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传统文化的方法范例(3篇)
了解传统文化的方法范文
从十七世纪德国法学家普劳多夫初步确立文化的概念后,学者们就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展开了诸多争论,形成了许多流派。本世纪中叶,美国文化学家克罗伯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了比较为大家公认的文化定义:“文化是一种架构,包括各种内隐或外显的行为模式,通过符号系统习得或传递;文化的核心信息来自历史传统;文化具有清晰的内在的结构或层面,有自身的规律。”『1这样看来,文化是人自己的生存活动,也是前人生存活动的结果。正如兰德曼所说:“尽管文化只是源于人类,而且为了保存文化的生命力,人作为承担者使用文化,并用文化来充实自己。但文化并非附属于人,而是外在于人的独立存在。事实上,文化可以与承担者分开,并可以由一个承担者向另一个承担者转化。在一定程度上,文化与我们分离,如同自然先予的世界与我们分离一样。我们无法逃脱地站立在我们创造的文化世界中,也就象我们站在自然世界中一样。”『2个体的人一旦出生,就已经落入某种文化环境中了,这是他无从选择的。每一个人都是在文化中生存和活动并参与文化的创造的。“文化创造比我们迄今所相信的有更加广阔的和深刻的内涵。人类生活的基础不是自然的安排,而是文化形成的形式和习惯。”人与动物不同,“支配动物行为的本能,是动物物种的自然特性。…人的行为则是靠人自己曾获得的文化来支配。”『3支配人的行为的,表面上看是外在于人的事物及其间的关系,但实际上,它们必须转化为知识、价值、意义才能内在地控制人的行为。前人、他人的生存活动对自己的影响也是如此。这样看来,文化一方面是正在进行、不可停顿的生存活动,另一方面是寓蕴于这种当下的生存活动中并规范、调节、控制、影响着这些生存活动的知识、价值、意义。
文化活动既然是人类的生存运动,这种生存活动的基础既然是“文化形成的形式和习惯”,那麽,文化活动的第一方面首先就是体现“文化形成的形式和习惯”,传递前人生存活动的经验和教训的传统文化。这是人一出生就置身于其间的、不可超越的。“人要成为全面的人,只有生存于承担了传统的同类群体中。人的文化方面只能以这种方式发展。”『4人要成长,“个体首先必须吸收与他相关的文化传统。个体首先必须爬上他出于其中的文化高度。”『5这说明,传统文化一方面是前人生存活动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一种知识、价值、意义,是前人生存活动的智慧的结晶。按照伽德默尔的看法,人作为有限的存在,是处于传统文化之中的,不管他是否了解这种传统文化,也不管他是赞成还是反对,他都不可能超越传统文化的观念意识。我们始终只能在传统文化中进行理解。不管意识到与否,传统文化总是影响并形成我们,始终是我们的一部分。它当然不会是躲在久远的过去,而是就存在于人的每一个成长阶段,就存在于人当下的生存活动中,存在于这种当下的生存活动的方方面面里。传统文化是我们进行思维的前提。我们固然也有许多无法控制的成见和思维定势,但我们必然要调整、修正、剔除和补充它们,在此基础上展开新的思维活动。这种新的思维活动及其成果马上就构成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思维转化为行动,行动产生成果,我们就这样也参与了传统文化的创造。传统文化就是这样存在、发展和延续下来的。传统文化还是使社会的各个部分、使社会的各个发展阶段保持紧密联系和统一性的东西,是社会发展的基因。它从物质技术、行为规范、精神意识等等层面表现出来,集中表现在语言符号、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等方面。
这样看来,文化包含两部分:作为文化活动的结果的这一部分,是传统文化;作为对传统文化进行修正、补充、更新的另一部分,就是现代化。它们作为文化的一体的两面,是共时态地位居于个人、社会当下的生存活动的方方面面里。换句话说,传统文化、现代化共同构成了人的生存活动的本身。
二
为此,应该避免陷入对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作“时代化”理解的误区:把现代化仅仅看作一个时间概念,一个历史时期,一个继传统文化之後的时期,而在此前存在、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必然属于传统文化。关于这一点,福柯在《什麽是启蒙》一文中谈及对现代化作时代性的理解时曾经指出:我们不应该将现代化仅仅看作一个处于前现代与后现代之间的一个时代,而更应该将其看作一种态度,而这种态度不是谁都有的,也不仅仅局限在某一个特定的时代。这是从个人对生存活动的态度来说的。著名后现代思想家、加利福尼亚大学的霍依教授则说得更加富有哲理意味:“按照我所提出的后现代主义观,称福柯为一个后现代思想家并不意味著他的同时代人和幸存者同样也是后现代主义者或必须成为后现代主义者。历史的中断不是同时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的,也不是同时发生在所有地方的。同一个人、同一种纪律或设置在某些方面可以是传统的,在某些方面可以是现代的,在另一些方面可以是后现代的。”『6这个说法言之成理而且可以借鉴来理解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对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关系作“时代化”的理解尽管简便,但却势必在两者之间设置一个僵硬的、各执一词的人为界限,由此导致一系列的混乱和产生很多问题。
之所以人们会把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关系理解为时代化的历时性关系,首要的原因是把传统文化和现代化作了实体化的理解。这有两种表现:一种表现是企图到前人遗留下来的书面文献材料中去寻找传统文化。这就把传统文化当作了一堆僵死的、既定的、静止的、封闭的东西,进而认为,传统文化是可有可无,最好是不必要浪费人力、物力、财力保存的可抛弃的东西。由此出发,人们还认为:古代书面文献材料所表述的传统文化,比我们自己所知道的更清楚、更值得相信。其实,且不说这个观点只注意到了历史的描述性而未涉及其解释性,只说它还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古人书面文献材料所记述的东西,有的只是纸上谈兵,有的不过是无法实现的或本来应该实现却并未实现的理想,有的则是虚伪的或言不由衷的粉饰,还有的只是一家之言或从某种立场出发的、有倾向性的、为某一群体利益服务的主张,……。另一种表现是把传统文化当作现代化的阻力和障碍,把传统文化当作现实中的问题、消极的东西、社会的阴暗面、一切不如意的东西的替罪羊或发生的原因,总之,把现实中的一切问题都归咎于传统文化。例如胡适说:“一面学科学,一面恢复我们故有的文化,……这条路是走不通的。如果过去的文化是值得恢复的,我们今天不至于遭到这步田地了。”『7在这种观点的指导下,要进行现代化,就要彻底清除传统文化,“不破不立”,五四时期的“打倒孔家店”、“消灭汉字”等等口号,中的诸多做法就是这样。这钟观点过分夸大了传统文化的力量,把传统文化看作文化的全部,把传统文化视为一成不变的东西,最终必然要导致。而且,如果传统文化真的都是现代化的阻力,那就意味着过去与现在必然发生了绝对的质变,过去与现在毫无共同性。这在事实上存在吗?如果承认过去与现在还多少有一些共同性而坚持传统文化是现代化的阻力,那麽,就意味着古人、前人必然是无能,至少是不如现代人。我们能找到充分的事实依据来证明所有的古人、前人在方方面面都不如所有的现代人吗?把传统文化当作现代化的阻力和障碍的观点,实际上是怯孺和懒惰的表现,是企图以此推卸自己肩上的责任和义务的想法和做法。而且,在现实中,颂扬和批判传统文化这两种情况往往同时存在。这说明,怎样在历史与现实、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之间划分责任与荣誉,这关系到历史、文化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其实,历史和传统文化既不承担责任,也不享有荣誉。承担责任或享有荣誉的,只能是各个时代的人。这两种表现都忽略了,文化既然就是人的生存活动和内蕴于其中的知识、价值、意义,那麽,它就只可能是由不同人的或同一个人的各个方面的生存活动关联起来的关系网络,也就不可能是实体。它是具体的、与时俱迁、因人而异的。文化就是这个关系网络的调控配置,其中的一切都要根据具体的场景、局势和参与其间的人的情况来确定。根本谈不上有所谓最好的文化,甚至也谈不上有不错的文化。
传统文化是“文化活动的形式和习惯”,不是实体,因此只能在现时刻的人们的生存活动中去寻找。这样,“传统文化是否有利于现代化”或“传统文化是现代化的障碍还是动力”等等这一类问题,就是大而无当的假问题、不科学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传统文化的某一部分是否、以何种方式、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制约着我们特定方面的生存活动?我们怎样去超越它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局限性?
由于把传统文化和现代化作了实体化的理解,就导致人们往往企图寻找、确立一个唯一的标准以便把所涉及的东西确定地归类于传统文化或现代化中。例如,有人把洋务运动、猿世凯的改革、同治中兴的一系列举措划归现代化,而另一部分人则坚决反对。有人认为,辛亥革命是现代化的行动,但另外的人则指出,辛亥革命前期思想中的、种族复仇主义的存在说明不能简单地把辛亥革命归入现代化。在这些争论背後,都是企图寻找一个唯一的判定标准以便把所涉及的东西确定地归类于传统文化和现代化中。其实,这样的标准,如果说存在的话,也不是唯一的。因为对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所指,不同的人因立场、审视方位的不同,有不同的界定。
这也意味著,对传统文化和现代化不能简单地作整体化的抽象讨论,如果这样,就在实质上把传统文化和现代化都视为一个逻辑上周详严谨的、抽象的、统一的整体,从而认为,每个民族只有一个唯一的传统文化,而且至少到目前为止就是这个样子;现代化也只有一个唯一的模式,欧洲社会天然地具有实现现代化的潜力,现代化首先在欧洲发生是历史的必然,要进行现代化就要在各个方面都以欧洲社会为榜样来一番脱胎换骨的“革命”。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把文化还原为地理因素和社会因素。事实上,把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关系作时代化的理解,就是假设“时代”在地理上和文化上是绝对同一的统一体或前後完全一致的整体。这样的假设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文化的发展有不平衡性,这包括文化各个子系统发展的不平衡性和文化发展的个体、群体、地域、民族、国家的不平衡性。这样,文化发生、存在和发展的独特性就不能被忽视。把传统文化和现代化在时代化的理解的观点同时还忽视了,每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是多姿多彩的,远远不是一个逻辑上统一的整体。文化既然是人的生存活动本身,那就不可能是抽象的,而只能是具体的。现代化作为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也不可能是抽象的。既然是具体的,那麽,在不同的国家,由不同的人所进行的不同的活动,其现代化就不会是只有一个模式,同样也是五彩缤纷、各具特色的。这样,对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探讨就不能再用整体性的思维模式作泛泛而论,而要在不同的个人、群体所特有的不同的生存活动中进行具体的深入研究。
由此可见,企图对传统文化进行重新梳理和解释,使之由障碍转化为动力的想法和做法是不对的。近代所谓的“整理国故”运动和新儒家的“创造性转换”所遭遇的尴尬和难堪就是典型的例子。其实,对传统文化的理性化、逻辑化、规律化,本质上都是把传统文化目的化、主观化。因为理性本身就是近代西方才产生的舶来品,并非西方以外的民族的传统文化所共有;逻辑虽然原则上说是多元的,但实际上现代人所用的都只是西方所继承下来的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而中国古代的逻辑则是辩证──墨辩逻辑。各个民族的文化发展都有其特殊性,要找出所有民族文化都共有的规律不是短时间内通过研究一两个民族文化的发展就能办得到的。这样所梳理和解释出来的东西,当然也只可能是为特定的人的某些方面的生存活动服务的一种意义罢了。但应该指出,如此固然可以发掘、拓展出一种新的意义的源泉,但往往更加可能遮蔽、损害了既往时代活跃的生命运动和富裕的精神生命。维特根斯坦後期主要攻击的对普遍性的渴望,应该不断地警惕。
上面我们从理论上说明了,坚持对传统文化和现代化作历时性的理解是错误的。在事实上,如果坚持用这样的观点去分析问题,就必然把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的若干侧面作了二元对峙的理解。这里只谈三种表现。
第一种表现是肯定与否定的绝对化。这主要是针对传统文化而言,但批判现代化的也不是没有。对传统文化作绝对肯定的,往往主张一切古已有之,只要中本西用、中体西用、夷为夏用即可。否定传统文化的,往往认为它是糟粕,主张与传统文化彻底决裂,全盘西化。其实,对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作肯定或否定的理解是错误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是相依共存的。传统文化是人一生下来就不得不生存于其间并受其制约的东西,不论你肯定它而把它捧上天,你都无法从中得到什麽额外的收益;不论你否定它而把它贬低得一文不值,你也无法完全摆脱它,照样要受它的制约。对传统文化的肯定或否定也不是进行现代化的逻辑前提或行动的必须的第一步。同样,对现代化作或不作肯定也都无关于它存在于人们当下的活动中这一事实。魏源说过:“执古以绳今,是为诬今;执今以律古,是为诬古。诬今不可以为治,诬古不可以为学。”『8当然这不是说搞现代化可以不考虑传统文化,而是说,传统文化与现代化,重要的不是通过肯定或否定而比较孰优孰劣,孰重要孰不重要或进行取舍,而是要在人们当下的活动中来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探讨,就不是所谓整体性的泛泛而论,而是具体的、局部的、深入细致的实践操作。实践操作中所涉及到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都不是抽象的,也不是空泛的。这样,传统文化是好还是不好,现代化是好还是不好,相对于具体的实践操作而言,就成为可笑的问题,而且,这也是无从回答的问题。就好比去问一个下棋高手:“请问这世界上最好的一步棋如何下?”脱离了特定的棋局及对手的情况,任何再高明的棋师都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再则,传统文化和现代化既然都是人的生存活动的组成部分,那麽,也就不可能只取其一而舍其二,它们都是无从取舍的。
第二种表现是厚古薄今与厚今薄古,这是前一种表现的转化形式,不必再作分析。
第三种表现是认为,传统文化是“源”,现代化是“流”,有了“流”就可以不必再去为“源”伤神费力。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共时态来看,这种“源”“流”观是不能成立的.
摘要
本文认为,传统文化与现代化不存在时间上的先後次序,它们是共时态存在的文化的一体的两面。不应该用实体论、整体论的观点来探讨传统文化和现代化的关系。由此出发,本文对传统文化和现代化关系的若干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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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纪霖为再版的《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作序时评论,这一波思潮“如今的正式学名叫做‘新启蒙运动’”;“当年,风靡一时的港台作家,李敖、柏杨之辈,再加上这位孙隆基,都有史学背景,疑古疑古再疑古,揭批揭批再揭批,将五四时期胡适提倡的捉鬼精神大大发扬光大了一番。”这些书的一个共同主题,是将中国问题的症结归结到“国民性”“民族性”“中国传统文化”头上。然而这股大合唱中也有一曲异响,就是牟宗三、唐君毅、杜维明等港台海外新儒家浩叹中国传统“花果飘零”继而呼吁振作的文字。
《情理法与中国人》写成于1990年,初版于1992年,处于那波思潮的浪尾。这本书承载着两代法史学人的薪传故事。中国法律史学术肇源于梁启超《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经杨鸿烈、陈顾远、程树德、瞿同祖之集成,对古代中国法律制度体系形成了比较共通的认识。这一理解的基本范式就是“法律儒家化”,如《情理法与中国人》序言所述“秦汉后,中国法律制度不仅在法典编撰、立法技术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而且经过长达数百年的法律儒家化即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与国家制度不断互相渗透和融合的历程之后,形成了中国古代法制融‘天理、国法、人情’于一体的基本特征”。书的题目,具有《丑陋的中国人》之类书名的风格,透露出“中国文化的整体论”思想方式的气息,强调中西文化之间可以以西方为参照系归纳出一系列二元对立的比较项,而且比较后基本不离中国文化待改造的结局。初版描画的中国传统法文化或者说中国固有法的图景,与李敖、柏杨、孙隆基等人笔下的中国人形象和谐一致,带着漫画、招贴画的特征,简明、清晰,有些夸张、变形,极有利于普及传播。
作者以平易的方式表达了中国法律史学界主流的代表性观点———“法律儒家化”“亲亲相隐”的现代价值,等等。其不足之处也由此而生。现有法律儒家化范式的关键词是农耕、华夏、宗法、等级、差序、礼法,等等。杨鸿烈体系建构在传世典籍制度史或者说“律令格式”体系基础上,然而这一知识体系贯彻的中原中心论既需面对上古史非华夏中心说的挑战,又需面对出土文献对经典的重新解读的挑战。瞿同祖“法律儒家化”和费孝通“差序格局”有一定共通性,他们运用社会学方法推进了传统典籍制度史研究,这一方法晚近仍在一定程度上被奉为法史新学。从瞿同祖到费孝通,构建出了一个自汉唐以来的法律儒家化的中国法律—社会史范式。但是,这一范式也有较大疏漏,例如,这一范式极大程度上忽视或有意从方法论意义上排斥了宗教视域。在此,宗教并非指西方意义上的基督教传统,而是更广义的中国式神道传统。中国的“宗教”与“社会”现象古已有之,但如同其他众多社会科学基本概念,“宗教”与“社会”两词来自近代日语汉语间复杂对译的“跨语际书写”。其实,中国古代汉语“社会”有其本义,“社”的起源是土地祭祀,也可以理解为祭祀土地神的组织;“会”的起源是诸侯会盟,在民间后来指应对日常生活所需而结成的互助组织。这背后隐藏的问题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学”与“宗教学”是成建制分立的。受其影响,以法律社会学方法考察中国传统而建立起来的有关社会秩序的论说,也大致秉持“社会”与“宗教”分立的方式,由此,在现有中国法律史范式中,宗教影响远未显现。康豹(PaulR.Katz)著犇犻狏犻狀犲犑狌狊狋犻犮犲:犚犲犾犻犵犻狅狀犪狀犱狋犺犲犇犲狏犲犾狅狆犿犲狀狋狅犳犆犺犻狀犲狊犲犔犲犵犪犾犆狌犾狋狌狉犲主张重新界定何谓“法律史”,认为传统中国的法律行为有三种类型,一是正式的法律,即到衙门打官司;第二种是私了,私下和解;第三种便是庙,通过宗教进行仲裁。这三种模式常常是并行不悖的,某些地方官或县以下的地保在调解纠纷或官司时,会将双方两造或一造带进庙里,或给予压力、或希望双方和解、或借以测谎。这些“法律行为”“法律实践”被既有的主流范式所忽略。
该书的修订是则在2010年前后。这个时期,新一轮“文化热”正在形成。在这轮“文化热”时期,个体之间的人生、生存、生计与生活的样态似乎也随着政经结构的变迁而呈现出异质化情势。在世俗化的消费主义之外,不同社会阶层对如何达成人生、生存、生计、生活的共识与认同,或者说在对待“谁的共识、何种认同”问题上,有着彼此悬隔的想象模式。这个时期,“法治”语词入宪并进入各种教材、文件,但中国法的话语和观念类型呈现出异质化、分散化倾向,或者说呈现出“法律世界观的紊乱”(王启梁,2011)局面。一方面,在法学知识生产的共同体内,讲求“经世致用”的“策略”论、对策论的声调渐渐热闹,对何为法治这一根本问题的见解常如冰炭难相容,而法学领域的不同思潮的冲突,不时被端上大小台面,据说已经有全武行上演;另一方面,在法学知识生产的共同体外,既有的“法治”话语和观念更多地、更频繁地被具有“草根民主”“集体民主”传统的底层运用,推进着具有底层色彩的公共领域实践。
在这种话语、观念和思想格局之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什么?怎么评价?怎么对待?这些基本问题引发了拉锯式争论,如关于中国传统司法是否属于“卡迪司法”、关于中国传统司法的确定性的辩难。这个时期,与应对上述问题有关,中国传统法文化被呼吁从“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视野考察。在讲述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新调门中,来自海外汉学以及社会学与人类学的声音受到重视,如强调基层档案史料的运用、注重揭示司法运作实践、着力于发掘传统所蕴涵的的经济学、生物学“智慧”,等等(黄宗智,2008;苏力,2006)。总体而言,这个阶段的前沿研究从不同层面与视角切入,使既有的宏大叙事型的中国法律史“知识”被解构并碎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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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视觉元素;设计层次;设计流程;设计实践
我国历史悠久,拥有众多优秀的传统文化,更具备承载着这些传统文化的文化元素符号。这些传统文化元素为现代视觉设计提供了非常丰富的资源。因此,笔者认为,作为一名中国的设计从业者,在进行视觉传达设计时,应该充分理解这些传统文化元素,并对之进行有效利用,从而使设计更加具备中国特色与审美维度。
一、设计层次
通过现代设计的手段将传统文化元素进行再设计,是传统文化可以持续发展的动力。以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为主题的现代视觉设计,从设计的表达手法上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一)成表层——取其形
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视觉图形作为直接参考对象,取其形态特征并加以创作。这里所说的“取其形”,并不是简单地照搬传统图案,而是对其进行一定取舍后的图形再创造,是设计师通过现代的审美,将其进行重构,使其具有时尚性、功能性和应用性的一种方式。例如,凤凰卫视的标志设计(图1),就是一个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视觉语言的造型方法与形式法则与现代设计相结合的优秀案例。标志采用了中国传统的太极图形与彩陶装饰上的凤凰造型相结合的手法,简化凤凰的造型,并在视觉上组合成中国民间喜相逢的格律图式。
(二)中间层——延其意
“延其意”是比“取其形”深一度的视觉设计层次。首先,创作者需要对传统文化元素图形的意义有一个较为深刻的认识,并通过创造全新的形象发展并延伸传统文化的寓意。其次,创作者需要在传统寓意中寻求突破与变革,发展原有的传统图形。“形”为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视觉传统,“意”则代表了古代人的精神世界。充分挖掘图形的意义是现代视觉设计的有效途径,即设计所具有的文化厚度。比如中国联通的标志(图2),就是以佛教八宝的“盘长”造型为原型,寓意“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三)内在层——传其神
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图形的“神”主要是通过创作者对符号的变革与重构,从而将图形的意象巧妙地表达出来。同时,“神”也体现在作品所具有的观念与价值取向上。例如,北京申奥标志是一个中国传统手工艺品图案(图3),即“同心结”或“中国结”,其采用的是奥林匹克五环的标志。图案表现了一个人打太极拳的动感姿态,简洁的动作线条蕴涵着和谐及力量,寓意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团结、合作和交流,在意象上使人产生共鸣。而第29届奥运会的标志——“舞动的北京”以独特的、拥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印章篆刻和书法为手段,把中国传统艺术和现代奥林匹克精神结合起来,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展示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主题。其构成人物的笔画与汉字“京”十分相象,用优美的中国传统书法的独特字体完成。该标志简洁的动作线条勾勒出的动态人物寓意一位跑步运动员冲向终点拥抱胜利的姿态,体现了奥林匹克“更快、更高、更强”的精神。
二、设计流程
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视觉设计作为视觉设计中的一个特殊且十分重要的主题,有其一脉相承的设计方法。在设计创意时,通常分为5个步骤:步骤一,挖掘元素内涵及特征。深入发掘原有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及其内在的信息源,并扩展其内在含义的辐射面。步骤二,再造想象。依据创作主题,将原有传统文化元素的形象、外形或元素进行视觉设计表达方法的再创造,从而形成新的视觉感知。步骤三,二次抽象。由于传统文化元素图形结构复杂、形式陈旧,与现代审美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对其造型、形态、色彩进行提炼概括,它是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视觉设计的起点,也是最重要的步骤之一。步骤四,观察想象。观察是分析、研究、想象的前提,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视觉设计的观察,引发创作者联想,从而达到“取其形”“延其意”“传其神”的升华创作。步骤五,形象再构。形象再构是视觉效果好坏的直观因素,通过“解构”“取舍”“融合”和“纳新”的手法,从原始图形中提炼出新图形的构造成分和组成元素,并运用视觉设计的表达方法促使元素向新样式的转化,从而使传统文化元素焕发新活力,具有现代美学特征和应用功能。
三、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现代设计中的转化方式
随着社会的进步,一些产生于过去的传统符号也逐渐离开人们视线。远离了人们生活的传统符号在这个时代表现出更多的不认同性,所以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符号直接“拿来主义”是不合时宜的。仅仅将传统元素进行重复、堆砌只是生硬的搬套,并不能引起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关注与喜爱。因此,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现代设计中的转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解构
解——分解,即将原有的传统文化元素进行分解,把完整的图形打散并重新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解是对图形符号的空间、形态、色彩、结构、组织关系分解,以及意象、意念、价值取向的分解过程。构——构造、构成,即将原有的已拆散的元素重新组合的新方法。解与构是相互联系的,有解必有构,解构的手法可以赋予原本平淡乏味的视觉形象新鲜的视觉感受。解构不是盲目地打散,而是要在充分理解需求与文化内涵的基础上,找到传统文化视觉符号的线索和语义特点,从而使设计的意义更深刻。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解构途径有以下几个。1.形与意的解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形与意有着特殊的表达结构。首先,传统元素符号具有象征性的特征。《文心雕龙•隐秀》中记载:“夫隐之为体,文生文外,秘响傍通。”意思是用有限的形式来表达无限的内涵。古人借助符号达到形态与精神的沟通,如设计师靳埭强创作的“山外有山”海报,巧妙地将形与意的关系表现出来,线与水墨的对比增加了符号与视觉的扩张力。其次,“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引导。古人多用自然界中原形、原意、原色表达真实的体验和感觉。例如,ZEN香水包装设计(图4),将自然形态的概念传达给受众,使人们获得安宁和平和,形成别具一格的时尚感。2.五感的解构人们通过五感来感受外界的人与事物,古代文人在吟诗、作画、远游中都表达了对五感的体会。因为五感的存在,人们才有了超越一般事物认知的特质。五感在当代设计中往往与交互体验相关联,需要通过设计充分将视、听、触、味、闻的感觉调动起来,引起人们的共鸣。五感在传统中并没有明确的细分,却能恰当地表达出视觉设计中物质层面的点、线、面、体、色,它来源于感受层面,却能传达超乎想象的气韵。通过对五感的解构使视觉符号直观化,达到物质与精神的结合,才能创作出具有东方视觉设计风格的作品。3.自由的结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既不强调抽象与具象的区别,也不强调有序与无序的不同,而是追求一种自然的意境——象由心生。从“无法到有法”,却又从“有法到无法”,它比构建点、线、面、体、色更为复杂,是形态在视觉设计上的至高境界。自由的形态与结构,既是模糊的又暗含着一种约束力,也是中国传统文化视觉元素符号的精神所在。
(二)取舍
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符号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包罗万象,但整体却又复杂而朦胧。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视觉符号就需要在丰富的传统形式和意义中进行取舍,“取”不是“拿来主义”;“舍”不是彻底丢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舍弃繁琐和消极的信息,从而使传统符号可以更好地传承,焕发出新活力。1.删繁就简简洁是当代主流的审美情趣,与现代社会的视觉认知观有很大关系。简洁是视觉信息与受众接受度的时代特征。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视觉符号因装饰功能导致的繁琐,在当今看来是缺乏时代感的,其丰富的色彩与服装的结构,呈现出“满”和“整”的特征,却造成了视觉的阻塞和信息的复杂化。一味追求装饰效果,又不解其意,只能让受众产生无尽的视觉疲劳和乏味情绪。例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标志设计,以凤凰为原型,优雅而又简练,抽离了“满”与复杂,呈现出符合时代特征的视觉形态。2.归纳归纳是根据事物的形象特征将其最具代表性、最本质的特征及属性提炼并挖掘出来,从而得出一般结论的总结。归纳被广泛运用在视觉设计之中,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视觉符号的整理与分析,是保留和继承符号本身的意义和神韵,删除其多余的形态和信息的过程。比如太师椅的设计便是使用归纳形式的表现,将简、厚、精、雅表现得细腻而纯粹,给人以落落大方之感。现代设计中的归纳应该从实用、精神和审美价值的角度对传统文化符号进行理解与判断,使其在视觉效果上产生一个整体的提升。
(三)融合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符号的再创作,不仅要从文化元素本身入手,还需要从当今多元化的视角对其进行审视。文化多元是意识、思想、形态的多方面碰撞与融合,视觉设计是广义的互通性和相对的风格化融合,传统不应只存属在博物馆,而应与时代产生互动,积极融合。1.置换重组要想使传统文化元素符号重新焕发活力,就需要使其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依据现代的媒介和技术重组和置换符号。符号与媒介、认知、结构的关系,是置换重组传统文化元素符号的新内容,不应停留在简单的装饰功能,应该更多地挖掘其现代的应用价值。2.混搭混搭是将不同的符号进行随意的搭配,它是传统与现代、经典与时尚、繁琐与简洁的碰撞。不同时空关系和文化风格的视觉符号被组合、挪用和拼贴,从而形成看似缺少规律、视觉混乱的新风格,形成独具一格的视觉效果。
(四)纳新
纳新,即吐故纳新。传统文化视觉符号不应是固定不变的,它如同生命体每天的新陈代谢一样,是在不断变化的。传统文化视觉元素的自我淘汰和更新换代,也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求的改变而调整。不能及时更新的传统只能逐渐落后于社会,被人们所遗忘。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符号承载着各种信息和观念,但信息与观念又会因时代的变化而改变,信息的纳新使得传统文化元素视觉符号增加潜在力量和时代的精神。要想拓展传统文化元素的视觉语言,使原本的形式在当今的媒介下变得生动而活泼,就需要对符号在空间、层次、结构、色彩等方面有所变通和拓展,达到传统文化适应现代需求的可能性。
四、设计实践
京剧作为国粹,凝结着中华民族文化的悠久传统,是丰富博大的艺术遗产。京剧是在一些古老剧种的基础上,对各种地方戏曲进行融合、丰富、提炼、升华而形成的,可以说是集中了中国戏曲的精华,比较完整、鲜明地继承和发扬了中国戏曲的艺术特色。作为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京剧已成为介绍和传播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重要媒介。京剧相关艺术品的设计没有采用将传统元素直接拿来使用的方式,而是通过打破对于京剧的具象认知,重新组合元素。将京剧脸谱、戏衣图案纹饰和中国传统纹样融合到一起,形成一组看似杂乱实则有序的排列方式。设计师利用设计拼贴的表现手法,对传统符号重新进行组合,突破具象的表现,使其更具有装饰特征。色彩上采用中国最为吉祥和经典的红色和黄色,并以京剧上五色和下五色作为图案色彩的点缀,使其具有华丽的装饰感。而强烈的装饰性则使得传统文化元素在人们现代生活中散发出一种新的生命力(图5)。再如iPhone手机壳的设计“贵妃醉酒”,它以京剧大师梅兰芳的经典剧目《贵妃醉酒》中的造型为基础,通过使用现代设计的手法,将存留下来的珍贵照片进行还原。设计师在尊重梅兰芳形象特征的同时,使用插画的形式进行表现,背景的梅、云、月的处理,以及使用红、黄、紫、黑等色彩感厚重的颜色,增加了几分奢华之感和时尚气息,插画整体风格传统特征明显。而将其恰当地运用在现在流行的手机壳设计之上,在表达了京剧文化的同时也传播了中国传统文化。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已然成为当前视觉设计中的重要部分。设计师在对我国传统文化元素加以应用的过程中,必须对我国传统文化有着深刻的理解,并要主动研究探索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现代设计中的设计转化语言,使视觉设计作品能够更好传达其设计意图。可以说,在视觉设计之中合理应用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不仅可以有效提升设计的质量,还可以有效传承我国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1]刘赞爱,刘婷.传统艺术对现代设计的启示[J].装饰,2004(6).
[2]吴桂香.传统设计元素在现代设计中的应用[J].美术大观,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