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例(12篇)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1篇1
【文章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城市建设的脚步已经有了巨大的成果,然而正是因为城市建设和城市人口的剧增,城市垃圾的处理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就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展开分析,就其技术要点进行探讨。
【关键词】
城市垃圾;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设备;焚烧工艺
众所周知,随着城市化的脚步逐渐加快,城市垃圾处理一直以来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垃圾焚烧处理的措施一提出就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很多城市都面临着垃圾围城的情况,而最主要的处理方式就是填埋、焚烧发电、堆肥,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进行垃圾焚烧发电,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有效减少垃圾的容量,节约土地,更能进行供热和发电,为城市生活提供一定的资源。下文就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工艺流程展开分析,就城市垃圾焚烧发电设备进行研究,分析了垃圾焚烧的作用和技术。
1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工艺流程
1.1垃圾的储存和焚烧
因城市人口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大,城市垃圾的产生速度相当快,因此怎样储存垃圾是进行垃圾焚烧发电措施的首要问题。进行垃圾存储焚烧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提出垃圾中有毒有害的物质和一些不可燃烧的物质。垃圾进厂过磅后,首先就应送入垃圾储池中,在垃圾存储池中进行搅拌、混合以及倒垛等操作,将垃圾渗滤液收集起来进行集中处理。其次,垃圾要沿下料装置放置到给料装置平台中,才能将其运送至焚烧炉中进行焚烧,经过焚烧后将炉渣排出焚烧炉。事实上,垃圾焚烧炉的种类主要由循环流化床炉、炉排炉两种,选择怎样的焚烧炉主要由垃圾焚烧工艺来决定。
1.2余热发电
垃圾焚烧工艺中,对于垃圾焚烧炉还要配套一定的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来进行发电操作。其原理主要是通过垃圾燃烧产生的热量,经余热锅炉产生蒸汽,蒸汽提供给汽轮发电机组,由发电机进行发电。余热发电不仅能够节能,更是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措施。余热发电主要利用焚烧中产生的废气和余热进行蒸汽发电,其回收利用的途径非常多,具有综合利用余热性能好、可以直接利用等优势,是目前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中非常值得推广的技术之一。
1.3烟气净化与渗滤液处理
我们都知道,城市垃圾本身具有一定的有毒物质,在焚烧的过程中必定会产生许多有害气体和有害物质,最常见的就是烟尘、酸性气体以及重金属污染物。而对污染物进行无害化的处理是整个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关键之处,所以,我们一般采用半干式反应塔、袋式除尘器;干式反应塔、袋式除尘器等设备来对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进行净化和处理。当垃圾存储池中的垃圾腐烂发酵后,就可以排除来及渗滤液。而对于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更是垃圾处理中的关键环节,因垃圾渗滤液有非常大的臭味、氨氮含量及重金属含量都非常高,且有机物污染浓度高。所以,在进行垃圾发电的过程中,处理后的渗滤液一定要达到(GB16889-2008)的处理保准来实施,使用MBR等装置的生化和超滤系统,采用膜生物反应器的工艺来处理以实现达标标准。
1.4炉渣、炉灰的处理
最后,垃圾焚烧后会在垃圾焚烧炉中产生大量的炉渣,且这些炉渣占到垃圾总重量的15%以上,但这些炉渣有很大一部分是可以进行再利用的。我们可以讲垃圾焚烧后炉渣用于制砖、铺路等,而经过袋式除尘器留下的飞灰则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因此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填埋。
2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的设备分析
2.1焚烧炉焚烧工艺
事实上,垃圾焚烧发电是一个复杂、技术含量高的工艺,而作为焚烧过程的关键设备,焚烧炉是发电厂的核心。前面说到,目前我们用于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的焚烧炉主要由循环流化床炉和炉排炉两种形式,循环流化床炉的工艺原理主要是基于循环流化床技术进行焚烧、供热和发电一体化的处理设备。而炉排炉的焚烧工艺主要是干燥、燃烧和燃烬等流程,当垃圾在路排上进行翻动时,垃圾受到来自炉排下部的高温着火燃烧,抽出高温一次风经过蒸汽空气加热器和烟气空气加热器进入炉膛,对垃圾进行干燥,二次风从顶部吹入炉膛,对燃烧补充一定的氧气,促进垃圾的充分燃烧。
2.2余热锅炉与汽轮发电机组
垃圾燃烧产生的热烟气会经过余热锅炉进行换热,在余热锅炉中冷却后经过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等净化处理后就能进行排放。余热锅炉的工作原理就是通过受热面的水来吸收垃圾焚烧产生的热量,由此产生的蒸汽被运送到汽轮发电机组中进行发电。而此时产生的多余的热蒸汽则可以用于周边用户的使用,这样一来就可以提高其利用率,为保护环境和资源助力。
2.3净化处理烟气设备
对于垃圾焚烧最后产生的烟气,我们知道会含有很多的有害物质,所以对烟气进行必要的净化和处理是保护环境的必要措施。烟气净化与处理设备主要包括反应塔、袋式飞灰收集器等部件,当烟气中的酸性气体进入反应塔后,由反应塔中的干法、半干法以及湿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去除。其中干法的工作原理一般是通过使用消石灰与酸性气体进行反应来中和气体;而半干法主要是通过旋转喷雾器将氢氧化钙溶液喷入反应塔中进行中和反应;湿法反应则是要实现配置好烧碱溶液对酸性气体进行洗涤。
3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垃圾焚烧技术作为一项无公害、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环境保护措施,不仅能够很好的解决城市垃圾围城问题,更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垃圾焚烧发电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不分拣到位不焚烧、不财政全额不焚烧、不公开透明不焚烧、不公平补偿不焚烧”的原则。相信在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发展城市垃圾焚烧功能,不断拓宽城市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更大空间,为人类的生存和生活创造更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洪雷,王小文,姬艳梅等.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进展与应用探讨[J].环境卫生工程,2011,19(3):55-57.
[2]赵雪燕.浅析城市垃圾处理技术[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16):3787-3787.
[3]李同庆.城市垃圾热解焚烧发电主厂房布置设计[J].能源与节能,2012,(12):40-41,50.
[4]刘书敏,秦彪,李剑勤等.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污染物处理技术[J].广东化工,2010,37(1):93-94,99.
[5]杜军,王怀彬,金霄等.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现状概述[J].节能技术,2003,21(5):25-26.151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篇2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对策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人们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它伴随居民生活而产生,成分和产量也伴随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方式的变化而改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也迅速增加;加之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高、成分复杂,任意堆放或处理不当,都会对周围的大气、水体、土壤环境及景观造成严重污染。因此探讨适宜的垃圾处理方法和管理对策就成了城市管理者和广大市民极为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重大环保问题之一。
1.城市生活垃圾概况
1.1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及构成
近十几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总量大幅度增加。据资料表明,199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6766.8万吨,2000年为11818.9万吨,到2002年增至13650万吨,年均增长率为8.20%[1],少数城市的垃圾增长率则超过15%,大大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数值(2.5%-5%)[1],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3.1亿吨。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主要受城市的规模、性质、地理条件、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居民燃料结构的影响。我国城市垃圾在产量迅速增加的同时,垃圾构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表现为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2]。
1.2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我国传统的垃圾消纳倾倒方式是一种"污染物转移"方式。由于现有的垃圾处理场数量和规模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垃圾增长的要求,大部分垃圾仍呈露天集中堆放状态,对环境即时的和潜在的危害很大,污染事故频出,问题日趋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污染大气。城市生活垃圾中有50%-60%的易腐性有机物,它们能在短短的数小时之内自行降解,同时散发出硫化氢、氨、苯、丙酮等多种令人厌恶的臭味,这在集中堆放垃圾的垃圾处置场周围更为明显。
(2)污染水体。垃圾中除易腐有机物降解产生的水和自身携带的水分外,有时还接纳一些外来水(主要有降水和径流水),这些水分总量若超过垃圾对水分的吸收能力,就会渗流出来形成垃圾渗滤液,这些渗滤液若流入周围的地表水体和渗入土壤,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3)侵占土地,对农田破坏严重。堆放在城市郊区的垃圾,侵占了大量农田;未经处理或未经严格处理的生活垃圾直接用于农田,或仅经农民简易处理后用于农田,破坏了土壤的团粒结构和理化性质,致使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降低。
(4)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厌氧环境而使垃圾产生的沼气量增加,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造成重大损失。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为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国内外均在研究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目前国内成熟且常用的方法为焚烧、堆肥和填埋三种。
2.1焚烧
焚烧是对城市生活垃圾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处理过程。将生活垃圾作为固体燃料送入炉膛内燃烧,在800℃-1000℃的高温条件下,垃圾中的可燃组分与空气中的氧进行剧烈化学反应,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燃烧烟气和少量性质稳定的固体残渣。热能可回收利用,烟气必须净化,性质稳定的残渣可直接填埋处理。焚烧技术的特点是处理量大,减容性好,无害化彻底,并且热能可回收利用,因此这种方法是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3]。随着焚烧技术工艺研究的完善,国产化成套焚烧设备的开发,生活垃圾焚烧余热综合利用技术将进一步得到提高,焚烧处理的比例也将逐步上升,未来几年内在部分城市中将建成若干个和国外接轨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4]。
2.2堆肥
堆肥是依靠自然界广泛分布的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人为的促进可生物降解有机物向稳定的腐殖质转化的生化过程,它不仅可以杀死垃圾中的病原菌,有效处理垃圾中的有机物,而且可生产有机肥料,特别适用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是垃圾堆肥并不能处理全部垃圾,它只针对城市生活垃圾中易腐、可被微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所以堆肥处理是垃圾中可腐有机成分的处理技术,而不是全部垃圾的最终处理技术。另外堆肥时,垃圾中的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废弃物不能被微生物分解,这些废弃物必须分拣出来,另行处理。而且城市生活垃圾堆肥一般周期较长,处理量小,单纯的堆肥处理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生活垃圾,并存在产品长期使用会造成"土壤渣化"、质量不稳定、销路不畅等问题,所以堆肥处理还必须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但由于堆肥技术具有良好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效果,随着技术、设备、工艺的不断改进,生活垃圾堆肥技术将进一步得到重视,处理的比例将逐步增加[4]。
2.3填埋
填埋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与其他处理方法比较,填埋是一种独立销毁垃圾的方法,填埋场是各种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场所。但是填埋技术也并非是一种完美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垃圾填埋占用大量土地;
(2)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仍是难以解决的问题;
(3)填埋法的无害化程度低,对水源和大气的潜在影响较大,同时填埋法的资源回收率低,加上填埋场征地、运转费用日益上涨,此法在我国有下降的趋势,因此我国应根据具体情况,引进先进科学技术,研究适合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填埋技术。总之填埋法在我国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主导地位,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但处理的比例将稳步下降[4]。
根据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中国环境卫生部门制定的垃圾处理技术对策已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着重发展填埋和高温堆肥向填埋、焚烧、堆肥与循环利用、综合利用技术并举的方向过渡,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总目标。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篇3
摘要荆州市和国内许多城市一样都面临由“垃圾围城”所引发的环境污染、财政负担及占用土地等一系列问题。这成为制约城市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垃圾焚烧发电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方法。从源头上进行垃圾分类,使垃圾变废为宝,促进垃圾处理走向市场化、产业化道路是大势所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垃圾处理对策市场化产业化
城市垃圾已成为当前世界性公害之一,是城市环境建设的一大难题。荆州市和国内许多城市一样都面临由“垃圾围城”所引发的环境污染、财政负担及占用土地等一系列问题,这成为制约城市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研究开发先进可靠的垃圾处理技术,把城市生活垃圾从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最终处置等各环节衔接配套,形成完整的综合治理和循环利用系统,从而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社会发展战略任务。
一、荆州市的垃圾处理现状
统计数据显示:荆州市中心城区平均日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近850吨,每年6月至9月为城区产生垃圾高峰期,日产垃圾总量更高,并且逐年递增。荆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采取主次干道及小街巷的共用道路,由环卫专业队伍清扫保洁;主次街道均设置有果皮箱,实行每日保洁;城区住户生活垃圾集中运至附近垃圾收运站;商业、宾馆等单位的垃圾,由单位自行清运至垃圾中转站。近年来,城区垃圾末端处理的主要途径是,采用对城市房屋建设中征用的零星坑塘进行简易填埋,或在城乡接合部进行坑塘填埋,暂时解决了城区垃圾的处置问题。而垃圾简易填埋场的使用时间都不长,多的不过一年左右,少的仅半个月。越来越多的垃圾已成围城之势,环卫部门只能不断给垃圾“搬家”,在有限的城区范围内,见缝插针“打游击”。由于对简易填埋场未作渗滤层处理,容易造成垃圾污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垃圾散发的恶臭和聚集的虫害、鼠患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严格意义上的卫生填埋场不仅占用土地较多,还要建设多层防渗漏保护措施,并要进行长期的维护①。
可喜的是,相关部门对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在荆州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得出焚烧垃圾热电联供的可行结论。目前,位于荆州区纪南镇工业园区的荆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已启动。不久以后将有助于解决垃圾围城的困局,城区市容环境将得到很大改善。
二、垃圾焚烧发电面临的问题
垃圾焚烧发电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方法,是一种建立在政府向居民高额收费、政府大量补贴、垃圾源头严格分类、垃圾热值较高的情况下选用的一种较为理想的处理方式。制约垃圾焚烧技术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二次污染防治技术,特别是废气处理技术的成败。
(一)垃圾分类依旧有名无实
尽管垃圾分类已经开展多年,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分类垃圾箱形同“摆设”。在“可回收物”的桶里,废旧电池、厨余垃圾、果皮纸屑等混杂在一起。一方面,公众缺乏环保意识是导致垃圾分类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在垃圾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很多的清运车、中转站、垃圾处理厂缺乏对垃圾的分类对接渠道,整个的垃圾分类链条也因为这些渠道的缺失而从中断开了。我国城市垃圾中的含水量较高,厨余垃圾占了很大比重,因此不论是填埋还是焚烧都会产生很多问题。厨余垃圾一般水分含量达到80%,它单独难以焚烧,加入其他垃圾中会影响燃烧效果,如果温度达不到燃烧所设定的要求,二英等有害污染物就会大量增加,加重对环境的污染程度②。
(二)焚烧可回收垃圾会浪费宝贵的社会资源
城市垃圾蕴含着大量的废纸、废塑料、木料、玻璃、废旧电器等资源,可以直接作为相关企业的生产原料。如果不加筛选地焚烧将造成可回收资源的巨大浪费,此外,这些垃圾的热值较低,往往需要添加较大比例的煤或油进行助燃,所以发电成本高,经济效益不好。
(三)焚烧设备与配套设施的技术工艺要求很高
据悉,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使用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这是公认的在燃烧复杂组分燃料时具有明显优点的新型焚烧方式,属新一代的垃圾焚烧技术。但其对入炉垃圾的粒度要求比较高,要求入炉垃圾粒度达到150毫米左右,故入炉前须对原生垃圾进行预处理,除去垃圾中的金属、瓦砾和玻璃等不燃物,入炉垃圾粒度方能达到流化床焚烧炉的要求,使入炉垃圾中的可燃物质所占比例尽可能地大,最大限度地实现燃料的均一化③。如果垃圾预处理设备的购置和厂房布置不合理,就会使垃圾给料不均匀、炉前进料热值波动大,垃圾无法完全燃烧,加重了流化床内不燃物排除的负担,使流化床焚烧炉运行不稳定,炉内温度难以保持在850℃以上,势必造成二英、汞蒸气等污染物的生成。因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等可能形成二次污染的产物也需要相应的设备和工艺进行净化处理、安全排放。
(四)卫生填埋措施仍需认真落实
垃圾焚烧发电虽然可使固体垃圾的体积减少70%~90%,但最终还有少量残渣需要填埋;再加上部分无法回收和焚烧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仍然要靠填埋来处理。这就迫切要求有关部门建设符合国家规范的卫生填埋场,集中进行处理,严格进行管理,切莫沿袭过去简单堆放、随意填塘的老思路。
(五)投资垃圾焚烧发电的利益如何实现
垃圾焚烧发电运营成本高,是制约这一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瓶颈问题。如果投资收益不能实现,投资者的信心和动力都会大打折扣,本来造福于民的项目可能半途而废。与粗放型的传统垃圾处理模式的低成本不同,垃圾焚烧发电等清洁处理模式在现阶段成本较高。在我市本已十分紧张的财政状况下,如何保证垃圾处理费的拨款及时到位?如果存在较大缺口,能否更有效、更科学地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等产生垃圾者计算、征收处理费?另外,鉴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和传统发电企业在入网竞价时处于劣势,如何保证电网公司购买高价电力,政府是否进行财政补贴?
三、对目前城市垃圾处理的对策分析
从源头上进行垃圾分类,使垃圾变废为宝,促进垃圾处理走向市场化、产业化道路是大势所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一)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市民素质、规范从业人员,切实保证垃圾分类收集
无论是对垃圾的回收利用,还是用堆肥、焚烧等方法对垃圾进行资源转换处理,都要建立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分类收集是垃圾资源化的起点,做不到这一点,后面的工作会很难进行。政府应利用各种渠道大力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同时在分类垃圾箱等垃圾存储装置上尽量列举常见垃圾类型,以便于公众正确投放。环保素养必须从娃娃抓起,可通过学校内外多种形式的教育吸引儿童、青少年人群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来。另外,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以身作则,做好垃圾分类收集的衔接工作,使后续处置工作进一步专业化、细致化,促进处理效率的提高。
(二)循环利用可再生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目前由大量拾荒者和废品收购者构成的废品回收市场已经较为成熟,如果政府能够制定有利于废品回收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业已存在的废品回收及利用市场加以积极引导和监督,避免其无序竞争和二次污染,则回收利用可再生资源的问题可以得到较好解决。
(三)规范垃圾处理企业的工艺流程,保证安全生产
针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等一系列新兴垃圾处理企业,机器设备科技含量高,技术工艺复杂等特点。政府有关部门必须检查评估其厂房设备设置、购置、运行的科学性和安全性,确保既能保质保量地实现处理任务,又能安全稳妥地创造社会效益。特别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等可能形成二次污染的产物,进行环境检测,防止将固体废物转化为其它有害物质继续破坏生态环境。
(四)垃圾发电,政策助燃
对于垃圾焚烧发电这种环保能源,政府应当出台长期的引导性经济政策。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帮助,要求电网公司优先以保护价格收购,并适当给予财政补贴。此外,完善垃圾处理费用征收制度也是当务之急。城市居住者和生产者是垃圾的排放者,因此,每一个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交纳合理的垃圾处理费用,实行谁排污谁负担的原则,保障垃圾处理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为垃圾处理企业持续盈利创造良好的政策氛围,实现可持续发展④。
(五)继续深化城市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改革,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
垃圾处理产业化是环卫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垃圾处理必须改变过去由政府大包大揽、垄断经营的局面,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体制企业化。要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投资主体参与垃圾处理的市场竞争,降低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率。当然,也要在政府的调控指导下健康有序地发展,确保公众利益和环境目标的实现。通过建立和完善鼓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收费、税收、投融资等经济政策体系,从而推动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育,培育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产品市场、投资市场以及社会化的技术服务市场和经营市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向社会开放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市场,打破垄断经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将生活垃圾的收集、分捡、回收、处理、再生利用等一体化,形成一个互动式产业链,加速其发展。同时应建立多元化的垃圾处理产业的投、融资体系,打破传统单一的政府投资体制和投资方式,实现垃圾处理产业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推进垃圾处理产业走上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道路⑤。
(六)循序渐进,逐步建立面向未来城市发展的垃圾处理体系
从国内外垃圾处理的经验和教训来看,未来垃圾处理的基本流程应当是:分选堆肥焚烧填埋。首先进行分选,将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成分如塑料、金属、纸类等拣出作为原料出售;易降解有机物进行堆肥发酵,制成肥料出售;剩余可燃物质进行焚烧,回收热量发电;剩余少量无机残渣进行卫生填埋处置⑥。上述处理流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实现垃圾资源化,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因此,未来城市垃圾处理体系需从长计议。应当充分考虑与垃圾分类回收、堆肥、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相关的上下游产业的协调发展。形成一个资源再利用、有机垃圾转化为绿色肥料、垃圾焚烧供电供热、残渣制砖或其它建筑原料、卫生填埋、已填埋垃圾再处理等全方位、多领域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并从中心城区向县乡、农村辐射,惠及更多的人群。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我市“十一五”规划的五个重点能源项目之一,也是国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示范项目。希望能以此为契机,全面治理我市的污染公害,解决“垃圾围城”的难题,促进绿色增长,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更加和谐的人居环境。
注释:
①胡贵玉.湖北荆州市开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中国建设报.2009.11.5(第008版).
②李冰.垃圾分类为何有名无实.中国人口报.2009.10.20(第J01版).
③梁伍一,谷孟涛.垃圾焚烧电厂垃圾预处理工艺设计探讨.华东电力.2009.4.
④陈荣富.政策助燃,垃圾发电越烧越旺.中国税务报.2007.11.5(第005版).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
一、城市垃圾处理产业现状
有资料显示,我国大中城市年产垃圾1亿吨,绝大部分未经处理就堆积在城郊,垃圾堆存量逾60亿吨,侵占土地面积达5亿平方米。全国670多座大中城市,约有三分之一陷于垃圾包围中,垃圾中产生的有害有毒物质渗透到地下和河流中,将给城市带来不容忽视的隐性危害。据统计,目前我国城市垃圾正以平均每年8的速度增长,
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困扰着所有大中小城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已迫在眉睫。
研究发现,2吨垃圾燃烧所产生的热量,相当于1吨煤燃烧的能量,可通过发电机组转化为电能。但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率仅为50%左右,处理的主要方式是焚烧、填埋和堆肥或其他方式的回收再利用。以盘锦市垃圾处理厂为例,该厂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是焚烧、填埋和堆肥,每天处理200余吨,处理率仅为50。垃圾中的水、泥土等非可燃成分阻碍了垃圾的焚烧效率,垃圾渗滤液也难于处理,剩余垃圾的填埋又不能符合环保规定,给地下水造成严重的污染隐患,湿垃圾的晾晒又造成严重的恶臭污染,已成为盘锦市西部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应该说,这样处理水平虽然较低,但其在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中还处于较好的状况。相当一部分城市由于受经济技术条件的限制,对城市垃圾基本上不经任何处理,简单堆放于城外荒地荒滩或地坑、山沟等地,因而造成了日趋严重的垃圾围城现象。对地下水和地面水域形成污染,对城市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造成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滞后,严重污染环境的局面,既与我国垃圾处理的技术水平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也和认识上的陈旧观念、落后的管理体制和不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有关。正是这些综合因素制约了我国城市垃圾处理产业的快速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根本的途径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垃圾产业将作为一种以实现资源回收利用为主要目的,以多元开发为手段,以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为最终目的的产业,在我国有着极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存在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2、管理体制落后。
城市垃圾处理在现行制度下,大部分为政府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投入很大,给地方财政造成很大负担。1998年全国建设垃圾处理场的费用达86亿元,1999年,这个数字超出100亿元。垃圾处理费用连年攀高,使得许多地方政府不堪重负。垃圾无害化处理低、劳动密集型作业等现象自然无法改变,远远达不到国家环保的要求。
3、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没有真正建立,致使垃圾成分复杂,处理难度加大,处理成本增加;
4、投融资渠道单一,政府财政支出难以为继;
5、现行制度无法与市场经济接轨,企业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影响企业的处理积极性;
三、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战略对策
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来考虑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战略,使城市垃圾处理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形式,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走向市场化和产业化。
1、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垃圾处理的法规体系,使城市垃圾处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在这方面,我国目前虽然有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各地也制定了一些相关法规,但都不完备,需要进一步完善。
同时我们在执法上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执法尚不多见。对于那些随意堆放垃圾的行为还仅限于口头提醒,惩治力度太小。在垃圾回收再利用方面也执行得很不到位。
2、改革现行城市垃圾管理体制,把垃圾处理由社会公益事业性质的政府行为转变成为企业的社会服务性质的经济行为。
现行的垃圾管理体制为政企合一,管理、监督和运行主要由政府一家包揽。环卫部门既是监督机构又是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这种体制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竞争体制,也制约着垃圾管理的发展。
3、培育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市场,为企业在城市垃圾处理产业领域进行生产、投资、建设、经营等活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4、建立垃圾处理分类回收制度。
垃圾分类就是将湿垃圾(有机垃圾如果皮、菜皮、剩饭菜等)、干垃圾(无机垃圾如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等)和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等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回收、分类处理,以达到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垃圾分类收集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研究发现每利用1吨废纸,可造纸800千克,相当于节约木材4立方米或少砍伐树龄30年的树木20棵;每利用1吨废钢铁,可提炼钢900千克,相当于节约矿石3吨;1吨废玻璃回收后,可生产一块篮球场面积的平板玻璃或500克瓶子2万只;用100万吨废弃食物加工饲料,可节约36万吨饲料用谷物,可生产4.5吨以上的猪肉。
从20__年开始,国家建设部选择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深圳、杭州、南京、桂林等城市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重点回收废纸、废塑料和废电池,已取得一定成效。如北京市已在政府机关、学校和事业单位实行废纸回收、推广和使用再生纸办公制度,上海完善了废电池回收和处置系统。
5、建立开放、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6、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的城市垃圾处理投入产出机制,吸收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实现社会资本资源在城市垃圾处理产业领域的合理配置。
7、由非盈利性收费经营(政府投资、政府经营)过渡到政府―企业―个人分担费用,再转向多元投资经营。
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1、将现有的环卫系统进行改制,一律改成城市垃圾处理企业,并完全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成为自负盈亏、自我经营、自我发展、自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条件的可以改成股份制企业,鼓励社会法人和个人参与入股或投资。
当前,许多城市正积极改变现行的政企合一的垃圾管理体制,实行环保部门监督、环卫部门管理、专业公司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模式。
2、按照最佳规模化原则,把城市划分成若干个区域(中小城市可不划分区域),把这些区域的垃圾处理权(包括垃圾的收集、分检、储运、处理、利用和经营等)进行招投标或拍卖,亦可将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权和经营权分离进行招标或拍卖。有条件的企业均可以参与垃圾处理权的公平竞争。这样既可以促进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又可以提高垃圾处理和利用的效率。
3、开征垃圾税(费),政府按照产生的垃圾量,确定并征收垃圾税(或费),对超出正常生活活动产生的垃圾另行加税。征收的垃圾税专门用于城市垃圾处理。这一制度正在逐步推广,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四部委于20__年6月联合下发通知,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通知要求,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均应缴纳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将按不同对象采取不同计费方式,按月收取。通知同时要求各地改革垃圾处理的运行机制,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
4、制订城市垃圾处理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城市垃圾处理应达到的标准要求、处理的技术规范、处理企业的权利责任、监督保障机制、监督部门的权利责任、失职行为的处罚等。使垃圾处理企业和监督部门的所有行为都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不按国家的技术规范处理垃圾,或处理后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处理要求时,垃圾处理企业不但得不到垃圾处理费,还应被处罚,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还应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同样对监督单位的失察行为也应有相应的制裁规定,这样才能把垃圾处理和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避免过去政企不分,只有权利没有责任所带来的弊端。
5、建立财税政策支持鼓励体系。一方面对从事垃圾处理的投资和产业活动免除部分税项,以增强垃圾处理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政府要对投资经营垃圾处理达到一定规模、运行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把政府的直接投资行为变成鼓励行为;再一方面政府对从事垃圾处理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方面的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向垃圾处理活动注入资金;最后城市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可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制合作、政府合股等形式,鼓励国内外投资经营者参与垃圾处理和经营,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市垃圾处理企业优先上市发行股票或企业债券,向社会募集资金,开辟社会融资渠道,解决自我资金不足的问题。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篇5
关键词:环境卫生;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Abstract:Cityisahigherformofexistenceanddevelopmentofhumancivilization,andalsoaninevitabledevelopmenttrendandresults.Citiesofdifferentscaleisofvariousdevelopmentlevelsofsocialundertakings.Andtheenvironmentalsanitationisthemostdirectexpressionofurbancivilizationimage.Combinewithyearsofenvironmentalsanitationworkexperience,theauthordiscussesthemainproblemsofthecurrenturbanenvironmentalsanitationmanagementandsolutions.Keywords:environmentalsanitation;problems;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莱芜市地处山东省中部,是以钢铁为主导的新兴工业城市,是山东钢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并且是“中国生姜之乡”、“中国花椒之乡”和“中国黄金蜜桃之乡”。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近几年,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城镇人口不断增加,每年产生的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增长很快。莱芜市垃圾处理厂位于苗山镇铜山村南,一期工程始运行于2007年6月,垃圾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日处理垃圾能力400吨。二期工程是国家2009年第二批扩大内需项目,设计日处理能力500吨,总库容112.84万立方米,已于2011年竣工。截止目前,垃圾处理厂每天处理生活垃圾约900方,其中农村垃圾约500方。
然而随着城镇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快速增长,已成为困扰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重大问题。针对莱芜市的实际情况及环境卫生情况所面临的具体问题,本人根据多年从事环境卫生工作的经验,对当前城市环境卫生问题浅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1环境治理难的深层原因
1.1对环境卫生相关责任主体缺乏约束,导致“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难落实;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部分居民住户不履行保护环境卫生的规定责任。一是对临街单位、个体业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缺乏约束。二是对物业公司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缺乏约束。目前,我市的物业管理市场还很不健全,物业公司基本都是房地产开发商的“附庸单位”或者是“亲戚”。一般都是头二三年物业费有保障、设施也完好,这个阶段环境卫生易管理。等这个黄金期一过,庭院设施渐渐损坏,物业费收缴率不断下降,卫生管理水平每况愈下,对于这样的问题也无法约束。三是对住户和单位不履行保护环境卫生规定责任缺乏约束。有的居民住户只因对物业公司某一方面的疏忽心生不满就不交物业费;有的机关单位欠缴物业费;还有少数居民恶意不交卫生费,对于这些问题还没有有效的管理手段。
1.2城市环境卫生多头管理,结果造成管理真空。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设立开发区、高新区等相继出现,各区域对环境卫生的管理标准不统一,环境卫生管理状况、管理效果也参差不齐。另外有房管部门、小区物业、农贸市场、夜市、广场、停车场、洗车场、绿地,河道等多部门、多头管理环境卫生现象。有的责任单位放任自流、管理不到位或不尽人意,有的对辖区卫生根本不管、不顾,造成部分区域垃圾遍地,塑料袋满天飞等脏乱现象,给城市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城市文明建设和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3环境卫生管理缺少必要投入,导致环境基础设施得不到及时维护,保洁员队伍待遇低、作业艰苦、承受压力过大。环境卫生管理基本投入主要有两块。一是对关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二是对保洁员清扫保洁的投入。目前,这两部分资金很难筹措存在缺口,导致环境卫生设施得不到及时修理养护,保洁员队伍稳定性差。
1.4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运输撒漏对城市道路污染严重。造成道路污染的原因有: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超载、封闭不严或设备破旧造成撒漏;建筑工地出入口因车轮碾压形成粘带等等。另外,夏季垃圾运输车辆的污水撒漏,雨污混合,污水增多,再加上积压车操作压缩后污水排放不及时,运输途中刹车造成大量污水晃出,臭气熏天,造成城区环境二次污染。
1.5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存在死角。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及野垃圾场或多或少存在,就近倾倒和乱倒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在山沟,有的在水库边,有的在荒地,有的在平原挖坑填埋,还有的就在市区内坑洼地带和废旧场所将垃圾堆积成山,给城区环境卫生造成极坏影响,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子孙后代健康贻害无穷,与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城市的文明发展与进步相背离。
1.6对保护环境卫生的舆论宣传不到位,导致市民保护环境卫生的责任意识淡化,未养成与现代都市文明生活相适应的良好卫生习惯。具体表现在以下六点:一是虽然配备了垃圾箱、果皮箱,但仍有很多人还是把垃圾随意仍放,甚至有人故意破坏新安装的卫生设施;二是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三是垃圾不装袋直接扔在地上;四是在道路两侧或楼道中随意堆放杂物;五是垃圾袋在那种设计原始的直落灰道降落后像炸弹一样摔得四面开花,里面还经常混有建筑垃圾;六是流动商贩进城卖东西破坏环境卫生。
2解决措施
2.1加大宣传、强化认识,同时改变观念,加强垃圾分类、变废为宝使垃圾资源化、产业化
目前,城市垃圾的处理还是世界性的难题。近年来,随着全球资源的日益减少,世界各国在寻找新的资源的过程中,也逐步认识到城市垃圾资源的可利用性,并力图实现“变废为宝”。在近二十年来,随着高分子合成材料、塑料、以及各种包装材料的大量使用,垃圾中可利用的资源越来越多,因此有人说垃圾其实是“金山”,是“放错了地方的财富”,是“一种未被开发利用的资源”,而且是一种总量在不断增长的资源。所以我们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思想认识,变堵为疏,即减轻了环境卫生负担,又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再利用。
2.2强化具体管理措施
由政府出面,理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监察网络,化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台和下发相关文件,按规定吸收相关单位的环卫保洁资金,统一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实行无缝隙保洁,责任清,任务明,减少漏洞,提高保洁管理水平,力促城市清洁卫生。
2.3加大环境卫生监察管理力度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洁的不平衡,乱扔乱倒形成的卫生死角,为了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城市环卫管理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组织专业的环卫监察队伍,对城区进行检查并每月提交检查报告,环卫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作业规范和考核办法,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核。每周对城区环卫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反馈,督促整改和提高。每月对城区考核情况汇总报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中还根据工作实际和大市区的发展要求,提出各城区加强环卫管理的局部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阶段性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能够及时下发,得到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本着为市民服务、不断净化美化城市环境的原则,根据不同季节,重点加强对不同内容的监管,冬季对清理积雪、煤灰污染,夏季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撒漏、垃圾箱(桶)污染、垃圾车污水撒漏、雨季流黄等方面的监管,对污水撒漏和垃圾死角、野垃圾场等环境问题及时拍下影像资料,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以取得良好的成效。
2.4抓好重头戏,做好四大关键问题解决
2.4.1城市繁华地段的卫生保洁问题。现在许多城市都是白天保洁,夜间卫生无人问津,每个城区都有商业区、繁华路段和人员密集区。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晚间超市、夜市的购物人流甚至比白天还大,购物者利用晚上闲暇选择自己的商品,相应产生的垃圾杂物也在增加,若没人保洁,势必造成垃圾堆积和塑料袋随风飘移,只好等到第二天才能清扫保洁,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面貌。解决办法是对于城市商业区、人流密集地段试行两班倒的保洁方法,白天有人管,晚上有人扫,这就需要增加保洁资金投入,增加保洁员数量。通过加大保洁时间和密度,最终达到清洁城市的目的。
2.4.2垃圾容器陈旧破损影响市容环境问题。城市各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对环卫事业的资金投入也不同。有的区环卫设施新颖完好,有的区垃圾容器陈旧、破损严重,数量不足,甚至产生清运不及时、箱外垃圾长期堆积的现象,造成恶性循环,长此以往,极易影响市容环境和百姓生活,影响招商引资和政治、经济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影响城市文明形象。为此我们应该对垃圾容器属于单位、物业部门管理的,自行出资到环卫指定经销单位购买;属于环卫部门自身管理的,及时更换、更新或维修,对于使用的铁制容器及时油漆冲刷,使垃圾设施及收集点面貌一新,建立巡回保洁清洗队伍,使垃圾容器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对于垃圾容器数量不足的,及时增设垃圾容器,确保覆盖率,保证日产日清。
2.4.3解决好运输粘带和撒漏问题。针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输撒漏,我们要从严执法,对超载运输和封盖不严加强管理,特别是冬季煤炭运输、散装建筑垃圾等要采用封闭的车辆运输,对污染的路面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清理,直至恢复原貌。加强对工地出入口监督管理,要求出入口硬化,并及时水洗车胎和冲刷带出的黄泥,确保出入口清洁,减少粘带的发生。加强对夏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所有满载车辆就近排放污水后再行运输,把垃圾污水消灭在运输起步之前,最大限度地确保城市道路路面不受污水撒漏的污染。
2.4.4处理好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及野垃圾场问题。实行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逐步把城乡结合部农村环境卫生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政府要加大对垃圾收集点建设和垃圾容器购置投资力度,村村设置垃圾箱或小型中转站,集中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理,着眼长远,最大限度地减少乱扔乱倒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为后代造福。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篇6
广州陷入“垃圾围城”困境,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人们生活水平及健康得不到保证,广州市政府特别重视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制定《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然而,由于分类标准不明确、政策宣传教育不到位、行政奖罚难落实等问题的存在,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得不到好转,依然是广州市长期发展规划中一个重要环节。
一、广州市“垃圾围城”困境的现状
目前,全世界每年垃圾产生量以8.24%的速率增长,约是世界经济增长速度的2.5-3倍。其中城市是垃圾的主要生产者,又是垃圾的主要受害者。中国城市发展产生垃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过快的垃圾产生及无效的垃圾处理引起一系列的环境污染、生存空间缩减等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状况与生活质量。“垃圾围城”困境影响了不少城市的发展进程。作为珠三角经济中心,广州市同样陷入“垃圾围城”困境。广州每天进行填埋和焚烧等终端处理的生活垃圾近1.4万吨,其中厨余、木竹、纸布和塑料等占垃圾总量的90%以上,可生化有机物占49%左右。
为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广州制定并实施全国首部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法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管理规定》,解决垃圾以混合收集、填埋方式进行处理,导致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垃圾分类是采取合理处理垃圾方式的前提,因而,广州将城市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广州市确定从今年4月1日开始,首先在16条街道、6个社区和部分生活小区,以及市、区、街党政机关、城区约1500所中小学校、733个农贸市场等地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广州提出的目标是,2011年全市垃圾分类率力争达到50%。然而,据2011年,广州市城管委官方统计数据可知,广州生活垃圾日均产量约1.8万吨,全年生活垃圾产量同比下降2.8%;广州市处理垃圾429万吨,有393万吨被卫生填埋,占处理总量的91.7%;用于焚烧发电的垃圾量有33.6万吨,占处理总量的7.8%;餐厨垃圾生化处理的数量为2.3万吨,占0.5%;有害垃圾收集15万吨。广州市垃圾处理效果不明显,仅以2.8%的减量速度难以解决“垃圾围城”的困境,表明垃圾分类政策在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亟待政府关注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垃圾分类政策中政府与公民角色定位
2000年6月,国家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杭州、厦门、桂林八个城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继而,全国多个城市也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活动,如苏州、青岛、威海、无锡、三亚等。然而,无论是国家建设部所确定的八个生活垃圾匪类收集试点城市,还是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的其他城市,都陷入名存实亡,毫无建树的境地。在广州,垃圾分类试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一度成为空文时代。尽管经过几年努力,广州市出现了不少优秀模式,如“万科”模式等。但与同时代进行生活垃圾处理的台北市所取得的效果相比,广州市的2.8%减量速度真是自愧不如。台北市的垃圾处理效果如此明显,不禁反思,广州市政府在进行城市垃圾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角色
在戴伊看来,公共政策是政府选择做与不做的行为。近年来,政府采取积极措施破解城市快速发展所带来“垃圾围城”的困境。然而,垃圾处理的效果不尽人意,以缓慢的步调向前迈进。
1.缺乏有效执行垃圾分类的政策扶持和配套措施。在进行环境保护过程中,我国政府制定了不少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简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但都缺乏具体操作标准和指导程序;尽管有些地方性法规中规定垃圾分类标准,如《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管理规定》中将城市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但是政府却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标准,形式上走走,达不到实际效果。首先,一些市民在处理垃圾时,未按照城市政府所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准,不认真分类投放垃圾。其次,缺乏有效的后续处置措施,环卫部门在收集处理垃圾时,为了简单易行、减少处置成本,将垃圾混为一体集中运输,直接投放垃圾焚烧厂。这些无效的运行模式阻碍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进行,减慢了垃圾分类工作的前进速度,导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效果不明显,甚至倒退。
2.现行的分类评估机制难以应对垃圾分类需求。在戴伊看来,公共政策过程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以及政策评估,三者缺一不可。政策评估是运用系统的手段对政策执行的效果及时地进行测评,以判断是否调整或者停止公共政策。政策评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监督作用;一是调整作用。广州市政府在广州市、区(县级市)、街党政机关、16条街、6个社区、1500所中小学校和万科集团、保利集团管辖住宅小区及岭南集团属下的宾馆、酒店和商场等区域开展先行试点。对其他区域并没有强制执行,广州市城管委对其他区域是否强制执行并没有给予可定回答。《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暂行管理规定》中设立处罚条例: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每次50元罚款;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这一条例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遭到民众质疑。在试点的明星社区,有的社区每周统计一次垃圾分类的情况,以达到较好的效果,同时为了加强社区居民的分类意识,相关人员通过巡查的方式加强效果。然而,有的社区效果不明显,也没有相关人员进行跟进,垃圾袋中垃圾分类的痕迹不明显。
(二)公民角色
1.公众意识不足以支撑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公众即是生活垃圾的制造者,也是生活垃圾的受害者,更是生活垃圾的处理者,这一尴尬角色使得公众是垃圾分类政策执行的重要参与者,是垃圾分类实施效果显著的关键因素。垃圾处理的第一步就是垃圾如何分类,垃圾分类主要依赖于公众的参与和理解。然而,公众缺乏垃圾分类标准等知识,根据一项调查显示,88%的网友认为垃圾分类的实施没有监督主体,70%的网友表示不清楚垃圾怎么分类。不少民众认为垃圾分类政策的主体是政府,民众只是简单的垃圾处理操作。然而,垃圾是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制定垃圾分类的标准、流程、收费标准等细化措施,民众最了解自己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需要民众发声。只有政府在实施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才能真正地破解“垃圾围城”困局。
2.公众参与热情不高,动手能力差。公众参与公共政策是公众个人或组织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影响公共政策制定与实施效果的行为。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处理是破解“垃圾围城”困局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有许多公众具有环保意识且了解垃圾分类重要性,但是,公民长期形成不良习惯,懒于垃圾分类,参与热情不高,效果不好。同时,垃圾分类需要更为负责的过程和更为繁重的成本,由于经济收入与住房条件等实际性问题,阻扰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加重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情况。
三、垃圾分类政策中政府主导与公民参与
政府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政策制定者及执行者,在垃圾分类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公众是城市的居住者,是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参与者,必然重视公众的参与作用。
(一)政府主导
政府作为城市管理者,应该采取适当措施去激励、约束、监督及引导公众去参与垃圾分类处理的过程。要破解“垃圾围城”困境,需要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来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地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的相关法规标准。城市政府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细化的相关法规标准,更具操作性的实施准则,如垃圾费的征收标准,违规处理垃圾应接受的惩罚措施等。同时,强化垃圾分类的实施力度,垃圾分类处理势在必行;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功能;全方位、持久地加强培养教育公众对垃圾分类处理相关知识。政府分发垃圾分类知识手册,解释垃圾分类处理的标准、具体办法。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培养垃圾分类能力;三是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评估系统。强化垃圾分类处理的实践,评估垃圾分类处理的效果,监督垃圾分类处理的执行情况。将社区单元作为最小的垃圾分类处理单位,重视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制度,发挥居委会的积极作用,定期对各单位的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进行巡查、登记统计。
(二)公众参与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篇7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理管理
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危害
如今人类在大力开发自然资源,提升生活质量的同时,同时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例如增加了垃圾的增长速度,从而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如果我们对其置之不理,城市生活垃圾就会愈演愈烈,从而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和生态系统功能的下滑等。
城市中堆积的垃圾经雨水浸泡后,其中包含的有毒和有污染物质就会渗入到地下水或进入地表水中,造成水体污染,从而使富含有氮、磷的污水进入到水体后导致赤潮和水华现象的产生。
城市生活垃圾的堆放会对土壤及耕地造成难以逆转的危害,某些垃圾极难降解,数十年甚至数百年后都难以完全分解,且某些垃圾中富含的重金属及有机毒物直接使得耕地丧失了原有的利用价值。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情况分析
1、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及其构成
从近十几年来的城市发展来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总量呈大幅度增加趋势。据有关数据表明,199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6766.8万吨,2000年为11818.9万吨,到2002年增至13650万吨,年均增长率为8.20%,少数城市的垃圾增长率已经超过15%,预计2017年将会达到5亿吨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主要受城市的规模、性质、地理条件、生活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和居民燃料结构的影响。
2、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现状
我国传统的垃圾消纳倾倒方式是一种"污染物转移"方式。由于现有的垃圾处理场数量和规模远远不能适应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的要求,大部分生活垃圾仍呈露天集中堆放的状态,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污染事故频出,问题日趋严重。
(1)处理能力低
虽然各级政府都提高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投入力度,但是因为欠债多、基础差、历史遗留问题多等问题,现在在一些城市中还有约过半的生活垃圾不能达到无害化处理,在县城和乡镇中仍有90%以上的生活垃圾不能实现无害化处理,而各个自然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几乎为零。目前全国城镇有数十亿吨的存量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
(2)强制性法律措施缺乏
自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以来,虽然已经颁布和实施了很多法律,但是有些法律过于原则性而缺乏可操作性或者没有可实施的配套方案。在垃圾的收集过程中,我国城市环境卫生部门使用的垃圾清运车一般没有分类收集的功能,这也导致了垃圾无法分类回收。
三、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常见的方法
1.填埋法
填埋法是大量接纳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方法,我国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采用填埋法,填埋法是将垃圾填入已经预备好的坑中盖上压实,使其发生生物、物理化学变化,分解有机物,达到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而且填埋法处理费用低、方法简单,但是占地面积大、使用时间短,填埋后的垃圾对土壤、地下水、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
2.焚烧及焚烧发电
焚烧及焚烧发电是将垃圾置于高温炉中,使其中可燃成分充分氧化的一种方法,产生的热量用于发电和供暖。但是焚烧厂的建设和生产费用较为昂贵。焚烧处理会产生很高的毒性,产生二次环境危害。但是焚烧技术可以随着技术的完整、科技水平的完善而得到发展,目前,发达国家的焚烧技术都趋于成熟,因此大多发达国家处理垃圾广泛采用焚烧技术。
3.堆肥法
堆肥法与焚烧发以及填埋法相比,在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方面是比较绿色和环保的。堆肥法主要是将垃圾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进行混合,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将生活垃圾降解成为一定的腐质物,并且这些腐质物可以当作农田的肥料,实现一种可循环利用的模式。采用堆肥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能够实现资源效益,但是其缺点在于采用堆肥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周期过于长,不适用于大范围的使用,处理的速度大大小于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速度。
四、新时期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思考
1.通过立法强化生活垃圾管理
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针对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差,导致实际中很多做法与这些法律法规相背离,执法力度也不强,给依法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要加强垃圾分类回收,首先应加强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宣传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意义,呼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其次,应该将垃圾分类产生的经济效益用于垃圾分类。
3.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指产生生活垃圾的主体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来负担部分垃圾处理成本的制度,是一种保护城市环境的经济强制手段。在环卫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部分城市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要统筹多个部门,采取捆绑扣除、工商注册登记税务代扣、专门部门收取等多种方式结合。通过城市垃圾处理收费方式还可增强人们的“环境消费”意识。
五、总结
本文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与管理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探讨,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了解到,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行为,我们应该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在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中存在的问题应该积极的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进行解决,进而进一步维护我国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琪.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环境经济杂志,2005(10):23~29.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篇8
[关键词]城市垃圾处理资源化与无害化
垃圾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无害化是城市得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长期以来一直是城市环卫工作的核心。而现实中资源化概念的提升对垃圾处理行业产生的着极大的冲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是城市垃圾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尽管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下的垃圾管理形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但这些管理的原则没有根本上的变化。关于垃圾处理无害化和资源化的问题,在技术和政策上的认识普遍存在混淆和争议。
1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基本概念与辩证关系
资源化是指回收和转化利用垃圾中的有用资源,使之重新进入对人类有用的物流和能源利用中。无害化是指生活垃圾在经过科学的管理和处理后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环境。
从表面上看,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原则,需要进行一定的资金投入,而资源化可以将垃圾转变成资源,变废为宝。尽管两个过程在资金流上是相反的过程,但在注重环境成本发展的社会,两者之间存在着一致的辩证关系。
无害化和资源化没有矛盾。无害化不是垃圾处理的目的,而是控制目标,资源化则是垃圾无害化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资源化能够创造财富的同时,并不足以对垃圾处理实现经济上的补偿和平衡。资源化不是说明政府不需要再对来讲处理进行投入,也不说明垃圾处理不需要进行收费,资源化是垃圾处理的目标之一,从循环经济的高度来看,资源化比无害化具有更高的层次。
无害化和资源化是相辅相成。无害化支撑资源化,不考虑垃圾无害化,单纯从资源化出发索取的财富,是以牺牲环境成本或者健康为代价的,也就是环境成本的外部化。资源化为无害化创造条件,一个资源化效率很高的项目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来支撑垃圾无害化治理的投入。
从可持续发展观的角度看,更应该把资源化放在很高的高度上来认识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中国21世纪议程》也将大力推行城市垃圾资源化作为目标之一,垃圾资源化目标对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意义同样重大。
2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管理途径
市场化体制下,垃圾处理的具体实施者是企业,追求最大利润是企业的本性,监管水平是关系资源化和无害化执行效果的关键。比如,垃圾焚烧发电的飞灰是一种危险废物,如果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的话,企业需要支付的费用大约是1000元/t,甚至有的高达2000元,如果按照一吨垃圾产生的3%左右的飞灰计算,每吨垃圾的处理成本将提高30~50元。类似的问题还包括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垃圾填埋产生的渗滤液污染问题、堆肥产品中的重要金属问题等等。这些污染物的控制和监管水平,直接关系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经济平衡点。经营企业会倾向性寻找不按照危险废物处理的机会和可能,这时就需要政府的严格科学监管。
对于不同垃圾成分的资源化问题,政府需要分类加以区别对待。有些垃圾成分不需要政府引导,市场机制本身就可以很好地加以解决。比如废纸、矿泉水瓶等;有些政府应该提供一些有利的鼓励政策,促进资源化进程,如电子垃圾处理和堆肥等;还有一些可能根本无法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目前阶段资源化利用在经济上不可行。按照垃圾处理无害化的标准和协议,保护环境,为公众提供一个美好的环境。企业可以通过技术进步来提高竞争力和降低成本,从而获得大量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率。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技术进步是解决垃圾问题的关键。
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为垃圾管理奠定了大的政策环境背景。但是地方配套不到位,制约了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也为技术路线的制定和选择带来很大的风险。例如对从事垃圾处理的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的鼓励政策,但是目前仍然没有确定是哪种税收优惠、优惠的幅度;大部分城市也不能提供垃圾焚烧上网电价的规定。这些问题使得企业在进入垃圾处理行业时无法准确得到资源化的价值,基本都是个案研究、一事一议,具有很大的不规范性,企业进入市场受到限制,已经进入市场的企业也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些地方政府政策的制定仅仅从单一的角度出发,没有综合的、科学的发展观念,丢失了很多资源化的利益。一些政策调理和标准规范的制定过于草率,在国外一项标准的出台往往需要3-5年,在国内缺乏基础性研究资料的情况下,几个月九可以完成,科学性差。
3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技术途径
分类收集是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的有效途径,将有利于降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的技术难度和成本。没有分类的垃圾,由于垃圾中有机质高,使得填埋场渗滤液浓度高、产生量大;焚烧处理热值低;堆肥产品质量不高。目前,由于环境意识、管理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实行全面的垃圾分类收集尚需时日。粗分类可能是目前情况下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混合收集难以处理的途径。
垃圾处理如果不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结合的话,完全丧失了意义,即使在起始端做到了分类,在收集时重新混合到了一起,不仅不能起到分类的作用,前期的分类也将不会得到贯彻和执行。在很多城市的试点证明,分类运输的效率很低,这与垃圾分类的种类过细有关,把垃圾分为干湿两类作为过渡阶段,在公众投放时非常方便,而且在运输过程中也容易实现。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1篇9
【关键词】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
我国是世界上垃圾处理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有资料显示我国600多座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接近2亿吨,人均年产垃圾500公斤,并且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许多城市已经陷入“垃圾围城”的尴尬境地。而在城市生活垃圾中,居民生活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的60~70%。但目前居民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机制效率并不高,大量可回收物品混同于普通垃圾流入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或填埋等方式的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时间和成本,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一、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界定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指包含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产生的垃圾,具体细分为厨余垃圾:指一般家庭餐前餐后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如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可回收垃圾:可以再生循环利用的垃圾,包括废纸、玻璃、塑料、金属、布料等;有害垃圾:需特殊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池;其他垃圾:一些难以回收的垃圾,如厕纸。
二、建立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意义重大
随着城市中心的不断开发利用,出于综合的考虑,垃圾处理厂一般建设在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这样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成本。并且随着近期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城市人口即将迎来下一个高峰,城市居民垃圾的产生量也将大幅度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和植被等也造成污染,危害了人们的健康,解决好城市生活垃圾的意义重大。同时,城市生活垃圾也被认为是最具有开发潜力并将不断增长的一种资源,因此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现状,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率,将“垃圾围城”变成“资源围城”是现代城市发展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居民对垃圾分类观念迷糊不清
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也越来越复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概念并没有特别清楚的认识,多数只知道垃圾桶上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并且无法正确将一些不常见垃圾进行分类,因此在扔垃圾时也没有严格按照垃圾桶上的指示。当然这些分类远远是不够的,会给后续回收环节带来不便。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本身学术界对垃圾分类的研究就很不成熟,对于垃圾分类的研究必须全面分析垃圾的物理、化学等性质以及其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分类过多可能造成垃圾回收设备和程序变得尤为复杂,占用太多时间和资源,分类过于简单又可能给后续处理带来很大的麻烦。另外,居民自身对分类知识的不全面也是原因之一。很多居民忙于追赶城市化的快节奏生活,并没有用心对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二)缺少回收动力,分类投放效果不佳
从政府的角度看,目前仅制定了一些规定仅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但并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的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居民的行为,导致垃圾投放行为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从个人的角度看:环保意识尚未真正植入人心,在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相冲突时居民多会倾向于前者。想要将回收机制落实到实处,必须打好群众基础,使居民深刻意识到垃圾资源化的重要性。
(三)垃圾回收行业未能真正市场化、产业化
目前,我国的垃圾回收处理产业依旧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公益性事业,这样的运营模式并不能长久,并且运行机制效率不高。没有有序的市场竞争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撑,也造成管理上的障碍,比如很多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拾荒者,他们经常在垃圾箱中翻找有价值的垃圾,将整理好的垃圾又再次弄乱。
四、解决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学术界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理论研究
高校和一些科研中心应加强垃圾分类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究,注重基础层面的调研。生活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并且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城市、不同季节也会有所不同。在研究垃圾分类的理论和技术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变化,使理论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适应更大范围的使用。
(二)扩大对居民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
政府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广播、报刊和电视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环保宣传和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工作,比如:通过央视或地方电视台增加关于垃圾分类回收的公益广告。各级学校加强对环保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提前对学生进行引导,比如开展一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校园活动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奖惩和监督力度
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包含对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部过程的约束,涉及对回收主体、回收客体和回收内容的全部要素的政策规范,才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具有让人信服约束力。同时,可以借助舆论的力量进行执法监督,惩恶扬善,奖惩分明。
(四)以小区为单位建立“社区回收便利店”
要想将拾荒者真正纳入到整个环保行业,形成产业链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首先需要取消个体流动商贩的形式,按地区对他们进行身份识别统一编号分发废品回收专用证,再以小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回收便利店;将分类好的生活垃圾变卖给便利店赚取积分,积分可用来兑取便利店的日常用品或者指定商家购物折扣,这样也能带动商家的消费人群提高商誉。最后由有指定回收证的人来提取便利店中分类好的垃圾卖给垃圾中转站,这样也扩大了环保行业的岗位需求,让拾荒者不再过“游击”生活,政府也需制定一些特殊政策给他们的家庭带去关怀。另外,垃圾回收产业运营不能光靠政府补贴,需转变成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性质,通过投标或者招标的形式将民间基金聚集起来。
如果地球上连一滴干净的水,一口干净的空气都没有,那还要赚那么多钱,拼命城市化有何用?为了更好地保护气土水要管理好生活垃圾,有效回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最有效的方法。只要人人都切实做到垃圾分类回收,共建一个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型社会,城市将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李艳,安云云.城市垃圾回收系统研究[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5.07:150-151.
[2]谢和成.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必要性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5.04:42-44.
[3]张玲玲.垃圾分类回收行为研究现状探讨[J].硅谷,2015.02:233-240.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篇10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机制;方法
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排放量也在逐渐增加,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对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在低碳经济发展环境下,减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温室气体排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而要研究有效的低碳处理方法机制必须要对现有垃圾处理过程进行评价和分析,寻找低碳发展理论。
1.城市生活垃圾常见处理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
1.1城市生活垃圾常见处理方法
1.1.1埋填法
埋填法是较为成熟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该技术操作简单,一次性处理量大,成本较低,在当前各国垃圾处理中得到普遍应用。但是该种垃圾处理方法的缺点也非常明显,就我国而言,其缺陷体现在如下几点:(1)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较多的有机物和水,埋填后容易产生渗液,对环境产生的破坏较为明显,环境治理成本提高。(2)填埋中将一部分可回收垃圾全部填埋,生活垃圾的利用率相对较低。(3)填埋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在空间日益狭小的城市选择合适的填埋地点非常困难。
1.1.2焚烧法
焚烧法能较大地减少垃圾量,垃圾处理周期短,且燃烧后的热量可以回收利用。其主要缺点如下:(1)居民生活中厨余垃圾较多,其含盐量高,燃烧后烟气中的氯化物较多,不仅对焚烧炉产生腐蚀作用,而且也增加了烟气污染的处理成本。(2)生活垃圾中含水量和含灰土量高会导致焚烧成本上升,而含渣量较高则会降低燃烧热值。(3)焚烧除了焚烧炉之外,还需要配备环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得不到保障,且维护成本较高。
1.1.3堆肥
堆肥能有效将垃圾中的有机物转变成肥料,减少了环境污染,但是堆肥处理方法在应用中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1)我国还未真正实现垃圾分类收集,需要将生活垃圾中的不可分解物分拣出来成本较大。(2)垃圾中存在很多有害物质,进入堆肥后可能造成污染,从而影响食物质量。(3)堆肥对垃圾处理场地的要求较高,受到空间限制较大。
1.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做出了非常大的努力,保证尽量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进行生活垃圾处理,但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还是存在较多的问题,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1)生活垃圾处理整体规划不合理。因为我国经济发展较快,所以城镇化速度也较快,城市规划本身变动较频繁,导致原有的垃圾处理场地不适宜继续运行,而新的垃圾处理场地选址困难。(2)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规模落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垃圾处理设施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情况,垃圾处理设施标准并不能得到保证。(3)生活垃圾处理是较为紧凑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运输、分类、处理、回收、副产品利用等各个环节,但是目前在我国,对回收和副产品利用不重视,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2.新时期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方法机制
2.1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保证低碳处理的重要条件,为了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利用率,要对选址、建设标准、处理方式等进行严格的约束:
(1)科学选址。各地要严格论证,选址要综合考虑当地的自然资源和城市发展规划,且要形成网络化发展,将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副产品利用等结合起来,与周边环境保持一致。(2)确定科学的建设标准。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不仅要考虑当前垃圾处理需求,而且对未来本地区垃圾处理需求要做科学预算,确定垃圾处理设施的分布和数量。建设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建设材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购置。(3)选择合适的垃圾处理方式。城市生活垃圾在分类回收的基础上选择高标准低碳的处理方式,将焚烧、堆肥、填埋等结合起来,实现以综合利用为主要原则的处理方式,确保低碳处理方式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手段。
2.2垃圾减量化和分类回收
城市垃圾最重要的处理措施就是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相关部门要分析生活垃圾的来源,加强对生产和生活过程的监管,例如,政府对产品外包装过程加强监管,限制过度包装,减少包装材料,从而减少生活垃圾。又如,加强宣传,鼓励市民自备购物袋,减少塑料袋的使用。改变垃圾收费政策也是非常有效的减少垃圾量的手段,政府可以将目前的按人、按户收费改为按量收费。另外,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也可以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按垃圾成分将可回收垃圾与其他垃圾分离利用,降低了处理成本。政府部门应该从法律和政策的层面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
2.3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法律法规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律中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了一定的要求,但是要全面发挥作用还需要一些配套制度将其落实。作为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能部门的责任,尤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例如,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污染公布制度,城市垃圾处理企业审查制度等,执法部门以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据执法。
2.4建立新的城市垃圾管理体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的调节作用必须得到发挥。以往生活垃圾管理主要是政企合一的体制,政府部门在管理中处于被动地位,在新时期,政府部门应该转变职能,履行法律监管的职责,而具体的保洁公司开展垃圾处理管理。政府鼓励公司、企业参与到垃圾处理中,负责垃圾的收集、运输以及处理和处置,不仅体现市场经济的特点,而且能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另外,政府部门为了吸引企业参与垃圾处理,可以制定相应的税收制度,为广大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形成有竞争力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模式。
2.5鼓励公众参与
公众是城市生活垃圾的制造者,也是生活垃圾低碳处理的关键环节。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中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是非常有效的途径。首先要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强宣传,提倡低碳生活。其次要加强知识宣传,让公众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收费政策,提高公众的法律观念,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实现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目标。
2.6城市生活垃圾低碳监督和评价机制
国家和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垃圾处理工作的监督,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巡视制度,将低碳处理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设立垃圾低碳处理专项资金,支持低碳处理。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垃圾处理设施监控中心,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物的监测,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于运行中的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考评,公布考评结果,及时取缔不能合格运营的企业和单位。
3.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管理,还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要真正实现城市生活垃圾低碳处理必须要从技术、制度、规划、政策等多个方面入手,对现有的垃圾处理情况进行分析,寻找问题,实现城市低碳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周晓萃,徐琳瑜,杨志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的低碳模式优化研究[J].环境科学学报,2012(2).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篇11
关键词三峡库区城市垃圾处理场市场化
1三峡库区城市垃圾处理场现状
三峡工程举世瞩目,随着2003年6月15日三峡工程“135”水位的成功蓄水,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又一次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热点。从笔者在库区实地考察的情况来看,由于长期以来的不良习惯,随意沿江堆存或倾倒垃圾现象普遍。长江、嘉陵江沿岸有垃圾堆放点约605处,生活垃圾存放量在175m水位以下约300万t。目前库区城市生活垃圾总量超过200万t/天,生活垃圾机械清运程度低,各区县仅为30%~40%,无害化处理率仅为8%,处理方式多为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产生的大量垃圾渗滤液,一经进入库区江河,不但直接污染长江水质,而且还会沉积为底泥,形成底泥污染,严重威胁库区水体安全。同时,由于“135”蓄水后,库区水位上升,流速减缓,污染物扩散能力降低,水体自净能力减弱。为了控制库区污染和防止水体发生富营养化,三峡库区垃圾处理势在必行。
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当重视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垃圾处理,到2003年,国家已投资在三峡库区共建成了垃圾处理场20座,处理规模7030t/天,投资2.64亿元。并制定了库区未来几年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规划,2003~2005年,库区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1座,处理规模285t/天,总投资1.4亿元;沿江22个集镇建立垃圾处理场,处理规模380t/天,投资1.2亿元;2006~2010年,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2座,规模
1000t/天,投资4.04亿元;建成重点集镇垃圾处理场71座,处理规模5000t/天,总投资约1.5亿元。
但从库区已建成的丰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秭归城市垃圾处理场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库区城市垃圾处理场的运行却不如人意。丰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秭归城市垃圾处理场分别由国家投资7216万元、2271.8万元,于2003年6月20日、2003年5月26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但都因无运行经费没有实际运行。当前,库区沿江的垃圾处理场如雨后春笋般地建起来了,但运行不良,工作效率低下,有的时停时转,有的根本就不能运行,使很多刚刚建成的垃圾处理场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因此,笔者认为,三峡库区政府不能仅仅把三峡库区的垃圾处理看成是一个垃圾处理场的建设问题或是一个政府形象工程,而是要根据三峡库区垃圾处理场运行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垃圾处理场的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垃圾处理场在三峡库区生态环保中的作用。因此,研究三峡库区城市垃圾处理场市场化运行机制,对解决库区污染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2三峡库区城市垃圾收集、处理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2.1垃圾处理技术落后
三峡库区的现有垃圾处理场存在选址不当、规模偏大、易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使得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均达不到预期目的。
2.2管理系统不完善
三峡库区垃圾收集、储运系统缺少,需进一步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为保证居民健康、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及城市市容,“垃圾处理规划”应系统地将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高效完善的现代化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2.3管理体制落后
将生活垃圾的处理视为公益事业的传统观念,使得全社会都认为垃圾处理是政府的事情,而传统的体制更加强化了这种观念。长期以来,城市垃圾处理由政府投资、运营,政府每建成一座垃圾处理场就背上一份财政包袱,使政府的财政负担日益加重,这已成为国内众多城市政府面临的难题之一。虽然库区有的区县,如奉节县,指令当地建委建立公司,专门经营垃圾收集、处理,但仍不能从根本上摆脱政府的责任。如果不改革现有的观念和体制,即使国家全额投资建成了垃圾处理场后移交给地方,其高额的运行费用库区各区县也将无力承担,最后被迫停运,见不到垃圾处理能力发挥效益。
2.4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困难
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城市居民作为排污者,应对自己造成的生活垃圾治理承担经济责任。重庆市出台的城市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即自2000年5月1日起,向城市居民每月每户收取垃圾处理费3元。收取的这些资金将专款用于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但从库区实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很困难,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经费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收费涉及面不全,无法保证垃圾处理的正常运行;二是由于城市中流动人口众多,使现行的收费渠道无法保证垃圾处理费的足额征收;三是每户人口数各异,老百姓认为按每户征收处理费有不合理的地方,产生了对处理费的征收的抵触情绪。
3三峡库区城市垃圾处理场市场化运营模式的构想
笔者以为,解决前述问题的办法是实行“谁污染谁付费,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行”。所谓垃圾处理场市场化,是指专门从事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或垃圾治理业务的企业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垃圾处理设施专业运营或垃圾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委托责任,保证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其实施方法是:
(1)对可以实行集中治理的城市工业、生活垃圾,实行集中治理,规模经营,以减少投资和运行费用,以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便于监管。
(2)“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行”,实行企业化经营,可由政府主管部门主持招标或招商引资,鼓励企业、个人和外商投资经营,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使垃圾处理场也有产值(像其他服务行业一样),也有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利润,能够正常维持简单再生产和一定的积累扩大再生产。
(3)“谁污染谁付费”,污染交由集中治理的单位则按污染当量出钱,实行计量收费,企业污染由企业负担,居民污染由居民负担,居民按每月每人收取,政府职能则是通过招标、招商建立城市垃圾处理场,给予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
国际经验表明,实施垃圾处理场的市场化运营能从根本上解决过去传统模式所带来的弊端。实施垃圾处理设施的市场化运营一方面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政府的环保问题,运营公司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技术优势能确保垃圾处理场切实发挥作用,避免因管理和技术原因关停;运营公司专业化、网络化的检测手段,标准化的检测程序保证了排放渗滤液的水质得到准确监控,杜绝了二次污染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运营公司也可以根据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及自己的情况采用不完全承包、半承包、完全承包等不同的承包方式来降低风险。
4三峡库区城市垃圾处理场市场化运行对策建议
4.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库区居民的环保意识
库区居民的环保意识有待加强,从我们在库区各县发放“三峡库区居民环境意识调查问卷”了解到,库区居民认为“135”蓄水后,长江水变清了,水体质量变好了占61.9%,认为水的质量变差了占21.3%,认为水体质量无明显变化占16.8%。从这些数据来看,库区人民都具有很朴素的环保意识,但对当前库区环境特别是水环境与我们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之间的关系认识严重不足。因此,库区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工作,提高库区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增强库区水质保护的意识,形成加强环境投入和环境管理的共识,同时也能增强居民对垃圾处理市场化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库区居民对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心理承受能力。
4.2转变观念,进行城市垃圾处理业的管理体制创新
目前,库区政府一定要抓住库区大量城市(镇)垃圾处理场建设的机遇,从机制改革入手,明确管理模式,使库区的垃圾处理场建成之日起就是真正的企业,按市场机制运行,彻底解决困扰我们多年的“政府治污,收效甚微”的问题。政府干预要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及其相关管理部门要建立起面向市场的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制、bot等多种方式的投、融资渠道,推进垃圾处理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要把环境管理中的具体事务分离出来,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弱化微观事务管理,管理方式从以“项”(具体的项目)为主转到以“向”(工作目标和方向)为主上来,从而促进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4.3政府对城市垃圾处理场应给予政策扶持
政府对城市垃圾处理场的优惠政策主要有:①提供优惠条件,如廉价或无偿地皮,允许其综合利用开发;②制定城市垃圾治理收费标准,并立法保障企业收费收入,保证城市垃圾处理场有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利润,使城市垃圾处理场能够正常经营和生存,并能获得相应的发展,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这一条很重要,因为库区有的城市垃圾处理场已经建好,但因运行费来源未解决而不能正常运转,个别厂甚至因此而停产;③对城市垃圾处理场实行减免税;④对城市垃圾处理场的用电或发电并网给予优惠;⑤建立环保资本市场,鼓励中外企业、个人投资经营城市垃圾处理场,谁投资谁受益,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收益,建立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⑥把发展环保产业作为剌激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国债投入、信贷、证券、基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4.4建立和完善库区城市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现阶段,三峡库区对于垃圾处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甚至还有空白。没有建立公平合理的“污染者负担”和“受益者补偿”原则。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市场规范和部门管理,使得库区的垃圾处理出现垃圾收集与垃圾填埋的脱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缺乏协调等问题,妨碍了库区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尽快制定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用法律的形式将城市垃圾的管理列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库区垃圾有了管理依据,明确了治理目标,政府机构就可以强化垃圾处理,保证三峡工程的顺利建设、运行,确保库区人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城市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长,如何合理的处理及管理城市生活垃圾日益引起关注。本文通过对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发展趋势的分析,根据生活垃圾的特点及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及相应的管理对策。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人们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它伴随居民生活而产生,成分和产量也伴随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方式的变化而改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也迅速增加;加之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高、成分复杂,任意堆放或处理不当,都会对周围的大气、水体、土壤环境及景观造成严重污染。因此探讨适宜的垃圾处理方法和管理对策就成了城市管理者和广大市民极为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重大环保问题之一。
1.城市生活垃圾概况
1.1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及构成
近十几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总量大幅度增加。据资料表明,199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6766.8万吨,2000年为11818.9万吨,到2002年增至13650万吨,年均增长率为8.20%[1],少数城市的垃圾增长率则超过15%,大大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数值(2.5%-5%)[1],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3.1亿吨。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主要受城市的规模、性质、地理条件、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居民燃料结构的影响。我国城市垃圾在产量迅速增加的同时,垃圾构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表现为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2]。
1.2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我国传统的垃圾消纳倾倒方式是一种"污染物转移"方式。由于现有的垃圾处理场数量和规模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垃圾增长的要求,大部分垃圾仍呈露天集中堆放状态,对环境即时的和潜在的危害很大,污染事故频出,问题日趋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污染大气。城市生活垃圾中有50%-60%的易腐性有机物,它们能在短短的数小时之内自行降解,同时散发出硫化氢、氨、苯、丙酮等多种令人厌恶的臭味,这在集中堆放垃圾的垃圾处置场周围更为明显。
(2)污染水体。垃圾中除易腐有机物降解产生的水和自身携带的水分外,有时还接纳一些外来水(主要有降水和径流水),这些水分总量若超过垃圾对水分的吸收能力,就会渗流出来形成垃圾渗滤液,这些渗滤液若流入周围的地表水体和渗入土壤,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3)侵占土地,对农田破坏严重。堆放在城市郊区的垃圾,侵占了大量农田;未经处理或未经严格处理的生活垃圾直接用于农田,或仅经农民简易处理后用于农田,破坏了土壤的团粒结构和理化性质,致使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降低。
(4)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厌氧环境而使垃圾产生的沼气量增加,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造成重大损失。
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为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国内外均在研究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目前国内成熟且常用的方法为焚烧、堆肥和填埋三种。
2.1焚烧
焚烧是对城市生活垃圾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处理过程。将生活垃圾作为固体燃料送入炉膛内燃烧,在800℃-1000℃的高温条件下,垃圾中的可燃组分与空气中的氧进行剧烈化学反应,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燃烧烟气和少量性质稳定的固体残渣。热能可回收利用,烟气必须净化,性质稳定的残渣可直接填埋处理。焚烧技术的特点是处理量大,减容性好,无害化彻底,并且热能可回收利用,因此这种方法是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3]。随着焚烧技术工艺研究的完善,国产化成套焚烧设备的开发,生活垃圾焚烧余热综合利用技术将进一步得到提高,焚烧处理的比例也将逐步上升,未来几年内在部分城市中将建成若干个和国外接轨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4]。
2.2堆肥
堆肥是依靠自然界广泛分布的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人为的促进可生物降解有机物向稳定的腐殖质转化的生化过程,它不仅可以杀死垃圾中的病原菌,有效处理垃圾中的有机物,而且可生产有机肥料,特别适用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是垃圾堆肥并不能处理全部垃圾,它只针对城市生活垃圾中易腐、可被微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所以堆肥处理是垃圾中可腐有机成分的处理技术,而不是全部垃圾的最终处理技术。另外堆肥时,垃圾中的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废弃物不能被微生物分解,这些废弃物必须分拣出来,另行处理。而且城市生活垃圾堆肥一般周期较长,处理量小,单纯的堆肥处理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生活垃圾,并存在产品长期使用会造成"土壤渣化"、质量不稳定、销路不畅等问题,所以堆肥处理还必须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但由于堆肥技术具有良好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效果,随着技术、设备、工艺的不断改进,生活垃圾堆肥技术将进一步得到重视,处理的比例将逐步增加[4]。
2.3填埋
填埋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与其他处理方法比较,填埋是一种独立销毁垃圾的方法,填埋场是各种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场所。但是填埋技术也并非是一种完美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垃圾填埋占用大量土地;
(2)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仍是难以解决的问题;
(3)填埋法的无害化程度低,对水源和大气的潜在影响较大,同时填埋法的资源回收率低,加上填埋场征地、运转费用日益上涨,此法在我国有下降的趋势,因此我国应根据具体情况,引进先进科学技术,研究适合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填埋技术。总之填埋法在我国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主导地位,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但处理的比例将稳步下降[4]。
根据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中国环境卫生部门制定的垃圾处理技术对策已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着重发展填埋和高温堆肥向填埋、焚烧、堆肥与循环利用、综合利用技术并举的方向过渡,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总目标。
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问题得到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并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治理历史欠账较多,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仍日趋严重。主要表现在:
3.1管理体制不顺
我国主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归口部门是建设部,各个城市由市政府领导下的城建环卫部门主管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等工作,垃圾清运处理过程的管理、运行、监督基本是由一家完成,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由于体制管理不到位,致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督体系也不健全,一些城市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难以落实,并存在一定的垄断经营。现有体制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竞争机制,制约着垃圾管理的发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庞杂,多层次而不集中,遇到问题互相扯皮,未能把人力、财力用到关键地方,不利于对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
3.2收费制度尚未建立
随着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增加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需要政府投入越来越多的资金,才能建设足够数量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既定目标。由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一直视为公益事业,其经费来源主要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给政府财政造成了巨大压力,一般用于市容环境卫生的固定资产投资在市政设施投资中所占比例普遍偏低,大多为1.5%-4.5%[5],且大部分用于城市垃圾的清运。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2002年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出台了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但目前仍未落实到位。资金缺口越来越大,难以满足垃圾无害化治理的要求。与此同时,公众和企业则袖手旁观,指责政府没有解决好垃圾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经济手段和垃圾收费制度,没有使公众和企业认识到垃圾问题与自己息息相关[2]。
3.3垃圾混合收集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还是采用混合收集方式,突出表现为有机垃圾与其他垃圾一同收集,造成垃圾含水率偏高而发热量较低的特点。这种垃圾若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将会显著增加渗滤液产量,提高二次污染的控制成本;若采用焚烧方法处理,须加助燃剂才能满足处理的最低要求,而使得运行费用大大增加[6];此外,垃圾中还含有塑料、橡胶类组分,若采用焚烧技术处理,还会产生有毒有害的气体。
3.4法规不健全,全民环境意识不高
目前我国已颁布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条例》等对防治城市垃圾污染作出了全面规定。一些城市还制定并颁布了地方性的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基础和依据。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子法"及实施细则,给依法管理带来了困难,执行力度不够。同时要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比如在一些公共场所人们随地乱扔垃圾,人为的破坏一些环卫设施,将垃圾倾倒在禁止倾倒的地方,环境意识不高给环境管理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只有在一个全民环境意识较好的社会,各项管理规章、防治措施才能得到顺利实施。
4.管理对策
4.1改革环卫体制、促进垃圾产业化发展。
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城市中行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卫体制改革的力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效益。同时全面开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特许经营制度,完善垃圾处理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运作机制。
4.2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根据污染者负费的原则,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5]。在环卫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在部分城市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各地可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统一征收的方式,或与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联合征收的方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使其可以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成本,并使垃圾处理企业有合理的利润。通过垃圾处理收费方式还可增强人们的"环境消费"意识。
4.3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方式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将垃圾按照种类的不同分别收集,以提高废品回收率和便于分类处置[6]。分类收集方式在我国刚刚起步,人们对它的认识还不够,缺乏经验。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经济条件优越的城市先进行试点,然后向全国推广,这样"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在全国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首先提倡居民在家中分类收集;其次在机关、学校、公园、车站等地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将废塑料、废纸张、废玻璃、废金属加以分类收集。为了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能顺利开展,要制定与之相应的废品回收价格和奖罚制度,以保证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品回收的可持续发展。
4.4提高公民环境卫生意识
要处理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广泛开展环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公众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消费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引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有利于节能、节水、节材、节粮等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5.结语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经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由于经济、技术相对还比较落后,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仍将以填埋为主,但其比例会稳步下降。生活垃圾堆肥技术因其有良好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效果,将会进一步得到重视,在垃圾处理中的比例也会逐步增加。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城市能源结构的优化,使得利用焚烧技术的因素不断增多,焚烧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前景将越来越广阔。同时针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环卫体制、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公民环境意识等相应对策。在此基础上,相信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及管理水平会更上一个台阶,早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总目标。
参考文献
[1]王琪.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环境经济,2005,(10)23~29.
[2]臧文超.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与管理问题[J].环境保护,1998,(8)41~43.
[3]吴克明,陈新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发展趋势[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4.6.79-81.
[4]范留柱.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J].中国资源利用,2007.7,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