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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变化范例(3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3-26 手机浏览

新中国的变化范文

[关键词]跨国公司发展中国家技术战略新变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凭借其自身的技术垄断优势已经成为新技术最主要的发明者、使用者和传播者。《2007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美、日、欧跨国公司的技术贸易额占全球技术贸易总额的97%。无庸置疑,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将面临对东道国技术转移的新阶段。如何克服来自跨国公司的技术流入垄断障碍,如何在新时期与跨国公司的国内合作国际化浪潮中实现有效的技术转移,无疑需要重新思考新阶段跨国公司对发展中东道国技术战略的转变。

首先,缔结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的知识联盟。20世纪70年代末,跨国公司之间以产品为核心缔结战略联盟,目的在于实现规模经济、降低产品成本、改进供货质量和提高供货效率。进入90年代后,由于出现了技术进步速度加快、产品寿命周期缩短以及许多高科技产业交汇发展的新趋势,即使是寡头垄断企业也难以在所有技术领域的所有环节均占有优势,更难以承担独立技术研发所需要的巨额投资和高风险,因此,跨国公司之间纷纷缔结以R&D活动为核心的战略联盟。共同投资、联合开发、共担风险、共享成果成为这种战略联盟的基本原则,从战略上保持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技术领先的地位是联盟各方所追求的首要目标。

这种基于知识联盟的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对于发展中东道国的并购而言,给出我们以下的政策思考:其一,应该对那些有利于保存并加强本国现有技术能力的外部并购者提供政策鼓励。其二,东道国政府需要从政策上提供技能和技术支持系统以加强当地企业和跨国公司的竞争与合作。其三,面对跨国公司的技术控制局面,东道国政府应该扬长避短,进行多目标综合权衡,通过制定合理的竞争政策和技术转移政策来逐步克服这方面的负面影响。

其次,广泛建立海外R&D机构。跨国公司传统的以母国为中心设置研发机构的布局,正在随着竞争形势的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这种调整依然遵循着跨国公司一贯坚持的以全球作为活动舞台,优化配置资源、寻求垄断优势、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原则。美国以其无可比拟的强大的科技实力,成为世界跨国公司建立海外R&D机构最多的国家。近几年来,引人注目的是跨国公司大量的研发机构开始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存在大量的低成本科技人才,跨国公司利用不同国家的研发成本差异,获得研发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因为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迫使跨国公司既要加快从新产品开发到投向市场的速度,又要使产品适应当地市场的需求。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等知识密集型城市,都已成为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的积聚地区。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该类R&D机构投资方式从合资为主向控股、独资为主演化,并以控股、独资为重要手段锁定核心技术的技术转移路径。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往往瞄准次经济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不完全竞争市场,通过本土化的研发,达到控制本地技术、主导本地市场,进而改变市场结构和产销供应的目的。

再次,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内部化。跨国公司在国际技术转移过程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跨国公司在产权和控制权范围内对海外分支机构的内部化技术转移;二是向其它企业的外部化技术转移。内部化技术转移主要通过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内部化技术转移主要通过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加以实现。外部化技术转移有许多方式,如技术出售、许可证、资本品销售、技术援助、合作研究与开发等。就跨国公司而言,内部化是实现R&D投资利润最大化的最佳方式。通过技术转移的内部化,跨国公司可以凭借其技术领先的优势建立或增强其市场垄断地位,利用垄断差价政策实现世界范围内垄断利润的最大化。按跨国公司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及技术转移梯度规律,跨国公司为了保持技术垄断优势,对外转让的技术一般都是处于成熟期或标准化的技术。在向合资企业转让一般性常规技术的同时,也常采取增资扩股的方式提高股权比例,控制技术及合资企业,以达到其获取垄断价值,占领东道国市场的目的。

最后,借助国际产业转移实现核心技术的沉淀与次级技术的外溢。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产业跨国调整,既是一次传统产业的整体转移,更是一次新兴产业的转移,尤为重要的是新兴产业整体价值链在全球的重新布局。这次产业转移除了表现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之间的相互交叉投资、并购、战略整合的强强联合之外,引人注目的是发达国家把不同产业均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包括高技术产业中的某些生产环节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如发达国家计算机制造环节向中国的转移,软件开发向印度的外包等。今天高新技术条件下的产业结构调整,最为重要的特点是产业在拉长过程中,不同独立生产环节的跨国转移,输出国家在经营中侧重于产品标准的制定,关键技术、核心业务的掌握,产品最终价值的全球实现,而将其他环节,即部分生产和服务环节,以委托加工等方式转移出去,产生新型的外包加工,形成了新的世界生产体系。需要注意的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后发国家和地区可以通过承接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提高本国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但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拉美国家的沉重教训同样表明,只有在创新中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才能真正获得产业转移国际化的利益,达到自身产业升级的目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必须技术引进与创新并重,在提高产业转移的承接能力的同时,增强产业升级的主动性。单纯依靠承接产业转移来实现产业升级既无先例,亦十分幼稚。

E.D.Domar.TheEffectofForeignInvestmentontheBalanceofPayments.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NewYork,1997

《W0rldInvestmentReport2007》,UnitedNationsNewYorkandGeneva,2007

新中国的变化范文

关键词:艺术体操;新规则;中国队;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834.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8)05-0694-03

艺术体操规则既是裁判员评分尺度的依据,也是运动员成套动作编排的重要依据和衡量其综合技术水准的标尺。新周期(2005-2008年)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的变化和实施,使竞技艺术体操技术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同时对优秀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的变化和训练方法的改变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本文主要以历届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和27届世锦赛前3名及我国艺术体操技术现状为依据,进行比较分析与研究,并在探索当前竞技艺术体操技术发展与规则变化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周期规则的技术导向与对策,使我国艺术体操项目尽快进入世界一流队伍行列。

1研究方法

1.1文献资料法查阅有关文献资料,研究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1985-2005年7个版本,重点是2005年新周期规则。

1.2数理统计与比较研究法对历届评分规则的分值结构、技术价值和艺术价值变化进行数理统计与比较分析。

1.3图像分析法对27届艺术体操世锦赛录像个人和集体项目前3名及中国队技术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历届艺术体操评分规则的变化特点

2.1.1分值分配比例趋于合理性艺术体操一套动作的分值是由编排分和完成分组成。历届评分规则成套动作的分值变化明显有三次大调整,1985-1997年四个周期规则的成套动作分值都是10分制,2001年和2003年版本调整为30分制,紧接着2005年新规则再次修改至20分制。从成套编排和完成分值分配比例情况看,明显有五次变更,分别从1985年和1989年的7.0:3.0调整到1993年的6.8:3.2,1997年继续调整为5.0:5.0,2001年和2003年又递增到20:10,2005年再次变动至10:10的分值比例。很显然,历届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在成套动作分值分配方面的多次变化,充分体现出当今艺术体操技术的发展主流是融竞技性和艺术性为一体。

2.1.2技术价值的变化趋于竞技性从图2显示:历届规则成套动作的难度数量和难度级别在不断增加,难度数量从1985年的8个波形式的递增到2005年的18个。这充分表明当今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的成套技术价值是以单难度动作为主体,难度类型选择趋于多样化,并朝着更高、更难、更新、更激烈竞争的身体难度结构复杂化方向发展。

2.1.3艺术价值的变化趋于客观性从图4显示,2001-2005年三个周期规则成套动作艺术价值的分值分配比例变化很大,音乐、基本编排和特殊艺术性三者之间分值分配比例分别从2001年的2:5:3调整到2003年的2:2:6,2005年的1:2:7。很显然,随着竞技艺术体操技术的不断发展,规则的不断地调整,尤其是2005年新规则在减少基本编排和音乐分值的同时,增加了特殊艺术性加分值的力度,使成套编排的艺术价值难易程度更高,更趋于竞技性和艺术性,也充分体现当今艺术体操项目以倡导运动员的个性发展,突出以艺术性、竞技性和身体技术与器械技术紧密结合的特点。

2.2新周期评分规则的技术导向

2.2.1技术价值趋于难、新、美

2.2.1.1难度数量大幅度递增,难度类型成倍增长从图5身体难度动作组四类数量统计表明,跳跃类的单难度动作由1997年的34种陡增到2005年的149种,平衡类的单难度由原来的21种上升至110种,转体类的单难度由36种上升到143种,柔韧和波浪类的单难度由23种上升到95种动作。显然,艺术体操项目技术价值中各组身体难度动作数量和类型的不断递增和难度结构的复杂化,为运动员成套编排提供了丰富的身体动作元素,同时对其竞技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新规则在成套动作时间没有改变的前提下,难度数量迅速增加到18个,意味着成套难度动作容量明显增多,完成动作速度明显加快,这对运动员的竞技体能、技术、技能及综合身体素质和器械技术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

2.2.1.2突出各项器械、身体动作的特点新规则技术价值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成套动作由于身体难度数量的明显增加,各项器械规定和非规定身体动作组的最高和最低数量比例关系的限定,以及身体动作与器械技术结合的紧密化、形式的复杂化和动作类型的多样化,使新周期规则的技术特点朝着更高难度、更快速度、身体动作与器械技术更加紧密结合和运用自如的方向发展(图6)。

2.2.2艺术价值趋于惊险性、熟练性、独创性编排是成套动作的核心,手持器械完成动作是艺术体操项目最显著的特征。新规则进一步加大了特殊艺术性加分值的力度,从6分提升到7分,并强调各项器械技术运用的重要性。自2005年新规则实施以来,在27届世锦赛中,运动员为了获得更多、更高分值的特殊艺术性加分,成套编排出现了难度堆积和过多使用身体难度动作结合器械运用的加分现象。针对这一现状,国际体联及时下发了新规则的补充文件,明确规定成套艺术价值殊艺术性加分结合各项器械规定的身体难度数量必需包含技术价值规定的18个身体难度动作数量,否则减0.5分。新规则艺术价值的这一补充规定与技术价值形成了和谐统一,再次避免成套特殊艺术性加分中难度堆积和重复使用的现象,也充分体现出该项目的艺术性和各项器械特殊艺术性加分的合理性。运动员只有正确、熟练地完成更多、更难的惊险性、新颖性和独创性动作才能获得一套动作高分值的特殊艺术性加分。

2.2.3完成价值趋于优美性、准确性和稳定性从图6显示,新规则对器械掉地扣分的比重比以往规则增大,如器械掉地反弹回、无移动或移动1步捡起,扣0.3分;移动1步以上捡起,扣0.5分。显然,艺术体操成套动作的优美性取决于运动员熟练、准确、稳定地完成每一个身体动作和器械技术。2005年新规则从严评判一套动作的完成质量,对动作失误的扣分力度加大,这表明高质量、高标准、高规格、准确无误地完成一套器械动作是当今运动员取胜的重要因素,也是艺术体操美的体现。

3我国艺术体操技术水平现状

3.1与世界一流队伍之间的差距27届世界锦标赛是2005年新周期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实行以来各国优秀选手云集的一次重要赛事,也是2008奥运会前的第一站热身赛。本次大赛中国艺术体操队的技术实力与俄罗斯、乌克兰、保加利亚、白俄罗斯和意大利等5支世界一流队伍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危机迫在眉睫。

3.1.1集体项目的差距从表1显示:27届世界锦标赛我国集体项目全能排名第10,总分与排行前3名队相差5.0分以上,全能赛中的单项成绩3圈2球虽已进入第7名行列,但两套动作的各小项完成、艺术和难度得分偏低,平均分差落后于前3名队1.0分以上。显然,我国集体项目的两套动作在完成质量、艺术表现力及难度动作三方面与世界一流队伍差距很大,整体技术实力排名于世界第三集团的边缘。

3.1.2个人项目的差距从表2显示:27届世界锦标赛个人项目俄罗斯运动员奥尔加以总分66.350成绩的绝对优势夺得全能冠军,获得亚军的乌克兰选手安娜和季军的罗斯选手伊丽娜的全能成绩很接近;前3名运动员的各单项成绩排名始终保持在第1至4名之间。而我国参赛的3名优秀选手只有一人进入全能前24名的决赛资格,排名第19,各单项成绩位于第15至22名之间,与世界前3名运动员全能总分相差13分以上,各单项平均分差达3.5分以上;另两名选手的全能成绩是第46名和第66名,各单项成绩排名有的甚至跌至70名以下。显然,我国个人项目运动员之间的技术实力差距很大,甚至最好一名运动员的技术实力也无法与世界前8名选手较量,这是我国艺术体操队自1981年参加世锦赛以来个人项目成绩第一次整体滑波,处于低谷阶段。

3.2我国艺术体操技术水平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技术价值得分偏低从27届世锦赛录像成套技术价值得分统计表明:我国艺术体操队集体和个人项目成套动作填报的难度技术分值很高(8.0分以上),与世界优秀选手所填报的难度分值比较接近,但比赛结果得分很低。集体项目两套动作(5带和3圈2棒)难度的实际得分是4.1和4.75分,与世界前3名队的平均分差1.5分左右(表1)。个人项目4套动作难度实际得分的差距更大,我国3名选手的各项难度得分在5.05和1.85之间,与前3名选手的平均分差在3.0分以上[4]。这反应出中国艺术体操队各个项目填报的技术难度分值不切实际,选手们在比赛中成套动作所做的身体难度动作50%以上未达到技术要求,导致裁判员不以认可。

3.2.2艺术价值中的特殊艺术性加分不高从27届世锦赛录像成套艺术价值得分统计表明:我国艺术体操队在这音乐、舞蹈和特殊艺术性加分三方面中尤其是特殊艺术性加分这一环节比较薄弱,集体项目两套动作艺术价值的平均分是6.6,其殊艺术性加分占艺术分值的43%;个人项目3名选手的4套动作艺术平均分为6.125、5.588和5.25,其殊艺术性加分占艺术分值的40%、35%和32%。而世锦赛集体项目前3名队两套动作艺术价值的平均分是8.35、8.425和7.9分,其殊艺术性加分占艺术分值的60%、61%和56%;个人项目前3名选手4套动作艺术值的平均分是8.438、8.463和8.388分,其殊艺术性加分占艺术分值的62%、63%和60%。这反应出我国艺术体操集体和个人项目成套动作艺术价值中的特殊艺术性加分值与世界前3名差距明显,尤其是个人项目。

3.2.2完成动作质量规格不高完成分占艺术体操一套动作分值的50%。从27届世锦赛录像成套动作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我国艺术体操队成套动作的成功率不高,集体项目完成的动作质量略比个人项目好些,但整体成套质量无论是身体难度动作,还是器械技术的运用都不尽如意,与世界前3名相比较差距较大。我国集体项目两套动作完成的平均得分是6.175分;个人项目3名选手的4套动作完成的平均得分分别为4.613、3.675和2.938分;而世界前3名集体队两套动作的平均得分是7.35、7.178和7.1分;个人项目前3名选手4套动作的平均得分是7.65、8.575和8.65分。显然,我国艺术体操队在成套完成质量方面与世界一流队伍相距很大,集体项目两套动作的完成平均分差在1.0分以上,个人项目动作4套动作完成的平均分相差高达4.0分以上,究其原因值得令人深思。

4提高中国艺术体操队国际竞争实力的对策

4.1深刻领悟竞赛规则,调整方向,突出训练重点我国艺术体操教练员应领会规则的内涵,紧紧把握当前竞技艺术体操难、新、美、准、巧、绝、稳的发展主流,及时调整现有的训练目标和重点,制定科学、务实的训练计划,运用创新理念和科学化的训练手段与方法,调整训练思路,敢于创新,以提高难度动作质量、器械技术与身体动作紧密结合的运用能力及成套动作的艺术表现力为目标,逐步而扎实地提高运动员的技术和综合水平,提升队员在整体上的国际竞争实力。

4.2狠抓动作完成质量,提高技术和艺术价值得分率我国运动员在训练中应全面重视身体素质、专项素质和器械运用能力及体能等方面的系统性训练,为准确、优美完成成套动作打下扎扎实实基础,进一步提高动作质量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我国运动员在全面发展各类高分值难度动作的同时,应尽快提高完成难度动作的速率,以难、新、美、稳、高规格的难度动作和数量获取成套技术价值的高分,突破以往技术价值得分低的现象,力争与世界前3名选手抗衡。

4.3加强身体动作与器械技术的紧密结合我国艺术体操运动员要进一步加强各项器械基本技术的系统性、连贯性、熟练性和准确性的训练,以及高质量的身体难度动作与器械技术紧密结合的难易程度的训练,不断创编出新颖、巧妙的器械技术,力争在国际大赛中获取成套动作特殊艺术性加分区域的更高分值。

4.4结合个性特征,以创新编排为突破口教练员应根据运动员个性特点和条件,编排出赋予美的欣赏价值和新颖巧妙,并能充分抓住裁判眼球的富有较高的艺术和欣赏价值的成套技术动作,彻底改变以往成套技术价值、艺术价值和完成情况得分落后的状况。

参考文献:

新中国的变化范文篇3

[关键词]贸易保护主义非关税壁垒政府作用应对措施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与美日欧贸易摩擦逐渐升级,至使发达国家也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发源地。尤其是近年来,世界经济的持续不景气,加剧了行业间乃至国家和地区间贸易的不平衡,使得新贸易保护主义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严重问题。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

一、贸易保护主义的新手段和新措施

新贸易保护主义又被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其理论依据、政策手段、目标对象和实施效果都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着显著的区别。发达国家采用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变化和新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加大使用传统贸易壁垒限制措施的力度。在频繁对我国使用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外,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开始利用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特保条款,以及纺织品出口措施针对我国实施不公平贸易手段。

第二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国为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开始由采用传统的关税壁垒转向采用隐蔽性较强的以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等形式为主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

第三类:频繁使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进行贸易保护。知识产权历来是发达国家维护其技术和产业的垄断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失压的重要工具。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借助知识产权等法律形式,貌似公正合理,制约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扩大贸易投资活动,由此产生的争端和纠纷也日渐增多。在未来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337调查可能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第四类:各种贸易手段轮番使用。反倾销手段打的是“价格”牌,特保措施打的是“数量”牌,技术性贸易壁垒打的是“质量”牌。美国、欧盟和日本一直变换手法,对中国实施严厉的贸易保护措施,他们主要用“提高标准”、“增加检验检疫项目”和“技术法规变化”等方法来形成贸易壁垒。同时,绿色贸易壁垒作为新的限制手段,打的是“环保”牌。

二、对中国所应采取的应对策略的一些思考建议

1.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扩展对外贸易有相应的策略。一些专家学者撰文立著,从古典政治学先驱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学说论到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从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到赫克歇尔-俄林定理,引经据典的论证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是自由的市场经济,国际贸易是自由贸易,但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却不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理论。一些专家学者开始责问美国和欧盟:“200年前欧洲人就开始向全世界推销他们的自由贸易政策,今天,当中国工人生产的价廉物美的纺织品运往他们的市场时,为什么这些自由贸易的鼻祖们摇头说‘NO’呢?”在这里,我们不能忘了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市场竞争的本质是资本竞争。国际贸易的实践和马克思的理论揭示告诉我们,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在本质上是为资本服务的,认“利”不认“理”,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自由贸易理论是为资本谋取最大利益服务的,有利可图就讲“自由”,无利可图就不给你“自由”。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美国和欧盟在对外贸易的不合理设限时,既要据理力争,又要从最坏处考虑,善于在“不自由”、“不合理”的处境中扩展对外贸易,要有相应的策略。

2.在应对中美和中欧纺织品贸易中,各级政府必须负担起引导、调控、保护和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职责。其实,世界上任何市场经济都不是完全自由的。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只是西方经济学的一种假设。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正确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不要被其中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自己都不相信、不去付诸实践的不科学理论观点所误导。我国还是一个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生产力水平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和发展不足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强化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能该管的也不去管。

3.继续完善有关立法,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应对国内外经济事务提供有效服务。随着开放的扩大和加深,企业与国际经济事务的联系和来往更加密切,各种法律和社会服务需求也愈来愈多。仅就应对国际贸易纠纷,就不仅仅是要求有法律服务,帮助打官司。实际上需要一系列社会服务,才有条件应对各种名目的贸易纠纷。

4.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出口商品结构层次,实现结构升级,错位发展。目前,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比较低,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所占比重不高。我国出口的55%以上是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5%以上是由外资完成的。服务贸易发展出口严重滞后。服务贸易出口占我国贸易总额的10%,明显低与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客观的市场容量也要求必需转变转变增长方式。在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的过程当中,我们要掌握和利用比较优势动态变化的规律,一方面稳定或延续中低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保持出口贸易的数量增长;另一方面又要创造和积累中高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扩大产品出口,达到改善贸易结构,提高贸易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