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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防范预案范例(3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5-18 手机浏览

消防安全防范预案范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3.2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消防安全职责

5.1一般规定

5.1.1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2消防安全责任人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本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医疗、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e)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5.4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d)熟悉本医院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医院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e)编制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5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e)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医院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正确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

d)发生火灾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5.7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从医院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配备,并应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5.8员工

a)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d)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6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一般规定

医院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的需要。

6.2消防安全制度

6.2.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2.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6.2.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2.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6.2.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7燃气(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6.2.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包括用电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6.2.9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义务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6.2.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包括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6.2.1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6.2.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办法以及奖惩措施情况记录等有关内容。

6.2.14其他

医院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3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医院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各类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场所设置要求

7.1一般规定

医院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JGJ49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7.2总平面布局

医院应合理规划消防通道,病房楼、危险品仓库应相对独立,建筑间及建筑与液氧、液氯储罐等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合理确定消防水源的位置。

液氧储罐不应设在地下室内,当其总容量不超过3m3、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当其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储罐间可单面贴邻建筑外墙建造。在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禁止明火、杜绝一切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7.3耐火等级

7.3.1医院应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当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三层。病房的建筑构件不得采用可燃夹芯钢板。

7.3.2住院部不应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室内。

7.4建筑平面布局及防火分隔

7.4.1多幢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4.2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其房间门高层建筑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多层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4.3燃油(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内。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必须附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同时应符合GB50016、GB50045的有关要求。

7.4.4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室、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

7.4.5洁净手术室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并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1

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2

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4

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5

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6

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8

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10

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四)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五)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六)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七)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消防安全防范预案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

2011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年无大的火灾事故发生,无群死群伤和其它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全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具体措施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常规管理的重要部分,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我们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为目的,进一步强化消防管理,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并以责任书形式,以学校单位与教职工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逐级落实防火责任。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明确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2、认真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火险检查制度。日巡查做到:人员、范围、内容、频次四落实,火险检查每月一次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对消防工作管理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和防火设施的配置是否齐全、各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的排查整改工作,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火灾事故发生人员的疏散、逃生、扑救等具体实施预案的排查。

(四)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

学校将按规范要求,设置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明确维护保养责任部门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责任,定期对消防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设施的功能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的及时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和开通率。

(五)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学校的消防安全,关键在于预防和教育,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版报、宣传栏、广播、校园网等工具,利用教职工大会、学校大会、班会、升旗仪式等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的基本技能。计划年内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的讲座,使师生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提高求生和脱险的技能。

(六)建立消防资料档案和工作保障机制

消防安全防范预案范文

一、营业场所安全(2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营业厅、监控室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营业场所周边环境状况,检查录像回放质量。

(一)物防设施(10分)

1、二层以下窗户未安装护栏或其他安全设施的扣0.5分;

2、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的扣0.5分;

3、金属防护门锁具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4、场所周边、围墙防护不严密的扣0.5分;

5、现金业务取出入口未安装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的扣3分;

6、现金出纳柜台结构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7、现金出纳柜台宽度或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8、现金出纳柜台上方未安装透明防护板或安装的透明防护板无检测合格报告的扣3分;

9、现金出纳柜台上方透明防护板长、宽、高、面积及其以上封顶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10、现金出纳柜台的台面设置收银槽长、宽、高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11、营业场所未建卫生设施的扣0.5分;

12、计算机房(室)未安装防盗门的扣0.5分;

13、计算机房(室)未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的扣0.5分;

14、未配备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或自动应急照明设备失灵的扣0.5分;

15、未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的扣0.5分;

16、未配备自卫器材的扣0.5分。

(二)技防设施(10分)

1、监控设备

(1)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0.5分;

(2)营业场所门前区域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0.5分;

(3)现金业务区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3分;

(4)营业场所内设置的自助机具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0.5分;

(5)运钞交接区未在监控范围内的扣3分;

(6)非现金业务区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0.5分;

(7)场所内人员活动情况未在监控范围内的扣0.5分;

(8)营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不是数字录像设备的扣1分;

(9)视频监控系统不能显示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的柜员操作和客户脸部特征的扣2分;

(10)视频监控系统不能辨别进出营业场所人员的体貌特征的扣1分;

(11)录像资料保存不到30天的扣2分。

2、报警及其他技防设施

(1)在已具备联网条件的地区,未安装与公安机关110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的扣3分;

(2)二级风险以上单位枪弹库、计算机房(室)未安装入侵报警装置的扣0.5分;

(3)一级风险单位现金业务柜台未安装连续记录的声音复核装置的扣1分;

(4)一级风险单位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未安装入侵报警装置或入侵报警装置不能及时准确报告入侵异常事件的扣1分;

(5)一级风险单位的入侵报警装置不具备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音复合设备联动功能的扣1分;

(6)入侵报警装置没有记录打印功能的扣0.5分。

二、金库安全(10分,保管箱库参照执行)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金库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检查录像回放质量,制度、预案、出入登记等有关资料。

1、库房结构(墙、顶板、底板)六面非主体钢筋混凝土浇筑的扣0.5分;

2、通风、防水系统不合格的扣0.5分;

3、金库门不符合标准的扣3分;

4、金库外隔离门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

5、库区未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入侵探测器或入侵探测器不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入侵事件的扣2分;

6、在已具备联网条件的地区,库区未安装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的扣2分;

7、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不能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的扣1分;

8、守库室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和可视/对讲装置的扣0.5分;

9、守库室内未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的扣0.5分;

10、守库室设置方位不能有效控制金库出入通道的扣0.5分;

11、无人值守的业务库未安装声音复核装置的扣1分;

12、无人值守的业务库安防系统不能实现远程报警以及图像、声音等信息的传输监控扣1分;

13、一级风险单位守库室未设卫生设施的扣1分;

14、未执行双人守库(含远程监控异地守库)规定的扣1分;

15、使用××××守库的,守库员使用××××不熟练及违反××××弹药管理规定的扣1分;

16、业务库清点室未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或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不能清晰显示工作人员操作情况的扣0.5分;

17、消防系统不达标的扣0.5分;

18、没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或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0.5分;

19、守库员对预案分工不熟悉的扣0.5分;

20、业务库无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

三、运钞安全(10分)

检查方法:检查运钞车车况,押运人员工作状态,制度、预案、登记记录等有关资料。

1、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100%或全部租用专业公司运钞的不扣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90%以上不到100%的扣0.2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到70%以上不到90%的扣0.5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到50%以上不到70%的扣0.7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不足50%的扣1分。

2、自有运钞车未制定押运途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扣0.5分;

3、押运员不熟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0.5分;

4、押运员押运过程操作行为不规范或警惕性不高的扣0.5分;

5、运钞交接登记手续不齐全的扣1分;

6、押运员不穿防弹衣、不戴头盔的扣1分;

7、押运员警戒站位不合理的扣0.5分;

8、长途(大宗款项)押运没有护卫车的扣2分;

9、运钞车交接款停靠位置不合理的扣0.5分;

10、运钞停靠及交接款过程不能够全程录像的扣2分;

11、运钞车内无通讯设备的扣1分;

12、押运过程中司机下车,车辆熄火的扣0.5分。

四、自助机具、自助银行防范能力(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自助机具、自助银行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检查录像回放质量。

(一)自助机具防护

1、未安装防砸、防撬报警探测装置的扣1分;

2、不具备报警联动及报警联网功能的扣1分;

3、没有按照数字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的扣2分;

4、监控设施不能看到操作人员的面部、出钞口及装钞过程的扣1分;

5、回放录像不能清晰显示操作人员面部特征的扣1分;

6、远程报警、图像、声音等信息传输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二)自助银行防护(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

1、装填现金区未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且不具备报警联动功能的扣1分;

2、回放图像不能看清进出人员体貌特征的扣1分;

3、未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对装填现金区出入口未实施控制的扣1分;

4、自助银行门前及运钞车停放区域未安装监控设施的扣1分。

五、内部消防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消防设施,查看相关资料。

1、没有建立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的扣0.5分;

2、没有逐级防火负责人职责、没有岗位防火责任人的扣1分;

3、没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的扣1分;

4、职工不知道岗位责任区和岗位防火任务的扣0.5分;

5、没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人员的扣1分;

6、没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的扣0.5分;

7、没有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扣0.5分;

8、未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的扣1分;

9、不能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的扣1分;

10、不能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的扣1分;

11、没有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记录的扣1分;

12、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消除的扣0.5分;

13、不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扣0.5分;

14、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扣1分;

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的扣1分。

六、计算机安全(10分)

检查方法:是的查看相关设施、设备和记录,询问工作人员。

1、数据处理中心计算机机房(室)在建筑物内没有设置为独立区域的扣2分;

2、没有专人值守、记录出入人员情况的扣2分;

3、防火、防水、防盗、监控、报警等设施不健全的扣2分;

4、系统不具有备份机,以便故障时切换使用的扣2分;

5、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处于不良备用状态的扣2分;

6、没有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扣2分;

7、机房工作人员不熟知灭火、防水等有关操作的扣1分;

8、没有专门的设备档案备查资料的扣1分;

9、不能及时更换计算机的口令或密钥的扣2分;

10、员工不熟悉、不掌握突发事件预案分工的扣1分;

11、物防雷接地等必要防护的扣2分;

12、无机房专用灭火设施的扣2分;

13、县级金融机构没有成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领导小组的扣1分;

14、发生计算机犯罪案件未向公安机关及时报告的扣1分。

七、案件方法能力(10分)

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1、没有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及业务规范学习相关记录的扣1分;

2、二年内有内部人员违法犯罪,且违法犯罪行为与其职务有直接联系的扣1分;

3、员工业务不熟练,未能准确鉴别票据等真伪,引发案件的扣1分;

4、不具备身份证件真伪识别能力且无相关真伪识别装置的扣1分;

5、员工之间分工、复核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

6、无防范案件预案或员工对涉及本岗位的防范案件预案不熟悉的扣1分;

7、保卫部门未将各类案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扣2分;

8、未将各类案件的情况、特点向员工及时通报的扣0.5分;

9、不严格执行有关业务操作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业务操作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

10、未开展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奖罚不分明的扣1分。

八、××××弹药管理安全(10分)

检查方法:实地检查,听取汇报。

1、未明确××××管理责任,未制定专人负责的扣1分;

2、没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不实行双人管理的扣2分;

3、××××、弹药没有分开存放的扣2分;

4、未建立严格的××××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的扣1分;

5、枪弹使用完毕,未及时收回的扣1分;

6、用枪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的扣1分;

7、携带××××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扣2分。

九、其他(10分)

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1、单位领导不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没有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扣0.5分;

2、未按时签订各级治安保卫责任书的扣1分;

3、未成立专(兼)职保卫机构的扣0.5分;

4、未配置专(兼)职保卫人员的扣1分;

5、未能保证安全防范建设资金投入的扣0.5分;

6、未建立对安全保卫人员相关的奖惩机制的扣0.5分;

7、员工不能熟练操作自卫器材的扣0.5分;

8、营业场所无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的扣0.5分;

9、一年内没有组织防抢劫演练的扣0.5分;

10、对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上级单位日常检查指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1分;

11、各类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扣0.5分;

12、各类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不健全的扣0.5分;

13、员工不了解安全防范制度的扣0.5分;

14、员工不熟悉应急预案规定的处置方法的扣0.5分;

15、近二年内发生可防性内、外盗案件的扣2分;

16、近二年内发生可防性抢劫既遂案件的扣3分;