需求量进行了测算,并在考虑财政部门的资金供给量、家庭部门私人资本的净流入量以及国外资本的净流入量后得出我国农村金融理论需求总量,见表1。在表1的基础上,田力等(2004)使用农村总的金融性资产来替代农村金融的实际拥有量并进行了计算,得出的结果显示出我国农村金融实际拥有量(金融资产量),见表2。结合表1和表2可以看出,我国农村金融理论需求量和实际量之间的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不仅显示了我国农村金融需求量水平与实际所供给量水平的差距在拉大,而且更暴露了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在经济环境适应性方面存在功能缺陷。另外,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与我国农业经济运行机制、运行结构也存在经济适应性方面的功能欠缺。

对于农业经济运行机制,主要在于我国已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而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却没有顺应这种运行机制的变化。计划经济的交易秩序是一种人为设计的秩序而不是像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那样是一种自然秩序或曰“扩展秩序(extendedorder)”。美国学者哈耶克认为,这种扩展了的秩序并不起源于人类的设想和意愿,而是自发地来到世间,它来自人们对某些传统的实践,尤其是对道德实践的无意尊奉。与此不同的是,计划经济的交易秩序是基于人类理性之上,未经实践认真检验的一种人为设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要求高度集中的金融资源配置机制与其相对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市场化方式的金融资源配置机制与其相对应,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且呈现出金融资本商品化、金融组织法人化、金融调控间接化与金融行为法制化的基本特征。但是,我国现行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尚未实现上述特征,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还是基于计划经济的运行机制。正如哈耶克所言,追求计划经济,其无意识后果必然是极权主义,是“通往奴役之路”,“人类知识的有限性和理性的有限性使少数人去计划千百万人的生活成为不可能”。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对于农业经济运行结构也表现出经济适应性不足。所谓经济运行结构,主要是指经济运行过程中不同领域与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有机组合。面对我国农村经济活动存在着不同的融资需求和不同区域商品经济的发育程度,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尚未形成有效的组织运行结构,导致金融资源无法通过不同管理方式来调节资金运行及形成不同区域的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及运用,从而造成金融资源大幅度向城市及国有企业集中。

二、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金融环境适应性分析

按照金融环境的适应性标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应具备不仅能够充分调动储蓄资源来支持农村经济增长,而且还能够通过改变农业资金流向及流量来促进农村经济良性发展。但是,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目前尚无法达到金融环境适应性标准,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从农村金融组织的机构数量来分析,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主要以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与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导,显然,从事农村金融活动的机构数量有限,这将限制了农村金融领域的信贷业务规模。另一方面,从农村金融组织的业务定位来分析,农业发展银行是农村金融方面的政策性银行,但是,其以前主要局限于粮食、棉花、菜油等大宗农产品方面的信贷业务,尚未涉及“三农”建设的全部领域;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最初定位是农村金融业务,但是,多数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转型为农村商业银行,其信贷业务很多在县级城市区域,较少涉及真正属于农村金融领域的乡镇区域;邮政储蓄银行从事一小部分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但是,其在农村地区的储蓄业务远大于贷款业务,导致邮政储蓄银行对于农村地区的资金“虹吸效应”比较严重,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表3与表4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尚未完全达到金融环境的适应性标准,还有待于通过金融深化过程来进一步改进。

三、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文化环境适应性分析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文化环境适应性,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对于组织文化、制度文化与信用文化方面的适应能力。考虑到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运作载体主要还是正规金融机构,因此,在组织文化与制度文化层面已具有较好的适应性。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信用环境建设起步较晚,信用文化建设方面明显不足,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信用秩序更为混乱,这可能与农村地区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有直接关联。农村信用文化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领域的信贷业务规模与比重。提升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文化环境适应性水平,尤其是对信用文化的适应性,将成为提升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运行效率的重要路径。对此,中央多次对农村金融改革提出了要求,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至今还没有实质性进展。虽然目前农村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以及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但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性金融机构越来越注重效益,而由于农业经济发展滞后,支持农村经济无利可图,还可能带来金融风险,金融业对农业支持严重不足,这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大制约因素。例如,作为政策性支持农业生产的农业发展银行,尽管有人民银行给其提供贷款,但在实际运作中,却以追求利润为目标。人民银行为减少呆账坏账也不愿贷款给农业发展银行,毕竟风险很大,而农业发展银行为自身利益又不愿把贷款发放给农民,转而用于其他商业贷款以获取利润。最终的结果则是,农业发展银行失去了本身存在的意义,或者说违背了农业发展银行的服务宗旨。诸如此类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文化适应性缺陷,将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虽然已具有农村金融的组织文化与制度文化,但是,尚缺乏一个具有内在约束力的信用文化。完善的市场经济应具备信用高度发达的经济特征。金融不仅加速社会资金的周转运动,而且推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并在现代经济中发挥核心作用。实践证明:金融作用的充分发挥,一靠制度,二靠科技,三靠文化。但是,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信用文化适应性不足,如对失信行为缺乏严厉的惩罚措施,对粉饰财务报表进行骗贷的行为缺乏一定的制约性,对金融从业人员道德风险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等,这些都不利于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实现文化环境的适应性目标。通过表5与表6的分析可以发现,因信用文化适应性不足,导致我国金融机构对于农业方面的中长期贷款业务比重明显过低,不利于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

四、结语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篇3

金融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业保持快速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服务普惠性增强,金融改革有序推进,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双向开放取得新进展,金融监管得到改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能力有所增强。但是,也要看到,我国金融发展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经济金融经过上一轮扩张期后,进入新的下行周期;实体经济与金融行业供需失衡,二者循环不畅,结构性问题突出;一些市场主体行为出现异化,道德风险明显上升,而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尚不适应。

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直指当前我国金融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阐明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对如何进一步筑牢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的“防火墙”、进一步释放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作出全面部署。重中之重,就是切实抓好“三大关键任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本源。要进一步推进我国金融业稳中求进、健康发展,首要任务就是要让金融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金融发展也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理念,更加注重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动能转换,着力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要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如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金融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扶持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等多方面,从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篇4

政策性金融是发展中国家金融体制的重要特征之一,曾经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起过良好的推动作用。本文在充分肯定政策性金融正面作用的同时,详尽分析了政策性金融良好运作所必须的前提条件和潜在的制度困境,认为政策性金融从其功能定位而言就隐含着向金融抑制的可能过渡,隐含着对金融市场真实价格的扭曲和扰动,隐含着对民间融资部门的抑制和进入障碍,也隐含着金融资源的配置无效率和更大的金融风险。

关键词

政策性金融金融抑制市场机制资源配置

一.政策性金融的特征与功能

金融学界往往关注发展中国家进行金融抑制的经济根源、主要手段以及经济绩效,然而“政策性金融”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制度形式,其经济绩效以及它同金融抑制之间的关系,却常常被研究者所忽视。白钦先先生《政策性金融论》(载《经济学家》,1998年第8期)曾对政策性金融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初步评价。所谓政策性金融,就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国家作为融资主体运用各种特殊的融资手段和融资渠道、为配合国家特定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而进行的特殊的资金融通行为。政策性金融虽然同其他资金融通形式一样具有融资性和有偿性特征,但是其更重要的特征却是政策性和优惠性,是服务于国家特殊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目标的一种特殊金融制度。政策性金融大量存在于发展中国家、传统计划经济国家以及某些发达国家,有其积极的社会经济功能,但是从金融抑制的角度来看,政策性金融由于强调国家作为资金配置主体的作用,所以对于金融体系的市场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在此,我们先简要描述政策性金融的特征和经济功能,然后再讨论政策性金融潜在的消极因素和对金融效率的影响,由此解释为什么在一些国家政策性金融很容易形成一种隐性的变相的金融抑制手段。

政策性金融的产生基于这样一种假设:经济中的资源配置应同时遵循经济上的有效率性和社会效果的合理性,而在现实经济中,单纯依赖市场机制虽然可能达成经济上的有效率性,但是社会的公平与稳定却常常遭到破坏,市场机制内部的缺陷使得国家有必要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以政策性融资的形式直接介入资金分配,以实现资金配置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调。政策性金融机构是国家出资建立的负责政策性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一般而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并非利润最大化,而是服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国家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原则也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在项目选择上不以经济效益为首要条件,而是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需要而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在贷款条件上,政策性金融的贷款一般期限较长而利率比较优惠,而且在贷款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着“最后偿债人”的特殊角色。由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地位,政府除保证充足的资金供应之外还给予种种优惠政策和特殊保护,甚至政府还为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经营风险。

政策性金融承担着政府所赋予的特殊经济和金融职能,这同一般金融中介机构有很大区别。政策性金融机构除对某些产业按照政府要求直接扶植和推动之外,还具有一种诱导性的功能,即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投放方向会对私人金融机构产生示范作用,比如,政策性金融机构向一些具有长远发展意义的高风险新兴产业投资,可以向私人金融机构暗示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从而提高这些私人机构的投资意愿,促使这些新兴产业迅速成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策性金融机构具有一种“领袖”功能,反映着整个经济发展的趋势。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地位来说,它在选择金融服务对象的时候又有一种反常的“逆选择”倾向,即越是在获取资金方面困难的产业部门或者地区,就越是可能得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这对于某些弱势产业(如农业和中小企业)、地缘条件差的偏僻地区的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政策性金融还承担着社会稳定功能,因此在国家出现影响稳定的经济因素的时候,政策性金融机构有义务按照国家的要求提供及时的资金协助。应该说,在很多国家,包括象日本、德国以及法国这样的发达国家,都存在着政策性金融,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传统的计划经济国家,政策性金融更是普遍存在的一种制度安排。政策性金融是从“市场失败”假设出发而作出的一种制度安排,客观地说,它的确曾经或正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职能,但是这些职能的实现需要相当苛刻的条件与前提。在这些条件和前提难以满足的情况下,政策性金融的积极功能就难以发挥,甚至有通向金融抑制的潜在趋势。而且,我们通过分析还可以发现,其实政策性金融所承担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而那些运转良好的所谓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秘诀,也正是在于充分运用了市场竞争机制和甄选机制。[NextPage]

二.政策性金融向金融抑制的可能过渡

政策性金融的出发点是试图通过政府所建立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国家金融体系,来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长远发展战略,以此来弥补资金配置的市场机制在实现社会合理性目标方面的缺陷,达到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性和社会合理性的协调与统一。这是一种理论上的非常理想的情形,事实上,政策性金融的全部逻辑没有超越国家干预经济的一整套经济学理由。但是深入考察政策性金融的实施手段、特殊地位以及约束条件,我们就会发现,政策性金融的潜在风险和机会成本是非常高的,由于内部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政策性金融很容易成为一种损失资金配置效率的一种制度安排,从而从根本上与社会合理性目标相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行为方式与发展中国家或计划经济国家的国有金融机构具有较大的趋同性,具有国有金融机构全部机制扭曲的特征。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政府行为有着天然的密切的联系,从理论上说不能脱离政府行为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介入,难以保证其决策和经营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在市场机制比较成熟的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所承担的经济职能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政策性金融功能并不是不可替代的。我们尝试在下面详细叙述这些理由。

政策性金融的贷款项目选择具有“逆选择”倾向,这是由政策性金融本身承担的经济使命分不开的,而政策性金融与一般商业金融相区分的地方正在于这种经营方式上的“逆选择”特征。在政策性金融中,逆选择倾向与市场机制所要求的项目选择原则产生了矛盾。在多个项目进行资金获得权的竞争过程中,由于政策性金融的逆选择倾向,便必然导致在多个竞争主体之间出现“逆向淘汰”的现象,效益良好的企业往往会得不到贷款支持,而盈利状况不佳的企业往往获得稀缺的资金,在不同产业之间也是如此,保护落后产业和弱势产业的自身使命使得政策性金融机构在项目选择上往往陷入矛盾和尴尬的局面。尴尬的根源是政策性金融的目标函数与商业性金融不同,它面临的游戏规则也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不同。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逆选择机制向无效率的借款者提供资金支持,与政策性金融机构本身的生存和发展也构成矛盾,尽管政策性金融机构有政府的强大支持,但是从理论上说它应该具有自我发展和生存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常常被项目选择的逆选择机制和逆淘汰机制所威胁。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地位来自于它与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政府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它所享有的各种政策性优惠和利差补贴的赋予者,在很多时候,又是最终风险的承担者。因此政策性银行的目标函数便必然包含着政府的意志和愿望,与政府的目标函数扭结在一起,难以保持政策性金融机构本身在经营和决策上的独立性。而独立性恰恰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作为政府出资建立的金融机构,要在项目选择上超脱于政府独立决策,在实践中是很困难的,这只是一个理论上的假想的理想情形。实际上,政策性金融机构很容易成为政府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执行者,成为政府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附庸,丧失对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生存非常宝贵的自主独立权利。政府自身的效用函数会天然地转嫁到政策性金融机构,而我们发现,政府的效用函数并不总是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而是有更复杂的内涵,因此政府很容易将这些非经济性的目标强加于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来缓解政治性压力和社会矛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政策性金融成为一种隐性的政府拨款,政策性金融机构放弃自己独立的效用函数来完成政府赋予的使命,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所有这些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都由政府来承担。这是经济中稀缺资金配置无效率的重要根源之一。

政策性金融机构成功运作的重要前提是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完善与规范,没有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不能保证其职能的实现。如同其他国家建立的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一样,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往往是扭曲的。由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担负着特殊的经济和社会使命,因而在经营者业绩的评价上就存在着巨大的困难,我们难以为政策性金融的经营者制定一个比较明确的业绩评价体系。政策性金融经营者的业绩评价标准是多重的,既有一般商业金融的效益标准,也包含着复杂的政府理念和标准、包含着复杂的社会评价准则,而这些理念和准则很难用某种经济指标加以明确的量化,因而也就难以真实和全面地反映经营者的实际业绩。这些在经营者业绩评价方面的困难必然导致业绩评价中的主观性增加,实际中的业绩评价往往与政府的意志密切关联,经营者业绩取决于经营者是否彻底地执行了政府的意志,是否按照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来配置资金,是否满足了政府对社会稳定性和政治安全性的要求。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者很多时候是由政府任命的,或者本身就曾是政府序列的官员,或者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而业绩评价的主观性更加明显,而且还会导致经营者行为的扭曲。业绩评价的复杂性与主观性倾向,使得在政策性金融机构内部很难建立完善的规范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而没有良好激励和约束机制,自然很难对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激励与约束,这也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配置无效率的重要根源之一。

政策性金融的支持者认为,政策性金融对于其他的民间金融机构起到重要的诱导和示范作用,这可以降低这些新兴部门的投资风险,逐渐吸引私人金融机构对新兴部门的支持,而一旦商业性金融机构对新兴产业的投资热情高涨,则政策性金融就会自动减少其份额,将该领域让给商业性金融。也就是说,政策性金融是对商业性金融的诱导和补充而不是替代。这是在理论上颇符合逻辑的一种理想情形,但是在实践中间,政策性金融自动从某个领域“功成身退”的理想做法是很难实现的。由于经济中存在着严重的路径依赖现象,一旦政策性金融进入某个产业,就会使得该产业形成对于政策性融资的持续依赖,加上政策性金融本身在经营方式和激励与约束机制上的缺陷,导致政策性金融对于新兴产业的扶持收效甚微。从根源上说,试图依赖政策性金融的首倡和引领作用而使得新兴部门得以成长,是基于这样的理念,即政府是具有信息优势的主体,而且政府有足够的能力处理这些信息,因而政府一般比民间机构更能够判断未来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趋势,只有在政府的聪明判断和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扶持下,新兴部门才能获得发展的空间。而实际上,政府相比于民间部门并不具有信息优势,试图依靠政策性金融来引导和扶持新兴部门在理论是善意的、完美的、逻辑一致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得到相反的结果,即政府通过政策性金融控制了新兴部门,抑制了新兴部门的成长,并同时抑制和排斥了民间融资机构对新兴领域的进入。中国通信产业的发展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所以新兴部门的真正发展壮大不可能依赖于政策性金融,新兴部门发展的前提是政府最大限度地给予新兴部门广阔的发展空间,允许民间机构和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我们发现,政府赋予政策性金融的许多经济功能,完全可以由市场机制来实现,比如对于高科技新兴部门的扶持,在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的国家一般由风险投资市场来完成,美国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动机是风险投资机制,而不是依赖政策性融资机构,相反在政策性融资名目繁多的日本和德国则一直创新乏力。另外,由于政府往往是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最后风险承担者,因而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往往不能构成严格的约束,容易引致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因而极易导致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行为扭曲,在日本泡沫经济膨胀的时期,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非理性的投资行为对泡沫经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篇5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金融法;影响

金融全球化的含义和特征

考察晚近的国际经济生活,其发展动向和显著特征表现为经济的全球化。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明确无误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作为全球化浪潮在经济层面上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主要以商品、服务、技术和资金大规模跨境流动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为特征。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延伸和必然要求,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依存度的日益加深。从内容上看,经济全球化可以分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投资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内容和高级发展阶段。这是由晚近世界经济发展的另一特点-经济的金融化所决定的。所谓经济的金融化,是指实物经济被金融经济所取代,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表现为国际金融关系,如国际债权债务关系、国际股权股利关系、国际委托关系、国际风险保险关系等;金融因其更适合“数字化”和“终极市场”而成为经济生活中一个核心性、主导性和战略性的要素,对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渗透和影响不断增强。随着经济金融化程度的加深,经济的全球化突出地表现为金融的全球化。

所谓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表现为货币体系、资本流动、金融市场、金融信息流动、金融机构等要素的全球化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一方面构成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是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自然结果,并与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又因金融的特质和发展状况而具有自身独特的内容和运行规律。

首先,从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看,金融全球化并不是晚近伊始的新生事物,而是一个一直处于进行之中的发展过程,是金融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扩展与深化。这一过程不是均匀展开和一蹴而就的,而是具有时间上的阶段性、空间上的地域性、结构上的非均衡性特点。金融全球化趋势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初见端倪,80年代以后迅速推进,90年代至今则因更加充分地展开了其多样化的内容而进入高潮阶段。在空间上,金融全球化可表现为区域化,金融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区域化推进和作用的结果。金融的区域化和全球化从先后继起到同步运行,彼此间既融合又排异的互动发展,成为晚近世界金融发展的一道风景线。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涉及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由发达国家逐渐向发展中国家扩展。但这一进程是不均衡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同,享受到的利益也不同,金融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和“第四世界化”的威胁,一般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其次,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自20世纪70年代起在世界范围广泛兴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打破了资本跨国流动的政策,使金融交易的市场空间进一步突破国家和地域的界限,为金融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第三,从金融全球化的内容看,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的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各国的金融资源可以在各个层次上以多种形式转移、划拨、融合和互动,金融创新日趋活跃,全球资金光速流动,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可谓是21世纪国际经济竞争的最主要领域之一。金融全球化一方面加剧了金融竞争,促进了金融效率、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福利,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负效应,它使金融风险明显加大,金融波动通过一体化的市场得以迅速传导,局部的金融灾难动辄演化成为地区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每个国家的金融均成为国际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单个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削弱,国际金融市场的失灵现象不时出现。

第四,从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看,一方面,世界金融发展已经历了中介金融、信用金融和资本金融三个阶段,目前正在步入产业金融发展阶段。从其产业地位看,金融不仅是第三产业中的独立组成部分,而且日渐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与产业化相伴生和相适应,世界金融发展又衍生出工程化、信息化、混业化、网络化等特点,对传统的金融管理体制、金融经营理念等产生强大的冲击。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金融运行不再是简单地从属、外生、决定于实体经济,而是在相融、适应、内生于实体经济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独立、超越、背离于实体经济的特点,表现出强烈的符号性和虚拟性。据统计,目前在巨额的国际资本流动中,只有10%与实体经济有关。而与实体经济运动无关的国际资本流动大量属于投机性资本流动,其全球游荡和肆意攻击成为威胁世界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再者,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化,全球金融市场间的相关度提高,经济大国通过金融渠道对世界经济施加影响更为便利和直接,已超出了贸易、投资等传统渠道对世界经济发生的影响。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在经济、金融发展方向和进程等方面往往被迫依从于发达国家的战略利益,致使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为个别金融霸权主宰的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

显然,当经济全球化发展到金融全球化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已然大大推进。实践证明,晚近世界经济发展所表现出来的上述趋势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自然历史过程,并已对或正在对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生活发生着广泛的影响。国际金融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经济生活的调整器和控制机制,植根于国际经济生活并灵敏地回应着国际经济生活。全球经济环境的上述变化对国际金融法势必也会发生重大影响,简析如下:

第一,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金融全球化作为经济金融化的结果,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如金融在全球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金融在国家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中的枢纽地位和作用等,对于全球的法制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国际金融法在当代社会经济即金融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上升,成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部类之一,在国际经济法中逐渐占据核心地位。反映在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上,表现为学者们研究重心的转移。在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经济法还是以研究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贸易、国际货币等领域的研究;到80年代末,学者们的研究重心就开始转向以研究国际金融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从国家层面考察,金融全球化对各国的国内法制也具有深刻的影响:一方面,金融法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金融法发达与否已成为衡量现代各国经济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以及国家法律、文化乃至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如果一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健全,金融法制比较完备,就可以推定该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推定其经济和社会环境相对安全和稳定,那么该国就可能成为人气旺盛的“网站”,吸引大量国际资金的流入。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使得金融和金融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使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富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业所具有的显著的系统性、宏观调节性和时间信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设计。相应地,现代金融法较之其他部门法,更加重视维护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更加重视鼓励和保障金融资产的跨国流动,更加重视营建信用环境、契约环境、产权环境和会计环境等金融业发展之必要环境。此外,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还呈现出机构国际化、体制混业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金融法成为当前各国法律体系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法律部门之一。[next]

第二,金融全球化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跨国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工具和国际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国际金融关系无论在主体范围方面还是客体范围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扩展,并呈现出缠结交叉、异化衍生、变幻莫测的特点。国际金融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客观上要求国际金融法扩大调整范围、改进调整方法,随着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例如,伴随国际保付业务的兴起,国际保理联合会(FCI)的《国际保付通则》(1987年制订、1997年最新修订)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保付公约》(1988年正式通过)相继问世;随着互换、期权、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工具的出现,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联合了1994年《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指南》、1998年《关于银行与证券公司的衍生交易的监管信息框架》等建议案;随着广泛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集团的出现,由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三方组成的“联合论坛”(theJointForum)于1999年推出了一套《多元化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文件。晚近国际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势必要求国际金融法制度跟进创新,从而导致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迄今已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所管辖的金融市场由传统市场扩大到欧洲债券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新兴市场。由于全球化使得国际金融关系变得复杂多样,促使国际金融法在调整方法上不断尝试、改进和发展。例如,各国金融监管立法和实践越来越强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体现在监管思路和方法上就是发生了如下变化:由全局性管制为主向日常性监督为主转变,由质性金融控制机制向质性与量性相结合的金融控制机制转变,由事后监管向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转变,由针对个案的被动型业务监管向系统性的主动型全面风险管理转变,由东道国当局单一监管向东道国与母国当局合作监管转变。

第三,金融全球化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首先,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业务的规模化与国际化、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必然要求冲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篱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冲击了国别金融制度壁垒,推动了各国金融政策和法制的国际化;其次,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交易量增多、金融风险扩大,为了保障金融交易的有序和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和扩大,各国一方面加快本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交流,参与多边金融谈判和条约缔结,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放弃或让渡金融,由此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例如,各国金融服务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及其对世界经济的深层次影响,促使跨国金融服务立法纳入法律统一化进程,最终导致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金融附件、《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条约和协议的问世。从此,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方面必须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必须对照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和其承诺对相关国内法进行“立改废”。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于2001年底颁布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破旧立新,就是一个典型例证。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竞争,各国在金融实践中还积极移植和引进他国先进立法,竞相采行金融惯例规则,以重塑或改善本国的金融投资环境,促进金融交易安全与发展,并避免本国金融业遭受歧视性待遇而陷入筹资难、进驻难的被动境地。各国的自发行动不仅促进了金融统一惯例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促进了各国金融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的趋同。研究表明,近20年来,国际金融惯例取得了长足发展,内容广泛涉及国际货币兑换、国际商业贷款、国际证券交易、国际支付结算、国际融资担保等各个领域,特别是催生了一大批金融监管的行业性惯例,如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原则和标准、国际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的原则和规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实践中自觉贯彻和推行这些惯例和标准,其结果是各国金融监管制度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相似性。

此外,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重大国际经济组织职能和作用的演变、相互间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加强,以及各类区域性金融组织在推动区域金融法治方面的活跃表现,则为金融法的统一化和趋同化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制度条件。金融全球化呼唤金融治理的全球化和法治化,作为全球金融法律秩序的主要构建者和维护者,重大国际经济和金融组织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如发展国际金融监管职能,加强对国际金融事务的领导能力,建立和完善多边谈判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形成和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组织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例如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清算组织在监控私人资本跨国流动方面的金融合作与交流,金融行业性组织在监管规则创制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全球性金融组织和区域性金融组织在金融危机预警和救助中的协调行动等,在合作中促进国际金融统一法制度的形成和有效实施。

第四,金融全球化暴露出现行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金融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其一方面促进金融资源全球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促进国际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金融风险的全球扩散变得更为容易和迅捷,从而破坏国际金融的稳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使人类休戚与共从而促进了人类的协同互助,另一方面也使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金融问题日益增多,从而给金融投机势力兴风作浪以及金融霸权国家转嫁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20世纪最后十年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便是各类国际金融问题的总爆发。惨痛的教训为世人敲响了警钟。分析这些问题的生成,它们固然暴露出某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种种缺陷,但更重要的是,它们暴露出了现行国际金融法存在的调整真空与软弱性,暴露出了新形势下国际金融体制的落后与低效。而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长期缺乏健全有力的国际金融法治,缺乏完善有效的国际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则任何国家难以独善其身。由此,改革国际金融体制、完善国际金融立法呼声雀起,推动了国际金融法制度的变革。在国际层面上,基于货币金融领域的权威地位和职能与业务便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改革使命。世纪之交,基金组织多次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增加和调整资本份额、改革特别提款权制度、改善决策机制、整肃货币纪律;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验,根据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调整基金宗旨、完善信贷制度,发展金融风险预警与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基金组织所领导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改革作为国际金融法对国际金融实践的积极回应,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在国家层面,晚近,各国金融立法和改革空前活跃。从执世界金融发展之牛耳的西方发达国家,到金融危机重灾区的发展中国家,均采取积极态度,在强化金融法治上大做文章。这一方面是出于各国完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呼应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结果。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每一项修改,关涉世界184个国家的货币金融利益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在金融立法改革中发挥了领军作用。这不仅表现在有关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规范方面,相关的国际法规则和法律秩序主要是几个发达国家国内法律和惯例的境外延伸;而且表现在对国内法的示范方面,发达国家由于在金融全球化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对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往往更为敏感,反应更为迅速,因而金融立法和改革更贴近市场,引领着金融立法现代化的潮流。如日本1992年通过的《金融改革法案》、美国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英国2000年通过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等,提出了功能监管、并表监管等金融监管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尝试和发展了金融企业集团监管、网络银行监管等新制度,对其他国家的涉外金融立法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对金融法的统一化方向也具有潜在的影响。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篇6

关键词:农村金融排斥金融发展金融改革

农村金融排斥是指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体相对于城市地区和市民群体更难以接触和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状态。农村金融排斥涉及金融发展、城乡差距、银行经营管理和人口素质等多方面问题,对于深入认识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发展之间的差距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在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下,农村金融排斥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程度。本文就基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历程,尝试对于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演变和状况进行分析,以期为进一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发展提供借鉴。

一、农村金融排斥的出现

自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在特殊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下,我国长时间实行计划经济以及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国家通过计划体制将大量的农业剩余转向工业,以支撑重工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农村实行以统购统销为核心的流通体制以及以合作化为载体的组织体制,获取农民基本生活资料之外的农业剩余;另一方面,城市通过内部计划性的分配和低工资体制获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以支持国有工业的扩大再生产。在重工轻农的计划经济体制安排下,我国出现了明显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根据反映二元经济结构的指标二元对比系数,从图1可以看出,1962年开始,二元对比系数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反映了二元经济结构总体上有缓慢加强的趋势。改革开放之前,二元对比系数基本维持在15%左右,反映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总体稳定。

与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相对应,农村金融排斥情况也比较突出,且有着明显的计划经济特征。一方面,农村金融依附于财政,主要任务在于满足重工业发展所需资金,确保将农村剩余转向城市。在整个财政金融制度安排中,农村金融作为财政的出纳、会计和簿记部门以及财政资金信用支持部门,在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上存在严重缺失。另一方面,一些制度安排也在农村内部为农村经济发展保留了一部分资金。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支持农业发展为目的的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开办是农村金融发展中重要的部分。然而,这些制度安排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机构制度不健全、资金不足、财务混乱等问题造成了农村金融排斥依然严重。

二、农村金融排斥的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改变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强化市场在配置经济和金融资源中的作用。在经济总量保持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二元经济结构在不断的市场经济转型中波动不定。从图2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之初,二元对比系数稳步提高,反映了二元经济结构在不断弱化。这一方面是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了改革开放之前相对严重的二元经济结构,经济体制的转型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这种计划体制造成的扭曲;另一方面是改革开放最初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的兴起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体制先于城市的改变,激发了农村经济活力。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市场作用造成的城乡差距开始强化二元经济结构。从1984年开始,我国经济改革的重点开始从农村转向城市,二元经济结构减弱的趋势开始消失。从1992年开始,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也不断加快。在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农户收入减缓,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国家加大了对于城市经济的支持力度,强化了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伴随着大量国有企业工人下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在减缓。

在二元经济结构不断波动的同时,农村金融排斥也不同方面呈现出多种特点。一方面,由于城市相对于农村的经济强势地位,农业剩余继续向工业领域转移,农业和农村储蓄转化为非农投资,满足了国有企业和进一步工业化的资金要求。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和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农村金融资金有一部分得以留在农村,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深入分析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状况,本文将农村金融排斥分为自愿性排斥、选择性排斥和隐蔽性排斥,并分别从这三个方面对农村金融排斥的状况进行分析。

(一)自愿性排斥

自愿性金融排斥主要是指,由于自身金融知识和信用意识的缺乏或者对金融产品缺乏了解,导致特定群体不愿意去接触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农村居民在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有着明显的劣势,存在着很强的自愿性排斥倾向。李锋(2012)对西安12个乡村进行了调查和访谈,对进城务工人员和传统农业生产者两类人群参加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意愿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传统农业生产者相对于进城务工人员,不易接受专业人员对于金融知识的普及宣传,且仅对于辨别真假人民币、办理存折存取款业务等简单的金融业务有金融业务知识方面的需求。范畅然、马梦晖(2014)对山东和江苏部分地区农户进行了走访调研。调研证实了大多数农户倾向于自给自足以及“轻不言债”,缺少对于金融及相关法律知识了解的欲望,缺少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信心,主动放弃贷款申请。从这些调研中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自愿性金融排斥,农户会由于各种原因自愿放弃使用和获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权利。

(二)选择性排斥

选择性排斥是指,由于金融机构选择性的供给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于不同群体采取歧视性政策,人为造成的金融排斥。选择性排斥包括评估排斥和营销排斥,在金融机构向不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普遍存在。

在评估排斥上,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处于安全性和营利性的考虑,通过风险评估对于借款者实行一系列的准入限制,包括职业稳定性、收入水平、信用等级等等。在农村贷款过程中,金融机构往往会有从受理到审批的多重程序。从表1可以看出,2006年到2013年,涉农贷款规模从4.5万亿增加到20.9万亿,增长近3.7倍,总体呈现持续上升态势。然而,涉农贷款在金融机构贷款中的比例虽略有上升,但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直到2013年也不足30%。另外,涉农贷款占比从2006年的18.9%上升到2007年的21.9%之后,在2008年出现下降,直到2010年才开始继续上升。一方面是2008年金融危机对宏观经济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大幅度撤并农村金融分支机构,对农村金融发展产生了较大的不利影响。这些都反映出我国金融机构在信贷资源配置,尤其是涉农贷款方面,对农户实施了一系列的准入限制,形成了农村金融的评估排斥。

在营销排斥上,金融机构迫于市场竞争压力,不断推出金融创新产品,并通过市场营销不断开拓金融市场。然而,一些客户由于无法满足金融机构的营销条件而被排除在外。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在加剧。各大金融机构不断从农村转移向城市,农村金融机构规模不断缩减。作为金融产品服务营销的基础,农村的金融机构服务人员也在不但减少。从图3可以看出,在安徽、广西、贵州、云南和甘肃等地,2010年农村每万人拥有的服务人员数小于10人,仅有北京、天津、浙江、湖南等少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农村每万人拥有服务人员数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金融服务人员的缺失反映了营销排斥在农村地区广泛存在。

(三)隐蔽性排斥

隐蔽性排斥是指,特定人群表面上没有受到排斥,金融机构并没有明确把他们划为之外,但实际上由于客观原因他们却享受不到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隐蔽性排斥主要体现在金融排斥的形成并非是金融机构的分布与歧视而人为造成的,造成隐蔽性排斥的因素有地理位置变动、购买力不足、信息不完全等。隐蔽性排斥主要包括地理排斥和价格排斥,地理排斥在隐蔽性排斥中有着重要影响。地理排斥是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地理位置的变化而导致特定群体无法就近便利获取金融产品和服务而产生的排斥。在表2中,从我国各地区农村银行网点分布情况来看,全国万人网点覆盖度的平均水平仅为1.29,中西部地区大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北京、上海、浙江、天津这些城市化水平较高、经济发达的地区,万人网点覆盖度分别为1.85、1.70、1.95、1.81。而中部的河南、湖北和西部的云南、广西、贵州等地区的万人网点覆盖率均不足1。可以看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形成的地理排斥在我国普遍存在,农村金融地理排斥明显,且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尤为突出。

三、启示

(一)二元经济结构与农村金融排斥内在关系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经历了从传统的一元经济突破及二元经济开始阶段。在这段时期,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得我国二元经济转换过程称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而不是市场经济国家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二元经济结构在计划体制下逐步强化。与二元经济转换模式相对应,国家通过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和财政主导的融资体制,将农村部门有限的金融资源转移到重工业部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高效配置,与经济发展模式相衔接。这种通过计划体制实行的资源配置方式,在金融部门主要变现为农村金融排斥程度不断强化,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甚至停滞。可以看出,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计划体制在造成二元经济结构固化的同时,又推动了农村金融排斥程度的加深。二元经济结构和农村金融排斥相伴相生,二者都是特殊时期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共同服务于重工业的优先发展。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也更多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决定。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排斥的状况也更多决定于城乡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二元经济结构的程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农村金融排斥的严重性,二元经济结构的改善对于提升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有着决定性作用。

(二)农村金融排斥视角下的农村金融改革

从对农村金融排斥状况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农村金融排斥受到政治经济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基于农村金融排斥的分析视角,应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综合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促进农村金融发展。

第一,要改革强化二元经济结构的制度性因素。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不可避免,因而需要一些政策性措施不断消除由于市场因素造成的城乡差距。然而,在我国特殊的经济发展历程和制度背景下,当前存在的很多制度性因素不仅没有减弱二元经济结构,反而有强化二元经济结构的倾向。这些制度性因素的存在对于缩小城乡之间经济和金融发展差距是严重的障碍。因此,应该进一步明确政府在促进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中的角色,消除强化二元经济结构的制度安排,为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提供政策性支持。

第二,要重视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在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市场机制会造成农村金融排斥程度的加深,在农村形成经济发展滞后和金融发展滞后的恶性循环。政策性金融是应对农村金融排斥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农村享有基本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造了条件。因此,政策性金融应进一步明确自身公共产品的性质,在减轻金融排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不能受市场机制的主导,脱离政策性金融的初衷。

第三,要发挥政府在推进农村金融发展中的综合作用。农村金融排斥的形成不仅有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也有农村地区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和农村居民金融知识不足等多方面原因。这些原因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定联系,但并不完全决定于经济发展水平。因此,政府再采取政策性经济和金融措施推进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同时,也要重视农村社会建设、农村教育等各个方面共同发展,以促进农村社会和农村居民更好适应经济和金融发展。

参考文献:

[1]ANZ.AreportonfinancialexclusioninAustralia[R].ChatLinkandAssociates,2004

[2]KempsonE.,WhyleyC.KeptoutorOptedOut?――UnderstandingandCombatingFinanciaExclusion[M].ThePolicyPress,1999:1―56

[3]李锋.农村居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需求与意愿的实证研究[J].西部经济,2012(8)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区域差异;面板数据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1-0047-05中图分类号:F832.7文献标识码:A

一、引论与文献

统筹区域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像中国这样的地域大国,往往会出现经济的非均衡发展,如何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构成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出现的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其中,在协调发展方面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区域经济发展一般受到历史、自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制度变迁、方针政策等一系列复杂背景的制约,但这些因素只有依靠金融的联合与推动,才能最终实现聚合功能。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一个高效的金融部门通过为社会经济提供支付清算系统和发挥配置资源、传递信息、管理风险、监督公司等功能推进经济发展,而一个糟糕的金融体系则可能将资本分配到效率低下的经济部门,从而阻碍经济发展。理论上对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研究至少可以追溯到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Sehumpeter)的论述中。早在1911年,他就指出一国金融部门的发展对该国人均收入水平和增长率的积极效应,认为一个运行良好的金融系统对经济的长期增长有促进作用。由于经济增长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福利提升的重要性,从国家层次上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关系的探讨后来逐步成为发展经济学的一个研究主题。但对一个大国来说,国家层面的金融经济关系一般不会完全对称地体现在区域层面。为此,必须深入区域层面研究金融经济关系。

近年来,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间的关系问题受到了国内学者的关注。张军洲(1995)认为区域的金融结构差异、差异互补和相互关联构成一国的区域金融体系,从而明确界定了区域金融研究范畴。殷德生(2000)基于区域金融的一般理论分析,考察了不同区域金融主体的行为特征,从区域金融结构、区域货币资金流动与区域资源配置等视角强调了金融因素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韩廷春(2001)利用全国的数据并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分析了区域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但没有分析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周好文、钟永红(2004)运用多变量向量自回归(VAR)方法对地区间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关系及因果关系研究后发现:金融中介的规模指标和效率指标与经济增长在各地区间的因果关系不一致,这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有直接关系。他认为中西部地区的金融中介机构为更好地促进本地区经济增长应该扩大对非国有企业的贷款。胥嘉国(2006)比较了我国东、中和西部地区金融发展的差距,随后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就三大地区的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各地区金融发展无论是在量的增长上,还是在质的提高上都有助于各地区经济增长,同时采用工具变量的估计,结果表明金融发展在质的提高方面比单纯量的扩张方面更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葛亮、徐邓耀(2007)运用格兰杰检验对东北老工业基地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得出金融发展的规模指标和金融发展效率指标与经济增长之间在东北三省均存在着显著的长期相关性,东北地区金融发展规模与经济增长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推动的关系的结论。

由此可见,国内关于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考察在研究样本上以东、中、西部的区域划分为主,或以具体的某一相对较小的区域为考察样本,对31个省区市进行研究的较少;在研究重心上,主要以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总体实证为主,缺乏对区域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在时间路径、地域特征、体制效应等方面的深入研究。为此,我们将以31个省区市金融经济数据为样本开展实证考察,深入分析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关系,进而为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撑的策略意见。

二、理论框架、面板数据模型与数据处理

(一)金融发展的分析框架

根据内生金融发展理论的简易框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有如下函数关系:

Y=AF(1)

式(J)中,Y表示经济增长变量,可以用国民收入或国内生产总值表示,F表示金融发展变量。由于我们着重分析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A可以定义为除金融部门外的所有影响经济增长的元素集合。金融发展是金融资产规模扩大,金融结构演进和金融效率提升的过程。因此,可以将金融发展定义为:

F=FαSC・FβST・λEF(2)

式(2)中,FSCFST和FEF分别表示金融发展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

将式(2)代入式(1),并对方程两边取自然对数,得到:

1nY=1nA+α1n(FSC)+β1n(FST)+λ1n(FEF)(3)

(二)面板数据模型

基于面板数据的计量模型,一方面有助于增加样本的观测值,另一方面扩大了统计模型获取信息的能力,从而提高了数据分析和模型的解释力度。实证分析采用的是1994―2006年31个省区市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以便允许截距的变化,从而控制各个省市区的固定效应。考虑到我国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对区域金融深化、经济增长的影响,在模型中引入金融体制改革(regime)变量。同时,为了分析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关系的时间路径特征,我们将各年度作为时间虚拟变量D1,按照下述模型开展实证分析。

1nY=Ci+αi1n(FSC)+β1n(FST)i+λ1N(FEF)η1n(regime)+11n(regime)+∑20051994γtDt+ε(4)

式(4)中,i=1,2,…,31,表示31个省区市。在

模型中没有将2006年作为虚拟变量加入,以避免造成解释变量的完全共线性,虚拟变量的系数度量的是时间序列截距的变化。截面截距变化采用可变截距的固定效应。

(三)变量与数据说明

根据上述分析框架,选用金融规模、金融结构、金融效率三个金融发展指标开展实证分析。用银行存贷款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衡量该地区的金融发展规模。由于我国各地区的金融体系总体上都属于金融中介主导型的金融结构,因此我们选用非银行金融中介体系来探究该地区的金融结构,具体地,用保费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作为金融结构变量。金融的基本功能是聚集储蓄,在此基础上按照效率原则分配资本,因此,我们选用存款与贷款的比例来表示金融效率。我国金融发展是在市场化导向下的金融规模扩张、结构调整和功能完善,为此选取1994―2006年金融机构短期贷款中个私经济贷款的占比作为替代变量以分析金融市场化改革的体制释放效应。地区经济增长用1990年不变价的实际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来表示,所有数据根据《中国金融年鉴》1995至2007年各期整理得到。重庆市1997年才正式成立直辖市,其数据时期为1997―2006年,、河南、辽宁等省区有个别数据缺失,因此,实证分析中采用非平衡面板数据模型。

三、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区域特征、体制效应与时变趋势

变系数、变截距固定效应模型的实证结果显示,R2=0.999954,调整R2=0.999919,F=29066.05,D.W.=2.358804。由此可见,模型的拟合情况较好。面板数据回归生产一个常数12.51305(t检验值为44.90438),说明金融发展对所有省区市均存在正效应。但是,变系数模型的检验结果中,一些省区市的部分解释变量以及时间虚拟变量不显著,这意味着从区域发展角度看,经济成长仍受到金融发展滞后的约束。以下选择那些检验结果显著的解释变量、虚拟变量开展经济意义分析。

(一)区域金融深化、结构调整、效率提升的经济增长效应

表1给出了31个省区市金融发展规模、结构与效率对其经济增长的弹性系数。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西、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5省区市金融规模这一解释变量的系数通过了p值为10%的显著性检验。可以发现,这些省区市金融规模扩张对其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不一致。江苏、浙江、福建等省金融规模扩张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弹性系数,其中,福建省的弹性系数最大,其弹性系数分别为1.419,这意味着以存贷款和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表示的金融规模提高一个百分点,该省的经济增长可以提高1.419个百分点,金融规模扩张对福建省的影响很大。江苏、浙江的弹性系数分别为0.716、0.847,金融发展规模提高一个百分点,则其经济增长提高未超过一个百分点。计量结果同时显示,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市的金融规模这一解释变量具有负弹性系数。但并不意味着金融规模扩张对其经济增长具有负向作用,而从另一个角度证明金融规模扩张确实对经济增长具有积极影响。因为仔细分析发现,内蒙古人均实际生产总值从1994年的1912.61元增长到2006年7503.14元,增长了2.92倍,而存贷和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1994年为1.65,2002年达到最高值2.01,之后一直下降到2005年的1.56。黑龙江省2005年人均实际生产总值较1994年增长了1.48倍,而存贷和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仅仅增长了9.6%。山东省2005年人均实际生产总值较1994年增长了2.18倍,而存贷和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仅仅增长了29.9%。与这些省区市实体经济增长相比,金融发展依然滞后。就连金融比较发达的北京市也存在类似现象:2006年金融相对规模较1994年增长57.8%,而同期实际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了190%。

山西、黑龙江、辽宁、上海、江西、湖北、新疆等省区保险深度这一解释变量的弹性系数通过了p值10%的显著性检验,而且这些省区保险深度与经济增长具有正弹性系数,金融结构优化对区域经济增长具有正外部性。但是,大多数省区市这一指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相对于银行体系而言,各省区市保险业发展更为滞后,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北京、重庆、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等省市金融效率这一解释变量的弹性系数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除江苏外无一例外的为负弹性系数,且弹性系数绝对值小于1。从区域金融发展层面看,金融效率提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显著。同时,金融效率提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在各省区市有一定差异,但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东、中、西部区域差异。

至此,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实证性结论:在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时必须深入到省区市层面开展分析,而不能停留在传统的东、中、西部这样的区域层面,更不能经验地假设中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是一种标准、单一的关系。

通过显著性检验的15省区市中,金融规模影响经济增长的弹性系数平均为0.638;通过显著性检验的14省区市中,金融效率影响经济增长的弹性系数平均为0.266。这一结果一方面表明,金融效率提升比金融规模扩张更有助于推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其平均的负弹性系数再次证明区域经济发展确实依然存在金融发展滞后的约束。为此,统筹区域金融发展内涵各省区市间统筹地区金融发展和各省区市内部统筹金融与经济发展。

(二)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区域特征

表2给出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在各省区市的固定效应值。通过固定效应值可以发现金融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在区域上的差异,即各地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区域特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15省区的固定效应值为负数,其他各省区市的固定效应值为正数。固定效应弹性系数的绝对值总体上都较大,且各省区市的固定效应值相差较大。固定效应绝对值最大为辽宁省(4.049),最低的为甘肃省(-0.017)。说明了各省区市的地区性基础或禀赋因素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具有较大的影响,且这种影响与前述金融规模变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一样,也没有表现为东、中、西部这样的区域差异。因此,可以认为,我国各地区金融发展的差异并不是由经济发展差异所主导,金融发展走的并不是一条“市场主导”的道路,而是“政府主导”的道路。我们知道,尽管金融对外开放方面各省区市存在差异,但现实中,这种差异被国家在金融发展上近乎“大一统”的政策所掩盖。因此,我国各省区

市金融发展是在政府主导下的一种滞后性演变,可以认为金融发展历程是一条存:在时间滞后的“需求追随”道路。

(三)市场化导向的金融改革在区域增长层面的体制效应

资料来源:根据面板数据模型计量分析得到

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体制改革总体上走的是一条模仿经济体制改革的滞后性演变路径。同时,尽管金融体制改革存在区域差异,但总体上属于大一统的制度变迁过程。不过,由于各地区基础性因素的不同,同样的体制变革对各省区市的影响却是不同的。表3给出了式(4)中金融体制的弹性系数,反映了金融体制改革对各省区市经济发展的影响,这里称其为金融制度变革促进区域经济成长的体制效应。表3中,除福建省外的其他30省区市均通过了P值为10%的显著性检验,且弹性系数均为正数。说明市场化导向的金融改革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正效应。

(四)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时变趋势分析

时间因素是对时间影响效果的一种度量,它通常表现在各省区市金融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随时间变动的一致性波动上。对于面板数据中时间因素的估计,有助于我们认识各省区市在短期内其金融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在时间上有何种变化趋势。这对于政府正确把握区域金融发展的进程,统筹区域金融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表4给出了面板数据分析中各时期变量的系数、t检验值和相伴概率P值。除2002、2004、2005年外,各年的系数都通过p值为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据此可以认为时间变量是影响各省区市金融发展之经济增长效应的重要因素。时间属性变量的系数均为负值而且其绝对值逐步下降,这说明:其一,各省区市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受到时间因素的制约;其二,与基期2006年相比,与时间有关的因素越来越有利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即随着时期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各省区市金融规模扩张、金融效率提升,金融部门发展越来越有利于该地区经济增长。

从改革的时问路径来看,1994年以来的金融体制改革有三个重要的里程碑。一是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金融体系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二是构建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宏观金融调控体系与制度。三是2002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同时将农村信用社改革提到重要位置。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了全国和各省区市的金融发展,金融服务效率、配置资源功能明显增强,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逐步增强。

四、结论与统筹区域金融发展对策

(一)实证结论

基于31个省区市1994―2006年的面板数据分析金融规模扩张、金融结构变化、金融效率提升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有如下几点经验性结论:

1、我国金融发展的增长效应具有区域分异特征。我国各省区市金融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并没有表现为东、中、西部这样的区域差异,而是表现为各省区市的地区性禀赋因素的差异。因此,我们在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时不能停留在传统的东、中、西部这样的区域层面,而必须深入到省区市层面开展分析,以提出更贴近现实的政策主张。

2、区域金融发展规模、结构与效率尚不能满足区域经济成长的需要。实证发现,金融效率提升比金融规模扩张更加有助于经济成长,但这并不意味着各省区市金融规模已经达到了一个能很好适应经济需要的水平。研究发现,无论是金融规模扩张还是金融结构调整与金融效率提升,远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发展滞后,需要大力加强金融业的发展。

3、推进金融发展需要进一步消除金融体制约束。“金融市场的制度对于长期经济增长而言往往具有决定的意义。”时间虚拟变量的系数表明,从1994至2006年,有关时间因素的变量越来越有利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这意味着金融体制改革总体上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但时间属性变量的系数均为负值,说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仍然受到金融体制的约束,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经济体制改革。

(二)统筹区域金融经济发展的思考

金融是资源配置进而区域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核心。在中国经济非均衡发展的背景下,要实现统筹区域发展,必须统筹做好区域金融发展。

1、统筹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取向。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概括地讲,统筹做好金融体制改革的着力点是:以增强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功能为基础,以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为目标,以提高金融效率为核心,以完善金融监管为保障,以扩大金融开放为动力,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支撑经济发展的功能。

2、切实做好对内与对外开放,统筹省区市金融发展。金融开放既包括对外开放,也包括对内开放。相比之下,金融对内开放的步伐较为迟缓,金融开放结构明显不均衡。突出表现为金融对民间资本的开放程度不高。民间资本虽然有进入金融业的强烈愿望,但并没有享受到和公有制经济成分及外资相同的“国民待遇”。鉴于此,可探索建立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民营银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内金融开放还包括各省区市金融系统的相互开放。允许一些有较强实力的地方银行按照经济原则在其他省区市设置分支机构,建成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篇8

摘要:金融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金融业的发展金融管理又至关重要,所以必须建立先进的金融管理理念,进而实现金融业的持续发展,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经济中应对各种金融危机。当前,我国的金融管理模式相对比较陈旧,金融管理存在诸多不足,金融管理理念较为落后,无法紧随经济发展步伐,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因此,金融管理科学化、经营规范化是当前金融管理革新的方向,推动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金融管理;策略;可持续发展

科学合理的金融管理模式,是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金融业若要规范、高效、科学的发展,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是其规范经营的重要支柱。金融管理对金融业的发展起着导向作用,影响着金融业的发展趋势,科学合理的金融管理模式,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因此,必须不断完善金融管理模式,提升金融管理的有序性及规范性,转变陈旧的过分强调对资金的管理,逐渐向全面持续性管理方向转变,实现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一、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1、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金融业成为连接我国与其他国家经济的枢纽,推动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业中的金融管理占据着十分特殊的位置,随着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国金融管理模式逐渐突显出诸多的漏洞,这些因素的存在,影响着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必须深入探究金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分析研究,进而提出解决策略,实现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目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势必会有其客观规律,根据这一特性,开展深入探究、探寻规律,达到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目的。金融业的发展必然会遵循某种特定的发展规律,结合经济实际运行情况,随时调整金融管理策略。另外,及时总结收集全球成功的金融管理经验,借鉴成功的金融管理方式,跟随经济发展步伐,随时更新、调整金融管理理念。生产力的发展对管理理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随着生产力的转变,管理理念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这便充分体现了金融管理为何要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因。

2、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首先,传统金融管理方式的滞后性。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对金融管理不断提出新的要求,陈旧传统的金融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需求。结合近年来频发的金融危机,不难发现,传统的金融管理模式的漏洞显露无疑,具体体现在:无法满足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理念,混乱的外部环境等。面对金融危机金融管理无法准确的预测,无法开展有效的控制。因此,必须全面优化金融管理,执行可持续发展策略,推动金融业的发展。其次,金融管理对经济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随着经济的全球化,投资机会逐渐增多,而监管体制的缺陷也逐渐呈现出来,投资者为求利益的最大化,会利用诸如此类的制度漏洞,开展过激的投资行为,给金融市场带来严重的冲击,影响其正常发展。因此,强化金融管理势在必行,完善相关金融监管政策,加强监管力度,为整个金融业的稳定、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1、金融结构的调整,管理系统的优化

金融环境的改变,促进金融管理的革新。因此,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目的的达成,必须调整金融结构,以创造金融发展环境。首先,法制化金融管理环境的创造,金融管理规范的制定,必须由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来完成,让金融管理有章可依,实现管理制度化,管理操作流程规范化。其次,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促进金融管理发展,提升金融的开放性,强化金融业各项规章制度的灵活性,为金融市场资金的流入提供契机。最后,金融管理体系的创建,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明确各商业银行的中心地位,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管理体系,完善金融管理规范的建设,安全可靠的环境,促进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提高金融沟通的便捷性。

2、实施现代化管理,提高金融管理实效性

现代化企业管理是实现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且法人治理结构在金融管理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而法人治理结构在现代化企业管理这个平台上能最大限度发挥其功能。协调运转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功能,因为金融管理中每项决策和策略必须得到彻底的施行,高效的管理水平,卓越的运营模式,促进金融企业效益的提升。当前,我国不断强化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但仍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影响,且我国经济基础也相对薄弱,为提升抵御金融危机的实力,必须创建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现代化金融管理。法人治理机构具有有效性和制衡性特点,充分利用这一特点,实现现代化金融管理,强化金融企业凝聚力及管理的协调性。法人治理结构的创建,实现现代化管理,有助于提升金融管理决策的有效性,促进金融企业效益的提升,保障企业各项规范制度的实行落实,提升金融管理的实效性和可靠性,进而实现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3、培养金融人才

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人才的选拨和培养是至关重要的。金融人才首先应具备较强的个人素养,高效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能力,丰富的金融管理知识,且灵活运用金融管理知识的能力,对经济发展动态全面掌控。人才的竞争和发展,同样也是金融业的竞争和发展,所以人才选拨机制必须完善,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促进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首先,人才的选拨,调整招聘方式、制定合理的招聘标准,吸纳拥有先进管理技术、精通金融管理知识的人才,聘用后根据其自身优势,合理安排职位,充分挖掘其能力,完善相应奖惩机制,为其提供发挥才能的平台,拓展发展空间,制定相应的职业规划。其次,人才的培养,积极对金融管理人才开展技能培训,金融管理知识的学习,如金融相关的理论知识、管理手段,及现代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更新其知识结构,充实其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专业技能,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优化人员配置,实现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

三、结束语

总之,金融管理对金融业起着决定性作用,而金融业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必须实现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金融管理的现代化,金融环境的稳定,决定着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推动着经济的发展。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1篇9

关键词:金融经济力;包容性城市化;均衡型城市化;城市化模式

Abstract:InclusiveandequilibriumurbanizationarethenewmodesandstrategicorientationsinChina’sdeeplyurbanizationprocessing.Asthecoreofmoderneconomy,financialeconomicpoweristhepowertocoordinateallkindsofnewurbanizationmodestoexpresscombinationbenefit:itcommittedtoequilibriumtypeofurbanizationtohighlightitsefficiencyattribute,appealedtoinclusivemodetoreflectitsfairattribute,mergedinclusiveandequilibriumandtookintoaccountefficiencyandfair.Bydiscussingfinancialeconomicpower,inclusiveandequilibriumurbanization,toexplorenewperspectiveofusingmodernfinancestosolveurbanizationissues.

KeyWords:financialeconomicpower,inclusiveurbanization,equilibriumtypeurbanization,urbanizationmode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12)10-0019-07

一、引言

随着经济、金融在宏观、中观、微观层次日新月异的发展,二者互动关系日益凸显且不断强化与动态拟合,并逐步呈现出随场域差别而时空演变、发展的格局。在国家层面,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映射出宏观金融与货币金融政策发挥效力的身影;在区域层面,由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组成的发育程度不同的金融体系正优化或阻滞各地理及行政单元的资源配置;具体到城市,作为“市经济”要素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市场正通过支援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来振兴“城经济”,这是推进城市化经济运行的动力因素。除场域层次外,金融还从时间、体制等维度作用于国民经济巨系统、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子系统,其作用力在金融体系发育形成金融产业集群、中介以及完备市场的过程中,呈现出金融集聚力、中介力、辐射力等空间形态并通过发挥其正、负内部或外部效应以推动或阻碍处于各运行阶段的城市经济运行。诚然,金融与经济关系的研究成果汗牛充栋,它们主要基于虚实经济、经济学对金融问题的发现、金融发展理论、区域金融、金融地理以及空间金融等理论视角,争论于金融与经济究竟是需求拉动还是供给推动亦或交互作用关系,通过研究金融运行阶段、功能以及空间形态等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具体影响,深入诠释这种作用的大小和正负方向。毋庸置疑,上述成果从不同视野探讨了金融与经济运行的关系,涉及面之广、具体问题之多、研究方法之复杂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二者关系的复杂性。但纵观始终,金融对经济任意一种形式的作用方向与强度都能够概括地用具备大小和方向的金融经济力来诠释,它是对以往研究的高度抽象与概括、深入与细化。相似的,在城市化领域中用金融经济力能够描述金融对城市化的作用,其间接成果主要涉及金融支持与城市化发展、城市化的投融资困境与投融资体制,而尚未出现直接论及因城市化转型而产生的激励城市化选择新模式、调和并促成新模式实现的金融经济力的文献,这不仅为论文提供间接借鉴,更提出其研究方向与现实要求。

二、金融经济力:概念及形态

(一)金融经济力的概念及其内涵、外延

金融经济力是一个崭新的概念,现鉴于研究范围而作出如下定义:金融经济力泛指能够作用于并能够使经济蛋糕增大的、有效率的成长性金融活动对经济运行所产生的正向作用。观其内涵,金融经济力为虚拟性金融对经济运行有效的正向的作用。解其外延,首先依不同评价标准划分的有效率和无效率两种类型的金融活动分别作用于经济会产生不同效果。其次金融活动是金融经济力的主体,其外延包括金融要素、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发展水平、金融企业或产业的空间形态与布局。经济运行是受体,在不同划分标准下不仅包括本地与异地经济、国民经济、城市化经济、区域经济,还包括城市化、城市系统、社会体系等。再次,在效率层次上金融经济力是有效推动经济运行的金融活动。在空间维度上,有效的金融活动既能够对本地经济增长发挥乘数效应与辐射效应,也能够随虚拟经济的灵活流动而向区外扩散与辐射,这种区外辐射将产生溢出效应。因此,金融经济力具有体制和效应两种作用形式,前者囊括市场和政府作用渠道而后者则包含内部性和外部性。进一步的,金融经济力因起效领域和协调对象不同而兼具效率属性和公平属性。这一概念外延固然广阔,但论文研究范围却是金融对城市化及城市化经济运行的正向作用,即有益于协调城市与城市化关系、促进二者可持续发展、调和包容性和均衡型城市化新模式的金融经济力。

(二)金融经济力的形态

1.金融运行曲线。如果说金融经济力的主体是具有正向效应的有效率的金融活动,那么要真正理解这一概念就必须厘清哪些金融活动有效率、哪些无效率,然而金融虚拟性为这一判别过程笼罩了神秘的面纱。诚然从现实角度识别相比于从理论视角划分更加困难,但从理论上认知即便过于理论化也能够贡献于现实研究,故而借助于发展经济学对经济运行过程的理性描述,将(广义)金融由产生到强大的过程分为金融增长(量性)、发展(质性)、成长、包容性成长四个阶段,依照各运行阶段金融活动质性发展比例多寡将有效率的金融活动在理论上划分出来。具体来讲,金融在每个运行阶段都体现出质性发展与量性增长不同比例的组合:在从无到有的量性增长阶段,金融活动大规模扩张,由金融增长速度带来的边际收益大于质量提高带来的边际收益,质性发展需要建立在量性增长基础上;在质性发展阶段,源于上一阶段对社会资源的快速虹吸引致资源刚性瓶颈凸显,在不影响其他领域发展的条件下无力继续支撑金融量性增长,故增长比例缩减、速度放缓,应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确保质性发展;成长阶段的金融“量”在完善的金融结构与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环境中迅速扩张,这种扩张相比于上一阶段粗放型增长更突出集约性,金融活动在规模和质量上均有所突破;在包容性成长阶段,质与量按照协调的比例协同发展。在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的同时,包容性普惠型金融服务和机构的诞生调节了金融运行中的非包容因素。如果说非包容金融是一种不公平的金融运行模式,那么包容性成长型金融突破这一瓶颈的过程也是“金融力”在初次调节重效率的基础上,通过再次调节实现公平的过程。由此可见,金融结构优化、市场完善的质性发展是金融效率提高的重要条件与表现。因此一般来讲,金融运行在量性增长阶段、质性发展阶段、质与量协调成长阶段和包容性成长阶段的效率依次提高。

如图1:纵轴G表示金融增长,是金融量性成长的方向。横轴D表示金融发展,是金融质性成长的方向。具体来讲,A为坐标直角平分线上的点。以A为界,在曲线1上的点向曲线6运动形成轨迹的纵坐标高于横坐标,反映金融量性增长快于质性增长。连接原点与A点所呈现的斜率较大的凸弧,揭示了金融运行过程的量性增长阶段。金融在量性增长阶段的量性成长快于质性成长,金融活动、要素、市场及资源规模迅速扩张但结构简单或发展缓慢。这一增长如果超过金融体系所能吸纳范畴(假设为曲线6),就会激发对以金融结构调整为表征的质性金融运行需求,因为建立在非质性成长基础上的量性增长将导致资源配置失调。金融向高水平推进,表现为曲线2的下半弧较曲线1的下半弧向更高水平发展,在曲线4上用AB弧表示质性成长快于量性成长的金融发展阶段。随着金融结构与金融量进一步匹配、协调,金融成长体现为建立在更高发展水平上的量的积累与扩张(表现为曲线3),在曲线4上以弧BC表示。可见,BC阶段即金融成长阶段的量性增长较质性发展阶段的量性增长速度更快。在曲线3的下半弧,质性成长与发展将引发新一轮的量性需求,金融资源、金融工具、制度、市场、组织等有待于扩容。假设曲线5是一条临界线,曲线4上C点以右的半弧为质与量高速成长阶段,称为金融包容性成长阶段。可见,曲线4刻画了包含四个阶段的金融运动轨迹,而曲线1、2、3则描述金融在各运行阶段的质性、量替成长形态即金融运行轨迹的本质。

2.金融经济力曲线。金融的社会根植性决定其不可能脱离受体而独立运行,当金融作用于且受制于经济而产生金融作用力时,它的效率以及这种作用力能否被称为金融经济力将被重新考虑与定位。经济与金融既独立按照各自的轨迹运动又因一方需求而结合发展,在经济第一性条件下金融不断满足经济增长与发展的过程也是其自身由增长经历发展最终至包容性成长的过程。金融运行的过程根植于何种经济环境之中呢?或者说金融经济力的形成机理如何呢?首先,经济运行描述以产值为表征的实物要素创造过程,而金融则更多表现为无实物依托的未经物质创造过程的虚拟性突发成长。如果这种成长与经济运行保持适度的协调性,即在经济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进行,则能够发挥金融正向作用成为金融经济力;倘若超出或滞后以致超越一定限度,就会激发经济泡沫造成资源浪费。这说明经济在为金融运行提供基础的同时也为其设置准绳以自主规避金融风险。其次,经济发展包括两重含义,一是经济领域的发展导致其他领域成长的结构变化,二是真实收入的增加扩散到所有经济领域的体制变化。从经济发展导致金融成长相融合的角度来讲,金融成长是经济发展结构变化的表现与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藏富于民的背景下,财产性收入增加引致的金融成长反映收入分配机制,是经济发展体制变化的内容之一。再次,经济发展从各方面演绎了金融时空演变的背景,只有把金融放在一个分成部分与阶段而不是整块不分阶段的经济环境中研究(包括各层次经济构成、不同场域),才能充分体现“分立”这一货币金融理论的本质,从而将金融经济力剖析得更加透彻。

假设图2描述的是金融作用于城市化经济运行形成的金融经济力曲线。纵轴G表示金融与经济量性成长的方向,横轴D表示金融与经济质性成长的方向。从同一顶点出发的三条斜线是发展程度不同的经济运行约束线,从左到右依次为城市化经济量性增长、质性发展和包容性均衡运行三阶段,分别与三条金融线切于A、B、C三点。倘若金融与城市化经济量性增长的时期大致相同,在经济与金融总量的供求基本相等时就会出现切点A这一均衡点,在除此之外的初期曲线1上的其他点中:代表金融量性增长快于经济量性增长的点(曲线1上半弧),揭示了由于非包容性制度、准入限制使资金或资源游离于城市化经济运行之外的城市化非包容现象;代表金融质性成长快于经济量性增长的点(曲线1下半弧),则呈现为金融深化进而对经济提出结构重组、产业升级、对城市提出扩张规模等需求。这种现象多发生于发达国家。如果没有金融深化带动经济质性发展这一过程,金融与城市化的发展将在这一阶段停滞。反之,当其发展到与金融水平相当的B点时将再次出现均衡。倘若达到非B点之外曲线2上的其他点,则将重复上述过程;最后,在C点同时实现金融与城市化经济的包容性发展,金融经济力引导并支持城市化突破非包容瓶颈。如果金融运动轨迹在经济运行任一阶段超过曲线5或6即经济所能承载、制衡与充分享用金融的量性增长与质性发展的界限,都将出现金融过度深化,从而完全脱离实体经济、并最终产生泡沫经济的隐患。不同的是前者由量性激增引起,而后者由质性演变而生。这里的曲线4反应了金融作用于城市化经济由非均衡态到均衡态再到更高水平的非均衡态、均衡态的过程,称为金融经济力曲线,它既是狭义上驱动城市化经济实现均衡、高效运行的新动力,也是广义上描述金融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运动轨迹。

三、金融经济力作用于均衡型城市化模式:侧重效率

前文述及金融经济力作用并受制于城市化经济运行,驱动城市化经济突破原有低效率运行阶段向效率更高的成长阶段演进。在理论上,城市化经济运行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行轨迹由金融经济力牵动得以实现,而城市化经济运行均衡态是城市化均衡的具体体现,可以说金融经济力推进城市化模式由非均衡向均衡实时转换,这也体现出金融经济力具有提高城市化模式效率的功能,反映其效率属性。

(一)金融经济力对城均衡的影响

城均衡是实现城市化均衡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城均衡型城市化模式的内核所在。了解城均衡的形成机理,有助于深刻理解城均衡型城市化模式。

1.城均衡的形成机理。在经济学上“城”是负载有水源、交通、建筑、通讯、能源供给、废物处理、公共服务等基本功能的非农业生产用及其非农人口生活用的资本化了的特殊土地。城均衡态是城的供给与需求相协调的状态,城的非均衡态则是二者不相协调的状态。了解城的供给和需求首先要从经济学而不是社会学视角考查:“城”的经济运行的基本内容包括城市土地经济的运行活动和市政经济的运行活动。其中,城市土地经济以城市地租为主要内容,城市土地的绝对、级差和垄断地租是指自然、经济和社会禀赋各不相同的城市土地随区位变化而呈现出类型和多寡各异的土地价格,它随城市利益主体对不同区位和类型城市土地利用的竞争性程度来影响城的经济运行效率。市政经济活动是由城市政府承担的、以满足城市居民生产和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按照经济学对需求和供给的定义,城需求是指企业或居民在某一特定时期,在每一个城市地租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城市土地数量,购买力来自于收入。城供给是城市不同利益主体对城市土地及其负载物的供给,供给土地的货币价值用地租衡量,在不同地租水平上相同收入的购买力不同。可见地租是影响城供求状态的重要变量,是土地市场上调节各种需求欲望,使之与需求相匹配的核心要素。此外,城市地租也被看成是利息的特殊形态。在非农产业具有较高有机构成的城市,利息是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本化了的城市土地所有者出让使用权所获得的流动性货币报酬。深层次理解城供求形成机理,有益于深刻探析城均衡结构。理解城需求形成机理的重点在于厘清生产性、生活性和投机性需求。其中,生产性需求是城市地租和城市产出的增函数,生活性需求是城市人均收入和城市地租的增函数,投机性需求是城市地租的减函数。

2.金融经济力对城均衡的作用机理。城市土地是资产化了的土地,核心定价变量是利率。利率是城的经济运行与金融的结合点,也是金融经济力对于城均衡的调节点。城供求与金融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关系:首先,房地产市场既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的投机性需求的重要领域。投机需求激增、价格虚高引发的房地产泡沫本质上是金融资产价格超出价值而形成的金融泡沫的一种。其次,通常城市居民收入多用于消费、储蓄和投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发达的条件下,投资渠道便利一方面将引发投资热潮、提高个人的投机性需求,另一方面将降低贷款利率、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的生产性需求。再次,加大金融支持尤其是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不仅有利于改善市政服务供给,还有助于顺畅城市土地流转市场、理顺城市土地的供求。金融通过上述机制影响城供求结构,因此城的均衡分析理应加入与城的供给和需求都紧密相联的金融经济力。

如图3,R轴表示城市地租,U轴表示城市土地量,Us表示城市土地供给,Ud表示城市土地需求。在短期内,城市土地供给具有刚性,城均衡仅表现为城市地租绝对上升,这里的城市地租主要是区位型城市级差地租。在长期内,土地供给量随城市化进程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而增加,Us曲线右移至Us1。在更长的时期内,金融经济力带动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和城市规模扩张产生巨大的资金需求,而城市规模扩张又产生新一轮城市土地生产和生活需求,需求曲线由Ud1移动到Ud*。倘若该城市为大城市,城市发展水平已经很高且资源、服务承载渐满,无法提供与需求量相当的城市土地与公共服务,致使城供给曲线由只能由Us1移至Us*而不是更远,金融经济力引导“城”在更高的地租水平上实现均衡。这时城市地租上涨至白热化程度,高地租型城均衡模式实现。金融经济力具有推进城市化经济质性成长的能力,居高不下的城市地租缩减了城市发展空间,伴随金融包容性成长、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制度进一步完善,金融参与经济运行转移了各方主体对城市土地白热化的垄断竞争性投资取向,使土地得以与同样以利率定价的金融资产竞争发展,导致新一轮供求作用下城市土地的需求降低,城供给空间相对增大。如中图,当城供给空间增幅大于城需求空间增幅时,城市发展空间扩容,可持续发展有望实现,此时出现略低地租水平的城均衡。高地租水平和低地租水平城均衡模式都是金融经济力调节的对象。由于金融经济力独立运行以及与经济结合运行都存在由量性增长到包容性成长的效率提高过程,这一效率提高过程也是实现高效城均衡模式的调节过程。因此,倘若高地租与低地租型城均衡是在金融经济力量性增长阶段或者说其自身效率尚低的阶段产生,那么这两种水平的城均衡都是不稳定、不可持续的,城均衡也就未必有效率,图3右图中U才是稳定的高效率城均衡轨迹,它是城均衡的理想模式和长期运行趋向。随金融经济力效率提高而调节的不可持续的高地租型城均衡U1和低地租型城均衡U2必将向其收敛,因此金融经济力是实现可持续型城均衡模式的内驱力。

(二)金融经济力对市均衡的影响

“市”是由经济流量和方向、经济主体行为和交易结构以及相应的经济制度、组织和经济政策所表现的、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处于一定空间方位的买卖场所或市场交易中心。市的经济运行由三方面基本内容组成:涵盖国民财产和资源的国民财富再生产与再配置、国民收入运动、社会资金循环周转的经济流量方面;城市各利益主体的行为方面,包括生产者的生产与投资行为,消费者的储蓄、消费与个人投资行为,城市政府的消费、投资与转移支付行为;囊括以农产品为主的消费品市场、服务市场、以金融市场为主的要素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产权交易市场等城市市场的结构方面。市的经济运行的均衡点即为市均衡,也就是说市均衡是对市的供求相等时市的经济运行所表现出来的均衡状态。其中,市需求是指对城市“非城”产出具有需求欲望并能够对其支付的货币量,包括消费者、生产者和政府对城市产品的消费、投资;市供给则指在城市市场上打算售出的非“城”的商品价格量,包括中间投入品的转化价值和要素投入的增加价值两部分内容,以利润、储蓄、收入等货币形式表示。当市供求相等时出现市均衡,能够实现市均衡的城市化模式称为市均衡模式,按效率不同细分为可持续的市均衡模式与不可持续的市均衡模式。金融经济力参与市的经济运行,改变市均衡结构。

金融经济力对短期市均衡的影响机制按照其作用形式中的效应形式分为内部和外部机制,不同作用类型产生于城市不同的开放程度。在内部机制方面,假设城市是封闭的,市均衡轨迹取决于初始状态下的市供求和金融经济力作用于城市内部所引致的市供求曲线的移动。如图4,纵轴I、S分别表示投资与市需求、储蓄与市供给,横轴表示货币形态的市产品。在城市化快速成长初期,较低的利率水映在金融市场上就是金融资产价格较高,反映在信贷市场上就是企业贷款利率较低。随着城市化优势的发挥,市的需求激增表现为左图中需求曲线由上一阶段的I2平移至I*。与此同时,较低利率带来较低的储蓄水平,投资市场中投资主体高预期的待价而沽行为导致利润积累不多,因此主要由储蓄和利润构成的市供给由初始水平S1经S2增至S*,市供给增幅小于市需求增幅,这一时期在金融经济力内部作用机制下形成的市均衡轨迹为C1。当金融处于包容性成长阶段、在金融集聚形成正向辐射力时,借助于城市间金融市场整合使得储蓄投资转化更为顺畅,市场区域内城市之间相互影响产生市需求空间大于市供给空间的市均衡类型C1。伴随金融经济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外来人口移入,下一时期市供给增长空间大于需求增长空间从而实现C2型市均衡轨迹(如中图)。金融经济力随发育程度不同对城市化进程作用的大小也不同,调节C1、C2向可持续型市均衡轨迹C收敛(如右图),可完成短期市均衡模式由不可持续向可持续的转化,可见金融经济力也是实现可持续型市均衡模式的内驱力。

(三)金融经济力对城市化均衡的影响

城与市同时均衡才是实现城市化均衡并且达到城市化经济运行的均衡点,形成城市化均衡模式。城市化均衡模式是最稳定的可持续型城市化运行模式,金融经济力驱动不可持续型城均衡和市均衡向可持续型城与市均衡收敛,最终达到城市化均衡态。在城市化均衡点上,表示城供求的变量如城市土地供求、城市地租价格、市政服务供求以及衡量市供求的变量如投资、储蓄均实现均衡,即各方利益主体对城与市的供给和需求行为均达到制衡而无改变意愿的状态。城市化均衡的实现意味着以此为内核的均衡型城市化模式的形成,它是指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化速度始终保持在边际聚集效益等于边际聚集成本的动态均衡点上。金融经济力是推进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协调并修正不可持续的市均衡模式、城均衡模式以达成可持续的高效、均衡型城市化模式的内驱力。

四、金融经济力作用于包容性城市化模式:兼顾公平

金融经济力作用于城均衡与市均衡,协调二者同时均衡达成城市化均衡态,体现了金融经济力属性的效率层次。然而均衡型城市化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行为均衡而非数量均衡,这就存在金融经济力调节不到的城市化领域与社会问题。

(一)均衡型城市化模式的政策盲点

高效的均衡型城市化模式固然是我国未来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现阶段城市化进程中由“非包容”引发的城市化矛盾却是政策无法触及的盲点。这些城市化矛盾包括:农业生产中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如城市基础部门虽然紧缺低水平劳动者却排斥农民工进城的“市民行为”之间的矛盾、低效率城市国有成分经济部门融资顺畅与高效率非国有成分部门缺乏融资平台之间的矛盾等等。上述矛盾阻碍了城市化可持续进程,推进城市化亟待诉求于包容思想。

(二)包容性城市化与均衡型城市化——互为补充

践行包容思想的包容性城市化模式是人口、环境资源、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高度协调的城市化。均衡型城市化诉求于包容思想,与包容性城市化在对立中寻统一。例如,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供给满足户籍居民需要而未覆盖外来弱势群体,就是非包容性城均衡状态,因此包容思想是实现质性城市化一般均衡的重要条件。在非均衡向均衡型城市化转型的进程中,存在诸多非包容现象与对包容性的需求,同样在实现包容性城市化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非均衡因素与对均衡高效发展的诉求。可见,均衡也是实现质性包容发展的必要条件。融合均衡与包容城市化模式的优点、拟合二者作用领域需要诉求于金融经济力这一与两种模式都相关的作用机制。

(三)金融与包容性城市化契合点——非均衡金融

金融运行非均衡状态是金融成长过程中的特有阶段,非均衡金融是指金融市场、金融制度与政策供求不相等,或金融资源分布不平衡等所有非均衡发展的多元系统组合体。从包容的角度来讲,非均衡金融未必是高效率的金融类型,它作用于城市化经济产生的作用力,它是非包容性城市化在非平等金融服务享用权利方面的体现,是包容性城市化模式对现代城市金融大力修正的领域。包容性城市化模式是非均衡金融实现包容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经济力也是实现包容性城市化的驱动力。

(四)包容性成长型金融经济力——两模式的协调机制

从金融运行效率角度而言包容成长型金融运行效率最高,附加城市化经济运行条件后的包容性成长型金融经济力是最有效率的金融经济力。实践证明,均衡型城市化模式效益的发挥需融入包容思想,但二者无法简单统一。金融由非包容到包容的转变是驱动包容性城市化实现的关键动力,那么包容性成长型金融经济力能否协调两种城市化模式以最大化政策组合收益呢?理论上按照起效领域及效果,金融经济力的属性分为效率属性和公平属性:推动城市化均衡注重效率所实现的包容性均衡就是兼顾公平,金融经济力在反映自身属性的同时协调了包容性与均衡型城市化模式,是实现二者高效组合的策动力。在金融经济力作用下,传统城市化模式转变为具有包容性和均衡型内核的城市化新模式,城市化曲线也因外来金融冲击而变得更加富有弹性、效率和公平特质。

如图5,S代表传统城市化路线,S*代表加入新内核的城市化曲线,横轴表示时间和城市化发展质量,纵轴表示城市化率和城市化数量,城市化转型始于初期对质性城市化的渴求阶段。向两轴做垂线可知:在传统路线下,初期城市化的质与量成长均不明显,中期数量增长严重偏离于质量发展,后期数量减缓、质量稍微提高,实现城市化量质转换耗时较长;新型城市化模式下,虽然中期城市化增长速度慢于传统模式,但是质性成长比例却更高,为后期质与量协调发展、进而为城市高效发展提供较大空间,实现高质量城市化用时较短,包容与均衡模式的组合政策收益得以实现。

总之,与其说金融经济力是实现包容性与均衡型城市化的驱动力,倒不如说金融经济力是超越简单“力”的概念的一种金融作用于城市的高复合抽象机制。包容性与均衡型城市化是我国实现深度城市化的新模式。因此注重在相应城市化经济运行阶段,适时发挥城市金融经济力的调节效应是实现我国城市化高效、可持续运行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WangEC.2000.Adynamictwosectormodelforanalyzingtheinterrelationbetweenfinancialdevelopmentandindustrialgrowth[J].InternationalReviewofEconomicsandFinance,9:223.

[2]彭卫民,任啸.虚拟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及影响[J].经济体制改革,2002,(1).

[3]李晓西,杨琳.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J].财贸经济,2000,(6).

[4]周莹莹,刘传哲.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国内外研究进展与展望[J].金融发展研究,2011,(4).

[5]王广谦.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金融因素及金融贡献度[J].经济研究,1996,(5).

[6]李汉东.一个金融和经济增长的两部门计量模型[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6).

[7]熊鹏,王飞.中国金融深化对经济增长内生传导渠道研究——基于内生增长理论的实证比较[J].金融研究,2008,(2).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区域金融;中原经济区;区域金融中心;构建路径

2007年底河南省政府办公厅《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到2022年把郑州建设成为服务中原、辐射中西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201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把中原经济区定位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不断推进,郑州构建金融中心的区域范围应进一步明确界定。郑州既不能仅仅定位为河南金融中心,也不宜定位为中部金融中心,现阶段应作为中原经济区区域性金融中心进行构建。

一、中原经济区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

金融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剂和重要动力。区域性金融中心一般认为是金融机构集中、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的融资枢纽,其主要功能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区域性金融集聚辐射中心。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应成为中原经济区区域金融集聚辐射中心,通过其“外溢效应”带动整个中原经济区金融业的发展,提升中原经济区金融业整体竞争优势。第二,区域性资产管理中心。随着中原经济区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其资产规模必将迅速扩张,自然衍生相关的资产管理需求,而这一功能必然由资产管理机构发挥,这也是金融市场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提高资金融通效率的重要环节。第三,区域性资本运营中心。郑州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使其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发挥盘活存量资本的作用。促进中原经济区区域内社会储蓄向资本转化,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充足资本。同时通过以郑州为中心的资本运作,优化中原经济区资源配置,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效率。第四,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通过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从而提供更为专业的金融后台服务。金融后台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数据中心、容灾备份中心、清算中心、票据中心、银行卡运营中心、对外呼叫中心、电话销售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人员培训中心等。这些不同类型的金融后台专业服务,使郑州充分发挥中原经济区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功能。

二、郑州构建中原经济区金融中心的比较优势

(一)地理区位优势

地理区位优势为构建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提供了首要条件。郑州处在承东启西、联南贯北的战略部位,东邻发展势头强劲的沿海发达地区,西接广袤的西部地区,在河南高速公路、铁路大动脉和通讯信息网络中占据中枢地位,是东西南北大通道的交汇点,为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集聚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提供了便利条件。郑州是全国交通枢纽和商流、物流、人流中心之一,是承接东部、辐射中西部的重要平台,通过统筹规划,科学运作,在中原经济区建设背景下能够形成具有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二)经济实力优势

整体经济实力是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现实基础。2011年河南GDP为2.7万亿元,列全国第5位,城镇化率为40.57%。而郑州2011年完成生产总值4912.7亿元,增长13.2%,2011年年末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4.8%。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持续推进,河南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十二五”期间,河南经济总量有望继续保持10%左右的年均增长速度。同时,河南是全国重要的粮食、能源、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业基地,发达国家和沿海地区企业向我国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步伐正在加快,河南具备较强的承接能力和基础,成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实体经济的转移必然伴随着金融机构和金融需求的转移,势必形成金融业发展的巨大潜力,为金融市场规模扩大提供重要的支撑条件。

(三)政策支持优势

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形成离不开政府的金融支撑政策。2007年11月,河南省政府下发了《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把郑州建成服务中原、辐射中西部,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当前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迎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2011年10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2011年底郑州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2年郑州以建设“四中心一名城”为目标,其中“四中心”包括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2012年2月河南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把金融产业作为河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重点培育,金融业将成为增强河南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产业。

(四)金融发展优势

改革开放34年来,郑州金融的总量积淀已具相当规模,最突出的是郑州商品交易所为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据前瞻资讯数据中心监测显示,“十一五”期间,河南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为25%,高出同期GDP增速12个百分点。2011年,全省金融资产规模超过3万亿,金融产业已经成为全省成长性最好、对实体经济服务性最强的产业。2011年河南金融机构存款总量为2.66万亿,列全国第10位,贷款总量为1.75万亿,列全国第11位。郑州2011年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8964.9亿元,比年初增长13.6%;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6112.8亿元,比年初增长8.9%。2011年郑州全市保费收入为159.0亿元,比上年增长5.1%。

三、郑州构建中原经济区金融中心的约束条件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篇11

由于金融的发展优化了资源配置,使得资金得以合理流动,进而提高了资本效率。金融能够降低长期投资的流动性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需要长期的资金占用,为此,储蓄者必须承担因资金长期被占用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以致不愿长期投资。而资本市场交易、各种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中介的往来存款业务以及针对外部冲击对流动性投资和非流动性投资进行的动态均衡组合部位金融则具有降低和分散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可为力争回避流动性风险的储户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这就使得更多资金得以流向周期较长的项目。金融可以使储户节约获取信息的成本,金融中介具有令个体储户更大的获取和处理众多企业、管理者和经济环境方面信息的能力和专业评估技术,能为其成员提供投资信息服务的成本比个体储蓄投资者通过个人努力获取信息的成本要低得多。

正确认知金融风险,降低其对经济发展的滞阻作用金融在社会经济运行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不仅体现在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整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转的冲击也显现出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负效应。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使人们认识到了金融的稳健发展对于全球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稳定和促进作用。

金融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是金融风险客观存在的主因。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只要有不确定性存在,就会有风险存在。金融业是高负债经营的产业,自有资金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把零散储户的流动性负债转化为对借款人的非流动性债权来得以实现的。前者的存在,须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储户对金融机构的信心;二是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筛选和监督高效。如果不能满足这两个条件,金融风险就会存在:一方面,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市场经济主体对客观认识的有限性,只要银行经营稳健,储户就能认识到全体不挤兑更利于集体利益,但在银行面临“困境”时,储户就极有可能为降低预期风险而参与挤兑;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主体存在机会主义倾向,金融机构管理者趋于采用高风险、高收益的投机策略,从而导致金融资产质量下降,借贷人也有可能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欺骗、违背合约以及钻制度的空子来不合理占用资金,导致金融机构对借贷人的监督不能完成了解,从而产生金融风险。

金融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广泛渗透性和扩散性导致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传染性。首先,金融机构作为储蓄和投资的信用中介组织,其若经营失策必将连锁造成众多储户和投资者蒙受损失。其次,银行创造存款货币扩张信用的功能也会使金融风险具有数倍扩散的效应。再者,银行同业支付清算系统把所有银行联在一起,任何单一银行的支付困难都极可能酿成整个系统的流动性风险。最后,信息不对称会因某一金融机构的困难被误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危机,进而引发恐慌。金融的这些特殊性使得其风险性相对其它行业而言具有快速、面广的特点,极有可能使原本为局部性的金融困难快速演变为全局性金融动荡甚至是经济危机。

经济金融的重要性范文篇12

关键词:农业经济;农村金融;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关系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1-000-02

一、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概述

农村金融,对于我国整个金融市场而言,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鉴于我国农业是第一生产力,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一直是业界不可忽视的存在。传统的农村金融理论,将农村金融分为了两个部分,其一是农村信贷补贴,其二则是农村金融市场。然而,时代的发展证明,如此划分农村金融,有着极其严重的弊端,对于农村经济增长而言,并无益处。因此经过多方面的研究与总结,全新的不完全竞争说法应运而生。传统的农村信贷补贴,在我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前是农村金融的主要推行政策,其是以政府干预为主要推崇方式,主张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政策实行补贴的理论。然而,这项理论要基于农村储蓄能力较低,农民可周转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对于现代农村而言,此方法已经无法有效促进部分地区的农村金融发展了。相对的,农村金融市场则完全否定了农村信贷补贴这种手段,该理论认为当前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建设不健全,利率底下已经严重妨碍到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只有采用金融市场方式,才能有效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然而该理论对于部分落后山区而言,也有着不适合当前环境的弊端,从而在推行上也受到了诸多的阻碍。因此,适应我国当前发展环境形势的新理论不完全竞争理论应运而生。不完全竞争理论支持政府维护通货膨胀率,并且反对政府为市场利率定价,只寄往政府采用相关政策辅助调节。与此同时,保证其他银行利润情况下低息融资,规划管理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的扶持与促进,确保贷款有效回收,出台有效扶持政策,从而引导与规范当前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是该项理论的具体主张。

二、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分析

本次在研究农村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为了充分证明二者之间的关系性,本文作者分别运用了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与Granger因果检验三种方式对金融规模、金融结构、金融效率及人均实际农业GDP四个指标进行了系统的计算与比较。

通过计算后可以发现,虽然人均实际农业GDP与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在时展过程中都有着其不平稳性,但是其彼此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平衡关系。其四者之间的变动模式受对方影响,形成了当今农村金融业的现实影响结构。也就是说农村人均GDP是否增长,与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在Granger因果检验的过程中,其分析结果显示,包括了农村金融规模、结构其是均与农村经济增长没有直接明显的关系。然而农村金融效率却对农村经济增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本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其一,虽然农村经济增长并不能有效的促进农村金融规模与结构有所变化,但是不得不关注的是,农村经济增长对农村金融效率的积极促进影响。其二,与农村经济增长推动农村金融效率有异,农村经济规模等对农村经济增长并无明显推动作用。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从而影响了我国农村金融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脚步,对我国农村整体发展,甚至是整个中国经济发展都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三、目前金融发展滞后的影响因素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首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的不完善。目前,商业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在其职能上存在缺失,从而导致了金融体系扶持农村经济建设的稳定性严重缺失。举例来说,中国农行原本是政府特定的支持与扶持农村建设的商业银行,然而,由于农业当前在经济发展中存在落后性与弱质性,从而导致了农业银行自身运营的机制产生问题,迫使其不得战略调整,最终减小了对农村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当然,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相比,政策性的农村金融机构则偏向了边缘化。这种边缘化表现突出的是农村发展银行其建设初衷并未与现行状态达成一致,只进行农副产品放贷服务的发展银行,已经大大滞后了农村金融发展。当然,金融工具的缺失与服务手法的单调也大大影响了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完善性,从而造成了金融发展的滞后现象。

(二)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契合

与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相对比的,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无法契合,则是目前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另一诟病。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无法契合的主要缘由有两点:其一时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体的布局上无法达到合理化。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东部发达地区分布较为密集,相对的,中西部比较落后地区的密度反而较小,这样与经济结构需求完全不符合的金融机构密度,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协助农业经济发展的进程。其二农村贷款的发放结构不合理也造成了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契合度不够的现象产生。在普遍经济学上来说,经济发展水平将决定金融发展的水平,而对于农村经济这种封闭式的经济形势而言,其所建设的农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封闭性。而正是这种封闭性,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上不得不考虑农业经济的滞后性现象与弱质性特征,而将贷款形势发放到一些乡镇企业中,从而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受阻现象的产生。

(三)农村金融机构效率不高

农村金融机构效益不高,也是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就目前农村金融运营环境而言,其环境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在运营过程中的效率普遍不高。目前,越是落后贫困地区,贷款需求主体的居住环境就越为扩散,这种扩散性在中国地大物博的广大农村而言,为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带来了非常巨大的挑战,从而使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发放与监管上存在着一定难度,影响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与地域性广带来的麻烦相比,管理体制的落后是金融机构自身内部的缺憾,正是这种管理体制的落后,造成了部分农村信贷业务技能的失灵,从而使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价值大打折扣,机构的工作效率也无法提升。当然,农村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过差,是影响其工作效率的又一大隐私。由于从业人员水平不高,从而使很多相关政策无法有效落实与开展,从而造成金融机构的低工作效率。

(四)政府干预方法不科学

政府干预方法的不科学,是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政策因素。传统意义上来将,政府的有效促进与引导对于经济发展、金融机构建设将拥有有益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管控上尚属于国家严格管控范围内。者不但失去了利率自身调节的杠杆作用,同时也是农村金融资本变得调动不灵活,使整个金融资源形如死水,不利于其与社会资本合流,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另外,政府对农村内部非正规性的金融资本管控的严格,也是造成了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又一干预不科学政策。目前,政府之所以排斥非正规性金融资本,其主要原因在于该资本存在一定风险,而另一原因则是非正规性金融资本干扰了政府对农村金融的管控工作。然而就目前看来,非正规性资本的顽强生命力已经使其资源走入了“灰色”的误区,从而变成了更加危险,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金融发展滞后影响因素疏导办法

(一)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

面对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现象,合理有效的疏导办法将可行之有效的改善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并且推动整个农村金融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在改善农村金融滞后的众多因素之中,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应为重中之重。之所以如此强调金融体系的重要性,因为其是整个农村金融的建设基础,只有农村金融体系得以完善,整个农村金融环境才可以得到改观。所以,在构架金融体系之时,首先要完善农村金融机制,有效应用政策、商业金融机构,规划发展非正规金融机构,从而形成国有资本与民有资本互相扶持,共同促进,从而达到金融机制的合理化与现代化,保证了其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其次,创建全新形式的农村金融产品,丰富化农村金融工具,将信贷、信息等与网络系统结合,并退出小额贷款的多种新形势的农村金融产品,从而达到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的结果。

(二)合理化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关系

确保了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的基础上,调节当前金融机构现状,使其与经济结构达到合理化契合,是目前调节金融机构组成的重要出发点。因此在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过程中,应该大力扶持与推动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的合理建设与运营操作,从而使其可以推动我国中西部经济结构整体转型,确保经济发展脚步。另外要重视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力与生命力,肯定与理解其发展的必然性与推进性,通过正视与积极引导,最终达到其与国有金融资源主体的共同作用,保证其安全性、稳定性与规范性,从而促进其金融结构合理,并与经济结构构建成良好关系,推动整个金融机构与经济结构彼此促进的结果。

(三)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

在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的过程中,首先要重视地域性广这一物理性难题,如何有效的架设合理的监管、扶持网络,从而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扶持政策有效落实到农业经济之上,是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的首要问题。合理应用网络化建设,走访调查各地区形式,建立统一的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将可以高效的了解到目前农业经济实际状况与农业需求,从而更快速高效的反应,提升金融机构效率。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加强也是确保机构效率提升到重要手段。充实当前农村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其内部管理与金融管理手法技巧,对于整个金融机构效率的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构建科学化干预政策

科学化干预政策,是以当前政策转型为主要依据,其看中的并非政府的强制干预,而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合性干预。要充分考虑目前干预政策弊端,以活化金融资本为主要目的,顺应形势发展,是干预政策变为扶助政策,将有效的提升整个金融资本的流动性,从而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与此同时,政府应注意其控制力的减弱,使非正式金融资本融入到整个金融机构中来,从而实现现代化金融体系,才能反映出科学化干预政策的实际作用。

当前,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农业经济增长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应在金融效率上作用于农业经济增长,同时要在各方面规划与完善农业经济构架与相关内容,从而确保农村金融发展的存在价值,达到农村金融发展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刘政科.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实证研究[D].中南大学,2012.

[2]徐文成.农村金融发展对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影响的实证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12.

[3]张永政.山东省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D].山东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