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工程监理细则范例(3篇)
室外工程监理细则范文篇1
(理事会于2003年7月5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业务规则的制定,建立和完善本所业务规则体系及其制定程序,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本所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所业务规则的起草、审核、审批、公布、修改、废止和解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业务规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本所法律部负责业务规则制定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以及业务规则草案的审核等工作。
本所业务部门负责其主管业务范围内的业务规则起草工作。
办公室负责业务规则的、业务规则文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本所业务规则体系包括:
(一)、基本业务规则,包括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以及涉及本所基本业务的其他规则。
(二)、业务实施细则,系对基本业务规则的细化,包括上市业务、交易业务、会员管理业务等方面的业务实施细则。
(三)、涉及证券业务的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一般规范性文件”)、,包括涉及上市业务、交易业务、会员管理业务等方面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持续性效力的公告或通知类文件。
第六条、基本业务规则由本所总经理办公会(以下简称“总办会”)、审定后,报本所理事会讨论通过。
业务实施细则由总办会审定通过,本所章程或基本业务规则规定须报经理事会通过的,或总办会认为必要时,报理事会讨论通过。
一般规范性文件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副总经理审定通过。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副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报经总办会审定通过。
第七条、属于下列业务规则之一的,除按第六条规定程序通过外,还应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经批准后生效。
(一)、基本业务规则;
(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应当报经证监会批准的业务实施细则和一般规范性文件。
其他业务规则按第六条规定程序通过后生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需要报经证监会备案的,应报证监会备案。
第八条、业务规则的制定不得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章程相冲突;业务实施细则不得与基本业务规则相冲突,一般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基本业务规则和业务实施细则相冲突。
第九条、基本业务规则的名称一般为“规则”。“规则”是对某一方面的业务关系作比较全面、系统的基础性规范。
业务实施细则名称一般为“细则”、“实施细则”、“规定”、“办法”等。“细则”、“实施细则”是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基本业务规则的具体实施予以规范和细化明确:“规定”、“办法”是对某一项业务作比较具体的规范。
一般规范性文件是对具体业务实施中某个方面或某个具体事项作出的操作性规定,名称一般为“通知”、“实施意见”等。
第二章、起草
第十条、业务规则起草前应立项。
本所业务部门认为需要制定或修改基本业务规则或业务实施细则的,应提出制定或修改的立项申请。立项申请经法律部会签后,报请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立项申请获得批准后,起草部门开始规则起草。
一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改的立项,业务部门可以参照前款执行。
立项申请应当就制定或修改规则的必要性、拟制定的规则与相关业务规则的关系、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定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
证监会或者本所总办会要求制定或修改有关业务规定的,有关业务部门根据所领导安排,开始有关业务规则的起草。
第十一条、业务规则起草由提出立项的业务部门负责。规则内容涉及两个以上业务部门的,应组成起草小组,由主要业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重要的或者综合性的业务规则,可以由法律部牵头成立起草小组负责起草。
第十二条、业务规则起草包括草拟业务规则草案和起草说明等工作。
业务规则草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制定的宗旨、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具体规范、纪律处分、生效方式和施行日期等。
起草说明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业务规则制定的必要性、指导思想、起草过程、主要内容、是否需要提请理事会讨论通过、是否需要报经证监会批准或备案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三条、业务规则草案内容应当备而不繁,意思明确,逻辑严密,语言规范、文字简炼。
规则内容应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起草部门在规则起草过程中,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征询有关机构和人士的意见。经本所总经理批准,可以将业务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询意见。
第十五条、起草业务规则应当注意与现有业务规则的衔结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作出与现有业务规则不一致规定的,应当在起草说明中陈述理由。
第十六条、起草业务规则时,应当就与之内容相关的现行业务规则进行清理,起草的业务规则若将取代现行业务规则的,应当在草案中写明拟将废止的业务规则的名称、文号。若起草的业务规则仅对现行业务规则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则应当在起草说明中写明修改的现行业务规则的名称、文号、条目或者内容。
第十七条、对起草的业务规则,起草部门应当征求所内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对于涉及其他部门业务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密切的业务规则,起草时应当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对争议的问题应当在起草说明中提出倾向性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三章、审核
第十八条、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草案在提交总办会审议前,由起草部门负责人签署送审报告,将规则草案、起草说明一并送法律部审核。法律部审核完毕后,出具审核意见。
一般规范性文件在报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副总经理审定前,一般应由法律部会签。
第十九条、法律部审核业务规则草案时,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是否与有关业务规则衔结和协调;
(三)、体例、结构是否合理,法律用语是否准确、规范;
(四)、内容是否明确、完整,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五)、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二十条、业务规则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部可建议缓办或提请起草部门再行修改:
(一)、内容严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且尚不具备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件的;
(二)、体例和内容结构不合理的;
(三)、业务部门意见分歧较大、需要作出调整的;
(四)、主要内容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的;
(五)、简单重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业务规则内容的。
(六)、证监会或本所认为宜缓办或需作修改的。
第四章、审批或通过
第二十一条、经法律部审核后的业务规则草案(报总经理审定的一般规范性文件除外)、,应提交总办会审议。基本业务规则由法律部负责提交总办会审议,其他业务规则由起草部门提交审议。
总办会审议时,由起草部门作起草说明,法律部作审核说明。
总办会对提交审议的规则提出了重大修改意见和要求再次审议的,起草部门应予以修改,修改稿经法律部审核后,提请总办会再次审议。
第二十二条、业务规则提交理事会审议时,参照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需报经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规则,本所通过后,由办公室上报证监会。证监会对报批规则提出修改意见的,其修改和再次报批参照前述规定办理。
第五章、公布
第二十四条、业务规则审批通过后,起草部门会同法律部报请总经理或其授权的副总经理签发公布。
第二十五条、业务规则由本所办公室。通知应当包括机关、文号、业务规则名称、通过形式、通过日期、施行日期等项内容。
第二十六条、办公室在业务规则时,应将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抄送法律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业务规则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证券报刊和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八条、业务规则的外文正式译本,由业务部门、国际业务部门会同法律部审定。外文正式译本与中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六章、修改、废止、解释及其它
第二十九条、现行业务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修改:
(一)、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已作修改的;
(二)、因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的;
(三)、两个以上业务规则中对同一事项作出规定,内容相互抵触的;
(四)、证监会要求或本所认为需修改的。
第三十条、业务规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一)、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废止或者修改而失去制定依据的;
(二)、所规范的事项由新的业务规则进行规范的;
(三)、所规范的事项已不存在或者执行完毕,业务规则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第三十一条、法律部负责对本所业务规则的清理协调工作,不定期编辑本所拟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报总办会或理事会通过后,对外公布。
第三十二条、对本所业务规则的解释,由业务规则起草部门提出意见,经法律部审核后,报总办会讨论通过,并以本所名义对外公布。
第三十三条、办公室是业务规则的档案管理部门。所有业务规则的书面文档、电子文档由办公室集中分类管理,办公室应确保业务规则文档的完整。
第三十四条、业务部门应在每年一月份将上一年度本部门起草并已的业务规则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送法律部。
业务部门在清理业务规则时,应对相关规则是否需要修改或者废止提出意见,并对本年度的业务规则制定提出计划或建议。
第三十五条、法律部在汇总各业务部门业务规则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对本所业务规则进行清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将业务规则汇编成册,内部出版或公开发行。
法律部根据各业务部门提出的业务规则制定计划和建议,制定本所本年度业务规则制定计划。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所章程、理事会议事规则、理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本所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所与其他市场监管机构之间联合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持续性效力的备忘录、通知或协议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持续性效力的临时性业务通知,其制定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七条、证监会委托本所代拟规章的起草工作,参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进行。
代拟的规章草案经总办会审议或所领导传阅审批后,由法律部或办公室上报证监会。
室外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框架结构关键部位质量监控要点
高层建筑是目前建筑市场上常见的建筑类型,不论是住宅楼还是写字楼,越来越多采用高层建筑,此类建筑多采用箱型基础、桩基础、筏型基础,层高在22层左右,建筑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的可靠性,因此监理单位对其质量的监控凸显重要。
由笔者主要参与的高层建筑就是典型的此类建筑。基础类型是采用箱型基础,两层地下室,地面以上1-3层为商场,4-20层为住宅,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填充墙为砼小型砌块,厨房、厕所的内墙面抹灰层为防水砂浆,并设有聚氨酯涂膜防水隔离层,所有砌体与砼梁、柱的交界线设置防止开裂的焊接钢丝网,屋面防水采用聚氨酯涂膜防水加4cm厚刚性防水层,安装工程有给水排水的商业用电、民用供配电、中央空调、消防系统、电梯供配电系统。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在开工前编制了《监理规划》,在工程的各个阶段分别编制《箱型基础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地下室监理实施细则》、《主体结构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通风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等监理文件,针对各分部工程的内容和特点进行监理的质量控制,坚持按“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
以《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方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的各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条款,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结合本工程项目各分部工程的特点,项目监理机构拟定了本工程各分部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质量监控目标要点如下:
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①此工程的基础为箱型基础及两层地下室,从自然地面至基础底部为9.2米深,箱型基础为大开挖,达到设计要求后将基地积水、淤泥、松土清理干净,平整基底,浇筑C10砼垫层。
②安装模板时,检查模板及其支架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③在浇筑砼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钢筋进场时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应按进场批次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钢筋的加工和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要求;箱型基础、地下室剪力墙及框架柱钢筋、地下室顶板钢筋安装就位,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数量符合设计要求,柱、梁、板、墙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④砼浇筑:清理干净模板内杂物、洒水湿润,砼浇筑振捣密实,表面平整,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工程采用商品砼,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在监理见证下随机抽取制作,符合各自的养护条件,见证取样送检试压。现场砼坍落度符合配合比的要求。
⑤砼养护,采用上表面和周边覆盖革袋及浇水养护,养护时间满足规范要求。
⑥地下室外墙、底板及顶板采用抗渗砼自防水与聚氨酯涂膜防水内、外防水相结合,施工要求基层清理干净并干燥,涂刷均匀,防水涂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⑦隔离层施工完毕后,外包泡沫板后,进行基坑回填,坑底积水和杂物清排干净,分层回填分层夯实,分层见证取样作密实度检测。
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①框架梁柱纵向钢筋和箍筋的安装就位,品种、数量和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钢筋搭接长度、位置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梁、柱节点钢筋的互相穿插和锚固长度满足设计;箍筋加密区范围和间距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②梁、柱、板钢筋保护层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③模板上部负弯矩钢筋保护层的控制,采用设钢筋马凳,上铺脚手板的方法,防止浇筑砼时工人踩踏上部钢筋网。
④商品砼浇筑过程重点监控:清理干净模板内杂物、洒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砼浇筑振捣密实,表面平整,厚度满足设计要求;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在监理见证下随机抽取制作,符合各自的养护条件,见证取样送检试压;现场砼坍落度符合配合比的要求。
⑥砼的养护监控要点: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是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⑦填充墙的砌筑:所用的材料应按国家标准或出厂合格证验收;组砌方法满足规范要求,顶部砌体应隔天砌筑,组砌方法准确,以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砌体灰缝应饱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所使用的砂浆应留置试块送检试压。
⑧框架柱和填充墙拉结筋的预埋:拉结筋的规格、间距、长度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
①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按不同部位不同使用功能按设计要求进行监控,基层清理干净,水泥砂浆严格按配合比拌制,水泥砂浆表面平整拉毛均匀美观,覆盖养护,防止起砂;卫生间、厨房和有排水要求的地面面层与相连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墙面抹灰:脚手眼用细石砼封堵严密,以防渗漏;填充墙和框架梁柱交界处铺放焊接钢丝网,规格和宽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平整;墙面清理干净,底层和面层配合比和厚度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最后一道面层二次压光。
③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如厨房、卫生间地面在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洞边清理干净,用细石砼分两层进行封堵,插捣密实,确保渗漏。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厨房、卫生间防水层施工:基层清理干净、干燥,涂刷均匀,墙脚周边及管道向上涂刷到位,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⑤厨房、卫生间防水层试水检验,蓄水24小时,在现场监理见证下,无渗漏现象为合格,并填试水记录。
⑥外墙铝合金门窗施工: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洞口周边抹灰横平竖直,尺寸满足设计要求;窗框与洞口之间的填充料应满足规范要求,安装牢固。单扇面积超过1.5的门窗处需采用安全玻璃,住宅凸窗距地900以内采用耐冲撞安全玻璃。
4、屋面分部工程
①屋面工程所使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由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②出屋面管道和风道周边空隙,用细石砼分两次封堵严密,振捣密实。
③水泥砂浆找平层施工:基层表面清理干净,配合比和厚度、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二次压光。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变形缝、烟囱等)的交界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应做成圆弧形。
④聚氨酯防水层施工:基层清理干净,保持干燥,涂刷均匀,天沟、泛水及伸出屋面管道周边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⑤刚性防水层施工,穿胶鞋作业,严禁损伤聚氨酯防水层,细石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防水层在天狗、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身处屋面的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分隔缝,分隔缝嵌缝密封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符合设计要求。
5、给水排水工程
①室内给水系统,PVC管道材质、规格和接口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进行综合水压试验,进行渗漏检查,试水压力降压需在允许范围内;试压完成后应对给水管道进行加药消毒处理;安装好的管道应做好成品保护。
②排水管道及雨水管道系统工程,管道材质、规格和接口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管道固定应牢固、无泄漏;管道通水和通球试验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6、通风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
①风管的制作:材料、规格和接口方法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②净化空调系统洁净室(区域)的洁净度等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风管和管道的绝热,其材质、密度、规格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防排烟系统,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要求。
⑤中央空调制冷系统的安装:制冷附属设备、管理、管件及阀门的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制冷机组配套的蒸汽,燃油,燃气供应系统和蓄冷系统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消防规范与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⑥消防系统的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均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⑦消防控制设备盘(柜)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试验,3次试验均正常后方可使用,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的安装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7、建筑电气分部工程
①避雷接地系统的焊接连接,从箱型基础的钢筋自下而上和框架柱主筋直到屋顶避雷带焊接连接可靠,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避雷接地电阻检测合格。
②电气接地线路安装:全线路连接可靠符合设计和要求,电气接地电阻检测合格。
③电线管道在结构内的预埋:材质、规格和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8、电梯工程
①电梯井的施工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在电梯安装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对电梯井道和机房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能满足电梯安装条件。
②整机试运行,运行合格,方可进入使用。
9、节能工程
①建筑节能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材料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节能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
②现场配置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实验室或产品说明书给出的配合比配置。
③建筑节能给出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
④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10、人防工程
室外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手术室;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6(b)-117-02
手术室是医院感染的高危科室之一,担负着对手术患者进行手术和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任务。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手术患者的预后及医院的医疗效果。手术后患者一旦发生医院感染,轻者增加患者痛苦和医疗费用,重者可造成伤残甚至死亡。所以,只有做好手术室各种消毒隔离工作,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才能更好地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的管理水平,为手术患者创造一个安全的手术环境。
1手术室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
1.1手术室布局不合理
由于建筑设计的原因,手术室通道建设不完善,无法严格划分人员流程,一些有菌物品和无菌物品通过一个空间,使本应无菌的空间存在了有菌的因素,以致无菌物品在存放期间即被污染。
1.2空气环境等污染
手术室空气中的含菌量与手术切口感染率呈正相关关系,浮游菌量达700~1800个/m3菌落时,感染率显著增加,若降至180个/m3菌落以下,则感染的危险性大为降低[1]。手术室工作人员医院感染意识弱,无菌观念差,进入手术室未能把好三关:门关、更衣关、鞋关;接送患者的平车和被褥、手术患者自己的衣服,把大量的细菌带入手术室,导致空气环境污染,细菌量增多。一些工作人员自身的感染,如上呼吸道感染、有感染的伤口或其他传染病,也会传染给患者。
1.3手术室的无菌技术
手术所用器械、敷料的消毒,灭菌方式的选择,使用化学消毒剂的种类、浓度、消毒时间,一次性无菌物品的包装质量、拆包方法,工作人员的无菌技术操作水平都是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关键环节。
1.4医疗用具及医护人员的手污染
麻醉护理操作中使用的监护仪导线、配电盘的导线等易被污染,消毒时不易引起注意或消毒不彻底,易形成交叉感染。手术人员的手污染是造成医院感染的重要途径[2]。巡回护士在配合手术过程中接触各类导线、仪器开关等,手上沾有细菌带到医疗仪器或手术患者身上造成医院感染。
1.5医护人员的自身污染
护士在传递打开的安瓿吸药时易被针刺伤,术后整理工作中易被台面上的碎渣扎伤,洗手护士在手术配合中用持针器夹针时蹦出的血滴溅入眼中,术中患者的体液污染操作者的身体,使用的锐器如针、刀、剪等频繁传递,极易损伤自己或误伤他人。
2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对策
2.1遵照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原则
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间标志明确,各区无交叉。严格执行卫生制度,手术室地面及物品每日擦拭,下水道通畅,墙壁无尘,地面清洁无污垢,拖把、抹布定位使用,严防混用,用后洗净晾干。室内保持恒温和良好的通风。
2.2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手术室各项规章制度及消毒技术规范,掌握手术室工作性质和要求
建立完善的管理监控制度,每月常规对手术室的环境、无菌物品、工作人员的手、消毒液的效能、消毒灭菌的结果与质量、紫外线消毒进行监测。手术室地面、物体表面用1%84消毒液一日2次固定擦拭。空气中细菌数含量在合格范围内,保证手术室环境的洁净度。紫外线监测每季1次,及时更换无效灯管。严格把好三关,进入手术室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鞋、帽、口罩、衣裤。接送患者专车专用,用后立即清洁消毒,减少污染。工作人员患有上呼吸道感染和皮肤感染禁止进入手术间,更不能参加手术。
2.3加强对手术室工作人员、手术人员及参观人员的管理
树立严格的无菌观念和较高的防范医院感染意识,规范各种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避免无菌物品及无菌区域被污染,降低手术切口感染率。对手术切口愈合率、无菌切口感染率进行调查分析,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规范医疗护理行为,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院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分析手术室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无菌物品管理制度、无菌技术操作原则、特殊感染处理常规、洗手消毒规则等,使感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增强每个人的医院感染监控的自觉性。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手术器械能高压灭菌的应避免用化学灭菌剂浸泡。根据物品的性能采用最佳的消毒灭菌方法,并定期监测消毒液浓度及消毒灭菌效果,以保证消毒灭菌质量。手术器具和物品一人一用一灭菌。严格执行无菌物品管理制度:各种无菌包符合要求,包布干燥无破洞,标签清楚有名称、日期,包内有化学指示卡,包外有3M胶带,其乳白色条变黑为灭菌合格。包内器械无锈无血迹。无菌物品专柜放置,定期检查,避免过期潮湿或污染,已经灭菌的无菌物品手感干燥,含水量
2.4非一次性物品必须严格消毒
临床上一次性物品已广泛应用,从根本上避免了交叉感染,但还有未被一次性物品取代的用具,必须严格消毒。如止血带、氧气湿化瓶等,可用500mg/L的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清洗擦干备用。麻醉用器械定期清洁消毒,接触患者的用物一用一消毒,全麻患者用的管子、氧气面罩一用一更换。垫、搁手板等反复使用的物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被污染后立即清洗消毒。麻醉护理操作中使用的监护仪、配电盘导线用消毒液擦拭时要注意导线的连接部,以免损坏仪器。正确的外科洗手是阻隔手术人员携带病原菌、传播疾病的关键环节之一,因此,所有参加手术人员须严格执行刷手程序。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须进行洗手和消毒。
2.5加强手术室职业防护管理
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具,如手套、防水围裙、护目镜、胶鞋等,指导医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避免职业暴露。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不要把用过的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别人。不要在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上盖针头帽,不要用手毁坏用过的注射器。勿将锐利废弃物同其他废弃物混在一起,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以防刺伤。用后的污物必须进行及时统一的消毒处理,以防医院感染的发生。建立锐器伤报告制度,及时处理锐利伤,减少锐器伤的危害,确保患者手术正常完成的同时,也保证医护人员的健康。
加强手术室消毒管理工作,为手术患者创造一个安全的手术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手术室医院感染的发生,努力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为确保各类手术的成功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宫庆月,矫玲.动态条件下洁净手术室污染监测与医院感染管理[J].中国医院感染控制杂志,2006,5(1):11-13.
[2]尚少梅,郑修霞,王宜芝,等.临床护理人员洗手行为的观察与分析[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1,11(6):45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