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政工作的建议(6篇)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1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县开展“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服务年活动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抓实抓好,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被评对象,分为以下三类:
(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县级被评单位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城建、物价17个系统。
2、行政管理类: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广旅游、经贸、教体、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管、农业、外贸、民族宗教、粮食、个私办、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20个系统。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10个系统。
4、全县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
以上1、2、3类单位评议工作按《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管部门会同我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4类单位评议工作由县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
(二)参加全县民主评议乡镇级被评单位
今年参加民主评议的乡镇为全县19个乡镇及长凌工业园区管委会。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司法、建保、城市管理执法11个系统。
2、行政管理类:财政、民政、文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农业、个私、粮食8个系统。
3、参加全县民主评议服务行业类:供电、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5个服务行业。
(三)参加全县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被评对象
从县政府各委、办、局挑选5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股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
三、评议内容
(一)参加全市民主评议县级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按《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参加全县民主评议乡镇级被评单位评议内容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工商、国税、地税、司法、建保、城市管理执法11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行政管理类:财政、民政、文广、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农业、个私、粮食8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邮政、联通公司5个服务行业,要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行业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年县“文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三)参加全县“百名科股长”评议内容
从县政府各委、办、局挑选50名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股长,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重点解决制约全县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具体评议内容由县委、县政府在今年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实施方案中确定。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第一类共47个市直系统对应县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管部门会同县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第二类共24个县级系统对应乡镇级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双评”办)、县主管部门会同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按省、市教育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按省、市卫生部门要求统一部署,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全县“百名科股长”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县“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法
今年省、市统一部署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县里部署开展的“百名科股长”民主评议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召开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县直参加全市民主评议的被评单位、各级公办中小学和公立医院以及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动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召开动员会及通过媒体以及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乡镇、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民主评议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管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各被评单位,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认真督促各被评单位抓好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文明行风热线”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县直主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底前报县“双评”办和县政府纠风办。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县“双评”办和县政府纠风办。
(三)收集样本,抽样调查。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县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的建立,由县统计局和政府纠风办参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样本框组织县直各被评单位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7月20日前报县统计局。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除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O.5分,以此类推,扣完5分为止。
2、对公办中小学和公立医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在学生家长和医院患者中开展问卷测评,其中,对学生家长的问卷测评工作,由县教体局按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对医院患者的问卷测评工作,由县卫生局按市卫生局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3、县直部门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由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县主管部门会同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4、全县民主“百名科股长”的满意度调查工作,由县“双评”办负责组织实施。
(四)督导检查,考核评分。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县直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被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考评。检查考评主要围绕2007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文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方案另定)。
(五)集中统分,上报结果。县“双评”办会同县统计局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督导检查考评数据进行封闭统分,按系统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县“双评”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分数统计按以下方法进行:
1、对乡镇级被评单位的分数统计。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督导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O.7、0.5。(2)督导考评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
2、根据被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对各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综合排名。计分方法如下:每个乡镇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最后结果的平均分,即为该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最终得分。计算公式为:某乡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该乡镇级实际被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最终得分之和÷该乡镇实际被评单位数。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县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县政府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县政府对方案中确定的乡镇行政执法类、行政管理类被评单位,在民主评议中分别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授予“2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具体表彰范围为:县直对应级被评单位有19个的,表彰前3名的单位;多于5个但不足19个的,表彰前2名的单位;不足5个的,表彰第1名。县政府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综合得分排名前四位的乡镇政府予以表彰。
对各级公办中小学、公立医院的表彰奖励办法,分别由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确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负责人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由县“双评”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的领导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财政部门要给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整改促提高。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大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整改情况的检查考评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
(三)规范数据统计。县统计局要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工作人员有保证,工作设备有保证;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框建设工作;严格规范数据采样、数据录入、数据管理、数据解密程序,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客观真实。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2
根据省民政厅《全省民政系统20__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赣民字[20__]107号)和《省民政厅20__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方案》(赣民字[20__]149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全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已进入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在巩固前阶段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通过自查自纠,民主座谈,问卷调查反馈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自身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方针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在对前阶段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促使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更新;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进一步规范;真正把民政部门建成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行风严谨,充满生机活力的政府机关,真正树立起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确保社会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力争高分通过行风评议。
三、有关意见建议和整改内容
在前阶段工作中,我们通过向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上门走访调研、设立投诉电话、电子信箱、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共征得意见和建议20条,其中表扬4条,建议和意见16条。对于这些建议和意见,我们都认真进行了梳理、归类和分析,主要反映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认为全市民政系统能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深化为民服务理念,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充分发挥了“维护民利、保障民权、落实民生”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了全市“民生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了保障民生的各项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二是认为全市民政系统能够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基层,帮助基层出谋划策,能够深入实际,贴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构建和谐平安萍乡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建议全市民政工作者要更全面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倾听更多更深层次的农村基层群众的意见。三是反映全市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打不开局面,管理不够规范。四是指出民政干部队伍年龄普遍偏大,知识老化,少数同志思想观念陈旧,个别同志责任感不强,动力不足。五是为群众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继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救灾救济工作,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要重点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督导。要不断丰富双拥优抚安置各项工作内容,拓宽领域,注重实效。继续加强基层民政所长和农村敬老院院长的培训工作,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七是针对当前农村基层民政工作者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建议市民政局多为他们争取一些政治和经济上的待遇,更好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基层民政队伍。
针对以上意见和建议,全市民政系统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查摆,认真抓好以下整改内容:
一是要重点加强对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社团,按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采取有力措施,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三是要树立创新意识。要实现民政事业的持续发展,要在全省民政工作中争先创优,更需要的是要有新思路、新方法。要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树立新观念,研究新思路,开展新实践,创造新业绩。四是要充实基层力量。民政工作任务重,资金多,而且都要在基层落实。各县区要在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内部管理等方面争取重视,努力争取乡镇调剂人员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力争年底全部达到省厅要求。五是要健全监督机制。民政资金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活命钱,是善款,是“高压线”。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增加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民政”,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办事程序,加强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要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体现到各项民政工作中去。六是要加大基层民政所长、敬老院院长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七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外窗口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服务要求,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定期审批制和“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妥善解决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八是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格按标准收费,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收人情费、“搭车收费”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买卖股票、玩各类游戏、上网聊天等现象发生。九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树立民政部门是服务部门,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都是基层服务员的观念,变管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超前思考,主动服务,尤其是要针对当前民政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要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加快基层请示件办理速度。凡是基层请示的事情,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作出答复,不推卸责任,不上交矛盾,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十是继续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把政风行风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执政理念和群众观念的教育,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整改的主要内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成效作为评价政风行风整改的主要标准,增强服务意识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要组织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萍乡市民政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建立规章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学习,增强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和行业行为。四、整改措施
(一)细化和分解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分工包项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1、重点抓好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发[20__]1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优抚资金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排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
责任领导:周敏伟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责任人:彭宇明
2、坚持救灾款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全面开展对救灾款的检查和自查,重点抽查部分乡镇的救灾款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民政所人员业务知识和财务知识教育培训力度,规范操作。
责任领导:郝建国责任科室:救灾救济科责任人:喻兆安
3、加大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民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责任领导:郝建国责任科室: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责任人:朱凤祥
4、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调解涉及基层民主政治权利的矛盾纠纷;加强培训,提高婚姻登记员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杜绝婚姻登记搭车乱收费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责任领导:郭雪荣责任科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责任人:何运波
5、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努力争取乡镇调剂人员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一支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重点抓好“三院”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领导:郭雪荣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责任人:李世国
6、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良性循环机制,继续完善申请、审核程序,加大核查的工作力度,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漏保、不错保;农村低保坚决克服层层分指标和一户保一人的错误做法,明确保障对象;增加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病种,用足用活医疗救助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为先、看病及时介入、住院主动救助、病后一次核算”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社会效益。
责任领导:袁支乾责任科室: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责任人:朱清远
(二)加强整改监督检查。
一是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纳入下阶段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分析、定期督查,对热点、难点问题要专题研究,下功夫治理,确保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坚持“限期整改”制度,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科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帮助整改;四是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
(三)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监管长效机制,构筑“制度”防线。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廉政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制约束惩治机制;积极探索制度良性运作机制,建立制度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强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科学的制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努力消除政策、制度和管理上的缺陷及漏洞。
(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点测评,总结经验。
市民政局组织六个评议组开展对各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点测评,检查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组将对各县区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对数据统计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形成评议结果
报告。评议报告由各评议组组长审核签字后及时反馈到被评单位,同时报送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民政部门和局属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改活动的具体做法、工作经验、工作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总结,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水平。五、整改步骤
7月25日至8月25日为整改阶段,全市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按以下步骤分段实施:
(一)8月5日前,各县区民政局,萍乡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社区管理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问卷调查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市局评议办。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
(二)8月6日至8月15日,进行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各单位、各科室要突出整改重点,对整改内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中长期整改内容要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继续实施整改。市局评议办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各科室的政风行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8月16日至8月25日,完成建章立制,自查总结。
1、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边整边改,边纠边建,制定出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2、及时总结整改情况,对近期整改内容和中长期整改内容的完成情况要进行认真的自查,实事求是地做好政风行风评议整改阶段工作小结。
六、整改考核标准
1、各级民政部门要达到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政务管理,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的目的。基层单位、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对民政部门的满意度达80以上,机关单位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受教育面达100%。
2、全市民政系统要按照省厅、市局“20__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对照自查、整改,确保高分通过此次政风行风评议。
3、各级民政部门执法单位继续坚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整改,使民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执法机构的综合满意度达80%以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认真实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内容,认真解决,切实整改,不留隐患。
(二)认真做好政风行风问题举报投诉的接待办理工作。继续采取问卷调查、公开接待、设置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本系统行风状况,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及时答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3
6月14日,市财政局也相应在安陆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市局王淑华局长及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的行评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了下一阶段全市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主要工作。王淑华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市行评办主任刘忠秋同志就财政系统如何重视这次行评工作,如何增强工作责任感,如何强化抓行风建设的思想意识以及在进一步加强管理等方面发表了指导性意见。
省、市政财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是: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增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我们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了相关工作。第一,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和考核办法,公开承诺、公开举报电报,开辟行风建设专栏、编发行评工作简报等。第二,利用广播、报纸、网络、板报及公开栏大造舆论,形成了行评的良性氛围。第三,局机关已开始向行评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及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和建议,请行评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督导组成员到本单位、到基层财政所检查指导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积极予以采纳。第四,通过与先进性教育、觉风廉政建设及优化工作发展环境相结合,我们组织了多次捐款、献爱心、牵手结对、帮困扶贫等活动,把行评的影响深入到基层,落实到群众中。由于态度诚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获得了上级及行评代表的一致好评。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充分认识到行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借口是任务重、工作忙,存在重布置轻落实、重评议轻整改的现象。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跟上了进度,有的把工作做在了前面,但有的所行动不够迅速,至今尚未启动。三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相关工作没有有机地结合起来,个别地方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出现“两张皮”现象等等。
今年,财政部门确定为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之一,这对我们是考验,也是鞭策。全系统财政干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度理解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财政部门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民主监督的高度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部门,担负着管理政府收支、推进财政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财政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的行政行为、理财行为是否规范,服务能力、工作作风是否过硬,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群众高兴不高兴为尺度,要由最有发言权的人民群众来评议。这就要求我们以诚恳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认真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各个环节的工作,达到加强业务管理、规范政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
第二,从纠正部门不正之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的高度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委的指导下,我区财政部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规范管理和廉洁勤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明显改进。但必须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财政部门的整体形象。因此,很有必要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财政部门的全面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找准并解决我们在工作作风、行业风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借助群众的智慧和监督的力度,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进一步规范理财行为,规范服务行为,规范办事行为。
第三,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高度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紧迫性和重要性。“内兴学习型机关新风,外树服务型机关形象”是新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需要。财政部门受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委托,承担着生财、聚财、管财、用财等职责,相对掌握着较大的权力,财政部门也因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收支矛盾的焦点。相对的权力越大,风险也越大,监督和制约的需求也越大。因此,在加强学习、提高修养、搞好自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充分利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这种有效的纪律制度,对财政政风行风进行全方位的检验和评判,以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总之,我们要把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裁判权毫无保留地交给人民群众,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纠正错误,克服不足,优化程序,改进方法,转变作风,不断提高理财能力,促进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
二、大胆探索,稳健迈进,深入扎实地搞好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工作
第一,明确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的目标与任务。
全省财政系统行评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政风行风评议,解决财政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省财政系统行业风气进一步转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形成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为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具体地讲,至少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见到明显成效:
一是解决突出问题。通过评议,使当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认真查摆,各种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影响财政改革与发展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增强公仆意识。通过评议,使全省财政干部职工“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公仆意识明显增强,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三是激发工作热情。通过评议,使全省财政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为财政改革与发展多作贡献的积极性得到增强,自觉提高自身政策素质、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是促进依法理财。通过评议,使全省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法规政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五是争取理解支持。通过评议,进一步增进广大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树立“廉洁、务实、高效、低调”的良好财政形象,为财政改革与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
第二,抓住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的重点与关键。
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工作分宣传发展和自查自纠、评议与集中评议、建章立制与全面整改三个步骤进行,这三个步骤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如果前面环节的工作抓得不深入不扎实,就会影响下一步的工作,进而影响到整个行评工作的成效。因此每个步骤的工作都要认真抓好,尤其是要抓好收集意见和建议、民主评议、整改和建章立制等重要环节。这是因为只有通过民主评议,广泛了解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财政政风行风的意见和看法,我们才能对症下药,搞好整改;只有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才能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基础上,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制度和办法,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的再现和反弹。
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我们要破除各种阻碍财政发展的陈腐观念和陈规陋习,改革不适应当前财政改革与发展新形势的制度和办法,改善不利于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不良风气,使全系统财政干部职工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要按照便民、效率、公开、公平的原则,推行财政政务公开,规范财政政务行为,严格实行依法理财。
第三,搞好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工作中的几个结合。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评议,一定要找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切入点,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把民主评议行风与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充分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观念,端正行风,把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有机融为一体。二是把民主评议行风与实施政务公开相结合,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板报,大造声势,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各县市要制定相应的《公开承诺》,明确承诺范围,工作质量和服务标准,明示办事程序及规则,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到实处。三是把民主评议行风与两个文明建设相结合。按照民主评议行风的标准,依法行政,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廉政制度》、《学习制度》、《行风建设责任》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并把每项目标分解到人头,进行量化考核,提出工作质量标准,工作数量要求,并在工作中开展争先竞赛,比廉洁、赛业务,比创新、赛技能,形成人人心中有压力,个个肩上有重担,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热潮。四是把民主评议行风与提高人员素质相结合。借这次民主评议的良好机遇,以人为本,着重对全体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道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开展以财政业务技能为中心的各种培训,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文能武,高素质财税干部队伍。
三、上下联动,精心部署,确保民主评议财政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省纠风办的规定,县(市)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得分,占市(州)财政局得分的一定权数,市(州)财政局得分相应占省财政厅评议得分的一定权数。这次会议,省厅的目标是保二争一,市局的目标是走在前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既是我区财政的一件大事,也是整个财政系统一项共同的系统工程。因此,应当统一领导,全员参与,上下配合,共同推进。
第一,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前段时期,市、县财政部门已按照本级党委、政府和纠风领导小组的要求,组建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启动了本部门的行评工作。6月20日左右,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即将告一阶段。6月底,任务“双过半”的压力也将过去,我们要适当集中精力,根据行评工作的进展情况,结合各财政所的实际,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个阶段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要建立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要按照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主管,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的原则,形成领导亲自抓、干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严明纪律,加强考核。对在行评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时,要取消评先评优资料,并将这次行评的结果直接纳入年底的百分计奖。对问题严重的,除严肃处理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各所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三,开门评议,广纳群言。全省财政干部职工都要解放思想,端正态度,抛开顾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识。要通过公开承诺、发放调查问卷、开辟新闻专栏、公开举报电话、走访群众对象等形式,表明我们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态度和诚心,对反映出来的关于财政政风行风建设方面问题的,要正视而不掩盖,整改而不敷衍,积极向上反映,确保群众的意识不走样、不变味,确保群众的建议得到落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突出重点,加强整改。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过程中,要结合财政工作的特点把推进依法理财、提供优质服务、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自查自纠的重点。要在搞好自查自纠和认真接受评议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整改,以争取行评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为省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五,加强交流,相互促进。全省财政系统行评工作要努力做到“互动、互学、互促、互赢”,实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相互促进,全省一盘棋。各单位在行评这次工作中,既要注重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工作,同时也要及时向局行评办反馈情况,交流典型经验,报送好人好事先进事迹,省、市财政行评办也要对各地行评工作进行必要督促和指导,及时反映和交流各地行评工作动态和经验,保证财政系统行评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和平衡有效地推进。
四,立足当前,齐抓共管,努力做到行评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王淑华局长说:
第一,大力组织收入,确保“双过半”。今年以来,在全市财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财政任务完成较好。财政收入一季度实现了“开门红”,但从近几个月的收入情况看,形势十分严峻,呈逐月下降态势。截止5月底,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248万元,占预算的40.1%,可比增长21.1%,进度和增幅分别低于全省2.3个和6.5个百分点,在全省列第7位和第10位。财政收入是经济发展的综合反映。省委、省政府对今年财政收入增长给予了厚望,要求增长20%以上。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双过半”、“硬过半”。从6月20日起,市财政局机关将对每日收入情况予以通报。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对全省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切实解决林业行业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目标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林业生态省,争创和当好排头兵的总目标,着力解决全系统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积极做到边评边改、以评促建,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树立林业系统新形象。
三、评议范围和内容
(一)评议范围。
全省林业系统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评议主要内容。
1.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按“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把行风建设纳入工作总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人员、责任、工作三落实。
2.机关作风和工作作风情况。是否存在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是否存在乱设收费项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是否存在漠视基层和群众的生活困难,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态度生硬粗暴的现象。
3.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处理林业行政案件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是否制订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秉公执法,文明服务。
4.推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做到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纪律向社会公开,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对外服务“窗口”,开通投诉监督电话,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廉政纪律,坚持“两个务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单位干事创业气氛浓厚,及时处理和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6.密切干群关系,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林业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解决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言而无信、与民争利、扰民伤民、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7.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和决定,贯彻落实各项林业方针政策,作风雷厉风行,认真克服自由主义、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现象,做到勤政、高效。
8.加强林业基层站、所建设情况。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检疫站、森林公安派出所等林业基层站、所,是否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实行公开林业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宣传、严格执行林业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办事,热情为群众服务,站容站貌干净整洁。
9.开展“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情况。是否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建立领导责任制,健全工作机构,搞好学习教育工作,增强排头兵意识,发扬排头兵精神,培养排头兵作风,创建排头兵业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党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员素质进一步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先锋作用更加明显,学风、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主题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评议的组织领导
全省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省林业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一)成立省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对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各市林业局、各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组长:邓惠珍
副组长:陈俊勤、邓梦柏、张育文、郑伟仪、倪南青、王惠恒
成员:彭尚德、陈万成、袁水庆、谭天泳、黄东志、苏荣春、郑永光、陈亚广、黄国如、陈伟坤、翁修常、高德明、邹榜先、廖庆祥、屈家树、黄华全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具体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主任:倪南青
副主任:黄国如、彭尚德、陈亚广、翁修常、肖志慧
办公室设三个工作小组:(1)文件材料组。重点负责草拟有关各类文件资料报告、修订制度、自查自评、整改意见等。组长肖志慧、蔡应华,组员余坤炎、吴中兴(兼资料员)。(2)信息宣传组。重点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各项工作。编办《林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简报》,办好“行风建设宣传橱窗”,组织策划宣传活动,负责各项活动、会议的录像、摄影、录音,开通行风建设热线网站等工作。组长李婉嫦、管千景,组员唐洁、黎明。(3)综合指导组。重点负责内部协调、指导系统行评和对外联系工作。设立“行风意见箱”、“投诉电话”,组织各类会议,收集整理行风意见,负责行评期间群众投诉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整改情况,指导行风评议和基层站所建设,搞好内部各项工作协调,负责对外联络沟通和接待等工作。组长翁修常、吴玩余,组员胡建如、黄淦新、符晖。
(三)市县(区)局、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可参照省局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上级行评办的沟通工作。
(四)下级行评办受上级行评办的业务指导。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部署、分头实施、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进行。省、市、县的评议内容、标准在系统内保持一致,做到议下评上、评深议透。省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省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主管单位开展工作,争创满意单位。
(二)评议工作从3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阶段(3-4月)。做好学习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结合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并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抓好方案制定。各单位要根据省林业局的工作方案和各地纠风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
二是抓好思想动员。召开全省地级以上市林业局长和省林业局各处室领导以及直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动员大会,将省纪委和省政府纠风办的精神传达到全系统干部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目的意义,以及我们林业系统迎行评面临的形势任务,使大家认识到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树立危机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三是抓好组织建设。各单位要尽快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联络方便。
四是抓好学习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重要论述的学习,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性。
五是抓好制度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工作、管理、业务操作等规章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到透明、公开。
六是抓好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种传媒广泛对外宣传,提高社会对林业工作的了解程度,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评议监督。
七是抓好政风行风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投诉机制,设置公示栏、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网上行评专栏。要采取各种形式广开评议渠道,向社会公开评议承诺,迎接群众评议。
2.自查自评阶段(5-6月)。各单位要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照“边查边评边纠”的原则,查漏补缺,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一是搞好自查。各级林业部门和省林业局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查工作,积极配合政风行风评议代表,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个别专访、问卷调查、专题剖析等形式,内外结合,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本部门行风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做到“五查五看”:一查行政审批,看是否有不公开办事程序、不按程序办事、故意刁难群众的行为;二查执法行为,看是否有不按法定依据、权限秉公执法的行为;三查收费行为,看是否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四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的行为;五查纪律,看有无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态度蛮横、耍特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奢侈浪费、作风浮夸以及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
二是搞好自评自纠。各单位通过自查,要认真开展自评自纠工作,围绕评议目标要求和评议内容,对自查出来的党风、政风、行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等存在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剖析,找原因、查危害,做到边查边议边评边改,纠建并举,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强化内部管理。
三是搞好归总汇报。各单位在本阶段后期,要及时写出自评报告报省林业局行评办。由省林业局行评办汇总后向省直行评办和行评团报告。自评报告主要内容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基本情况,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自查、自评和征求意见的主要做法,自评等次,存在问题以及初步整改措施。
3.落实整改阶段(7-8月中旬)。整改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好落实。要根据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听取行评团的意见,详细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拖拉不打折扣;对一些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不打马虎,不走过场;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非本单位可以解决的,要做出明确说明,不回避不掩饰。要以实实在在的整改工作树立行风新形象,迎接各级纠风部门和行评团的评议检查。
4.接受评议阶段(8月下旬-10月)。本阶段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对前段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综合梳理,形成详细、务实的工作汇报材料,认真向行评团汇报并听取意见。
二是积极配合并虚心接受行评团的检查评议,做好各项评议工作,收集本系统评议结果。
三是根据行评团的评议意见和行风建设中有待加强和完善的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形成比较完善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制订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整改措施。
四是形成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报告,报省有关主管部门。
六、几点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意义。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有利于林业系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是对林业行业的鞭策和爱护,必将推动林业各项工作顺利落实,推动全省林业系统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林业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按要求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2.要积极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标准高、时间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调动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各级林业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文明行业的高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从经费、人员、工作条件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为今年的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抓好各阶段的工作,全面促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配合、积极参与评议工作,为评议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促进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贯穿全年,需要统筹兼顾,搞好结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共同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与林业生态省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坚持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开展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与推进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服务基层和群众,切实解决林业发展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引向深入;要与开展“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使广东林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被评议单位突出的政风行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双转型、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良政务环境。
二、评议内容
(一)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抓好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被评议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三)被评议单位推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情况。
(四)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情况。
(五)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
(六)被评议单位积极创新,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情况。
三、组织机构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由镇政府直接领导,镇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和政风行风评议组(见附件2)。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和督促,并负责日常工作。镇规划建设办、镇农业办、安监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分局分别组织实施。
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组织评议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督促被评议单位搞好自评,监督被评议单位对评议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
镇政风行风评议组的任务是:广泛接触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按评议内容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四、时间安排和评议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按照市的统一部署,3月至4月为动员阶段、5月至7月为自评阶段、8月为助评阶段、9月为评议总结阶段、10月至12月为整改阶段。
动员阶段。成立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镇政风行风评议组,被评议单位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自评阶段。各被评议单位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与此同时,镇政风行风评议组开展评议的调查工作。
助评阶段。镇政风行风评议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评议总结阶段。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
整改阶段。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出的问题逐一作出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拟出整改方案。
(二)评议方法
评议工作采取自评与助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自评工作。由被评议单位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一方面要对照评议内容,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另一方面,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派发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对照《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量化自评表》(见附件3)的评议项目,逐项进行打分自评。
2、助评工作。分为政风行风民意调查和评议代表评议两部分。政风行风民意调查由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派发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或网上民意调查两种方式,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政风行风民意调查。评议代表评议由镇政风行风评议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3、评议标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0%以上(其中满意票占半数以上)的为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60%以上的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率达40%以上的为不满意。评议结果由政风行风民意调查和评议代表评议两部分组成,其中政风行风民意调查结果及网上民意调查结果占评议结果的30%,评议组成员投票结果占评议结果的70%。
(三)评议步骤
1、在评议前,将被评议单位的自评报告和《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量化自评表》,印发给各评议组成员,以便各评议组成员了解被评议单位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及自评工作情况。
2、召开政风行风评议会议。先由被评议单位的领导汇报开展政风行风自评、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然后派发评议表(见附件4)给各评议组成员进行评议。
3、在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各被评议单位需及时将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评议工作进展情况报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及时掌握评议工作动态并形成简报。
4、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会议。由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总结今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并将评议结果和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反馈给被评议单位。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被评议单位要把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机关作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被评议单位一定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保证评议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各被评议单位要加大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前,评议组要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务求切实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情况。
对民政工作的建议篇6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川委办发〔2009〕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09〕44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全省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民政、促进社会和谐的总要求,依法履行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职能,把预防和化解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争议作为重点,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利益。
二、目标任务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调解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把行政调解工作摆到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行政调解意识,切实履行行政调解职能,在涉及民政行政争议和与民政行政管理相关的纠纷中,坚持调解先行,综合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制宣传教育等方式,依法化解民政行政争议和纠纷,切实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促和谐。
三、范围和原则
各级民政部门行政调解的范围:一是民政部门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行政争议;二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民政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纠纷。
各级民政部门在依法开展行政调解中应遵循自愿、合法、平等、主动的原则。自愿原则,行政调解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合法原则,行政调解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公正、公平地处理行政争议和纠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原则,行政调解参与各方当事人,包括民政部门与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在行政争议调解中地位平等,有自愿、充分、真实表达意愿和诉求的权利。主动原则,民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排查行政争议和相关的纠纷,主动开展调解化解行政纠纷,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
四、依法开展行政调解
各级民政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应当在调解适用范围内严格遵循调解原则,以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通过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从而达成一致协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相关纠纷。一是要严格调解程序,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申请、受理、调查、听证、实施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等程序依法开展行政调解。二是实施调解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专业优势,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达成解决争议纠纷的协议。经民政部门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调解机关印章。三是对不愿意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民政部门应当主动告知当事人法律救济权利和渠道,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四是行政复议要优先适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各市、州民政局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确定的调解原则和范围,优先适用调解程序,积极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作出复议决定前达成和解或撤销复议申请,力争把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对不愿意进行行政复议调解或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主动告知当事人法律救济权利和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是要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全省民政部门行政调解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行政调解工作的责任人,对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负总责。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调解组织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具体承担行政调解工作,细化落实责任。原则上各级民政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行政调解的牵头工作,指导、督促、协调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制定行政调解的规章制度,研究解决行政调解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晨
二是要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重视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构建行政调解工作平台。各地要根据实际,落实行政调解工作机构,既可以由法制工作机构承担,也可以由本部门行政执法任务重、可能引起行政纠纷多的内设机构承担。同时,要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纳入行政调解员队伍。积极探索建立系统外特邀或聘请行政调解员制度,进一步充实行政调解员队伍。要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等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调解工作取得实效。行政调解员名单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要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各项工作制度。各地要在本级政府法制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民政部门行政管理的实际,建立健全行政调解申请、受理、调查、听证等制度,规范调解实施、调解期限以及调解协议书制作。建立行政调解统计上报和定期分析制度,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的衔接配合,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